第十章给别人留碗饭吃--犹太人论攻守尺度在激烈的商场竞争中,犹太人不仅仅凭借自己的精明而成功,更重要的是他们懂得如何在攻守中做到平衡,在获得最大利益的同时,使自己处于不败之地。正如犹太人所言:一定要记住任何时候都要给别人留碗饭吃。以攻为守的债务人比如,若问是想借钱给别人的人多,还是想借钱的人多的话,那犹太商人一定会告诉你肯定是想借钱给别人的人多。一般人会认为是想借钱的人多,但事实正好相反。犹太商人之所以喜欢开银行,尤其开投资银行,发行股票等,就是找准了大多数人想借钱给别人的愿望,借他人的钱来发财。再比如,借了钱之后还不了,是债务人着急呢,还是债权人着急?一般人都以为债务人着急,害怕凶神恶煞般的债权人上门催讨。犹太商人却会回答说,是债权人比债务人更着急。有个犹太人的笑话是这么说的。雅可夫借给亚瑟500美元。明天就到期了,但亚瑟身上连5毛钱都没有。雅可夫三天前就不停地提醒亚瑟,还有多少天就该还钱了。到明天,雅可夫一定会来要钱。想到这里,亚瑟坐卧不宁,根本就睡不着,在房里一个劲地走来走去,像铁笼里的野兽一样。你为什么还不睡觉?妻子问他。我向雅可夫借了钱,明天上午非还不可。你身上有钱吗?我连一个子儿都还没有呢。既然这样,你就睡觉吧!整夜睡不着的,应该是雅可夫而不是你。雅可夫妻子的话,实际上也就是代表了犹太商人的一般看法。债务人到身上一个子儿都没有的地步时,确实没有什么可怕的了。钱,已经用过了,也已经用完了,这本身就不冤枉了,而且用的还是别人的钱,一点没有吃亏。讨债人再凶,对一个子儿也没有的债务人也凶不到哪里去,因为犹太商人没有要人拿命来抵债的习惯。这种做法太不上算了,拿了别人一条对我毫无价值的命,却勾销了一笔债务,这划不来。即使打官司,这钱是否能要回来还是个问题,又要支付费用与时间。所以,债务关系一旦形成,债权人就处在了某种被动地位之上,时时担心着钱要不回来。哪一天得知债务人已经破产,最犯愁的自然是他们。正因为这个道理,金融界里有一个心照不宣的规矩,就是贷款最难争取的是第一笔,在这个当口上,银行需要反复思考,是否以后会为这个债务人犯愁,一旦债务关系建立,若企业运转有些不妙,最积极地贷款给企业让它能有个转机的是银行。不为什么,为的是不要让这第一笔贷款连本带利都收不回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