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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季子宋 当前章节:15022 字 更新时间:2026-7-1 20:56

他因为她快乐,因为她悲伤,因为她愤怒,也因为她失落。他明明是一个独立的人,可却被她掌控了他那样多的情绪。她不过是为他在身上刻几个字母,又有什么呢?

伤口结痂后,她便再也不觉得疼痛,时不时发痒,好像在提醒她,她曾经那样深爱过一个男人,那个男人也曾经那样深爱过她,真好。

到了冬至,大雪便无休无止地纷纷落下。一连好几天,都是这样的鹅毛大雪天,只是在中午稍微热一些的时候停了一会儿,到了晚上和清晨,又是白茫茫的飘雪。

新闻里说因为大雪天气,不少高速都封路了,还有一些山路,因为积雪融化,大雪又不停地下,全部化成水流,泥石流频频爆发。有些山路被落下的大石封住,进山的车子出不了山,被困在冰冷的山中,派去的救援队伍花费了几天时间,也没能将所有人都解救出来。

现在,救援行动还在继续,雪也没有停下,马路上根本没有汽车,大家都改用行走的方式,可就算是行走,也是步步艰难。

元阿蓝将花铺门前的积雪扫开,浑身出汗,倒是热了一点儿。因为雪天寒冷的缘故,花朵大多凋谢,只有一些耐寒的花朵存活下来。来买花的客人也少了许多,谢晋林也很久没有来了。她静静地坐下,看着电脑上的救援行动全程直播视频,心里突然咯噔一下:他那么久没来,会不会是因为也被困在山里?

他和她说过他是个训练新兵的教官,训练基地是在凤城远郊的深山,就是因为那里交通和经济都不发达,才适合作为锻炼新兵的基地。

可现在大雪封山,他前段时间去了基地,便没有再回来,会不会真的受困山中?

阿蓝心里焦急万分,从抽屉里拿出一本小本子,快速翻动起来。这是一本联系本,店里有些是常客,三天两头会来光顾,为了方便,她便会留下他们的名字和联系方式。

终于在X开头的地方找到晋林的号码,她拨过去,响了数声也没有人接。她连续拨打了五六次,可总是提示无法接通。隔了十几分钟,她又开始拨号码,可都是以失败告终。

他不会真的困在山里出不来吧?山里的温度可比城里冷许多,他在那边也不知道有没有厚大衣,不会冻出病了吧?山里没有吃的,喝的东西也不热,现在雪崩,电路不知道有没有跟着崩溃,万一连电都没有,他又会怎么样呢?

阿蓝紧紧拽着钥匙,越想越害怕。

要不,去找他?可她只知道他在山里,具体是哪座山,她根本不清楚,并且她没有代步工具,再加上封路,她现在也去不了吧。

难道要留在这里煎熬地等待他的消息吗?她那样紧张他,哪里耐得住性子。

正当她犹豫不定的时候,他的电话竟然打过来了。她几乎是哽咽着说道:“你在哪儿?”

他的声音略显苍凉,不行平时那样,总是风度翩翩,温润如玉:“我现在在山里。”

“你被困住了吗?有人来救你了吗?”

他从她略微颤抖的声线中听出了她的紧张与害怕,他几乎能够想象,那一头的她,此刻是怎样的神色,一定张大了双眼,长睫毛因为害怕而抖动,那双白皙纤细的手也一定冰凉无比。

他稍稍沉默,才努力使自己的声音平静一点:“我没事,我没有被困在山里。可是那些新兵被困住了,所以我必须想办法救他们出来。你放心,我不会有事。不会有人出事的。”

她打了那么多电话给她,几乎是每隔几分钟便打一次,他一直在忙碌救援的事情,根本无暇顾及其他,于是错过她的电话。现在救援告一段落,他才看到她的来电,于是急忙回拨过去。

他刚挂下电话,张若水便走了过来,将安全帽摘下来,一层雪粒子便扑簌簌掉落,他又抖了抖肩上的落雪,对晋林说道:“唉,还差十个,基本上都救出来了。你还别说,专业救援队的就是强,咱们扒了这么久,还不如他们一下子来个痛快。就是可怜了那些新兵,出来的时候一个个都哆嗦成啥可怜模样了啊。”

现在是中午,外头的落雪小了一点儿,再加上有一丝丝微光通过云层折射下来,天气看起来貌似是好一点儿了,救援也成功了大半,接下来的救援基本不会有问题。

晋林站起身来,撩起帐篷的帘子,朝外头张望去。只见以往绿油油的森林此刻被白雪覆盖,入眼尽是一片苍茫的花白,只有山路上有点点的红色,那是救援人员在移动。他将帘子放下,在帐篷内不安地踱步。

张若水好笑地看着他:“你小子抽风了?晃来晃去不嫌烦啊?”

晋林不理他,过了一会儿,他拿起桌子上的厚棉外套,边走边说:“张若水,我当你是兄弟,我信任你,你一定得把所有人都救出来,拜托你。我有事先走了。”

张若水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拉住他说:“你先走了?什么意思?你要一个人下山?”

“对。”

“走下去?”

“这种路能开车吗?这不废话吗。”

“我的意思是,你要一个人走下山去,不和救援队的一起啦?”

谢晋林懒得再和他废话,最后说了一句拜托,张若水说的“你疯了”也是左耳进,右耳出,然后就甩开他自顾自走了。

虽然雪已经停了,可山路上的雪早就冻成了冰,因为落泥的缘故,这些冰路不仅滑,还脏兮兮的,不穿特殊的鞋子,还真的要小心一步一滑。

幸好晋林穿了防滑鞋,虽然他有一米八六这么高,体重也重,可只要稍稍弯□子,降低重心,再慢些走,便不容易滑倒。可一直弯着身子走路也很难受,不一会儿,他的腰就酸了,只好又直起身子休息一会儿,锤一锤,然后又继续走。

他走走停停,不知道过了多久,直走到天都黑下来了,又饥肠辘辘,好在他是名军人,常年的军事化训练让他有异于常人的坚韧意志,最终还是坚持着走到山脚。

山脚连着一条宽阔的公路,此时又开始下雪,只是雪花片不大,小小一粒一粒的,朝上看去,雪花粒轻飘飘落下的恢宏样子,好像是天上有人倒了瓶盐。

山路上没有积雪,也没有结冰,只是有水滩,应该是专门有人打扫过,这样车辆也方便通过。不过这种时候,也不会有什么车子通行了。

正当他思索着该怎么回去时,突如其来的明亮让他忍不住抬起手遮了遮眼睛。

那车子在他身边停下,从车上下来一位身着正装的男子,他走到晋林面前,抚了抚自己的眼镜,又姿势标准地鞠了个躬,正色说道:“老先生希望您即刻回家里去。”

晋林一看父亲派来的是自己最得力的下属,王自知,他便知道,此刻他再做任何反抗都无济于事了。

☆、晋林之五

  王自知这个人,跟随他父亲多年,他父亲从一名小兵做到大名在外的将军,就是王自知一路陪着他出生入死,枪林弹雨浑不怕,两个人的脾性不尽相似,可有一点,倒是一样的,那就是这两人都是铮铮铁汉,要是做了什么决定,那就跟圣旨似的,反悔不得。

既然是父亲要求他回家去,那么作为他最忠诚最得力的部下,王自知就算是绑架,也会将他弄回去。晋林考虑到自己当兵的时间还不到王自知上前线打仗年月的一点零头,他便点了点头,乖乖坐上车去,就当是免费代步工具,刚好解决了他无路可走的难题。

王自知的车技很好,也是当兵打仗那会儿锻炼出来的。车子开得很快,却相当得稳。没过一会儿,他们便回到家里了。

谢家是凤城少有的四合院式房子,这是谢家老宅,岁数比晋林父亲都要大了。经济发达之后,凤城几乎再也见不到老式的房子,纵观全城,应该只有谢家这一家保存了老房子。本来也是要拆掉的,可这房子是谢家祖祖代代传下来的,和传家宝也是同样的意义了,父亲舍不得就这么拆了,于是便保存至今。

房子并没有很大,但房间很多,谢家是大家族,一大家子,老老小小全住在这里,虽然拥挤,可也挺热闹。晋林是长子,他下面还有几个弟弟妹妹,不过有些嫁人住了出去,有些嫌这儿房间太小,也在外头另买了房子。晋林有自己的别墅,是结婚的时候,作为婚房用的,可逢年过节,他还是会回老宅子来。

王自知替晋林将大门打开,迎面而来的便是母亲,她握着晋林的双手,喜滋滋地笑着,看见儿子分外开心。自小,这位母亲就很疼爱晋林,可以算作是偏爱了吧,就算之后又多添了几个孩子,可对他的爱还是那么多,不曾变过。

相比父亲,晋林和母亲更亲一些。因为父亲总会出门,去部队或者其他的事。母亲有时候总是一个人,很孤单,可她却总对晋林说,你父亲是家里的顶梁柱,要养家糊口,总是外出也是难免的。

父亲对他相当严格,他做了错事,二话不说,拎着鸡毛掸子就挽袖子了,每次打他,不打得手酸,父亲是不会收手的。母亲只管在一边抹眼泪,因为父亲打人的时候是劝不得的,越劝他打得越凶。父亲是名军人,培养儿子也是像培养一支部队似的,绝不留一点儿情面。

不过,晋林从小便乖巧,也很懂事,又是长子,挨打的次数倒也不多,而且他知错就改,因为忌惮父亲的蛮力,每次做事情,总会再三考虑后果,才会放手去干。他沉着稳重的性格就是这么炼出来的。

晋林刚落座,父亲便从侧门走了出来,他急忙起身,说了句“爸爸好”,这是从小被教导的规矩,晋林如今也是军人,自然打招呼也得按照军中的规矩来。

父亲点了点头,示意他坐下,然后才说:“听说你去山里救人了?”

“是。当时我正下山,听见石头落下的巨响,猜测可能是落石,于是便返回救人了。”

“嗯,做得好,这是身为一名军人的基本品格,千万不能见死不救。”父亲赞许地点点头,又说,“那你现在怎么出来了?”

“我有一点儿事要办。”

“听说你是自己一个人徒步下山的?”

“是。”

“呵呵,这么有魄力啊。”父亲捋了捋胡子,眯着眼睛看着他,看得他心里发毛,每次父亲眯着眼睛,就是危险的讯号,果然,他继续说道,“要是你走到半路又落石了,你是打算让我白发人送黑发人?”

晋林紧张地起身,低着头说:“不敢,我是再三考虑了才决定自己下山的。”

“哦?那你必定是有急事喽?你有什么急事,倒是说出来让我听听,看看你以死做代价值不值得。”

晋林只觉得冷汗直冒,毕恭毕敬地站着,当初打敌人翻山越岭的,也没现在这么煎熬,好像把他扔到油锅里煮似的,烫得他直哆嗦,可又偏偏不敢动。

他沉默许久,没有说话,只是低着头,一副认错的模样,父亲便大力拍桌,生气地吼道:“胡闹!长这么大了还这么不知死活!有什么事这么急,等不了和救援队一起下山,偏要自己一个人抢头先?!”

母亲见势不妙,便立马将儿子拦在身后,说:“儿子才回来,你就这么凶他,你真当他是你部队里的啊?我告诉你,以前你打他就算了,现在儿子都这么大了,你还要打他,我第一个不同意!”

晋林不敢说话,只好拼命给母亲使眼色,扯她的衣袖。

父亲冷哼了一声,哭笑不得地说:“我有说要打他吗?”说着,他便站起身来,背手而立。晋林只好讨好着说:“爸爸,我才刚刚走路下山,您就知道了,您真的是有千里眼顺风耳啊,难怪那些人都对您这位大将军赞不绝口啊。”

“你别给我在这儿嬉皮笑脸的,少来这套哄我。”父亲依旧是那副严肃的神色,不过已经稍稍和缓,他想了一下,才说,“这几天你都别想出门,等危机解除了,你再出去。”

“爸爸!我都多大了,您还关我紧闭?”一听要关他,他立刻说道,“再说了,我还得去部队里……”

父亲打断他:“部队里的事我会帮你去说的,你就安心呆在家里。”接着,他又对王自知说道:“接下来几天,由你看着他,形势好转再放他走。”

说完,父亲便掉头走开,不给晋林一点抗议的机会。他只好垂头丧气地看了一眼同样冷眼峻色的王自知,心想完了,这下彻底出不去了。

吃过晚饭后,他便将自己关在房间里,坐在窗边,看天上那弯皓月。

不知道是不是因为雪后的缘故,夜空好似被雪花洗过了似的,干净透彻,仿佛能照出人的影子。那弯弯月牙儿,澄黄澄黄的,好像一个被切了一刀的柠檬,可又不是十分像柠檬,因为它的颜色要比柠檬更深一些。

他不知道该怎样形容这月牙儿,忽然想起一个人来,那女孩儿笑起来的眉眼,倒是像极了这弯月。也是纯粹的、干净的、透彻的。只可惜现在天上没有星星,要不然,他就能想象出她亮而耀眼的眼睛了。

不知道她现在在干什么,是不是还待在花铺里,现在天气这样冷,估计有很多花会活不下去。她那样爱花的人,估计会很心疼吧。想起上次他去得迟了些,那些花基本都谢了,她抚摸着那些花的残体的时候,露出那样忧伤的神色,其实那一刻,他是心疼的,不是因为愧疚,而是单纯的心疼。

他从没见过一个女子,明明是明眸皓齿,婉约自然的清秀样子,却会露出那样伤感的神色,眼色沉下,黯然无光,仿佛整个世界都黑暗了一般。

看见她微蹙的眉,垂下的眼,他就有一种冲动,想要伸出手去替她抚平那些忧伤。她应该是快乐的,开心的,一直笑着的。眉如弯月,眼如繁星,远远观看,便令人心旷神怡。可他又不敢伸手触摸,好似她是天神一般,清贵婉雅,不容凡人亵渎。

他使劲摇了摇头:最近想起她的时候越来越多,且不论空闲与繁忙,她就像空气一般无处不在。他逼迫自己不要再继续想她,于是只好拿起床头柜上的杂志翻看起来。

阳春三月,春暖花开。

四合院内种了几棵桃树,五瓣的粉色,像婴儿软绵绵的一只小手,微张着,似乎要去抓住什么东西,又像是京剧中的旦角脸谱,粉嫩粉嫩的,极是好看。

谢晋林躺在院子里的躺椅上,舒适地伸了个懒腰,面前的木桌子上放着一杯普洱,那是父亲最爱的茶,家里也只有这一种茶。其实他并不怎么爱喝茶,也不懂得品茶,比起那些花花绿绿的饮料,他更爱喝白开水一些。

普洱的质量相当好,据说是父亲当年的一个战友送来的,泡出来的茶水清澈透明,就像一汪清潭,能反照人的影子。

他本来不懂茶,可这会儿他只品了一口,就觉得这茶稍显清淡,没有清香,他忽然怀念起阿蓝的雨花茶来。

他出门的时候,王自知正在和母亲聊天,见他出门,也并没有拦他。他的父亲不允许他出门,他就真的没有出门,虽然他向来乖巧,可这次未免太乖顺了。王自知的确疑惑,可也没有过问,晋林是他看着长大的,所以也知道他的性格脾气,也不愿意为难他。

现在已是春季,冬季什么雪崩,什么落石的事情都早已经烟消云散了,晋林要是想要出去,那就让他出去吧。

他依旧开着那辆玛莎拉蒂,这辆车整个冬天都被放置在山野里,自从那日他徒步下山后就没有开回来,那时候山路封了,也开不回来。后来,是王自知去帮他开回来,当时王自知把车子还给他的时候,就笑盈盈地说,这车给力,高速两百没感觉。

他白了他一眼,不客气地说,王伯伯,要不是因为我知道你车技的确是好,可要是一般人,用我车飚速,我铁定一拳将他撂倒。

玛莎拉蒂操控好,搭乘舒适,晋林当初就是看中这一点买的它。他还没有用它飙过车,都是在凤城里跑来跑去,常速就可以。

他将车子停稳在阿蓝花铺,阿蓝见到他似乎有些惊讶:“今天不是星期一……”

晋林在椅子上坐下,偏过头看了看她说:“只是突然想喝你泡的雨花茶。”

很快,阿蓝便将热气腾腾的雨花茶端上来,放在他的面前,他微笑着拿起来,轻抿了一口,那股熟悉的清香顿时充满整个口腔。

“如果你喜欢,我可以将茶叶包好,送给你一些。”她将茶杯托盘夹在腋下,笑着说道。

“不,我不会泡茶,据说泡茶也是需要手艺的,我没有那种本事。”他淡淡勾着嘴角,微微仰着脸,看着她的眼睛,“喝多会厌,我还是一星期来你这里讨一口吧。你不会嫌弃我吧?”

“不,当然不会。”她也微笑着摆手,说,“你可是我的大主顾,我的店铺还得请你多多照顾呢。”

他轻笑一声,将茶杯放下,说:“那我再给你一笔大生意如何?”

☆、晋林之六

前些日子,他接到张若水的电话,那时候他正关禁闭,那小子知道了,在电话里将他大大嘲笑了一番,他只是默默听着,最后来了一句“手下败将,何以言笑”就将对方噎得半天吐不出一个字来。

最后,张若水才将打电话的目的告诉他,原来是虞正铠的婚事延期的事。本来决定冬季的雪白婚礼,可那时刚好雪崩,很多路都被封了,也有很多人遇难,这种时候再结婚想来是不大好的,于是他们决定延后婚期。最后的婚期定在三月底、四月初,繁花似锦的好日子,倒是挺适合结婚的。

晋林结婚那会儿,也是春天,百花齐放的,就是要讨个好彩头。

“我一朋友结婚,你看,我送他一大车火鹤怎么样?”他托腮作回忆状,当初他结婚的时候虞正铠没来,可他不能向他学啊,反而得红包包得厚厚的,鲜花什么的也得送起来,到时候让虞正铠那小子好好惭愧一下。

阿蓝走到收银台前,拿着笔写着什么,抬头问他:“大概是什么时候要呢?”

“三月底吧。”他也跟着走了过去,站在她面前,又指了指左边一大捧百合,说,“这个替我包起来。”可他却没有接过那束百合,反而微微笑着对她说:“这是送给你的。”

那天他无意间在杂志里看到,百合除了具有百年好合的祝福意思之外,还有其它的花语。杂志上白纸黑字,一小段标准的正楷印着:清新脱俗的百合犹如婀娜多姿的美丽佳人,不问尘世,只可远观而不可亵玩。

只是扫过一眼,他便再次想起她。之后,不管他怎么努力,她的面容还是印刻在他的脑子里,挥散不去。

只可远观而不可亵玩,真像是她,清新而脱俗。

谢晋林走了之后,阿蓝便将那束百合插在装了水的透明玻璃瓶子里,放在收银台上。高高的一束百合,雪白清亮,好像天上下凡的仙女,高贵而典雅。那样纯净的雪白,让她不得不回忆起当时的雪莲。

Michael离开后,她再也没有收到过雪莲。也有男子向她表露爱意,送她大把大把的红玫瑰,又或者是妖娆艳丽的蓝色妖姬,可是,再也没有人,会费劲千辛万苦,从天山上摘下雪莲,捧到她面前。

那时候她嫌Michael浪费,将那样昂贵的药材都拿来给她。雪莲这种难能一见的奇花,五年才开一次花,可他那时候每天都送她一株。他还说,这些并不是完全野生,只是人工培养的而已,你信不信,我在天山为你建造了一个雪莲培养基地?

她当然信,这世界上,还有什么事是他完成不了的呢?

那不过是个平凡的夜晚,她逛完超市回到家,打开电脑想要浏览一下网页,可不料搜索网页一打开,便跳出另一个网页,她以为是什么游戏广告,想都没想就要去点右上角的红叉叉,可还没点击,便有悠扬悦耳的音乐传了出来,是一首英文歌,她英语奇烂,听不懂歌词,只是□部分的“I Love You”她可是听得真真切切。

后来才知道,那首歌是Stewart Mac的《I Love You》,歌词中唱到:I love you,the way that you changed my word, when i'm with you,love may come and love may go,but now it's here to stay,forever and a day with you,and when i see you smile,i fall into your eyes,don't ever fade away。翻译成中文就是:我爱你,你改变了我的世界,当我和你在一起的时候,爱也许会来临会离去,但此刻它正在这里逗留,和你相伴的一天,将定格成永恒,当我看到你的微笑,我陷入你双眸的温柔,永远不要消逝。

而那个新开的网页随着音乐渐渐从全黑变成粉红,整个页面都飘着大红的爱心,她看见自己的照片被放在上面,有开心地笑着的,有无聊地发着呆的,有忧伤地皱着小鼻子的,还有闭着眼睛睡着了的。

她实在想不出,他到底是什么时候为她拍下的这些照片,因为她的印象中没有它们。她只是惊讶而感动地捂着嘴巴,瞪大了眼睛不敢错过任何一个美好的瞬间。

然后是他的一段录像,从背景看,大概是他的办公室里拍下的,他穿着雪白的衬衣,袖子微微向上卷了一点儿,露出右手腕上那块并不很贵却很适合他的银表。他面容温和,嘴角微翘,轻声细语地说,元阿蓝,嫁给我。

还没等她看清楚他求婚时的深情眼神,画面一转,便是其他的视频。大都是一些不认识的人,有些是他公司的员工,还有一些貌似是学生,可无论是什么人,他们只说一句话:元阿蓝,嫁给他!

她坐在电脑前激动地掉眼泪,纸巾不停地抽,却还是擦不完那涛涛滚落的泪水。而不知何时,她的背后已经站着一身正装的Michael,他微微倾□来,左手捧着一朵巨大的盛开着的雪莲,他朝她伸出右手,再次露出那只银表,在日光灯下闪着耀眼的白光。

那是她一生中最幸福的一天,她以为只不过是平凡的一天,可却是最特殊的平凡的一天。

他那样了解她,又那样爱她,将她比喻成天山雪莲,清韵出尘,雪白而纯净。他和她在一起,从未送给过她红玫瑰或者其它什么花,他只是送她雪莲,甚至在求婚时,他仍是捧着雪莲前来。

其实他才是清韵出尘,她一直忘记告诉他,他捧着雪莲的模样,就像是武侠片里衣袂飘飘的仙侠,似乎脚底下都踩着洁白飞舞的云朵。

他向她求婚,用那样独特的方式,那个网页使用率这么高,几乎所有人都得知他们的喜讯。第二天他们便上了新闻头条,所有人都在祝福他们,甚至有人专门为他们谱曲,那首歌脍炙人口而又甜美动人,很快便风靡大街小巷。

他求爱的视频被各大视频网站转载,网友们无不喟叹这就是最浪漫的完美男人。多少女孩子艳羡她,而她更是沉溺在他的包围当中。他抱着雪莲微微俯身,朝着她伸出手的模样一辈子都会刻在她的脑海。

她总是不停地呢喃:雪莲,雪莲,清韵出尘,这是我这一辈子最爱的花。

现在,又有一个男人出现,他没有送给她恶俗的红玫瑰,却也没有送给她她最爱的雪莲,他将百合送给她,也如雪莲一般纯白洁净的百合,让她无法控制自己,她开始不停地思念Michael,思念雪莲。那种思念过于痛苦,像是成千上万的蚂蚁,在她的大脑里啃咬,要卑鄙地偷走她的记忆。

阿蓝再次看了一眼那束纯白的百合,就毫不犹豫地伸出手,将那一整束花都扔进垃圾桶里。她漠然地看着那些百合,忽然想起晋林从她这里买走火花兰的样子,温柔多情,宁静神情。

她止不住冷哼一声,他是个有家室的人,并且一定深爱自己的妻子,火花兰的花语是“忘不了的人”,麦秆菊的花语是“永恒的记忆,刻画在心”,桔梗的花语是“永恒的爱”。他那样深爱自己的妻子,可却要这样戏弄她,他到底是何居心?

可她竟然这样没有定力,看见了和Michael相似的男人,便忍不住心痛。他和他一样,有深邃的眼睛,喜欢穿衬衣,总是戴着一只银表,走路的时候总是挺直了身子。

她心里清楚,谢晋林不是Michael,可每次见到他,她都不可抑止地思念Michael。而见不到他,又会时不时想起他。她曾经无数次告诉自己,他不是他,可她还是想要见他。

阿蓝开始逃避晋林,她请了另一个女孩儿帮她看店,那个女孩儿叫做小彩,聪慧伶俐,什么事情都是一点就通,不过几天功夫,就熟练掌握了几乎所有技能,她不再去花铺,而是每天呆在家里,喝一天的花茶。

谢晋林不止一次问小彩,阿蓝到底去了哪里,可小彩谨遵阿蓝的嘱咐,无论这个男人怎样坚持,她都只是回答不清楚。他每次都失望而归,可下一个星期一,他还是会问相同的问题,一遍又一遍,好像不会绝望。

虞正铠的婚宴举办得很成功,在凤湖宾馆大摆宴席,一整个大厅,大概一百桌,有亲朋好友,还有同学同事,大鱼大肉,红酒香槟,无比阔气。

新娘子很漂亮,尤其是那双眼睛,单眼皮,不大,却透着鹰隼之眼一样的光彩。她穿着大红的中式礼服,一桌一桌地敬酒,看起来很能喝。难怪虞正铠要娶她,这女人明显是警署一枝花。

谢晋林将一车子的火鹤送给他,作为他的新婚礼物,那时候虞正铠已经喝得微醺,看人的眼神都迷茫起来。只知道眼前一排红红火火,好像烈火燃烧。

洪士兴在一边笑得开心:“这就是传说中的爱情的烈火啊!你小子,钻进火堆里要尸骨无存了啊!”

“放屁!”虞正铠推了洪士兴一把,手上还举着酒杯呢,这么一动作,红酒都洒了出来,“你别给我吃不到葡萄说葡萄酸,你这是赤果果的嫉妒!”

虞正铠说这话的时候都略略哆嗦,看来是真醉了。洪士兴无奈地摊了摊手,表示不再陪某人耍酒疯,拍拍屁股就去其他桌子敬酒,顺便物色一下有没有中意的货色,说不定晚上还可以带走一个。

谢晋林敬了酒后便坐在位置上静静待着,张若水忍不住调侃他:“诶哟,你这个脸色,比刚才上来的猪头脸还要臭啊。我才是没有结婚的人好吧,要臭脸也该是我臭。”见谢晋林根本一点鸟他的意思都没有,他就凑过去,神秘兮兮地说道:“知道情迷不?哥哥去过几次,要不要带你去见见世面?”

“滚!”

张若水笑嘻嘻地接住谢晋林伸过来的拳头,贼贼地说:“嘿哟,看你这反应,这么激烈,不会是瞒着哥哥去过了吧?”

“皮痒了吧?”

“你又来!”张若水受不了地往另一边靠去,嘟囔着说,“每次说不过我,就要动手,威胁我啊,欺负我没你厉害啊,我告诉你,这叫恃强凌弱!我告诉你爸去,让你爸削你!”

谢晋林绷不住脸,噗嗤一声笑出来,摇了摇头说:“打小报告可耻。”

“这叫场外求助。”张若水又靠近谢晋林,勾住他的脖子亲切地搂了搂,然后放开,表情严肃,说,“诶,说真的,你没事吧?”

他拿着酒杯的手微微一颤,里面的液体差一点荡漾出来,只不过一瞬间,他又恢复常态,微笑着看着若水,说:“我能有什么事。”

酒席散了的时候,已经是晚上九点,可大家被喜庆的气氛感染,这群人又大多都是夜猫子,这个点还生龙活虎的,吵着嚷着要去闹洞房。虞正铠拗不过他们,新娘子这时候羞红了脸,只能被那些起哄的人推搡着,一群人簇拥着新郎新娘,就朝外头走去。

张若水玩性大,也跟着那群人去了。谢晋林今天根本不在状态,刚开始吃的时候就想着什么时候结束,现在好不容易熬到散席,当然是要走了。再加上席间还有不少他认识的朋友,有些曾经是同学,有些是战友,有些是认识他的父亲,他们都跑过来和他敬酒,他能推就推,可不能推就只能喝了。到最后,他也是被灌得胃里难受。

他和虞正铠和张若水说了一声要走,他们也没空管他,点了个头就放他走了。

喝了很多酒不能开车,他便步行,打算散散酒气。

虽然是温暖的春日,可到了晚上,还是有点寒意的。晚风一吹过来,他浑身的酒气就去了三分,胃里的灼热也降了一点儿,他叹出一口气,顿时觉得有点儿冷了。

☆、晋林之七

夜里的凤城真是美丽,这座城市自从改革开放以来,就摇身一变,成为经济发达的大都市,要说起凤城,无人不知,无人不晓,其中又有三界最为出名,分别是军警界、政法界和医疗界。

谢晋林的父亲算是老一辈的军人,之前带着人打过仗,立下不少功劳。功勋甚多,要是提起军警界,晋林父亲的大名简直就是家喻户晓。谢家是凤城三大家族之一,谢晋林是谢家的长子,自然也是为人所知。

只不过谢晋林为人低调,不愿意刻意攀比,也不喜欢炫富,跟着父亲走了老路,当兵从军,如今也算是不辱家门,创出一点名堂来。当初他结婚的时候,也是大摆宴席,只不过那不是他的意思,他只是希望能邀请一些交往较深的朋友来,可他母亲希望儿子的婚礼场面大大的,于是最后终究是闹得全城皆知。

闹洞房这种事,他当初也被人做过,那些战友朋友同学亲戚,每一个给他面子的,把他关在房门外,就是不让他进去,最后还是新娘子发了话,这场闹剧才得以结尾。

那时候真是美满幸福,每天都笑得合不拢嘴。张若水还调笑他说,就照你这形势发展下去,过不了多久你就得去医院。去干嘛?缝嘴角呗!看你笑成那傻样儿,嘴角都咧到耳朵后头去了!

想到这里,他轻轻哼笑一声,觉得温暖了一些。

他顺着路灯一路走去,只是闲逛,漫无目的。路灯很明亮,将夜晚的凤城笼罩成白昼一般,这样说也有点夸张,因为路灯的光是橙黄色的,让人觉得安心温暖。

他一直走着,也不知道走到了哪里。直到“阿蓝花铺”四个大字出现在眼前时,他才知道,自己已经走过了大半个凤城。

花铺已经关门了,他记得阿蓝说过,她关店门从来都是随心所欲,看心情的,有时候半夜不关门,有时候白天就关门。而今天,他明显没有上次的好运气,能偶遇到她。

晋林在店门外找了个干净的地方,坐下来休息。就算是店门紧闭着,里头的花香还是飘溢出来,他闻到的不是浓郁的香气,倒是那些清香的香气,很淡很淡,若有似无,要仔细辨别一下,才能确认,的确是有香味扑鼻的。

离花铺最近的路灯也距离这里五米远,所以他大致处于黑暗之中,他渐渐觉得有些困了,微眯着眼,倦意越袭越上,他正迷迷糊糊地要合上眼睑,头顶的吊灯却“啪”地一下打开。他几乎是在那一瞬间,就没了困意。

晋林抬起头,看见了花铺上挂着的白色小吊灯,的的确确是亮了,不是他的错觉。这盏灯的开关在店里头,外面的人是不能随意开关的。那就是说,店里有人?

他拍拍屁股,站起身来,屏住呼吸,竖着耳朵仔细听店里的声音。先是拖动椅子的声音,然后是倒茶的声音,再接着是放茶杯的声音。他的心开始狂跳,有一种特别的预感占据了他的大脑,他那样机敏,对她观察入微,几乎只是从倒茶和放茶杯的声音中就能猜测出,那个人正是元阿蓝。

很久没有这样激动的时刻了,心脏好像变身成一只兔子,后头追着一只狼,为了保命,于是那只兔子激烈而拼命地狂奔起来。一下一下,脚步落地有声。在某个瞬间,他甚至要怀疑整个世界都能听见他响亮的心跳声。

他抬起手,在拉门上敲了敲,里面的声音戛然而止。静默了一会儿,他终于听见那个梦寐以求的清亮声音:“外面是谁?”

他必须要用手按住左胸口,才能止住那近乎疯狂的跳动。他不敢出声,因为那么久了,她都没有在店里,他有一种感觉:她是在躲避他。所以,他紧闭着嘴,只是敲门,而不敢开口说一句话。

终于,阿蓝疑惑地走了过来,先是将里面的玻璃拉门打开,他甚至能听见拉门划在地上的“次啦”声,接着,便是拉动铁拉门的声音。

原来,真实世界的画面也是可以变成一帧一帧的,她向上拉动铁拉门,先是蹲着,他看见一缕发丝披在她胸口上,然后她向上站起,铁拉门也被推了上去,外面的风儿便趁势钻了进去,将她的碎发吹得漂浮在空中,好像张牙舞爪的海草一般,让他想要伸手去抚平。

阿蓝一见是他,也是怔住,可只是呆了一秒,她又条件反射似的要去将拉门拉下,他眼疾手快地制止住她,他的手很有力,抓住了她的手腕,她便动弹不得,他趁机钻进店里。

阿蓝看着他微笑着看着自己,突然觉得很无奈也很无力,于是她只好问他:“你来做什么?”

“外面好冷。”他故意搓了搓手,还哈了口气,好像冬天来了的样子。

她才不会被他英俊的外表欺骗呢,表情淡淡地说道:“已经是春天了。”

“是真的!”他皱了皱眉,脸却是笑着的,看起来真是孩子气,好像在撒娇一般,“你看我的手,都冻红了。”

阿蓝瞥了一眼,心想,明明是黑的。他是那种被太阳晒得黝黑的肤色,全身上下都是,非常均匀,看起来很阳光很健康。可她想他既然这样说,短时间内必然是不打算走了的,于是,她只好替他沏了一杯雨花茶,说:“那你喝了这个再走吧。”

他顿时喜笑颜开,坐下来端起茶杯就喝了起来。

“你为什么总是不在店里呢?”他边喝茶边看她,她站在收银台前,不知道手里在做什么活,就是不肯抬眼看他,他就只好走过去,看她到底在干什么。哪知她立马用手遮住,还皱着眉瞪着他,一副“你要干嘛”的模样。

晋林好笑地摊了摊手,说:“我没想干嘛,只是你都不理我,所以我才过来看你在干嘛。”

阿蓝瞄了一眼桌子上的茶杯,大概是快见底的样子,于是她垂下眼睛,淡漠地说道:“喝完了摆在那里就好,我会收拾的。先生,天已经晚了。”说完这句她又自顾自做事,不再搭理他。

晋林挑了挑眉,完全想不通自己到底是哪里惹到了她,让她对自己这样冷漠而防备。他有些失落地吸了吸鼻子,说:“阿蓝,我不知道我做了什么,也许让你觉得不舒服,我道歉好不好?”

她的手忽地一抖,再也动不了。

他竟然叫她“阿蓝”,叫得那样亲昵,却没有任何违和感,听起来也不觉得是他越矩,反而很自然。这世上再没有另一个男人这样叫过她,阿蓝,阿蓝,好像是乳名,带着无限的宠溺与亲密,她最喜欢那个男人这样叫她,每次都让她心动好久。

是谁允许谢晋林这么叫她的?他怎么敢这样叫她?!

她瞪着晋林,急促地呼吸着,好像得了什么病,胸口一起一伏,脸色也变得潮红,她只是很生气,生气这个男人居然和Michael一样,亲切地叫她阿蓝,生气他叫的时候那样自然而然,好像他们已经认识好久,更生气自己,听他这样叫她,竟然不觉得奇怪,反而有一种怀念的微妙感觉。

她只是生气,可他以为她生病,因为她真的表现得太不对劲了。于是,他紧张地伸手去碰她:“阿蓝,你怎么了?”

“你别叫我阿蓝!”她愤怒地吼道,甩开他的手,从收银台前走出来,将大门完全打开,又说道:“先生,请你离开!”

她那样狂躁,好像一只发怒了的困兽,恨不得将他赶得越远越好。

晋林皱着眉,实在笑不出来,心里一惊,又走上前去说:“对不起,阿蓝,哦,不,如果你不喜欢我这么叫你,那么我就叫你元阿蓝可以吗?”

“不可以!什么都不可以!”她彻底爆发,只是大声吼着,只想着他快点离开才好,立马消失在自己眼前,她不想看见他,真的一点也不想。

阿蓝将玻璃拉门狠狠摔开,玻璃门撞在墙上,发出凄烈的声响,很刺耳,很难听,却尖利地划破夜空,也划破他的心。眼见着她的手要被反弹回来的玻璃门夹住,他来不及多想,便冲上前去,将她一把拉了过来,可她一靠近他,就变得更加暴躁,闭着眼睛就使劲拍打他。

她直到他的胸膛,也只能打在他的胸口,幸亏他训练有素,身体又强壮,才能承受她发了狂似的、一下又一下的捶打。她像是彻底发了疯,没了理性,只是那样机械地打他,他从未见过这样失态的阿蓝,好像受伤的小兽,呜呜咽咽地难受着。

阿蓝口中一直喊着“你走开”,可晋林只是抓着她,微低着头,看着她也微低着头,海草一样的碎发此刻已经静静地贴在她头皮上,偶尔会因为她的动作飘忽几下,好像明媚春日里的杨柳,随着风摆动,甚至摇摆到他的脸上,一下一下地抚着,让他觉得心里都痒了,蠢蠢欲动着。

下一秒,他的吻就落在她的唇上。

没有转动,也没有将舌探进去,只是轻轻地贴着,像一枚印章,靠在她的唇上。

两个人都怔住了,他根本不清楚自己怎么会做出这样的举动,这样轻率,这样莽撞,这样冲动,这样不经大脑思考,同时也是这样随心所动。

阿蓝狠狠将他推开,不敢置信地瞪着他,下一刻,她的双眼便噙满了泪水,紧蹙着眉,忧伤地看着他,她还不停地摇着头,一步一步向后退去。

他见到了她的泪水,像断线的珍珠一般,不断滚落下来,他后悔不已,痛恨自己这样冲动,将她弄哭,让她露出那样忧伤的眼神,还让她那么害怕。他想要去安慰她,可只是迈动了一步,她便惊慌地叫道:“你不要过来!”

他便真的不敢过去,说实话,此时此刻,他自己的内心也是惶恐不已,他甚至不知道自己做了些什么,为什么会那样做,只好对她说:“对不起,对不起,我错了。我喝了酒,可能是醉了,所以才……”

“你走!你走!”她继续吼道,声音脆弱极了,边吼边哭,又惊恐又难过。

他吓坏了,也很是不知所以,于是,他连忙安慰说:“好,我走,你别哭了,是我错了,对不起。”

说着,他便仓皇地走了。他从来没有这样慌乱过,脑子里乱糟糟的一团,许多复杂的情绪混杂在一起,他又是后悔又是难受,恨不得将时间拨回去,那么他一定不会做出那样令她伤心的事情来。

他不是什么浪漫的男人,也不很了解女人的心思,可他也不曾惹女人哭泣过,他很爱他的妻子,为了博她一笑,他可以穿着小丑服化着小丑妆跳舞给她看。他们一直都很幸福,日子过得平安而美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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