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露出一个标准的微笑,“是。麻烦您,可以告诉我莫叔叔的办公室么?”
“这就是他的办公室。”那人放下笔,“我是莫严华。”
莫严华接下她的简历,看了看,随后就放进了抽屉。领她走进了会议室,会议室很大,装修的也很庄重。拉开窗帘,阳光透进来,映照的整间会议室充满了温暖而严肃的味道。
“李老师说你很勤奋,却不聪明。你应该知道,我们这里是公安厅,不是公安局,也不是法院,更不是律师事务所,我们对于人才是很需要,但你仅仅是大学生,社会经验不够,而且专业也明显不对口。你为什么一定要到我们这里来实习呢?就不怕你的实习期没有够就把你赶回学校么?”莫严华眼神犀利,嗓门也很大,“对不起,我说话就是比较直。”
“没有关系。”闫瑾说,“我的父亲是烈士。所以,我只是希望能够完成他未有完成的责任,也希望可以铲灭那些让他失去了生命的黑暗。专业只是一个框架,我会摆平它的位置,我还很年轻,所以在未来的生涯中,我会用我的实际行动为这个框架增添出辉煌的蓝图。更何况,我的专业并不是与贵厅所需要的人才方向完全不搭界,我的主修方向是社会犯罪学。我相信,这是一份很适合我的实习地点。”
莫严华笑着听她讲完,然后拍了拍她的肩膀,“年轻人,说起来容易,做起来可不是那么容易啊。”
她点头,“谢谢您,我会努力的。”
出门的时候,莫严华忽然想起了什么,叫住她,“你说你父亲是烈士,是不是闫柯。”
她转过头,应声,“是的。”
闫柯,闫柯,多么熟悉的名字。莫严华忽然想起了那个总是笑呵呵的老同事,总是喜欢穿着制服的老干警,总是喜欢坐在肯德基靠窗的桌子前面微笑着看着安静的小女儿吃炸鸡翅的满足的老父亲。
老闫走的早,她的女儿却是出落的这样优秀。
最后接到公安厅发出的试用函,李老师都颇为意外,当初仅仅是因为闫瑾的强烈要求,她才勉强以学院的名义给公安厅发了一封介绍信,并没有抱什么希望。按照约好的时间,闫瑾提前四十分钟到了公安厅门口,填好了来访登记表,再把学生证押在值班室,这才让进大楼。
站在走廊口,看了看表,离上班时间还早。除了楼梯口值班的大叔对着她呵呵笑,整个二楼的办公室都锁着门。
隐约中,走廊那头出现一个身影,熟悉的,带着斯文而安静的气息向她走过来。
“小瑾,你怎么会在这儿?”
对方越来越近,年少的轮廓蜕变为一个斯文儒雅的青年,细边黑色的眼镜之后一双清澈的眸子,薄薄的唇齿轻启,标准的普通话,随和的声线,闻者心安。
是宋誉。
“我……我来这里实习。”闫瑾隔了片刻,问,“你呢?有三年没有见过你了,现在过得好么?”
“还行。”两个字就带过了三年来经过的她不在的种种,“我爸三年前就调到这里了,所以,我也就随着在这边发展了。”
你知道么?你哥宋灏,现在也在这边,混在市井小流氓中,过着古惑仔般的日子。闫瑾搓了搓手,想要说出口,可是喉头干涩的如龟裂炙烧的土地一样,嘶哑的发不出声音。
☆、亲吻
有人说,在这个世界上,无论两个人相距多远,只需要六个人的牵连,就可以找寻到彼此。这句话大多数时候都是准确的。而少数时候,则是谬论。
其实两个人之间的牵连,需要的不是他人维系的牵连,而是彼此相互吸引的心。如果笃信非其不可,不需要六个人也可以跨过山长水阔,走到生命的最后;而如果彼此放了手,就算有着在多人的维系,就算两人四目相对,看不见的终究还是看不见,一向开阔的视野终究还是会被一片小小的叶子所遮挡,最后擦肩,最后错过。
就像宋灏和宋誉,就像宋誉和闫瑾,就像宋灏和闫瑾——
三个人,兜兜转转,从一个城市走向了另一个城市,从小时候走向了成熟,从友情亲情走向了暧昧不明,最终,看不见的,依旧还是看不见。
你知道么,宋誉,其实宋灏很想回家,但是,他是怎么也回不去了。
“离上班还有大半个小时,可以一起去喝早茶么?”
选在了街对面的一家茶餐厅,环境很好。宋誉还是和以前一样,话不多,安安静静的喝茶。听她说着这三年的事情,偶尔提到了小时候的趣事,也会随心的笑笑,却是不再熟稔。
宋誉说,“我现在在省医大附属医院工作。”
“真是不错。又年轻又帅气的医生,收入稳定,有车有房。”闫瑾有意调节气氛,夸张的问道,“八一八,你有没有女朋友啊?”
宋誉腼腆的抿了一口茶,低声道,“没有。”
“哦……”闫瑾不知道说什么好,索性问道,“要不要我介绍?我们院美女如云,而且还都是高素质的美女哦。”
宋誉的眼神温暖而含笑,“谢谢,不用了。”
闫瑾忽然又想到了宋灏,以前她问宋灏要不要帮助介绍女朋友,宋灏就只会敲她的脑袋,骂她是个笨蛋,或者就翻一个大大的白眼,一副鄙夷得要死的神情,“谢谢你个媒婆啊,这种事情,我比较喜欢自己来。”然后拿起了历史书,摇头晃脑的吟道,“在解放区,战士们自己动手,丰衣足食。”
闫瑾在公安厅干了大半年,一直到毕业答辩的时候才离开。闫瑾答辩的时候发挥有些失常,她一直都有个毛病,一紧张话就接不上来。老师问,“东亚最早的成文法是什么?”闫瑾站在场中哆哆嗦嗦也说不上话,一直到下了场,手心转为常温,她才想起来,这个问题和答案以前反反复复读了不下三十遍。不用翻目录她都知道是在334页的第二句话——
东亚最早的成文法是《唐律疏议》,原名律疏,又名唐律、唐律疏义。
不由的叹气,有些事情,该忘记的不一定就不记得;而有些事情,该记得的,不一定就不会忘记。
毕业前,班委组织了一次夏游。去北山水库,可以带家属。闫瑾原本不想去,娜娜非要拉上她,闫瑾盛情难却,只当是念着四年的同窗情,舍不得彼此,谁知娜娜后面蹦出一句“顺便也带上你的帅哥,做我的家属”,闫瑾一口水没咽下去,只差没把她噎着。
闫瑾向宋灏打电话倒苦水,大谈心中的愤懑,宋灏倒是乐呵呵,“不过就是充个家属,行啊。”临了还补上一句,“其实娜娜挺可爱的,能不能和她说说,我直接就做他男朋友得了。还不用怕穿帮了…….”
闫瑾听不下去,“我说你个大宋,你不要蹬鼻子上脸啊。”
那边传来奸笑一声。
山上绿树成荫,芳草萋萋,确实是美景。至于良辰么……闫瑾斜着眼翻了翻宋灏和娜娜,两人手牵着手,谈笑风声,彼此眼中脉脉含情,俨然一副你侬我侬的小情侣姿态,闫瑾呼了一口气,继续沿着山路往上爬。前面的同学走得很快,班长不停地举着手中的小旗,“后面的同学,跟上跟上——”
闫瑾一边走一边摘下了不同颜色不同品种的树叶,夹在笔记本中。等到叶片干了,缀上挂绳做书签,既美观又实用。等她再次抬起头的时候,忽然发现周围的同学都不见了。
她掉队了。
闫瑾向来是个路痴,她除了辨不清方向之外,记性也不好。以前在家属院后有一栋半圆形的高层,是市里最大的物流园。每次要去里面买东西,她都喜欢拉上宋灏。因为那里面实在太大,分为六个商品区,转来转去她总是找不到方向,而宋灏又是一个记路高手,不拉上他拉谁?一次宋灏代表学校参加一个竞赛,去了北京足足三个星期,她也就愣是三个星期没有去采购东西。
回来之后,宋灏就笑,“你还真是依赖我啊。如果有一天,我不在了,你怎么办?”
拿出手机准备拨号,一看屏幕,信号沦为空格。
没有办法,靠天靠地不如靠自己。闫瑾咬咬牙,沿着山路向前走,半个小时后,她发现自己又回到了原点。
这一次,她又迷路了。
望望四周,这荒山野岭的,除了班里的同学已经走远,哪里还有别人?正自着急,就听到清朗的笑声渐大,“你还真是依赖我啊。”
闫瑾扁起嘴,“你还真是自恋啊。”
宋灏呵呵笑着,额前干燥的碎发被山风吹过,荡出清爽的味道,淡蓝色的衬衫衬着小麦色的皮肤,洋溢着青春的气息。
他就要拉起闫瑾的手,忽然——
她踮起了脚尖,扳过男子的脸,就要吻上去。
“小……”
尾音未发,女孩颊香尚在唇颔之间,温热而清馨。鼻息喘合,呼吸近乎可闻。
唇腔之内的清甜滋味一瞬间蔓延至胸腔,心跳加速——
瞬间的清醒。
“小瑾——”
与之随着响起的,是宋灏的后背狠狠的撞在了山石之上。他刚才猛烈的推开了闫瑾,手扳着山石凸起的棱角,大口的喘着气,俊朗面庞略有愠怒之态,“你在做什么?!”
闫瑾不说话,眼泪含在框中,就要簌簌而落。
“小瑾,你可能想错了。我对你,只是像哥哥待妹妹一般,没有其他的意思。如果让你误会,那么,对不起。”
闫瑾抬起头,看宋灏。看他清明的眼神中到底藏着怎样的感情,他疏朗的眉目中到底有着怎样的秘密。
真的是我想错了么。闫瑾想问,话在嘴边就是出不了口。
到底是爱情,还是兄妹情,亦或是友情,拿什么证据来说明我们之间不清晰分明的关系。时间过了那么久,我们走了那么久,眼前的你到底有没有曾经与我相伴。如果有,为什么总是感觉自己的孤单;如果没有,为什么在自己需要的时候你都可以奇迹般的出现。
男子顿了顿,张开手掌,“来,我带你上山。”
☆、尊严
男子又说,“我也不会让你迷路。”
毕业之后,闫瑾就留在了公安厅工作。每次给家里打电话,闫妈妈都会催她找男朋友,“小瑾你也年龄不小了,大学毕了业,工作落了实,这终身之事可要上点儿心啊。我怎么听说以前老宋家的大儿子,也就是那个小痞子又去找你了啊?你可得给我当心点儿,别又被那小子给缠上了。你现在是干部了,思想觉悟要跟上,政治意识更是不能放松,你不要忘了你爸可是在□行动中牺牲的,黑社会和咱们家就是死敌,那些不三不四的小喽啰也是我们的仇家,这是原则问题,可不能放松。”
听那头没了声,闫妈妈提高了嗓门,“哎,我说闫瑾,听到妈的话没有?”
她从鼻腔中憋出一口气,“嗯。”
“不能光听,要记住。”临挂电话,还不忘远程遥控,“对了,不知道莫严华和你说没有,你爸和他呀,可是老同事了。我叫他帮你介绍了一个男朋友,你别忘了去见啊。”
“哦。”她不耐烦的按下了挂机键。
闫瑾一上班,刚脱下外套,手机就响了起来,她接起,那边宋誉的声音斯文平静,“小瑾,老莫把你的电话给我了。”
她心里直嘀咕,怎么就这么巧呢。老莫给她介绍的新朋友,居然就是宋誉。
“老友新识,下班之后我去接你,好么?”
她本来是想拒绝的,忽的又想起了山上的那一幕,微笑着应了,“好的。”
下了班,闫瑾站在办公楼之下等宋誉。南方的冬天,气温并不低,却是湿气深重,沁凉的感觉仿佛可以随着寒风吹进骨髓,她用围巾捂住了嘴,不时的有哈气从毛茸茸的围巾中呼出。
宋誉从轿车中走出,对着她微微招手,暖暖的浅笑好像让冬日的阴霾瞬间减色。
两人去吃饭,选在了一家高级餐厅。闫瑾一向节俭,除了公事需要,也就不怎么来这样高消费的地方。难免也就有些局促。一进门,看到年轻帅气的侍者迎上接过她褪下的外套之时,她都不知道该怎么样表达谢谢,倒是宋誉,对其微笑点头,这才让她放松了一些。
有了第一次约会,宋誉对闫瑾就开始了正式追求。每天下班,老莫看到办公楼之下那辆银灰色的轿车都会乐呵呵的笑,“年轻真是好啊。小闫你可得加油啊。事成之后,可不能忘了我这个媒人哦。”
闫瑾唯唯诺诺,“一定不忘,一定不忘。”
话是这么说,可闫瑾总是感觉和宋誉之间少了点儿什么。两个人都是不温不火的性格,说话也都是平心静气,从小时候到现在,一直都是和和气气的说话,从没有发怒也从没有红脸。可是,就是少了那么点儿激情,少了那么点儿恋爱中的人该有的热烈的想念。好像宋誉就是一个最陌生的熟人,彼此亲密,却又遥不可及。
而宋灏于她,是最熟悉的陌生人,彼此分离,却又总是有想念相互吸引。
别了宋誉,疲惫的倒在了沙发上,从地板上随手抓过一个抱枕就要靠。忽然发现,抱枕是湿的。低头,发现地板之上漫过一层水,还在流淌。找了半天,才发现是水管阀门松了,正在向下流水。一时间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只得打通了宋灏的电话。
十分钟后,宋灏赶到。三下五除二就搞定了阀门的漏水,让她既感激又崇拜。
“嗨,你个大笨蛋,这算什么啊。你哥我以前可是干这个的。”
她想起了,宋灏说过刚辍学的时候,为了养活自己,什么都干过,水暖工,扛水工,网吧网管……闫瑾觉得心疼,好像是她让他吃了这么多年的苦头。
宋灏看她又发起了呆,食指晃了晃,“最近都在忙什么啊?好久都没见你哥了啊,也不知道给你哥打打电话,汇报汇报情况。”
她回过神来,开玩笑,“我哪有功夫理你啊。最近本人的感情生活十分丰富,原因是家母不停的在为本人的终生大事操心。”
“哦。”宋灏恍然大悟,“你老娘是担心你嫁不出去了。就你这歪瓜裂枣,早作打算也是应该的。”
“去你的。”闫瑾抱起湿漉漉的抱枕就朝着宋灏砸去,“说真的,我老娘也不知怎么的,不停的托人给我介绍朋友,推都推不掉。”
“好事情啊。”宋灏笑,“有看上的没?”
闫瑾托腮思考,“当然有啊。”
“呀,不得了。”他笑得肆意而张扬,“说来听听。”
“人家可是外科医生,留洋海归派,省大医院的科主任。年纪轻轻,长的也帅,关键是很有成就。院里面还专门给他配了一个实验室呢。对了,他家也特别好。他还没结婚,他家就给他配好了房子呢。而且啊,人家收入也高,月薪过万了呢。”
他就只是笑,“不过人家那么好的条件,能看上你?”
“这么不看好我?”她试探性的问了一句,“信不信,我们可是都到了谈婚论嫁的程度呢。”
他一边倒茶,一边说,“不可能。”
闫瑾尝了一口宋灏递过来的茶水,太浓了,香味不足,苦涩有余,氲于舌尖,醇酣才渐入佳境。
慢慢的,茶香流入胸腔。
半响沉默。
闫瑾放下茶杯,微笑,“是真的。”
她没有看茶几,就只是凭着印象在放茶杯,手未端平就缩了回去,只听哗啦一声脚下一地的瓷质碎片,还有些发烫的茶水迸出溅到了自己的手指,指腹以内,清浅淤红。
宋灏叹了一口气,“医药箱在哪里?”
“床头柜的第一个抽屉。”
宋灏打开药箱,从里面取出一个膏管,轻轻挤出里面的药膏,涂在她的指腹上。动作缓慢,捧着她的手就像是捧着珍宝,待药抹匀,握着她无名指上那枚闪闪发亮的戒指,才缓缓开了口,“什么时候?”
见闫瑾半响未答,又问了一遍,“你们什么时候结婚?”
“下个月。”
“想要我给你们买什么作为礼物呢?”
“只要你的祝福就成。什么都没有这个好。多实诚啊。”闫瑾作势笑出了声,笑的太过,牵扯着腮帮子的皮肤一片酸麻。
“为什么?”他第一声的问还很冷静,第二个问几乎是吼了出来,“告诉我为什么?”
“为什么——”
闫瑾不想装傻,对他的回答就只当是自白,“因为你不能给我我以后想要的生活。我要的是安定,是一个美好光明的未来。不是对我好就足够了,你明白么?我要经济基础,我要好的名声,我要能够在以后可以和我一直在一起的爱人,他不一定要很英雄,但是要能够和我身份相当,远离血腥和罪恶。而这些,都是你不能给我的。关键是,我的父亲——他是一个烈士——他不会希望,自己的女婿,是一个混黑帮的流氓——”
流氓——
尾音嘈杂,闫瑾看着面前红了眼圈的宋灏,鼻子发酸,睁大眼眶。
宋灏手紧紧的扣着手中的药膏,狠狠的握着,手背上凸起了泛着青色的筋脉,却是在发抖,略微的颤动让闫瑾不敢出声,浑浊的喘息变得像一根针,落在房内,掷地有声。
闫瑾忍不住,手要抚上他紧蹙的眉,却是被他一把拉下来,力度之大,让她整个人浑然一震。
“我是流氓,没错。但你不是。”
她以为宋灏要骂她,或者是要立即甩手走人,但是他只是黯然的笑,遮蔽了所有的阳光气息,清朗的男声变得压抑,“我是流氓,流氓…..”
他喃喃,“你真的很在乎么……”
闫瑾木讷的点了点头,眼光瞥向窗外一大片洒下来的阳光。她其实知道的,宋灏在她心里的位置,不会因为他的身份有所改变。就算他是一个杀人如麻的暴力狂,是一个血腥顽劣的浪子,就算他是一个放荡不羁的黑帮老大,她都不在乎。
她在乎的,仅仅是他的人。
但是,仅仅是她不在乎,是不够的。
毕竟,一个人的存在的价值,所作出的行为,真的不是一个人就可以说的算了的。她不在乎,她真的真的不在乎。关键是,她的母亲在乎。因为,社会在乎。
她的父亲是烈士——
那是她父亲临走之前最后的尊严,那是她父亲坚守了一辈子的信念,那也是她父亲用生命换来的荣耀。坚强而又伟大的两个字眼,从过去到现在,一直都在闪着光。她不想,更不能,为其抹黑。
☆、亲爱
宋灏去自首了。
闫瑾会常常的去看他。而事实上,看他的人,也只有她一个。在很多年之前,他就和家人断绝了联系,就连他一直爱护呵护的弟弟宋誉,十年间,没有通过一次话。
因为不想让家人蒙羞。因为不想让母亲担心。
后来,在牢房的探监电话里,宋灏也是常常微笑。他的笑脸很好看,真的很好看。就算是头发剪短了,穿着统一的监狱服,宋灏的模样也依然可以倾倒众美女。两人就算是很久没有见,也只是聊一些有的没的。宋灏很少说自己在狱中的生活,倒是闫瑾每次来,他都会问个不停。你怎么瘦了啊,是不是太想我啊,要多吃饭啊,不要饿着自己啊,好好工作,争取年终拿奖金啊之类的话。
“你那个王老五未婚夫呢,什么时候带来让你哥我看看啊?”宋灏问。
被问的次数多了,闫瑾也会随便拉上个同事一起去看他。宋灏就咧开嘴,做出一副玩世不恭的模样,“瞧见没有?我可是她的亲生哥哥,你就算是她老公,可你要是敢欺负她,我也一样饶不了你。”
她笑的虚假,“哥你放心,他不敢。”
宋灏就在电话那头,似笑非笑。
闫瑾一直不敢带着宋誉去看他,她害怕场面她会控制不住。其实,她是害怕自己伏在台面之上,抱头痛哭。
快要到公审的日子了,那几日她如坐针毡,像一只受了惊的麋鹿,整日魂不守舍,干活都没有劲头。老莫再三问她出了什么事,她都是摇头,也不说话。老莫叹了一口气,说,“这样吧,给你休一个星期的假,你先回去休息一下。回来之后,要再这样的话,我就要扣你奖金了。”
她拾起手机,也来不及收拾桌子,落荒而逃。
好不容易挤上了公交车,这会儿又是下班高峰期,车上摩肩擦踵,浑浊的空气搅合在一起,像一个蒸笼,直让闫瑾觉得沉闷。车窗玻璃上,还结着一大簇一大簇亮晶晶的冰花,延展的吱呀将窗外的风景割裂成了残破的碎片。
口袋里手机在震,她腾出一只手,掏出手机,是宋灏打来的。
那头宋灏似乎还有些兴奋,“我和你说一个好消息,其实在公审之前就有结果出来了,虽然我罪责深重,但是,念在我是自首,又认罪态度良好,而且初犯的时候还没有满十八岁,也就从轻判决了。只判了我三年。”
闫瑾吸了吸鼻子,惊讶道,“这么轻啊?”
宋灏似乎不太高兴,“怎么,我判轻了你居然不替我高兴?”
她说,“那当然。你要是回来了,我们家的那位先生又要提心吊胆了。他可是生怕你这个冒牌的‘亲生哥哥’把我抢了去呢。”
“真的?”那头洋洋得意,“我可有希望?”
“那可要看你的态度了。”
“嗯。”宋灏似乎思考了一下,“我一定端正态度,在党和人民面前好好表现。”
“行啊。”闫瑾歪着脖子夹住电话,换了一只手扶把手,“不过,就算结果出来了,我也想去看公审。”
“不相信我?”
“没有。”
“你别去看了。真的,你别去看,你要是去了我可不高兴了。”宋灏的语气坚定,不容置疑,熟悉的语气,一如既往的邻家大男孩般的熟稔。
将手机原装回口袋,车中人上上下下了好几拨,因为接近终点站,所以车上的人明显减少。闫瑾找了个位置坐下来,伏在前座的靠背上,这才哭了出来。欷歔低沉,嘤嘤如雾,残留在车上的几个乘客也忍不住向她望,她顾不得那么多,就只是低声的哭。
她是学法律的,她又怎么会听不出来电话中宋灏拙劣的谎言。
他就算再怎么自首,但是,牵连在他的身上有着四条人命。
那是人命啊。那是一个一个鲜活的生命,一个一个和自己曾经一样的活蹦乱跳张扬恣意挥刀弄斧的人啊。就这样一条一条的死在了他的手里。如果他们可以活下来,是不是也就有机会去改过自新呢,是不是也可以像她一样过着平平淡淡的生活呢。
《斗鱼》最后的结局是,于皓死了。
可如果他不死,那些惨死在他斧头之下的生命又以何而堪?
宣读判决书之日,庭审大厅座无虚席,老宋坐在第一排,削瘦的面庞其上颧骨突起,两颊凹下的轮廓像是岁月挖出的坑,被沧桑和劳累深深封印,再也填不满。
宋灏被警察押进了法庭,进门的时候,他一直向观众席张望,张望了很久,一个人都不愿意错过,直到没有看到闫瑾,才安下心来,露出了笑容。
一直就只是面无表情的听着,不发一言。也不曾为自己辩解。
而宋灏却不知道,闫瑾就站在庭审大厅之外的走廊之上,与他相隔着不到十米的距离。
不进去,是害怕他看到。
闫瑾知道,自己的存在会给宋灏带来很重很重的不安。宋灏一直保留着自己的形象,哪怕是在他最坏的时候,他也总是呵呵笑着,穿着干净而整齐。
她站在门外,是想保留他最后的尊严。
仅有的,面对她的,尊严。
当闫瑾听到真正的判决宣读的时候,就要抑制不住,却害怕就和她隔着一扇门的他听到,不能发出一丝声音,更是不能放声大哭,只觉翻滚的酸楚就要上溢,眼眶迷离着睁不开眼。
却在这个时候,一个瘦高的身影扶着老宋从内里走出。老宋张手掩面,颤颤巍巍挪步,一瞬间仿若染上了痴呆。宋誉低首,轻轻搀着父亲的肘,蓝色的格子衬衣衣袂随着他的脚步轻轻扬起,斯文而又清秀的气质烙上了伤感的印记。月牙白的透亮肤色,宝石黑的明眸柔光,淡淡的转头,看见了她,清浅的两个字,像是问话又像是早已预留在心的结局。
闫瑾颔首。
宋誉怅然叹了一口气,不再说话。
阳光带着滔天的惨白从天际席卷而来,明亮的外表之下却是极度的冰冷。闫瑾拉了拉围巾,跟上了宋誉的脚步。
她手机在响。
熟悉而又陌生的声音在耳边响起,宋灏在那边夸张的笑,她眼泪无声下落。
“笨丫头,你也不小了,赶紧找个人嫁了吧。别等我了啊。”沉默了半响,吐出了四个字,“我不值得…….”
宋灏几乎是吼着重复着,嘶哑的男声格外凄凉,“别忘了,我爱你——”
尾音断断续续。
我爱你……
十一年……
闫瑾抹了抹眼角,面对着手机屏幕一阵恍惚。她到现在还不知道,和宋灏这么多年的感情,到底该划为哪一条轨迹,超过了友情,近似于亲情,亦或是爱情,暧昧不明的纠结在心间,从她青涩的学生时代一直牵扯到如今,走过了茫茫人海,越过了都市的霓虹灯光,也浅尝了相思的苦涩,却怎么也找不到彼此相伴的证据。
☆、落定
宋誉在前座开车,闫瑾打开车窗,冷风呼啸,一寸一寸的在她的脸上放肆攀爬,吹干了一滴一滴滚下的热流,将那些曾经的热爱包裹成现在的冰凉。她将头探出车窗,低声的唱,风声渐大,吞没了她的低吟,夜在她的头顶撑开一片巨大的墨蓝的伞,合翕交替,岁岁年年。
“走了那么远,发现你不在身边,独自走过了什么,自己都不了解。未来的蓝图应该有你,不该只是叹息,只是偶尔,泪流不停。坚强的理由,只是自己骗自己,你眼中的恐惧,比什么都多余。付出的一切值不值得,永远不会有答案…….”
宋灏,你知道么。在我满满又空空的心脏,我始终不知道你应该放在其中的哪一个角落,当我终于下定决心为你保留一片只属于你的地方的时候,你却远远近近的与我相离又相聚,走走停停的与我相伴又相望,就像流星,那么美,又那么不真实。我不断的跑,不断的追求我的梦,不断的在人群中碰撞擦肩,最初的理由只是能够赶上你前进的脚步,而你却用保护我的原因将那个理由浸泡在了水里,不再捞起。
我们的故事那么长,那么美,却始终弥留了结局。
喜欢《斗鱼》,不是因为故事本身,而是因为你。
因为那一句,未来的蓝图应该有你,不该只是叹息。
车停下,宋誉走下来为她打开车门,体贴而温柔。从他的眼里,闫瑾看到了明黑柔光不曾闪耀的质地,那是和他的哥哥一模一样的温暖,即使在冬天里,却依然饱含着旺盛而又充满生机的活力,就像盛夏的阳光,仿佛只要张开,就能洒下一片一片的流动的和煦。
宋誉陪着闫瑾沿着小区的小径向里走,知道她心里不好受,也就一路无话。最后走到了单元门前,闫瑾掏出钥匙,转头,淡淡的说,“我要上去了,想说什么就快说吧。”
宋誉抿了抿唇,替她拢了拢刘海,却是什么也没有说。
“爱过我么?”她问。
宋誉愣了半秒,她继续开口道,“无论爱不爱我都不要紧。”她扬起手,张开手指,无名指上闪闪发亮的钻戒投射出璀璨的光芒,“既然订过婚,就不可以反悔了。”
他尴尬的笑了笑,摇了摇头,“闫瑾。有些事情,是不能冲动的。订婚的时候,我并不知道我哥为我做了那么多,也不知道我哥这么多年过的是那样的日子,更不知道我哥其实一直…….其实一直都喜欢你。但是现在我知道了,如果我还坚持着要娶了你,那对我哥,太不公平了。”
闫瑾清了清嗓子,“所以你决定对我不公平。”
“因为你并不喜欢我。你只是为了给自己一个交代。”宋誉点头,“如果你觉得这对你不公平。”
他为她撑起单元门的把手,声控的灯光一下子亮了起来,照耀着宋誉月白色清澈的脸部弧线。
“我知道了。”闫瑾抹了抹眼角。
灯光一下子变暗,闫瑾上了楼,高跟鞋踩在阶梯上发出闷沉的声响,一声一声的远了。宋誉松开手,沿着来的路往回走,蓝色的格子衬衣的领子压在风衣的襟口处,折成好看的衣角。闫瑾,其实在那一年,去零夜疯狂提议砸场子的人,不是我哥,是我。那一夜,伤得最重的不是我哥,也是我。我的十六岁,有八个月处于昏迷中,有四个月坐在轮椅上。
只可惜你没看到。
我哥替我顶了罪,失去了很多很多原本应该属于他的东西。而我,却理所应当的享受着他借给我的明天。我知道,在这一生,我注定是还不上欠下他的累累积攒下的债。那么,我更是不能抢下原本属于他的感情。
因为,那对于他,就是天堂。
就像你是我的天堂一样,到达不了,却可以遥遥相望。
闫瑾上了楼,将自己摔进绵软的床,黑暗和安静蔓延而至,纷纷扰扰的回忆像是涨潮了的洪水一点一点在心中积聚成灾,最后涌进眼眶,烫伤眼角的皮肤,滚落下来。
宋誉拉开车门,系好安全带,□钥匙,用力旋动,松开手刹,踩下离合,挂挡,打左转向灯,松离合。
手心起了汗。
车渐渐熄了火。
他倒在了座椅上,闭上眼睛,脑海中一片空白。摇下车窗,大口呼吸。
“阿誉——”后座的老宋感觉到了他的不对劲,拍了拍他的肩,“行么?”
他点了点头。
重新启动,握钥匙的手由于过于用力,只觉得指腹一片麻木。开上了高速,左边的风刮过脸颊,生猎猎的冰凉,摇上了车窗,车里的空气还依稀弥留着闫瑾的发香,清淡如荷。
“你和闫瑾,早点儿把事情办了吧。”老宋声音沙哑,“你哥出了事,我和你妈都挺难受的。尤其是你妈,年纪大了,越是老越是经不住事儿了。等你结了婚,我们也算又重新有了点儿盼头,也算是有了活头…….”
宋誉张了张口,欲言又止。
回到了家,宋誉扶着老宋坐下,倒了杯水,递给父亲。叮铃铃的电话响起,宋誉绕过茶几接起听筒,“喂,你好。”
“宋誉,是我。”
他看了看老宋,压低了声音,“小瑾。”
“我就是想问问宋伯伯怎么样,还好么?出法院的时候看到你扶着他,他脸色苍白,眼圈红红的,走路颤颤巍巍的好像不太好,他年纪大了,可经不起事儿。你可要多注意点。”
“嗯。我会注意的。”宋誉顿了顿,“小瑾?”
“嗯?”
“刚才,对不起。”
“什么?”
“如果可以,我想娶你。前面的话,我收回,好不好?”他几乎是有些恳求,“你不要放在心上,好不好?”
“好不好…….”
嘟——
冗长的尾音,那边挂上了电话。
宋誉整个人仿佛被抽干了骨髓,靠在沙发上,连眼皮都抬不起来,可依然撑起了手指,僵硬的按下了回拨。
彩铃是钢琴曲,《天空的城市》。缓缓的音符带着悠悠的伤感流动在他的耳际。
忽然,冷冰冰的女声打断了优雅的钢琴。
“您好,您拨打的电话正在通话中,请稍后再拨——”
显然是她按下了拒接。
天际暗了下来,深蓝的夜幕透过窗帘布与墙沿两三寸阔的缝隙,窄窄的如时光隧道的延伸,渐渐化为漆黑。
有时候,我们历尽千辛万苦去寻觅一段刻骨铭心的爱,忘记了转身,忘记了回忆,在执着和孤勇中一厢情愿的前进,最终只落得身心狼藉。
而其实,真正的爱情早就在我们的一意孤行中,遗失在风里。
☆、幸福
婚礼被无限期的延期。
离宋灏的去世,已经过去了三个月。
新坟之上,已是芳草萋萋。
人间四月天,纷纷细雨靡靡而下,闫瑾举着伞穿过林荫道,住了脚步。
那里跪着一个男子,放下了手中的白菊,正要起身,转眸间,看见了她。
四目相对。
闫瑾走过去,举高伞,为他遮住了纷纷细雨。他微微一笑,清浅颔首,“谢谢。”
她摇摇头。
“今天,是我哥的生日。”淡淡的话语中是浓浓的伤感,“小时候,我很腼腆,也很胆小。大院里面的甲鱼总是喜欢欺负我,每一次,都是哥给我出头。甲鱼就笑我不像个男子汉,还说,等到你哥不在了,我一定要好好揍你。可是,现在哥真的走了,所有的担子都落在了我的肩上,才发现,其实哥不是勇敢,而是在乎。如果真的在乎,就是有再多的困难,再多的险阻,也都会变得勇敢。”
“哥还说,懂得回忆的人是幸福的人,就像是找到了天堂的大门。他虽然走了,却给了我们满满的回忆,让我们能够找到幸福,找到天堂的大门。”宋誉抬起头,直视着闫瑾的眼,“我们已经惩罚自己够久了。为什么不能放开心呢?”
他起身,轻轻的靠近她,认真的,看着她,一字一句的说:“答应我,好吗?”
这样真诚直率的问,她怎么可能拒绝。
闫瑾低颔,“好。”
三个星期之后。
“哎呀,要笑,记住,要笑——”
闫妈妈看着美丽动人的女儿娉婷走来,笑的合不拢嘴,“可算把你嫁出去了。啧啧——不愧是我们老闫家的女儿,就是漂亮。”
闫瑾婚纱飘逸,袅娜移步,与微笑的宋誉牵手。
有唱诗的小孩捧着歌本,用略含稚嫩的声音,朗声吟唱宋灏曾经为她写的诗——
梦里的你,
带着淡淡的芳香,
柔软的心灵荡漾着我最珍惜的善良;
可有记得,
那片刚刚好的阳光,
映照着我们第一次见面的模样;
孤单的我,
在黑夜的沉沉中的闯荡,
离开了我最初的和最后的梦想;
不曾后悔,
至少披挂过茫茫的沧桑,
也抚平了你被生活压迫而残留的创伤;
可惜时间,
不够我们一一悉数绝望,
就这一刻请为我倾洒出微笑的眼光;
但亲爱的,
未来的期许不够漫长,
所以让我挽着你的手,
走向天堂……
闫瑾提着裙摆,微微笑,笑的满足。
十一年了。
十一年,她用梦想的丝线为自己织就了一张厚厚的茧,束缚住了自己的心,也隔断了与宋灏的情,总以为有一天凭借自己的力量可以将其冲破,然后幻化成为绚丽的蝶。却没想到,幻化为蝶的一瞬,那么痛,那么难受。每一次挥翅,每一次扬翼,每一次的迎向阳光,都生生将自己和宋灏的过往斩断。
兜兜转转之后,还不是飞回了原点,遇见了故人。
才发现,伴随自己高飞的每一缕清风,都有着宋灏的气息,挥不去,抹不掉。
风终于住了,她折翼守望。
而宋誉,却成了平静时分,她唯一的救赎,她遗失了的天堂。
宋灏曾说,要做一个幸福的人。
终于,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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