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虽然有上述种种错误和缺陷,但是在他的理论中也时时出现过有价值的东西,例如在他的巨著《资本论》中,他所创建的剩余价值理论是过时的、错误的,但仍然有一些有远见的观点在闪现。如把科学的发现应用于生产成为生产力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资本论》第一卷第53页)。这是正确的,为邓小平所采用。马克思在他的晚年曾认为管理者也表现为“劳动者”,而且“表现为雇佣劳动者”,管理也是一种“生产劳动”,也“创造剩余价值”,也就是创造价值(《资本论》第三卷第429-431页)。但是,科学工作者和管理人员的劳动是一种智力劳动,承认他们的劳动创造价值就等于承认智力劳动创造价值,如果从这里出发,继续前进,就有可能在他的理论创造上开拓一片新天地,可惜他没有这么做。在他的晚年也看到在英国的社会中产阶级正在扩大(《资本论》第三卷第1000页),这种观点在马克思的其他著作中还有。并不是他在《共产党宣言》中所说的那样,资产阶级社会“日益分裂成两大敌对的阵营”,因而“使阶级关系简单化了。”如果他认真研究他的新发现,也许有可能从新考虑他的革命理论。可惜他在晚年所出现的这些新的发现、新的观点只不过是黑夜中的一道闪光,瞬即逝去,并没有从这里突破他已建立起来的理论的重重迷雾。
马克思在他的唯物主义历史观中提出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之间存在着一定的关系,如果仅从提出这一观点来说,不能也说是错误的,更不能说是虚构的。资本主义国家由于有了自由,就能够在没有强制的情况下自觉地处理这些关系,使科学和技术的迅速发展推进了生产力的迅速发展。我国的改革开放也是为了要改变上层建筑以适应生产力的发展。马克思的问题是片面地、简单地解释了这些关系,才造成对历史的许多错误理解。
由上可以看出,一个理论体系已经建设起来,就成为一个封闭的和排他的体系,再要由建立理论的本人来突破是很不容易的。
马克思正确的东西还不止这些,这里不一一列举。正如恩格斯批评黑格尔那样,“革命的方面被过分茂密的保守方面所闷死(《马恩选集》第四卷第714页)。”马克思正确的东西也被他的过分茂密的错误方面所闷死。马克思主义是在东方得到推广,并且还在产生影响,因此,对马克思主义认真研究还有必要。马克思曾说过:“我们仅仅知道一门唯一的科学,即历史科学(《马恩选集》第一卷第21页)”。马克思是从历史研究出发首先建立他的唯物主义历史观,然后在这个基础上建立起他的全部理论体系的,因此,研究马克思的理论也应当从这里开始。
一、为前提转向以物质生产力为前提是马克思历史理论错误的开端
马克思在开始从事他的历史观的研究时是以人为前提的。马克思和恩格斯在他们早期合写的理论著作《德意志意识形态》里反复强调了这个思想。“我们开始要谈的前提并不是任意想出来的……这些前提是人。”“这种观察方法不是没有前提的,我们研究历史的出发点是从事实际活动的人。”“这种研究方法不是没有前提的”,“这些前提是人”,等等。在马克思早期的另一部著作《神圣家族》中说“历史是追求着自己目的的人的活动(《马恩全集》第118-119页)。”这与前面所引思想都是一致的。所有这些都是正确的。然而当马克思实际论述他的历史观时,谈的却不是“人”而是加上限定词的“以一定方式进行生产活动的个人。”另一处在谈到“人”时,还把原来初稿上所写的“这些人所产生的观念”也“是他们的现实关系和活动”这一句话从后来的正文中删除了。而且紧接着就只论述物质生产和生活是怎样成为历史发展的原因的。“人们为了能够创造历史,就必须能够生活。”于是把人类能够创造历史的原因完全归之于物质生产的作用。而且还进一步论证,人类第一个历史活动是生产生活资料;第二个历史活动是制造工具以引起新的需要;第三个历史活动是增殖,产生家庭;第四个历史活动是产生社会关系。“只有在这四个方面之后,我们才发现:人也具有意识”(以上都摘自马克思、恩格思《德意志意识形态》第一卷第一章《费尔巴哈》,见《马恩选集》第一卷)。不对,这是对人类历史产生过程的错误论述。人之所以能够离开动物成为人就在于人在开始创造工具时,就同时产生了思想,从而产生意识,人是有意识地制造工具,动物只能凭先天就有的本能来获取食物,有的动物也能对自然物进行加工,如蜜蜂,但这只是先天的本能,是无意识的,也就是马克思所说,动物不是在制作之前先有设计,这与人有根本的区别。因此,动物没有进步,也不能创造历史。人在离开动物成为人以后,在利用自然物进行加工,改变自然物的形状以适应生产的需要,这就是人成为人的第一个标志,这个标志证明生产和思想是同步发展起来的。考古发现,最原始的石器时代的石器就已经有了根据削、砍等各种不同用途对石块进行加工的痕迹,这证明人类制作工具的过程就是产生思想的过程。恩格斯在他所写的《劳动在从猿到人转变过程中的作用》中说,人在劳动过程中发展了自己的大脑,也就是在制造工具以改进生产劳动的过程中发展了大脑,观点是相同的。人不但简单地制造工具从事猎取和采集食物,而且发展到进行种植和养殖以培育和扩大自己的食物来源,从而产生了农业和畜牧业,使自己的生产活动实现第一次革命,并且在集体生产和生活中产生了政治关系,建立了社会和政治制度。在所有这一切活动中,每一步的发展都有思想和意识在发挥重要的作用,所有这些都如马克思最早所说,都是人的有目的的活动,因此,人在创造自己的历史过程中,思想和意识从一开始就发挥重要的作用。马克思仅仅从“人们为了能够创造历史,就必须能够生活”的简单的生理的现象出发就推论出只有物质生产活动才是人类历史中起决定作用的因素。并且在这个基础上推论出他的唯物主义历史观的整个理论体系结构,完全否认了思想、意识以及社会、政治关系在历史发展中的积极作用,这就必然要否定他开始时所提出来的把“人”作为研究历史的“前提”的初衷,这是大前提的转移,必然要引起逻辑上推理的错误,造成对历史的片面理解。这种片面性在他1859年所写的《〈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中表达得十分清楚。而这是公认的马克思对他的唯物主义历史观经典的论述,被列宁和后来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家所反复引证。“人们在自己生活的社会生产中发生一定的、必然的、不以他们的意志为转移的关系,即同他们的物质生产力的一定发展阶段相适应的生产关系。”“这些生产关系的总和构成经济结构,”也就是马克思所说的经济基础。从而在经济基础上产生思想、意识、观念和政治制度等上层建筑,于是,“物质生产的生产方式制约着整个社会生活、政治生活和精神生活的过程。”“经济基础的变更”制约着“全部庞大的上层建筑”的“变革”。上层建筑只能“随着经济基础的变更”而“或慢或快地变革。”因此,“不是人们的意识决定人们的社会存在,相反,是人们的社会存在决定人们的意识。”这样,在马克思历史发展的模式中,起作用的只有物质生产力,没有人的思想、意识等上层建筑的地位。也就是说,不是把作为包括思想、意识在内的全面的“人”在历史的发展中发挥作用,而仅仅是生产力在历史的发展中发挥作用。马克思在1846年12月28日致巴?瓦?安年科夫的信中说“人们不能自由选择自己的生产力。”人们所面对的是历史中已经形成的生产力,于是又把生产力说成是“全部历史的基础。”实际上,人们的思想、意识、政治等上层建筑也是在历史上已经形成的,也不是人们能够自由选择的,而且思想意识、观念、政治制度等上层建筑一旦形成,就发展成为传统,有其自身发展的规律,既不是可以随意消除的,也不是可以随意创造的,也不是随着“经济基础的变革”而自动变革的,而是有其自身发展的逻辑和规律,对历史的发展起重要的作用。正确地说,是在历史上发展和形成的物质生产力和思想、意识、社会、政治制度等上层建筑共同构成历史的全部基础,历史是在这样的全部基础上发展和前进的。但是,马克思不是这样说的,而是只把在历史上已经形成的生产力作为“全部历史的基础”,这样,历史就简单化成只有生产力才是推动历史发展起决定作用的原因。于是马克思认为历史的每一步的发展都可以用历史上已经产生的生产力的物质水平来说明。于是人类历史发展的进程也与自然发展一样是“可以用自然科学的精确性指明的”,在1867年马克思所写的《资本论》第一卷第一版《序言》中十分自信说,他所发明的这种科学社会规律对历史发展所起的作用与自然规律决定自然的发展一样,是“以铁的必然性发生作用的。”这样,马克思就把思想、意识、观念、社会、政治制度等各种因素从历史发展中排除出去了,实际上是把作为物质和精神的统一的“人”和具有思想和意识的人排除出去了,把历史发展中的多样性和复杂性排除出去了。社会和历史的发展规律和自然发展的规律没有区别了。
马克思这种把生产力作为唯一的决定历史发展因素的历史观被马克思主义者定名为唯物主义历史观,更确切的说,应当是物质生产力决定论的历史观,这似乎更符合马克思理论的实际。
由于马克思过分强调生产力在历史发展中的作用而忽视了思想、意识、观念、政治等方面在历史发展中的作用,引起了当时思想界的不同意,恩格斯在他晚年不能不花大量的精力来对反对的意见进行反驳,对马克思的关点进行辩护,这些反驳和辩护都是在恩格斯去世前几年内与人通信中进行的。
恩格斯在1890年9月21日致约?布洛赫的信中说:“提起唯物史观,历史进程中的决定因素归根到底是实现生活的生产和再生产。……如果有人在这里加以歪曲,说经济因素是唯一决定因素,那么他就把这个命题变成毫无内容的、抽象荒诞无稽的空话。”“对历史斗争进程发生影响的还有上层建筑的各种因素。”“这里反映出一切因素的交互作用。”在1893年7月14日致弗梅林对不同的思想观点进行反驳时说:“与此有关的还有思想家们的一个荒谬的观念:因为我们否认在历史上起作用的各种思想领域有独立的历史发展,所以我们也否认他们对历史有任何影响。这是由于把原因和结果刻板地、非辨证地看成永恒对立的两极,完全忽视了相互作用。”在1894年1月25日恩格斯致弗特尔乌斯的信中说:“并不只是经济状况才是原因,才是积极的,其余一切都不过是消极的结果。”(以上都见之于恩格斯选集第四卷)。恩格斯在这一时期关于这方面的辩驳还有一些这里不多引用了。
以上可以看出,恩格斯虽然驳斥了别人对马克思的物质生产力是唯一的起决定作用的历史观作了片面的理解,但也同时承认思想意识等上层建筑对历史发展有着积极的作用,不能不承认,思想意识等上层建筑与物质生产条件在历史发展进程中存在着相互作用。但是恩格斯却把马克思这种理论上的片面性说成是由于客观原因所造成的。当年“我们在反驳我们的论敌时常常不得不强调被他们否认的主要原则,并不是始终有时间、地点和机会来给其它参与交互作用的因素以应有的重视(恩格斯1890年2月21日致约?布洛赫的信)。”然而马克思本人对自己的理论的叙述却是十分肯定的:“物质生活的生产方式制约着整个社会生活、政治生活和精神生活的过程,不是人们的意识决定人们的存在,相反,是人们的社会存在决定人们的意识”人们所达到的生产力的总和决定社会的状况等等。马克思就是用这样明确肯定的语言来肯定只有物质生产力才是历史发展起决定作用的因素,完全否定了思想、意识等上层建筑在历史发展中的任何作用。并不是像恩格斯所说的因为没有时间和机会“给其他参与交互作用的因素以应有的重视。”从这里也可以看出,马克思从一个片面的观点出发论述了历史的发展,必然要脱离历史发展的实际,从而导致马克思所发明的理论不但不能说明历史发展的真实面貌,而且马克思根据他自己的理论对他自己所处的那个历史时代的历史可能发展的预测以及他所做出的对无产阶级革命的形势的估计和由此而作出的无产阶级革命的理论和策略等等也都是错误的。
二、复杂性和多样性的历史发展的本来面貌
根据以上的论述,人类历史发展的原因是复杂的、多样的,是参与历史发展的各种因素交互作用所产生的结果,因此,必须从各种因素交互作用的复杂过程中去研究历史,找出历史发展的真正原因以及这些原因之间的相互关系,才能真正了解历史,解释历史,还历史以本来的面貌。
事实上,历史发展的复杂性、多样性还不仅仅表现在物质生产力和思想、意识、社会、政治制度等上层建筑之间的相互的复杂关系上,而且还表现在这种关系所产生的条件上。任何事物的发生和发展都是在一定的条件中进行的。发展不能离开条件,条件制约着发展,条件不同就会产生不同的发展,这对历史的发展也是一样的。事实上决定历史发展的各种因素之间,原因和条件之间的关系也是复杂的,不是用一个简单的规律就可以概括的。东方和西方在历史发展的早期都产生了氏族制度,都是以农业生产作为生活的主要来源,但仍然发展出完全不同的文化和历史。这种不同的文化和历史到了今天还在影响着东方和西方历史发展的进程。这种情况说明只有对历史发展发生作用的各种因素和条件根据实际情况作符合实际的分析才能真正认识历史,了解历史。仅仅用物质生产力起决定作用的理论是不能说明历史的真实发展的。为此下面从东方和西方的历史的实际发展来说明决定历史发展的各种因素和条件是怎样发挥各自的作用。
中国是东方古代文明先进的国家,我国的古代文明产生于内陆,依靠农业生产作为生活的来源。农业生产方式把人固定在土地之上和氏族之中,形成一种鸡犬相闻、老死不相往来的封闭的社会,把人束缚于氏族血缘纽带之中、屈从于以王为首的氏族贵族的统治之下。个人的存在、价值和欲求都消失于集体之中。王的统治很早就获得了绝对权力。这就是为什么在我国的历史中没有产生以个人权利为中心的人权、自由和民主的思想、意识,而只能产生极端集权、无视个人的存在和价值的封建专制制度及其思想意识的原因。
我国的无视个人存在和价值的封建专制的思想意识以及在这种思想意识中所产生的伦理道德观念是在我国所特有的绝对封建专制统治的制度中经过长时期的不断完整而形成的哲学体系和伦理道德体系。在西周早期就已经产生了“溥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的思想,但这是一种强制性的,没有任何说服力的。到了西汉早期,董仲舒提出了“君权天予”,“唯天子自受命于天,天下受命于天子”(〈春秋繁露?主完神〉)。”皇帝的权利已经来之于天,皇帝是天的儿子,代替天来统治人民,这已经大大前进了一步,但仍然是一种依靠天来进行统治,还是带有强治性的。真正把君权变成一种客观的真理,服从皇帝就是服从客观的真理则是北宋的朱熹所完成的。朱熹发明了“天理、君权”的学说,皇帝的权利并不是谁所给予的,而是必然要出现的一种“天理”,也就是“理”,“理”是先天地、先宇宙而存在的,是宇宙、自然、人以及万物的本源,正如黑格尔的“绝对精神”一样,是先天就存在的,这种“绝对精神”体现着人类历史的发展,朱熹的“理”也是一样,“理”产生了宇宙、万物和人,并且产生了君权和维护君权的纲常伦理,君和君权就是在这种“理”的实现的过程中自然而然地形成的,君作为统治者,君权作为一种人必须遵从的伦理,体现为“三纲”和“五常”也都是“理”的体现,“君权”就是“天理”人遵守纲常伦理不是来自任何强制的力量,而是“天理”所使然,“天理”体现为人的本性。因此,朱熹说,“宇宙之间一理而已,天得之而为天,地得之而为地,……其张之为‘三纲’,其记之为‘五常’,皆此理之流行,无所适而不在(《朱子文集?读大札》)。”这样,遵守纲常伦理就是遵从“天理”,就是人的至高无上的美德,违背纲常伦理,就是逆天,就是违背做人的道理,就为世所不容。朱熹也看到,人是有欲望的,人如果追求欲望就很容易产生“非分”之想,就会影响对纲常伦理的绝对服从,因此,追求个人欲望的思想必须扫除干净,才能自觉自愿地为实行“三纲”而献身,因此,人欲就成了一种绝对的恶,于是朱熹提出“明天理、灭人欲”,而且要“灭净人欲”、“复尽天理”,使人没有任何欲望,在心中只有“天理”,纲常伦理才能真正实现,专制统治的地位才能真正巩固。这种思想一旦出现就为所有的专制统治者所拥护和倡导,不但历代皇帝如此,中国共产党也没有例外。共产党员是一种特殊材料所造成的,共产党的伦理中,只有党性,没有人性,只有党的利益,没有个人利益,因此要消灭一切私心,等等,实际上只不过是我国传统纲常伦理的复活。
当然,“三纲”哲学及其伦理道德体系是约束人民的, 不是约束皇帝的, 皇帝的权力来自“天理”,就不可能受民间的约束, 于是皇帝的奢糜无度, 敲骨吸髓的剥夺也是不受限制的。但小农经济的生产率是很低的, 不可能供应这种无限制的剥夺, 于是把有利可图的商业收为官营,比如盐、铁的经营从来就为历代皇朝所垄断榨取, 以利所得专供应宫廷和官僚的奢糜无度的享受。在这种情况下,民营商业是难以发展的。即便在我国也有过民间商业的发展。例如晋商和徽商都在北宋兴起,在明清两代有较大的发展,晋商不但经营商业,而且经营票号,从事汇兑业务,是我国金融业的前身。晋商足迹不但遍及全国,而且远达印度和俄罗斯。徽商遍及长江中下游,都积累了相当雄厚的资本, 为我国早期的商业和汇兑业务的发展做出了贡献,但最后都被清廷所抄没, 供皇宫的奢糜无度的挥霍。这说明在一个绝对专制集权的制度下面, 商业是不可能发展起来的, 没有商业的发展为工业的发展准备条件和积累资本,真正的工业发展也是不可能的。这也说明了工业革命只可能产生于西方而不可能产生于中国一方面的原因。
到了清末,由于西方的侵凌,不能不实行变法,但是仍然要顽固地维护绝对集权的封建专制制度及其伦理道德,即使打开国门,实行变法,也只能是中学为体,西学为用,学西方的科学技术,而固守自己的专制制度及其纲常伦理。张之洞就是这种中学为体、西学为用的积极倡导者中最重要的清末大臣。他极力主张学西方的科学技术,主持创办汉阳铁厂,建立了当时在东方最大的现代化钢铁企业,但是他认为“三纲为中国神圣相传之圣教,礼政之大本,人伦之大防,”是绝对不能变的。从此以后,中学为体,西学为用这种顽固守旧的思想就为我国一直到今天所有的专制统治者奉为圭臬,只不过是不断地改变其形式而已,使我国的历史出现惊人的停滞。甚至在建国之后,经过三十年的封闭和专制统治,造成了各方面的极端落后而又不能不再一次打开国门,实行改革开放的时候,还仍然要用四项基本原则来把自由、民主和人权的世界潮流拒之于国门之外,实际上仍然是变相的中学为体、西学为用,只准实行经济体制的改革,不准改革政治体制,以致经过二十多年长时期的改革开放,许多改革中的重要问题仍然得不到解决。由此可见,历史的发展不是如马克思所说的,“物质生活的生产方式制约着整个社会生活、政治生活和精神生活的过程。”“随着经济基础的变更,全部庞大的上层建筑也就或慢或快地发生变革。”(《〈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我国的历史经验证明,一种违反人性的上层建筑一旦产生,它必然要不断巩固自己,形成极大的阻力,阻碍历史的前进。
在西方,从很古以来就形成了以商业和交换作为主要经济来源的社会,商业促使人的流动,鼓励个人的发展,促使人与人和民族与民族之间的交往,不但很早就破坏了氏族血缘纽带,消除了以王为首的绝对集权的专制统治的土壤,给人的发展以自由的空间,思想的解放和人自身的觉醒,形成一种开放的和进取的精神。这种精神使人不满足于现状,使人产生了追求、探索和进步的欲求,从而产生了与农耕民族完全不同的精神文明。这种文明一旦形成,就成为人自身的发展,从而为历史的发展开拓前进,与东方文化和历史的停滞形成鲜明的对照,这种具有独特的发展观的古代文明的形成从古代的希腊就开始了。
在古代希腊,由于地理条件,很早就鼓励了希腊人从事海外商业活动,航海和海外商业活动推动了个人发展的欲望和创造的才能,使古代希腊人产生了自信,认识到人自身的力量,相信是人不是神是宇宙的中心,很早就产生了“人是万物的尺度”的思想,因而很早就能够把人从神的统治下解放出来,相信自己的理性和智慧,相信自然界的发展是客观存在的,不是神的创造,而且是有规律的,这种规律是可以认识的,从而开始对自然的探索。在人与人的关系上,创造出以个人的权利为中心的城邦民主政治制度和相应的法律制度以保障这种民主制度的实现。古代希腊人的这种探索精神在政治上形成了西方自由、民主和法治的最早的传统,他们对自然的探索成为西方哲学和科学的最早的开端。西方的理性、自由、民主、法治和科学的文明传统就是从这里开始的。造成西方和东方历史的不同发展的趋向也是从这里开始的。
应当说, 古代希腊人所创造的城邦民主政治制度是有缺陷的, 往往成为煽动公众进行派别斗争的工具,成为造成雅典没落的一种原因。对自然的认识还是一种智慧的猜测,但是它却使人认识到自身的力量,相信人的理性和智慧能够使人达到完美,认识到人的自由、个人的权利和义务的重要意义,为欧洲人的理性、自由、民主和法治的传统提供了最初的信念,对自然的探索给后人提供了科学研究的启示。这种传统和信念一旦建立,就与东方的文明相反,它不是封闭的、停滞的而是开放的,进取的,是不断要求完美和进步的,因而能够成为不断把历史推向前进的一种力量。正是这种力量使得欧洲的每一个时代都成为一个不断进步的新时代,从而把欧洲从古代推向中古, 又从中古推向近代和现代, 把欧洲文明从落后于世界变成领先于世界。从这里可以看出, 一种真正成为人的觉醒, 认识到人自身的力量的文化一旦产生, 是多么强大的推动人自身前进的动力,而压制个人的文化一旦成为主流,又是如何成为人类进步的阻力的。
罗马帝国是一种奴隶制的社会,奴隶并不是人,而是一种能说话的牲口,然而古代希腊的传统和日尔曼人的法治传统又使罗马帝国产生了最先进的罗马法,要求在罗马帝国统治下的所有人,包括她所征服的民族的人民,都成为罗马的公民,都享有平等的公民的权利(罗马经过激烈的奴隶起义战争以后对奴隶的非人的待遇也有很多改变)。以及保护私有财产,把人与人的关系都规定为契约关系等等,从而使得罗马法成为现代欧洲法律的起点。马克思也指出,罗马法是“以私有制为基础的法律的最完备形式,”是“纯粹私有制占统治的社会的生活条件和冲突的十分经典性的法律表现。以致一切后来的法律都不能对它作任何实质性的修改(《马恩全集》第21卷454页。)”马克思对罗马法的这种评价是很高的。事实上,罗马法所有这些平等、保护私有财产以及契约关系等等概念都是现代社会的基础。没有平等,就不可能有自由,也就没有自由竞争的市场经济,没有对私有财产的认可和保护,就不可能产生积累,没有积累就不可能有资本主义,资本主义的关系就是一种建立在契约上的关系,就是一种不断增加积累,扩大经营、获取利润的制度。罗马法所具有的这种超前的思想为现代法律提供了基础。而这在东方是不可能产生的。罗马帝国崩溃以后,在以农业生产为基础的欧洲虽然也产生了与东方相类似的以等级制和世袭制为特征的封建制度,然而西方的个人意识、理性、自由和法律的种种传统又使西方发展出完全不同于东方的中世纪文明。在西罗马帝国崩溃,中央权利瓦解之后,并没有重新产生中央集权的专制制度,而是产生了与东方完全不同的权利层层分散、以契约为基础的政治制度。在这种制度下,国王、领主、与封臣都受到契约的约束,每一级都享有权利,又负有义务,为了使这种权利和义务得到实现,还发展出国王的议事会和法庭来进行监督和处理违反契约的种种问题。对农奴是没有契约关系的,但也有一定的权利和义务的约束,以保障他们所获得的部分人身自由和一定限度的私有财产的权利。
欧洲中世纪农奴人身的一定限度的解放为中世纪农业生产力的发展创造了条件,因而为中世纪文明的发展奠定了物质基础,而且中世纪的以庄园为基础的封建制度又成为欧洲议会政治和法制政治得以发展的原因。特别是这种极度分散的,各不相干的庄园制度是商业发展和后来城市诞生的重要原因。这种制度给欧洲长途贩运的商业发展以很大的空间。在中世纪,商人长途贩运经过领主的领地要向领主纳税,一时关卡林立,给商人以很大的不便,而且沿途盗匪抢劫,甚至商人本身也从事抢劫,商匪难分,所有这些,都成为商业流通很大的阻力。但是,商业流通是自由的,没有任何其他行政上的限制。商人为了销售的方便,在河流和陆路交通的枢纽地带和庄园的外面,逐步设立货物集散地,由于没有政府管辖,也是完全自由的,这种商品集散地逐渐发展成城市,也是完全自由的。在城市中,商人自己建立管理机构和议事机构,自由成立行会,自己管理自己。最初的工商业资本家就是从这里诞生的。不但如此,农奴从庄园里逃出来,进入城市,一年以后也变成自由民。后来,有些农奴自愿向领主交纳赎金,变成自由民在城市里当手工业工人。这就为欧洲自由城市国家的产生奠定了基础,从而成为近代欧洲产生的重要条件。由以上可以看出,中世纪是一个从古代到近代和现代承前启后的一个阶段,为欧洲现代社会的到来做出了重要贡献,从而被西方的历史学家认为,欧洲的中世纪的封建制度是起进步作用的一种制度。
在这里,有一点是必须说明的,我们把东方从古代一直到现在还没有完全消失的停滞不前的中央极端集权的、极端专制统治的制度说成是封建制度,也把欧洲中世纪的这种虽然也存在等级制和世袭制,但却是完全不同于东方的权利层层分散的制度也说成是封建制度,实际上是两种本质上完全不同的制度,但在名词上混淆在一起,这种混淆现在还没有找到适当的名称加以区分。
城市的诞生反过来造成庄园经济的衰落和资本主义制度的诞生。城市不但发展成经济的中心,而且发展成政治、社会和文化的中心,成为欧洲向近代化转变的革命的中心。这种革命既表现在经济方面,也表现在政治、文化、和社会各个方面。还在十一世纪末到十二世纪初,意大利北部的城市就已开始发展成城市国家,成为地区繁荣的商业中心和金融中心。他们的经商往来不但遍及地中海沿岸而且远达波罗的海沿岸,他们已经是资本主义式的商业了。他们把财富不断投入商业和工业,进行积累,扩大经营。他们不但摆脱了封建贵族的统治,而且这些封建贵族们、国王们和教皇还得向他们借款,这样,佛罗仑萨的梅迪奇家族才有条件支持意大利的文艺复兴。可以说,没有商业的发展和城市的诞生和发展也就没有文艺复兴,也就没有启蒙运动也就没有现代社会和现代国家的产生。
文艺复兴的到来还不只是商业的发展起了支持的作用,更重要的是中世纪自由城市的兴起已经在许多方面为文艺复兴的到来创造了条件。中世纪自由城市兴起的一项重要成就是大学的诞生, 大学的兴起成为文艺复兴的重要原因。在大学里,学者学习和研究哲学、法律、逻辑、数学和自然科学。这些学科的材料都是来自拜占庭、伊斯兰教所保存和翻译成拉丁文的希腊著作和罗马著作以及由他们带来的阿拉伯、埃及以及东方的科学和数学,但成为中世纪研究中心的是希腊的著作, 特别是亚里斯多德的著作。学习希腊古典著作到文艺复兴时期以更大的规模进行。他们从希腊著作的学习中寻求尘世的观念和价值, 成为后来文艺复兴运动中人文主义的产生和发展的最初的知识来源。中世纪的经院哲学虽然相信上帝的权威是不能动摇的, 但也把基督教的教义和希腊传统的理性结合起来, 相信人类理性和自然科学的价值, 为世俗文化的产生准备条件。
以上事实说明,欧洲从中世纪发展到文艺复兴一直到启蒙运动,为现代社会的到来建立了基础,但所有这些历史发展的物质生产都是农业生产,农业生产是不可能推动现代思想和现代文明的产生的。造成这一系列革命,从而把欧洲推向现代化的是欧洲的理性、自由和民主的传统,商业的扩张和城市的兴起也提供了至关重要的条件。这些因素和条件在历史的发展过程中结合在一起,互相推动,使欧洲的中世纪成为现代文明的开端。
当然,这不是说中世纪的许多旧观念没有对近代和现代观念的产生发生阻碍的作用,中世纪的旧观念、等级制、世袭制、贵族特权、教会和教士的特权仍然是近代社会制度及其观念产生的阻力,超自然的神的启示还在统治着人的头脑,人的思想和道德观念、对自然的解释都必须符合宗教教义,这就必然要与已经产生的新的近代观念发生冲突。清除这些旧观念和旧意识,为近代观念的产生和发展的革命就提到历史发展的日程上来了。这种观念的革命一旦开始,就一个接一个地不断出现。还在文艺复兴运动的后期,宗教改革和科学革命就已经开始了。还在宗教改革的后期和科学革命的高潮中,启蒙运动就开始了。从而为最后扫除中世纪观念和制度的残余,为推动现代观念、现代社会和现代国家的政治制度的产生创造了条件。真正的生产力的革命,即工业革命也是在这一系列的原因和条件的推动下自然地诞生了。从这里可以看出,一种有活力的上层建筑一旦产生,它会以多么强有力的步伐争取自身的发展,并且使自己成为推动历史前进的一种力量。
在这里还必须对西方国家的产生和形成在历史发展中所起的作用作一点考察。在欧洲中世纪推动历史前进的过程中,国家的诞生和发展起了至关重要的作用。12到13世纪由于中世纪的经济逐渐恢复和发展,中央政府的税收增加,财政充实,政府机构得以逐渐建立和完备,君主国家相继诞生。在中央政府的政权逐渐巩固的过程中,领主们由于不愿放弃自己的权力,与国王产生了矛盾,起来用法律限制国王的权力,国王的专制权力在其诞生的过程中就受到了法律的限制。在英国,早在1215年,领主们就强迫国王在大宪章上签字,承认国王的行为也必须遵守大宪章上条款的规定。大宪章明确规定,“除非全国普遍同意”国王不得任意增加捐税,“非经有陪审团参加的合法判决”不得对人民进行拘捕或监禁,人们有自由的权利,这种自由的权利受到法律的保护,并且成立了议会以保障自由和法律的实现,议会制度一旦产生就成为国家的正式政府机构,并且成为欧洲民主制度的重要特点。虽然这些君主国家都是封建的国家,权利完全掌握在地主、贵族和国王手里,但是,这些君主国家成立以后,都鼓励工商业的发展,把工商业的发展作为国家的一项重要的政策,以国家的力量来打破地区之间的相互封锁和孤立的状态,清除领主在各自管辖区内沿商路所设置的征税关卡,肃清盗匪,使商路畅通。用政府资金成立银行向工商业者贷款,支持其发展。对当时新生的手工业工场给予多方面的辅助,除了金融上的支持以外,还给手工业工场的业主以免税、免服兵役的优待,提高其政治地位等等。随着商业的扩张,必然要推动农业的商业化和农业的资本主义经营,在这方面,政府起了积极的作用,英国的圈地运动开始时政府是禁止的,到后来政府成为圈地运动的积极支持者,为农业的资本主义化的到来扫清障碍,这是工业革命得以兴起的重要条件。随着近代国家的建立,重商政策越来越成为欧洲各国政府的自觉的行动,对东方和新大陆的航路的开通,各国贸易的竞争,对殖民地的掠夺都是以国家的力量支持和进行的。可以说没有国家的力量的支持,欧洲的近代化和现代化的进程不可能以这样快的速度顺利实现。
有人说,马克思的唯物主义历史观是从西方历史的研究中得出来的结论,所以能够说明西方的历史,但是不能说明东方的历史。不对,从以上的东方和西方的历史的分析中可以看出马克思的历史理论既不能说明东方的历史,也不能说明西方的历史。不论东方的历史还是西方的历史都说明一个相同的问题,就是思想、意识、观念、政治、法律等等上层建筑一旦产生,就能对历史的发展产生重要的作用,这不论东方还是西方的历史都是相同的。上层建筑一旦产生,形成传统,就决不是随着经济基础的变动而或快或慢地“变革”。但是上层建筑对历史的发展发生什么作用,在东方和西方的历史上则是各不相同的。上层建筑可以对历史的发展产生巨大的阻力,阻碍历史的前进,也可以成为推动历史前进的动力,推动历史的前进。上层建筑发挥什么作用,关键决定于上层建筑的性质。
中国的历史证明,在一种极端专制的制度及其伦理道德的统治下,人人自危,得不到最低限度的安全感,正如鲁迅所说,只有做稳了奴隶和做奴隶而不可得的感觉,其他都顾不上了。历史是人创造的,当人处于这种情况下,也就必然失去了一切做人的正常追求,人的精神处于极端萎缩之中,人要创造历史是很难的。在这种情况下,就谈不上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之间的交互作用,只有一面倒的关系。马克思说,东方没有历史只有改朝换代,这是确切的。
在西方,由于人很早就认识到自己是人,意识到人是自己的主人,使人产生了不满足于现状的欲望,产生了探索和追求的欲求,只有在这种情况下,生产力的发展和思想、意识、政治、法律等制度之间才有可能产生真正的交互关系,从而推动历史的发展,罗马帝国的大规模奴隶起义推动了奴隶制度的改革,给奴隶一定限度的做人的权利,到了中世纪,对农奴的待遇比奴隶已经有了很大的改进,有了更多的自由、如私有财产的自由和结婚组织家庭的自由,从而推动了农奴生产的积极性,促进了生产力的发展。进入近代社会以后,随着资本主义制度的产生,资本主义把启蒙运动所确立的理性、自由和民主的原则具体化成为可以实践的制度,清除了中世纪的等级制度、世袭制度和旧观念对人的束缚,把人简化为平等和自由的关系,在政治上实现民主政治,在经济上实现自由竞争,这就使人的创造潜能得到充分的激发,既推动科学技术的发展,也推动了自由、民主和法制的不断完善。只有到了这个时候,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之间的相互交往才能无阻碍的实现,这才能使人类历史高速度的发展成为可能。这不是说资本主义已经没有缺点,而是说有了民主,就可以不必再通过流血的冲突而是通过人们之间的民主交往的方式来解决。
三、马克思主义的历史困境
以上说明,在中世纪结束以后,启蒙运动所提出来的理性和自由的原则,科学革命的发展和工业革命在发展生产力方面的成就完成了现代社会的到来所需要的全部制度基础和认识基础。从此以后,西方的人们就开始按这些原则来塑造历史,也塑造自己,人类就开始以过去没有的速度大踏步前进,迎接现代社会的到来。
应当说这些原则的确立是在十八世纪,然而,真正消除中世纪观念和封建制度残余,使这些原则开始实现是在十九世纪,二十世纪是这些原则进一步实现和推广的时期。十八世纪出现的工业革命的成果也是在十九世纪进行推广和以更大规模向前发展的,把科学研究成果应用于生产也是从这个时期开始的。因此十九世纪是一个承前启后,为以后的发展开拓前景的时期,这也是一个从中古时期转向现代起决定作用的关键时刻。十九世纪前半期由于资本主义制度产生所带来的那种非人的残酷的剥削使工人奋起进行武装斗争,曾带来了社会的动荡不安。但是随着工人生活的改善,工人的武装斗争随之结束了。从十九世纪五十年代开始的十九世纪后半期,在欧洲只有1871年由于普法战争,法国失败,以工人为主体的巴黎市民组成巴黎公社为反对法国资产阶级的投降而举行的武装起义以外,再没有发生过其他的工人武装起义。十小时工作制度和八小时工作制度先后在各国议会通过,并且在以后陆续得到实现。英国宪章运动中工人提出来的关于议会选举的各项条件也先后在欧洲各国议会得到通过,工人的选举权利得到保证。此外在欧洲大陆经过一系列的斗争和战争,民主政治在许多国家不同程度地实现,民族统一的国家先后建立,社会走向安定,经济步入一个持续繁荣的时期。虽然还有经济危机,但是危机过后是更大的繁荣。所有这些变化都是在十九世纪逐步实现的,从而使欧洲在十九世纪后半期成为一个繁荣、安定和逐步走向和平发展的时代。
从西方的历史发展可以看出,在自由和民主得到实现以后的国家,就很少发生内战了,原因是不同的利益和观点可以在没有强制的条件下通过协调和合作的方式来解决,使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实现相互适应,无须诉诸暴力和阶级战争。由于这些原因,英国自清教徒革命以后,三百多年来一直处于和平发展之中,把英国从农业社会带入工业社会,再带入今日的信息社会,没有发生过因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之间的不相适应而需要用革命的暴力来解决。美国建国以后到现在,中间只经过一次解放黑奴的南北战争,从那时到现在已经150多年了,把美国变成科学和生产力的发展走在世界前列的国家,也没有因为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之间的不相适应而发生暴力冲突和战争。欧洲大陆的国家在民主和民族统一的国家建立以后,同样再也没有发生过国内的暴力冲突和战争。这些国家的生产力的飞跃发展一直是在和平中实现的。
马克思的理论活动正是处于十九世纪这样一个承前启后的关键时刻。十九世纪正是把启蒙运动的伟大哲人所建立的自由和民主的原则付诸实现的一场人类最伟大的事业的开始,这是一场真正的革命,它所涉及的不只是思想意识的革命和政治、社会、经济制度的革命,也涉及到科学和生产力的根本变革的一场深刻的革命。这场革命一旦开始,就连续不断一直发展到今天,把人类从农业社会带入今天的信息社会,并且使自由、民主的信念变成制度向全世界扩展。当十九世纪的人们满怀信心地把这场革命推向前进时,马克思却把眼光停留在十九世纪前半期资本主义早期积累所出现的残酷剥削而没有认真地对待已经发生的这些变化,仍然固执于他的唯物主义和阶级斗争的历史观的研究,并且仍然消耗了他最后20到30年的全部精力来研究剩余价值的理论,为他的唯物主义和阶级斗争的历史观建立理论基础。这样马克思就严重脱离了他所处的那个时代。
这场伟大的革命在马克思所处的那个时代已经开始了,洛克和孟德斯鸠的学说是从英国的经验总结出来的,正在美国得到全面地实现。但是马克思却对于启蒙运动所建立的原则对历史的发展所起的巨大作用全然不顾。作为建立启蒙运动的最伟大的哲人洛克、孟德斯鸠的学说在马克思的理论中没有得到反映,对于亚当斯密也只根据自己的需要作出片面的理解。洛克所建立的原则,“人是生而自由的。”人有“依照他自己的意志行动的自由,”只要这种行动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孟德斯鸠认为没有制约的权利必然趋向专制,使人的自由化为乌有。要保证自由能够实现,必须使各种个别的权利相互牵制,没有任何一种权利能够凌驾于其他权利之上,最大的自由才能实现。根据这个原则,他建立了三权分立、互相制衡的民主政治制度的原则。美国独立以后就是按照洛克和孟德斯鸠所建立的自由和民主的原则建立起人类历史上第一个自由和民主的政治制度,被马克思称为“现代国家最完善的例子(马恩选集第一卷69页)”。然而马克思并没有对洛克和孟德斯鸠所建立的自由和民主的原则在北美得到实现,在欧洲也在逐步推广的事实作认真的研究,仍然固执于他的无产阶级革命的理论,认为还存在着阶级和阶级压迫的社会是没有自由的,只有实行他所设想的无产阶级革命,消灭了阶级,人才能获得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