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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你的天堂》作者:竹外桃花三两枝
文案:
我们究竟是怎么萌生的爱?
又是怎么流落的情?
十岁,她与他初见,少年气息未退;
十四岁,她父亲之死,让他堕入黑帮;
十八岁,她远方求学,他与之亦步亦随;
二十一岁,她嫁为人妇,他带着祝福离去。
而她始终不知道,他与她,究竟是爱情,还是混杂了太多杂质的友情?
抑或是一种依赖加深的亲情?
☆、初见
那一年,闫瑾十岁。
那个时候,他的父亲刚刚转业到公安局。父亲原本是一个军人,在地区武装部工作,具体是什么职务她也不太清楚。但周围的叔叔阿姨都叫他闫参谋。闫参谋很和善,无论什么时候都笑呵呵的。因为工作调动了,所以周围的叔叔阿姨也不再叫父亲闫参谋,而是直接改口叫老闫。
老闫老闫,怎么,听说你调工作了。
老闫老闫,我们家水管子坏了,你能不能帮忙修一修啊。
老闫老闫,你女儿在家里学习呢啊,怎么不见她出门啊。
老闫老闫——
老闫乐于助人是小区里出了名的,谁家有了困难,吱一声,只要老闫力所能及,他都会笑呵呵的帮忙。所以和邻居都相处的很融洽。
就在老闫工作调动的那一年。武装部根据规划,将军分区原来的住宅楼拆迁,新楼建在城市的南部开发区。现在的老闫已经不属于武装部干部的编制之内,所以,新楼的房子按理不能再分给老闫。武装部的领导和公安局的领导经过协商,决定在公安局的家属院给老闫分一套房子。
就在新房子的楼下,闫瑾第一次和宋灏见面。
宋灏大她三岁,十三岁的少年个头并不是很高,牛仔裤白T恤,在楼下和其他男生满头大汗的打着篮球。看到面生的她耷拉着头慢慢的提着小包包准备上楼,另外几个男生不由自主的停了下来。宋灏也就抱着球,向她看。
十岁的她,扎着两个小辫子,一身米黄色的连衣裙,娇憨可爱。感觉到了几个大男孩投射过来的目光,她脸微微红着,也转过了头。
“你是新来的闫叔叔家的小妹妹吧?”
十三岁的少年还没有变声,童稚的声音中带着微微的沉稳和清朗。
她怯生生的点点头,“是我啊。”
宋灏微微笑,“我叫宋灏,也是住在三单元,我家住在三楼。
“哦。”
宋灏随手拽过身后白净腼腆的小男生,拍了拍那人的肩,“这是我弟,宋誉。”又微微斜了眸光看着运动场上的其他男孩,向她介绍道,“看到那个胖乎乎的家伙没?他叫甲鱼。那个运球的家伙叫海鲜。我们都是三单元的。”
新房子并不大。七十平米的空间之内,被分割成了三间小屋子。两室一厅,做饭只能在狭窄的阳台上。她家在六楼,视野很好。可以看到小区里面的所有角落。每每在没有事情做的时候,她就喜欢站在阳台上面往下看。
刚刚好的视角,刚刚好的角落,刚刚好的阳光,也刚刚好看到在楼下打篮球的那个少年。
少年总是穿着清爽的白色大T恤,运动裤或者牛仔裤,板鞋或者帆布鞋。笑的时候喜欢蹭蹭自己干燥蓬松的头发,露出一口皓白的牙齿,眼睛微微眯着,散出亮亮的温暖的光芒。
她的性格一直有些内向。因为怕生,所以很少到楼下和同龄的伙伴玩。搬进了这个住宅区有近一年,好多小伙伴的名字都叫不出来。比较熟悉的,也就只有宋家的那对兄弟。每到寒暑假,白天父母都去上班的时候,宋灏就会拉着宋誉气喘吁吁的跑上六楼,噼噼啪啪的拍着她家的安全门,找她玩。
一起打游戏机,一起看电视,一起写作业。
宋灏很聪明,与之相反的是,她很笨。
以前她不这么觉得。但是,每每她想破脑袋才解出来数学题让宋灏检查,宋灏都会说她笨。倒不是错题多,而是明明可以用最简单的方法做出来,她却偏偏喜欢走弯路,到最后,还不是得出了一样的答案。
宋灏就喜欢拿起自动笔,在她脑袋上出其不意的敲上一记,再笑着叫她傻丫头。
宋誉就只是坐在一旁,安静的弯唇,再安静的帮她擦干净作业本。
宋誉很腼腆。所有见过宋誉的大人都这么说。老宋家的小儿子不喜欢说话,不喜欢热闹,也不像大儿子那样机灵。
“真是笨丫头。”母亲也总是这样说,有一次她被院子里其他的女孩子欺负,寒冷的冬天被人推下了小区前面的林荫渠,厚实的衣服全部被打湿了,却不知道爬起来,也不知道还手,不知道喊救命,就只是呆呆的坐在渠沟边,低低的抽搭抹眼泪。后来,还是宋灏回家在小区巷道前看到了衣服全湿透的她,脱下外套将她裹得紧紧的,命令她站在原地不要动,然后扔下单车,跑到院子里叫来她母亲。
问明情况,母亲什么也没有说。转身进了厨房,开始做晚饭。母亲将抽油烟机开得很大,整个房子都溢满了那个机器轰隆隆闷沉沉的声音。
透过门上布满油渍的玻璃窗口,她望到了昏黄的微曦中,母亲不停抽动的背影,那样孤单,那样无助。她望着那个瘦瘦的薄薄的肩膀在轻微的抽动,手捂在下颔之上,却依然挺直着脊梁。黯淡下来的天色渐渐吞噬了整个小屋,她就只是坐在黑暗之中。
唯一的光亮,就是那扇窗中透出来的。
那样温暖而又冷清的光影,清晰如昨。
其实她不是不知道还手,只是害怕,只是害怕自己要是还了手,她和母亲就不能在这里住下去了。
“什么烈士啊,就是无能。原本那次□计划万无一失,要不是闫叔鲁莽,那么早就被黑道的人发现打死。我老爸的扫``黑计划就成功了。”
那个女孩子的额头光洁,下颔微尖,对她啐了一口大声的骂。
她咬牙,掉头想走。却被那人一把拦住,她拗不过,就这样被人推下了林荫渠。
那一晚上,整个三单元都听到了宋伯父训斥宋灏的声音。
“你以为你是谁,你是局长市长省长他们家公子么?她是谁你又知不知道,那是局长的千金,局长唯一的宝贝女儿,你就这样把人家推到了林荫渠里,那是林荫渠,里面还有水,这又是冬天,你让人家女孩子浑身湿淋淋的回家,你还是不是男孩子。人家可是局长的千金,局长的千金。局长打一个喷嚏就可以让你爹卷铺盖走人,一个不高兴你爹奋斗半辈子的心血就白费了——”
宋伯父怒不可遏,森然叱喝:“不去认错,信不信我把你腿打断。”
接着是巨大嘈杂的瓷质碎裂的声音,混合着木制家具被掀翻在地的声音,依稀夹杂这一个稳重而又清朗的男声。
“局长的女儿是千金,闫叔的女儿就活该被人欺负么——”
猛烈的摔门,震动的整个三单元都好像为之一颤。少年揽起背包,干净的板鞋踢踢踏踏的跃下楼梯,出了单元门。她从阳台上向下望,深沉的夜色中,那个白T恤修长的身影跨上单车,出了巷道,自此消失在茫茫人海中。
远处霓虹闪烁,车辆打着灯蜿蜒成一条光珠项链,缓慢的向前延伸。
那之后,闫瑾很长时间都没有再见过宋灏。
作者有话要说:某桃杀回来啦!
☆、事故
老闫是烈士。
就是在那次打``黑行动中,光荣牺牲的。
局长和很多的打``黑专家经过数日的探讨和策划,终于拟定出了一套缜密保险而又万无一失的□方案。并且选定了老闫作为打``黑组的组长。老闫向来做事稳重,在公安局工作的四年期间,侦破小案大案少说几十,多则上百,所以公安局的领导很是信任他。
那天晚上,闫瑾刚刚吃完晚饭,帮着母亲收拾了碗筷,洗了手,准备继续去写作业。看到父亲捞起衣架上挂着的警服准备穿上,她唤了一声,“爸。”
老闫一边扣扣子,一边笑呵呵的抬起头,“怎么啦?”
“你又要去执行任务啊?”
“嗯。”老闫戴上大檐帽,“跟你妈说,我今天可能要晚点儿回来,让你妈先睡,不用等我了,我带了钥匙。”
“哦。”她扁起了嘴,“又是让我妈先睡。老爸早点儿回来啊,注意安全。”
“知道了。”老闫从口袋里掏出了一个小玩意儿,随手抛给闫瑾,“那,这个给你。别告诉你妈,她要是知道,咱俩的耳朵又没好日子过了。她肯定又说我惯着你。”
她摊开手,看到了一个洋娃娃的钥匙链。金黄的卷发,湖蓝色的眼睛,粉红色的小洋裙,裙裾上还纹了一层精致的蕾丝边,看起来高贵而娇憨。这是她和老闫上街的时候在一家品牌玩偶店里看到的,当时她一进去就看中了,瞟了一眼下面的价牌,立即就打消了要买的念头。老闫看到女儿恋恋不舍的神情就知道了她的心思,捏了捏她的手掌说,“等老爸发了工资就给你买。”
她扑哧一笑,“真的?要是我老妈知道,你要给我买这么贵又不实用的东西,她一定又要唠叨了。”
“我闺女喜欢,你老妈再反对也没用。”老闫的大手牵着闫瑾的手,叹了一口气,“唉——谁叫我老闫就你这一个丫头呢。我不宝贝你,宝贝谁啊。”
而现在,这枚钥匙链就在她的手心。
“谢谢老爸。”
老闫笑的眼角皱纹又深又长,眉心的川字舒展开来,食指抵在厚厚的有些发干的唇上,点颔示意她保密。
闫瑾笑着眨眼。
开门,关门。
结果就在那一晚,老闫出事了。
最近那几天,母亲的眼睛直跳。所以,晚上就一直不敢睡,在客厅边看电视边打瞌睡,要等着老闫回来。电话声响起的时候,母亲窝在沙发里,从迷糊中悚然而惊。抓起电话,喂了一声,那头传来局长焦急的声音,“是老闫家吗?”
母亲连连点头,“是。您哪位?”
“我是王局。老闫执行任务的时候出事了,请速赶来市医院,做手术必须要亲属签字——”
母亲慌忙放下电话,叫上睡梦中的她匆匆赶到医院。
护士从手术室的大门不停的进进出出,手术室上的红灯一直亮着。她揽着母亲柔弱的肩,坐在手术室外焦急的等待。诺大的走廊之内,站满了身着警服的父亲的同事。墨蓝色的制服庄严而又醒目,一个又一个在她的眼前晃动,晃的她有些焦躁,混合着不安的情绪。她低下了头。
手术做了整整七个小时。
白大褂的男子推开门,从里面疲惫的走出,叹了口气,“对不起,我们已经尽力了。”
她迷茫的抬起眼,轻咬着发白的唇,簌簌落下眼泪。搀着有些瘫软的母亲,一步步的走向手术室的门口,紧紧攥住推车的把手,她掀开白色的罩单,看到了犹自带笑的父亲。
就那样安静的躺在推车床上,浑身冰凉。
母亲受不了这样巨大的刺激,撇过了头。捂着嘴巴,缓缓的后退,最后软泥一样的跌坐在了地上,放声大哭。
她吃力的张开眼睛,模糊中,只觉的眼前都是幻境。一时间,神志变得不清楚,只觉得那个粗粗的声音还犹在耳边萦绕。
——我闺女喜欢,你老妈再反对也没用。
——谁叫我老闫就你这一个丫头呢。我不宝贝你,宝贝谁啊。
那个笑呵呵的面容还犹在眼前,有着他的老父就躺在了这里,浑身冰凉,孤孤单单。
他只是说会晚点儿回来,却是再也回不来了——
“小瑾。”
她愕然的看着面前的少年。
宽宽大大的白色T恤,干净修长的牛仔裤,背包斜斜搭在肩上。正午光影之下,小麦色的皮肤好似玉般温润,明晰的脸部线条勾勒出唯美的弧度,柔黄的氛围铺洒下来,显出清淡的眸光中一缕微微的悲伤。
巨大的酸楚从颈喉汹涌而出,她疲惫的伏在宋灏的肩膀上,滚烫的泪水打湿了他干净如新的白色T恤。
拍着她柔弱的肩膀,不再多说,就只是站在那里。
给她依靠。
那些警察护着母亲渐渐的走远,熙熙攘攘的一大群人缓步离开了手术室走廊。
宋灏摇了摇恍惚的她,她完全没有反应,宋灏揽她坐下,清朗的声音有着熟稔而又坚定的味道,“你等着。”
她木然的定了定神。
闫瑾不知道宋灏要去干什么,也不知道宋灏要她等多久。
就只是坐在走廊里。
坐了整整一天,宋灏也没有再回来。倒是他的父亲老宋开着警车赶到医院,把她送回了家。
☆、转折
第二天,她照常上课。因为是初三,面临着升学考试的关键时期,每一节课都非常重要,她也就没有请假。上个星期的二模考试成绩出来了,她晃到公布栏前查找自己的成绩。公布栏就在教学楼下面,实际上就是一个大黑板,上面张贴着各个毕业班同学的成绩和名次。她的手指点在初中部的成绩单上,顺着名次向下找,看到了自己的名字。
第一百二十一名,闫瑾,初三八班,506分。
全年级第总共五百多人,她排在了第一百二十一名。她所就读的实验中学是省重点,学生之间的学习竞争十分激烈,闫瑾一直很努力,但是不够聪明,也不会用好的学习方法,只知道死读书。所以这样的成绩,对她来说,已经是很好了。
她转身要走,余光中,看到了另外一个人的名字。
高中部。
第三名,宋灏,高三理科实验班,645分。
就在公告栏的左面,是一个橱窗架。上面有着各个年级翘楚的照片和介绍。闫瑾挽了挽散落在两鬓的多余的刘海,向橱窗架走过去。透过玻璃,她向里看,就在第一行的第三个,她看到了那个少年的笑脸。照片上蓝色的衬底,他身着干净的校服,立着校服的衣领,看起来阳光而又清爽。小麦色的皮肤,蓬松柔软的头发,专注中微微透着桀骜,迷人而又活力的气质,好像那种那种青春偶像剧里面周身散发着淡淡青草气息的男孩子。
在省实验,是有很多的女孩子倾倒在他这样迷人的微笑中的。
下面是一段介绍,无非就是哪一年在哪些学科的哪些比赛中获得过什么杯的几等奖。宋灏获过的奖很多,写不下,后面直接用了省略号代替。有时候放学,宋灏拽着宋誉在教室门口等她一起回家,她磨磨蹭蹭的收拾好书包,跟着俩兄弟一起下楼,每次经过这个橱窗架,宋灏都会洋洋得意的嚎叫两声,然后啧啧的对两人说:“瞧瞧,瞧瞧,你看看你们有一个多么好的哥哥。真是,这样好的哥哥哪儿找去啊。”
她就装作捂耳朵,一脸无奈的说:“王婆又开始卖瓜了。”
“笨丫头。”宋灏就喜欢揪着她脑袋后面的马尾辫,朗声唤她,“你哥我是高中生,卖哪门子瓜?”
真不愧是学理科的男生,连玩笑也听不懂。她就踮起脚尖,对着宋灏高声叫:“跟你说了多少回了,不要叫我笨丫头。”
“也是。”宋灏一脸认真,“越叫越笨。”
宋誉也不说话,就只在一边安静的笑。
看完了成绩,就准备往回走。这时广播响起,她忽然想到现在是第二个大课间,上课之前还要要做广播操。随着广播的响起,其他的同学也陆陆续续下了楼,一会儿的功夫,操场上人山人海。她好不容易挤出了人群,跑进了自己班的队列。
“在做操之前,向同学们宣读一个通报。”政教科主任站在操场中央,一手举着喇叭,一手拿着通报纸,大声念道:“高三理科实验班宋灏同学,聚众闹事,纠集其他同学与人群殴,情节严重,行为恶劣,经校政教科训导无果。学校为整顿校风,严肃校纪,处以记大过处分,并勒令其退学——”
字字斩钉截铁,在同学中掀起轩然大波。队列中就好像炸了锅,大家讨论的沸沸扬扬,甚至有好几个喜欢他的女生哭出了声。
闫瑾的身子一瞬间僵直。
“小瑾?”旁边的女生靠过来,在她耳边悄声问,“你知不知道怎么回事?”
她摇头,“不知道。”
“真的不知道?”那女生咬着她的耳朵,“我听说,好像是昨天宋灏叫上了几个男生,跑到那个叫什么零夜疯狂的夜店去砸场子。他们说那个零夜疯狂是我们市黑帮的老窝,宋灏不但打断了夜店老板的腿,还差一点把那个黑帮老大给干掉呢。”
前天晚上,她的父亲也就是在零夜疯狂牺牲的。他只说了你等着,却并没有告诉她他要去干什么,原来——他是去为她的父亲报仇。
闫瑾揉了揉眼睛,风很大,把眼角吹的发酸。
“他好有勇气啊,居然敢到零夜。哎,小瑾你知不知道,据说那里面特别乱,就在大前天晚上,好像有一个警察就是在零夜疯狂被老板捅了刀子。那个老板特别凶狠,杀人都不眨眼的。虽然宋学长也被砍了几刀,却是足足将那个老板打趴下了。啧啧——真是看不出来,以前一直以为他是那种只会听话的乖乖生,想不到,想不到他这么厉害……唉,对了,小瑾你老爸不是公安么,怎么会不知道……”
后面那个女生说了什么,闫瑾完全听不到了,只觉的耳边的风越来越大,风越刮越凶,政教科主任的声音也湮灭在风声里。她咬紧牙根,跑出了校园。
宋灏伤的很重。
老宋请了假,不敢将宋灏带出门。她乒乒乓乓的敲门,老宋看到她,愣了足足半分钟,然后才让开身子,“进来吧。”
她转身关门,老宋也没有给她倒水,就只是指了指宋灏的房间,“进去看看吧。”
床头柜上的台灯亮着,上面放了一些药和纱布。宋灏躺在床上,额头上布满了汗,眉目紧闭,感受到了光影的变化,他的睫毛明显颤了一下。
“看完了就走。”老宋的话语平静,面无表情,“老闫在这次行动中牺牲了,我们都很很难过。但是……”
老宋话没有说下去,要说什么她心里明白。
但是你不应该让我儿子为你的父亲的死亡牺牲。
回到家,全身疲软的倒在了床上。她眼皮重的只想睡觉,听到枕头下面手机的信号铃响了一声。她掏出手机,看到了显示屏上的字。
一个未接来电。三条新信息。
解开屏保锁,看见宋灏的头像,在闫瑾的手机里,宋灏的名字是“宋笨笨”。
打开收件箱,看到了他发来的短信。
第一条——
小瑾,我听说了,想和阿誉一块去看你,可是我老妈不让。一切都会过去的,你不要太难过了。
第二条——
我可能不能来结你了
第二条短信连标点都没有落,还有一个错别字,他想表达的意思应该是不能来医院接她,要她不要再等了。宋灏发短信从来很快,也很少错别字,这条短信一反他的习惯,可能是因为匆忙,也可能是因为力不从心了。
再后来,老宋去教育局找了很多人,希望能够让宋灏在最后的半年将高中读完。她好几次下楼,都看见老宋提着包装精美的礼盒从楼下的超市出来,打着电话,尽力挤着不甘愿的笑脸,不停的点头答应。可怜天下父母心,在老宋的努力下,宋灏又重新回到了省实验的教室。
直到一个月后,宋灏放学回家,看到了坐在林荫渠边低泣的她。他将局长的女儿也推下了林荫渠,和老宋大吵一架之后,从三单元摔门而出。再也没有回来。
☆、不忘
宋灏很少和闫瑾联系。两三个月会打一两次电话,无非都是说一些无关紧要的话题。一般都是宋灏问闫瑾的情况,她的话很少,基本是宋灏问一句,她答一句,像是蹦豆子,一粒一粒的,从来不会有多余的话。她也从来不问宋灏过的好不好,就算偶尔问了,宋灏也就只是和她开玩笑。
“怎么啦,这么关心你哥,想我啦?”
她就低低的笑,“你就自恋吧你。我就是想猫想狗也不会想你的。”
她们打电话的时间从来不长,两三分钟就匆匆挂掉。闫瑾也从来不给宋灏打电话,倒不是不想打,而是宋灏的号码不固定,想联系他也没有办法。
随着十五只蜡烛的吹熄,闫瑾又长大了一岁。中考的成绩还算是理想,她如愿考上了省实验的高中部,即使是平行班,她依然觉得很满足。
是啊。她又不是宋灏,没有那样聪明的脑袋,也就不必苛求自己拥有那样卓群的成绩。
闫瑾的高中同桌是个女生,很花痴,那天看她一个人坐在窗子前面,右手撑着胳膊发呆,伸手过去就拍醒了她,笑嘻嘻的和她搭话:“一个人坐在这里思什么春呢,下面有帅哥?”
闫瑾一脸不在乎的切了一声,说,“就咱们省实验,不出千年蛤蟆就不错了,还帅哥,尽是丑男。一个个要么是见不得天日,要么见了天日就能把人活活吓死。”
“嗯,那倒是。”同桌深表赞同,“要不怎么说有品的男生没脾气,有脾气的男生没成绩,有成绩的男生没能力,有能力的男生没身高,有身高的男生没长相,有长相的男生没有品呢。哎,这年头在这破学校,连个养眼的男生都没有,让我的精神生活十分贫乏啊。”
她笑了笑,说,“生活质量也在无形中降低了呢。”
“对了。”同桌灵光一现,拍了拍脑袋,兴奋的高声嚷道,“我倒知道一个有品男,要长相有长相,要身高有身高。”闫瑾还没有反应过来,就被同桌一下子拽出了教室,要带她去看。她原本没有兴趣,但一个人坐在角落实在无聊,也就随了同桌一起下了楼。
她没有想到,同桌所谓的帅哥就是宋灏,亦是没有想到,再见到宋灏,就是在省实验外面的理发店里。
宋灏正坐在角落抽烟,他的手指修长微瘦,指节凹起有致,食指之上戴着一枚夺目分明的戒指,像是白银质地的,两指张开,轻轻夹着烟,袅袅薄雾从指缝间明灭的微曦中升腾,将自己笼罩在朦胧的美感中。
闫瑾记得,高中时候的宋灏是不抽烟的。班里个子高的男生里面,也只有宋灏是不抽烟的。省实验管的比较严,所以班里的男生就只能钻到走廊尽头的水房里面抽烟。宋灏和那些男生玩的比较铁,就负责站在水房门口帮助他人放风。
被她看到,她就笑他,“呀,大宋,又在这里蹲点儿啊。”
“可不,现在是非常时期,要严防死守。”宋灏弯起了眉眼,搓了搓她的头发,“怎么,想在这儿陪你哥?”
“臭美。”闫瑾看着宋灏干净的板鞋,就忍不住要上去踏两脚,等到宋灏准备追过来的时候,一边叫着一边跑开。
抽完烟的几个男生从水房出来,看到她,定然会一齐鞠躬,然后煞有介事的打招呼,“嫂子好——”
她比他低了整整三个年级,个子也比那些洋溢着阳光气息的男生矮很多,他们的声音低沉,回荡在走廊的尽头,让她羞红了脸。
“去去去去去去去去去去去——”宋灏连说了十多个去,然后在他们头上一个一个的敲,“胡说什么呢,败坏我妹妹的名节可不好。”
“哦——原来是——妹——妹——呀——”那些大男孩一个个阴阳怪气的应声,对她挤眉弄眼。最后一个字尾音拉得很长,起承转合,大有余音绕梁连绵不绝的阵势。
等她走远了,宋灏再揽在他们的肩上,一边满足的笑一边连连点头,“叫的好,下次再这么叫,我请你们吃饭。”
面前的男子似是没有看到她,别过了头去。
“大宋哥。”她不可置信的低声唤。
坐在沙发上的那个男子缓缓的抬起头来,看了看她,带着熟稔而又陌生的浅笑,“美女,要做头发吗?”
她呆了一呆,凝视着他。
他的黑色蓬松柔软的头发被染成了淡淡的棕黄色,干燥而又有些狂野的味道,厚厚的刘海飘荡在额前,微微遮住了好看的眉毛,眸光清淡而又陌生。这家理发店的灯光很美,映照的他的黑瞳仿佛散发着深紫色的光芒,璀璨如星。左耳上一颗耀眼的美钻,似乎能够摄人心魄,让她的眼神纠缠其上,不愿意离开。高雅漂亮的鼻子,好像是经过刻意雕琢之后的艺术品,性感而又充满男子的魅力。
这是宋灏么。怎么好像一点儿也不像了呢。
“宋灏。”
闫瑾还是固执的又唤了一遍,这一次的声音极轻,像是在问他,又像是在问自己。
那男子眼中闪过一丝不安。
“要做什么发型?”
声音依然是清朗动听,带着标准的礼貌的语气。
闫瑾点了点头,“嗯。我想染发,染成大红色的。”
他说,“美女,你的皮肤好白皙,头发染成红色一定很好看。”
站在她身旁的同桌瞪大了眼睛,嘴巴张的足以塞进一个小鸡蛋,干笑两声,将她拉到一边,说,“闫瑾,真的假的?看看帅哥而已,没有必要真把头发染成红的吧。”
闫瑾不理同桌,走到了他的面前,抬起头认真的,一字一字的说:“大宋哥你不要装了,我知道是你。”
理发店的男子摆了摆手,“美女,我长得很像你的朋友么?”
闫瑾瞪了他一眼,冲出了理发店。
同桌呆若木鸡,仔仔细细的看了看他,出店追了上来,拉住她的手,问:“你们认识?”
她噗哧一声裂开了嘴,笑的眼泪都出来了,“怎么样,我演的像不像?”
“你是演的?!”同桌高声嚷道,发现四周的眼光齐刷刷聚集过来,也就硬生生的压低了嗓门,捂着嘴巴,对她说,“为什么啊?”
“笨啊。”闫瑾学着宋灏的口气,也敲了敲同桌的头,“这都不懂。这样才能给帅哥留一个深刻的印象。然后,才有可能进一步发展剧情,从而达到最终将其俘虏的目的。”
“这样啊。”同桌似懂非懂,张着迷茫的眼,瞥了她一眼,也不知道是褒是贬,“看不出来,你还真是道行高深。你要是真把他俘虏了到你的校服裙下,我以后改口叫你闫师傅。”
“那我这个师傅当定了。”
闫瑾傻笑,不由的回首。看到了他站在理发店的门口,身后精致时尚的镁光灯闪烁变化,在他的侧脸泊下一汪盈盈的光彩,像是天边的彩虹,划着柔和的光线。
翌日晚上,闫瑾接到了宋灏的电话。
宋灏说,“昨天是我。”
“我知道是你……”闫瑾依旧傻笑,“就你那小样儿,还在我面前装深沉。以后少来,不想见我就算了,我又不会死乞白赖的缠着你。”
她本来是想说,宋灏,你就是化成了灰我也认识你。想想挺晦气,也就没有说出口。
“小瑾。”宋灏说,“听你哥的话,如果不是实在有事,就不要来这个理发店了,见了面,也要装作不认识。”听她没有吭声,他问,“听到没?”
闫瑾吸了吸鼻子,“死大宋,臭大宋,烦人的大宋,我说,你就那么不想见我啊?”
没等宋灏回应,闫瑾气得头痛,挂掉了电话。
☆、重逢
头痛第二天还是不见好,整个人晕晕乎乎的上完了一天的课,还要做值日。同桌看闫瑾冷汗涔涔的向外冒,也就自愿留下来给她帮忙。闫瑾整个人像是虚脱了一般,连走路都难受。同桌于心不忍,也就把所有的工作都包揽了。闫瑾就只是坐在一边,趴在桌子上休息。
出了校门,天已经完全黑了下来。省实验的校址很是偏僻,坐落在城市和乡村的结合部,要走上很远才能等到公交车。同桌扶着她,轻一脚重一脚的往前走。天光完全沦为了墨色,宽宽的大路上只有她们两个人,路灯也不太亮,散着昏黄的光。
没有离开校门很远,就听到有人在身后喊了一声:“站住。”
她们两个止住了脚步,向后看。
两个痞子味十足的男生扬着邪性的笑,直勾勾的目视她们,“要么留钱,要么留人。”
同桌拉着闫瑾就要跑,她也使尽全身的力气向前奔,可是头实在晕的厉害,腿脚也不听使唤,只觉得眼前天旋地转,甩开了同桌的手就跌了下去。
“小瑾——”同桌急的哭,却又不敢停下脚步,想要把闫瑾拽起来,可眼看后面的男生就要追上,一时间不知道该怎么办好。
只听一声清脆的玻璃破裂声,脚步踢踏响起,闫瑾迷迷糊糊的爬起来,看着他捻灭手中的烟蒂,扔在地上,用脚狠狠的碾着烟头上的火星子,“你们敢动她们一根汗毛试试看?”
熟悉的清朗男音,带着桀骜不驯的痞气。
“妈的。”宋灏爆了粗口,眼神狠绝,砸破了另一个啤酒瓶,举起手中的半个啤酒瓶就要砸过去,“找死啊。”
那两个男生落荒而逃。
“她怎么了?”宋灏背起她,问同桌。
同桌没有想到刚才还处在危急之中,现在就有帅哥相伴。声音也刻意的放温柔了些,眨巴着眼,说道,“她头疼,头疼得很厉害呢。”最后一个字甜味十足,腻人心脾。
宋灏和悦的笑,露出一口皓白的牙齿,“你们两个关系很好啊。”
“嗯嗯嗯。”同桌拨浪鼓一般的点头,笑的花枝乱颤,“我叫洛洛,她叫闫瑾。大哥哥,你叫什么名字啊?”
“我?”宋灏清浅莞尔,稳了稳步子,“你们怎么这么晚才回家?”
洛洛并没有在意宋灏转移话题,依然满面春风的回答道,“今天是闫瑾的值日啊。看她痛成这样,我本来是想帮她请假的,可闫瑾就是不肯。说什么害怕母亲知道,不想让母亲担心。我没有办法啊,只能帮她做值日了。”
“闫瑾和你要好,所以你们要互相帮助。特别是在她困难的时候。”
他说。
他感觉到自己的背后被水打湿,夜风吹过,嗖嗖的凉。
闫瑾在宋灏坚实的后背靠着,闭着眼睛,却并没有睡着。听着熟悉的声音,感受着熟悉的气息,温暖透过他的后背传递过来,她的心房却好像被什么堵住了,憋屈的难受。
曾经多少次的幻想能够再见面,曾经多少次的期盼他能够重新返回省实验中学,也曾经多少次的想过在阳台上张望的时候能够看见那个阳光活跃的身影。闫瑾觉得悲戚,原来以为随着父亲的离去,她什么都可以看开。就连看到宋灏为了报她父亲的仇而躺在她的面前,她都没有感觉悲戚。只是因为那一刻,闫瑾还感觉他是在自己身边的,无论是伤的再重,亦无论是离的再远,闫瑾还是觉得他就住在自己心上,只要自己低低的一声唤,他就会飞檐走壁狂奔快跑的赶到自己面前。
而就在宋灏离开的这一年里,她开始变得胆小,变得懦弱,变得隐忍。变得不再像自己。
就像纠缠繁复的毛线,密密麻麻的纠结成了一个死结,哪怕用尽了力气和时间,却始终找不到缘头,找不到终结。
直到宋灏走到公安局家属院的大门前,才把闫瑾放下,揉了揉她红红的眼圈,笑着唤,“笨丫头。”
她觉的眩晕,扁着嘴说:“我这回又哪里笨了?”
“都成这样了还不来找我,还不算笨。难道还要我夸你不成?”
闫瑾委屈,“是你不让我找你的。你还说,见了面,也要装作不认识。”
“闫同学,你可真是……”宋灏看着她烧的红扑扑的脸蛋,忍不住捏了一下说,“你哥我是说没有事情就不要来理发店了。噢,你头痛不算事儿啊?”
帅哥英勇救人的事情第二天就被洛洛这个大嘴巴传了出去,被学校传的沸沸扬扬。班里女生还着实把她八卦了一回。以宋灏的长相,到哪里都是招蜂引蝶的风云人物。最后故事传到闫瑾的耳朵里,已经面目全非,闫瑾懒得去计较,只是有时在路上走听到一些女生在背后指指点点,让她感觉十分不自在。
故事就只是故事,当有新的话题产生的时候,也就渐渐会被人淡忘。
不知道什么时候,宋灏和闫瑾见面的消息传到了闫妈妈的耳朵里,闫妈妈不住的喟叹。
“多好的孩子啊。人们都说,老宋家的两个小男孩以后都不得了,尤其是那个哥哥,学习那么好,人也聪明活络。谁知道,那么优秀的孩子,就这样学坏了。你不知道现在老宋那个悔啊,觉得对那孩子很是亏欠,当初不该那样训斥宋灏。孩子么,心智还没完全成熟,一时冲动做了不理智的事情,也是可以原谅的。可惜啊——”
“小瑾,我听人说你和宋灏见面了是吧?”
她颔首。
“以后能和宋灏少见面就少见面吧。他现在学坏了。据说他现在混在社会上,加入了什么不明不白的帮派。听局里的领导讲,那也不是什么好性质的帮派,和社会上的黑恶势力还有些瓜葛。好像就活动在你们学校周围的几个理发店里。哦,还有,你们学校的那些理发店你也不要去了啊,那些地方好像挺不正当的——”
闫妈妈喋喋不休的还欲再说,闫瑾感觉胸口闷得慌,摔下书本出了门,想要透透气。
一个人茫无目的的向前,诺大的城市她也不知道要去哪里。现在已经是华灯初上,两边的霓虹闪烁,侧过脸望,林荫道旁的小树已经长成了婆娑繁盛的模样,叶隙稀稀疏疏,车辆疾驰而过的影子在里面不停的变换,彩色的光晕在叶隙的周围熏染出薄薄的柔柔的边缘。
面前是高大的校门,大理石基柱之上,雕着实验中学四个字。闫瑾不知不觉,又转回了这里。
学校南面是一大片白桦林,由白桦林隔着,后面就是一大片一大片的农田,每到春夏之交,校园里面都飘满了白桦树大片叶子淡淡的清甜气息,风一吹,叶子沙沙响,树梢婆娑,露出了白色的叶子背面,白绿相间,很是好看。
夏天再深一些,宋灏就喜欢择几根树枝,将树枝里面的杆子掏空,剥落下树皮,像一根吸管。薄薄的唇贴在上面,吹出好听的歌曲。
那声音像是笛子,但比笛子的声音要粗,要脆。
闫瑾也不知道宋灏怎么学会的吹树枝,老是央求他教自己。宋灏一脸不情愿的说,“这可是独门绝技,要学可以,先拜师,再掏学费。”
“小气鬼。”她啧啧两声,然后问,“学费是多少?”
“你掏不起。”宋灏很是鄙夷,“念着咱俩是老相好的,给你算便宜一点,一支曲子十块钱。”
她半天才反应过来,嘚嘚着说,“和你相好的人多着呢,我哪儿算啊。”
她想,十块钱,足买两份好吃米粉,还加送一个白面馍馍。既可以吃饱,又可以省去很多胡思乱想。她有一个习惯,不高兴的时候吃东西,肚子饱了,人也就喜欢犯困,倒头就睡,什么都不用想,多好啊。
用洛洛的话说就是,“就算明儿天塌下来,今天也要填满肚子,做一个饱死鬼。”
说起好吃米粉,那可是闫瑾的最爱。那家店就坐落在学校旁边,店如其名,不仅好吃,量还给的足,大大的一个瓷碗装着满满的米粉。所以在学生之中人气超高。每次都要排上很久很久的队伍才买的上。
宋灏看她喜欢,就常常给她买。理科实验班的最后一节课基本上都是自习,他就每次翘了自习课去给她排队买。看着闫瑾美滋滋的神情,就笑她是个馋猫。
——馋猫馋猫,你哥我大发慈悲,买了一份米粉。
——馋猫馋猫,你吃慢一点,没有人和你抢。
——馋猫馋猫……
宋灏站在树下面,胡乱的扎了一个白杨叶花环,套在她头上。接着就吹起《lydia》来,那个时候《斗鱼》很流行。她很喜欢飞儿乐队唱的片尾曲,有一种撕心裂肺的叛逆。
他一边吹,她一边唱。
Lydia……
幸福不在远方,开一扇窗,许下愿望。
他走了带不走你的天堂,风干后会留下彩虹泪光。
他走了你可以把梦留下,总会有个地方等待爱飞翔……
闫瑾偷偷的将眼光瞟向宋灏,看他挺拔的站在白杨树下,干净柔和的侧脸线条,眉清目秀,微微上扬的唇线勾勒出慵懒的弧度。白杨沙沙响,他的白衬衫也飘了起来,整个人就好像沐浴在阳光下,散发着令女孩子着迷的张扬和温柔。
闫瑾朝着白桦林深处望。
那里离大路有些距离,昏黄的灯光完全被淹没,黑暗一片。树梢直冲云霄,在苍穹映下一片模糊。她只感觉白杨尽头鬼影曈曈,似是有光在闪,隐隐约约,并不清楚。
拐过校园的围墙,站在墙角,她看清楚了一些,那里的确是有人,好像还不止一个。她倒抽了一口凉气,听到了一声比一声重的□,凄厉的男声,发声的人口齿有些模糊,还在骂骂咧咧着什么。
☆、难辨
“宋灏你不得好死——”
闫瑾怀疑自己听错了,手指抠着围墙的水泥缝,慢慢向前挪,让自己离近一点。待她完全看清,不禁冒出一身冷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