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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节 饮食护理

作者:李曰庆 当前章节:3304 字 更新时间:2026-6-23 01:45

饮食护理是对患者的饮食进行正确调理,达到配合治疗促进康复的方法。《素问·藏气法时论》说:“毒药攻邪,五谷为养,五果为助,五畜为益,五菜为充,气味合而服之以补益精气。” 说明药物攻邪与食物补养两者之间的密切关系。《外科证治全书》亦云:“古人治病,虽赖乎药,亦资于饵,药之所忌,关乎人之生死,饵之宜忌,涉于病之轻重。” 有些食物能以食代药,有直接的治疗作用,有些食物则能协同药物起到滋补强身和防病治病的作用。如冬瓜、赤小豆能利水消肿,可用于前列腺炎、下肢丹毒等疾病的医疗饮食。酒能温经通络,对痹证有辅助治疗作用等。还有一些食物可以导致疾病的发生,如虾、蟹、海味等,常是瘾疹、白疕等皮肤疾病的诱发及加重因素,成为“发物”而忌食。有些食物能影响药性而降低药效。如萝卜能减弱人参、淮山药等补气药的功能,故不能同食。因此,根据不同疾病,正确地调理患者饮食有重要意义。

一、饮食护理的基本要求

(一) 饮食卫生是饮食护理的前提

饮食卫生指除饮食须清洁外,还须包括食有定时,饥饱适度,冷热相宜,食不偏嗜等诸方面。因为饮食不慎是外科疾病发生的重要原因。首先,要求患者食物须新鲜、洁净,不食隔夜、腐败酸馊食物,以免“秽饭馁肉臭鱼,食皆伤人。” 《金匮要略·禽兽鱼虫禁忌并治第二十四》。对饮食用具也须清洁卫生,杜绝病从口入。其次,进食宜节制,应适时、定量,避免过饥过饱或过食生冷,或有偏嗜。过于饥饱或过食生冷,常是外科急腹症如肠痈、肠结以及胆、胰疾病发病的重要诱因。偏嗜炙煿甘肥,脾胃积热,外可腐毒肌肤,易患痈、疽、疔疖,内可熏蒸肝胆而发胁痛、黄疸等胆胰疾病。此外,食后漱口,注意口腔清洁等都是饮食卫生、防病治病的良好措施。

(二) 调理脾胄是饮食护理的关键

饮食调理能否达到治疗疾病,补养身体的目的,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其脾胃功能的强弱。因为无论食养、食疗,皆须经过脾胃运化而发挥其作用,因此,调理饮食必须注重脾胃运化功能。除上述要求饮食宜新鲜洁净,饥饱有度,冷热相宜外,根据脾胃功能强弱来进行饮食调理是饮食护理的关键。脾胃功能尚健,可根据病情的需要适当增加饮食营养,为治疗及康复创造条件。脾胃功能较差时,饮食尤当注意。如痈疽疔疮等疾病在急性发作期,由于热毒炽盛,壅遏中焦或大病初愈胃气已伤,脾胃功能未复,此时饮食调理须顾护脾胃,先予清淡或平补饮食,以免增加脾胃负担,待脾胃功能渐复时方可厚味调养。故不同病情都需要顾及脾胃功能,若概以厚味补益食品,虚者精微难化,有损脾胃,其病难复,实者阻碍中土,邪毒不化,易生变证,切需注意。

二、外科疾病的饮食宜忌

由于饮食因素对外科疾病的发生、发展、变化起着重要作用,因此,饮食宜忌是外科护理的重要内容之一。相宜饮食能强身治病,后世谓之食养或食疗;不相宜饮食则可加重病情,俗称忌口。外科临床应根据疾病不同性质和不同阶段调理饮食,注意饮食与药物及食物之间的相互配伍,并结合患者体质,年龄以及地域习俗等多种因素,合理运用外科饮食宜忌。

(一) 疾病性质与饮食宜忌

食物与药物一样,有寒热温凉之性及辛酸甘苦咸之味。病有阴阳表里及寒热虚实之别,饮食性味必须与疾病性质相适应,才能起到养身治病的功效。反之,则会使病情加重延缓康复。《素问·热论篇第三十》说:“病热少愈,食肉则复,多食则遗,此其禁也。” 饮食宜忌的一般原则是:寒证宜温热饮食,忌食寒凉生冷。热证宜寒凉性平饮食,忌温燥辛辣炙煿。虚证宜给补益饮食,忌耗气伤津和粘腻难以消化的食物。阳虚者宜温补,慎寒凉。阴虚者需清补,忌温热。实证宜予祛邪饮食,因病所宜,忌用补益。在具体实施中,不同疾病尚有不同要求。痈、疽、疔疖等阳证疮疡,宜进清凉解毒食品,如绿豆、冬瓜、蕃茄、黄瓜、丝瓜等,慎食高梁厚味煎炒炙煿之品,以免助热生火加重病情。流痰、瘰疬、脱疽等阴证疮疡可进温热之品,如生姜、羊肉等,慎食生冷瓜果,以免损伤脾胃。白疕,瘾疹、牛皮癣等皮肤诸疾,宜进清淡素食,忌鱼腥海鲜发物,如虾、蟹,海鱼、无鳞鱼、海味 (干贝,淡菜) 、公鸡、鹅肉、苔菜、笋、豆芽、元荽等,以免诱发或加重病情。肛裂、痔瘘等肛肠疾病,其病每与温热燥邪有关,姜、葱、韭、蒜、辣椒、花椒及醇酒等辛辣助火食品当列禁忌,以免引起大便干燥、便血、疼痛等,使病情加重。乳房疾病则根据不同病情选用不同食物,如行气的薤白、通乳的莴苣、猪蹄皆可服用。

(二) 疾病阶段与饮食类型

根据疾病的不同阶段,给予流质、半流、软食、普食等不同类型的饮食。一般在疾病急性期,尤其是一些急重病症,如有头疽、疔疮、毒蛇咬伤、破伤风、大面积烧伤、急腹症等 ,都有明显的局部及全身症状,如高热、腹痛、呕吐、腹泻、抽搐、呕血,便血等。此时毒气亢盛,邪壅中土,患者多不能正常饮食,或由于诊断治疗上的需要,如一些特殊检查及术前准备等,这一阶段需要禁食或给予流质饮食,待诊断明确或病情平稳时方可给半流饮食。疾病后期及恢复期,此时邪气虽去,正气亦虚,脾胃功能尚未恢复,需要有一短暂时期的流质或半流质饮食,逐步过渡到半流食或普食,不要因饮食不慎而导致病情反复。此外,对有些疾病尚有一些特殊的饮食要求,如患者形体消瘦,面色无华,有明显虚损表现以及手术后恢复期患者,可给高蛋白饮食。外科疾病伴有各种心衰以及有水肿、高血压者,宜给低盐饮食。对消渴患者应予低热量、无糖饮食等。在给予各种饮食时,须观察患者食后反应,注意有无恶心、呕吐、腹胀、腹痛、腹泻等情况,以便酌情调整饮食结构。

(三) 药物与饮食宜忌

食物对药物性能有协同和拮抗作用的不同,所以在服药治疗期间,要根据药物性能来选择食物。清·辛杏云《调疾饮食辨》中云:“病人饮食,籍以滋养胃气。宜行药力,故饮食得宜,足为药饵之助,失宜则必与药饵为仇。” 有些食物与药物同食能增强治疗作用,如绿豆甘草煎服可解痈疽疮肿热毒;胡桃仁与贝母、全蝎等量制密丸食之可消瘰疬痰核;当归、生姜、羊肉同食可增强温补气血作用,治腹中寒疝及流痰、瘰疬等阴证疮疡;猪靥与半夏、人参、酒调内服治瘿;麻黄与酒煎服利水退黄等。而有些食物则能减低药效,如有补气作用的人参在临床上使用广泛,疾病后期及恢复期每多用之,服药期间如同食破气的萝卜则补气作用减弱,故应以避免。此外,服药期间尚有一般的饮食原则,如服解表药不宜食生冷瓜果,服利水药不宜过食咸味食品,服补益药忌茶叶、萝卜等,这些在临床调护中均应予以注意。

(四) 食物之间的配伍禁忌

在日常生活中,人们为了增强食物的效用和可食性,常常把几种不同的食物搭配应用。有的食物配伍后增强营养、增进食欲或起到治疗作用。而有的则相反,在医疗饮食中,应利用其协同作用,避免不良反应。如赤小豆、冬瓜同食可增加利水消肿之功;蜂蜜和酒服之治疗风疮作痒;莴苣捣烂与酒同食治产后无乳;胡桃仁、细米煮粥善治石淋;狗肉与龟肉或鳖肉同食,两者一温一寒,可共凑壮阳补阴之功,善治外科疾病后期及手术后患者虚损。有些食物配伍后可产生不良反应。如蟹和柿子,两者都寒,同食有损脾胃。另外有人认为,蜂蜜和葱、白薯与鸡蛋、柿子与茶不能同食。因此,除注意食物营养作用外,也要了解食物配伍。

在饮食宜忌中还须注意患者体质、年龄、地域、季节等不同因素的影响。阴虚体质宜予蔬菜、豆类及清淡润燥食品,而少食厚味鱼腥辛辣等助火生热之品。阳虚体质宜食禽蛋肉类温补食品,慎食生冷瓜果之品。地处高原寒冷者多食助火辛辣食品而少食寒凉食物。地处低洼温暖潮湿者宜多食清淡食品,少食辛辣厚味、炙煿之品。夏季暑热多汗宜以清凉饮食,冬季寒冷应多食辛热食物。不同年龄,饮食要求也应有所差别,尤其老幼体弱患者,因脾胃功能薄弱,应予寒温适宜,清淡易消化食品等,以利于疾病的恢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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