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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钟剑 当前章节:15084 字 更新时间:2026-6-23 01:29

贪婪!“家产”逾百万元犹嫌不足。“煤老虎”张开血盆大口的同时,亦吞掉了昔日作为公仆的那份人格尊严。

这是一份检察机关侦查徐中和家庭财产情况的“一览表”。初看此表会吓一跳,不妨摘几笔大的款项于下:1。扣押1990年5月26日前银行存款18笔,计金额为46万余元;2。冻结1989年8月银行存款两笔,金额为11万元;3。查明已被支取的银行存款9万元;4。扣押现金6229元;5。扣押黄金54件,经银行鉴定重量1121。62克,价值达10万余元。

经检察机关最后核查,徐中和的家产已达114。5997万元,其中尚有16。85万元属于来源不明。如此丰厚的财产显然与其家庭正常收支严重不符!

“这些钱都是做生意挣来的。”徐中和作如此解释。他一口咬定家中的巨款是

与范干朝等人合伙做生意所得,还有其子搞运输得到的运费。

但是,范干朝却向办案人员证实,徐中和从没有做过生意。同时,检察机关亦抽出专人,对徐中和之子及范干朝的所谓“运输收入”进行彻底清查,证实徐的儿子挣来的运费收入均用于本人购车、存款等支出,根本不可能再给徐中和大笔款项。

在办案中,检察人员时时注意甄别和完善证据,不被徐中和任意摆布的假象所迷惑。

在搜查徐中和隐匿的存折时,徐中和极力否认有存款。可是当办案人员追问再发现存款如何“处理”时,徐中和急了,把脖子一梗道:那还是我的!

贪贿无艺、寡廉鲜耻,构筑了徐中和后半生的框架,作为国家二级企业的领导人以及后来的几十万人口的“父母官”,徐中和理应受到人们的尊敬和信赖,但是他自己将应有的一份人格尊严廉价地出卖了!

1988年8月,徐中和调任汝州市代市长,仍兼梨园矿务局局长。身为副局长的范干朝为讨得接任局长这一职位,便主动提出要为徐中和买一辆“奥迪”轿车。为筹措车款,范干朝于同年11月专程来到梨局的用户浙江钱江啤酒厂和安徽省铜陵钢铁厂,让两厂各出资10万元,并负责汇至梨局驻宁波煤炭经销处,两厂自然不敢怠慢,马上着手办理。

1989年年初,徐中和向范干朝提出要带老婆、孩子去南方“考察”一番,让他该打招呼的打招呼。范干朝是个聪明人,立刻意识到徐在游山玩水之后,肯定要趁机捞一把,于是,他先派一人提前去南方安排,然后又通知朱德龙尽快将20万元提成现金,再给徐弄些“黄货”。

朱德龙接到通知后,即让其兄朱德义在宁波筹集10万元,又通知浙江诸暨市的沈某准备一点现金。朱德龙则从已筹得的10万元现金中,抽出1。9万元购买了大小8块金砖。

4月10日,徐中和携家眷一行8人,由范干朝陪同,分乘“公爵”和“桑塔纳”两辆轿车,开始了不寻常的“南方之行”。

4月21日,徐、范一行到达温州市苍南县龙港镇朱德龙家。在朱家三楼,朱德龙将装有人民币8万元现金及8块金砖的密码箱拿出,让徐、范二人过目。在把密码箱号码拨成“315”(徐中和家里电话号码)后,放进徐中和乘坐的“公爵”牌轿车后的工具箱内。

4月23日,徐中和、范干朝一行由朱德龙陪同,到达诸暨市,午饭后,范让朱德龙在该市的沈某处再弄些现金,并说以后从梨局发出的焦炭款中以亏吨形式“冲”掉这笔款。朱同意后,范干朝即兴冲冲地对徐中和表功,徐大言不惭地说:是汇票就不带,是现金就要!

于是,沈某就把已准备好的4万元现金交给了范干朝。

当天下午,徐、范一行人又赶至钱江啤酒厂,果真,朱德义携带装有10万元现金的密码箱如约而来。朱德龙将箱子的密码同样拨到了“315”,然后又提到徐中和的住室,再次由徐、范二人过目。紧接着,朱德龙拿来的那个密码箱也被打开,在已装有8万元现金和金货的箱子里面,又装进4万元现金。因箱子容积有限,朱德龙竟用屁股压住钱,使劲顿了顿,才勉强装下总共12万元的现金和金货。

当晚又到了杭州,一行人住进杭州大厦,朱德龙负责将两个密码箱提到徐、范房间,还用一条铁链子绑在沙发腿上。次日,徐、范等人乐陶陶地游西湖,两位身穿警服的司机则被留在房间看守。

4月26日,徐中和、范干朝一行回到汝州。徐中和亲自将装有现金及金货的两个密码箱提进自己的家。

“南方之行”,让徐中和大大地捞了一把。他并不满足,仍然在不停地攫取钱财。1989年8月,平顶山已组成调查组,查处他经济犯罪问题,对此,徐中和仍无收敛的迹象,一方面,他对举报人不择手段地打击报复,另一方面仍在顶风犯案,不惜铤而走险。

还是在1988年10月,范干朝、朱德龙两人便合计,由朱在郑州买一辆北京“213”型吉普车,价格为21。11万元,准备转手倒卖,事后,范怕徐中和不满,即对徐说:“我让朱德龙在郑州给你买了一台‘213’车,留给你退休后用。”徐默许,让他的儿子将车开到一家消防队存放。

1990年3月,范干朝又提出将这台车按原价卖给梨园矿务局,徐中和表示同意。不过,他又张开了“血口”:“可不能让朱德龙将钱得了,不能便宜他!让他把钱拿来,不要直接交给我。”

不久,朱德龙来到梨园矿务局,这回,范干朝又对朱说:“车按原价卖给矿上,矿上给你结算,抵上你的焦炭款。至于车款嘛,老徐要,你回去把车款拿成现金给我,我再给老徐。”

对此,朱德龙有些不乐意,范又给他打气说,我以后当了局长,给你多发炭,弥补你的损失!

朱听罢这番话,脸上才转阴为晴,点头同意。

朱德龙回到温州后,即向他所在的瑞安联大公司负责人说,梨园发工资需要现金20万元。于是,该公司急忙筹措了17万元现金给朱德龙。5月1日,朱又一次来到梨园,把装有17万元现金的大蓝帆布旅行包送给范干朝。

第二天,范干朝驱车来到汝州市政府,对徐中和说:“钱已拿来了,放在车上,咋办?”

徐说:“别在政府院里给,把车子开出去!”一会儿,车子到了市政府西边一小桥处,范把旅行包放到了徐中和的轿车里,由徐的司机交给了徐妻。

1990年11月中旬,即距徐中和被停职检查前10天,朱德龙带着凑出的5万元再次抵达梨园矿务局。

11月16日下午,徐中和接到范干朝的通知后,便来到朱德龙的住处。朱对徐说:“原来局长让准备20万元,还有3万元没给。这次把款带来了!”徐中和连忙问带了多少,朱答有4万多元。徐二话不说,当即把4万元现金拿走。这样,徐中和总共又公然索取了21万元贿赂款。

徐中和收受贿赂款以至胆大妄为,还是在1985年以后的事。特别是他当了副矿长之后,随着权力的逐渐加大,私欲也在急剧膨胀,直至赤裸裸地实施犯罪。

短短的4年间,徐中和即贪污受贿达53万余元且有16。8万元财产不能说明合法来源,又构成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

值得说明的是,1991年6月,徐中和被羁押期间,竟串通监管人员张红生等人,策划逃跑。徐向张红生行贿3400元,让他给提供交通工具,后未得逞。可见,徐中和自己也感到罪恶深重,不得不想后路。

其实,徐中和又何尝不心虚。他在处心积虑地谋划对策,逃避侦查,侦查与反侦查的斗争始终在进行!

1989年8月,平顶山市组织调查组进驻梨局,范干朝在徐中和的授意下,对前来梨局的朱德龙说,赶快以宁波经销处的名义,分别给钱江啤酒厂和铜陵钢铁厂各打一暂借10万元的借据。此举在于掩盖徐、范“南方之行”的不法问题。不知怎的,两厂却未将此“借据”入账。

1990年11月25日,徐中和被停职。正巧,两天后朱德龙又因故来到汝州。徐中和闻讯后,顾不得自己已被立案侦查,匆匆来到朱的住处,他问朱给他的20万元能否在账目上显示,朱回答说会计已下账,肯定能查出来。徐中和便授意朱德龙赶快回去改账。如改不成,就打假收据冲掉。

当天夜里11时,徐中和又一次匆匆忙忙地闯到朱德龙的房间。他对朱交代,焦炭款让“213”车给抵了,你就说自己从公司把款领了,不要说把钱给我了。

朱德龙不敢怠慢,他返回瑞安联大公司后,将几个头头叫到一起,商议为徐中和受贿款改账事宜。结果,将支给朱的20万元改成又收朱20万元。是年底,调查组未去南方调查,又碍于税务局前来查账,联大公司只好把账改回原样。

徐中和受贿毕竟是事实,改账也救不了他,这是他的贪婪本性使然。在搜查徐中和家时,办案人员发现300多瓶酒和各式罐头竟埋在地下。有人评价,徐中和虽然是“大官”,但小农意识极强,儿子结婚时,徐中和收下的猪大腿竟摆了一人多高!让人警醒的是,徐中和作案并不是“一对一”,而是假他人之手,他自己从不写条子,范干朝即充当了“搭桥”的角色!事实上,范干朝也是一个地地道道的“煤老虎”,他也贪污受贿达65万元,行贿30多万元。

“我是够杀头的!”有一天,懊丧不已的范干朝忽然冒出了这么一句话。

徐中和、范干朝特大贪污受贿案的侦破,凝聚了众多办案人员的心血。其间,河南省省委和最高人民检察院也全力支持查处此案。不依靠口供,将案件办成“铁案”。从1990年11月26日立案始,历时两年零五个月,先后有100多名检察官参战,五下江南,行程35万多公里。

然而,办案人员的心境却不轻松。徐中和、范干朝虽然是县处级干部,牵扯面却广,涉及人多,因而办案困难重重。让人忧心的是,一些“关系网”、“保护网”偏偏出现在党内,甚至个别领导干部出面阻挠办案。同时,碍于徐中和过去所做的一定贡献,有些人又担心会伤害一批干部的感情……反贪没有错!对贪污受贿分子谈不上什么“松绑”。如今一个并不陌生的话题又被提起:如何防范徐中和、范干朝式的国家公务人员职务犯罪,已是当务之急。因此必须强化反贪职能,将贪污犯罪的势头压下去。

罕见的“卖官”案

原江西省广丰县县委书记郑元盛受贿案郑元盛,原江西省广丰县县委书记,1991年因“卖官”案被查处。

钱官交易、权钱交易最为典型的莫过于郑元盛一案了。原江西省广丰县县委书记郑元盛,在短短3年多时间里,利用职权大搞“钱官交易”。全县30个乡镇中有18个乡镇领导给他送钱“买官”,给他送钱的涉及本县人员达45人,91。11%为科级干部。他收受下级及他人钱财14万多元。这是一起建国以来罕见的“卖官”案。

广丰是江西东北部一个有名的贫困县,全县人多地少,平均每人只有七分地。全县共70万人口,有20多万青壮劳力一年四季出外打工,全县人民生活至今还非常困难。现年48岁的郑元盛当过兵,1966年入党,曾任上饶县林业局局长、五府山垦殖场党委书记,1991年调任广丰县县委书记。

经司法部门查证,郑元盛从1991年年初起,利用手中职权,不择手段大肆卖官鬻爵,在当地造成了十分恶劣的影响。

“要当官,找郑元盛”

“要当官到广丰,去找郑元盛”。这是在当地干部群众中广为流传的一句话。在广丰,花钱“买官”已经是干部中公开的秘密,只要能给郑元盛送钱,就可以得到想要的官。

广丰县羽绒厂厂长毛先锋为了提拔、调动工作,先后用公款送给郑元盛9。44万元。

1993年5月,由于企业亏损,他想调到县经委任书记或副书记,找郑帮忙,送去两万元。

毛先锋有一个“送钱备忘录”,他不仅每次给郑元盛送钱都列出明细表,还经常叫本厂职工同行,让同去的职工在外面等候,他去郑家送钱,以便在厂里报销。

毛先锋为把中学同学潘小清从县内燃机配件厂调到羽绒厂当官。找到郑元盛后送上公款6000元,请郑“多多关照”。郑随即向县经委主任祝杰虎打招呼,指示他办理。有关部门按照郑的指示,将潘小清调到羽绒厂任副书记。毛先锋的弟弟毛永高在县法院湖丰法庭工作,想调回广丰县得到提拔重用。1993年年初的一天,毛先锋再次来到郑家,将毛永高要他转送的6000元钱递上去,要他帮忙,郑元盛笑纳了。几天以后,他便找了县法院院长杨全麟。不久,毛永高从湖丰调到县法院任告申庭庭长,并由一般干部提拔为副科级。

1992年10月,县里换届调整干部,铜畈乡乡党委书记苏承兴被免去书记职务,等待安排工作。他从别人那里听到县里要安排他到县科协任副主席的信,便拿了1000元钱到郑家,钱送上去后,他要求去一个好一点的单位。郑元盛果然在书记碰头会上提出让苏承兴担任工商局局长。与此同时,原在铜畈乡担任党委副书记的徐启建看中了书记的位置,他找到郑元盛,先后送去2000元钱,郑收了钱,即向县委有关领导和部门打招呼,指示让徐任乡党委书记。

送多少钱,给多大官在广丰,群众编了这样一段顺口溜:“500元钱挂个号,1000元钱报个到,1万元钱拿顶帽。”郑元盛“卖官”,来者不拒(只要送钱就给官),心中还有一本送多少钱,给多大官的账。

1994年4月,广丰县内燃机配件厂因严重亏损,被县经委宣布撤销,原任厂长张利华被免职,等待安排工作。一天,张找到郑元盛,提出要到县里的行政单位工作,郑听了没有表态。不久,传出风来,张可能被安排到县燃肥厂当副厂长,他心里十分着急。他认为,上次郑书记没表态,是因为钱没送到。于是他准备了2000元钱,傍晚来到郑家,先恭恭敬敬地送上钱,然后又提起调行政单位的事。郑接过钱,说这事还要考虑,仍未明确表态。

回到家里,张利华反复琢磨郑的话,并讲给他的老婆叶笑霞听。叶毫不犹豫地说,这还用问,钱送少了嘛!这一次,叶笑霞亲自出马,带着5000元钱,来到郑家,送钱后提出张利华工作安排问题,请书记帮忙,这一次,郑元盛高兴了,他笑着说:“不要急,张利华调行政单位的事会考虑的。”这一年7月,在研究人事安排的书记碰头会上,郑提出,企业调出来的干部,不要亏待人家,经他提议,张利华被安排到县政法委任副书记。

沙田乡党委书记张广平想要到县里的实权部门当局长,他送给郑元盛一万元钱,郑元盛收了钱,很快召开了书记碰头会。会上,郑给这位党委书记说了不少好话。会议决定安排他到一个一般的局当局长。散会后郑立即给这位党委书记打电话,问这样安排满意不满意。这位党委书记自恃有送给郑的金钱撑腰,大言不惭地表示:不满意。于是,郑元盛又在中午第二次开书记碰头会,会后郑再次打电话向那位党委书记通风报信,那位党委书记仍不满意。

下午,郑第三次召开书记碰头会讨论,研究那位党委书记的安排问题,结果还是不满意。晚上第四次开会,加班讨论,一直开到第二天凌晨两点,与会者实在熬不住了,便说,由你说了算吧。最后,那位党委书记终于如愿以偿,当上了县商业局副局长(正科级)。

由“暗示”到公开索要郑元盛“卖官”开始时,还是别人送钱,他收钱。后来,他越干胆子越大,渐渐发展到以老家盖房子、孩子过生日、结婚、上大学为借口,暗示别人送钱。最后竟然公开向别人索要,他则回报一顶顶“乌纱帽”。

一天,郑元盛给一位姓徐的乡党委书记打电话,让他到办公室来一下。徐来后,郑说:“我有2000元钱的发票,在你那报一下。”钱拿去了,发票却一直不见送来。过了两天,郑又把徐叫到办公室,说:“老家盖房子,借2000元钱。”事后既不写借条,也不还钱。

1993年春节的一天,他的女儿过生日,一天就存进银行10万元钱。

1992年县乡换届,原在毛村任支部副书记的吴杰光为寻个理想位置,找郑元盛帮忙,送去1000元钱,郑向组织部门打招呼,指示让吴担任十都乡乡长。到了1994年年初,吴到县委办事,来到郑的办公室,谈话间,郑故意向吴透露,想让吴在十都乡书记、乡长“一肩挑”,吴听了自然分外高兴。不料郑元盛话锋一转,说:“最近外面有不少反映,说你私自外出搞工程赚钱……”吴杰光一听就紧张起来。前不久,他私自到外地承包工程,赚了不少钱,如果县委追究起来,不仅“一肩挑”挑不成,乡长也很难保住了。

从郑的办公室出来,吴杰光忙了起来,他先从银行取出外出承包赚的3万元钱,又向弟弟借了5000元钱,第二天晚上,他就来到郑元盛家,送上3。5万元钱,请郑多关照。

4月下旬,吴杰光果然当上了十都乡的乡长和党委书记。

1993年10月,郑元盛出差南昌,在宾馆认识了本县物资局金属公司经理郑黎明。

郑元盛嘱咐郑黎明好好干,有前途。然后说:“物资局现在的局长刘荣家年纪大了,你将来可以接他的班嘛!”郑黎明听了乐得合不拢嘴。接着,郑元盛开始提条件:“我要到香港考察,需要8000元港币,你给办一下。”郑黎明连声说,这没有问题。回到广丰后,郑黎明动用公款1万元,于10月29日送到郑元盛家中。

郑黎明深知自己一个小小的股级干部,要破格提拔到正科级的物资局局长岗位,仅送1万元是不够的。同年11月16日晚,他再次动用公款1万元,在县委招待所送给了郑元盛。

郑元盛的“胃口”还没填饱。去香港前夕,他再次向郑黎明流露考察缺少外币。郑黎明心领神会,以4400元人民币兑换500元美金,于11月30日送到郑家。此后,他又两次送1。4万元给郑元盛,每次送钱时,他都提及自己提拔一事。1994年3月,郑元盛让组织部门把郑黎明的调动问题提出来,由于组织部门考察的情况不好,加上物资局局长刘荣家多次到县委告郑黎明的状,郑元盛就把郑黎明调到县外贸总公司任副经理并提升为正科级。在郑元盛的恶劣影响下,全县送礼行贿成风。想当官送钱,想保住位子也要送钱。因为郑元盛一个人的错误,导致全县各级主要干部及群众50多人犯错误,这确实是需要引起人们深思的事情!

发人深省的“卖官”案郑元盛的所作所为,当然不能逃脱党纪国法的制裁。事发后他被清除出党。1995年1月,郑元盛被司法机关依法逮捕,司法机关正在进一步审理,以追究其刑事责任。

但是,郑元盛“卖官”案,暴露了当前人事工作中存在的一些问题,深入剖析这一案件,能够得到许多教训。

其一,对“一把手”要实行有效监督。其二,民主集中制一定要真正落到实处。其三,领导干部的使用和培养教育工作决不能脱节。其四,干部人事制度的不正之风危害最大,各级领导必须高度重视。郑元盛“卖官”一案,涉及人员53人,在已经处理的45人中,正科级干部35人,占77。78%,副科级干部6人,占13。33%。他们买官的钱款几乎都是公款。一个时期内广丰县花钱买官、升官,已是官场上心照不宣的公开秘密。若此风蔓延开来,则我们的党就不成其为无产阶级的政党,我们的政权就不是无产阶级的政权了。

夜色下的罪恶

福建上杭县委副书记黄经福杀人案黄经福,原福建省上杭县县委副书记。1993年因杀人罪被判死罪。

1993年2月8日,福建西部的上杭县城笼罩在浓重的夜色中,位于城北的县委大院这时走进了几个行色匆匆的人影。他们有的是来完成一项非常的使命,有的是临时接到“开常委会”的通知。一副风流倜傥模样的县委副书记黄经福接到“开会”通知后,像往常一样快步来到了县委常委会议室。正要落座,平时和蔼可亲的县委丁书记却一脸严峻地对他说:“外面办公室有人找你。”黄经福带着狐疑和不安走出去。等待他的是4名公安人员,他们向他宣布了以故意杀人嫌疑对他实行拘留的决定。黄经福的心在发怵,尽管他一路上故作镇定申辩:“你们抓错人了。”但呼啸的警车仍把他送进了看守所。半个多小时前,他还是一个拥有40多万人口县份的领导人,而现在却沦为阶下囚。他悲戚戚、哀哀然……翌日,身居要职的黄经福被拘留的消息,像一阵风似的不胫而走,平静的上杭县城躁动了,人们议论纷纷:莫非他与几天前发现的女尸有关?

桥下女尸地处上杭县东面的南阳镇有一个建于60年代的有矶头水库,今年1月下旬,水库大坝放水检修,随着闸门开闸,汹涌的库水一泻而下,在这上游一座横跨两个山头被命名为“红卫桥”的桥下原本高出10多米的水位急剧下降,不几日就露出了淤泥斑驳的河滩,露出了与周围环境极不相干的两个鼓鼓的麻袋。

1月27日,一位青年农民抓鱼到此,发现桥下两个鼓鼓囊囊的麻包,以为是谁丢了东西,便走过去用手一摸,其中一只装的是石头,再摸另一只麻袋,天哪!是一具被蜷曲捆绑的尸体。回到家后,他立即写信向公安机关报告了这个情况。

2月1日,上杭县公安局接到这封信后,急令邻近的南阳镇派出所赶到现场查看并保护现常之后,县公安局、地区公安处的领导、刑警、法医也赶到现场,解开麻袋,发现了一具被铁丝由双脚跪屈捆绑到脖颈、身穿睡衣睡裤的女尸。尸体高度浮肿,手脚表皮已脱落,头顶部和颈部有7个洞口,显系钝器所击,据法医推断,死者年龄在40岁左右,死亡时间在25天以上。

解开系在一起的另一个麻袋,一共装有大小7块石头,经过验称总重量156公斤,系沉尸所用。

显然,这是一起有预谋的恶性杀人案。

上杭县公安局和地区公安处立即联合成立了专案组,指定县公安局周副局长负责。他们首先派出4路人马在附近的南阳、旧县、才溪和新泉四个乡镇开展寻查尸源的工作,贴出认尸启事,利用电影幻灯、有线广播等发动群众提供线索。两天内竟有10个村提供11名妇女失踪的情况。

公安人员逐一进行排查,结果都与女尸的相貌、年龄、走失时间等明显不符,11个“失踪者”全被否认。

死者究竟是谁呢?

路边消息有一消息传到县公安局卢局长的耳里:县林委的邱梅英去向不明,只听说春节前她去福州,可福州那边的女儿也在找她。卢局长在想:死者会不会是她?

于是,专案组立即开始落实邱梅英的去向。

邱梅英是县林委副书记,今年45岁,在女性为官屈指可数的上杭县,她是个头面人物,但家庭生活似乎不太如意,夫妻长期天各一方,独身女儿不久前也离她而去,到省城随父亲生活。现在她一人在上杭县城,去年10月从租住的王弄5号民房搬进城北新村黄经福新建的小楼居祝公安人员找到邱梅英所在单位林委书记老吴,正在为邱梅英一个来月去向不明而焦急的老吴回忆起了一个月前的事:“那是1月3日下午,县委黄经福副书记给我打电话说邱梅英1月1日下午5时搭便车去福州了,她说请个假,可春节前邱的女儿又打来电话找她,说明她没去福州。再说,也是个领导,离开单位这么久连个音信也不给可能吗?会不会出了什么问题?”

中午时分,公安人员又来到城北新村黄经福单门独院的小楼。这是一座名义上由黄经福与两个兄弟共同投资兴建,于去年9月落成的小楼,楼高三层,一层是膳厅和邱梅英的卧室,二层是黄经福夫妇和女儿的卧室,三层是一个大阳台。公安人员叩开黄经福的家门说明意图后,黄经福不耐烦地说:“那天下午她只跟我说5点钟要搭便车去福州,至于搭谁的车她没告诉我,我也不清楚。”

与此同时,县公安局打电话找在省城的邱梅英的丈夫胡华询问邱是否到过省城。

胡极不情愿地回答:“她已经很久没到过这里,我同她已经没有了夫妻关系。”

公安人员只好挑明红卫桥下发现一具女尸可能与邱梅英失踪有关,请他无论如何携女儿来上杭县一趟。

对于邱梅英已经离婚一事,从没听说此事的公安人员感到吃惊和疑惑,后来才从胡华口中得知他们已于1989年间在省城离婚,只是离婚时双方有约不告诉女儿,所以,心地善良的胡华一直对女儿和同事们守着“秘密”,直到此时才说明了此事。

2月7日,胡华和女儿小燕,从400多公里外的省城风尘仆仆地赶到上杭县公安局,周副局长拿出两块半旧不新极具特征的布块递给他们说:“这是从女尸身上剪下来的,有可能是邱梅英的吗?”

小燕仔细端详着那熟悉的横条细纹布块,泪水不禁夺眶而出:“这是我妈的呀,我曾经穿过这衣服,后来让给我妈穿了。”

为了确证,周副局长让胡华提供邱梅英身体有什么特征。

胡华拧紧了眉头,说:“邱梅英的右手无名指有一个关节特别粗大,因为儿时砍柴不慎被刀砍的,没有愈合好,还有她的右大腿有一个大约两公分长已经愈合的伤口。”

“还有其他特征吗?”周副局长叫胡华再认真回想一下。

胡华补充道:“她的阴唇有一个明显的缺口。”

当天上午,周副局长、刑侦队黄队长等几个公安人员带着胡华和小燕,驱车来到了红卫桥边埋尸体的地方,他们叫来附近的群众,掘地三尺,把那女尸挖了出来,不知是因为那一阵子天气奇寒,还是因为那里土质特殊,挖出的尸体与收埋前几乎没有两样。公安人员仔细在尸体上寻找那三个特征,终于一一得到了印证。他们又叫胡华上前进一步辨认,胡华查看尸体后,认真地点了点头。

在场的公安人员长长地舒了口气,几天来昼夜奔波总算没有白忙,尸体来源清楚了,死者就是邱梅英。

可邱梅英为什么被杀?作案的第一现场在哪?凶手是谁?这一连串还未解开的实质问题又使他们松弛的神经陷入紧张的思索中。

回到县城,他们走访了邱梅英工作过的县工会、县妇联、县林委的有关同志,得到的回答都说邱梅英办事泼辣,工作负责,为人热情,人缘较好,没有恩恩怨怨的事,更不会有导致杀身之祸的仇人。那凶手究竟是谁呢?

三张纸条专案组认为:案件突破口是寻找与案情有关的证据。

到邱梅英的住处清查就等于到县委副书记黄经福的家清查。公安人员没有轻举妄动,他们向县委丁书记汇报了案情和想法,丁书记不容置疑地说:“不管是谁都应该支持政法机关办案。”

于是,2月7日,他们兵分二路,踏着夜色,一路直奔县林委邱梅英的办公室,一路敲开了黄经福的家门。

在黄经福家小楼的邱梅英的卧室内,公安人员认真端详着室内的摆设,靠墙东侧一张古式双人床上卷起的睡毯压着叠得整整齐齐的被子,靠墙左侧和窗台下摆着衣柜、书橱和写字桌,看上去一切都原封未动。

公安人员神情专注地查看写字桌抽屉里的每一件物品和衣柜里的每一件衣物,蓦然间,一件质地华贵、款式新颖的双层秋衣袖子在抖弄中发出异样的声响,拆开缝线处一看,藏着两张纸条,一张写着:我的话:邱梅英也是我的妻子,她同样享有妻子的权利,我的房子、财产她同样具有所有权、居住权和使用权,任何人不得干涉和驱赶。她死后可以和我同穴安葬。黄经福1992年10月28日。

另一张纸条写着“甘兰协议”,主要内容有:“甘每星期两个整夜、三个中午交给兰安排;甘50以后再加一个整夜交给兰安排;甘帮助兰买或建一间房;兰有病时甘应日夜照顾,甘有病时应允许兰日夜照顾……”署名是“甘、兰”,落款时间为1990年6月20日。

显然,甘就是黄经福、兰就是邱梅英,文字鉴定的结果证实了他们的推断。

在县林委邱梅英的办公室抽屉里,公安人员在一本书的夹页里也发现一张纸条,写着:遗嘱:主持公道的人们,我住在黄经福家,有一天我突然死亡,那一定是黄经福所致,请为我主持公道,遗嘱人:邱梅英。1992年10月25日。

由此可以推断,黄经福与邱梅英关系极不正常,黄经福有重大杀人嫌疑。

次日上午,专案组人员与县委分管政法的领导赶到地区向地委、行署和公安处、检察分院领导汇报了案情,决定立即对黄经福实行停职检查,并予以刑事拘留,于是才有了本文开头的那一幕。

地区检察分院领导在听取案情汇报后,指示上杭县检察院必须提前介入此案的侦查监督,密切配合,尽快查清此案,做到快捕快判,并派出有多年办案经验的检察分院马科长和县检察院江科长等人提前介入此案,与公安部门协同作战。

捞沙人的话黄经福被拘留后,心神不安,两眼常常望着冷冷的铁窗发呆,但审查时又装模作样摆出一副不可侵犯的架势。

公安人员问他:“‘甘兰协议’,‘我的话’是你写的吗?”

“是的。”他不假思索地回答。

“我与邱梅英只是感情夫妻,不是性夫妻,‘平分秋色’的‘甘兰协议’、‘我的话’不过是为了平衡她的感情……”几天过去了,黄经福除了重复上述几句话,其他都默不作答。

此时,黄经福的老婆刘恩琪急得团团转,四处放风说:“我丈夫和我与邱梅英是以兄妹、姐妹相称,她是租住我家的,我们不可能害她。”

没有找到其他证据,审讯一时陷入僵局。

2月18日,县公安局卢局长带着一组人马在南阳镇搞外围调查,一个群众反映说:“一个多月前有个捞沙人曾捡到几件带血的衣物。”卢局长立刻意识到,这是一条重要的线索,必须找到捞沙人。

他们三寻四访,终于在距红卫桥不远的池溪河岸边一个简易的草棚里找到了捞沙人。老头说起了那一天的事:那是一个多月前的一天早晨,我起床后发现河里漂着一个白花花的蛇皮袋,我划着竹排把它捞了上来,解开蛇皮袋,里面有几件带血的衣服和一个缝在一起的枕巾和枕套,我看还能用,就把这些东西都晾在河滩的石头上,几个过路人看到了,说这说不定是死人的,不能要,要了会晦气的,我本来心里就不踏实,经他们这么一说,我更害怕了,便把这些东西通通扔进河里了。“在这以前你还发现什么?”

“在这前一天的晚上,我早早上床睡觉了,但后来大便急了到门外,看见红卫桥下有一部小车停着,什么样的车我说不上,但可以肯定不是那种运货的大车。”

“车!有可能是运尸体的。”卢局长一下振作了起来。

“你能准确地说一下是哪一天捡到东西和看到车的吗?”

老头掰开指头算了算,最后肯定地说:“是农历十二月初十拾到那东西,十二月初九看到车的。”

身边的黄队长拿出日历表一对照,十二月初九正好是1月1日,与黄经福打电话给县委书记说邱梅英1月1日下午去福州的时间吻合。他们继续分析:邱梅英就是那天开始失踪,第二天那老头又发现带血的衣物,很可能邱梅英就是1月1日下午或晚上被杀,而后连夜抛尸,这红卫桥就是抛尸的地点,而作案的第一现场,根据那带血的枕头和枕套以及死者身上所穿的内衣内裤来判断,有可能就在上杭县城室内。后来,周副局长带着一组人马,乘着小船沿河寻查,终于打捞到了那仍有丝丝血迹的连在一起的枕巾和枕套,进一步证实了捞沙人的话。

红卫桥距上杭县城大约60公里路,抛尸肯定借助了交通工具,谁有可能帮助黄经福开车呢?

未婚女婿的口供专案组又一次召开了“诸葛亮”会,对黄经福社会关系中会开车的人逐一进行排查,认为惟有黄经福的未婚女婿张寿桥作案的可能性最大,一则他保管着一部北京121吉普车,与捞沙人说的“小车”形状相似;二则据说张寿桥1月1日下午离开了他所在的县交警大队郭车中队,有作案时间;三则他与黄经福女儿黄俊峰正处于热恋之中,对黄惟命是从,有作案可能。

于是,2月19日,一纸隔离审查通知书传到交警郭车中队,张寿桥被带到县城监居起来。

开始,张寿桥对1月1日晚上的行踪一口咬定说与黄经福一起去城外某地看地基,避而不谈真相。但大家对突破张寿桥的口供信心十足,认为张与黄经福仅是未婚女婿与未来岳父的关系,在黄经福作为县委副书记“大势已去”的情况下,他不可能再死心塌地了。

22日,对张寿桥的隔离审查升级为收容审查。

在庄严肃穆的预审室里,张寿桥被带了进来,耷拉着脑袋坐在一张木凳上。

审讯桌前,专案人员神色严肃地宣布对他实行收审的决定,他低垂着脑袋,“呜呜”地哭着交代了1月1日下午的活动。

1月1日下午,张寿桥开着墨绿色的121型吉普车,由郭车直奔县城,想着要与未婚妻见面,心里乐滋滋的。张寿桥对权势显赫的未来岳父和岳母更是俯首帖耳,毕恭毕敬。

晚8时许,张寿桥把车停在黄经福家小楼弄口的空地上,然后兴冲冲地跨进了黄家的门,直上二楼,与刘恩琪打过招呼后,就进了女友黄俊峰的卧室。不一会儿,黄经福从一楼邱梅英的卧室上来,一家4口聚在黄俊峰的卧室,黄经福愤愤地说:“这女人(指邱梅英)太坏了,要除掉她。”张寿桥在这之前,已多次听黄经福当着一家人的面说过这话,所以也不以为奇。

黄经福又抬腕看看表,“快9点了,会不会太迟?”他有点犹豫地说。

刘恩琪赶紧接过话题:“我明天要去福州开会,过三四天有人要搬进隔壁新房,现在不干以后恐怕机会就少了。”

黄经福说:“要干,小张要帮助我呀!”

张寿桥不语。

坐在张寿桥身边的黄俊峰见状,用臂膀碰了碰张,说:“小张,你敢不敢?”

在黄经福一家人的目光下,张寿桥颔首同意了。

黄经福跟他们商量:“用什么干掉她呢?”

黄俊峰看到靠墙的写字桌上搁着一把锤子,用手指了指:“就用那个。”

黄经福说:“那太小了。”忽然他想起什么,急步走到外间,一会儿双手举着两只哑铃进门,面呈喜色地说:“就用这个。”

黄经福又思忖着说:“怎么进她的门呢?她力气挺大的。我就装着带小张进屋向她借书。”

黄经福拿定主意后,将两只哑铃分别夹在腋下,与张寿桥一起下楼了。

黄经福下楼后,先把大门搭上保险,以防不测,然后掏出钥匙开了邱梅英卧室的门。见邱已脱去外衣斜躺在床上看书,他心里一高兴,口气亲昵地说:“梅英,小张要向你借几本书。”

此时,邱梅英怎么也不会意识到他们的歹毒用心,她抬眼看看推门进屋的黄经福和他身后的张寿桥:“借什么书,自己拿吧。”说完她又把目光埋进了书里。

书柜就在床头后,与床铺之间隔着半米多的距离。张寿桥走到书柜前,装着寻书的样子。黄经福也走到书柜前,心里却在翻腾着如何下手,见张寿桥没有动作,他努一下嘴,示意张先去捂她的嘴巴,以免喊出声来。

张寿桥没动。

黄经福急了,连忙掏出一只哑铃朝着邱梅英的头部猛砸下去。邱梅英惊叫一声瘫软下去,本能地用脚蹬了蹬。张寿桥猛力地压住她的脚,黄经福又举起哑铃,在邱的头部连砸了几下,又怕她不死,跑到外间拿来了铁丝猛勒她的脖子。此时,喷涌如注的鲜血已染红了枕头和床边的衣物。见她确已断气,黄经福又把尸体拖到床下,血又很快染红冰冷的水泥地。

这时,刘恩琪和黄俊峰从楼上下来,推开邱梅英卧室的房门,见到一个多小时前还与他们同桌就餐的邱梅英躺在血泊中。

黄经福与张寿桥开始装尸体,先用一个白塑料袋把尸体头部套上,再用铁丝把尸体双腿屈起来捆着圈到脖子上,然后装进编织袋,再套上麻袋,袋口用铁丝扎紧。

干完这些已近晚上10点半,黄经福叫张寿桥出去看看动静。

张定了定神,拉开大门,警觉地走出门外。四周已是一片宁静,夜色凝重,昏黄的街灯下行人稀少。

张寿桥急忙回来报告:“没问题,可以送出门了。”

他们抬起尸体,塞进吉普车的后座。

小车向前方开了五六公里后又返回红卫桥。此时,黄经福已把7块石头全部塞进麻袋。两人把装尸体和石头的两个麻袋抬下车,再用铁丝连结起来。

他们匆匆地望了一眼夜幕中桥下如墨的湖水,然后将两个麻袋拉到桥栏杆边,慢慢地推了下去……吉普车急忙启动,往回开去,经过一条河时,黄经福猛然想起车上还有一个装着沾满血迹的衣物的编织袋。叫张寿桥赶紧停车,黄经福下车搬了一块石头绑上,朝着河心狠狠地扔了出去。结果石头与编织袋脱落,石头沉下去了,编织袋却漂浮在水面上。黄经福担心那带血的衣物万一被人拾到,连声哀叹:“完了,完了,说不定这是祸害。”他问张寿桥:“你会游泳吗?”他想叫张寿桥过去把袋子捡回来再处理。

张寿桥说:“不会。”

“附近村里有熟人吗?”

“这么晚了怎么行呢?”

黄经福无可奈何地叹了一口气:“那只好听天由命了。”

他忧心忡忡地上了车,回到城北新村已是凌晨一点多。他又急急地在邱梅英的卧室里翻箱倒柜寻找着他写给邱梅英的“我的话”和“甘、兰协议”,但他没有找到。

次日,黄经福又叫张寿桥把两只哑铃扔掉。张把两只哑铃分别扔进一个池塘和一条河里。后来公安人员用了7台抽水机,连续抽水20多小时,才觅到池塘里的一只哑铃。

血案起于风流黄经福,本有一个温馨、和睦、幸福的家庭,这个1969年毕业于厦门大学历史系的学生,毕业后次年就同女友刘恩琪结成伉俪,之后就生了爱女俊峰。在仕途上,他也是一步一个台阶,每两年多就有一个变化。先是由毕业之初的某纪念馆讲解员调至中学举起教鞭,而后又登上县委党校的讲坛。从这个讲坛上他开始发迹,不久后便被提升为县委宣传部副部长,而后县委办公室主任,再后县委常委兼宣传部长,1990年坐上县委副书记的交椅。在上杭县一中执教历史的刘恩琪也一帆风顺,全县只有3名高级教员,她居其一,并被推选为全县独一无二的省政协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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