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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有.2

作者:德-黑格尔 当前章节:8343 字 更新时间:2026-6-23 01:48

里,不管这一内容在别方面多么坏,但就此而论,它总是较好较真的。这样

一个内容正是综合的,被认为是一般意义下的综合的内容。这样,巴门尼德

所要对付的,是与有和真理相反的假象与意见;斯 宾诺莎所要对付的,

是属性、样式、广延、运动、知性、意议等等。综合包含并指出那些抽象不是

真理,它们在综合中与他物统一,所以不是本身持续存在的,①不是绝对的,

而总是相对的。

但是,这里不是要说明空的牢固在经验上的乌有。意议固然在进行抽象

时也能以那个无规定的东西来充实自己,而固定的抽象也是纯空间、时间,

纯意议,纯有等思想。纯空间等等思想、即纯空间等等,应该日身被表明为

房有,这就是说,纯空间本身已经是它的对立面,在它自身中已经浸透了它

的对立物,自己就是超出自身的东西,是规定性。

这一点在那些思想中是直接发生的。那些思想就是描写得淋漓尽致的抽

象的结果,它们被明显地规定为无规定的东西;这种无规定的东西,假如追

溯到它的最单纯的形式,就是有。但是这种无规定性,正是构成规定性的东

西;因为无规定性与规定性对立;无规定性作为对立物自身就是有规定的,

或否定的东西,而且是纯粹的、完全抽象的否定的东西。这种无规定性或抽

象的否定,是“有”自身所具有的,当内在的和外在的反思将有与无等同起

来,宣称有是一个空的思想物,是无时,它所说的就是这个有。——或者,

也可以说,因为有是无规定的东西,所以它不是它所是的(肯定的)规定性,

也就不是有,而是无。

当在逻辑中把有本身作成开端时,过渡在这个开端的纯粹反思中,还是

掩盖着的;因为有只是直接建立起来的,无也只能由它那里直接出现的。但

一切后来的规定,如紧接着来的实有,都更为具体;在实有中已经建立了那

样的东西,即它包含并产生那些抽象的矛盾,因而也包括并产生那些抽象的

过渡。当有作为简单的、直接的东西时,有是全然抽象的结果,因而已经是

抽象的否定性,是无,——这种回忆会被科学抛在后面,科学显然从本质出

发,在自身范围以内,将那个片面的直接性作为一个有了中介的直接性来说

明,在这里,有被建立为存在,而这个有的中介物,也被建立为根据。

用了那种有就是无的回忆,从有到无的过渡,就可以想像为本是某种容

易而琐屑的东西,或者如人们所说的,它是可以说明和把握的,即:有既然

成了科学的开端,当然就是无;因为一切皆能抽象,而一切都被抽象之后,

剩下的就是无了。人们还可以说,照这种说法,开端就不是肯定的东西、不

是有,而恰恰是无,并且无之是终结,至少不亚于直接的有,甚至过之。最

简便的办法,是对这样的推理随它去,而检察它所夸耀的结果情况怎样。如

果依照这个说法,无真是那种推理的结果,并造成以无为开端(如中国哲学),

那就连手都不用转了,因为在转手之前,无就已转为有了(参看前面:乙、

无一节)。

② 存在后面,拉松版编者误加了“不”字,兹从格罗克纳本。——译者

① 参看第107 页。

但是,如果一切物都是有的物,而那个一切物的抽象又被当作前

提,那末,那个抽象就须更正确地对待;一切有的物的抽象的结果,首先是

抽象的有、一般的有,正像在上帝存在的宇宙论证明中,我们从世界的偶然

的有超出,并且在此超出中仍然带着有一样,这个有被规定为无限的有。总

之,这个纯有也能够抽象,将有再加到已经抽象的一切物上去,于是留下的

就是无。假如人们愿意忘掉无之思维、即无之转变为有,或者对此毫无所知,

人们便能够把那种能够的办法静静地再继续下去;即无也能够(谢谢上帝!)

抽象(世界的创造也是一种无的抽象),于是无也没有留下,因为这正是要

被抽象的:这样,人们又重新回到有。——这种“能够”供给了表面的抽象

游戏,在这里,抽象自身只是否定的片面活动。首先,这种“能够”本身就

在于:对它说来,有与无都是一样的:其中每一个都要消灭,正如每一个都

要发生那样;从无的活动出发或从无出发也仍然是一样的:无的活动,即单

纯的抽象,比起单纯的无来,其真实不更多也不更少。

①柏拉图在他的巴门尼德篇讨论了“一”的辩证法,同样须当作外在反思

的辩证法来看。“有”与“一”都是埃利亚派的概念,两者是同一的。但它

们仍须区别,柏拉图在那篇对说中就是这样看法。他去掉“一”的一些规定、

如全体与部分、在自身中的有与在他物中的有、形体、时间等等之后,结果

是有不属于一、因为有除了依照那些样式之一而外,并不属于某一事物(斯

太芬奴斯版本,第三卷,第141,e 页)。②柏拉图由此而讨论“一有”命题;

我们应该考察在他那里,从这命题到一之非有的过渡,是如何完成的,通过

作为前提的“一有”命题中两个规定的比较,过渡便出现了;这命题包含着

一与有,“一有”所包含的,比仅仅说一要多些。在一和“一有”的差异中,

也就可以看出这一命题所包含的否定的环节。这也就显出这种方法是有前提

的,而且是一种外在的反思。

一和有既然在这里有了关联,那么,有虽然应该抽象地本身坚持抽象,

它却最简单地,不须掺入任何思维,便在一个关联中显出来了,关联便包含

着与应当主张的相反的对立物。如果有被当作直接的,有便属于一个主体,

是以言说表现出来的,具有一个一般的经验的实有,因此是在有限制的和否

定的范围之中。当知性抗拒有与无的统一而援引当前直接的事物之时,它无

论用什么言词或花样去把握,而在经验中,却恰恰只能发现规定了的有,有

限制的、否定的有,——即它所抛弃的那个统一。于是,直接的有的主张便

归结到一种经验的存在,这种主张既然要坚持思维以外的直接性,便不能抛

奔这种经验存在的表现。

无也是这样,不过方式相反而已。这种反思也是大家所熟知的,而关于

无也常常有这样的想法。无就其直接性而言,表现自己是有的;因为就本性

说,它与有是同一的。无会被思维、想像、言说,所以它有;无在思想、表

象、语言等等中有它的有。但这个有仍然与无还有区别;于是可以就无固然

在思维、表象中有,但是因为这个有只在思想或表象中才有,所以它没有,

有并不属于这样的有①。

① 参看第107 页。

② 参见陈康译注:《柏拉图巴曼尼得斯篇》,1946 年,商务印书馆版,第121—124 页。——译者

① 这个有,这样的有,均指“无”,即在思维或表象中的有,实际上并没有。—— 译者

即使有此区别,也不可否认有与无正有着关系;尽管关系也包含区别,但在

关系中却现存着与有的统一。不论用什么方式去说或证明无,正是在一个实

有中,无总是表现了与一个有的联系或接触,与一个有是不分离的。

但是,当无在一个实有中这样表现出来时,人们心目中还是常常想到无

与有这种区别,即:无的实有是完全不适合于无本身的,无自身没有自为的

有,它不是有本身;无只是有的缺少,②黑暗只是光明的缺少,寒冷只是温热

的缺少等等。黑暗只是就与眼睛的关系而言,就与肯定的东西(光明)作外

表比较而言,才有意义,寒冷也同样仅仅是我们感觉中的某物。反之,光明、

温热以及有,本身是客观的、实在的、起作用的,与否定物和无的性质和资

格全然不同。黑暗只是光明的缺少,寒冷只是温热的缺少,这一点可以经常

列为一桩很重要的反思和富有意义的认识。关于这种敏锐的反思,可以在经

验对象的范围中用经验来观察;由于黑暗把光明规定成颜色,从而使光明本

身可以看得见,由于如前所说,在纯粹光明中就像在纯粹黑暗中一样,都看

不清什么东西,所以黑暗在光明中当然显出作用来了。可见性是眼中的作用;

而否定的[黑暗]和被视为实在的、肯定的光明,对此作用也同样有份。同样,

从水,从我们的感觉等等都足够认识到寒冷;假如我们否认寒冷的客观的实

在,则对它将毫无所得。但还可能责难说,这里和上面所谈的,都是有一定

内容的否定的东西,并不曾谈到无本身,这个无本身,就它是空洞抽象而论,

它既不比有低,也不比有高。——但是,寒冷、黑暗以及这一类规定了的否

定,必须就它们本身来对待,并且必须看到这样一来,就使其如此的一般规

定而论,建立了什么。它们不应该是一般的无,而是光明、温热等等的无,

是某种规定物、某一内容的无;它们可以说是有规定的、有内容的无。但是

一种规定性,这在以后还要谈到,自身就是一种否定,所以它们是否定的无,

但是否定的无,自身就是某种肯定的东西。无由于它的规定性(这种规定性

在上面表现为主体中或无论别的什么中的实有)而转变为肯定的东西,这对

于坚持知性抽象的意识来说,好像最为荒谬难解。否定的否定成为肯定,这

种理解是如此简单,或者正因其简单,才被高傲的知性以为琐屑而不需重视,

尽管这事实有它的正确性,——它不但正确,而且因为这样的规定的普遍性,

可以有无限的扩张和普遍的应用,这当然应加重视。

有与无相互过渡的规定,也还须注意,要把握这种过渡,同样不须有更

多的反思规定。过渡是直接而全然抽象的,因为过渡的环节都是抽象的,这

就是说,由于在这些环节里还没有建立起他物的规定性,而这些环节都是以

他物为中介而过渡的。尽管有本质上即是无,但是无是在有那里,还没有建

立;反过来说,也是这样。因此,在这里应用更多规定了的中介,以某种关

系去把握有与无,是不许可的;——那种过渡还不是关系。所以不许可说,

无是有的根据,或有是无的根据,——无是有的原因等等;也不许可说,那

只能在有其物条件下过渡到无,或在非有的条件下过渡到有。不同时对关系

的方面加以进一步的规定,便不能够对关系的种类加以进一步的规定。根据

和后果等联系所连结的方面,已经不再是有和无,而显然是成为根据的有和

某个建立起来的,非独立的东西——但不是抽象的无。

注释四

② 参看第107 页。

以上所说,与反对世界有开始、有没落,从而证明物质恒在的辩证法有

关,即与一般反对变、发生、消灭的辩证法有关。——康德关于世界在时同

和空同上是有限还是无限的二律背反,以后将在量的无限这一概念下再详细

考察。——那种简单的、通常的辩证法,是依靠坚持有与无的对立。证明世

界或某物都不能有开端的方式如下:

无论有某物,还是没有某物,都不能有开端。因为如有某物,它便不是

开端。——假使世界或某物应有开端,那么它就须于无中开始,但开端不在

无中,也不是无;因为开端自身就包含着有,而无却不包含有。无只是无。

假如以根据、原因等等来规定无,那末,在根据、原因等等中就包含了肯定,

包含了有。——以同样的理由,某物也不能有终结。因为如果这样,则有必

定包含着无;但有只是有,并非自身的对立物。

很显然,这里对于变、或开端与终结,对于这种有与无的统一,除了断

言否认和把有与无各自分离列为真理而外,什么也提不出来。可是这种辩证

法却至少比那种反思的想像要彻底些。那种想像认为有与无之全然分离,乃

是完全的真理;另一方面,又认为开端与终结也同样是真的规定,于是事实

上又假定了有与无并不分离。

在有与无绝对割裂的前提下,便常常听到说开端与变总是某种不可思议

的东西;因为人们似取消开端或变为前提,尔后又承认开端或变,自陷于矛

盾,并使其解决不可能,这个矛盾就叫做不可思议。

以上所说,也就是①知性反对高等数学分析中无限小量的概念所用的同样

辩证法。关于这一概念,以下还要详细讨论。这些量是这样规定的,即是在

消失中;不在消失以前,因为那样,它们就是有限的量了;也不在消失以后,

因为那样,它们就没有了。这个纯概念经常遭到反复的责难,说这样的量要

么是某物,要么是无;在有与非有之间,是没有中间状态的(状态在这里是

一个不恰当的、野蛮的论法)。——这里同样假定了有与无的绝对分离。但

反过来也正说明了有与无事实上是同一的,或者用那样的语言来说,没有什

么东西不是在有与无之间的中间状态。数学的辉煌成就,必须归功于接受了

那种与知性矛盾的规定。

①上面所引的推理,造成了有与无绝对分离的错误前提,并停留在这一前

提上,这不叫辩证法,该叫诡辩。因为诡辩是由无根据的前提而来的推理,

对前提不加批判,不加思量,即认其有效。我们所谓的辩证法,却是更高的

理性运动,在这个运动中,像是绝对分离的东西,通过自身,通过它们是什

么,相互过渡了,那个[彼此分离]的前提也自身扬弃了。有与无自身辩证的、

内在的本性,就是把它们的统一,变,表现为它们的真理。

2.变的环节:发生与消灭

变是有与无的不分离,不是从有与无抽象来的统一,变作为有与无的统

一,乃是规定了的统一,或者说,有和元无者都是在这种统一之中。但是有

和无,每一个都与它的他物不分离,便不是它了。所以有与无是在这统一中,

但它们是作为悄逝的东西,不过是被扬弃的东西。它们从最初被想像为独立

性,下降到成为尚有区别的、但同时已被揭弃的环节。

① 参看第108 页。

① 参看弟108 页。

照这种区别来把握环节,那末,在区别中的每一个环节都是与他物的统

一。所以变包含有与无两个这样的统一体;一个是作为直接的有和对无的关

系,另一个是作为直接的无和对有的关系;在这两个统一体中,规定的价值

并不相等。

①变用这种方式,便在一个双重规定之中了;在双重规定里,无是直接的,

即规定从无开始,而无自己与有相关,就是说过渡到有之中;在另一重规定

里,有是直接的,即规定从有开始,有过渡到无之中,——即发生与消灭。

两者都同样是变,它们虽然方向不同,却仍然相互渗透、相互制约。一

个方向是消灭;有过渡到无,但无又是它自己的对立物,过渡到有,即发生。

这个发生是另一个方向;无过渡到有,但有又扬弃自己而过渡到无,即消灭。

它们不是相互扬弃,不是一个在外面将另一个扬弃,而是每一个在自身中扬

弃自己,每一个在自身中就是自己的对立物。

3.变的揭弃

发生与消灭所建立的均衡,首先就是变自身,而这种均衡又融化为静止

的统一。在这均衡中有与无只是消逝的东西;但变本身只是由于它们的区别

才有。因此,*它们的消逝只是变的消逝,或者说,是消逝自身的消逝。变是

一种不安定的动荡,它沉没在静止的结果中。

也可以这样说,变是一般有与无的消逝;但变又依靠有与无的区别。于

是,变在自身中与自己矛盾,因为它在自身中联合了与自己对立的东西;一

个这样的联合,又是要自己毁灭的。

这结果是消逝了的有,但却不是无;假如那样,它将只是回复到那两个

已经扬弃了的规定之一那里去,而不是无与有的结果。它变为静止的单纯性

的有与无的统一。但静止的单纯性又是有,然而这个有已不再是只为自己,

而是整体的规定。

①变这样过渡到有与无的统一,就是实有,这统一是有的,或说具有这两

个环节的片面的直接的统一形态。

注释

扬弃和被扬弃的东西(观念的东西)是哲学最重要的概念之一,是到处

决然反复出现的基本规定,其意义须确定把握,尤其要与“无”区别开。扬

弃自身的东西并不因扬弃而就是无。无是直接的,而被扬弃的东西却是有中

介的;它是非有之物,但却是从一个有出发的结果。它由规定性而来,因此

它自身还有规定性。

① 参看第108 页。

① 参看第108 页。

②扬弃在语言中,有双重意义,它既意谓保存、保持,又意谓停止、终结。

保存自身已包括否定,因为要保持某物,就须去掉它的直接性,从而须去掉

它的可以受外来影响的实有。——所以,被扬弃的东西同时即是被保存的东

西,只是失去了直接性而已,但它并不因此而化为无。——扬弃的。上述两

种规定也可以引用为字典中的这个字的两种意义。一种语言竟可以将同一个

字用于两种相反的规定,是很可以注目的事。

② 参看第108 页。

语言中可以找到自身就有思辨意义的字眼,这对于思辨是很愉快的:德语就

有很多这类字眼。拉丁“取”字(tollere)的双关意义

(由西塞罗“屋大维高升了”③的隽语而著名),

却没有这样深远,肯定的规定只不过达到上升而已。某物只在与对立物统一

时才被扬弃;它在较细密的规定中,作为被反思的东西,可以适当地称为环

节。杠杆上一点的重量和距离都叫做杠杆的力学环节,因为作用相同,尽管,

一个环节是实在的,即重量,另一个环节是观念的,仅仅是空间的规定,是

一条线,各有不同(参看《哲学全书》,第三版,261 节注释)。人们还不

得不更常常注意到对于反思规定,哲学术语每每使用拉丁名词,这或者是因

为本国语中没有那样的名词,或者即使有,也因为本国语名词使人较多地回

想起直接的东西,而外国语则使人较多地回想起反思的东西。

由于有与无现在只是环节,它们所保持的较细密的意义和表述,必定是

从观察实有来的,实有作为统一,其中保存了有与无。有是有,无是无,这

只是在它们彼此的区别中如此;就其真理、统一而论;它们作为这样的规定

已经消失了,并且现在是某物。有与无是同一的,正因其同一,所以它们不

再是有和无,而有了不同的规定;在变中它们曾是发生与消灭;在另一个规

定了的统一中,即实有中,它们又是另有规定的环节。这种统一仍然是它们

的基础,它们从这种基础走出来,就不再走到有与无的抽象意义里去了。

③ 指屋大维由三执政官之一而做了奥古斯特大帝,开始了罗马帝国。——译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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逻辑学(上卷)[德]黑格尔著 杨一之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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