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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分 尺度 第二章 实在的尺度第二章 实在的尺度

作者:德-黑格尔 当前章节:15380 字 更新时间:2026-6-23 0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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尺度被规定为诸尺度的关系,这些尺度构成有区别的、独立的某物的质,

用更熟习的话来说,构成事物的质。我们刚才考察过的尺度比率,属于抽象

的质,如时间与空间;有待于考察的是比重以及化学特性等例子,它们都是

物质存在的规定。空间与时间也就是这样的尺度的环节;这些环节现在既然

隶属于进一步的规定,便不再是仅仅按它们的概念规定而彼此相比。例如,

在音响中,一定数目的震动所产生的时间,就是在规定环节下震动物体的长

度和密度的空间因素,但这些观念的环节的大小是用外在的方式规定的;它

们彼此不再把自己表现为一个冪的比率,而是表现为通常的正比率;并且,

和声把自己归结到完全外任的数的单纯性上,它的比率是最容易把握的,因

而提供了一个完全属于感性的满足,因为精神并没有找到想像、幻想、思想

以及类似的东西来充实它。由于构成尺度比率的两个方面既是尺度本身,同

时又是实在的某物,所以这些方面的尺度首先是直接的尺度,而且作为在这

些尺度中的比率,又是正比率。它是这些比率彼此间的比率,须在以后的规

定中加以考察。

①尺度现在是实在的尺度,因此,尺度

首先是一个物体性的独立的尺度,与别的尺度相比,并且在相比中把那

些别的尺度特殊化了,因而也把独立的物质性特殊化了。这种特殊化,一般

作为对其他许多尺度的一种外在关系,乃是别的比率的产物,因而是别的尺

度的产物;特殊的独立性并不在一个比率中仍然停留,而是过渡到特殊的规

定性,即过渡到尺度的系列。由此产生的正比率,

第二,是自在地规定的和排他的①尺度(选择的亲和性);但是因为它们

彼此的区别也只是量的区别,所以现存着一种比率的进展,这种进展一部分

是单纯的外在的量的进展,但也将被质的比率打断,形成特殊独立物的交错

线。在这种进展中,就尺度而言,出现了

第二,一般的无尺度性,或更确定地说,出现了尺度的无限性;在这种

无限性中,相互排除的独立物彼此都是一,而独立物则进入一种对自身的否

定关系。

① 参看第127 页。

① 参看第127 页。

甲、独立的尺度比率

尺度,现在意谓着不再是单纯直接的,而且是独立的尺度;因为它们本

身现在变成特殊化了的尺度比率;因此,在这种自为之有中,它们是某种物

理的、特别是物质的东西。但是,作为这些尺度的一个比率的整体,自身

(1)首先是直接的;因此,被规定为这样的独立尺度的两个方面,分别

在特殊的事物中持续存在,并建立起外在的联合。

(2)不过,独立的物质性之所以为质的事物,只有通过它们所具有的作

为尺度的量的规定,也就是由于自身与他物有量的关系,而被规定为与那些

他物不同(所谓亲和性),被规定为这样的量的相比的一个系列的项。

(3)这种漠不相关的多方面的相比,同时把自己归结为排他的自为之有,

即所谓选择的亲和性。

1.两个尺度的联合

某物在自身中被规定为定量的一个尺度比率,而这些定量又具有质;某

物就是这些质的关系。一种质是某物的内在之有,使某物成为自为之有物,

一种物质的东西(譬如从内涵方面看,它是重量,或者从外延方面看,它是

数量,但这是物质部分的数量)。但另一种质却是这内在之有的外在性(抽

象的、观念的东西成空间)。这些质在量上被规定,它们的相互比率构成物

质的某物的质的本性——重量对体积的比率,即特定的比重。体积这个观念

的东西,须被当作单位,而内涵作为数目,在量的规定性中,在同体积的比

较中,倒像是外延的大小,即自在之有的诸一的数量。——以上两种大小规

定性,依照一个方冪比率,其纯质的相比便消失于这个比率之中了,因为直

接性回到自为之有(物质之有)独立性中了。在这种独立性里,大小规定性

被规定为一个定量本身,这样一个定量对另一方面的比率,也在一个正比率

的通常指数中被规定了。

这个指数是某物的特殊定量(比量),但它又是直接的定量:而且,这

个直接的定量(因而这样一个某物之特性)只有与这样的比率的其他指数比

较,才能规定。指数构成某物的特殊的自在规定的有,即某物内在的、特有

的尺度!但因为某物的这种尺度依赖于定量,因而尺度只是外在的、漠不相

关的规定性;因此,不管内在的尺度规定如何,这样的某物是可变的。可以

与可变的某物相比的他物,并非物质的数量,一个一般的定量(因为它的特

殊的自在规定的有能经受住变化),而是一个这样的定量,即这定量同时又

是这些特殊比率的一个指数。这是具有不同的内在尺度的两件事物,有了关

系,起了化合,就像不同比重的两种金属那样;为了使这样的化合成为可能,

还须要它们的本性有何种同质性(因为这里所谈的,举例说,不是一种金属

同水的化合),这里无需考察。现在,一方面,两个尺度的每一个都任变化

中保持了自己(变化应该通过定量的外在性达到尺度),因为它就是尺度;

但是另一方面,这种自身保持又是对这个定量的一个否定的相比,是这个定

量的特殊化;并且因为这个定量是尺度比率的指数,所以它是尺度本身的一

个变化,是一个相互的特殊化。

按照单纯的量的规定来说,化合似乎就会是一种质的两个大小与另一种

质的两个大小的单纯的总和,例如,在不同比重的两种物质化合时,两个体

积的总和与两个重量的总和;所以,不仅仅混合物①的重量仍然等于那两种重

量的总和,而且它所占据的空间,也等于那两个物质的空间的总和。但是,

事实上只有重量才等于化合以前所具有的重量的总和;物质的重量(或者从

量的规定性的观点,说它是物质素部分的数量,也是一样),这方面是相加

起来了,它作为自为之有的方面,已变成固定的实有,因而有了长住不变的

定量。但在诸指数中,却有了变化,因为作为尺度比率,指数是量的规定性

的表现,是自为之有的表现;既然定量本身由于所加的增添而经历了偶然的、

外在的变化,这种自为之有也就同时表明自己对这种外在性是否定的。量的

东西的这种内在规定,既然如前所说,不能出现在重量中,因而便将自己表

现在另一种质那里,即比率的观念方面。对于感性的知觉来说,可以感到惊

讶的是:在两个不同种的物质混合之后,相加起来的体积出现了变化,通常

是减小了。空间本身构成彼此外在的物质的持续存在,但这持绩存在与含有

自为之有的否定性相反,是非自在之有的,是可变的东西;以这种方式,空

间被建立为它真的是什么,即观念的东西。

① 混合物,即化合物,黑格尔这里的用词不像现在精密。下文还有几处称混合,亦同指化合。——译者

但这样一来,不仅质的一个方面被建立为可变的,而且尺度本身以及基

于尺度的某物的质的规定性,也表明在自己那里不是固定之物,而是在别的

尺度比率中有其规定性,像一般定量那样。

2.作为尺度比率系列的尺度

1.如果某物与他物合一,而且这个他物也同样仅仅由于单纯的质而规定

其所以为他物,那么,它们在这联合中便只会揚弃自己。但是,作为尺度比

率自身的某物,是独立的,不过它又因此而可以与一个同样是独立的他物联

合;由于其物在这种统一中被揚弃了,所以,它通过它的漠不相关的、量的

持续存在来保持自己,并同时把自已当作一个新的尺度比率的特殊化的环

节。某物的质在量中隐蔽起来了;因此,这个质对别的尺度亦是漠不相关的,

并在这个其他的尺度和新形成的尺度中延续自己。新的尺度的指数本身只是

任何一个定量,是外在的规定性;因为特殊规定了的某物与其他同样特殊规

定了的尺度,达到了两方面尺度比率的类似的中和,所以新的尺度的指数便

表明自己的漠不相关;当它与别的指数形成只是一个时,它的特殊的特性便

表现不出来了。

2.与更多的本身亦是尺度的东西的这种联合,产生了不同的比率,这些

不同的比率当然也有不同的指数。独立物只有在与别的独立物比较时,才有

它的自在规定的指数;但是它与别的独立物购中和构成了它与它们的实在的

比较;它是通过自己与它们比较的。不过,这些比率指数是不同的,因此,

它将它的质的指数表现为不同的数目的系列(对这些数目来说,它就是单

位),即与他物特殊相比的系列。质的指数作为一个直接的定量,表现了一

个个别的关系。通过指数的特有系列,独立物才真正有了区别,它被当作为

单位,与其他这样的独立物形成这个系列,而这些独立物的一个他物,作为

单位,也同样与它们有了关系,形成另个一个系列。现在,这样的系列自身

的比率便构成独立物的质的因素。

现在,这样的独立物既然与一系列的独立物形成一个系列的指数,乍一

看,它似乎在和一个在这系列以外的他物相比较,从而与这个他物有了区别,

因为这个他物与这些对立物形成了另一个系列。但这两个独立物用这样的方

式,又似乎是不可比较的,因为在这里每一个独立物都被看成是对它的指数

的单位,并且,由这种关系所产生的两个系列,是不曾规定的别的系列。作

为独立物而加以比较的两个实体,只就作为定量而言,才彼此有区别;为了

规定它们的比率,这本身就需要一个共同的自为之有的单位。这种规定了的

单位,如前所说,只有在被比较的诸实体有共尺度的特殊实有那里去找,即

在系列的比率指数相互之间的比率那里去找。

只有系列的诸项之间对两个独立物都有同一的固定比率时,指数的这种

比率才是自为之有的单位,而且事实上是规定了的单位;这样,它就能够是

这两个独立物的共同单位。所以,被认为彼此无关、互不中和的独立物,唯

有在共同单位中,才可以比较。把每一个独立物抽出比较之外,它便是相对

各项的比率的单位,这些项是相对于单位的数目,因而表示指数的系列。但

反过来说,这系列对于那两个彼此比较、互为定量的独立物,又是单位,这

样的独立物本身就是方才陈述过的它们的单位的不同数目。

但是,再者,那些东西与两个(或不如说,一般是许多个)相互对立和

比较的实体,一起产生了它们相比的指数系列,它们本身也同样是独立物,

每一个都是一个自在地具有适当的尺度比率的特殊其物。它们既然每一个都

须被当作单位,那么它们便在前面提到的、自己单纯比较的两个(或不如说,

不确定的多个)实体那里,有一个指数系列:这些指数是刚才提到的实体彼

此比较的数:反过来说,如果这些实体现在个别地被当作独立的,那么,它

们本身的比较的数,对前一系列的项来说,也同样是指数系列。于是,双方

都是系列,第一,它们之中每一个数对于与它对立的系列,是一般的单位,

并且,这个数在单位那里以一个指数系列作它的自为规定的有;第二,就对

立系列的每一项而言,这个数本身是指数一;第三,对它的系列的其余的数

来说,它是比较的数;作为这样一个数目(这数目作为指数,也属于它),

它在对立的系列中有其自为地规定了的单位。

3.在这种相比之中,又回复到像定量被建立为自为之有,即像度数那样

单纯的方式,但这又是在它之外的一个定量(这个定量是 一堆定量)那里有

着它的大小规定性。不过,在尺度中,这外在的东西不仅是一个定量和一堆

定量,而且是一系列的比率;尺度的自为地被规定的有就在这些比率数全体

之中。正如作为度数的定量的自为之有的情况那样,独立的尺度的本性,把

自己转变为它自己的这种外在性。首先,它的自身关系便是直接的比率;因

而它对他物的漠不相关就只是在于定量。所以,它的质的方面归人这种外在

性中,它对他物的相比也将变为那个构成这种独立物的特殊规定的东西。这

种特殊规定全然在于这种相比的量的方式,这种方式既被他物所规定,也同

样被这种独立物自身所规定,并且这个他物是一系列的定量,而独立物自身

却相反地是一个定量。在这种关系中,两个特殊事物相对于某物、第三者、

即指数而特殊化自己;这种关系还包含着这样一点,即:一个特殊事物在这

里不过渡为另一个特殊事物,所以这里建立起来的不只是一个一般的否定,

而是两者都在否定中被否定地建立起来了,因为每一个都在这里漠不相关地

坚持自己,它的否定又被否定了。这样,它们的这个质的统一就是自为之有

的、排他的统一。指数最初是在它们之间的比较数,只是在排他的环节中,

才有它们相互间真正的特殊规定性,这样,它们的区别立刻就变成质的区别,

但是,它们的区别是建立在量的基础上的:首先,独立物之所以与其质不同

的多数方面相比,只是因为它在这种相比中同样是漠不相关的;其次,现在

的中和关系由于包含着量的性质,不仅是变化,而且作为否定之否定建立起

来,又是排他的统一。因此,一个独立物对其他多数方面的亲和性,就再不

是一个漠不相关的关系了,而是选择亲和性。

3.选择的亲和性

①和先前中和与亲和性等名词一样,这里所用的选择的亲和性这一名词,

也牵涉到化学的比率。因为在化学领域中,物质的东西主要是以与它的他物

的关系为具特殊的规定性;它只是仅作为这种区别而存在。再者,这种特殊

关系义与量相联,同时,这不仅是对一个个别的他物的关系,而且是对一系

列与它这样对立的有区别之物的关系:与这,一个系列的诸化合,是依靠与

系列中每一项的所谓亲和性;这种亲和性对系列中各项虽然一视同仁,但每

一种化合又同时排斥另一种化合;其对立规定的关系,还须要考察。*不过,

特殊物在一大堆化合中表现自己,这不仅在化学领域中是如此,一个单音也

只有在与另一个音和一系列其他的音相比及联合中,才有其意义;在这样一

大堆的联合中的和谐或不和谐,构成这个单音的质的本性,同时这种质的本

性是要依靠量的比率;这些比率形成指数的一个系列,并且是两个特殊比率

的比率;每一个相联合的音本身就是这些比率。一个单音是一个系统的基音,

但同样又是每一个其他基音系统中个别的项。和谐是排他的选择亲和性,但

其质的特色同样又消解为单纯量的进展的外在性。——那些亲和性(不论它

们是化学的、音乐的或其他的),就是在它们自己之间和与他物之间的选择

的亲和性,对它们说来,一个尺度的原则何在,这问题在以后涉及化学亲和

性时还要考察;但是,这种高级的问题是与特殊的质的特殊事物密切联系的,

并且属于具体的自然科学的特殊部门。

① 参看第127 页。

既然一个系列的项以它与一个对立的系列的全体相比,为其质的统一,

而对立的系列的诸项又仅由于定量而彼此不同,根据这个定量,它们把自己

与前面所说的那一项中和了,于是,在这多方面的亲和性中的更特殊的规定

性,同样只是量的规定性。这种相比,在选择的亲和性中,即在作为排他的、

质的关系中,便去掉了这种量的区别。这里所呈现的下一个规定,就是这一

项对别的系列(对这个系列阶一切项,它都有亲和性)各项的选择的亲和性,

依赖于数量(即外延大小)的区别,这种区别一方的诸项为了中和另一方的

一项而在诸项之间发生的。排他性,面对别的可能的化合,表现为一个较坚

固的结合,这可以由下面一点来论证,即就前面证明过的外延和内涵的形式

的同一性(因为在这两种形式中,大小规定性是同一的)而言,排他性似乎

转变得比这种情况有较大的内涵。但是,从外延大小的片面形式到它的别的

形式、即内涵大小的形式这一转化,其为同一定量的基本规定的本性,并未

有任何改变:所以,实际上在此建立起来的,并不是排他性,而是:或者只

能有一种化合,或者是为数不定的诸项的一种化合(只要诸项所产生的分量,

按照它们彼此间的比率,与所要求的定量相应),这都是无所谓的。

但是,化合(我们也将它你为中和)却不仅是内涵的形式;指数本质上

是尺度的规定,因而是排他的,在排他的相比这一方面,各数已丧失其连续

性,彼此间不复能相互流通:多一点或少一点,就获得一个否定的特性,一

个指数比其余的指数所具有的优越性,便不停留在大小的规定性上面了。但

是,另一个方面也同样出现了,依照这个方面,一个环节或从与它对立的较

多的环节获得中和的定量,或按其特殊规定性来说,从与另一个环节对立的

每一个环节获得中和的定量,都是无所谓的;同时,排他的否定的相比,也

遭到量的方面的这种侵入。———这样,就建立了从漠不相关的、单纯的量

的相比到质的相比的转化,反过来说,也建立了从特殊的规定的有到单纯的

外在的比率的过渡,那是一系列的比率,它们有时属于单纯的量的性质,有

时又是特殊的质和尺度。

注释

化学原素是这样的尺度的最特别的例证,是尺度的环节,它们唯有在与

他物相比中,才有构成它们的规定的东西。一般的酸与故(或盐基)似乎是

直接规定的自在的事物,但倒不如说是不完善的物体的元素,是本来不能自

为地存在的组成部分:而只有揚弃了它们的孤立的组成,并与别的组成部分

化合,才有其存在。再者,使它们成为独立物的区别,并不在于这种直接的

质,而在于相比的量的种类和方式之中。这种情况不限于酸和鹼(或盐基)

的一般化学上的对立,而是特殊地化为一种饱和尺度,并且构成相互中和的

物质的量的特殊规定性。这种有关饱和量的规定,构成一种物质的质的本性;

它使一种物质成为那种是自为的东西,而表示那种东西的数,本质上是与一

个单位相对立的若干指数之一。——这样的物质与一种别购物质有所谓亲和

性;只要这种关系仍然是纯粹质的性质,那么,一个规定性,如磁极的关系

或两种电的关系,便只是对别的规定性的否定,而且双方也不会同时表明彼

此是漠不相关的。但是,因为关系也有量的本性,所以这些物质的每一个都

能与多种物质中和,而不限于与它对立的那一种。不仅一种酸和一种鹼(或

盐基)彼此相比,而且多种酸与多种鹼(或盐基)也相互相比。它们各依以

下的情况而自具特色,例如,一种酸为了用鹼来饱和自己,比别一种酸所需

要的鹼更多。但自为之有的独立性,却表现于亲和性之相互排除,一种亲和

性比其他亲和性占优势,因为一种酸能自为地与一切的鹼进行化合,反之亦

然。因此,一种酸是否比另一种酸对一种鹼有更密切的亲和性,即所谓选择

的亲和性,就造成了它与另一种酸的主要区别。

关于酸与鹼的化学亲和性,发现了一条规律,即:如果两种中和溶液混

合了,那么,便会由此产生一种分解,因而产生两种新的化合物,而这些产

物同样是中和的。由此得知,饱和一种酸所要求的两种鹼基的数量,与饱和

另一种酸所需要的数量,有同一比率;一般说来,如果为了被当作单位的一

种鹼而规定了使其饱和的各种酸的几率数的系列,那么,这个系列对每一种

别的鹼来说,都是一样的,只不过时不同的鹼须采用不同的数目罢了;——

这些数目在它们的一方面,对每一种对立的酸,又形成一个同样固定的指数

系列,因为它们对每一种个别的酸,也和对每一种其他的酸一。样,都有同

一比率的关联。费舍①第一次从雷西特尔②的著作中强调了这些系列的单纯

性;参看他对伯多勒③《关于化学的亲和性规律的研究》译本的注释,第232

页,与伯多勒的《化学静力学》,第一部分,第134 页以下。从这一问题的

最初写作以后,我们关于化学元素混合比率数的知识,在一切方面已经非常

完备,在这里若耍对这些知识加以考察,未免离题太远,因为这种经验的、

一部分还只是假设性的扩张,仍然限于同样的概念规定之内。不过,对在这

里使用的范畴,进而对于化学的选择的亲和性本身及其对量的关系等观点,

以及要把这种亲和性建立在某些物理的质的基础上的尝试,还可以补充若干

考察。

① 费舍(Fischer,ErnstGottfried,1754—1831),柏林物理学教授,科学院院士。——原编者注

② 雷西特尔(Richter,Jeremiah Bejamin,1762—1807),柏林副矿长。——原编者注

③ 伯多勒(Berthollet,Claude Louis,1748—1822),伯爵,巴黎工艺学校教授。——原编者注

伯多勒以一个化学质量的作用的概念,改变了通常的选择亲和性的观

念,是很出名的。必须分辨清楚,这个改变并未对化学饱和规律之量的几率

本身有任何影响;但是,排他的选择亲和性本身的质的环节,却不仅是被削

弱了,而且不如说是被扬弃了。如果两种酸对一种鹼起作用,假如说那种酸

对鹼有更大的亲和性,并且具有足以中和鹼基的定量的那种定量,那末,按

选择亲和性的观念,则所发生的只是这种饱和,而另外的那种酸却完全不起

作用,被排除在中和了的化合物之外。假如依据与此相反的一个化学质量的

作用概念来看,则两种酸的每一种都是以一个比率而起作用的,这个比率是

由它们的现存的数量及其饱和容量或所谓亲和性综合而成的。怕多勒的研究

已经指出化学质量作用被扬弃的详细情况,及一种亲和性较强的酸像是要驱

除另一种亲和性较弱的酸,排除其作用,因而按照选择亲和性的意义来活动。

他曾经指出:这种排除发生所在的环境,如内聚力的强度或精盐在水中的不

可溶性,并非这些试剂自身的质的本性;这些情况还可以用别的情况(如温

度)来取消其作用。当这些障碍法除之后,化学质量便无阻挠地发挥出作用,

而那似乎是纯粹质的排他的东西,那似乎是选择亲和性的东西,也就表现为

只是外在的变态了。

关于这一问题,①柏采留斯②是主要应该听取的另一个人。但在他的《化

学教科书》中,他对这个问题却并未提出任何较有特色的和更确定的东两。

他采取了伯多勒的观点,逐字逐句加以重复,只不过用了一种非批刊的思考

的特别形而上学,将其装饰打扮起来而已,所以需要较详细考察的,就只是

这种形而上学的范畴。理论超出了经验,一方面它捏造了本身不见之于经验

的感性观念,另一方面,它又使用思想规定;理论就是以这两种方式,使自

己成为逻辑批判的对象。因此,我们愿意详论这本教科书中关于理论方面所

讲述的东西(渥勒译《化学教科书》,卷三,第一部分,第82 页以下)。现

在,人们在这里论到:“人们必须设想,在一种均匀地混合的溶液中,分解

了的物体的每个原子,都被溶剂的同一数目的原子包围着,当较多的实体一

起分解时,它们必定各自分有溶剂原子之间的空间间隙,以致在均匀地混合

的溶液中,便产生了这个一种原子位置的对称栓,即:个别物体的一切原子

与别的物体的原子都有一种位置均匀的关系;因而,人们可以说分解以原子

排列及地位之对称性为特征,正像化台以确定的比例为特征那样。”以硫酸

加到氯化铜溶液里去所发生的化合,可以为说明此点的一例。但在这个例子

里,既没有证明原子存在,也没有证明分解物之一定数目的原子围绕在溶液

的原子的周围,而两种酸的自由原子则环绕在仍与氯化铜化合的原子周围;

既没有证明有任何排列和位置的对称性,也没有证明有任何原子间的空间间

隙存在,当然尤其没有证明分解物各自务有溶剂原子之间的空间间隙。这将

意味着分解物的原子所占的位置,是在没有溶剂的地方,——因为溶剂的空

间间隙是空无溶剂的空间,因此,纵使分解物包围和环绕在溶剂周围,或溶

剂包围和环绕在分解物周围,但分解物却不是在溶解物之中,而是在它之外,

所以也一定不是被溶剂所分解的了。在这里看不出何以必须造成这样的观

念,即它们在经验上并不曾证明,既是直接在本质上自相矛盾,而又另外不

能以别的方式站得住脚。出现这样的事只是由于对这些观念本身的考察,即

由于形而上学(它就是逻辑);但是,恰恰相反,这些观念之不能由形而上

学来证实,也和它们之不能由经验来证实一样!此外,柏采留斯也承认上边

所说的东西,即:伯多勒的命题并不违反确定比例的理论;当然,他又说,

这些命题也不与微粒论、即上述关于原子的观念以及由固体的原子来充塞溶

液的间隙等观点相违反,但是,上述的毫无根据的形而上学在本质上与饱和

比例毫不相干。

① 参看第127 页。

② 柏采留斯(Berzelius,Johann Jakob,Baronvon,1779—1848),自1807 年以后,即在斯德哥尔摩为化学

教授,著有《化学教科书》三卷,1808—1828 年出版。——原编者注

所以,在饱和规律中所表现的特殊的东西,只涉及一个物体之量的单位

本身(不是原子)的数量,另一个与前者化学性不同的物体之量的单位(同

样不是原子)便用这个数量来中和自己;不同唯在于这些不同的比例。柏采

留斯的比例理论尽管完全是一个数量的规定,然而他却也谈亲和性的度数(例

如,他的书第86 页),因为他把伯多勒的化学质量,解释为由起作用的物体

的现存之量而来的亲和性度数的总和,而不像伯多勒那样彻底使用“饱和容

量”的说法,所以他自己便陷入内涵大小的形式中去了。但是这就是构成所

谓动力哲学特点的形式,他在前面(同书,第29 页)称之为“某些德国学派

的思辨哲学”,并且为了卓越的“微粒哲学”的利益而着重地竭力排斥了它。

关于这种动力哲学,他指出它假定了元素在化学化合中彼此渗透,而中和就

在于这种相互渗透;这不外是意谓着化学性不同的微粒,彼此间只是数量关

系,它们消融为一个内涵大小的单钝性:这同时亦表现为体积的缩小。另一

方面,在微粒说中,化学化合的原子应该是在间隙中,即彼此相对地保持自

身(并列,JuXtaposition);在一种仅仅作为外延大小和数量持续的相比中,

亲和性度数是没有任何意义的。如果说在上面所引那本书的同一地方,陈述

了确定的比例现象的来临,对于动力的观点,是完全出乎意料之外的,那末,

这也只能是一种外在的历史情况,且不用说依照费舍排列法的雷西特尔化学

量法的系列已为伯多勒所知,并在拙著《逻辑学)第一版中加以引证,拙著

曾指出,旧的以及想要成为新的微粒说所依靠的范畴,都是空洞无物的。但

是,柏采留斯却错误地断定说,在动力观的统治下,确定的比例现象似乎仍

旧是不可知的,他以为那种观点与比例规定性是不相容的。无论如何,这种

规定性只是一种大小规定性,至于它的形式是外延的或内涵的,那倒是无所

谓的。因此,柏采留斯虽然极其依恋第一种(数量的)形式,他本人也使用

了亲和性度数的观念。

因为亲和性在这里被归结为量的区别,所以它作为选择亲和性是被扬弃

了;其中排他性的东西,则被归之于环境,即归之于好像是外在于亲和性的

某些规定,如已出现的化合物的内聚力、不可溶性等等。这种观念有可以与

考察重力作用的办法相比较之处:在那里,那自在地属于重力本身的东西,

如摆动的钟摆由于重力必然过渡到静止状态,却只被当作是同时呈现的空

气、线索等外在阻力的环境所致,并且不归之于重力,而只归之于摩擦。在

这里,对于在选择的亲和性中的质的本性来说,这种质的东西是否在作为它

的条件的这些情况的形式中出现,并且被如此来理解,那是没有多大关系的。

质的事物本身开始了一个新的序列,其特殊化再不仅仅是量的区别了。

①化学亲和性的区别,假如现在因此而以一系列量的比率,针对选择的奈

和性,严密确定自身,作为正在出现的质的规定性的一种区别,而这种规定

性的行为决不与那个序列重合,那么,近来把电与化学行为结合起来的方式,

却又使这种区别陷入完全的混乱,而希望从这种据说更为深刻的原则出发获

得关于最重要的原则(尺度比率)的启发,却完全失望了。这种将电和化学

现象完全同一起来的理论,因为涉及物理方面,而下仅是尺度比率,所以在

这里无须详加考察,而只要捉一下尺度规定的区别性由它而混乱,就可以了。

① 参看第127 页。

可以说这种理论本身是肤浅的,因为其肤浅就在于把有差异的事物的差异之

处省略掉,而把它看作是同一的。至于亲和性,由于化学过程与电风及火和

光现象同一起来了,所风被归结为“相反的电之中和”。电与化学性之同一,

甚至几乎是可笑地以下列方式来表远的(同前书,第63 页),即:“电的现

象固然说明了物体在或大或小的距离中的作用,它们在化合之前的吸引(这

就是说,行为还不是化学的),以及由这种联合而产生的火(?):但是,

在相反的电的情况消失以后,物体仍以这样大的力量继续联合,关于这样的

事件的原因,电的现象却没有给我们以启发;”这就是说,这种理论启发我

们:电是化学行为的原因,怄电不能启发我们在化学过程中什么是化学的东

西。一般化学的区别既然归结为正负电的对立,所以,属于这一方面与属于

那一方面的试剂之间的亲和性的区别,就被规定为正电和负电两系列物体的

序列。当电与化学性按照它们的一般规定而同一时,下边这一点便已经被忽

视了,即:电的本身及其中和是瞬息即逝的,对于物体的质仍然是外在的,

而化学性在其作用中,特别是在其中和中,它所需要并加以改查的,则是物

体的整个质的本性,在电的范围中,正负电的对立同样是瞬息即逝的,它是

这样的不稳定,以致它依赖于最微小的外在环境,这与酸和(譬如说)金属

等等的对立的确定不移是不能比较的。通过极剧烈的作用(如温度之升高等)

所表现的化学行为中的变化,与电的对立的朕浅是不能相比的。最后,在双

方每个系列之内,有较多或较少的正电状态,或是有较多或较少的负电状态,

这其间进一步的区别,既是完全不可靠的,也是未经证实的。但是,从物体

的这些系列出发(柏采留斯同上书,第84 页以下),“按照它们的电位,应

该产生电学化学系统,这个系统最适合于给出一个化学观念:”这些系列现

在将要得到说明,但关于它们实际状况究竟如何,在第67 页上却又说道:“这

一点大的就是这些物体的序列;但这些材料的研究是如此之少,以致关于这

个相对的序列还没有任何究全确凿的东西可以确定。”——无论是(首先由

雷西特尔造成的)那些亲和性系列的比率数,或是柏采留斯所提出的、极其

有趣的、将两个物体的化合归结为少数量的比率的单纯性,这对于那些应该

是电化学的制造品,都完全用不着依靠的。如果在这些比例及其自雷西特尔

以来的全面推广中试验的方法曾经是真正的指路明星,那么,这些伟大的发

现与脱离经验道路的所谓微粒说的那种蕪杂无聊的混合,便越发造成了明显

的对照;只有开始抛弃经验原则,才能使得早先主要为雷特尔①所创始的那个

想法,再被接受,即建立起正负电的物体的固定序列,而这些序列同时又有

化学的意义。

正负电的物体的对立,其实并不像想像的那样真实;如果这些对立被当

作化学亲和性之基础,那么,用试验方法就会证明这个基础的空虚,并导致

进一步的扞格不通。在同上书第73 页,也承认了两个所谓负电的物体,如硫

与氧,会以一种比氧和铜紧密得多的方式化合在一起,虽然铜是带正电的。

① 雷特尔(Ritter,JohannWilhelm,1776—1810),慕尼黑科学院院士,著有《物体的电系统》,三卷,1805—1806

年。——原编者注

因此,就亲和性而言,基于正负电一般对立的基础,比起电规定性的同一系

列中单纯增多或减少来,必然是相形见拙的。由此可以得出结论,物体的亲

和性度数不仅依赖于它们的特殊的单极性(在这里,这种规定与什么假设有

联系,是不相于的,它只意谓着非正即负);亲和性度数主要必须从物体的

一般两极性的强度中引导出来。因此,仔细观察亲和性,便过渡到我们所主

要关心的选择亲和性的比率;于是我们看到,现在就选择亲和性而言,得出

的是什么东西。同书第73 页又承认:即使两极性不只是在我们的想像中存

在,两极性的度数也好像并没有固定的质,而在颇大程度上依赖于温度,于

是,在这一切之后,被宣告为结果的,不仅是每种化学作用就其原因而论,

是一种电的现象,而且那好像是所谓选择亲和性的作用的东西,也只是由于

电的两极性呈现在某些物体中比在另一些物体中更强所致。在假设性的想像

中,兜圈子一直兜到现在,归结仍旧是较大强度这一范畴,那和一般的选择

亲和性同样是形式的东西;选择亲和性既然建立在电极的较大强度之上,它

就像从前那样,在物理基础上丝毫没有前进一步。但是,即使这里应被规定

为有较大的特殊强度的东西,后来也只是归结为前面已经引过的、伯多勒所

证明的变态而柏采留斯由于把比例学说推广到一切化学关系上而获得的功绩

和名誉,本身并不能成为阻碍讨论上述理论之缺点的理由;而必须这样作的

更确切的理由,那是因为这样的情况:这样的功绩,在一门科学中(像在牛

顿那里那样),往往为了与此有关联的坏范畴的毫无根据的虚构更变成了权

威,恰恰是这样的形而上学,却被以最大的装腔作势来宣布,而且得到传诵。

除了有关化学亲和性及选择亲和性的尺度比率的形式以外,也还有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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