饭饭TXT > 浪漫言情 > 《奈落》作者:季子宋【完结 番外】 > 奈落.txt

文章简介

作者:季子宋 当前章节:15080 字 更新时间:2026-7-1 20:56

┏━━━━━━━━━━━━━━━━━━━━┓

┃小说下载尽在http://bbs.txtnovel.com ┃

┃ ┃

┃书香门第整理 ┃

┃ ┃

┃附:【本作品来自互联网,本人不做任何负责 ┃

┃ ┃

┃内容版权归作者所有! ┃

┗━━━━━━━━━━━━━━━━━━━━┛

《奈落》作者:季子宋

文案:

“奈落”,出自佛经的“那落迦”

意为无法脱离的极深的地狱世界(十八层地狱)或“无限坠落的虚空”

——抱歉,后面有个男人跟踪我

——嘿,你是那家花店的老板娘吗?

——先生贵姓?

——谢,谢晋林

青梅(都市豪门文) 长情(都市制服文) 上帝的恩赐(校园文)

☆、晋林之一

作者有话要说:开新文了,为了不扑街,我去积攒人品去了( ̄▽ ̄)~*

还差两百步,就能到阿蓝花铺了,那一头灯火通明,华灯璀璨,花铺的对面便是一条十五米宽的大马路,每隔十米就是一盏高五米的路灯,将整条道路都照得分外明亮。就算是在深夜,这条路上也会有零零散散的汽车驶过。

元阿蓝紧张地扯了扯自己的单肩包带,手指一触到冰凉的皮质,就觉得浑身都寒冷起来。她不敢再回头看,只是低着头加快脚步,高跟鞋踩在水泥路上,踢踏踢踏划破夜空,格外响亮。

后头的男子也跟随着她加快脚步,可是他竟然没有发出任何脚步声,好像一只夜行的猫,轻手轻脚地尾随着她。昏黄的月光下,只有长长的影子还能证明,她的确被他跟踪了。

还有一百步,她便能走出这个窄小的、阴暗的小道,去阿蓝花铺,恐怖的一切就结束了。她猜测不出后头一直跟着他的男子想要做什么,劫财亦或是劫色。从另一个路口一直到现在,她走了大概十分钟,那男子一直形影不离。她唯一可以确定的是,这不是巧合,他绝不可能是与她同路。

她上午刚从银行取了几千块钱,现在还放在她的包里。她不过是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弱小女子,在凤城也没什么朋友。那么,无论是劫财还是劫色,都足以令她觉得恐惧。

高跟鞋的声音太单调了,可她的想象力太丰富了,合着她的心跳声,简直就像是死神追击的脚步。阿蓝越想越害怕,从快走变成小跑,距离阿蓝花铺只差五十步。可后头的男子也加快脚步,那条影子越来越长,越来越接近她,她紧握着双手,忍不住回头望了一眼。

距离路口还差二十米的地方,停着一辆闪着后位灯的白色玛莎拉蒂总裁,车牌还是吉祥顺利的666,阿蓝三步并作两步,冲上前去,打开车门便坐了进去。

她抬手按住起伏不定的胸口,尽管惊魂甫定,她还是很有礼貌地对驾驶座上的男子说:“抱歉,后面有个男人跟踪我。”

男子先是满脸惊诧地看着她,而后了然地点了点头,转头往后头看去,可那后面根本没有那个“跟踪的男人”,想必是见到她上了车,就逃开了吧。他很有风度地打开车内音乐播放器,是很舒缓的轻音乐,让她紧绷的神经渐渐放松。他没有说话,只是静静坐着,也不看她,给足了她回缓的时间和空间。

阿蓝在心底暗暗庆幸,在这样狼狈惊吓的时刻,能遇见这样绅士作风的男子。

大约五分钟后,她平静下来,礼貌地笑了一笑,对他说道:“谢谢你,我得走了。”

男子本是目视前方,这时才回过头去看她,只见她已经打开车门,柔弱的月光照在她小小的鹅蛋脸上,使得她的脸颊粉嫩动人,好像一颗煮熟了的、剥开了壳的鸡蛋,光滑白皙,似乎吹弹可破。那双明亮的眸子甚是熟悉,盛着一汪清潭般,水灵清澈。

他微蹙着眉,似乎想起了什么,趁她走开前叫住她:“嘿,你是那家花店的老板娘吗?”

打开花铺顶的照明灯,室内瞬间明亮。可以看见地面上、窗台上、桌子上,甚至是天花板上,都或摆放或悬挂着花盆。花的种类应有尽有,玫瑰、蔷薇、牡丹、菊、兰、百合、郁金香、康乃馨,等等,颜色也是七彩五光,缤纷绚丽,还有花的香气,淡雅的、浓郁的、清新的、热烈的,各种各样的味道在进门的瞬间便扑鼻而来。

这简直就是一个花的天堂。

她领着他在收银柜前的一张白色圆桌边坐下,他这才发现,整间花铺,都是用白色的某类木头材质做成,就连桌椅也不例外。

她很快替他沏好了一壶花茶,茶色碧绿清澈,里面没有茶叶也没有花片,他小小抿了一口,顿时芬香满盈,可不凑近闻它,那清雅的香味又若隐似无。他不懂茶,可只尝了一口,也知道这是绝对的好茶。

于是他问道:“这是什么茶?”

“雨花茶。”她又为自己沏了一杯,先是嗅了一下,再轻轻抿一口,姿态优雅,神态宜人,好像一名贵妇,“先生贵姓?”

“谢,谢晋林。”他将茶盏轻轻放下,看着她说,“你真的不记得我了吗?我几乎每星期会来你这里一次。”

她面色自如,很自然地微笑着说道:“不好意思,我的记性一向很差,先生不要见怪。你今天这样帮助我,我一定是记牢你了,下次你再来买花,我定然能将你认出来。”

“我一定会来。”

他果然说到做到,连续三个星期,他都来阿蓝花铺,大约是每星期一来一次,每次来,总是会先问她要一口雨花茶,品茶的时候,总是细撮慢咽,但是他不会发出任何声音,眯着眼睛,有时会满足地叹息一声。

喝完茶,他便买一束花,第一个星期买的是麦秆菊,紫罗兰的色彩,花瓣两头尖,中间肥,他买去的那一束还未完全开花,最外层的花瓣却已盛放,里头的花瓣好似一双手,紧紧包裹住花蕊,远远看去,好像是紫色的火龙果。

第二个星期买的是火花兰,有人说,它就像是夜空中的灿烂火花,在火花散开的那一刹那,火星四处飞散,瞬间即逝,正是对火花兰最恰当的形容。

第三个星期,他带走了桔梗,花朵未开,紫色的菱形花骨朵,饱满而紧致,好像圣诞节会挂在门前的小铃铛,可它明显没有铃铛那么坚硬,相反地,它柔软而脆弱,捏一捏就会变形。

等他在第四个星期一赶来的时候,阿蓝率先奉上一杯雨花茶,并准备了报纸给他看。

店里放的是Stewart Mac的《I Love You》,演唱者的声线既不粗犷也不轻柔,是最普通最简单的声音,可是和这首歌很相配,让人听了觉得心安。其实她的播放器里只有这一首歌,平时她不常播放音乐,只是偶尔她才会打开,打开了只是听这一首音乐,反反复复,不知厌倦。

他坐在座位上边品茶边看报,在阳光下他的眉眼好似染上一层金粉,他的眉毛很浓很黑,眉下的眼睛很深邃,一般的东方人都没有他这样深邃的眼睛,眼珠是茶色,好像一颗夜明珠。鼻子很挺,嘴巴很薄,此刻微张着,抿了口茶后又紧闭着,线条明显。

世上怎么会有这样如雕塑般深刻轮廓的英俊男子?她目不转睛,直到有新的客人来,提醒她回神,她才反应过来自己盯着他看了多久。

那位客人买走了花还一步三回头地看着她笑,明显是在笑她刚才犯了那么久的花痴。她不好意思地低着头,无意识地按着计算器,耳边突然又传来一声清脆的忍笑声,她一抬头,就看见谢晋林嘴角含笑,眼睛却是盯着报纸,也不知道是不是在笑她。

她尴尬地咳嗽一声,出言说道:“谢先生,你今天想要买什么花?”

谢晋林没有立刻答话,而是眼含笑意地看了看她,直看得她低下头去,他才终于开口:“还是火花兰吧。”

她低着头沉默地替他包装,她的手指白皙而纤长,柔若无骨,他盯着看了一会儿,心想,这双手恐怕用力一握,就会破碎掉。她不敢再看他,在花束把手的位置系了一个蝴蝶结,才将它递给他。

他付钱的时候,她看着那只名贵的钱夹里的一张照片,照片上的女子穿着深绿的军装,立正敬礼,一身正气的模样。她忍不住开口问道:“她是你的爱人吗?”

谢晋林稍稍一怔,才明白她说的人是那张照片里的女子,他微微笑了笑,宁静而平和,并对她说:“嗯,她是我的妻子。”

直到他的玛莎拉蒂彻底消失在那条马路上,她还没有回过神来。

原来是有妻子的男人,难怪这样沉稳,一言一行均透露出自信和稳重。他走路的时候腰杆挺得很直,好像一面厚实的墙。他卷着衬衣袖子的手腕带着一块银表,她没有细细观看,也认不出那只表的牌子,只觉得他略黑的肤色配着这样一款银质表好看极了。

这是他的搭配。

他也喜欢衬衣配银表,一般都是将表藏在衬衣袖子的下面,需要看时间的时候才会掀开来看一看,偶尔天气热的时候,他就会将袖子卷上去,和谢晋林一样,卷到肘关节下面一点儿,露出一小截手臂,在阳光下还能看见那手臂上细细密密的金色绒毛。

他一直戴着那块表,因为那是她送给他的。

他承诺会一直戴着,因为每次看时间的时候,就会想起她来,猜测她会在干什么,工作空闲之余,他就会给他打电话,说一些亲密的情话。

她知道很多他的习惯,比如他打电话的开场白永远都是“阿蓝”,他不说“喂”,因为那样显得疏远陌生,他轻轻念着她的名字,阿蓝,阿蓝,好像在念一首漫长的诗歌,明明只有两个字,可每次听他叫她阿蓝,她总觉得是一种享受,尾音微微上扬,好像他漂亮上扬的唇角。

又比如他们打电话的时候,总是他聆听、她讲述比较多。他并不是一个沉默寡言的男子,因为她曾去他们公司听过他的演讲。能容纳千人的大礼堂,他站在小小的红木讲台前,微微俯□,靠近话筒,发表一场长达两个小时的演讲。他说话的时候总是似笑非笑,声音像清泉一般,没入每个人的心底,他的滔滔不绝,令现场每一个人动容侧目,演讲最后,是热烈轰鸣的掌声。

可是他与她讲电话,总是默默的,她说得口干舌燥,微微喘口气的时候,他才会出声,从话筒里传来的如泉水的笑声,总是令她怦然心动。

他对她说,每次听你讲电话,都好像你就在我面前,你说的每一个字,每一句话,我都能想象出你会用怎样的手势和表情来表达。所以,听你讲话是一种乐趣,好像你一直都在我的身边。

她何尝不能呢?她那样熟悉他,只要他皱一皱眉,她就能猜出他的心思。他一般不会皱眉头,因为他说,那是生活有烦恼的人才会做的事。他家境优渥,生活富足,父母健在,朋友也多,重要的是,他还有她。

每次说到这里,他总会轻笑出声,将她抱在自己的大腿上,搂着她的纤纤细腰,亲吻她的眼睛。而她也会占他便宜,每次都会回亲回去。他的眼窝深陷,好像外国人一般,她总会将嘴唇轻轻靠在他的眼窝里,说,看,我们多么合拍,将我的唇放在你的眼睛上,钥匙插对了锁孔,不大不小,刚刚好。

而他就会笑着回应她说,那要不要试试看我们的嘴巴合不合拍?

他的嘴唇总是温暖柔软,好像棉花糖,尝起来甜甜蜜蜜的。

阿蓝摸了摸自己的唇,有碎碎的白皮掉落下来,天气很干燥,竟然连嘴皮都脱落了。她从收银台的抽屉里拿出一支唇膏,缓慢地涂着。

晚上睡觉的时候,她想起了谢晋林,还有那只手腕和那块表。他带走火花兰的时候,唇角弯弯,眼神温柔,好像那束花是他深爱着的人,每一个动作,俱都浓情蜜意,柔情似水。

她想,对一束花都这样小心翼翼、认真谨慎的男人,对自己心爱的女子,也一定是真诚温柔的。他的妻子真幸福,能够和这样成熟温柔的男子在一起,从他的穿着打扮来看,应该是个很有品位的人,还有他的那辆玛莎拉蒂总裁,市价大概两百六十万,能开这种豪车的男子,不是事业有成就是家境优良。重点是他还每天到她的花铺来买花,应该是送给他的妻子。要知道,有些女人,一辈子都没收到过丈夫送的鲜花。

她无声地叹息一声,在床上胡思乱想了很久,才终于沉沉睡去。

☆、晋林之二

接下来的那个星期一,阿蓝早早地就将花束准备好,一株火花兰,一株桔梗,她将他可能会带走的花都用包装纸细心地包好,花茶也早就热好了。可她等了许久,他还是没有来。她以为他会星期二或者星期三来,可一连等了三个星期,他都没有再来。

为他包好的花束因为脱离了泥土和水分,有些已经开始干枯,破败零落地摆在角落里,可怜兮兮的。

墙壁上的挂钟显示此刻已是深夜十点,花圃前的马路渐渐空旷,她呆呆地看了一会儿门外,终于叹息一声,收拾好包包,整理好花铺里的东西就要将店铺拉门拉下来。

这时两道光束朝她直射过来,她眯着眼睛朝光源看去,先是一团白色缓缓移近,接着,她能模糊地分辨出车牌上的666,再接着,那辆玛莎拉蒂就在她的店门口停下,谢晋林从车上走了下来。

他将黑色风衣紧了紧,笑着说道:“打烊了?我来太迟了吗?”

“不……”她强压住内心深处泛滥起的狂喜,嘴角忍不住向上翘起,“还是雨花茶吗?”

店里的空调刚刚关掉,较室外,室内的温度算是温暖如春。

晋林将最外头的大衣脱下,随意地摆在桌子上,然后摘下黑色皮手套,接过她递来的雨花茶,她垂着眼睑,轻声说道:“先暖暖手。”

“你平时都是几点关店的?”他双手捧住茶杯,热茶的温度立刻涌上他冰凉的身体,一阵滚烫的暖意直击心脏,浑身都舒爽起来。

“不一定,看我心情吧。”她说,“有时候愿意在店里呆久一点,有时候下午就想关门。”

晋林喝了一口茶,哈出一团白气,说:“那我算是幸运的了,刚好抢在你关门之前来。”他瞄到了角落里的几束花,问道:“这些都是为我准备的吗?”

她疼惜地抚摸了一下那些衰败了的花朵,点了点头,说:“你很久没有来。”

“我在部队。”他站起身来,走到她身后,那些花朵已经完全枯萎了,花瓣凋残,可他能想象它们怒放时的绚烂姿态,“对不起,浪费了你这么多花。我还是把钱给你吧。”

说着,他便掏出钱夹,她拒绝地摆了摆手:“不,反正它们最终都是要凋谢的。”她看见钱夹里的照片换了,还是同一个女子,但这次她并不是穿着军装,而是穿着一条雪白的裙子,及肩发披散下来,宛若天上仙子出落凡尘。

她抿了抿唇,开口说道:“这么晚了,你怎么还会来?”

他摸了摸鼻子,笑着说:“哦,我呆在部队里这么久,都没有给她买花,她会生我的气的。”

“哦。”

她无意识地抓紧自己的下衣摆,好像一个做错事的孩子,刚才见到他的喜悦此刻已经消散殆尽,原来他并不是来见她,而是来为他的妻子买花的,他说她会生他的气的神情那样温柔,带着深深的怀念,她那样熟悉。

当初他也总是用这样温柔宠溺的眼神看着自己的,好像她是一个耍赖皮爱撒娇的孩子,而他的爱那样无私那样温暖,好像无论她提出怎样过分的要求,他都只会笑一笑,就答应替她满足。

他曾经为了哄生气的她,爬上高高的屋顶,举着五颜六色的氢气球,挥舞着手臂,那些气球便也跟着左右飞舞起来,他那样沉稳的男子,站在那样高的地方,扯着嗓子喊她的名字,一声一声,好像永远不会止息。

她还生着气呢,扭过脸,看也不要看他,转身便走。

他急了,匆匆忙忙从屋顶上爬下来,一不小心,便摔倒在地上,卡其色的布裤子在膝盖处裂了口,他擦破了皮,鲜血很快渗透出来。应该是很疼的吧,因为她有次不小心被纸张划破了手指,就疼得不得了。他那样摔伤,应该更疼才对。

可是他只是咧了咧嘴,就快速奔到她面前,拦住她,手里还紧紧捏着那些氢气球,可腿却瘸了,走路一拐一拐的,好像马戏团里的小丑,滑稽死了。

他少有这样仓乱的时刻,见惯了他衣冠楚楚、沉稳淡定的样子,看见这样的他,她觉得好笑,然后就捂着嘴笑了起来。

他见她笑了,当然是松了一口气,这下,他才终于感受到膝盖的疼痛,龇牙咧嘴的,她焦急地扶着他,可他竟然将整个身子都压在她的身上,赖皮地搂住她的脖子,孩子气地说道,阿蓝,你以后可千万别这样丢下我跑掉,你明知道我跑步太慢,追不上你,你以后一定要一直在我身边,要不然,我找不到你,又会像这样跌倒。

他的气息就在她的耳边,吹得她的耳朵热乎乎的,他身体好重,压得她的腰都弯了,不过她好心,看在他因为自己跌了一跤,还说了这么动听的话的份上,就暂且让他压一压吧。

可他哪里会一直压着她呢?他一米八,是个大高个,足足有一百三十斤,她一米七都不到,小小一个,根本承受不了他的重量。他只是虚靠了一会儿,就从她身上挪开,牵着她的手,吻了吻她的手指说,笨蛋,以后你乱跑,我就压着你,让你哪儿也去不了。

他越来越黏她,每天送她回家,都缠着她说好久的话,问好多杂七杂八的问题,她知道他是舍不得离开她,所以好脾气地回答他所有问题。等到他再也没有问题好问了,她真的要回家了的时候,他便会抿着唇,直勾勾盯着她,眼神好似装满了水花,轻轻眨一眨,就会冲破眼眶,飞涌而出。

她受不了他这样委屈的可怜模样,就心软地说,要不我搬去你家里住吧。

谢晋林将手放在她的面前晃了晃,她恍然回神,愣了一愣,才发现这里只有他和她。谢晋林温柔地笑了一笑,说:“你怎么又发呆?”

他说了“又”,难道上一次她花痴地盯着他看了很久的事情,他都知道?也许他什么都知道,只是没有告诉自己,上次他还抿着嘴笑呢,果然是在笑自己吧。

她红了脸,不好意思起来。他说了再见就走了,她想,他其实有点可恶,带给她未知的喜悦,又赐予她深深的失落,最后离开前,还要让她这样窘迫。末了,他竟然还敢出现在她的梦里,穿着黑风衣,在狂风中向她走来,可他连走路的姿势都没有歪扭一下,走到她面前,他才谦和一笑。

第二天起床,她顶着熊猫眼,收银的时候还直打盹。一连几天,她都因为他而失眠,这么久以来,都是精神不济。

星期一到了,他又来了,看见她还很惊讶:“你的脸色……”

她哪里敢说这些都是因为他时不时出现在她的梦境才导致的,但她又不甘心他那么好过,只好欺骗他:“你浪费了我那么多花,其实我很伤心,我后悔没有收你钱了,害得我失眠那么多天。”

他却开心地笑起来,微微仰着脖子,让人看见他明显突出的喉结,因为他的笑而抖动,还有下巴上的胡茬。其实他将自己修理得很干净,基本上看不出有胡渣,只是一颗一颗青色的小点点,好像缩小了好多倍的青枣。

他说:“今天我没有带足够的现金,但是我有卡,你这里没有刷卡机吧?如果你不介意,我请你吃饭,就当赔罪,好吗?”

她终于再一次坐上他的玛莎拉蒂,副驾驶的座位,她有些受宠若惊,这应该是女主人、他的妻子的位置,可他一脸自然,笑嘻嘻地问她要不要听首歌。她点头。

结果,居然是Stewart Mac的《I Love You》,她最喜欢、最常听、单曲循环的音乐。

迎着她略略惊诧的目光,他摸了摸鼻子,解释道:“上次在你的花店听过这首歌,觉得很好听,可是之后你就没有再放音乐,后来有一次,我突然很想听,又不好意思直接问你,就只好凭着当天的记忆,我直觉歌词中反复出现的I Love You很有可能就是歌名,可在网上一搜索,跳出来大约有几百首。”

她惊呼着打断他:“然后你就一首一首去听了?”

他轻笑出声,好像泉水叮咚:“当然没有,那样太没有效率。如果这是打仗时的解密,就会浪费很多时间和精力,这是绝不允许的。所以要用排除法。首先,那是位男歌手,这样就可以排除掉一部分,其次,听得出来,是欧美歌手,又可以排除一部分,最后剩下来的,我才一首一首地去听。”

“结果呢,你听了几首?”她耸了耸肩,明显不觉得这是什么好办法,还不如直接问她呢。

这下,他笑得更开朗,连眼睛都弯得似月牙儿一般:“我运气好,只听了一首,就找到了。”

玛莎拉蒂在一家稍显偏僻的西式餐店门前停下,他很绅士地替她开了车门,她下车的时候,甚至还将手挡在车门上,怕她不小心会撞上。

点餐的时候,他也尽显风度,她虽然说点餐随意就好,可他还是很大方地点了一道昂贵的牛排,并且嘱咐服务生牛排要全熟,他为她点的饮料是热饮,在这样冰冷的天气里,喝点热的东西暖暖肚子是最好的。

其实她从没来过西式餐店,只在电视上看过牛排,超市里的速食牛排倒是吃过,当时吃了也只是觉得味道一般。她甚至不会正确地使用刀叉,正当她窘迫地不知该怎么办才好时,他很善解人意地将她面前的牛排端过去,亲自用刀叉切割成一小块一小块,然后又放到她面前,说:“这种事应该交给男士去做,女士就只管吃好了。”

他轻而易举地化解了她的尴尬,她只需要用叉子将切好的牛排一块一块吃掉就好。她在感谢他的同时又觉得自卑,原来他这样好,这样有风度,又这样善解人意,而她什么都没有,什么都不会,她根本比不上他。

他为她切好的那些牛排块,几乎连形状都一模一样,刚才他拿着刀叉游刃自如的样子就像一个地道的英国绅士。她舍不得浪费,于是便将盘子里的所有牛排都吃了下去。可他却有些惊讶地看着她说:“你的胃口很好嘛。”

她又窘迫了,她不过是不想浪费而已,可看着自己面前空空如也的盘子,倒显得自己好像真的很能吃似的。

“不,我平时不是这样。”她解释道。

他温和地笑了笑:“会吃我觉得很好。从前我也和一些女士用西餐,只是她们吃了一半就吃不下去,最后都是我帮她们解决,哈哈,我每次来西餐店都有点怕,因为每次都要吃两份。”

一些女士?她静静地看着他微笑的眉眼,想,那些女士里面,也包括他的妻子吗?

☆、晋林之三

在送她回家的路上,他告诉她说,他可能又有一段时间不会来了,还是部队里的事,这次可能要更久。

她点了点头,咬了咬下唇,说:“你总说你部队里有事,你是军人吗?”

他楞了一下,似乎没想到她会问他这个,她见他貌似为难,也觉得自己似乎在侵犯别人的隐私,于是连连摆手说:“我就是随便问问,你觉得为难的话,不用回答也没关系。”

“其实不为难。”他说道,“我以前是兵,那会儿天天呆在部队里,现在我算是老资格了,本来可以退役,只不过他们硬要我留下,说给新兵当教官,反正我闲着没事,就留下来了。”

“哦,那你回部队,是去带兵喽?”

“可以这么说,有时候想念战友,也会回去看看的。”

原来他是一名军人。

她拖着下巴思考着,难怪他的背脊无论是走路还是坐着,都挺得那样直。

从前开始她便一直对军人有不一样的遐想,他们穿着深绿的军装,举着长枪,每走一步,踏出去的腿都是笔直的,倘若是一排军人正步走,一定是整齐划一的脚步声,从一侧看过去,他们抬起的腿的高度都是一致的。

那时候她那样迷恋这样笔挺的男人,于是撺掇他也去当兵。可是他那时已经是一个跨国公司中国分部的总经理,他有一大批下属,可他从不摆上司的架子,部下们都亲切地喊他的英文名——Michael。

他已经工作那么久,所以他只好委屈地沉下脸,对她说,阿蓝,难道你要我离开你吗?我去当兵的话,我们很久很久都会见不到面的。

其实她不过是随口说说,哪里舍得真的把他放养到那么远的地方,如果他们见不到面,不仅是他,她也会很思念他的。再说她对喜欢的食物从来都是一阵一阵,当时只是看了国庆阅兵式,才突发奇想这么说的,再过一段日子,她便将这事儿抛到脑后。

那时她刚从大学毕业,还没有找到工作,住在他的公寓里,每天最幸福的事就是做好一桌的饭菜,等他回家。

那只是一个最平常最普通的日子,时钟走到下午五点,门铃准时打响,她欢天喜地地跑去开门,可打开门,却不是他。确切地说,她的面前是一盆花,花装在巨大的瓷器里,将捧花的人遮挡住。

她惊喜地说不出话来,那花确确实实是雪莲,长在天山的奇花,她只在小说里看到过这种花,实际上这花并不美丽,不如睡莲慵懒随性,也不如粉荷清纯粉嫩,花心是无数个黄褐色小绒球组成的类似绣球的球体,而花瓣则像白菜叶一般,散开在花心的四周。

这是真正的雪莲花,而不是干制品。

当他的头从那捧雪莲的背后钻出来时,她差点要掉泪。她不知道他是从哪儿弄来的雪莲花,只知道要弄到这样的雪莲一定是极其困难的。他却淡淡地说,只要你喜欢,我每天都可以为你弄一朵来。

直到公寓里摆满了雪莲,他们好像身处天山一般,可就算是在天山,也不会像这样遍地开满雪莲。他对她说,雪莲的花语是清韵出尘,就像是你。

自此以后,她最爱雪莲。可那些雪莲太不好养,没过多久便一一死去,她将它们制成干花,然后炖鸡吃。

可后来,她再也没有见过雪莲,连带着他,她也一并找寻不到了。

越野车沿着崎岖的山路颤抖着行驶,这是一条盘山公路,在巍峨的高山上开辟出这样一条似蛇龙般的小道,路面还未浇上水泥,铺着山泥和碎石头,高低不平,车轮碾过去,整个车身都会颤动。

可是这片山林树林茂密,放眼望去,全是一片绿油油,还以为自己来到了原始森林,密密匝匝的树叶几乎将所有光线都遮挡住。这条山路是唯一的土黄色,也成为这片深绿中唯一的点缀。

从山脚到山顶,驾车大概要行驶半个小时,再加上山路不好走,或者有时候遇上雨天,行车时间更要拉长。

好在今天是个大晴天,半小时,张若水的越野车便稳稳当当停在训练基地的停车场了。

一走进基地大门,先是身着军装的侍卫礼貌地敬礼,他稍稍点个头,便踏步迈进去。迎面而来的是一个巨大的沙地操场,微风一吹拂,操场上的黄沙便翻滚跃起,好似来到一个雾蒙蒙的沙世界。

操场上有老兵带着新兵训练,他们穿着整齐统一的绿色训练服,或是走正步,或是站军姿,都是一块块方方正正的矩形。如今天气寒冷,他们穿上棉衣便可御寒,可要是在夏季,烈日炎炎,晒得他们一个个跟非洲难民似的。

张若水也是教官,每次路过这里,他都会进入训练地去看一看的,可今天他没这个心思,只是稍稍瞄了一眼,便目不斜视地走到最前方巨大的建筑物中。

他一推开门,便看见谢晋林坐在最里面的办公桌前,正专心致志地阅读文件。尽管他推门的声音很轻,可身为一名训练有素的军人,谢晋林还是在第一时间发觉了他的存在,抬头看见是他,板起脸严声说道:“张若水,和你讲过多少次,进门前必须先敲门!”

若水笑盈盈地走过去,取下头上的军帽,在晋林面前来了个标准的军姿,还中气十足地喊了声“长官好”,将晋林逗笑,才松懈下来,找了张椅子坐下,懒散地说:“长官,客人来了,不倒杯水啊?”

晋林笑着摇了摇头,表示很无奈。张若水其实是和他同一批参军的,刚进去的时候,有缘被分在了同一个班,可两个人互不相识,曾经还为了要争夺班里的第一名而多次大打出手,当然,这都是合理的比试,必须先通过教官的批准,两人才可以到指定场地去进行搏斗。

他们两个其实水平相当,每次搏斗,基本以平局结束,可晋林出拳快、准、狠,频率不高而命中率极高,若水则相反,他是以出拳数量高击退敌人,像他这样的出拳频率,要是一般人早就体力不支倒下,可一整场比赛下来,他剩下的体力倒还比对方多一点儿,这样说来,他其实是靠体力取胜。

可后来,两人的差距便渐渐拉大。

为了弥补体力上的缺憾,晋林为自己制定了一套特训体力的魔鬼方案,无论是谁,一见那方案,无一不啧啧叹息:这可是真魔鬼。他坚持了大概一年,终于是将体力的部分提升上去。

毕业前的最后一次搏斗,他只花了十分钟,就将张若水拳打得落花流水。张若水当然是被打得心服口服,自那以后,两人之间的关系突飞猛进,若水甚至还和晋林拜了把子,两人成了兄弟。

现在两人都当教官,可按级别来分,晋林是比若水高一级的。张若水为了调侃他,总会装出一副忠心下属的样子,敬军礼叫他“长官”。每次若水叫他长官,他就无奈,就像这次一样。

晋林将水递给若水,微笑着说:“什么风把你给吹来了?听说你在前线忙活着呢,你这个大忙人,还有空来这边?”

若水喝了一口水,又将被子放下,才对他说道:“这不是为了来看你嘛。前几次你来,我都在外头忙,等我来了,你又走了,我还在想,和你凑准时间怎么这么难呐!今天我可是紧赶慢赶,一路追着你来的,我都恨不得自己变成超人,咻地一下到你面前来,省得你又跑了!”

“你就这么想见我?”晋林虚坐在桌子上,两手搭在桌子边沿,笑嘻嘻地看着他。

“你得了吧你,别说的好像我暗恋你似的。我这不念着兄弟情份,想着咱俩这么久没见,见一面解解相思嘛——啊呸,说错嘴了——我就是想来看看你,你最近很懒散啊,来看看当初被那些女教官夸赞身材陪儿棒、肌肉倍儿结实的超级大帅哥有没有生出赘肉来。”

“那你现在看到了。”

“嗯——看是看不出来滴,我还是决定要摸摸看——”说着,若水便伸出手来去掐他的腰。

说时迟,那时快,晋林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反手一抓,一拧,再一推,便将若水弄到离他三步之外去,若水哪儿肯就这么便宜他,也立马出手反击,瞬间,两人便扭打成一团。

最后,晋林一个标准的擒拿,将张若水拿下,他得意地说:“怎么样?你说我现在生出赘肉没有?”

“没有没有,什么赘肉啊,您长的那都是标准的肌肉,一量不多一量不少,那赘肉都是我长的,行吗?诶哟,谢晋林你先放开我!”

晋林拍了拍手,抬着下巴瞥了张若水一眼,没好气地说道:“每次都是求饶的时候嘴巴甜,就你事儿最多。现在看我也看了,你也承认你长赘肉了,皆大欢喜,你哪儿凉快哪儿待着去。”

皆大欢喜?明明是屈打成招。张若水稍显狼狈地起身,略略活动了下筋骨,直咔嚓作响。他又重新坐回到椅子上去,说:“行了行了,和你说正经的。”

“你还有正经事儿?”

见晋林一副鄙视的样子,张若水就忍不住抽动嘴角:“虞正铠前几天来过。”

“他来干什么?”

“还不是那场大火的事!”张若水严肃起来,小心翼翼地观察着谢晋林的表情,见他并无大碍,还一副云淡风轻的样子,便不再小心措辞,大大方方说,“纵火犯说是逃了,好像很早之前就逃了,可现在才公示出来,可能怕引起民众恐慌吧。他们公安又开始调查了呗,说一定要将犯人捉拿归案。我看是没这么简单。”

“嗯。”

“唉,谁让当初他一毕业就去干公安的?忙死他!嘿嘿,还是咱们好啊,操练操练新兵蛋子,有脾气还可以朝他们身上撒一撒,多好啊。”张若水手摸着下巴,说,“不过,做咱们一行的,也是有弊处的。”

晋林挑眉:“怎么?”

张若水无力地躺在椅背上,双手搭在后脑勺上,一副艳羡的神情:“其实虞正铠那小子来也不完全为了这事儿,主要还是来送请帖的。”他羡慕地叹了口气,又说:“唉,他可是要结婚了,据说也是个警察,他一个部下,姓秦。你说,咱们这儿怎么就只招男兵呢?要有个女兵,我也能早点结婚啊!”

忽然想起什么似的,张若水从椅子上跳起来,拍了拍脑子,说:“你看我这脑子,上次虞正铠拿来的东西——”说着,他便走出门去,去了隔壁房间,不一会儿,又走回来,手里捧着一大花盆的火鹤,火红的圆形花瓣中央一株长长的黄色的花芯,看起来极其喜庆。

若水说道:“虞正铠说,他上次出任务,你们结婚的时候没能去成,知道嫂子爱花,就特地买了这火鹤,作为你们新婚之礼,可最后还是没宋成。现在都轮到他结婚了,虽然现在送不太合理,可他还是觉得得先把你们的补上。”

那火鹤好大一盆,捧在手里沉甸甸的,花朵很艳丽,的确是很喜庆。

晋林在阿蓝花铺就看见过火鹤,不过比这个小一点儿,但是那花瓣也是火红火红,乍一看,还以为是燃烧着的熊熊烈火。元阿蓝曾经和他说过,这火一般艳丽的火鹤的花语是薪火相传,当然也可以用来恭贺新婚,总之是很喜庆很吉祥的花朵。

可他总觉得,她说这些话的时候,低眉顺眼,长长的睫毛好似一把小扇子,遮住了她的眼色。她的手在火鹤的花叶上轻轻抚摸,她的皮肤那样白,落在正红色上,对照鲜明。他甚至看走了眼,一时间觉得她的肌肤是透明的,可能被那燃烧般的火鹤灼烧了一般。

只是那一念之差,他便伸出手去,将她的手紧紧握在手中,他只是害怕,那双白净纤细的手,真的会被火鹤焚烧。她的手那样柔软,那样小巧,他一只手就可以将她两只手都握在掌心里。她的手那么凉,将他掌心的温热全部吸收过去。

☆、晋林之四

当她惊恐地抽出手时,望着他的眼神也俱是惊惧之色,或许有点别的什么情感,可是那情感太微弱了,并且一闪而过,他还来不及分辨,她便别过了头去。

他知道自己太冲动了,做出这样出格的事来。她的手怎么可能被焚烧?那不过只是一盆花而已。

他匆忙道歉,将要买的花束带走后就匆匆离去。坐在车上的时候,他还是头脑发热,根本不明白自己到底在想些什么,他生平第一次慌张,令他自乱了阵脚。他不敢再去看她的表情,发动了车子便离开那里。

阿蓝在原地呆怔了许久,才渐渐缓回神来。手上还残存着他的温度。

果然如她猜测一般,他的手干燥而温暖,而且手心宽阔,好像冬天里她爱穿的小棉袄,裹在身上,就一点儿也感觉不到寒冷,又好像是蚕蛹,一丝一丝,紧紧密密,层层叠叠,没有空隙,将她牢牢锁在里头,她再如何挣扎,也逃离不开那样紧致的束缚。

夜里更是不可避免地梦见他。地点却是那一片废墟,到处都是残垣断痕,宽广的一大片区域,没有房屋,也没有人迹,到处都是火烧后的残破。她孤单单伫立其中,张望四周,毫无人烟令她恐惧,可耳边却依稀传来孩子的哭闹声——明明没有人——却有尖利的哭喊声。

她急不可耐地奔跑起来,想要逃离这个地狱般的梦魇,可无论怎样狂奔,她都只是在废墟之中跑动,这一片废墟竟然如此之大,遥遥望不到边境。

谢晋林便是在这个时候出现的。他站在更远处的火光之中,那里还燃烧着熊熊烈火,可他竟然面带微笑,丝毫不受影响,甚至还温柔地朝她摆了摆手。

于是她朝着他飞奔过去,可最终她还是没能抓住他,因为在她投入火海的那一刹那,他就突然消失不见,而她置身于焚烧的高温之中,很快也会化成一架白骨。

阿蓝从噩梦中惊醒,还是在自己家中,没有火海也没有他,一切不过是她的幻觉。

她下床为自己倒了杯雨花茶,决定坐着等天亮。胸口处一阵一阵发疼,她将衣服拉开来,左心口上那个丑陋的伤口早就结痂,于是更显得狰狞。

其实也不是伤口,那只是一个刺身。也许不仔细辨别看不出来,那些歪歪扭扭的上上下下,刻着Michael的字眼。

之前阿蓝从未预料到,这一生,她竟然也会用这样疼痛的方式去纪念一个她深爱的男子。那个刺身,并不是请专业的刺身师刺上去的,而是她拿着小刻刀,亲手一刀一刀刻上去去的。每刻一刀,她的呼吸便紧致一次,直到她痛得忙头大汗,胸口也早就被狂奔的血液染红,远远看去,还真像一朵火红的花。

后来,医生对她说,幸好她的力气不大,刻上去只不过是割破了皮肤,露出血肉,才流了不少血,因为没有伤及心脏,她才只是发炎,要不然,会有更严重的祸患。

可这又如何?谁也不会知道,Michael曾经为了她品尝过多少种痛苦。也不只是痛苦,还有很多很多负面的情绪。

她和他大吵架,将他一个星期没日没夜的工作成果撕毁,冲到他怀里死命锤他的胸膛,他却只是默默承受着,他不可能不痛,因为她明明听到他的呼吸随着她的敲打而渐渐沉重,他却隐藏他的愤怒。

她还离家出走,在一夜之间奔跑到连自己也不知道是哪儿的地方。缩在墙角,一个人可怜巴巴地哭鼻子,还不停地骂他是个混蛋。他最后终于找到她,衣衫不整,面容憔悴,哪里有点跨国公司总经理的样子。可他只是紧紧抱住她,似乎要用这样的方式反复确认她是不是真的。她的脖子一会儿就被他的泪水沾湿。

他为她织围巾,一个大男人,居然窝在沙发里慢悠悠地干那种活,手指被木针棒戳得红肿,可他最后亲手替她围上,却笑得日光都黯然失色。然后他动情地拥吻着她,颤抖着声音一遍一遍呼唤她“阿蓝”,让她整个胸腔都要因为心脏剧烈的跳动而爆炸。

目录
设置
设置
阅读主题
字体风格
雅黑 宋体 楷书 卡通
字体大小
适中 偏大 超大
保存设置
恢复默认
手机
手机阅读
扫码获取链接,使用浏览器打开
书架同步,随时随地,手机阅读
首 页 < 上一章 章节列表 下一章 > 尾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