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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三章

作者:蜘蛛 当前章节:5350 字 更新时间:2026-6-23 01:31

在我写这篇小说的前几天,我偶然经过一个胡同,这个胡同是那么熟悉又那么陌生.

墙缝中的草,破败的木门,杨树下玩耍的孩子,这一切景象使我突然想起自己多年前在这一带鬼混过.

几个染了红头发的少年拥着一个胸前挂着手机的女孩从我身边走过,他们大声的谈论着什么,毫无顾忌的说着脏话,互相漫骂.

其中的一个男孩回头瞪了我一眼,他不明白我为什么站在这胡同里楞楞的出神,另一个男孩向我竖起中指,我立刻觉的亲切,亲切的想和他们打一架然后一起去喝酒.

从他们身上我看到当年自己的影子,我想我那时应该是快乐的,这胡同原封不动的保存着我的记忆.岁月沧桑,它和多年前一模一样,一种久违的感觉漫上心头.

有人告诉我多年前的一个夏天,他经常看见我和一个女的手拉手从这个胡同走出来,他还绘声绘色的说出当时的情景,我光着上身,下边是一条大裤衩,穿着拖鞋,那女的是鸡,开发廊的,东北人,个挺高,喜欢穿牛仔裤头,抹着口红,腰间挂着BP机.

我无法理清当初那些混乱场景中各种各样纷乱的印象.

记得当时高飞他们被拘留了,小武失踪了,我跟着金珠又认识了很多新朋友,锡兵,李平,周有顺,大头.我离开一个圈子到了另一个圈子,很快臭味相投,混在一起.

我不明白那时为什么有那么多人没有工作,他们成为胡同串子无业游民整日晃荡,而我就是其中的一个.

社会的变革,时代的旋涡,我们那时感受的非常清楚.

金珠在胡同口开着一个发廊,椅子是老式的,镜子前放着摩丝,洗发水,吹风机,墙角有个炉子温着开水,一到布帘后是张小床,金珠给客人按摩.

她白天理发,晚上卖淫.

她在锡兵家租了间小房子,那些因按摩而被按的想入非非的中年人被她带到这里过夜.

我常常去找她,我是她免费的顾客.那时我十八岁,她二十四岁.她说她卖淫是自愿的,没人逼她,她喜欢这样的生活.

在一个雨夜,她对我说,弟弟,堕落有什么不好呢.我还记得我陪着她到一家私人诊所检查身体,回来的路上她告诉我她得了性病,让我别再去找她,都则会连累我,我会恨她一辈子.

我低头不语,那是我从小到大听到的最生动的一堂政治课.

后来金珠被警察带走了,锡兵说整个胡同的人都跑出来看,她戴着手铐,表情平静,从那以后我再也没见过她,也没有听到过她的任何消息.

有时我想金珠也许回东北结婚了,也许死了.

死于对路边电线竿子上的一次张望,那电线竿子上贴着治疗性病的广告.

死于灯红酒绿中的一饮而尽,那杯中装着安眠药装着最后一次放纵.

回忆起金珠的时候,我并不觉的恶心.

我和她的结合象一只苍蝇趴在另一只苍蝇身上,一边飞一边做爱,在空虚中达到高潮.

我曾经告诉金珠,我要把她写进小说,是她让我从男孩变成男人.

处男的贞洁也许算不了什么,也许是一个天堂,我抛弃了这天堂是为了进她的地狱.

我的第一次是和一个妓女,我一点都不后悔.

金珠被逮走以后,锡兵搬进了她住过的那小屋.她留下的东西成了锡兵的私有财产,用锡兵的话来说,他是要替她保管两天.

小屋里有两个破沙发,一个掉了漆的茶几,一张桌子,一张床,窗玻璃糊着报纸,墙上贴着明星画,“四大天王”被涂上了黑胡子,巩利叼着支烟,马拉多纳的脸上用黑笔写着:吸毒.

金珠的传呼不知被谁拿走了,剩下的最值钱的东西就是一台黑白电视机.

锡兵,李平,周有顺都是球迷,他们在一起侃侃而谈,谈巴西阿根廷谁是小菜一碟,谈任意球如何发用左脚还是用右脚,谈到对手时便做个不屑一顾的手势.

受他们的影响,我也成了球迷,为了祖国呐喊助威荣辱与共.

那段时间,中国队踢的特别臭,,“黑色十分钟”使我们绝望,愤怒,破口大骂,在胡同里摔了很多酒瓶子.

没有球赛的时候,我们聚在房间里看黄色录象,看完后还要议论一番,大发感慨.

锡兵说,老外的家伙那么长,跟驴似的,自叹不如呀!

李平说,咱别和牲口比,我喜欢港台的,日本的也行,有故事情节,不象老外,二话不说上来就干.

周有顺说,这些演员多幸福呀.

我说,依我看,只要是演这个的,男的统统结扎,女的都给戴环,凭什么他们就能乱搞?

李平说,对,计划了他们,反正他们也不怀孕,都射一肚皮,这样可以省俩套钱.

周有顺说,你看看那些外国元首,性丑闻多着呢,上梁不正下梁歪,要结,先给他们结上.

锡兵说,实在不行,由他们国会批准把他阉了.

我说,阉了后让他当作家,没准能写出一部《史记》,太字少了一点,文学史多出了一页.

李平说,咱们清朝时玩剩下的让他们接着玩去.

周有顺说,当头头的就好这个,记得哪国的国王有上百个孩子.

我说,康熙,乾隆的种子也没少播在江南,街上要饭的孩子里说不准哪个就有黄亲血统.

锡兵拍着沙发叹息,少几个私生子,多几曲长恨歌,多好.

高飞,小马,拘留释放以后,通过我的介绍认识了锡兵,李平,周有顺.

他们在这之前都听说过对方的鼎鼎大名,都有一种相见恨晚的感觉.

当天晚上,我们光着膀子去夜市上喝酒.

出了锡兵家的胡同就是一条大街,叫做中心街,路面凹凸不平满是脏水洼,拉客的摩托三轮“蹦蹦蹦”的开过.

街两边摆着菜案子,小吃摊,昏黄的灯泡下可以看见烤羊肉串的新疆人,也有卖咸花生和麻辣蜗牛的老太太.

大头!锡兵和一个正切着土豆丝的小矮个打招呼,给我们接六杯啤酒,要大杯的,再赶紧炒几个菜.

大头答应着,放下刀,擦手,笑呵呵的给我们每人一支烟.

我们围着一张长条桌子坐下,酒菜很快端了上来,高飞和小马眉飞色舞的讲起在拘留所的事,锡兵很有兴趣的问他俩在里面是否挨揍有没有勾搭上几个女犯人.

不远处有两个人在唱卡拉OK.

一个在街南边,一个在街北边,比赛似的看谁唱的声音高.

我早已为你种下,九百九十九朵玫瑰......

为什么总在那些飘雨的日子,深深的把你想起......

我喝了三大杯啤酒,一杯二斤,心里老是有一种要下雨的感觉.后来高飞的传呼响了,他去一家商店回电话,很快,跑过来说,走,走,快,小武和老野在电影院打起来了.

大头,算算多少钱,锡兵站起来打着饱嗝往外走,先记帐上,以后还你.

大头笑着说,没事.

高飞摸起案子上的一把菜刀,老板,刀借我使使.

大头说,哎,哎......

我们赶到电影院的时候,发现县城里的痞子几乎都到齐了.

小武和老野各领着一群人站在广场上,武校的朱铜嘉在劝架.火药味非常浓,一个眼神,一句话语,就可以导致群殴爆发.

路灯下套圈的小贩慌张的把摆在地上的泥娃娃收起来,马路上的一些行人也都紧张的驻足观看.

老野留着燕尾长发,穿着黑背心,手腕上戴着手链.他是县城里有名的痞子,好勇斗狠无人不晓,一些事迹近乎传奇.

小武拿着砍刀,气势汹汹的问着什么,老野坦然从容神情镇定.朱铜嘉满脸堆笑,至于吗,为了一个女人,走,喝酒去,我请客,这点小事闹大了谁都不好.在朱铜嘉的劝说下,两个人都有些气妥,郁郁不乐,只是面子上下不来,但心里都明白如果打起来只能是两败俱伤.

这时不知谁往小武这边的人群里弹了个烟头,情况急转直下,一场血腥的殴斗随着叫骂声立刻爆发了.

当时非常混乱,很象电影中黑帮火并的场景.

小武推开朱铜嘉,一刀向老野头上砍去,老野用手一挡,转身就跑,鲜血滴了一地.

小武和高飞举着刀,追着老野冲进了电影院.

台球案子那边,李平,周有顺和几个人打了起来.锡兵抡着球竿用粗的那头打倒一个高个子.

我站着没敢动,太阳穴一跳一跳的,广场上都是打架的,我的第一个念头是跑,第二个念头是摸家伙,混战中,一块砖狠狠砸在我脸上,从此我的眼角便有了道疤.

据大家后来回忆,小马在公共厕所里被人用钢丝锁抽晕了,广场上血迹斑斑,不知谁喊了一声,警察来啦,人群迅速散开.

我听到警笛声以及刺耳的刹车声,我准备跑,一个中年警察下车后把我抱住了.挣扎中,我的肘击打到他的头部,他骂一声,企图把我按在地上,我猛的向他脸上一推,我的本意是推开他,没想到手指戳到了他的眼睛,无意中使出的这招“二龙戏珠”使他惨叫一声,松开了我,我便沿着马路拼命的跑,一边跑一边回头看,那时警察还没有换制服,我看见一个草绿色的身影在地上打滚,我想,坏了醋了,完了,我把他弄瞎了.

那场群殴的结果是老野身中七刀,生命垂危,小武当场被警察制服,铐在广场的电线杆子上.

李平,周有顺,还有十几个人也被铐在铁栅栏上.

警察到处逮人,高飞,锡兵,跑进了附近黑暗的胡同.小马因为晕倒在厕所逃过了追捕.

我可以想象到小武蹲在地上,抱着电线竿,在警察的厉声盘问下,在路灯下,眼神多么慌张,无助.

往日的威风变成了现在垂头丧气的样子,一些脚步纷纷停留,围观的人带着好奇议论着,小武的尴尬处境一览无遗.他的背景是这个县城,白天喧哗,晚上躁动,小武蹲在那里,找不到合适的位置.也许他深爱着一个人,也许那爱情对他来说是痛苦的,他为之喝酒,喝醉,打架,砍人.

他将在狱中渡过漫长的岁月了.

我躲在一家小卖部里,警车不断的从街上开过,我气喘吁吁的给高飞打传呼.

高飞很快回了,慌张的问谁啊,谁打的传呼.

我说是我,你现在在哪呢?

高飞说在锡兵家,你赶紧过来吧.

到了锡兵家,小马也在,他身上有屎,头上缠着绷带,他正在给锡兵和高飞讲他从厕所出来远远看见小武被带上警车的事.

电视机开着,声音很大,演的是赵本山的小品,我们的谈话便夹杂着一些台词.

我说,这里不安全,警察随时都会找到这里来,李平,周有顺也都栽进去了吧?

……上班的走啦,上学的也走啦,都走了……

锡兵说,高飞,你砍他了没有,你可刚出来,再进去,李平,周有顺估计没事,没有案底,也说不准,现在正严打呢.

……歌星演唱会现在开始……

高飞说,砍了一刀,没砍中,你也知道,我以前跟老野混过,电影院里都是人,乱糟糟的,也许砍中了,可能砍中了吧,他当时哎呦一声.

……我为大家演唱一首《小草》……

我说,我可能把一个警察的眼睛弄瞎了.

……咳,妈呀,嘿……

锡兵说,现在怎么办,跑吧,咱几个逮住都够判刑的,正严打呢,顶风作案.

……没有花香,没有树高……

小马说,往哪跑?

……我是一棵无人知道的小草……

高飞说,我看这样,都回家,拿钱去,离开这个县城,跑的远远的,打工去,别和家里人说这事,这事过去咱就回来.

……你看我的伙伴遍及天涯海角……

我们约好一个小时后在火车站集合.

我先找到冯小刚,把事情简单的说了一下,然后向他借钱.他说没有,过了年才去机械厂上班,现在没钱.我又敲开粱子家的门,粱子不在,那时他在县武装部参加预备役训练,年底要去当兵.我悄悄回到家,父母和弟弟已经睡了.我叫醒姚亮.姚亮揉着眼睛说,哥,你好几天没回来了,什么事,我明天还得上学呢.

我说哥出事了,出大事了,你有钱吗,先借给我.

姚亮说有,掀开被窝,从席底下拿出二百快钱,那是他省吃俭用攒了半年多的钱,准备买一台录音机学英语.

我接过钱,走出家门,姚亮光着脚跟了出来,只穿着一件小裤衩,胡同里微风吹着,有些凉意.

哥,你出什么事了,你去哪?弟弟怯怯的问.

我不知道.我的心中泛起一阵酸楚.

哥,你还回来吗?弟弟的声音颤颤的,我知道他哭了.

我不知道.我的鼻子一酸,泪水忍不住流出眼眶,很快,我抹掉眼泪,对弟弟说,照顾好咱爸咱妈,我走了.

当天晚上十一点五十分,开往北京的火车呜的一声驶出了站.高飞说他妈在北京,他妈和他爸离婚后他有四,五年没见她了.锡兵和小马还在谈论打架的事,我看着窗外沉默不语,我不知道我对家对这个我生长的县城竟然有着如此深的眷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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