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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竹外桃花三两枝 当前章节:14921 字 更新时间:2026-7-1 22:17

只见那天在校门口截住她和洛洛的两个男生跪在地上。其中一个浑身是血,瘫在地上动弹不得,一双眼恶狠狠的盯着前方,右手指甲里还带着细密的肉丝,深深抠进了地上的泥土,想要向前蹭,左手还向前抻着,尽力抓着什么。

“为不是马子的妞,这样对待兄弟,老子就是做了鬼也不会放过你!宋……宋灏你他妈的不得好死……”

最后一句话断断续续,尾音未落,那人从口中喷出一口血水,就咽了气。

一声冷哼。

另外一个男生看到同伴已经死在这里,语气没有软下来,反而还在威胁,“大哥你可不要干下傻事,您如果真敢灭了我,凯哥绝对不会放过你。”

虽然声音还在哆嗦,却是极尽恶毒语气。

“咔——”

“你不看看你旁边躺着谁?”阴影中的青年夺过旁边一人手里的木条,对着那男生的脸就抽了过去,在那男生的脸上打下一道很深很艳的红印子,一声木条断裂,话语陡然提高八度,“你不要以为有王凯撑腰,我就不敢灭了你。”

清朗而阴森,在幽冷的白桦林中飘荡。

一直被阴影遮住侧脸的青年这才从阴影中缓缓走出,捏灭了烟蒂。

是宋灏。

的的确确是宋灏。

宋灏一身墨色穿着,显得他身材颀长而清瘦。黑色的休闲西装,里面是灰色的衬衫,胸口之前还佩戴着一链啷当作响的重金属,在幕色之中格外闪亮,好像夜空里璀璨的星星,随着他胸膛的起伏微微晃,洒下点点微弱的光亮。与他左耳上的美钻一起,衬的他整个人,诡异而魔魅。

那样闪亮的宋灏,就像一把匕首,刺痛了闫瑾的眼。

宋灏并没有看到闫瑾,他仰着下颔冷视那男生,取过旁人递过来的几块砖头,对着那男生的头就砸了下去,手腕未抖,眼睛没眨,力道很大,一气呵成。

“你——”

更加惨烈的一声叫,震人耳鼓,在白桦林的寂静上划下一道很深的口子。有血迸溅而出,射在宋灏清秀的眉目上,他下手狠绝,那男生惨叫之声未落,就被当场砸死,衣领之上沦为了一片模糊,满脸污血。

闫瑾捂住胸口,惊叫出声,就像做了一个噩梦愕然惊醒。

她从没有见过这个样子的宋灏,没有和悦的微笑,没有清淡的青草气息,也没有阳光的温暖。

几个黑衣少年将那两个尸体拖上了车,向另一个方向开远,车门一盖,就什么也看不到了。留下了他一个人。

他眯着眼,面无表情,一步步的向着闫瑾走来,闫瑾心跳加速,攥紧了围墙上的泥缝,缓缓的后挪,转回省实验门前,侧目,警车拉着一高一低的笛声从她身边呼啸而过。就停在了她的五步开外,从车上走下一个大檐帽的公安。那公安大步走下车,顿时呆若木鸡,大概是愣了好一会儿,这才向着白桦林深处走去。闫瑾见天色已晚,一个女孩子独自走在这里,不太安全,也就转回了身,准备回家。

捂着胸口想了想,刚才那一幕给她造成的惊吓实在不轻,她需要时间来平复过去和现在的变化。白桦沙沙响,那样清澈似泉的音符,在她脑海里不断的旋转,那就像是在对她窃窃私语,在她的心里默默的念,宋灏已经不是以前的宋灏了。

手不停在抖,全身冰凉,可闫瑾还是忍不住的掉转了头。她想再看看,那到底是不是宋灏,如果不是,她至少可以安心一点,如果是…….她失笑,闫瑾你还真是笨啊,那怎么可能是宋灏呢。

又回到了刚才站着的地方,还没有来得及张望,只听一个熟悉的中年人在吼,嗓门很大,几乎破了音。

“十年八年算轻了,判你个死刑都不过分。”

穿警服的中年男人背过手去,双手交叉,蜡灰色的手皮上青筋凸起,握紧,再握紧——

警笛又一次从闫瑾身边呼啸而过,她瞪大眼睛,向幽蓝色的车窗里面望,昏黄路灯刺眼的投影在幽蓝的近乎发黑的玻璃上一闪而过,警笛红蓝变换,消失在了纷扬的尘土中。闫瑾什么也没有看到,倒是被呛着了,不停的咳嗽。

“笨丫头,你怎么会在这里?”

有白桦叶飘到了闫瑾冰凉的脸颊上,她摸下叶片,瞳中一刹那陷入了迷茫。

宋灏扶着墙,想要对她微笑,咬破嘴唇,尽力支撑着自己摇摇欲坠的身体,只觉眸光慢慢变为黑色,胸膛最深处像是被刀刮过,血管的所有血液都要喷裂而出。感觉他还想再说些什么,嘴巴却张不开,他的额头和眼角不断有粘稠而膻腥的液体流下,他甩了甩头,向前瘫倒在地。

☆、斗鱼

那天最后是闫瑾把宋灏送到了医院。

闫瑾背不动宋灏,也不敢去叫人帮忙,只得轻一脚重一脚的扶着他踉踉跄跄的向前走。好不容易拦了辆的士,赶到医院紧急抢救,两天后,才真正脱离了危险。闫瑾那天出门没有带钱,连车费都没办法掏,司机是个好人,看到宋灏伤的严重,比她还着急,没等她开口,直摆手,“别给了,别给了。你男朋友都伤成这样了,赶紧上楼找大夫去吧。”

医生催促着要交费,她着急着不知道该去找谁,只好给洛洛打电话。洛洛一听是理发店的帅哥,挂上电话,风驰电掣飙到了医院,二话没说,帮宋灏垫上了钱。办好了手续,洛洛捶她的肩,替她高兴,“行啊你,这么快就把人家钓到手了。”

她在医院跑上跑下的早都快累趴下了,这会儿坐在走廊里直歇气,没有力气搭理洛洛的八卦兴致。倒是洛洛很守信,那之后就真改口叫她闫师傅,她也没有扭捏,欣然接受。

拖着沉重的步子,闫瑾走进病房。米白色的窗帘,米白色的床单,米白色的墙漆和宋灏米白色的脸色。闫瑾给宋灏塞了塞被子,感觉头不知道什么时候又痛起来了。脑袋里像是被塞满了白色的绿色的白桦大叶子,不给她留一点可以思考的空隙,满溢的淡淡的清甜气息从意识里不断的钻出,她懒得再想,也就枕着宋灏露在外面的修长的小手臂,睡着了。

梦境中有人轻轻的在揉她的发顶,带着青草和阳光的味道,残留着一丝烟草的芬芳。

她记得,以前宋灏说,会幻梦的人是哀伤的人,因为在现实中找不到通往天际的彩虹,才会一次又一次的被际遇所挫伤,爬不起来,潜意识里埋下悲痛的种子,挥也挥不掉。

而会回忆的人是幸福的人,就像找到了天堂的大门,从今以后,那一扇门就是维持生活的精神支柱,无论在以后碰到了什么样的灾难,遭到了什么样的不平,都能够从其中解脱出来,寻找到开怀的理由。

大概过了一个星期,宋灏出了院。出院之后就每天放学在学校门口等她,送她回家。虽然带着伤,却依旧是很坚持。上了高三,她开始忙起来了。宋灏知道她忙,也就只是每次送她回家,话也不多说。但是,每次手里都拎着很多很多的吃的,一般都是零食,偶尔也会有些什么核桃杏仁的坚果。她笑,“你是打算把我惯成大胖子啊。”

“大胖子就大胖子,那也比营养不良好。”宋灏说,“你都上高三了,用脑子的时候多,多吃点核桃可以长聪明点。你看你,一天没头没脑傻乎乎的。万一以后没人要,我还得养你。”

前脚才说她没人要,后脚班里就有男生对她表明心迹。那个男生长得好看,学习很好,人也很踏实,还在校学生会任个什么部长级的职务。洛洛就说她亏,“那么早就把自己嫁出去了,早知道后面会半路杀出个程咬金来,还不如当初不要理那个理发店的帅哥。”劝她,“趁着还没有完全陷进去,赶紧分手得了,免得以后舍不掉后悔。”

她反问,“当初是谁对那个所谓理发店的帅哥哈拉的直流口水?”

“是我没错。”洛洛一边忙着往嘴里塞薯条,一边做苦口婆心状,“什么叫做此一时彼一时你知不知道?当初是什么情况?!”

“什么情况?”她装傻。

“当初是你没有谈恋爱,第一次可以练练手,找个帅哥增加增加经验值。现在呢,现在你是已经和帅哥谈过了,身价也长高了,情况自然就和以前大不一样了啊。理发店的帅哥是蓝筹股,也就长得好看,但是潜力值不够;而三班的张嘉是潜力股,以后前途无限量呢。还不趁着自己身价不错,好好把握机会。要知道,机不可失时不再来,过了这个村就没有这个店了。”

洛洛绘声绘色,大有不拆散两人不回头的架势。

“身价?”闫瑾没好气, “知道了,洛妈妈。奴家这厢就去别了宋公子。”

对于洛洛的荒诞逻辑,闫瑾向来嗤之以鼻。

“说你笨还真是没错。”洛洛气的直跳脚,“我可是为你好。”

“真为我好?”她笑着掐洛洛,“还是居心叵测,别有用心呢?”

“当然,我也可以顺带假公济私一下。谁让你们家那位帅的实在是不成样子,而我又是雷打不动风吹不倒的外貌协会成员。你不一样。我是没谈过,所以,初恋一定要找一个美男子来满足我日益膨胀的花痴心理。”洛洛往她嘴里塞了一大块薯条,然后竖起了右手,笑嘻嘻发誓,“但是,我对师傅的忠心天地可鉴,与日月同辉,随岁月永垂不朽。”

“没问题。”她笑的噎住,“明儿个就给徒弟到高老庄提亲去。”

“人家可是说得真的。”洛洛翻白眼,“你可要给我好好想想。”

那之后张嘉就常常来他们班找她出去聊天,两人聊的还颇有些投缘。每次说到正题,闫瑾就装傻,岔开话题。张嘉看她老是模棱两可,暧昧不明,着急了,就问闫瑾,“你对我到底是什么态度?”

她说,“暂时没态度。我要问我哥哥。”

放学的时候,她抓住机会,就问宋灏,“大宋哥,如果我和其他人谈恋爱,你会不会吃醋啊?”

宋灏无所谓,“你哪儿美啊,我这么一个英姿飒爽英气风发英俊潇洒连带英雄气概十足的社会主义良好青年还吃你个小丫头片子的醋。你就是结婚了我都不在乎。”

“哦。”她有些失望。

“不过——”宋灏说,“你得把他带来让我看看。确定不是个大尾巴狼我才肯把宝贝妹妹交给他。”

就因为宋灏的“不在乎”,闫瑾第二天就答应了张嘉。张嘉一听说要见女友的哥哥,顿感受宠若惊,在宿舍同学的捣鼓之下,煞有介事的搞了一身特别贵重的行头。结果一见闫瑾所谓的哥哥,立马傻了眼,没想到就是学校对面的美发帅哥,顿时放松起来。倒是同行的洛洛大饱眼福了一把,高兴的一路直叫。走之前还不忘挽着闫瑾咬耳朵,“喂!我说的没错吧,你看张嘉对你多么上心。这样的好男人,天上难找地上难求啊。你可要给我好好的把握啊。”

最后还做出一副恨铁不成钢的模样。

之前闫瑾叫洛洛同行,洛洛一听,十分义愤填膺,“闫瑾你到底安得什么心啊?让你的现男友去见前男友,真是心机深重。果不愧是黄蝎尾后针,最毒妇人心。”

她切了一声,“谁告诉你宋灏是我前男友的?”

“如果不是,当初人家受伤,你干嘛急成那样?”

“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闫瑾答,“如果是你,我也一样急成那样。”

“呸呸呸呸呸呸——闫瑾你个乌鸦嘴,我才不会呢。”洛洛轻勒住闫瑾的脖颈,严刑逼供,“那哥哥是怎么回事?坦白从宽抗拒从严。”

“说来话长。”

不知道怎么,说来话长这几个字让她又陷入了思绪。只有三年,只有三年的时间,她从十四岁长成了十七岁,仅仅是人生的几十分之一,充其量也不过是不到一千天的日子,却好像是过了很久远很久远的几百个世纪。摊开历史书的目录,她从第一行浏览到最后一行,书页之上,她和宋灏从青铜器甲骨文的蛮荒背景一路走到青花瓷拔步床的浅清,最后,走到了现在,只剩下彼此擦肩时候的那一声叹息。

她伏在桌子上,小声的唱歌。

《斗鱼》的片头,依稀记得歌词,她唱的很生涩,还有些走调,但是歌词却记得清清楚楚。

“走了那么远,发现你不在身边,独自走过了什么,自己都不了解。”

在宋灏出院的前一天,她拿着一大堆票据,还是抑制不住好奇心,就问宋灏,“那天我走的时候,你还好好的呀,为什么一转头,你就伤成了这样呢?”

“是我爸。”

一语点醒了闫瑾。她突然想起,那个从警车里面走出来的戴着大檐帽的警察的熟悉的背影,是宋伯伯没错。

“我爸,他是恨铁不成钢。他见到我的时候,我看他的眼圈都是红的,那一霎那,我才知道,我错失的,不仅仅是三年,而是十八年。”

“你知道什么叫□之深,责之切么?”

他淡淡的说,微微上扬的嘴角带着久违了的阳光,飘在病房中,像是给米白色的气氛掺入了七彩的痕迹。声音不再童稚,清朗安心,而又平静如水,一泓一泓的泛着斑斓的亮色,让她听来,几疑是梦,又比梦境真实,比梦境残酷。

“一直想要和你解释清楚,我为什么不愿意在美发馆认你,因为我现在加入了黑社会。我知道你想说什么,我知道,我都知道。是,当初就是我,带着家属院的那群家伙去零点疯狂砸的场子,打断了青帮老大的腿。因为闫叔叔就是被他们害死的。闫叔叔死的时候我都没有见上他最后一面…….就在那天晚上,我妈哭着和我讲,如果不是闫叔叔冲在前面,那天晚上死的,就是我爸。”

宋灏放下浅蓝色的病服,微笑的露出了皓白明晰的牙齿,“但是,那个时候,我还真是轻狂的可以,以为只要把那家店砸了,以后我们身边就不会再有人死了,也不会再有人伤了……可是,社会上的势力远远比我们想象的要复杂得多。我爸保住了我上学的机会,却不可能斩断我与那些老大老板太妹太保之间的瓜葛。青帮绝对不会放过我,他们的手下更不可能善罢甘休。我不害怕他们,但是我害怕他们对付不了我就会转而对付我身边的人——就在这个时候,黑盟的人放下话来,只要我能够加入他们,就可以帮我挡掉其他所有的事情。但这是一个陷阱,我的一只脚已经塌了进去,随之而来的,整个人也会渐渐的被吞没,被翻沉。”

宋灏背起背包,拉着她走出了病房,轻轻关上门。里面的米白色的世界就消失在了眼前,只有他的声音在回荡。

“其实,那一天我的行为,只不过是压断骆驼脊梁的最后一根稻草。在那之前,我爸就已经对我很失望了——不,应该是绝望。”

你知道么,闫瑾,这个社会,其实很复杂的。复杂的让你不知道该往哪里走,如果你已经远离了当初那个路口,往回看,你依然会不知所措。就像我一样。就像以前的我,现在的我,未来的我一样。而唯一干净的地方,只有天堂。但是,我们却到不了天堂。

只能够一路跌跌撞撞,用回忆来填满庞大而又渺小的心房。

“喂!闫瑾?”洛洛伸出食指,在闫瑾的眼前晃,“天皇皇地皇皇,闫瑾闫瑾快起床。”

闫瑾睁开眼,不知怎么的,自己居然趴在课桌上睡着了。放学铃还在持续,她收拾了书本,背起书包往教室外走。看见了张嘉,张嘉斜坐在第一排的课桌上,对她笑咪咪的摆手。

“闫瑾,我听你哥说,你喜欢吃好吃米粉。”张嘉看闫瑾一副无精打采的样子,便提议道,“等会儿一起去吃吧。”

闫瑾摇头,“我哥中午给我打过了,晚上不想再吃了。”

“对了,闫瑾,刚才打你电话好像停机了。”张嘉向着楼下的报刊亭望了望,“等一会儿给你去充话费。”

闫瑾点点头,“谢谢。但是刚才我哥已经给我充了一百,估计可以用大半个学期了。”

张嘉不气不馁,“那这个星期天,你有时间没?张老师给了我两个听课证,特级教师王老师到省实验办讲座,预测高考题目的。一起去听听吧。听说预测的特准。”

“我哥…….”闫瑾没有说出口,看了看张嘉僵住的笑容,觉得于心不忍,“这样吧,我把和我哥约好的复习计划推掉,到时候和你一起去。”

张嘉惨白的笑容终于泛出了淡淡的血色,他去车篷取过了单车,帅气的立起了校服的领子,将她的书包放在车座上,推着车陪她走。校园广播站一成不变的放着飞儿的歌,喑哑而又哀伤的调子,混合着动情的歌唱,从此不再悲伤。

她忽然想起了《斗鱼》。最初时候,裴雨燕在家里安静的弹着钢琴,修长的手指就像音符一样跳动,又黑又亮的秀发披散在身后,总是一身清爽而又纯净的衣裙,笑起来优雅而又稚嫩…….那是校园时光,那是象牙塔里收藏的梦想。许多年后,小燕子不再以清纯示人,泛着酒红色的卷发,利落飒爽的黑色皮衣,眼神凌厉的像一只炸起了尾巴的猫……

她不再是黑白琴键上跃动的公主,只能抚摸画在墙壁瓷砖之上的音符,细数流年轻逝后自己心灵上的狼藉和疮痍…….

这是时间给与她的代价,也是为爱情而迷失了自己。

闫瑾站在张嘉身边,慢慢的向前挪着步子,夕阳在他们的身后缓缓落下,在前方投射下一片昏暗而又颀长的影子。走出校门,看见了宋灏等在理发店门前,闫瑾挽了挽流落至两颊的碎发,从内心流出的一股压抑不住的疲惫瞬间蔓延到了全身,努力睁开眼睛,让自己清醒一点。她挽住了张嘉的胳膊,笑说,“张嘉,你载我吧。”

张嘉温柔的笑了,“好。”

闫瑾在心里告诉自己,我要我自己的未来,我不要做裴雨燕。

我不要做为了阿皓迷失了自己的裴雨燕。

☆、分手

闫瑾和张嘉一直处到了高考之后。那天张嘉陪着闫瑾取过了录取通知书,一直沉默着走到了公安局家属院楼下,闫瑾看着夕阳在张嘉的眼里变为了一片凄迷的颜色,说,“我们分手吧。”

就这样,两人和平分了手。

闫瑾高考发挥得很好,意外冲进了省前百的行列。九月,宋灏将她送上了南下的火车。原本宋灏想要陪她一起,她不加思索的拒绝了。闫妈妈也想去送女儿,但是闫瑾不放心母亲一个人回来,也就没同意。两天后的晚上,闫瑾孤身一人走进了这所全国名校。住进宿舍,见到了五个和她同龄的女生。那些女生打扮的都很时新,她们化着浓重的彩妆,烫着很好看的卷发,穿着鲜艳而又俏丽的短裙,踩着光鲜动人的高跟鞋,走起路来咯噔噔作响。

闫瑾在洗手台前打量自己,光光的额头,脑袋后面扎一个有些毛躁的马尾辫,简单的白色T恤,简单的牛仔中裤,简单的帆布鞋,由于在火车上颠簸的缘故,鞋子和T恤上占满了尘土。

闫瑾简单的铺好了床,倒在床上照镜子,越看自己越土。

就像是刚从土地里面挖出的马铃薯。

管它呢。坐了两天的火车,实在没有精力再想其他的事情了,闫瑾拉过被子,沉沉睡了过去。

大学生活比起高中,实在是闲了很多。闫瑾上的是法律专业,有些专业课,老师会放一些庭审案例给同学做参考和研讨。她所上的学校建设的很好,校园又大又漂亮,到处芳草萋萋,绿树如荫。初来时候,校园太大,教学楼和宿舍楼又太多,长的也很像,让她总是走错路。她所在的法学院的两栋教学楼都坐落在校园的最南边,而学生社区宿舍楼又建在校园的最北边,于是,每天她们要转过了大半个校园去上课,一天下来,光是走在校园里的时间就超过了两小时。

没事的时候,闫瑾就喜欢去图书馆借书。图书馆很大,是整个校园里面最为气派的建筑。泡上一杯还冒着热气的大叶子茶,安静的坐在阅览室的窗前,随意的翻着小说和杂志,听着周围安逸而静谧的翻书声,不由得安心起来。

窗外几枝绿叶在阳光下泛着微光,带着夏天尾巴游弋的灵动。

她也渐渐的融入到了班级和宿舍的群体中,和大家相处的都还算融洽。当然,女孩子之间的友谊就如同精致华美的水晶一般,遥遥相望,璀璨而迷人,可晶莹之内,溢满了近似纯洁的杂质,一旦遇到更加坚定的力量,就像玻璃一般脆弱易碎。

这一次,坚定的力量是金钱。

按理说,大一新生是没有奖学金名额的。这样就限定了闫瑾不能依靠成绩拿到那份对她来说很重要的钱。当时他们班的助学金名额有六个,以闫瑾的条件,可以申请三等助学金。

自从老闫牺牲,闫家就剩下了闫妈妈这一个劳动力。虽然政府和公安局领导对闫家都很照顾,但是,闫妈妈既没有学历又没有一技之长,这些年的日子过的还是十分清苦。

闫妈妈原本是纺织厂工人,后来纺织厂效益不好,被分流下了岗。这些年为了拉扯闫瑾长大,闫妈妈换过很多的工作。当过商场售货员,做过私企打字员,也干过家政保洁员……但是,她毕竟不是年轻的小姑娘,脑子不活,也少了很多拼劲,何况还要抚养一个正在上学的孩子,所以这些活都没有干下去。

评定助学金候选人的时候,同宿舍有一个女生和闫瑾条件差不多。但鉴于闫瑾父亲是烈士,将原先闫瑾申请时的三等助学金换成了二等助学金。这让闫瑾十分意外,原本想推辞,看到班主任和蔼的笑容和亲切的言辞,也就不好意思拒绝了。

但是,同宿舍的女生心里不服气,联合着宿舍的其他女孩,一起排挤她。

“大宋哥,我真的不知道为什么……她们为什么要那样对我…….我真的没有再去找过班主任,也没有特别给校领导说明情况送礼…….没有没有真的没有,为什么她们就那么不相信我。我拿着我该得到的我需要的助学金,有错么……”

她觉得很委屈,抱着电话就哭出了声。

“小瑾,小瑾,你别哭啊。”那头的宋灏显然有些无措,“没事儿,大家都是同学,只不过是女孩子间的一点儿小争吵,小计较而已,没什么大不了的。过几天她们就会想明白的,真的。所以,小瑾,你别哭了。为这样的事情掉眼泪,不值得的。”

她越哭越凶。

“女孩子的眼泪最宝贵了,那是大海最深处的珍珠,那是天空最远处的流星,那是森林最美处的露珠,哪里可以这样轻易的就流出来。笨丫头,你也太浪费了。”

耳朵里充满了他好听而又笨拙的哄骗,闫瑾嗤的一下破涕而笑。

第三天晚上,闫瑾刚下了课,一个人在食堂吃饭,电话响了。

喂了一声,那头传来大口大口的喘气声,夹杂着嘈杂的车辆呼啸而过的声音,他对着话筒吼,可还是听不太清,“笨笨的闫同学,你现在在干什么?”

她咽下口中的米饭,“报告聪明的宋老师,我现在在第四餐厅吃饭。”

“好好吃饭,多多吃饭,不能挑食,以后为祖国的现代化建设贡献自己的力量。”说完,也没有等她反应,就挂上了电话。让她有些莫名其妙。

继续埋头吃饭。食堂的饭很实惠,三块五的套餐,两素一荤,米饭超多,可以吃的饱饱的。因为与舍友不和的问题,闫瑾这些天心情一直不好,所以买饭的时候,她就专拣量多的打。吃多了,也就不会想太多了。

就在她狼吞虎咽风卷残云之际,一个瘦高的男子坐在了她对面,让她顿时噎住了。

“你们学校怎么搞的,伙食这么差?这不是虐待我们国家的美好花朵,残害我们新世纪的栋梁之才么。”

接过宋灏递过来的矿泉水,一口气喝了半瓶,这才把饭咽下去。轻咳一声,惊讶道,“你怎么来的,坐飞机来的?”

“喂,用点儿脑子好不好,飞机有我快么?”宋灏严肃的用筷子拨了拨餐盘里的米饭和菜,露出十分挑剔的神情,“这是人吃的么?你看这米饭硬的都可以当石头磨牙;这是菜么,全是汤,稀的可以当粥喝;再瞧瞧这荤菜,连骨头星子都见不着。唉——”他荚起一块肉,“唯一的一点儿肉,连塞牙缝都不够。”

“那是你牙缝太大。”她抢过筷子,解释道,“三块五可以吃到这样的饭,很好了。”

“唉。”宋灏叹了一口气,既无奈又心疼,“你可真容易满足。”

宋灏像是变魔术一样将一个大大的食品包放在桌上。打开袋子,里面全是吃的,宋灏从里面取出还很温热的肯德基全家桶,“来,让你哥给你改善改善伙食。”

以前老闫在的时候,常常给她买肯德基。每次看着她吃的满嘴流油,就会满足的笑,拍拍她的脑袋许诺,“小瑾要是能在下次测验中得70,老爸就还给你买。”

老闫的要求不高,仅仅只要她得70分。以前只是觉得爸爸很宽容,现在才知道,那其实是爸爸找着理由给予爱。

而老闫走了之后,闫瑾就再也没有吃过肯德基了。一是她觉得贵,只有几块小小的炸鸡,就要50块,很不划算。还不如买了鸡,回家自己做。二是每次路过肯德基店,就会勾起她的回忆。

宋灏陪着她,两人一边聊天一边吃,一直到食堂关门。宋灏送她回宿舍,这是秋天,两边的树叶微微泛了黄,镶上了赤红色的边,有些叶子掉落在了主干道上,鞋踏过,发出温柔的绵软的声音,像是这个季节的风,沾染上了清凉而又沁人的芳香。

一直到了宿舍楼底下,她才想起来问宋灏,“你今晚上住哪儿啊?”

他说,“现在在做平面模特,给一个杂志拍插图,外景地刚好就在你们学校。所以,今晚就住你们学校的学术交流中心。”

闫瑾还想问什么,余光看到宿舍楼门口挂着的万年历上面发着红光的时间,意识到天色不早了,也就挥手和宋灏道别,抱着一大堆吃的,上了楼。

☆、梦境

宋灏没有说谎,他的确是来这里拍广告的。只不过,他忽略了一个细节,那就是,他在来这里之前,并不知道能够接到这样的活。而作为来这里的代价,就是在黑盟老大面前,甩掉了所有的积蓄。

入了黑`社`会之后的,所有的积蓄。

宋灏看着闫瑾蹦跶着上了楼梯,也就微笑着转身。秋风萧瑟,天气沁凉,宋灏拉了拉衣服的领角,竖起了衣领,走出了学校。

星期二,闫瑾早晨满课,下午没有课。下课铃一响,班里的同学一窝蜂的冲出了教室,口袋揣着饭卡,向食堂跃进。闫瑾慢吞吞的收拾书包,正在思考中午该吃什么。就看见宋灏穿着一身阳光的学生装,站在教室门口对她挥手。

已经是很久没有见过宋灏这样穿着了。简单而休闲的风衣外套,衬得他的肩膀宽阔而平整,干干净净的灰色衣领,微微露出里面米白色的毛绒衬衫边缘,墨蓝色的背包带子轻搭其上,给人一种乖乖生的感觉,再配合着他纯良无害的笑容,灿烂如澜。

她明显感觉到班里仅剩下的几个女生眼光放了直,就在宋灏身上上下游移。

宋灏却是大大方方的走了进来,一跃坐在了她前面的桌子上,轻弹了一下她的额头,“闫蜗牛,你可真是蘑菇。”

动作十分亲昵,自然的旁若无人。

舍友撞了撞她的手肘,做出一副和她很要好的模样,笑嘻嘻问道,“闫瑾,这谁啊?也不和我们介绍介绍。”

闫瑾刚准备开口,宋灏很熟稔的拍了拍那舍友的肩,温柔的说,“你就是小瑾的舍友娜娜吧,长得真是可爱。我听说过你,对我妹妹特别好。我是她的表哥,我叫宋灏,常听我妹妹夸你,说你对她很照顾。”

舍友一听,十分高兴,“真的?”

宋灏微笑点头,“对了,小瑾,你宿舍其他人呢?都叫出来吧,反正你们下午没课,我请你们出去玩。”

“宋大哥,你等一会儿,我给他们打电话。”舍友冲着闫瑾挤眼睛。

不出十分钟,另外四个女孩就过来了。见到宋灏,都是一脸雀跃,揽着闫瑾的胳膊问个不停。闫瑾还有些难以适应那些女孩子对她态度的急速转变,说话就有些不自然,倒是宋灏,乐此不疲的回答着。一整个下午,他们先是去吃了饭,后来又去游乐园玩,一直到下午八点,几个女孩子兴奋的依旧不想回宿舍,宋灏就提议去唱歌。大家唱到嗓子哑,这才闹闹笑笑的回到了学校。

晚上,闫瑾给宋灏打电话。就问宋灏,“你怎么知道她叫娜娜?”

宋灏扑哧一下笑出了声,“我料事如神呗。”

“那你又怎么知道我们下午没有课?”

“早和你说过了,你哥我是宋慈转世,包拯再生,这样的推测,还不就是小菜儿。”

闫瑾低低切了一声,看娜娜在分零食,对她摆了摆手示意。娜娜还没有脱下外套,胸前的社团牌还没有摘下,上面印着社员的姓名和职位。她恍然大悟。忽然又想起了,早晨最后一节课刚好就在班级自习的固定教室,门口就贴着课程表。

不过,宋灏的眼神也太好了点。

大二过得很快,转眼就要期末考试了。在大学的这两年里,闫瑾除了上课,泡学生会,混社团之外,还干了两份兼职。虽然有些忙碌,却也过得充实。每次往家里寄钱,她就油然而生出一种满足,毕竟自己不再是一只靠别人养活的米虫,而成为家里经济来源的一份子了。即使钱不多,那也是她幸苦得来的,自己安心。因为忙碌,也就没有怎么和宋灏联系了。

宋灏还是老样子,有一搭没一搭的和她保持着不远不近的“兄妹”关系。倒是闫瑾的室友,一直对她所谓“好脾气,笑起来好看的不得了”的表兄念念不忘,常常叨念闫瑾,“你哥什么时候再来啊”。

每隔一段时间,宋灏就会给闫瑾寄来几分杂志,封面上的他野性十足,大都是深色的背景,棱角分明的轮廓,阴影和线条透露出的气质不羁而狂放。闫瑾不会欣赏,也就把杂志随手给了舍友,更是增添了宿舍女生对宋灏的好感。

忽然有一天半夜,闫瑾已经睡熟,手机却在枕头边震起来,她迷迷糊糊的摸出手机,那头却挂了。她解开屏幕锁,一看,是“宋笨笨”来电。

“大半夜打电话,搅人睡梦,真是的。”闫瑾嘟囔着骂了一句,撇下手机,继续睡觉。

过了一会儿,电话又震起来,闫瑾无奈的坐起来,半梦半醒的喂了一声。

那边的声音很低沉,带着略微的迟疑,“闫瑾?”

她拢住了嘴巴,对着话筒悄悄答,“嗯。”

听出了她的困意,“睡了?”

“嗯。”

半响那边没有说话,她问,“你有什么事儿啊?”

“我……”听宋灏欲言又止,闫瑾打了个大大的哈欠,“你要不说,我挂了啊。”

他说,“明天晚上我们和其他帮派要干一场,在崇安路。你记住,明天哪里也不要去,特别是崇安路,听到没?”

“你又加入帮派了?”闫瑾像是被人当头浇了一桶凉水,立即就清醒了过来,“大宋哥,你不记得你答应过我什么了么?”

“对不起。”

低低的三个字,通过冰冷的话筒传进她的耳畔,炙烫的气息灼伤了她由侧脸延伸到发根的皮肤。她想要大声骂他,想要握紧拳头狠狠打他,可是那头说完话就立马挂上了电话。

对床的女生也被吵醒了,摸了摸她的脑袋,带着浓重的倦意问道,“是你那个大帅哥?”

她胡乱的点了点头,躺在床上,翻来覆去就是睡不着,满脑子都是宋灏。耳边铁床架子在墙上硌的咿呀响,在安静的宿舍听来格外清晰,月光从窗户边缘打下来,在白色的墙上泊下一汪流动的清光。清光的涟漪柔弱而透明,很像云朵,绵绵的,软软的。她翻开收信箱,有一条短信一直保留着,就是老闫去世的时候,宋灏给她发的彩信。

上面的那句话,因为念得次数太多,已经被她熟记在心。

经过了那么多年,走过了那么长的岁月,明明彼此是那么渴望在一起,却总是有一种很强大的力量在改变着相互前进的轨迹,好像是伏线越明晰,他们之间的距离就越遥远,交汇的触点就越渺小。闫瑾心里升起恐惧,她害怕有一天,那个触点不再存在,所有的回忆和热爱一瞬间轰然倒塌,徒留废墟。

“对不起——”

安静中,宋灏的三个字眼烙印在她的恐惧中。缓缓按下锁屏键,黄光屏沦为黑暗,闫瑾努力闭上眼,握着手机,手指无意识的一个键一个键的摩挲,让冰冷的键盘变得温热。

☆、火拼

闫瑾下了出租车,穿过马路,一直向前走,边走边望,希望可以寻到宋灏的身影。左边的店面橱窗之内,模特穿着褐色的风衣站在玻璃前,浅黄色的丝巾围了宽宽大大的一圈,缀着飘逸的流苏。闫瑾余光撇过,不经意的多看了一眼。

镜子里倒印出了自己的模样。她抚了抚胸口,这次一定要把宋灏拉回来,无论如何不能让他再和那些不三不四的人来往了。

走了很久,闫瑾在崇安路的一个小广场入口前停了下来,拿起电话,拨通了宋灏的号码。

三声之后,那边响起了清朗的男声,“小瑾。”

“你在哪里?”

“小瑾,你听我说。”宋灏用最快的语速说,“你必须听我说……”

闫瑾打断,冷冷的说,“告诉我你在哪里。”

“小瑾!”宋灏的声音从听筒里传出来,震得她耳膜发痛,“你必须听我说——”

听着宋灏焦急的语气,闫瑾心内明显慌乱起来,闭上嘴巴,不再出声。

他说,“小瑾,你不要回头,也不要向两边望。”

她应了一声,却下意识的向两边望去,被宋灏一声喝止,“别看!”闫瑾赶紧转回头。

“你向前走五步。”他又说,“你再向左走十步。”

她忽然感觉身后的声音一下子嘈杂了起来,按照宋灏的话走步,心中不由得打了鼓,十分想问他底在干什么。话未出口,那边指挥又响起,“你再向左走,走大步,记住,是走大步,左边走五步。”

闫瑾终于忍不住了,“喂——宋灏——”

三声连环枪响,她身后轿车的玻璃应声而碎。

那边的男子大舒一口气,语气略显疲惫,“你转身吧。”

有瘦高男子步步走进,闫瑾屏住了呼吸,看他一声黑衣,清明的眉目真实的仿佛可以伸手触摸。他拿着手枪,用力扳开车门,把手与他手腕处的黑色表撞击发出很清脆的一声响——

一个拿着枪的青年从车座上面跌落下来,从衣领到胸口,遍布鲜血。

她心陡然一惊。

“这个人在车里,拿枪对准了你。”他将闫瑾拉至身后,侧过脸,陡然大喝,“谁让你到这里来的?!”

闫瑾抬起头,零余的清醒提醒她应该立即转身离开这个地方,可心中略微的期盼和潜意识里隐藏的感情的枝桠伸展的令她却不开步,“大宋哥,你还记不记得答应过我什么?”

“不记得了。”

宋灏说。

闫瑾直视他一波如水的眼睛,无澜无漪,平静的像是很久都没有涌过泉的潭渊。闫瑾手心冰凉。

“回去。”宋灏拽过身后一个个子不高,牛仔裤裤腿上有个方方的灰色补丁的小男生,“阿亮,你把她送回去。”

阿亮钻进车里,宋灏用力把她摔进车上的沙发,关上车门。闫瑾撑起发痛的手肘,扶着后座跪在沙发上,手把紧车窗,想要摇下窗子,车里光线昏暗,气味还带着浑浊的膻腥,让她的胸腔泛起浓烈的湿气。

就是摸不到车窗的摇手。

宋灏用食指抵住嘴唇,又点了一下车窗,晃了晃。

——对不起。

无论什么时候,他只有这三个字,带着深深的歉疚和情感。就像是秋日四下飘散的柔絮,遗落在风中,找不到当初的痕迹,也补不回曾经的繁盛。

因为,她听不到。

但是,她却清清楚楚的记得,宋灏曾说,“人生的选择不多,在上一站,我已经选错了方向。在下一站,我不想。”

“所以,我要从这一站开始。这是我新的起点,也是我过去的终结。”

这是宋灏答应闫瑾的话。

但是,小瑾,你知不知道,重新开始是一件多么难的事情。我可以原谅自己,你也可以原谅我,但是,我的亲人不能,我的兄弟也不能。关键是,我逃不掉那些已经暴露在阳光之下的罪愆,那些已经腐烂变质的灵魂和尸骨,和那些深陷泥沼拔不出来的脚印。一步一步的,看不清了轨迹,掩藏起了有你的感伤和梦境。

不是不想,而是不能。

一步走错了,接下来的方向只能离着最初的路途越来越远,最终找不到了原来的方向,迷失在荒草和阴霾中。

闫瑾坐在车里,透过车窗后望。宋灏已经看不见,高出的平台遮住了小广场的空地,似有火光浓烈,嘶喊如雷鸣。闫瑾拢起刘海,大拇指和食指之间氤氲了薄薄的汗水,湿渍渍的,很不舒服。

她倦意深重,恍恍惚惚的闭上了眼,黑暗吞噬下来,脑海中浮现出了那个瘦高的男子,他站在火拼场中,身后有烈火如歌,有血肉如织——

闫瑾惊觉睁眼,呼吸促狭,膻味惺惺作呕,闻到了死亡的气息——

终于摇开了车窗,凉凉的夜风刮过她的面庞,车外急速而过的城市灯火变为了一片模模糊糊的光波线条,伴随着阿亮开起的震耳欲聋的摇滚乐。她真害怕这个适才有生命死去的小车会和她杂乱的心一起,受不了一波又一波的轰炸,最后爆裂崩溃。

大三下学期,打算找工作的同学开始联系实习单位,而另一部分想要继续深造的同学则整日整日泡在图书馆中,偶尔从堆积如山的课本中探出头来喝一点水或者抿一口面包。闫瑾是前者,一是她家里条件并不宽裕,需要她尽早的挑起经济的负担;二是她也想早些踏入社会,早些实现自己的价值。

现在,她拿着法学院给她开的介绍信,走进了省公安厅的大门。

闫瑾敲了敲二楼第一间办公室的门,“您好,请问莫严华叔叔在哪间办公室?”

坐在办公桌前穿着制服的老同志头都未抬,“你找他什么事?”

闫瑾从背包里拿出了学生证,“我叫闫瑾,是省大法学院的学生。先前学院的老师和莫叔叔联系过,推荐我来这里实习。”

那人抬起头来,瞟了他一眼,问,“你就是闫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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