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罐头比一个罐头好
一件事物最初留给人印象的时间和方式会影响到今后这一事物对这个人而言的意义。酒在美国文化和法国文化中最初给人留下印象的时间的不同为我们提供了一个很有趣的方式来实际解读这一句话。
正如我之前在书中所提到的那样,法国人会很早就让他们的孩子接触酒精(特别是葡萄酒),但他们不会让孩子喝很多,只是让他们吸一点或者用点心在一杯香槟酒中蘸一下。他们告诉孩子们葡萄酒能衬托美食,而且陈年低度的葡萄酒是最好的,因为过多的酒精会影响葡萄酒的味道。
美国人有严格的戒酒史(美国是西方世界中少数几个把公民饮酒视做非法的国家),美国人一般让他们的孩子完全远离酒精,直到他们成人。美国人教育他们的孩子,酒精是使人迷醉的东西,会造成不负责任的行为。
由于美国人从小被禁止接触酒精,对酒精的了解除了知道它“不好”以外非常少,结果身处叛逆年龄的美国孩子就对酒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当他们有机会拿到酒时(通常在未成人阶段,这样的年龄更加强了他们犯禁的感觉),他们对酒带来的快乐、酒的微妙之处、酒衬托食物的作用一无所知,但他们很快发现酒能令人迷醉。味道对他们来说不重要。重要的是这种东西能为你达到目的:它能让你喝醉。这所获得的额外好处就是,你可以既达到叛逆的目的,又可以喝得烂醉,因为你的父母会不想让你这样做。
喝醉酒对美国人来说没什么特别的。现在,“出去买醉”已经成为经典的美式短语。当然,多数文化的人追求醉的方式各有不同,但只有在美国这个有着强烈工作观念、偏爱行动的国度,才会有那么多人把追求喝醉表达得那么直接。这似乎成了许多美国年轻人和大学生的主要业余爱好——他们不去参加派对,不去夜总会,晚上不与朋友聚会,只是去“出去买醉”。美国人还利用他们的聪明才智发明了一种非常有效的方法来达到这一目的:一种可以让人通过吸管同时吮吸两罐啤酒的帽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