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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英-马林诺夫斯基 当前章节:15654 字 更新时间:2026-6-23 01:45

以上论点旨在确立“人性”这个表达法的意义。我们已经显示:生物决定要素强加给人类行为某些不变的序列,它必须被纳入每个文化,无论其是如何精致或原始,复杂或简单。我们一直强调的事实是所有这三个阶段发生于每个文化之中,并且它们的连锁关系就像每个阶段的最低生理性质一样恒久不变。对于机体的生存而言,这个三阶段关键序列中的每一个都必不可少,而对于事关共同体延续的交媾和怀孕而言,情况就更是如此。这些过程的解剖学、生物学和物理学方面显然不是文化的科学的首要关注。然而,文化研究者大有必要重视文化的这一根本生理基础。出于理论和实践的原因,人类学,以及文化理论研究必须与那些能对我们的难题提供具体答案的自然科学建立更密切的合作。例如,在研究与食物生产、分配和消费相关的不同经济制度时,饮食学家或营养学家所关注的难题与人类学研究深切相连。营养学家能根据维持人类机体健康所必需的蛋白质、碳水化合物、矿物质和维生素而提出一个最佳食谱。然而,这个最佳食谱又必须参考一个给定文化来确定。因为只有在参考肌肉和神经的活动量、任务的复杂程度,以及特定文化形貌对其成员的潜在紧张和努力的要求时,这个最佳食谱才可被界定。同时,如果我们不参考环境供应力,生产体系和分配上的可行性,营养学家提供的这个理想方式,就不会有任何理论和实践意义。

让我在此概括一下我在国际非洲语言和文化研究所(Inter-national

Institute of Afrilan Languages and Cultures)几年的工作中所涉及的的研究类型。当非洲劳工受雇进入欧洲企业——矿山、农场或工厂时,相对于他们必须付出的劳动强度而言,人们经常发现这些工人营养不良。在非洲不同部落进行的专题研究也发现,在种种文化变迁所造成的新压力下,他们过去原本充足的食物供给变得不足。因此,即使在实践和应用人类学里,此处提出的分析也已超出纯粹的想象(desideratum),而进入了实际研究阶段。

然而,这一问题的理论重要性可能导致生物学家与文化研究者在所提问题与所给答案之间做出轻微不同的互换。对于我们的人类组织化行为的比较研究而言,我们有必要向研究人类比较解剖学和生理学及其环境场景的专家们请教如下问题:什么是人类机体保持满意工作秩序的界限?什么样的进食、供氧、温度范围、空气或直接触及皮肤的温度才能保证它?什么才是生育、代谢、抵抗微生物,以及与必要相符的起码物质环境条件?关于生存一点,即人口衰减,或一些原始种族和文化或快或慢的消亡以及其他一些种族和文化如何生存的难题,乃是科学的人类学不能推卸的。在此,纯粹的妇产科研究甚至纯粹的生育生理学理论都不够充分。有关整个机体,尤其是神经系统的活动与“生存愿望”(will

to live)和“生育愿望”(will to produce)之间的关系,这问题已经有G?H莱恩-福克斯、皮特-里弗斯(G?H?Lane-Fox

pitt-Rivers)等研究者以及一些体质人类学家开始涉足,但仍无确定答案。

然而,就目前的分析,我们只需指出,前表所概括的关键序列必须首先予以生物学意义的界定。这一序列与文化的关联首先在于对冲动的重新定义,同时也在于下述事实:一个冲动与文化相关,或如某些行为论者所说,驱力的强化乃是一个恒常的心理学和生理学要素。它通过由传统所决定的范围广阔的活动控制着人类行为。我们将能清楚地看到,这个整体的,高度复杂和分化的文化活动,无论其处于原始或高度发展的水平,都无不或多或少地与此处列举的关键序列直接相关。这当然并不是什么新观念。事实上,作为支配原理,文化哲学或人类行为普通阐释中最有影响的一两个体系,已经选定了我们提出的关键序列中的一两项,并已经尝试证明那就是整个人类的原动力。马克思的体系意味着饥饿→进食→满足这个序列就是人类所有动力的最终基础。唯物主义对历史的阐释部分地强调营养基本需求,部分地强调物质文化即财富,尤其是其生产阶段的重要性。西格蒙德?弗洛伊德及其追随者则将我们谨慎地列为性欲的驱力延伸为性冲动这个有些形而上的概念,并试图将社会组织、意识形态、甚至经济利益的多数阶段都归因于婴儿时期的性冲动驱力(libidinous

drives)的固化。在这一过程中,他们还包括了结肠和膀胱的活动,因而将人类的原初动力的发生缩小到人体腰部以下的区域和过程。然而,事实仍然是人类机体在解剖和生理上虽有差别,但不同的冲动的自主性仍保持不变。每个驱力都控制着一种特定的表现类型,而每个关键序列在很大程度上都独立于其他序列。

至此,形态(fom)和功能(function)的问题,我们只能够证明两者都可以在分析的层次上确定。我们的关键序列中的每一项,都有其确定的形态。每一种都可以从解剖学、生理学和物理学上加以描述。什么是源于冲动并导向满足的有效行为?我们在此的最低陈述必须是一种依据于自然科学的陈述描述。这也正是此种关键序列的形态的定义。至于功能,对生理学家而言,它首先是指行动前的机体状况,行动所带来的变化,以及它所导致的宁静和满足(quiescence

and satisfaction)的正常状态这三者之间的关系。

在人类行为的这个最简单、最基本的方面,功能可以定义为以适当行动获得对某项机体冲动的满足。显然,形态与功能两者是紧密相连,不可分割的。我们不可能讨论一个而不考虑另一个。例如,在呼吸过程中,关于人体的“形态”也许看上去只是吸进空气。但如果周围的空气氧气不足,或充满一氧化碳或某种有害气体,其效果就会与吸进新鲜空气大为不同。在此我们能说同样的形态显出不同的功能吗?显然不能。在我们对形态的定义中,我们不仅包括了关键序列的主要行为本身,同时也涵盖了机体的最初条件、环境状况,以及行为的最后结果,并以机体在与其环境因素的互动中所产生的变化为着眼点。当有害气体进入肺部时,其微生理过程(micro-physiological

processes)的形态显然不同于氧化过程。换言之,我们在此处所看到的功能会有所不同,因为整个过程的形态已被改变。这里,相应于外在行为的形态,所显现的不是机体呼吸一段时间后,由于氧气的更新而达到的正常满足,而是晕倒的状态。因而整个活动和组织的状态方面就绝然的不同。我们可以说与形态方法相对应的是对关键序列的观察和记录的陈述,而功能则是用从物理学、生化学和解剖学抽取的科学原理对已发生之事的再陈述,即对机体和环境事件的全面分析。由于这两个概念对应不同的观察方法和操作程序,对两者加以区别就合情合理。正如前表所列任何一项关键序列所显示的那样,对人类行为的分析不能忽略两个概念中的任何一个。

人类学家研究的各种冲动不限于物理学和生物学提供的最低定义,而是业已纳入文化之中的各种机体行为状态。另外,他必须重新定义形态和功能这两个概念。两者对于他都呈现出格外的复杂性,并且呈现出某种需要求证的(less

self-evident)价值和效用。

9.文化需来的衍生

至此,我们已经知道人性把特定的决定因素强加于行为的所有形态之上,无论它是如何地复杂和高度组织化。这包括许多关键序列,它们对人机体健康运行和整个共同体来说不可或缺,并且必须纳入组织化行为的各个传统体系。这些关键序列构成了许多文化过程、产品和复杂安排的明确要点,它们围绕每个序列而成立。我们也看到形态和功能的概念已被参照一个关键序列而定义为不外乎机体表现本身。

现在我们考虑冲动、活动和满足文化场景(cultural

setting)之内的实际发生。讲到冲动,很显然的是,每个人类社会中的每一种冲动都是由传统形塑而成。在动态形式上,它仍表现为一种驱力,但却是已被传统所改变,塑造和决定的驱力。以呼吸为例,它发生在有限空间内,如房屋、山洞、矿井或工厂里。这里,我们可以说在肺对氧气的需求与人在睡觉、工作和社会聚集时的整体保护的需求之间,存在某种妥协。人对温度和通风的要求必须由文化设置来满足,特定的传统调整或机体适应于是发生。众所周知,即使在欧洲文化里,人们对于相对于温度而言对新鲜空气的重视,在英国、德国、意大利和俄罗斯也并非一致。另一个使吸入氧气满足肺部需求这一简单冲动变得复杂化的原因在于,呼吸器官在很大程度上也是说话器官。为进行公共演说、经咒诵读和歌唱而做的深呼吸妥协和调整构成又一个领域,其中的文化性呼吸(cultural

breathing)不同于单纯的呼吸动作。在那些将呼气,尤其是近距离的呼气,视为危险、无礼或可恶,而将带杂音的深吸气视为尊敬或顺眼标志的文化里,和礼节相关的信仰、巫术、宗教与呼吸之间的互动,对呼吸生理提供另一套共同决定因素(co-determinant)。

在饥饿或食欲,即准备进食方面,文化决定是一个熟悉的事实。对于什么才算是好吃、可吃和道德的限制;有关食物质量、原料和预备的巫术、宗教、卫生和社会禁忌;确定食欲的时间类型的习惯常规——所有这些都可从我们自己的文明,从犹太教或伊斯兰教、婆罗门教(Brahminism)或神道教(Shintoism)的规则和原理,以及从每个原始文化找出例证。经常和普遍存在于有限范围之内的性欲,也同时受到种种最严格禁条如乱伦禁忌、暂时禁欲以及暂时或永久贞治誓言的约束。独身生活,至少作为一种理想要求,显然把一种文化中的某些少数人从性关系中排除。但作为一个永久性规则,它显然不能出现在整个共同体中。性冲动得以发生的具体形式深受解剖学干预(如割礼(circumcision)阴闭(infibalation),割除阴蒂(clitoridettomy),以及乳、脚和脸部划痕(lacerations)的矫正)。性对象的吸引力受经济地位和等级的影响。而且,性冲动的综合反应还涉及配偶作为个体和作为群体成员的可欲性。我们能同样容易地发现疲倦、嗑睡、干渴和不安要由诸如责任的要求、任务的紧张、活动节奏的规定等文化要素所决定。相似的因素同样也影响膀胱和结肠压力,以及疼痛和恐惧的冲动。事实上,关于疼痛,几乎所有文化史和民族志资料的基本常规因素都证明:由于宗教热忱、爱国者的英雄主义或清教徒的模范毅力而获得的中枢系统改变,能使忍耐和抵抗力近乎无限地提高。

简言之,把导致最简单生理表现的冲动,视为最终受生理必然性的决定,而无视它同样具有高度可塑性并由传统所决定这个事实,就将一事无成。我们也看到在文化条件下简单的生理冲动为什么不会存在。呼吸总是与发育器官,总与数人共享的空间限制,也总是与可能受到有害或有毒气体影响的空气质量密不可分。文化条件下的进食也不仅求诸于环境供应,而且也是人类分享加工过的食物。一般来讲,这些食物已被聚积和存放一段时间,并且总是一个群体组织化的分工活动的结果,即使最简单的采集方式也不例外。共同进食意味着数量、习惯和礼仪等条件,并由此派生一系列共食的(commensalism)规则。从各方面讲人类的交媾都不是一个可以随地进行而不考虑他人感受或反应的行动。事实上,当众交媾极为罕见,这或是作为一种性变态对社会规范的直接违背,或更为罕见地作为复杂的巫术或神秘仪式的一部分。在这种情况下;交媾实际上已成为生理事实的文化运用,而不再是生物性决定的简单冲动的满足。作为肌肉或神经活动的休息、睡眠,以及恢复精力等动作,都要求有特定环境、物质器具对象,还要有共同体安排或许可的特殊条件。在最为简单或者高度复杂的文明里,排尿和通便都在很特别的条件下进行,并且有严格规则体系的制约。许多原始人由于巫术的原因或对妖术的恐惧,也由于其认为人体排泄物危险的观念,对排泄做出的隐密和独处规则比文明的欧洲更为严格。以上一切都能说明动作,即某个关键序列的内核,也受到了文化的制约、界定和塑造。

显然,这也同样适用于关键序列的第三阶段,即满足。它同样不能仅仅以生理学来界定,尽管生理学能为我们提供最低定义。“饱足”(satiety)无疑是人类机体的一种状态。然而一个误食自己的图腾动物而满足饥饿的澳大利亚土著,一个误食了猪肉而得饱的正统犹太人,一个被迫吃牛肉的婆罗门,都会产生生理性症状,如呕吐、消化紊乱以及据信是因违规而受罚的病症。违反乱伦禁忌、通奸或违背神圣的贞洁誓言的性行为所达到的满足,同样会产生由文化价值所决定的机体反应。这证明在文化行为里,我们不能忘记生物性,但也不能仅仅满足于纯粹的生物决定论。谈到呼吸,我们可以指出分布广泛的“邪气”

(evil effluvi-a)或危险气体的信念,意大利语将之表述为“瘴气”(mal

aria),它通常所指的并非实际上危险的挥发性物质,而是指文化决定的范畴。尽管如此,它仍会导致病理后果。

因此,我们看到体现于关键序列表中的单纯生理学考虑是一个必要起点。但当我们考虑人类在文化条件下满足其身体需求的方式时,它就不够充分了。首先,显而易见的是,当我们把一个组织化人群看成整体,把一个文化与实行该文化的民族一起考察,我们就必须结合个体,组织化群体,传统的价值、规范和信仰以及多数的欲求(urges)得以满足的人工环境,来考察每个关键序列。驱力(drive)的概念最好从人类行为分析里略去,除非我们明白我们对它的用法必须与动物心理学或生理学不同。由于概念的差异最好能用术语上的差异来区分,所以我就用动机(motive)来代表在特定文化里确实存在的欲求。此外,我们必须重新界定生理学最低限度的概念,即生理动机能够从中得到调整但又不至于迫使一个文化里的文化成员机体退化或人口枯竭。因此,相对于动机时,我们使用需求。我们要说明这个术语不是关于个体机体,而是关乎共同体及其整个文化。借助于“需求”,我就能理解存在于人类机体,文化背景,以及这两者与自然环境的关系中的条件系统。它们是群体和个体生存的充分而必要的条件。因此,一项需求就是一套限制性事实。各种习惯及其动机、习得性反应和组织的基础都必须如此安排以使基本需求得到满足。

然而,当我们直接具体地讨论这个概念,并制成一幅只是间接地与我们的冲动图表相应的需求图表时,它将会更清楚地显现出来。

10.基本需求与文化回应

为简明起见,我们画出下列基本需求和文化回应表。它的用词尽量简单。但由于它仅是个条目提纲,所以我们需要详细描述每一条目,从而为每个缩写标签提供一个定义。

(A)

(B)

基本需求

文化回应

1.新陈代谢(metabolism)

1.营养补给(commissariat)。

2.生殖

2.亲属关系

3.身体舒适

3.居所

4.安全

4.保护

5.运动

5.活动

6.发育

6.训练

7.健康

7.卫生

“新陈代谢”一项是指进食、消化、相关分泌、营养吸收和废物排泄的过程。它以几种方式与环境因素以及机体与外部世界的互动相关。这种互动由文化所限定。也就是说,我们在此把前表中分别陈述的几种要素压缩成一类。固体食物、饮料和氧气的供给均由新陈代谢过程决定,排泄过程也不例外。个体的这种活动同样有赖于环境。依此类推,我们就不必对饥饿的冲动。呼吸的节律或干渴的感觉多费笔墨。我们在此关注的是,当社区被视为一个整体时,其中的每个机体都需要特定条件来保障自然物质的供给。有了这些条件,消化过程才能进行,终端过程的卫生安排才能实现。

同理,谈到“生殖”时,我们关心的既不是个体的性动机、性冲动,也不是其在一些特例中的实现。我们在此只是简单地说明,为补充社区成员的数量,生殖必须以数目上足够广泛的方式进行。

对“身体舒适”一项的简单说明是:它指温度范围、湿度比例和避免有害物质接触身体。这些使得循环、消化、内分泌以及新陈代谢这样的生理过程能够以纯物理的形式延续。温度范围可能是最重要的因素,因为机体对风、天气、雨、雪或长期潮湿的接触在很大程度上要通过温度。

“安全”是指使身体免受机械事故、动物或他人袭击的伤害。这里很显然的是,谈到驱力时,我们关注的是行为对危险或疼痛反应的大致类型,对此我们以前曾有讨论。这里我们指出,在多数机体不能防止身体伤害的状态下,文化及其群体将不能生存。

“运动”一项指出,活动是机体的必要,也是文化所不可或缺。我们以前讨论的肌肉和神经冲动与这里表述的需求定义有明显的差别。这里,我们关注的是人们群体生活和合作的一般条件。在此条件下,一群人生活合作,多数成员在任何时候,以及所有成员在某些时候,必须获得一定范围的操练和传授。

关于“发育”一项,在我们的冲动清单中曾有讨论,但却不能固定下来,而应在这里有合法位置。它断言,由于人类在幼年要依赖他人,由于成熟是个缓慢、渐进的过程,又由于人到老年比其他物种更缺乏自我保护能力,所以长大、成熟和衰老的事实就把一些普遍而又确定的条件加之于文化。换言之,如果人类像其他许多物种那样让自己的初生婴儿自谋活路,那就没有群体能够生存,也没有文化能够延续。

最后,我们把“健康”列为一项普遍生理需求。这一项能否成立尚有疑问。显然,健康涉及到其他所有项目,第二项或可例外,但即使在那里,保护生育过程免受外部危险的可能伤害也是卫生程序的一部分。实际上,如果我们从普遍和积极的角度给健康下定义,那就应该是在正常状态下适应能量输出的机体的维持。将它单列一项的惟一理由在于健康受损后就必须恢复。既然我们的所有项目都是积极的,“疾病”就不合宜,因为“疾病”不是其对应即健康决定的生理需求。假如将该项理解为“疾病或病理条件的减轻或消除”,则该项目可以成立,因为它确实把某些限定条件加于人类社会,并引起特定的组织化的回应。

确实,整个双栏图表中的每对平行项目在阅读时都不可分割。对我们的需求概念的真正理解意味着它与获自文化的回应直接相关。当考察任何一个尚未衰退或完全解体,而是在正常运行中的文化时,我们都能看到需求和反应是直接相关和相互协调的。对食物。饮水和吸氧的需求从来不是孤立的,驱使单个机体或整个群体盲目搜求食物、饮水或氧气的推动力量。人们也不是把身体舒适、运动或安全的必需品随时携带在身。处于其文化环境中的人们,每日醒来就已有了吃早饭的食欲,同时也有着一顿早餐等着他们或有其他可用于做饭的材料。作为例行程序,食欲及其满足同时发生。除非事出意外,机体通过护身的衣服、供暖的房间或居所里的明火,或者通过走路、跑步或经济活动中的必要运动,来保持必要的温度范围。很显然,机体已经过调整,所以在每种需求的领域里都发展出了特定的习惯。于是,通过文化回应的安排,这些惯例化的习性就由组织化的满足程序满足。

正是在这里,人类行为研究开始义无反顾地与单纯的生物决定论分道扬镳。在指出每个关键序列内的冲动都要由文化影响来重塑或共同决定时,我们就已经把这一观点说得相当明确。作为人类学家,我们主要感兴趣的是在原生的机体驱力下,特定品味和偏好、性的吸引和享受身体舒适的方法等习惯性反应得以发展的方式。

我们也对各种文化回应的构成方式感兴趣。我们在此可见这些回应绝非简单。为了持续提供营养物、家具、衣服、建筑材料、房舍、武器和工具,人类不仅必须生产人工制品,还必须发展技术,即规定的身体动作、价值以及社会组织的形式。我们最好还是逐一讨论右栏所列的各种文化回应,看它们在组织和文化结构的细节中是什么情形。

(1)营养补给。从这里的营养需求的直接满足人手,我们将看到人类吃、喝并非直接诉诸自然,亦非孤立状态,甚至也不是单纯的解剖学或生理学表现。如果考察最初级的原始人,如澳洲土著部落、火地岛民(Firelanders)的小群体,或者考察高度发达的美国或欧洲社区,我们会碰到共餐(commensalism)的事实。人们经常坐在专供进餐的垫子或地上,围着一堆火或一张桌子,或在酒吧里,一起进餐。我们会发现,在所有这些地方,食物早已备好,即已经过挑选、烹调、烤制、调味等。一些物理器具被用于进餐,进食方式也很讲究,用餐者的社会条件也都有细致的界定。实际上,我们可以证明,在每个人类社会中以及关于任何社会中的任何个人,进食行为都发生在确定的制度内:它可以是家户、一个商业饮食网点或是一个招待所。它总是一个固定的地方,有一个供应或制作食物并创造消费机会的组织、厨房通常与卧室分开,甚至在原始共同体也是如此。有时,食物是在家里制作,然后再送到男人公房或妇女俱乐部以供享用。储存食物的地方通常是一个商业或公共机构。但即使只是将做好的食物运送给最终消费者,也总由一系列相当复杂的组织化活动系统,即制度来完成。在我们自己的文化里,烹调可能发生在数千里之外,如鲑鱼在阿拉斯加,或龙虾在南非,或螃蟹在日本制作和罐装,然后通过庞大商业序列中的几个环节运送给消费者,使他能在郊游时,甚至独处时,开罐享用其内容。然而这个行动无疑与工业化的食品制作和销售企业的复杂链条相关联,并因之而成为可能。

要表明食品生产及其分配是组织化的行为体系,并证明它们构成部落或国家营养补给的一部分就更容易。说到对大型企业的控制、征税,有时甚至是组织、部落或国家也时常插手其事。一方面,在某些文化状态下,食品生产、分配、制作和消费是在同一制度——即家户内实现。即使在高度发达的文化里,例如一个偏远农场必须依赖自己来生产大部分必需品,至少是食物时,情况即是如此。引人注意的是,大多数原始农业社区的情况却未必如此。正因为那里使用的是原始技术,所以通常有必要相互支持并交换服务和货物。

我们已经看到,文化对新陈代谢的某个或某些需求的反应构成了一套制度。此处列举的制度往往并不是仅仅关乎营养而不及其他。同时,正是家庭和家户的构造本身使得这种群体必然成为消费过程——往往也是食物制作过程——的主导场所。如果我们细想这些事实,即就很显然:在营养有赖于一整套制作活动和相关制度有被运作的情况下,每个可能在任何地方破坏这种运作的因素都会影响营养的满足。因此,为整个过程的顺利运作所依赖的所有条件,对于进食、咀嚼、唾液分泌、吞咽和消化这些生物性动作就都是必要,甚至是必不可少的。

在那种人口密集达到某种程度,因而使极其复杂和高度组织化的食物供给在所难免的共同体内,决定这种供给程序有效运作的所有要素对于终极结果就有同等的重要性。在一个勉强维持生存的原始部落里,复杂性会少些,但严苛性依然,甚至会更大。那里没有剩余,也指望不上其他替代,因而文化必须在极限条件下不断地、坚韧地,调动所有构成因素坚持不懈地挣扎。我们在此看到,文化回应的效率,以及它向人提供较多食物——经过烹调和其他准备而更适口和更易消化——的事实,是如何通过把新的限制和要求加之于人类行为而索要其代价。无论简单还是复杂,生产食品时,农业要有农具,狩猎要有武器,渔捞要有网罟或渔梁。保存、贮藏和烹调食物时还要有另外的器具。简言之,这里指明的作为食物供应的整个过程系列,等于是添加了一个衍生却又不可缺少的必需品清单。它不亚于一份物质器具、装置或机器的广泛目录。一旦这些用具有失灵或有损坏,就会要求更新。从组织化食品供给的运作中,我们看到其中不可避免的后果之一就是直接的生产活动还会节外生枝,即为了从事食物生产和食品保存,还要制作食物生产和食品保存的工具和器具。

除此之外,如同我们所见,由于营养发生在组织化群体和组织之中并要通过它们来实现,所以我们在此就有了另一个要素,即为了秩序的行为和制裁的最低规则以及部落的法律和习俗。为了保证整个活动序列顺利运行,这些规则就必须建立和维持。食品供应过程中的每个分解的活动,从播种、捕猎一直到撒咬、咀嚼和吞咽,都要中规中短,涉及每个分步活动中的技艺的行为规则。根据贡献来界定所有权的法律规则,其对于制度都如对于物质功能一样必不可少。事实上这两者也密不可分。一个物体,不管是个炊具或挖掘棒,还是盘子或炉灶,都必须技巧地、合法地、恭谨地使用,因为它的效用通常不仅来自技术,也是来自习俗和伦理规范。于是规定的行为又作为文化驱力的衍生需求的一个层面应运而生,它必须在每个人类群体中保持正常的运作状态。

如果我们找寻规范行为得以产生和维持的方式,我们会发现它们存在于两个过程即训练和权威里。因此每种文化必然有逐步传授技术、知识、习惯和道德标准的教育制度。如果没有训练,那么当任何制度的有用人手由于死亡、年老或失去合作能力而必须由新机体更替时,它就无法保持活力。规则的强制实施,以及推动所有训练的后合力量,意味着强力或权威要素。我们可将之界定为政治层面。它存在于任何文化中,并构成教育、经济和司法机制(mechanisms)之外的第四个功用性驱力。

(2)亲属关系。在这个简单条目名称下,我们浓缩了人类文化中的生殖过程。它大概与动物生命中的从配对到生殖的简短时间相对应。人类与动物在交媾上的主要区别无疑由生物性决定,但同样都是出于繁衍的需求。人类婴儿需要父母保护的时间比最高等的类人猿还要长。因此,如任何文化中的生殖,即交媾、怀孕和生产的行为,如果不与基于法律的亲子关系的事实相联系,就不能延续。这种亲子关系规定父母必然照顾孩子很长一段时间,并应该由于付出照顾和心血而获得某些益处。

我们已经讨论了对应于延长的生殖周期的各种制度。在多数社会中,求爱本身就是一种制度,或者作为另一制度的一部分而得到实施。一些原始文化有未婚男子俱乐部或会所、适婚女孩公房之类的物质安排。两者都有关于共居、内部权威的明确规则或关于睡眠、饮食和共同活动的特殊安排和监管制度。与此相关的,还有男女之间单独会面和调情的时机和场所。针对一对或不同伴侣的关系,还有明确界定的行为规范,和对放任的限制。所有这些被规范的行为都明确地导向两个对象进入潜在的婚姻契约。年轻人相互熟悉,有机会试探对方的工作能力、作为伴侣的品质以及直接婚媾的生理特性。在其他文化中,求爱通常在女方家里举行或由双方家庭作出特殊安排。它总是被组织进一个特定的制度化系统,作为已经组织起来的家户、村社之间的互动安排,或作为舞蹈、庆典或狂欢的吉期。我们从这一切中看到,一个民族志观察者做出的深刻精炼描述,必须包括对有关的物质器具,对相应于地位、组织和财富的人员,对控制各项活动的规则,以及对制裁,即监管相关的道德和法律原则及支持演示礼仪的权威的说明。

婚姻契约确立起一个独立的家户,即使新婚夫妇继续住在女方父母或住在新郎的家里。他们的结合显然受到空间、活动、行为规则以及服从权威等条件的约束。性生活的隐私总是有物质因素的保障。经济合作可能围绕着新建的炉灶和小家进行,或者是对已建家庭的重要增添。无论哪一种情况,这个新的小群体已是一个新制度的核心。我们必须通过对它的物质场景、它体现的规则、新婚夫妇与各自家庭之间的关系以及他们的法律、经济和社会的地位的分析来界定。

很显然,这个新群体即使在生育来临之前,也并非孤立,而是与双方父母的家庭、地方社区甚至更广泛的部落背景有着密切关系。结礼行为和婚姻(connubium)地位都关乎公共利益,因为它们是一种关系。就其多数方式要由习惯法、人员、伦理和宗教信仰等传统来界定而言,人类生存的这个最隐私的方面其实是社会利益关注的直接对象。

随着怀孕和生育过程的展开,婚姻又转化为亲子关系。同理,这个过程从来不是纯粹生理的或私人的。通常都有一套行为规则要求孕妇及其丈夫必须遵循。它们通常由一套有关新生机体福利的信仰所支持。由于整个社区,特别是男性和女性亲属关心生儿育女和人丁兴旺的事实,所以关于预期怀孕和亲子关系早期阶段的习俗和伦理都是公众的关注所在。

我们在此不必详述从亲子关系延伸出来的派生亲属纽带。很显然,这些都一方面是基本的生物生殖过程的结果;另一方面,在很大程度上它们又是对继嗣、祖先神话的法律体系,以及界定扩展家庭(extended

family)、亲属关系群和氏族的法律概念的重新定义。对于生理怀孕和临产过程本身的传统重新阐释——一种把来自亡界、环境和其他社区成员间互动的影响引入生理因素的重新阐释——通过训练和学习,将母性和父性的内在力量转化为离题虽远,却极为强大有力的社会团结纽带。

所有这一切都表明,文化研究者再次有必要把有关生育的生理学和心理学与文化在其中安置和限制生育过程的物理学环境联系起来。对于理解生理如何被转化为知识、信仰和社会纽带而言,求爱、交媾、婚姻和亲子关系的经济基础必不可少。显然在这里的经济一词里,我们包含了物质安排,技术,生产过程,财富的共同拥有和使用,消费事实,以及价值的要素。对于界定经济过程的主体部分,同时也指定婚姻的形式,确立其有效认可并从继嗣角度断定婚姻结果的法律规则,必须精确地予以陈述。换言之,我们必须意识到习惯法、求爱、继嗣、婚姻以及扩展亲属关系的规则是如何形成的,意识到它们在何处顺利运行或在何处发生困难和混乱,并意识到它们借助强制或信仰而得到认可的方式。教育要素深深介人亲子关系的事实是如此明显,我们无需再作广泛论证。简言之,我们可以说:首先,理解文化对于繁衍需求的回应要求对其组成制度——从求婚到部落内最广泛的亲属关系差别——进行连贯的、实质性的分析。既然所有这些制度都有关联,那么有关它们的任何民族志记述或理论分析,除非能对这种关系以及各部分制度作充分地描述和分析,就不能令人满意。我们已经证明,在生物学的决定因素之上,即在其最低形态即吸引、交媾、受孕、怀胎和分娩这一关键序列之上,还以无可避免的文化决定论的全部力量,存在着经济、教育、法律和政治的决定论要素。我们也已表明——尽管不甚成熟——,关于知识、信仰和道德价值的部落传统成分也是强有力的要素。离开它们我们就无法理解亲属体系,因为这些心理或象征要素在体系的构成中起着关键作用。

(3)作为对身体舒适的回应的“居所”。如果我们考虑人类为确保最佳体温而采用的简单物质因素,如衣服、火和封闭空间;或考虑为确保的身体最大洁净化,如沐浴,在偏远隐僻地方排泄,或更复杂的化学制品,如碱性肥皂——我们就可能有些茫然,不知如何在这个标题下找到新的制度化回应。然而,我们这里只需再次记住人类并不是随意地找居所,即使在呼啸的狂风带来暴雨时,即使在温度骤然升降时,或者即使一个人困落水或遇雨浑身湿透而希望在洞穴或房子里取暖时。当原始或开化的人类需要保护时,他们也不随意抓取毛皮、皮革或织物。所有这些物质商品都用为组织化生活的一个常规部分而被使用。居所、取暖和清洁安排,都可见于家户之内。衣物,无论是如何简单还是复杂,都需要制作,或者在最亲近的家庭经济下,在内部群体内;或者在有分工存在的社区里,由组织化的作坊或工厂承做。卫生的制度可以是私人的或公共的,因而是家户的一部分或领地群。地方群体或游群内不可分割的共同要素。我们到处都会看到,必须研究组织化生产,研究某些物体被纳入制度内,研究体面、洁净、所有权以及巫术和宗教禁忌的规则;研究由组织化群体实施,存在养成和维持这些习惯的训练类型。像在其他每个地方一样,我们在此发现,由于我们处理的是社会和传统规范存在对自然冲动进行限制,或至少是对其进行修正和加以标准化的行为,是财产法强加于使用的限制,所以就必须有某种权威来实施制裁,惩罚违规,以此来维持秩序和组织此行为的正常运行。

(4)“保护”。防卫自然危险或灾变,防卫动物袭击或人类暴力的防御组织,显然涉及到家户、领地群、氏族、年龄级和部落等制度。这里出现了两点考虑。保护经常体现于预见的演习和筹划之中。在硬地、浅滩或浅湖上的桩上房屋的建造,木栅或墙壁的修建,为了避免浪潮、火山喷发或地震等的危险而做的选址——所有这些预见性保护都一定与生物性的安全需求和它的保护性的文化回应有关。在此,体现于有组织的,技术地策划的,合作执行的选择、建造和维修的原理中,经济因素再次清晰明确地显现。技术的规则及其向行为,向财产,向权威法则的转换,都清晰可辨。训练则意味着成长中的一代必须得到教导、启萌和告诫。

正是在针对敌人或危险动物的保护这一点上,我们看到了促使人类——无论如何原始或发达——组织其用于抵抗或侵略的武装力量的主要动机。在特定的居地类型及在非常原始的生活状态下,在相对于领地的人口密度很低的地方,对武装组织的需求并不明显。它通常仅限于每个男子带有一些基本器具来抵抗攻击或实施攻击的事实。从现有的所有民族志材料看,很可能的是,政治要素——即以直接的身体暴力为依据强制实行自己观点的手段——还很不成形或根本不存在。用我们的术语来说,政治权威主要存在于诸如家庭、氏族或领地群体等各种小制度中。单独的军事制度的发展可能只作为很晚的近化而发生。然而,我们首先关注的是,保护组织,无论其形式是不是抵抗自然力量和动物或人类,总是制度化的。换言之,在每种情况下,我们都必须研究物质场景——人工制品的装备,规则的体系,人员的组织,以及这些组织化群体与自我保存的生物需求及其与所采用的经济、法律、政治技术的关系。也是在这里,对帮助的依赖和对危险的恐惧通常被原始或发达的传统重新阐释,部分以确立的科学知识,部分则以神话的和个人的信仰,或以对超自然命令和人格的责任感的形式。

(5)“活动”。正常和安适的人类机体都需要活动。这是人性强加给文明的一个很普遍的驱力。这种需求的满足,一方面基本取决于这样的事实:即如果没有肌肉运动和神经系统的明确意向,人就一事无成。因此,与经济学、政治组织、环境开发相关,及与其他社区接触相关联的身体活动系统无不与个体肌肉紧张和神经能量过剩相联。另一方面,它们都是功用性的,即直接指向其他需求的满足。因此,它们是组织化的,即它们能被描述,受制于理论分析,并只能从制度的角度来比较。然而,这里还有结合了生物、心理和文化的研究领域,即对特别确定和组织的活动如运动、竞赛、舞蹈和庆典等的研究。这里,规范的、确立的肌肉和神经活动自身就成了直接目的。我们有一部分研究集中于游戏和娱乐这一专题,并已提出对这些难题的一些答案。就我详读后的理解,葛鲁斯(K?Groos)的几部名著和胡辛加(J?Huizinga)的有趣近著所证明的,都还是我们这里的两条主要原理:即问题的制度场景,再有就是对游戏和娱乐活动的分析要着眼于它们的教育价值和它们为经济技能做准备的功能,同时还要联系到我们称之为艺术的某些生理需求(原文如此,疑为心理需求之误——译者)。这就使他们的大部分研究与我们的主要方法论的要求相关。

(6)“成长”。这一条目意味着,用描述性术语或作为科学理论一部分而对文化进行全面分析时,我们必须把整个的文化过程和产物投射于一个代表性个体的生活史。如果存在阶级、种姓或地位等方面的实质性差异,则应将上述程序投入于一群代表性个体的生活史。多数的民族志记述都提供有关各个人生阶段——如婴幼、童年、成年和老年——的描述。然而,科学的观点所坚持的是,不必在每个阶段的通则化描述上用力过多,而应多研究个体被逐步地授以技能,教以使用语言及其所在文化中其他象征手段的方式。这使他得以越来越深广地进入各种制度。这样,当他完全成熟并得到他所应得的部落民身份时,就会成为一个真正成员。我们在文化与人性的标题下讨论的一整套难题显然都应列在此项之下。

我们再次强调:这里是我们处理部落的所有教育和社会化体系的最佳位置,而对该问题的研究主要体现于我们对成长中的机体如何被逐渐地吸收进一个又一个制度的细致和综合的理解。这将证明一个事实:多数的训练都会依据制度的不同而有差别。所有象征知识的基础,即第一要素,例如科学的观点,‘对习惯、权威和伦理的理解,都在家庭内获得。随后,成长中的孩子进人玩伴(playmates)群体,在那里,他再次得到遵从和顺服风俗和礼仪的训练。当他成为一个经济团组或军事会社、一个群体或年龄级的合作成员时,还会得到特别的经济传授。毫无疑问,教育最戏剧性的阶段有时被纳入启蒙仪式。但是,有关部落生活的逐步的,循序而进的,不断增加其复杂性的习艺期,是一个连续过程,对它的了解能提供给我们有关人类组织、技术、知识和信仰的大量根本难题的线索。

(7)“卫生”。关于这个问题,我们首先应当把它与其他条目中涉及机体健康的所有内容联系起来。因此,前面已讨论过的清洁安排,可以从当地人对健康和巫术危险的信仰的观点来分析。除了这里考虑,民族志作者在此还应记述最起码的基本常识,关于裸露的规则,极度疲劳,避免危险,避免事故,以及有限却绝不会没有的家内药物和疗法。然而在多数原始文化中,这个方面的文化回应主要受巫术或妖术的信仰支配,即某些人或媒质(a-gencies)加害于人体的魔力。在分析这类信仰的形成时,我们将更充分地讨论它。

回顾这一章的论证,我们首先看到在比较生物需求与文化回应这两类条目时,我们一直没有构拟任何假说,提出任何虚构,甚至没有提出任何建设性的理论论证。我们只是总结了两套经验事实;我们将它们并置一处;我们还得出了一些严格归纳性和经验性的推论。在我们的分析中,生物需求是自然科学的明显事实。我们直接参照我们的关键序列概念——即严格用纳入每个文化之中的最低生物决定要素和表现——来定义它们。纳入到所有个体活动中的关键序列,如果从多数情况看,再从生育足够人数以保持正常人口密度的角度上看,我们就可以将其定义为生物需求。很显然,只要参考整个社会及其文化,生物需求就可以用生理和生态事实来加以预测。我们断言,在组织和文化装备的任何体系下,生物需求都必须被满足。这就意味着在任何环境里,无论是极地或热带、沙漠或草原、小岛或密林,人类都必须保护自己免受那些给身体带来永久性伤害或过分耗费体力的那些物理影响;也意味着他们必须保持一个确定的温度范围;还意味着他们必须有空气来呼吸、有食物作营养以及有水以止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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