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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季子宋 当前章节:15025 字 更新时间:2026-7-1 20:56

“后来,你就爱上她了吧?”她觉得奇怪,她刚刚明明一言未发,怎么也觉得嘴巴干干的,好渴啊。

他但笑不语,只是那怀念而温柔的神情,已然告诉她答案。

“那么,你的妻子,”她舔了舔嘴唇,似乎在思考措辞,“她,是怎么过世的呢?”

他的目光深远,抬起脸微眯着眼,好像在仰望天空,又好像不是,他稍稍回忆了一会儿,就对她说:“救人。”他说了这两个字,又低下头重新去看照片中的女子,说:“她是为了救人才去世的,那是一个孩子,与她素未平生,对她不过是个陌生人而已。”

果然是这样,她在心底叹了口气,惋惜不已。照片中的女人还在温婉地笑着,直到她过世,她还是笑着。

“是一年前的那场火灾,带走了她的生命。”

她的身子因为这句话微微一颤,脑子有点发疼——火灾,又是火灾。可只是那一个瞬间,不一会儿,她恢复自然,可声音却有些颤抖:“她是个值得人们尊敬的军人。”

晋林将阿蓝送回花铺后,又开着玛莎拉蒂回家,张若水的电话就进来了。他将耳塞一塞进耳朵里,张若水那粗犷的声音犹如魔音穿耳一般,直直射击过来:“谢晋林!你是成心的吧你!”

他将话筒夹在衣领上,嘴角勾了一勾,气定神闲地说道:“你是指什么?”

“你还给我假装不知道!”张若水气得差点要摔手机,“你说要请我吃饭,可后来呢?我点餐的时候你就在心里笑话我吧?最后把我撂那儿就一溜烟儿地跑了!你那明显做贼心虚!”

“是你自作孽不可活。”晋林呵呵轻笑着,熟练地打了个方向盘,很快就到了家门口,他一边下车一边说,“你要是不服气,那我下次再请你吃一顿啊。”

“别,千万别!”张若水急匆匆回应,“就你这样戏弄我,要是把我家吃空了,我爸还不打死我?”说完,他也笑了起来,刚才吃得肚子都滚圆,谢晋林却跑了,他撑得要死,要不然还可以把晋林追回来,可那会儿他连爬起来都觉得心酸,现在想起来就觉得滑稽。笑完,他又说道:“对了,你刚才那么急,到底是去哪儿了啊?”

“我去墓地了,去看看她。”

张若水闻言静默了一会儿,过一会儿,才说:“晋林,过去的事儿就让它过去吧,咱们得向前看。那啥,虞正铠说那纵火犯的事儿有点儿眉目了,但还不好下手,据说那个家伙脑子有点儿……”他皱着眉,撇着嘴,食指在太阳穴上转了几圈,可想起自己这是在打电话,对方根本看不到,就放下手说:“总之你放心吧,绝不会让嫂子白白牺牲的。”

晋林在电话里“嗯”了一声,就沉默了,张若水觉得这都是他们夫妻的事儿,自己安慰几句就可以了,具体怎样,他也不好再多说什么,和晋林道了别就挂了电话。晋林回到家后便躺到床上休息,小憩了一会儿,又想起什么,拿出手机翻看通话记录,找到很久之前的一条,将电话先存下来,给联系人命名的时候他犹豫了会儿,最后还是只输入“阿蓝”两个字。

她说他很像她以前的男朋友,他在凤城呆久了,却也没有听说过Michael这号人物,当时只觉得她是在胡掐,她也许只是想要让他却步而已,可后来他一想,那个Michael是名商人,和他八竿子打不着,他不认得也是正常。况且说到Michael,阿蓝总是一副伤情的样子,让他心疼,当初他的妻子刚刚过世,他也是这样魂不守舍的。

一想到也许现在她正在黯然神伤,他就有些担心,思索了再三,他终于将那个刚存下来的号码拨打出去,可通了很久,那边总是无人接听。他稍稍停歇一会儿,又继续开始打,结果还是一样。

第二天一大早,他便驾车去找她,店铺开着,还是冷清的老样子,可收银台前的人不是她,而是他上次找不到她时,在这儿代替她的那个女孩儿,无论他问多少有关于阿蓝的问题,她都只是一概回答不清楚。

临走前,他有些失落,最后问她说:“那么,你是Mary么?”他依稀记得是这个名字,当初阿蓝与他说起时,她用了“唯一”、“朋友”这样的字眼,那么这个Mary是对她很重要的人吧。

那个女孩儿先是疑惑地愣了愣,后来才反应过来,不好意思地笑着说:“不好意思,先生,我不知道Mary是谁,我叫小彩,只是老板娘临时招来打工的。”

“哦。”他很失望地低下头,然后还是很有风度地朝她笑了笑,说了声“谢谢”,告了别后就走掉了。

小彩以为她终于摆脱了这位难缠的先生,刚刚松了一口气,却没想到他又折返回来,他一进门,就递给她一张纸条,上面写了一个号码和一个名字,他对她说:“小彩,如果你的老板娘回来,请务必打这个电话告诉我,谢谢。”

小彩做出犹豫的表情,晋林微笑着掏出几张百元现金,递到她手上,说:“拜托。”

可她的电话隔了两三个星期都没有打来,他甚至要怀疑,那几百块钱是不是打了水漂,正这样想着,小彩的电话竟然来了,他欣喜若狂地接听,发现此时此刻自己的心境就像是个等爱的小男孩儿,青涩而冲动。

他一挂下电话,便拿了车钥匙出去,甩了高速,二十分钟不到就到了阿蓝花铺,坐在店铺的木椅子上的女人,果真是她。

☆、奈落之三

她背着一只巨大的旅行包,那只包很难看,可看起来很实用,它那样巨大,几乎和阿蓝同高,将小小的她压在下面,她好像一只小虾米,弯着腰,似乎连呼吸都困难的样子。她的脸色绯红,像是刚刚剧烈运动完。

小彩就是晋林进来,她连忙打了个招呼,然后溜出店铺去。阿蓝这才注意到他,而他也只是笑嘻嘻地走近,帮她将身上的旅行包取下来,说:“去旅行了?难怪不接电话。这么多东西,你去哪里了啊?”

阿蓝不看他,但是非常顺从地伸手、缩手,让他能够很方便地取下她的旅行包,身上的重物一解开,她立马觉得轻松不少,叹了口气,才说:“我又失败了。”

橱窗里的布娃娃。他看着她此刻的神情,只是想到了这个。那些装饰华丽的饰品店里,摆在展示栏中的布娃娃,都是同一个表情,不哭不笑,只是呆立着。他总觉得那些娃娃可怜,孤零零地站立在同一个位置很久很久,只有当有孩子买走它时,它才会难得笑一笑。

有这样感性的想法,一点也不像是他。可此刻,她微微低着头,望着地板,脸上的潮红还未退去,呼吸倒是平缓,于是说话的声音也是轻柔,可却带着一股忧伤,让他不得不想起那些孤单的布娃娃。

静默了一会儿,阿蓝又说:“我总是去不了天山,每次都是半途而废。我,我只是想去看一看真正的雪莲而已,仅此而已,我却办不到。”

他好像被她传染,其实并不太明白她为什么因为去不了天山、看不到雪莲就那样难过,可看着她失落的模样,他就觉得心疼,忍不住伸出手去摸了摸她的头顶,好像在安抚一个孩子:“下次我陪你去,好吗?”

“不,不可以的。”她喃喃道,“我必须要自己上去才行。”

不再理会她的偏执,他将手□口袋里,微笑着说:“你饿不饿?带你去吃好吃的怎么样?”

她刚旅行回来,想必应该是又饿又累,可实际上她一点儿胃口都没有,只是觉得浑身无力,软绵绵的,好像化身一朵棉花,风一吹就要飘走似的。晋林将她扶上车,她也只是手支着下巴,无聊地望着窗外,景物像是新画好的油画被人用手抹开似的,在她眼前模糊不清。

那是一家面积不大的中餐店,环境很优雅,装饰用的是中国风格,桌与桌之间用红木屏障隔开,餐厅里有禅香味,最有特点的是,这里的服务生都穿着古风衣,男生是民国长袍,女生则是长至脚踝的旗袍。

菜上来的时候,她闻一闻便有了胃口,不得不说,晋林选择的餐馆真是很合她的胃口,都是一些家常小炒,可是色香味俱全,很是美味。她就着菜汤吃了一碗米饭,肚子很快就饱了。

他还在帮她夹菜,几乎每一道菜,她都尝试过,并且味道都不错,他见她似乎吃得开心,便向服务员要了一杯白水,递给她说:“本来应该请你喝茶,不过我想这里的茶水应该不如你亲自沏的好喝。如果你喜欢这里,我们下次还可以再来。”

她摸了摸肚子,觉得真的很饱了,又喝了一口白水,才舒出一口气,对他说:“谢谢你的款待,我吃得很开心。不过,我希望这是我们最后一次在一起用餐。”

他轻轻放下筷子,面容也很平静,淡淡说道:“我不是很明白。”

“先生,我觉得我们根本不适合。”她用纸巾擦了擦嘴巴,表情自然而冷漠。

“我什么都没有对你说,你又怎么能这么说?”

“先生,请不要再和我打哑语了,我不那么聪明,却也不笨。我大概知道你的心思,你喜欢我,想要追求我,对不对?”

她说得那样自然,没有因为这句话窘迫或者害羞,好像她只不过是在说一个常识,而他就没有那样淡定了,心思被她看透,话也被她说破,说实话,他一开始并没有预料到,她会这样勇敢,将所有事情搬到台面上来说,并且很正式。

“既然你都知道,那么,好吧,我承认,我喜欢你,也的确想要追求你,请你给我一次机会。”

“你上次与我说过,就算是现今问你是否还爱你的妻子,你的回答依旧是肯定的。”她笑了笑,神情却是淡淡的,“你这样爱她,为什么又要和我在一起?”

“也许你不会相信,可是我依旧会说,”他同样笑着,优雅有风度,“她是我的妻子,我很爱她,也很尊敬她,我们曾经相敬如宾,我永远不会将她忘记,她会一直被我藏在心底,只是,我喜欢你,这也是真的。我很久没有这样的感觉,好像回到过去,能够像个少年那样为了一个女孩儿而心跳加速。因为我喜欢你,所以我想要追求你。”

听起来好像是“因为下雨了,所以要撑伞”或者是“因为夏天来了,所以天气很闷热”这样简单的因果关系,他说这些话时的神情很真诚,虽然他一直保持微笑,可从他的语气,她能听出他的严肃与认真。

这下,她着实觉得有些为难了——他好像很固执,就算她表现地冷漠而抗拒,他依旧是那样笃定的模样,好像不达目的便不罢休的样子。她又想起Micheal,他也是这样坚韧的男人,就算艰辛万苦,只要还有希望,只要目的仍未达成,便会拼尽全力,疯狂得很。

她本不想伤害他,可他表现地这样坚持,她只好说道:“你已经结过婚了,而我还很年轻,并且没有婚史,你凭什么以为,我会选择你这样的男人?”

“抱歉,我一直很有自信,来自于我的家庭,我的背景,还有我本身的能力和魅力,所以,我没有考虑到这个问题——如果你在意的是这个,我只能说,我没有办法改变什么,但我不会放弃,我会让你了解,我到底是一个怎样的男人。”

话题到这里就告一段落了,之后的时间,他们都保持沉默,只是埋头吃饭,结账以后他便将她送回花铺,一路上他也没有再为自己申辩,也没有与她闲聊,只是安静地开车。她很疲惫,一下车就奔到花铺二楼,连招呼都懒得与他打,便转身走掉。

而晋林一直到最后,还是维持良好的绅士风度,目送她上楼,二楼的灯打开,过了一会儿熄灭,然后他才开车回家。

他能感觉到,她不会那么轻易便接受她,她似乎也是个固执的人,也或许她有一个自己的世界,而他走不进去而已。他天生具备的征服欲,此时如星星之火燎原——凭什么那个Micheal可以走近她的世界,而他不可以?事实证明,他还不够努力。

从小就被教导要拼尽全力做一件事的他,当然不会因为她的拒绝就放弃。军事化训练和那一段艰苦的从军经历给他带来许多益处,也教会他许多道理,其中一条就是,必须学会把握机遇,找准时机,先下手为强。

而这时候,那个所谓的Micheal已经不在阿蓝的身边,他才不管那个男人是已经死去或者和别的女人跑掉了,他只知道,现在就是他的机遇,他不会放弃这个良好的时机。最好,那个Micheal和那个同样消失了的Mary私奔了才好,这样她才会死心,而他才有十足的把握。

当他踌躇满志地将这些心里话讲给张若水听时,张若水呆若木鸡,过了好一会儿,他才神神叨叨地说:“唉,老天爷怎么这么不公平啊,你都有了第二春了,我还是个光棍!尼玛啊,老子多想结婚啊,这年头男女比例不协调啊,你说,要是我把性向改了,结婚的几率有多大?”

晋林噗哧一声笑出来,张若水这样“性别男,爱好一定女”的人都迫不得已说出这样的话来,可想而知,光棍快三十年,对他的人性是个多么大的的扭曲。可他好歹是自己的兄弟,这种时候幸灾乐祸明显不厚道,于是他拼命憋笑,说:“好歹你还是童子军,没恋爱史也没婚史,女孩子不喜欢你,都找不到理由拒绝你。”

可听了这话,张若水心里一点宽慰的感觉都没有,“童子军”三个字彻底激怒了他,不管三七二十一,他冲上前去,伸出两只爪子就要将晋林扑倒,他大吼道:“老子早就不是童子军了!老子去过多少次情迷你知道么知道么你!老子那啥的次数比你还多,你还嘲笑,笑个鬼啊!”

盛怒下的张若水战斗力居然爆棚,晋林使了老大劲也扳不开他,最后急中生智,只好说:“你是现在就要将性向扭曲过来么?可是你有没有问过我介不介意啊?”

张若水一愣,发现这么压在谢晋林身上的确不像话,只好咒骂一声,很不爽地站起身来,举起四根手指,发誓他再也不要见到谢晋林了,还诅咒他第二春还没开春就要过冬,那憋屈的模样,逗得谢晋林哈哈大笑。

后来不知怎么的,他母亲也得知了这件事,来他房间找他了解情况,那一脸八卦的模样,晋林看了就好笑,他就知道张若水会打小报告,于是一五一十地将事情经过讲给母亲听。

母亲不是什么封建的人,思想挺开放,听完晋林的话,只说想要见见那女孩儿,可他们八字还没一撇呢,现在就见家长他直觉不太好,只好在母亲面前打马虎眼,哈拉几句,就算过了。

真的要追求元阿蓝,就像是打一场仗似的,首先得定下目标,制定计划,然后决定实行战略,一步一步来,急不得。

他并不是很懂女人心,也不知道该做些什么才能讨女人欢心,他只知道女人喜欢花,就像他过世的妻子一样,她生前最爱的便是花,倒是没有特别钟爱的花种,只要是鲜花,她收到后总是喜不自禁。于是他便不停地送她鲜花,她过世以后,每星期一次,不曾改变。

阿蓝一定爱花,要不然她不会将几乎全世界的花都搬到她小小的花铺里去,还无微不至地照顾它们。可他送过她百合,也送过她风信子,她貌似并不喜欢。

也许是雪莲。只不过是一念之间,这一句话就在他脑海浮现。这样的灵光一现其实极其不靠谱,可他当时那样激动,好像个为爱痴狂的青春期少年,想到这里,立刻就决定要动身去新疆。

其实去天山并不困难,真正困难的是弄到野生的雪莲。野生的雪莲大都长在悬崖峭壁上,并且数量极少,是极其珍贵的药材。好在他找到了一个人工培育雪莲的种植地,不过他也是花费重金才将雪莲买到手。不是干制品,也不是野生雪莲,而是盛开着的种植雪莲。

第一眼看见完全绽放的雪莲,他只是皱眉,这是第一次与这种奇花面对面,捧在手里,只觉得它长相奇异。后来张若水见了,先是又摸又嗅,最后嫌弃地说,这简直就比红孩儿打坐时□的红荷还要丑。

与粉嫩的荷花当然不能比,他也在那一瞬间也很奇异,阿蓝竟然喜欢这样的花朵,长相并不出彩,生长位置又那么危险。可后来,当他将那朵盛放的雪莲送给阿蓝时,她露出的惊讶神色,令他有一点儿明白,她喜欢雪莲,那样纯净的雪莲,将雪莲摆在她边上,是同样的雪白。

可那种讶异的表情只维持了一小会儿,她便抬手拍掉了他手中的雪莲,很是气愤地看着他。她好像又开始生气,因为他看见她的脸颊又变红了,胸口开始大起大伏,每次她生气,她好像都会呼吸急促。

他有些慌乱不知所措,拾起地上的雪莲,不明所以地看着阿蓝,而她也是直勾勾瞪着他,气愤地说道:“这不是你该送的花!”

☆、奈落之四

  这不是他该送的花?那么是谁该送的花?Michael?

他皱眉望她,手里还捏着那只他费尽千辛万苦才得到的雪莲花。他有点儿失落,又有点儿沮丧,好像儿子为了讨父亲欢心,努力了很久,终于得到好成绩,将成绩单拿给父亲的时候,父亲却只是淡淡地说这还不够好一样的心情。

为了这件事,他失落了一阵子,张若水第一个看不下去,他拍了拍谢晋林的后背,示意他看着自己,然后大力地拍了拍自己的胸脯,大声说道:“谢晋林,你别告诉我你忘了当初教官们是怎么教咱们的!追击!对!就是追击!一个人能一直打胜仗吗?打了败仗怎么办?要死要活吗?你得总结经验教训,制定新的战略计划去打败敌人!”

谢晋林好笑地看着一腔豪言壮志的张若水,当初遇到困难老说“我有一个预感,这种时候咱们以退为进是上上之策”的张跑跑与现在此人简直就是天壤之别。他哭笑不得地说:“我有说要放弃吗?在你张跑跑眼里,我谢晋林是遇见这点挫折就打退堂鼓的人?”

“那倒不是。”张若水摇了摇头,过了半秒突然反应过来对方刚才说了“张跑跑”,忽然想起很多以前的糗事,尴尬不已,恼羞成怒,“好汉不提当年勇!你老是贬低我提升自己!”

“我那是靠真材实料打败你,你不要一嫉妒我就眼红地恶人先告状。”

张若水不得不承认,谢晋林每次轻描淡写地拿过去的事儿堵他的嘴,让他心里特别不好过,平时就老想给他使点儿小绊子,“告状”就是其中之一,把他那啥啥的事儿都告诉他妈,让他妈回去说死他。

“你现在又想鬼主意了吧?想去我妈那告状?”谢晋林眯着眼睛,了然于心地看着张若水。后者被识破诡计,有些赧然,他笑嘻嘻地摸了摸后脑勺,转移话题:“那啥,那你还要去天山喽?要不要我帮你去弄几朵下来?”

晋林却摇了摇头,他这时候才明白,当初阿蓝为什么会那样果断而不容抗拒地拒绝他要陪着她一起去天山的好意。因为有些事,若是自己下定的决心,发誓要自己独自完成,就绝不允许有旁人相助,那样,得到的成果也许就会变味。

他发现自己也是自私的,他和阿蓝的故事,在心底深处,他是不希望有外人参与的,就算这个人是张若水也不可以。

雪莲真的很难得,他每次去取都是费了一番大力气,最终他足够好运,能将雪莲完好无损地拿下来,每一朵都是怒放着的。他去山上很多次,和那管着种植地的老先生都混熟,一见是他来了,那位老先生就笑眯眯地走出来,说:“又是你啊。”

他只是笑着点点头,那老先生就又说:“拿回去炖鸡吃是很补,不过炖着吃的话,用干制品就可以了啊。”

“我是拿去当作礼物送人的。”

“哦?朋友?”老先生将手背在身后,若有所思地看着他,见他但笑不语,意味深长的样子,忽然转口道,“哦——女朋友。”

谢晋林在老先生含义甚深的笑声中下山,然后回家,将雪莲送到阿蓝花铺,她还是不在,小彩见又是谢晋林,面露难色地说:“老板娘一直没有出现过,这些天都是我在打理店面的。先生,要不,等她回来,我再给你打个电话,你再把花送过来?”

他却只是笑着摇头,他已经习惯,不辞万里去得到一朵花,只为了献给她。

等他第一百次将雪莲交给小彩的时候,她终于动容,颤抖着双手拦住转身欲走的谢晋林,一字一顿地对他说道:“先生,我从没见过你这样执着的人。我曾经认识一个男人,我以为我们会冲破所有阻碍,最终幸福地在一起,可他却在面对双方父母反对的第一关就放弃了。”

他站住脚步,垂眸看她,而她停顿了一会儿,眼神灼灼地说:“她叫我千万不要告诉你,她说她会付我钱就当封口费,是你给我的钱的两倍,我答应了她。可是,可是,先生,我被你感动——因为如果是他能做到像你这样,也许我们已经有了孩子。”

已经步入秋季,道路两旁的行道树却是郁郁葱葱,可水泥路上的落叶还是避不可免,有清洁阿姨在扫地,穿着鲜亮的服装,戴着一顶尖尖的竹帽子,雨滴落在上面直接便顺着那柔和的弧度滑落在地。

雨不大,可是淅淅沥沥的,吵闹得叫人心烦,整个世界仿佛静谧得只剩下单调的落雨声。

晋林迈着长腿,在风雨中狂奔,出了花铺,左转,看见一个小胡同,走进去,地上尽是被雨水沾湿的垃圾,腐臭味已经被雨水冲刷地淡去,只有隐隐发出的一点儿霉味。他满不在乎地踩踏上去,污水溅起一朵水花,毫无意外地落在他名贵的西装裤上。

依据小彩告诉他的信息,他已经左拐右转地进入一个小巷,保持着百米跑的速度,出了小巷后,果然就是一个对外免费开放的公园,那儿有一片宽阔的湖,湖水很蓝很深,此刻又在下雨,雨丝儿落在湖面,激起自内向外不断散开的圆圈。

湖里种植着粉荷花,因为是秋季,它们已经凋谢,荷叶也是残破不堪,虚虚浮在湖面上,湖水很澄澈,很干净,似乎能看清楚荷叶下面一小段柄。

湖边几乎没有人,偶尔路过的行人也都是举着伞匆匆行走,很快,湖边又恢复安静。

元阿蓝坐在湖边的石凳子上,就像是一座雕塑,许久许久,都不动一下子。她没有撑伞,只是将外衣的帽子盖在头上,好像这样就可以不用淋雨了似的,可是她的衣服已经湿透,她却仍然不管不顾地站立在那儿,望着湖面,不出声息。

他悄悄走过去,在她身后站定,才发现她手里捧着一朵雪莲,此时已经被连绵不断的雨水砸烂,花心残破,花瓣也毫无生命力地垂挂着,她白皙的手像一把荷叶,盖在那破烂的花朵上,无济于事。

“明明没有荷花那么漂亮,我却偏偏对它情有独钟。”她没有回头,没有转身,仍是那样背对着他站着,可他心里明白得很,她是在对他说话,“我改变不了喜欢雪莲的事实,我只爱它,改变不了。”

“那就不要改变。”他将西装外套脱下来,尽管那衣服也已经湿透,可他还是小心翼翼地将外套盖在她的身上,“我会送你很多雪莲,很多很多。你不需要改变什么,你只要继续喜欢就好。”

他握住她的手臂,只觉得触手一片湿冷,而且那样细,好像一用力就会断掉似的。他眯着眼睛,雨水才没有落入眼眶,他稍稍用力,将她拉近自己一些,在她耳边轻声说道:“下雨了,我们回去吧,你需要洗个热水澡。”

那是他第一次来到她家,房子不大,是租住的,一室一厅一卫,里头的家具也不多,除了必备的床、桌椅外,几乎没有多余的家具。不过房间整理得相当整洁干净,她住在一楼,这里地势低,雨天经常会漫进水来,可她家里没有霉味,倒是有清香的花味。

她没有邀请他进去坐下,也没有拒绝他,只是自顾自地进了厕所,不久便传来洗澡的水声。

他无奈地摇摇头,这样进家门后不关门的坏习惯,她必须得好好改改。他环顾了一下四周,这里的确很简陋,甚至找不到坐的地方,他只好从她开着门的卧室里拿了一把小椅子出来,坐了没一会儿,又站起身来,去了厨房。

厨房里摆放最多的东西就是茶叶,有龙井,也有普洱,还有很多他叫不上名字的。他不会泡茶,可将茶叶泡在开水里还是会的,于是,他便烧了一壶水,然后泡了两杯茶。等阿蓝洗完澡出来,便能喝一口暖暖胃了。

从她家中出来,外面的雨已经停了,但是空气还有些潮,让人觉得很不舒服。他刚走出那个小区,张若水就打电话来了:“谢晋林,下星期你来带兵。”

其实他很想推辞掉,可张若水说那边很缺人,情况十万火急,他被若水说得心肠软掉,只好答应。可到了训练场地,才知道被张若水给骗了。

哪里是什么十万火急!哪里很缺人!明明人手很富足,情况也很和缓好不好!谢晋林看着张若水那张笑的快要腻歪死的的嘴脸,就觉得智商见急:他竟然被这种家伙给骗了!

张若水只好狗腿地讨好他:“唉,你帮我带会儿呗,我家有事儿,事儿完了就来替了你。”

他斜着眼睛瞪他:“你能有什么事儿?”

“大事儿,这回可不骗你,绝对的大事儿!”

“哦?”晋林挑眉,做出洗耳恭听的样子。

张若水笑眯眯地搓了搓手,说:“我妈说给我介绍了一对象,让我回去处一处,看看能不能发展起来。”

“那可真是大事儿。”晋林轻轻勾了勾嘴角,笑地意味深长,“好好把握啊,争取今年摆脱你三十岁还是个光棍的诅咒。”

说着,张若水便屁颠屁颠地跑了,晋林帮着他带兵,其实也没什么,他们本来就总是“互相帮助”,谁要是没得空了,就会从外头搬救兵来,上面的教官对这种行为也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主要是因为他们那一届真的太优秀了,那时候想留住他们,却只留住几个,其他的要不回家种田,要不当警察去了。现在他们愿意主动回来,倒也挺好。

那些新兵一见换了教官,立刻松了一口气,一个个懈怠了地看着谢晋林,看来张若水的魔鬼训练方案不是一般的变态啊。看着那些瞬间松懈的新兵,谢晋林嘴角邪恶地上扬着:嘿嘿,要说魔鬼训练方案,第一个带头的可不是张若水哟。

☆、奈落之五

  元阿蓝已经很久没有出现在花铺里了,所以这一天小彩看见阿蓝,着实惊了一下。

她将椅子从桌子里抽出来,让阿蓝坐下,说:“老板娘,你今天怎么有空?”

“嗯,以后还是我来吧。”她展颜笑着说,看着小彩的目光带着歉意,“不好意思,这些日子辛苦你了。”

“不会……”小彩急忙摆手说道,当初她来这里打工就和阿蓝说好,哪一天阿蓝愿意回来继续经营,她就得离开的,“这是我们当初说好的规矩,没什么的。”

阿蓝从钱包里取出一沓钱,递给她,还没等她接过去,她又收回手,再加了几张钞票,才递给小彩,说:“谢谢你。”

那多加的几张,纯属是她对小彩的感恩,小彩是个聪明伶俐的姑娘,很多东西教一遍就会了,省去她不少气力,并且很好说话,为人友善,她在的时候,店里收益也算是不错。她那么久没来店里,有些东西都不熟悉了,比如,最右边的角落放的是雏菊——她已经记不清了。

当张若水来店铺里的时候,她略为难地沉思片刻,却还是想不起这是哪号人物,他要是生客,也就罢了,倘若是熟客,忘记对方就不太好。

好在他连生客都不是,他不过是代替别人来给她送花的。

阿蓝邀请他在橱窗边坐下,为他泡了一杯菊花茶,可他甚是诧异地举着杯子看了又看,疑惑地问她:“这个就是雨花茶?”

“不是的。”她微笑道,“这是菊花茶。”

菊花……张若水想歪了一会儿,又立马将思绪拉回来,面前不过是个清纯的妹子而已……他止住嘴角的抽动,可止不住笑容:“为什么给我菊花茶?我要喝雨花茶!”

阿蓝咬了咬下唇,一点也没有要去为他换茶的意思:“先生,我觉得你喝菊花茶比较适合。”

“为什么?!”张若水相信,无论是谁听到这句话都会稍稍炸毛一下。

“菊花茶清火气。”她义正言辞地解释,表情自然而正直。

张若水狐疑地看了看元阿蓝一身正气的模样,只好再次在心底默念“这真的只是个清纯的妹子”,然后点了点头,尝试着撮了一口——诶,味道其实还不错,清清淡淡的,还香香的。

见他喝得欢快,像个孩子似的,一大口一下子一杯茶就见底了,于是阿蓝又为他倒了一杯,他还是一口闷,阿蓝心里好笑:这又不是酒,一口见底的以为自己很豪放啊。她眼睛已经瞥到张若水怀里的花,于是她就说:“那位谢先生又去部队里了吗?”

张若水差点被水噎死,他抹了抹嘴角,怪异地盯着阿蓝,后来又恍然大悟。谢先生?真是疏远啊,原来谢晋林那小子什么也没搞定啊。还让他大老远地送雪莲来,这玩意儿到底有没有用啊?

“其实吧,那位谢先生人挺好的,”张若水做了一会儿思想挣扎,虽然谢晋林总是在身体上、精神上欺压他,可总的来说,他还是一个好人,身为一名忠诚的好兄弟,他没有理由见死不救,“你看啊,他长得高,万一天塌了,他帮你顶着,长相也还英俊吧?当然了,比我是还差点儿……”说到这里,若水自己都忍不住笑了一下,然后他继续说道:“更重要的是,他不是小白脸!他会擒拿格斗,还会抓小偷,多好啊,从此以后你安全有保障啊。”

“喝水,喝水。”阿蓝将他面前的茶杯再次斟满,脸上的笑意藏都藏不住,只想着这人怎么这么好笑啊,真滑稽啊。

“哦。”张若水果真将那杯新倒的茶一饮而尽,放下杯子后又继续唠叨:“不过吧,他这人也是有缺点的。”她歪了歪脑袋,只看着他不说话,他说:“就是吧,仗着自己有点儿实力,就老是欺负兄弟,还会骗人,上次他就骗我要请客吃饭,结果咧?付钱的时候他一溜烟儿地跑了,留下我一人,你说我怎么办?当然只有付钱了!还有啊……”

“先生,茶要凉了。”她真怕他会长篇大论,于是只好用菊花茶堵他的嘴,见他再次拿起杯子来,她才说,“雪莲是他托你带给我的吗?”

“是啊。”他点点头,说,“你是不知道啊,要拿到这雪莲有多困难,我是没经历过,不过我听说了,据说……”

阿蓝真的要无语了,从他手里接过雪莲,还得被迫听他滔滔不绝,可又不能表现得不耐烦,幸好他口若悬河的时候有新的客人进门来,她打心眼儿里感谢那位客人,算钱的时候还打了八折。

后来谢晋林回来,听说了这件事,也是哭笑不得:“他见到女孩儿容易话痨,你理解理解,他二十多年都单着呢。”

阿蓝嘟着嘴,支着下巴,看着窗外灯光璀璨的夜景出神,忽然没头没脑地来了一句:“你是混血儿么?因为你的眼窝深陷。”

他楞了一下,才微笑着说:“我父母都是中国人,不过据说我爷爷是混血儿,我妈说我长得像我爷爷,我没见过我爷爷,也不知道这是不是真的。”

“哦。”

“为什么问这个?”

她只是摇了摇头,不肯说话了。

其实,他大多数时候约她出来,她基本上都是这样的姿态,或者支着下巴望着窗外出神,不知道在想些什么,或者只是埋头吃着面前的餐点,不过每次都会把东西吃干净,从不浪费。大多数时候,她都是沉默着的,也有些时候,她会忽然问一些奇怪又突然的问题,就像刚才那样。

和她相处久了,他才渐渐觉出,她是真的像极了雪莲,这世间也只有雪莲可以拿来形容她:干净、纯洁、出尘不染。

她貌似是个对任何东西都没有热情的人,当然花朵除外。她其实不会经常笑,但面对客人的时候,她总是笑得很真心,那时候她笑起来最美,像仙子,清韵风雅。大多数时候她是面无表情的,她喜欢发呆,有时候会呆怔很久,可他从不打扰她,只是觉得就是这样静静的她,也是极其美丽的。

那一天,她正坐在椅子上静静出神,余光瞄到一片雪白,他将新的雪莲递给她,而她一动未动,他不出口提醒,也没有将手放下,将那雪莲抬着,在她面前,很久很久,久到他的整只手臂都发酸,她才动了动唇,说道:“呐,你陪我去天山吧,我想去看一看野生的雪莲。”

他欣喜若狂,立刻打了电话叫人准备机票,好像久旱得到甘霖,他干涸的大地终于有了雨水的滋润,这是她很大的让步,他清楚。

她的体力有限,并且身体素质不是很好,高原缺氧反应很快就在她身上出现。他为她戴上氧气罩,牵着她的手一步步向上爬去,路程还很长,很艰辛,可他却觉得很幸福。

半路休息的时候,他们选了块稍干净的地方席地而坐,他将背包里的巧克力取出来,递给她吃,她低着头,很快就将一整块巧克力全部吃掉,他笑嘻嘻地在一旁看着,看了一会儿又拿出一块巧克力,递给她,她不要,他才自己吃下去。

后半段的时候,她几乎是被他拖着上去的,幸好她的身体和羽毛一样轻,就算抱着她,应该也不觉得有多费劲。

她见到真正雪莲的那一刻,眼中泛出晶莹的泪花。她的双手颤抖,小心翼翼地去抚摸那一朵雪莲,他在她身后半蹲着,双手张开,护在她周身,就怕这陡峭的地域,她一不小心就会跌下去。

他问她要不要摘下这朵雪莲,她却只是摇头,再看了一会儿,她便起身,说要返程。

全过程二十四小时不到,她坐在回家的车上想,原来她一直追随的梦,完成不过只需二十四小时。

他送她回家,却不是她家,而是一幢高层建筑,大概三十层,这一片全是这样的高层,灯火通明。小区的治安很好,大门口装有监视器,并且入门需要业主刷卡。小区内很寂静,路灯却很明亮,让人觉得这一整片都很温暖。

她只是诧异地抬头看了看他,他便解释说:“上次去过你家,那里条件不如这里好,要不你先住在这里,这里我一星期来一次,请了家政公司每周打扫,所以很干净。这里也很安全。”

本以为她会断然拒绝,可没想到,她只是稍稍观赏了一下四周,便点头答应了。

他带着她上门,为她整理出一间房间,还为她放了洗澡水,可回到房间时,她已经和衣睡了,想是累了,他也不忍心吵醒她,轻轻地为她掖好被角,就退出门去。

☆、奈落之六

  回到家后,才知道家里已经闹翻天了。

母亲一见他回来,就急忙将他招呼到一边去,还没等她说什么,父亲便走了过来,晋林条件反射地站直身子,问了声好。

“听说你交女朋友了?”父亲总是不怒自威,越是简单的问话,越是能让他心惊胆战。此刻,他只好硬着头皮回答:“是。”

“胡闹!”父亲大吼一声,“你妻子才过世没多久,你就想着再娶女人啦?”

母亲在一边帮腔:“怎么叫没多久啊,都已经一年多了,快两年了,时间还不够长啊?难道还要咱们儿子像古时候的寡妇一样守寡一辈子吗?”

父亲被母亲堵了一下,只好瞪了母亲一眼,母亲吐了吐舌头,就不再说话,父亲又说:“我这儿媳是个怎样的女人我清楚得很,心地善良,为人厚道,你们当初结婚的时候,我可是极力赞成的,她现在去世,还是为了救人才走的,你就不能再等一等,这么快就想着再结婚?”

“爸爸,我并没有说要马上再结婚,我们甚至还没有开始交往,我只是喜欢她,想每天看见她……”

“对方是个什么女人你清楚吗?家里条件怎样,家里都是哪些人,你都弄清楚了吗?就说喜欢顶什么用?!你把对方底细都弄清楚了再去谈恋爱,其他免谈!”说完,他便招呼了王自知,王自知开了车出来,两人便驾车走了。

母亲这才把晋林拉到身边,握住他的手,安慰地说道:“你爸不是不同意你们,其实他也是知道的,你现在还年轻,肯定是不能一直就这样了的,迟早,你是要再结婚的。你现在还没个孩子,到时候不得给咱们谢家传宗接代啊?你爸就是太喜欢以前那位了,才这样说的。你听妈的,先将那个女孩子领回来给妈看看,到时候我再帮你去爸爸面前说几句好话。”

晋林点了点头,便回房去了。

他这次的确不够冷静,不够深思熟虑。直到父亲说起,他才后知后觉地发现,对于元阿蓝,他是真的什么也不了解,只知道她是个花铺的店主。她的家人在哪,都是怎样的人,或者,更现实一点儿,她的学历、家境,他根本都不了解。

她好像一位陌生异客,突然闯入他的人生,让他措手不及,被她吸引,只好被动地接受自己狂乱的心意,被动地去接受她。

第二天早上,他便去了那所公寓,等电梯的时候,遇上了她。

她摊了摊手,告诉他家里没有新鲜的菜了,他笑着抬起手里的东西,正是刚去超市买的新鲜蔬菜。她没有想到他会做菜,而且很熟练。她在边上看着,他动作娴熟地切菜、翻炒、出锅,每一个步骤都是精简无赘,出来的菜肴看起来也很美味。

他一边将围裙解下,一边微笑着解释:“当兵那会儿,总是我烧菜给大家吃。练出来的,没办法,部队里没个女兵,又不敢蹭女教官的饭,只好自给自足了。”

柜子里有很多酒,威士忌、白兰地、伏特加等等,玲琅满目,应有尽有,看起来好像是一个酒柜台。柜子里藏着几盏小灯,镶嵌在柜壁里,此刻大亮,将那些玻璃酒瓶都笼罩在光晕之下,玻璃折射灯光,远远看去,就好像是数颗宝石在熠熠生光。

晋林将朗姆酒拿出来,替她也倒了一杯,她接过去喝了一口,浓香满怀。朗姆含酒精大概百分之五十,她酒量并不好,喝了一点儿就微醺了,就着吃了几口菜,才将酒气压下去一点儿,可她渐渐觉得昏沉,想去睡觉。

他见她已然昏沉,便让她回房睡一觉,她迷迷糊糊地点头,竟然连走路都不稳。从餐厅到卧房,不过十步的距离,她走了三步,就差点撞上墙壁,他只好过去扶她。

其实刚才他也喝了一点儿酒,不过他酒量好,当兵那会儿,娱乐活动贫乏,部队里的战友们无聊了就大伙儿做一块儿拼酒,那时候年纪轻轻,酒量不大,可争强好胜,不愿意被其他人比下去,拼酒的时候,他都是拿着瓶子整瓶整瓶地吹下去的,后来又喝白酒,酒量自然就练出来了。

那么点儿朗姆酒,对他是没什么作用的。他觉得奇怪,这时候他竟然觉得酒意袭来,有些醉人。手边的温软无力地倚靠在他身上,他一呼吸,就能嗅到她发间洗发水的香气。他知道,那是他洗浴间里的洗发水,他向来只买那一个牌子,自然熟悉那个香味。而此时,那种熟悉的香味就在她的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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