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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交通方式和工具

作者:宋镇豪 当前章节:15406 字 更新时间:2026-5-11 20:10

一 徒步外行

《墨子·辞过》说,“古之民,未知为舟车”。在史前悠久漫长的岁月,人们的远行外出,是靠徒步行走。进入夏商时代,绝大多数人仍旧如此,谈不上能有什么交通工具可免除出行劳累之苦。甲骨文有一“遴”字①,像一人蹭踱行走在四通衢道之间,特别突出了人的足部,正是徒步行走之状。金文走字或作■②,以足替代人形,也形象地构勒了徒步行于道中之状。甲骨文从足止的字多达260个以上;从行之字132个,其中与足止相系者有47个③,约占35.61%;可以窥见当时社会的交通方式主要是靠徒步外行。

古代的道路,远非后世畅通易行。《孟子·尽心下》说,“山径之蹊,间介然用之而成路,为间不用,则茅塞之矣。”草棘蕃茂,群兽蛇虫出没其间,是道路交通中的一大障碍,因此人们往往手持木棒出行。金文中有■字①,是持棒行走状。甲骨文出发的发写作■②,或作■③,也是持棒而行之意。持棒探路,可以辟草,可以投击蛇兽,起了手杖的作用,是人们最简单最倚重的古老交通工具,因此唐代颜师古说:“杖谓倚任也。”④传说有夸父与日逐走,道渴而死,弃其杖⑤。《淮南子·诠言》谓夏代“羿死于桃棓”,高诱注:“棓,大杖,以桃木为之。”

自人们能利用木棒手杖这种最原始的交通工具后,受惠不浅,即使遇到浅水河道,也可倚之而涉,甲骨文有地名作■⑥、■⑦,像人持杖涉水,大概其地水道人可倚杖得涉,因以为名。但纵然有木棒手杖的简单交通工具,远行外出毕竟相当艰险,当时能够外行者,大概被视为有本事的人,甲骨文中不少族长名,写法都为人持手杖,如:■⑧、■⑨、■⑩、■、■,等等,因此持木棒手杖成为有身份地位者的表征,《礼记·曲礼上》说,“谋于长者,必操几杖以从之”,包涵有这层意思。

木棒手仗也可用戈类的长兵器替代,甲骨文荷字就像一人荷戈之状;另有■,即寓持戈步行于道中之意。《诗·大雅·公刘》云:“干戈戚扬,爱方启行,”也是讲持带长兵武备远行。这比简单的木棒手杖当然进步多了。

古代人的外行,除了凭藉木棒手仗或长兵的早期交通工具外。随身往往还携带一些简单的旅途用品。《公刘》云:“迺裹■粮,于橐于囊。”甲骨文云:

甲子卜,出,贞■有致■于师归。(《合集》23705)

贞惟■令途启于并。(《合集》6055)

……迄自■七。(《零拾》133)

……小臣……■……。(《合集》32978)辞中的几个异字即橐囊之属,或两头捆束状,或一头缚紧状,或大囊中又盛放小橐状。《说文》以橐、囊互训。《左传·宣公二年》云:“为之箪食与肉置诸橐以与之。”旧说有“无底曰囊,有底曰橐”或“有底曰囊,无底曰橐”,以及大囊小橐或小囊大橐之辩①,但殷商人似无此严格区分,所谓无底当指两头捆束的口袋,有底当指一头缚起的口袋。末一辞正可考见当时人携带橐囊出行之事象。

徒步远行携带橐囊的方式,最早有以额部负物者。北京周口店山顶洞人一成年女性,头骨额部有一道延及两耳际的浅槽,据说即是生前经常以额负物所致②。商代人似也有这种负物方式,甲骨文系字作■③,殆其形写照。又有头顶负物行者,竞字金文作■,甲骨文作■④,为头顶负器形。甲骨文又有■⑤,是手提行囊形。金文还有一字作■,甲骨文写作■、■⑥,则为背驮囊橐出行形。

总之,徒步是最原始最流行的交通方式,古人每以棒类手杖或长兵器为徒步中的交通工具,远行时携带的行囊,有额负、头顶、手提、背驮等,不拘一式,要以随时取其便当省力而已。

二 过河和用舟

(一)过河方式与渡津之设

远行外出,大大开拓了人们交通地理的视野,久之,人们相继发明了许多不同的交通工具。《列子·汤问》云“水舟陆车,默而得之,性而成之。”人们在社会联系和社会关系上的有所作为,乃创造出利于不同地貌的交通工具。《夏本纪》:“陆行乘车,水行乘船,泥行乘橇,山行乘檋”,是对古代几种主要交通工具性能的总结。

舟楫的发明可追溯到原始社会晚期。传说舟揖的发明者是黄帝①、黄帝臣共鼓或货狄②、尧工官巧垂③、帝俊时人番禺④等等,未必属实,但《淮南子·汜论训》说的“古者大川名谷,冲绝道路,不通往来也,乃为箭木方版以为舟航”,《说山训》说的“古人见心领神会窾木浮而知舟”,是有深刻道理的。《易·系辞下》说,“刳木为舟,剡木为楫”,独木舟的出现,是造船技术改进的初级形态。

楫是船桨,浙江河姆渡遗址出上的7000年前的木楫,是目前所知最早的楫,残长63厘米,用一根整木剡出柄和桨叶,翼宽12.2厘米,做工细致,还刻有线型图案⑤。此外钱山漾遗址也发现过一支5000年前的楫,用青冈木制成,柄长86厘米,翼长96.5、宽19厘米⑥。目前所见最早的舟,是胶东荣成县毛子沟出土的商周之际的独木舟,舟长3.9米,舟身平面近长方形,底纵剖面呈弧形,是用一段原木刳成,有三舱。舟前翘后重,舱壁外鼓,设计结构合理,已脱离了独木舟的最原始形态①。这是沿海地区古代居民从事近海或江湖交通的考古实物资料。

在中原地区,夏代有舟当无问题。《今本竹书纪年》载帝相二十七年,“浇伐斟,大战于潍,覆其舟,灭之”;《论语·宪问》云:“■荡舟”;《皋陶谟》云:“无若丹朱傲,……罔水行舟”。闻一多先生指出,浇、■、丹朱傲系同一人,其事即《天问》所云:“释舟陵行,何以迁之;……覆舟斟寻,何道取之。”②当时能动用舟船交战,恐怕已不是容积和载重量过小的独木舟了。《帝王世纪》载夏粱“与妹喜及诸劈妾同舟浮海,奔于南巢之山而死”③。夏代贵族统治阶级乘坐的舟,有可能已是较大较精细的木板船。相反,在民间,直至商周时代,笨重而结构简单的独木舟犹是主要的水行交通工具。

商代水陆交通并举,陆道与水道相交处,或设梁桥得过,或水浅而人可持杖得涉,此已见前述。另有在浅河道中置石块,人可履石渡之。甲骨文有“贞■人于■奠”(《英》547正),于省吾先生释■为砅的初文,是履石渡水之形④。甲骨文有“贞涉■”(《天理》219)、“王其涉东■,田三录”(《屯南》2116)、“令子商先涉羌于河”(《合集》536)等事,大概均与徒步涉水相关。但倘若水虽浅而没顶,又无梁桥,就得另缘它法。甲骨文云:

惟母■用祖丁必。

惟■万用祖丁必。(《美》488)

这是讲用两种祭祀活动祭祖丁,后一种是让■其人行万舞。前一种的一个■字像一人手足舒浮于水流中,或即后世汓的初字,《说 文》:“汓,浮行水上也,从水从子”,子亦人形,与此字意同。《淮南子·说林训》云:“舟覆乃见善汓”,旧注谓汓为浮水而游。《列子·黄帝篇》载仲尼答颜回问,有云:“能游者可教也。”古代礼俗有浮水活动,《诗·小雅·菁菁者莪》云:“泛泛杨舟,载沉载浮”,颇类后世的弄舟玩水,场面当然可观,恐怕与早期的浮水泳游之礼是有渊源关系的。汓水与万舞对举,性质相属,是问是否浮水或举行万舞纪念祖丁。它辞又有:

惟■用祖丁必。(《合集》30353)

疑■与汓乃同类字,■或即■的初形。《说文》云:“■,没也,从水从人。”■字从水从手,意义相合。■没是潜泳,《庄子·达生》云:“若乃夫没人则未尝见舟而便操之也”,注云:“没人,谓能鹜没干水底。”■字像手在水中划动,似为潜泳之意。此辞与前辞对应,一为浮游,一为潜泳,皆为纪念祖丁的祭祀活动。然则从甲骨文汓、■两字的推定,当时人应有游水过河之举。

在殷商时代,若干要道与河道交凑处,似已专设渡津,供贵族阶级成员过往之便。《尚书·说命》记武丁之言云:“若津水,用女作舟。”《泰誓》:“大会于孟津”,也属这类渡津口。《说文》谓:“津,水渡也。”旧说:“都道所凑为津。”①甲骨文有地名字■②,像水陆道交凑形,疑即津字之初形,大概其地是渡津口岸,因以为名。渡津口岸是设舟摆渡口。据甲骨文云:

丁未卜,贞亚勿往茧,在兹祭。

贞勿呼涉河。

贞勿呼伐,舟惟橐用。(《安明》695)三辞同卜一事。舟惟橐用,是讲用舟载渡橐囊包裹过河。祭,地名,当为设舟摆渡口岸。辞谓亚这个人要在祭的渡口过河往茧地,从事某项军事使命,用舟载渡行李包裹。

在殷商时代似乎还有皮橐的渡河交通工具。甲骨文有云:

乙亥卜,贞立二使,有□囊舟。(《合集》5507)

洀鬯惟橐用。(《合集》31137)橐舟并举,橐或亦为浮水之具。我国西南地区纳西族和普米族土人,有拴皮囊渡河之法,取整畜掏其骨肉,扎紧缺口,里面鼓气,过河时系在人腹,藉其浮力①。由橐字形结构,商代的浮具似亦用兽皮为之,两端扎紧,靠里面的空气增大浮力。橐可渡人,也能渡物,如鬯酒之类,由上二辞或以知之。

《诗·邶·谷风》有云:“就其深矣,方之舟之;就其浅矣,泳之游之。”看来,古人涉水渡河,方式方法不拘,或借助方桴、舟船、皮橐,或游泳过去,或徒步趟涉,大抵取决于水道深浅和水势缓急诸具体因素。但备舟而设摆渡津口,则恐怕是专为统治阶级成员服务的。

(二)用舟制度

舟不啻为短距离的渡河工具,用于长程的水道航行当早已有之。前述夏代史传中的“释舟陵行”、“罔水行舟”或“同舟浮海”等,显然属之后一类水上航行。

商代远距离的河道交通也已开启。甲骨文有,“方其■于东”(《合集》20619),“■河亡若”(《合集》20611),河上操舟楫,舟行东向,方位有之,又虑及水上安全,航行水程不会很短。别辞有言:

惟■用洀■于之若,■■方。(《合集》27996)

■方为殷东南敌国。■,日本贝塚茂树谓可能是流的初字②。《诗·邶·柏舟》:“泛彼柏舟,亦泛其流。”此言■盘舟顺流而下,直趋■方领地。甲骨文有一字作■③,像群舟泛于中流。用于军事行动的舟群,恐怕数量不在少数。江河东注,长途水道行舟正可惜力。

甲骨文中言“王率舟”之辞,自武丁到文丁各代均见,如二期有两辞云:

□丑卜,行,贞王其率舟于滴,亡灾。在八月。(《合集》24608)

乙亥卜,行,贞王其率舟于河,亡灾。

(《合集》24609)率舟,于省吾先生谓舟顺水而行①。这是记商王在滴、河的交通水道上乘舟航行。但倘若是逆流溯行,水流反成阻力,行舟就很困难,甲骨文有字作■②,像一人推舟状;又有“弜■舟”③,中间一字也像以双手在河流中推舟。此等推舟,当在水缓或逆流而水又不深的情况下为之。

水上航行,非比一般,造舟不易,常人难以有之,航途又难测,每受自然界各种因素制约,故商王朝已确立了一些用舟制度。

商王有专用之舟,如:

己巳卜,争,贞乍王舟。(《合集》13758)这是专为商王建造王舟的占卜。他辞有“王其省舟”(《怀》1456),记商王省察其用舟。此专称“王舟”,归属明确,非王莫乘,则朝内当还造有其他等级的用舟,唯规格质量上似不会超过王舟。甲骨文有残辞“于多君……舟”(《怀》348),大概朝内贵显多君也各有其用舟。另外,从上述甲骨文记动用舟远证下游东南敌国看,晚商王朝似已设有一批数量可观的军事船队。

晚商王朝的舟群,一般由商王直接掌握,并委派官员负责管理。如:

丁卯贞,王令禽奠■舟。一(《合集》32852)

丁卯贞,王令禽奠■舟。二(《合集》32850)

丁卯贞,王令禽奠■舟。三(《合集》32851)三骨同卜一事。禽奠,人名。记商王命令禽奠设舟待用。舟在不用时,则系于商都附近的河边,如:

癸丑卜,宾,贞今春商縠舟,由。(《合集》6073)

縠舟是指用缆绳系舟。凡解缆用舟,有时也得先行占卜,如:

癸巳卜,复析舟。(《合集》33690)

弜比析舟。(《合集》32555)

析舟即解缆放舟①。然析舟乃属朝廷大事,下臣不得私自行之,必须得到商王的命令方可。如:

惟大事析舟。

惟小事析舟。

惟吴令析舟。

惟介令。

惟戈令。(《合集》32834)

吴、介、戈均为商王臣僚。“惟某令”是“惟令某”的宾语前置。可见,在什么样的情况下方能解缆动用舟,以及选令哪位臣僚去责成此事,都得经过商王事先的斟酌考虑。

在通常情况下,用舟要先期占卜准备。如:

甲戌卜,争,贞来辛巳其旬洀。(《合集》11477)

旬读若徇,旬洀指乘舟巡行盘游②。甲戌日占卜,问来日辛巳王用舟巡游。足足提前了8天时间进行预卜。有时还反复卜问哪一天可以登舟出航,如:

惟壬出舟。

惟癸出舟。

■■出舟。(《屯南》4547)

水上航行,气象变化十分要紧,故又有占卜,如:

庚寅卜,王■,辛卯旸日。(《合集》20272)

辛未卜,今日王洀,不风。(《合集》20273)

甘雨。

其出舟,惟今日癸亡■。吉

翌乙亡■。吉(《英》2322)

旸日是晴天出太阳。可见晴、有风无风、有雨无雨的气候条件,均是决定哪天出舟行成的重要考虑参数,这是殷人出于水上航行安全的实际顾虑。

当时重要场合的用舟出航,似乎还要举行一番仪式,如:

癸卯卜,■,贞■祀,惟左■■。

癸卯卜,■,贞■祀祝。

癸卯卜,狄,贞其祝。

惟乙舟。

惟丁舟。(《合集》30757)

■,疑今之邕字。《说文》:“邕,四方有水自邕成池者”,籀文作■,与此形近意合。邕一作壅。《左传·宣公十二年》云:“川壅为泽。”壅又有曲隈之意①。左邕,可能是殷墟王邑一带洹水曲隈之泊舟处。一事多卜,反复贞问动用左邕之舟的祀祝仪式,以及决定在乙日还是丁日出舟。唯当时启用舟时举行祀祝仪式的隆重场面,今已难知周详了。

综上所述,商代除有在于道与河道交凑处立渡津设舟以供贵族成员过往摆渡外,王朝内亦备有相当数量的舟,有商王专用的王舟,有权贵要臣使用的舟,还有用于军事的舟群,由此产生了相关的用舟管理制度。凡直属王朝的舟,由商王委派臣僚负责管理,舟有“左邕”之类的专泊地,大抵在殷墟王都一带的洹曲之滨,解缆用舟需经占卜和商王命可,出舟日期也得事先卜选择定,一般以气候是否利于航行为准,启用时又有相关的仪式。不言而喻,舟是商代贵族统治阶级专享的贵重水上交通工具。

三 车之用

(一)王邑内权贵的马车

陆行乘车,最早也不是人人都能享用到的。《考工记》云:“一器而工聚焉者,车为多。”据统计,《考工记》载有古代六类三十个工种,其中攻木之工占去七个,叙述文字比重约为全书的三分之二。七个攻木工种是轮、舆(内附辀)、弓、庐、匠、车、梓,按其性质可概为建筑、作车器、兵工和作用器四大类,而作车器者即占了轮、舆(附辀)、车等三个以上的工种①。造车不易,能用车作外出远行交通工具的人,其社会地位必居一般人之上。《国语·晋语四》云:“车上水下必伯”,韦昭注:“车动而上,威也;水动而下,顺也;有威而众从,故必伯。”由于车的贵重,因此它成了古代统治阶级显赫权势的象征。《墨子·辞过》说的“圣王作为舟车以便民之事”,《淮南子·汜论训》说的“作为之楺轮建舆,驾马服牛,民以致远而不劳”,就上古社会而言,恐怕不尽符合事实,一般人的外行远出,是靠徒步,谈不上有车可乘,只有相当地位的统治者,才有条件得到乘车之便,“致远而不劳”。

吕思勉说:“车之兴,必有较平坦之道,故其时之文明程度必更高”②。车的产生,当是进入阶级社会以后的事。传说谓“黄帝有熊氏始见转逢而制车”③,“禹作舟车”④,大抵出自后人附会托古。在先秦文献中,基本上都是把车的发明权归之奚仲①,看来有一定的史影依据。奚仲的生活年代是在夏代,《左传·定公元年》说,“薛之皇祖奚仲居薛,以为夏车正”;《古史考异》说:“禹时奚仲驾车,仲又造车”②;《新语·道基》说:“(禹时)奚仲乃桡曲为轮,因直为辕,驾马服牛。”由此看来,车的产生与古代国家的出现略约同步,是文明时代的产物,其历史可以追溯到夏代。

文献中有夏代贵族统治者用车外出的说法。《说苑·君道》云:“禹出,见罪人,下车问而泣之。”《帝王世纪》谓夏桀“以人架车”③;《后汉书·井丹传》亦谓“桀乘人车”;人车当是人力挽引之车。夏末商初,车已用于战争行动。《墨子·明鬼下》说:“汤以车九两,鸟阵雁行,汤乘大赞,犯遂下(夏)众,人(入)之■(郊)遂。”《吕氏春秋·简选》说:“殷汤良车七十乘,必死六千人,以戊子战于郕,遂禽推移、大牺,登自鸣条,乃入巢门,遂有夏。”《帝王世纪》谓汤“革车三万,伐桀于鸣条”④。商汤灭夏桀动用的车辆,说法愈晚出,数量愈大,难以置信,但如果溯其始末,大概最先《墨子》说的“车九两”更质实些,近乎夏商之际的社会实况。殷商时代用诸冲锋陷阵的战车群,尚未达到每队超过数十上百辆以上的,如1935年殷墟第十一次发掘,在西北冈王陵区东区发现一个车坑,有战车25辆,按战斗编制排列,也只是“每五个车为一小组”⑤。商王武丁时甲骨文所见车群的最高数是“六车”(《合集》1452),在十以内。帝乙时征伐危方,虽然获其首须美,俘虏24人,馘首1570多个,但缴获对方的车犹不过是“二两(辆)”(《合集》36481)。殷商晚期尚且如此,更无庸言夏末商初了。尽管最初时期的战车群只有几辆,但它毕竟作为先进攻战武备,能起到威以示敌的效果。因此与其把古代的车直接视为交通的工具,不如说车的实际作用在于加强贵族统治阶级的社会地位,是直接为政权利益服务的,至少夏商之际的情况是这样。

目前所知车的最早实证,是郑州商城出土的两块用以浇铸青铜车轴头的陶范①。所见最早的整车,乃出土于安阳殷墟,属于晚商王朝的遗物,前后发现54辆以上,如下表:

这些车普遍以马为引■动力,大都是一车二马,均属之殷墟王邑高级权贵的殉祭品。其中出自王陵区者有32辆,占总数59.3%;出自王室宗庙区者有6辆,占11.1%;其余16辆出自一些贵族墓地,如后岗的1辆出于一两墓道大墓,孝民屯的几辆属之近处的几座甲字型中等墓,郭家庄的4辆,两两东西为对,属之附近两座贵族大墓陪葬品。甲骨文有云:“小臣叶车马破■王车”(《合集》10405),知商代王和其他高级贵显人物均拥有马车,车马葬正再现了当时等级制的贵族物质礼遇生活。有学者认为,王陵区的车群,其祭祀对象非殷先公先王莫属,其他类的车主,应是王室成员如王的配偶或嫡亲执政者,至少也是殷代官吏中的臣正、武官和史官中的首领人物①。这一说法是可信的。

应指出者,车马坑中有半数以上的,陪葬1~3人不等。据《周礼·夏官》记述,有大仆之职,“王出入,则自左驭而前驱”;又有戎右之职,“掌戎车之兵革”;还有称作“趣马”的养马官。则这些陪葬人,生前身分可能是仆驭御夫、卫士或养马者。

王邑所见权贵的马车,其结构主要包括了轮毂、轴、辕、衡、轭、箱舆等几大构件,(图15)其制造工艺和装配结构,确实代表了当时工业技术的最高水平50000023_230_2②。杨宝成先生曾对殷墟出土14辆车的构造尺寸作了分析统计,其平均轨距约为2.3米左右,轴长在3米上下,轮径约在1.2~1.5米之间,轮辐18~26根。作为荷载部分的箱舆,有大小之分,大型者广1.2~1.7米,进深最大的达1.5米;小型箱舆一般广1米左右,进深0.7米上下③。有学者认为,大型箱舆能容乘员3人,小型箱舆只能容2人,因箱舆周围有栏杆,车后留缺口,故乘员是从车后上下,贵族乘车时要踏石几以登④。从考古发现看,马车的箱舆栏杆仅高0.45米以下,立乘不足以凭栏,推想当时采用的是跪坐姿势,曲膝跪式,对于进深为0.7×1米的横长方形箱舆容积是足足有余的,乘员可手倚栏杆,以获得舒适效果。驾车时,大概也如文献所说,仆御居左,乘者坐右。乘3人者,大概主人居右,仆御在中,陪乘者在左,概以右为为了显示权贵乘车出行的威风,当时连马鞭都做得十分考究。小屯宗庙宫室区的车马坑内,曾发现3根用长条形玉管制成的马鞭柄,石璋如先生以为即《礼记·曲礼上》说的“君车将驾,则仆执策立于马前”之策,孔疏:“策,马杖也。”①殷墟西区还出过2根青铜策,管状,两端略粗,近上端三分之一处有半环,可系绳,内1根铜策长24厘米②。(图16)殷商王朝高级贵显,乘车出行,“追琢其章,金王其相”③,权势赫赫,可谓荣极一时。

殷商王朝的马车,主要用于贵族统治者的出行游乐、狩猎或对外战争,为政权利益服务,作为交通工具,仅限于少数人范围,但车行所抵地域,可相当遥远,与当时王邑通向四方的交通干道的开启,是相呼应的。武丁时有一片甲骨文记出动战车征伐■国,从癸丑日起,至11天后的癸亥和甲子日之交的夜里战车攻抵该国④。此国位于晋南河曲一带⑤,距殷都直线距离约有700多里之遥,则估计当时马车一天的行程,平均约为60多里。可见已超出徒步行走的数倍,《墨子·节用》谓“利以速至,此车之利也,”道出了车在远行交通上的优点。

(二)商代各地马车的考古发现

商代的马车,除见诸王邑内高级权贵的礼仪生活范围外,各地的族落方国贵显人物,一般也拥有马车,作为出行的交通工具。《商颂·那》云:“约軧错衡,八鸾鸧鸧,以假以享”,记四方诸侯乘坐豪华的马车,到商王邑来献享。《礼》书中有称诸侯乘墨车、建龙旅,入天子之门助祭。《商颂·玄鸟》亦云:“武丁孙子,武王靡不胜,龙旂十乘,大糦是承,”郑注:“高宗之孙子有武功有王德子天下者,无所不胜,服乃有诸侯建龙旂者十乘,奉承黍稷而进入者,”孔疏:“举其有十乘耳,未必同时至也。”说明商王邑是当时政治和交通中枢所在,时有各地的贵显人物,乘坐各式各样的马车出入往来。

商代各地族落方国贵显阶级的马车,在考古发掘中每有发现。

1979~1980年河南罗山蟒张后李发现商代息国墓地,在一座高级权贵墓内,出土一件铜车饰,形似伞盖,首部饰云雷纹、小圆涡和四足蝉纹,可能是车顶盖帽,十分少见①。看来,这种车属于出行交通工具,不像是战车。

1971—1972年安徽颍上赵集王拐村征集到一批这一带出土的晚商车辖、铜铃、弓形器等②。

1978年河北灵寿县西木佛村发现一座商代“亚■”的贵族墓葬,在出土的24件随葬品中,有车辖、铜铃、铜泡等车马器③。

1991年河北定州北庄子发现的商代贵族墓,出有驾车用的铜策两秉④。

1971年山西保德县林遮峪发现一座商墓,在随葬的30件铜器中,有车辖、舆栏饰、车铃、马铃等午马器19件⑤。

山西灵石施介村发现一处商代“■”族贵族墓地,在1985年发掘的一座一椁三棺一夫两妻合葬墓内,有殉人一具,仅随葬铜器就达40余件,内有车马器。还出土一根铜策,长28.1厘米,细管状,上有半圆形纽管,上端饰牛首,下端饰兽首,管表有细线纹①。造型工艺与上节述殷墟出土铜马策相比,更胜一筹。(见前图16:1)1988年又在附近10米处发现车马坑一个,惜被盗,车制结构情况不清②。

50年代陕西武功游凤镇曾出土商代铜器一批,及车马器21件③。

1975年陕西渭南县南堡村农民在平整村东坡地时,发现一座出有商代“莘邑”铜器的贵族墓葬,随葬铜器52件,玉器3件,骨蚌器40多件。其北10米处也有车马坑一个,惜被平掉④。

1983年陕西清涧县李家崖一座商代土石结构城址,出有车马器⑤。

1986年陕西西安东郊老牛坡发现一处商代晚期墓地,清理大小墓葬45座,有车马坑和马坑各一个,车为一车两马,马坑中人马犬同穴,唯所属主墓尚未找到⑥。

四川广汉三星堆商代古城,1986年在城内中轴线上发现2个祭祀坑,其中二号坑内除出有大批精美的铜、金、玉、象牙、骨、石器外,还出有车形器⑦。

山东寿光县益都苏埠屯商代晚期贵族墓地,屡有“亚醜”族氏标识的铜器出土,还曾发现过铜軎、辖、轭首、踵等车马器构件①。1965~1966年又发现两座二墓道大墓和两座中型墓,另发现车马坑一个,出土了一套比较完整的车马器②。

1983年寿光县城北“益都侯城”亦出有商末车马器③。

1957午山东长清具兴复河发现一座商代墓葬,出土青铜礼器16件,又有车马器同出④。

山东膝州市前掌大村一处商代方国贵族墓地,自1981年以来经前后三次发掘,发现其平面布局以3座两墓道大墓呈南北中轴线排开,东西两侧各横排两座甲字型大墓,这些大墓周围又错落着一些中小型墓葬。在1987年第三次发掘中,发现车马坑一个,另又在M214的两墓道大墓棺椁上发现两套车轭及零星马骨,M215的甲字型大墓内也出有车器⑤。

山东胶县西庵一处商周贵族墓地,曾出土过大型石磐和铜车马器等。1976年又发现车马坑一个,一车四马,年代似已属西周早期⑥。

以上16处商代车马坑或车马器构件发现地,计河南1处,安徽1处,河北2处,山西2处,陕西4处,四川1处,山东5处,以商代的东方和西北方为多见,分布地域基本集中在黄河中下游半湿润地区和部分半干旱地区,为华北旱作农地区,自然地理条件应是促成“陆地乘车”这种古代交通工具得以在本地区高层权贵中广泛使用的重要外因。

除此之外,1979年河南荥阳西史村晚商遗址曾出土一个残陶豆,柄部刻有一个陶文“■”字①,同于甲骨文车字写法。帝乙时卜辞中又有记征伐苏皖交界处淮水流域的危方,缴获其“车二两”(《合集》36481)。陕西周原出土甲骨文中有“车乘”(H11:124,H11:35)、“卜曰:其衣车马,惟又习”(齐家112)。凡此,也均说明马车在当时各地族落方国上层贵族集团间流行程度,以及这种交通工具在上层社会生活和政治军事方面的价值。应注意者,上述山东膝州前掌大商代方国贵族墓地,马车构件既见于有两墓道的中字型大墓,又见干线挨其左右的有一墓道的甲字型大墓,可见在方国内部,拥有马车者不只限于方国君主,还容或有君主配偶和重要臣属一类人物,大体与殷墟王邑内的情况相类似。

商代各地所见的马车,就其性质用途言,可分为乘车交通工具和战车两类,但大部均是一车二马的独斩车,而不是单马驾驶的双辕车。河南罗山息国墓地出上的车顶铜盖帽,制作考究,知当时为了遮阳避雨,有的马车上已设有车盖,盖帽形似花朵向下张开,大概是为了便于把盖帷的缯帛固定住。文献中称车盖为笠,亦称签。段注《说文》云:“大而有把,手执以行,谓之签;小而无把,首戴以行,谓之笠。是簦为笠,析言之固有别也,浑言之,则簦亦可谓笠。”商代的车盖可能源出实际生活中的雨具,并不固定在车上。《周礼》即有言王之车仪,陪乘的“道右”当“王下则以盖从”。另据《左传·宣公四年》:“以贯笠■”,杜注:“兵车无盖”,车上张盖,增加阻力,影响车速,又妨碍交战。由此推言,商代有车盖的马车,似用为乘车。

陕西老牛坡出土的双马輓引独辀车,无兵器同出,也为乘车。

轨距2.25米,轴长3.15米,轮径1.4米,轮辐16根,与殷墟出土车制无大异。其箱舆外形作横长方形,宽1.6、进深0.72米,是为中型车,大概只能容乘员2人。舆内周壁曾髹漆,留有成片漆皮,底部铺有皮韦编织物,印痕犹存。相比之下,殷墟郭家庄发现的一辆乘车,箱舆的栏杆、木板不仅髹漆,还画有红黑相间的彩绘图纹,前栏的木板又贴有红布装饰,车内缀有牙片饰物,铺有坐席①,似乎显得更为豪华,标志着商代王邑与地方国族在车制上的某种等级或文化发展差异。

商代各地的族落方国,其少数统治集团成员服用车马已较为常见。《吕氏春秋·简选》称武王伐商,“虎贲三千人,简车三百乘,以要甲子之事于牧野而纣为禽。”《诗·大雅·大明》描述其事云:“牧野洋洋,檀车煌煌,驷■彭彭,维师尚父,时维鹰扬,凉彼武王,肆伐大商。”考古发现的周初马车有以四马輓引,异于殷制。看来,某方掌握的制车工艺和驾车技术的高明程度,以及拥有车辆的数量,一方面直接为某方贵显统治阶层的权势所利用,另一方面也成为衡量其一时力量强弱的重要标尺。

(三)牛车和平民阶层的人推拉小车

古代又有用牛车服重致远的。史传夏代商人的先公“胲作服牛”(《世本·作篇》)。《山海经·大荒东经》也说:“王亥托于有易、河伯仆牛,有易杀王亥,取仆牛。”服牛即仆牛,《考工记》又称之为“牝服”。清人陈奂说:“牝即牛,服者,负之假借字,大车重载,故谓之牝服”②。《尚书·酒诰》称妹土殷人,“肇牵车牛远服贾。”可见商人在社会联系和社会关系中,已懂得利用牛车作为运送物资进行交往交流的交通工具。

牛车在甲骨文中称为“牵”,字像缚牛引縻意①。商代的畜力车均属独辀车,非两畜以轭靷式系驾方可。别辞云:“牵……二牛”(《怀特》156),“登左牛”(《合集》8944),似当时的牛车也采用双牛系驾。

牛车的车速运行自然及不上轻灵的马车,因此在战争中,马车通常用作冲锋陷阵、兵戈交搏的戎车,《司马法·天子之义》云:“戎车,殷曰寅车,先急也。”但牛车的荷载能力却在马车之上,故牛车又称作大车,《考工记·辀人》云:“大车之辕挚”,郑玄注:“大车,牛车也。”《诗·小雅·黍苗》云:“我任我辇,我车我牛”,朱熹注:“牛,所以驾大车也。”戴震《考古记图》也说:“大车任载而已。”牛车的实用价值是引力大,适当加大车身,可使载重量大增,在平时能服重致远,在战时则不失为运送军事装备的较好运输交通工具。《周礼·地官·牛人》云:“凡会同军旅行役,共其兵车之牛,与其牵傍,以载公任器”,孙诒让疏云:“牵傍者,即輓车之牛,而实据人御之而为名。”任器者即军旅行役所用的军需物资。

殷商时期牛车数量甚众,武乙时甲骨文云:

丁亥卜,品其五十牵。(《合集》34677)

■丑卜,品其五十牵。

戊子卜,品其九十牵。(《合集》34675)

□□□,□其百又五十牵。(《合集》34674)

牵指牛车,品有率义②。“品牵”犹文献所云“牵傍”、“牵车牛”,即輓车之牛,而实据人率之以为名。动用牛车动辄就是五十、九十乃至百五十之数,可见商王朝握有相当庞大的运输车队,相反,马车却没有如此高数量的记载。

古代用于战争中运输军用物资的牛车数量,也总是远远超过用于冲锋交搏的马车。如西周中期偏晚的《师同鼎》铭文,记述周人与戎敌交战,“折首执讯,革车马五乘,大车廿”,马车与牛车之比为1:4。前述殷墟王陵区出土的25辆战车编制,是以每5辆车为一组列,共为五列,如按甲骨文所言“王乍三师,右、中、左”①的三列军队编制,则为15车。甲骨文中牵的最高两数是90和150,最低数是50.则每师用马车和牛车之比略约力1:6,在军情变化情况下,可能会有所变宜;其50的低数,可能是“会同军旅行役,共其兵车之牛”的一个战车组列的配备牛车数量,也可能是专门提供中师军需物资的牛车运输车队。

由于牛车偏重于实用,比较笨重,车速也不快,数量多于马车,物多则不贵,因此在贵族阶级心目中的地位,是没法与轻灵而贵重的马车相匹美的,上层权贵墓葬未见用牛车作殉祭品,即是商代这种高层次社会心态的反馈。

除了马车和牛车外,商代当还有人力推拉小车。周代称人挽之车为栈车,《诗·小雅·何草》云:“有栈之车,行彼周道”,毛传:“栈车,役车也”,孔疏:“有栈之辇车,人挽以行。”又《周礼·春官·巾车》有云:“服车五乘:孤乘夏篆,卿乘夏缦,大夫乘墨车,士乘栈车,庶人乘役车”,郑氏注:“栈车不革鞔而漆之,役车方箱可载任器以共役”,贾疏:“庶人以力役为事,故名车为役车。役车亦名栈车,以其同无革鞔故也。”《考工记·舆人》云:“栈车欲弇”,郑氏注:“为其无革鞔不坚易坼坏也。”由此考见,古代人力推拉的栈车,大体为木轮带方箱以供力役载物的简易小车,故一称役车,主要见之于平民阶层。

甲骨文中尚未见到专赖人力推拉之车的史料。商代金文中有辇字②,通谓象人挽车形,唯孙机先生以为,此字“其实是象二人立于车上之形”③,甚确。辇在殷商甲骨文中仍用指马车,下辞可知:

其呼筃辇又正。

其肇马右又正。(《合集》29693)

二辞同卜一事。筃,人名。辇是辇车。“肇马右”犹它辞言“肇马左右中,人三百”(《前》3·31·2),知“肇马右”实指三个战车队中的右队,筃应是右队之长,筃乘坐的辇车自是同队中的马车,而不是人挽之车。辇的意义当如《周礼·地官·乡师》所云:“大军旅会同,正治其徒役,与其辇”,郑注:“驾马,辇人挽行。”马车在行进中,或因道途难行,故又需人前挽后推。《司马法》有云:“夏后氏二十人而辇,殷十八人而辇,周十五人而辇”,说的就是给战车配备人徒。若以上举甲骨文左、右、中三个战车队列配备人徒300言,则每队人100,而当时一队有5辆战车,是平均每车20人,与文献所说大致接近。甲骨文辇字有在车前横部再加二手,正寓这层意义。《夏本纪》中“山行乘檋”,大概不是指别的交通工具,而是指畜力车走山道时,另需人前拉后搡,即所谓“■驾马,辇人挽行”。

人力推拉的小车,虽未载见甲骨文,但在殷墟考古发掘中有发现。

1986~1987年在安阳花园庄南地发现一个大废骨坑,坑口兽骨层表面有十四条宽0.1~0.15、深0.05米的车辙,有的经车轮多次滚轧,被挤压得十分紧密、滑硬。其中有两条车辙相平行,长19.3米,间距1.5米。今知商代马车的轮距均在2.3米上下,与此显然不符,故这种车辙似应为另一种人力推拉双轮小车辗出。有的车辙较杂乱,可能还有一种独轮车的车辙。①(图17)当时人们用双轮小车或独轮车运送废骨料倒此坑中,可见是为平民阶层所用,毫无疑问,在外出场合,自然也可成为平民使用的交通工具。

饶有兴味的是1989年安阳郭家庄西南商代墓地发掘中,发现2座车马抗、1座马坑和1座羊坑,呈南北一线排列。车马坑居中,均为一车二马;马坑在北,埋2马3人;羊坑在南,埋2羊1人,两羊的头部有小铜泡组成的笼饰,嘴旁有小铜镳,颈上方有铜轭首①。这现象似表明,当时还有过以两羊拉小车的尝试。至于马坑的2马3人,很可能属于下节讲的骑乘之马,3人中除有两位骑马者外,或许另一位是饲养人。

四 骑乘

(一)骑马外出和骑兵

骑乘是古代出行交通手段之一,所利用畜力大体为家畜或驯化动物。史传夏代商先公“相土作乘马”②,就是指骑单马出行。《诗·大雅·绵》有述商代周人祖先“古公直父,来朝走马,率西水浒,至于歧下。”明清间顾炎武认为,“马以驾车,不可言走,曰走者,单马之称。”③是走马即骑马。《易·系辞传下》云:“服牛乘马,引重致远,以利天下。”《屯卦六二》有云:“屯如邅如,乘马班如,匪寇,婚媾”。高亨先生指出,这是描述古代掠婚,“谓乘马而来者,屯然而拥至,邅然而转行,又般然而回旋,非劫财之寇贼,乃娶女之婚媾也。”④说明至周代,骑马出行已广泛见诸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

按常识言,骑单马当早在马车发明之前。吕思勉即说过:“世无知以马驾车而不知骑乘之理,亦无久以马驾车而仍不知骑乘之理。”⑤马车的考古实物,已可追溯到商代前期,而商代各地马车的发现,也层出不穷。骑马远行,自应是夏商以来颇流行的交通事象。

前述所见,商代马车普遍以两马挽引,与之相应,甲骨文有不少双马并卜之辞,如:

庚戌卜,王曰贞,其■左马。

庚戌卜,王曰贞,其■右马。(《合集》24506)

惟利马暨大■亡灾。(《合集》36985)

惟■暨■子亡灾。

惟■暨■亡灾。

惟■暨■亡灾。

惟并■亡灾。(《合集》37514)

惟并驳。(《合集》36987)两马为对,旨在选择何两马合用,可使驾车相安而齐同。《仪礼·士丧礼》云:“賵以两马,是惟得驾。”①辞中的“并马”,类于言“左马”和“右马”,相当《说文》说的“骈,驾二马也。”《韩诗外传》云:“古者命于其君,然后得乘饰车骈马。”总之,上辞之马,是为驾车的马。

但甲骨文中另有一类称作“两”的单马,如:

宁延马二两,辛巳雨以雹。(《合集》21777)

■以马自薛。允以三两。(《合集》8984)

……马十两有□……(《合集》1097)

……马廿两有□……(《合集》1098)

癸巳卜,往马卅两。(《京人》2987)

马五十两。(《合集》11459)“两”为单位量词。称“两”的马,数量组成多少不一,无公约数可计,数目无规律性,一般均出现在正被使用的动态场合。与用作祭牲或畜养在厩的马也不相涉,如“岁于祖乙五马”(《佚》883)、“王畜马在兹厩”(《合集》9415),后者均不称“两”。另外,在战争场合,称“两”的马又每与战车同列,如五期一片征危方卜辞,提到俘获马若干两、车二两②。这与周初《小盂鼎》铭说的伐■方,“俘马百四匹,俘车百□两”,意义相类。显然,称“两”的马自成单元体,义与匹同,盖指带有羁饰的单骑,见于战争场合则指骑兵之马。此类单骑或骑兵之马在殷墟考古有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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