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权力并不是唯一(5) 第一节 权力并不是唯一(5)
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了,曾家父子开始了 “炼狱”般的生活,他们认为把他评成“四类分子”缺乏足够依据,又没有正式的“戴帽通知书”,所以他们到处“上访”,要求“平反”。但结果却遭致更大的打击。
从1970年开始,曾声汉买来了大量的政治、法律类书籍,开始系统地学习,同时购回了钢板、蜡纸,向上反映他的“观点”,并用大量的事实证明其父无罪。
为了到成都“上访”,曾声汉用自己挣来的钱购买了当时并不多见的自行车。从秀水骑车到成都,要一天时间,然后第二天再骑车穿梭于省城的权力、政法机关之间,为此,他骑坏了两辆自行车。1975年3月,曾声汉只身去北京,此后连续进京上访十多次,要求为其父平反。
1980年4月9日,安县人民法院作出判决:撤销1970年的判决,对曾家顺免予刑事处分,恢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权利。这是一次有实际意义的判决,已经60岁的曾家顺恢复了工作,并拿到了部分补发工资。曾声汉也因此恢复了中断10年的工作。
此时已谙熟法律的曾声汉认为1980年的判决仍然不合理,因为仅仅只是“免于刑事处分”,而不是实事求是的宣布无罪。1984年9月2日,曾声汉再一次用大量的事实和法律依据,向当时绵阳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和安县人民法院申诉,要求对其父一案作“无罪判决”。
1985年8月19日,安县人民法院依法作出重新判决,撤销该院(80)字第24号判决,对曾家顺宣告无罪。至此,这起由特定历史造成的错案历时15年终于得到公正的裁定。
曾声汉为了使其家庭得到一个公正的待遇,奔走呼号了20年,直到36岁才结婚,其执著的精神令人感动,事情的结局值得庆幸,但事件的经过却留给人深深的思索,尤其是对于今天我们建设法治社会有更深刻的借鉴意义。
“告状喊冤去”几乎成了遇到不平事时老百姓们的口头禅。往深层次探究,信“领导”不信“法”行为的背后,无疑是传统的权力崇拜意识在起作用。我国自古以来封建传统法律制度中,行政权与司法权不分,“行政衙门”往往同时又是一地的司法机关,因此人们在内心深处常常不重视法律的权威,而默认权大于法的事实。
此外,“人治”模式的思维方式在很多地方也还相当普遍,老百姓认为有事就应该找领导,尤其找上级领导,上级领导还不行的话,就找中央。至于领导干部,也还是习惯于用批示的方法对具体案件进行干涉,下级官员则习惯于按批示办事。上级领导几个字的批条往往比法院几千字的判决书都好使。所以,在一定程度上,这种具有强烈权力崇拜色彩,以人治为线索,贯穿上级领导、下级官员和老百姓的政治逻辑,形成了内在的循环,进一步加剧了群众在解决问题时对于找领导的依赖。
因为在可能的条件下,能见到的官员级别越高,解决问题的可能性就越大。在百姓遇到卖瓜难、卖枣难、讨薪难的时候,如果幸运地遇到省一级、市一级领导干部“亲自批示”,往往很快就能得到解决。至于更高层的领导人,群众则寄予的希望更大。
不断地告状,不断地找领导,或者终于幸运地得到某位高层领导的关注,哪怕是只言片语,一切问题都可能迎刃而解。
一些领导干部似乎也很陶醉于这种貌似立竿见影、为民做主的施政风格。现实中再经过媒体的刻意渲染,在一定程度上造成社会心理暗示,进一步强化了找领导能解决问题的思维定式,助长了找领导风气之流行,人们日益倾向于非程序化的解决之道,甚至诉诸于极端行为,以至于造成了要办事就得找领导,不找领导办不了事的怪圈的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