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98年9月28日,杨锐等6人被押到刑堂行刑。听完圣旨后,他终于明白这一切都是慈禧等人炮制的伪旨。他们被押到西门外菜市口。就刑后的杨锐“血喷丈余”,观看的人无不惊叹。百姓将他的尸首暂殡于北京清字庵内,后来由他的儿子杨庆昶送回四川绵竹县安葬。
杨锐善于作赋,如《剑阁赋》和《烷花草堂赋》等篇就是他的上乘之作。但他最擅长的还是诗歌。起初,他喜欢杜甫诗作并模仿着写,但后来改学苏轼后,诗的格调变得清新豪迈。如《前蜀杂事》:“王气青城久发祥,旋看兔子上金床。红旗一簇愁眉锦,跨取西川作帝乡。”虽然他出身在封建家庭,但时时为国家和人民担忧。在最成功的《红叶》诗中,不但表现了对大自然的热爱,更表现了对当时政治的失望,诗的结尾写道:“征衫踏遍板桥霜,红树关山引恨长。鱼网几家乘晚渡,鸟啼无数送残阳。深林月出明官道,古木风高见驿墙。莫怪长年多感触,谢亭回首鬓毛苍。”
杨锐生前著有《说经堂诗草》、《隋史补注》若干卷、《政学笔记》一卷和《北征日记》一卷,还曾辑注过《晋书》。但由于他是“康党”,所遗文稿大多抨击时弊,涉及慈禧、荣禄、刚毅、袁世凯的很多,因此当时的人们不敢藏匿,大多数被销毁、散失,传世很少。
十二、刘光第
刘光第遗著
刘光第(1859—1898年),清末维新变法人士、戊戌六君子之一、近代诗人。字裴村,四川富顺人,祖籍福建,著有《介白堂诗集》、《衷圣斋文集》等。
刘光第在幼年时,父亲就已去世,家境贫困。母亲王氏在艰难中送子读书,每天只能买三文钱的豆渣作菜。但她对刘光第的学习管得非常严,光第往往三更回家,鸡鸣时就起床。光绪六年(1880年),21岁的刘光第参加县考,考为童子试的第一名。在当时的县官陈锡囹的赏识和帮助下,他继续攻读,游学于成都锦江书院。他23岁考中举人,24岁中进士,担任刑部广西司主事之职。
刘光第在刑部供职有10多年。在此期间,他居住在修复寓所,除了上班办理公事外,从不结交权贵应酬筵席,经常闭门读书埋头著作。当时刑部受贿成风,刘光第不但不接受,而且办事谨慎、一丝不苟。有一次,刑部司寇因受贿而要他“枉法之”,他严词拒绝,得罪上司而失去了升官的机缘。1894年,甲午中日战争爆发,刘光第非常关注战局,但所听到的消息却是清军接连战败,于是奋笔写出了《甲午条陈》,除了要求“严明赏罚”、“下诏罪己”、“隆重武备”外,还尖锐地指出:“自古政出多门,鲜有成事,权当归陛,乃得专图。”还让光绪帝自己掌权搞好国家,不要受慈禧的摆布。上司见到这段文字不敢代为上奏,申斥他说:“讲这种话,轻一点讲是‘标新希进’,要充军;重一点讲是离间两宫,挑拨帝后母子关系,要就地杀头的。”
1898年2月,维新运动逐渐走向高潮,保国会成立。刘光第和友人杨锐等人一起前往参加。6月11日,光绪帝下诏“明定国是”,并命康有为参赞新政开始实行变法。通过康有为向光绪帝保荐,刘光第被召见。他向光绪帝力陈“国势艰危,与中外积弊,非力矫冗滥,无以图治”的变法主张,由此受到光绪帝的赏识。次日,光绪帝即授予刘光第四品卿衔,与谭嗣同、杨锐、林旭合称“军机四卿”,参与维新变法,总揽朝廷的纳谏大权。刘光第与谭嗣同同值一班,整天批阅奏文,拟出处理意见后呈给光绪皇帝裁夺。但维新变法触犯了以慈禧太后为首的顽固派利益,激化了朝廷内部的斗争。9月11日,湖南守旧党曾廉给康有为、梁启超等人罗织了很多罪状,并上书请杀。光绪帝将其交给谭嗣同,逐条给予驳斥,谭嗣同表示愿“以百口保康、梁之忠,若曾廉之言属实,臣嗣同请先坐罪。”刘光第见状也挺身而出,在谭嗣同的驳语后写道:“臣光第亦请先坐罪”。对于此事,梁启超后来专门谈过,他说:“裴村之在京师,闭门谢客,故过从希焉。南海先生则未尝通拜答,但于保国会识一面。而于曾廉之事,裴村以死相救。呜呼,真古之人哉!古之人哉!”维新派被捕后,刘光第也在军机处被捕入狱。翌日,在京做官的四川人联名“具疏”,要求释放刘光第、杨锐等人。但未加审讯,慈禧就下令将所有人员处死,时间为9月28日。刘光第当即提出抗议:“未讯而诛,何哉?”在去刑场的路上,他叹息道:“吾属死,正气尽!”临刑时,他又一次提出质问:“祖制虽强盗临刑呼冤,当复讯。吾辈纵不足惜,如国体何?如祖制何?”监斩者无话答对。受刑后,虽然头被砍了下来,身躯却“挺立不化”,围观的群众纷纷拿出香蜡纸烛为他招魂。刘光第死后,家乡人把他的灵枢寄放在莲花庵内,外省前来吊唁的人数以百计,而京城的吊唁者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