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穿着从上海带来的那身雪白的连衫裙,又往长长的黑发上系了一根红色的发带。在贝妮丝用英文报幕之后,走到台上,我的钢琴演奏得到了热烈的掌声,观众们大声叫着“再来一个”,可是我什么准备都没有,只好匆匆地退到了台下。我还没有走出后台回到自己的座位上,就被贝妮丝一把拖住:“朱莉亚,你不要走!你要帮一下我的忙!”
我惊讶地望着贝妮丝,不知她有什么事这么着急,她按了我一把说:“你在这等一下,我报了幕再和你讲!”
报了下一个节目,一位中国学生的琵琶表演之后,贝妮丝带着哀求的神情望着我:“没想到时间过得这么快,原来按每个节目五分钟排的计划,结果只有两、三分钟就完了,总不能让我们的观众只看半小时的节目就走啊!……你一定要再出一个节目!”
我的天哪!贝妮丝可真难对付!
中国学生会主席也匆匆地跑来,他手里捧着一大堆磁带,帮贝妮丝劝我:“周励,你嗓子不错,再来一个独唱吧,我们还没有独唱节目呢!看,我这里有许多磁带,可以放进音响里当音乐伴奏,你看看!苏小明的、远征的、成方圆的……你能唱哪个?歌词这儿都有!”
看来这两人非逼我就范了。好在我小时候经常参加少年宫的演出,从不怯场,上就上吧!我挑了一首《大海啊,故乡》的管弦乐磁带,交给贝妮丝。“中国之夜”最后一个临时加进的节目,是我的独唱,我带着忧郁、迷惘和无穷的思念,唱道:
“小时候听我妈妈讲,
大海是我故乡。
海边出生,
海里成长。
大海啊大海,
是我生活的地方。
海风吹,海浪涌,
随我漂流四方。”
在一阵阵暴风雨般的掌声中(无论什么节目,这里的观众都给予暴风雨般的掌声),我突然看到坐在第一排特别席位上贝妮丝的那位男友也在拼命地鼓掌。贝妮丝自己当主持人,把男友安排到了特别席位上,这样也许他就可以更清楚地欣赏她那身如同新娘般的白色缎裙了。
在观众的拼命鼓掌中,我又用英语唱了一首约翰·丹佛的《送我回家,乡间的路》,不等大幕拉下,我就匆匆忙忙地跑下后台。同以往许多次一样,在演出后例行的鸡尾酒会上,我有一份工要打,我匆匆地换下连衫裙,套上早在书包中准备好的我那套洗得发白的餐厅制服和裙子,在演出大厅外的长廊中,我站在酒吧后面,给大声喧嚷的观众和学生们斟倒各种各样的香槟酒、葡萄酒、白兰地和苏打水。贝妮丝兴奋地端着酒杯在熟人中穿梭着,咯咯大笑着,今晚她是个成功的主持人。她把酒滴倒在一个棕色头发的男孩子头上,又咯咯地狂笑着,亲吻了一下那个男孩子的脸颊。转眼间,她又挽起另一个高个子金头发的学生的胳膊,把头放在他的肩膀上,一边抖动一边狂笑着,她差不多快要喝醉了。她的男友呢?那个从纽约曼哈顿开车来的男友到哪里去了!我看到他了,他完全像局外人一样地站在一个角落里,手持着一个酒杯,在一大群自顾狂欢、陶醉的学生中,他显出一种毫不协调的冷静,他甚至没有去看他的女友贝妮丝,只是默默地站在那里想着什么。
不知什么时候他站到了我的身边。
“你的歌唱得真好,比你弹的钢琴更加感人。”他带着真挚的目光,用带有欧洲口音的、好听的英语对我说。
“谢谢!”在美国,随便你听到什么样的赞扬,只用一个字作回答:“Thank you!”我问他:“你要香槟?还是要苏打水?”他说他要一点度数很高的白兰地。于是他喝他的白兰地,我打我的工,我们再没有讲一句话。
过了一年,我们结婚之后,他告诉我那个夜晚他的情绪很不好,他和贝妮丝之间爆发了一场大争吵,他给我叙述那夜的情景:
深夜,酒会之后,月光照着车中贝妮丝酒后兴奋的脸和麦克严肃压抑的神情,车子在雪地中缓缓开动着,开得很慢很慢。
“在你的睡房中,有一件男人的夹克衫和内衣,你能告诉我他是谁吗?”
贝妮丝又照例咯咯地大笑起来,她的醉意未消,抖动着肩膀说:
“你来了,你是主人;你不来,我是主人。你在曼哈顿和哪个姑娘睡觉,我也管不着。”
麦克抽搐般痛苦地大叫着:“住口!”他猛地刹住了车,两道锐利的目光紧盯着贝妮丝由于醉酒而微微发红的脸颊和那双朦胧不清的眼睛。
“我不和你玩游戏!告诉我,还是那个南韩人吗?你不是说已经和他断了吗?”
麦克猛地打开车门,跳下车,独自向雪地中走去……汽车的马达在微微震抖,寒风一阵阵刮进车内。贝妮丝抖索了一下身子,她的酒意让冷风吹散了不少,不知是悔意还是震惊,泪水从贝妮丝的眼眶中涌出,她缩成一团,从车前窗中默默地注视着在雪地月光下消失了的那个大个子的身影……麦克后来告诉我,他在雪她中整整走了两个钟头,到半夜两点才回到了贝妮丝宿舍。他们俩都哭了,痛苦了一场之后他们又做爱和好了。
“伤疤总是在那里。”麦克说,“我一直以为她很爱我,她为什么要那么做呢?”
“中国之夜”收到了良好的效果,连《纽约时报》在内的许多报纸都作了报导,有一张小报上还登了我拿着麦克风唱歌的照片。在学校里总是这样,中国学生越是被人注目,身上的压力也就越大,成绩才是衡量你的标志!我最常做的噩梦就是考试。美国的考试是题海战术,考验你的理解和应变能力。电脑考试让我考砸了。那天我在电脑房一连熬了几个通宵之后,白天又到教工餐厅去打一份临时工。“一夜不睡十夜不醒”,我一边干活,一边在似醒非醒中记错了考试时间,等我大叫了一声“糟糕!”然后脱下制服冲向考场时,考试已经进行了半个多小时。我一上场就完全乱了方寸,甚至连在电脑上编了十几次、早已滚瓜烂熟的程序都一下子乱了套。我如同落进了一个大冰窟:“这下全完了!”我为什么要去打那份该死的工呢?打三个小时才9块钱,而为上电脑课我可是交了900块钱啊!我懊悔不已——电脑考试我得了“C”。
电脑考试之后是英语高级班的论文考试,这也是商学院对学生规定的一门必修课。商学院希望培养出不仅能够经商,同时也具有高等文化素养、敏锐洞察力和幽默感的人。不是已有许多在商场上叱咤风云的人物成了历届美国总统吗?论文考试和在课堂里的那种考试不一样,教授布置了论文题目,然后给你们一星期时间,准备一份不少于20页的论文。这次考试教授布置的题目是:写几件发生在你身边的真实事件。要求带有文学性,并且有自己的观点。
我决心考“A”,我一定要把电脑考“C”的耻辱挽救回来!写什么真实事件呢?来美国后就是打工,当然不能写“打工一日”,那样太浅薄。我想起我在上海时曾写的中篇小说《医生日记》中的两个故事,那里面的主人公全是我的病人,是发生在北大荒兵团的真人真事。于是我立即拟好了两个题目,一篇是《隆冬里的轰响》,另一篇是《破碎的晨曦》。我一头扎进图书馆,一连干了三个通宵,最后把它交给贝妮丝——我经常找她替我修改论文作业。
结果正如我所希望的那样,我的这两篇论文不仅得了“A”,而且成了系里的范文,教授让我站在阶梯教室的讲台前给大家念这两篇他认为是“极为出色”的论文。
当一个婴儿哭喊着向母亲伸出双臂,哪一个母亲会拒绝呢?但这一代人却被母亲拒绝了,他们是一群在荒野上哇哇哭喊的婴儿,他们唯一能牺牲的是自己的内心世界。无望的情欲和难以排遣的孤独和苦闷使他们心灵扭曲,走向死亡,……是谁拿起第一块石头,砸他们脚的呢?
在《隆冬的轰响》中,我写了这样一件事:
当我还在北大荒兵团当医生时,有一天山民们从冰河窟洞中扛来了两具尸体,男的是武装连伐木排的班长,一位天津老高三的知识青年,女的是山上伐木小屋守林人的孙女,一个中俄混血的少女。两人脸色铁青,眼球充血,被抬到师部医院抢救时早已断了气。就在一个多月前,武装连上下都传说着伐木排班长大刘和那个人们称为“二毛子”的羞涩而安静漂亮的女孩“搞上了”。
武装连全连76个人全是清一色的光头,平时往身上露出破棉花的黄棉袄外扎一根草绳,一起上山一起下山,连解手小便都不背人,一晃几年过去了。有一次,武装连的一个当地青年把一个路过山林往加格达齐方向去探亲的娘们给强奸了。那人立即被戴上了手铐脚镣,发送到劳改营。武装连中数大刘最爱打扮,平常出工总是在小袋中揣着小镜子、梳子,一有空就对着镜子梳起来,他那头黑发是没说的,要是在天津,保准有一大群姑娘在后面追着。自从守林老人的女儿——“二毛子”她娘得病去世后,老人把孙女带到了林子里,每天给伐木排烧水蒸馒头。大刘首当其冲和她搞上了,人们一开始只是嫉妒,讲几句闲话,但连长知道这事后,事情就大不一样了。有人向连里汇报,说看到大刘把那小妞压在身底下,有人还煞有介事似的证实大刘和那个“漂亮的勾魂”的女孩(她刚满20岁,比大刘小10岁)两天两夜无影无踪,私奔了又回来了。全连都被桃色新闻搞得不得安宁,那些大汉子们都无心伐木了,一入夜,草棚里大家都翻来覆去长嘘短叹,第二天人人脸上像断了秧的窝瓜提不起神。很早就有人提出让团里送几个女的上山,不干活不伐木光养着,哪怕给大家扫一下窝棚,捉一下被窝里的虱子也行,只要使这帮血气方刚的大男子汉闻到面前有女人味儿,听到女人的尖叫或者歌声,看到女人晃动的身影,他们就不会感到自己是生活在大庙中的和尚了,那么革命干劲也就会在女人面前随之而来。可是团里无动于衷,说派几个女的上山是瞎扯蛋,是小资产阶级的异想天开和不健康情调,于是后来谁也不再提了。现在眼看整个武装连全都一个个病恹恹的,怎么办?一个女人上山就这样,再有几个女人就要造反了天,树都不知该让谁去伐了。连里立即召开紧急骨干会议,决定开展大批判,拿大刘和二毛子女孩当活靶子、活典型。本来连里批判批判也就算了,也就不会出现后来的悲剧了。大家都知道大刘是个好人,不就是年龄大了憋不住了吗?再说那小丫头确实漂亮逗人喜爱。大伙有气无力地呼拉了几下口号轮流拿着小纸片上台发发言而已,可是没过几天,团里派来了工作组,说要“好好整顿”一下武装连的不正之风,要“稳、准、狠”地打击坏人坏事,不能避重就轻,姑息迁就。于是工作组带头,大会小会天天批,还撤了大刘的班长职务,扬言批判会后送他进“劳改营”。他的“乱搞男女关系”也升格成了“引诱奸污少女”。那个女孩子更是每天吓得哭哭啼啼,守林老伯也跟着她一起吓得发抖。
悲剧终于发生了。在一个大雪纷飞的冬夜,大刘撬开铁锁逃出关押他的小屋,借着火柴的微光来到武装连备战用的弹药库,他打开地窖的门,取出四颗手榴弹,在夜色中悄悄推开睡得呼呼的团部工作组的屋门,把那四颗手榴弹迅速放在炕洞下,然后跑到门外,拉响了引爆线……
在猛烈的轰响声和冲天的火光中,工作组的四个人乱尸横飞,一片血肉模糊。大刘在火光中咬牙切齿地喊:“你们逼我走到这步!你们逼我走到这步!”然后他头也不回地飞快地往山上跑,背起了沉睡中的二毛子姑娘就往山下冲,他们决定逃到冰河那边的苏联边境去!
晨曦微露,他脚步越来越慢,二毛子女孩也早已从他的肩头爬下,两人手拉着手地一起朝苏联方向跑。连里早已被惊动,荷枪实弹来追赶他们的人越跑越近,还不时传来猎犬的狂叫声。冰河太宽,眼看着跑不到冰河那边——那里有一座像剪影似的在晨曦中若隐若现的苏联哨所小屋。他们就要束手被擒了,大刘突然拉着女孩换了个方向,朝着冰河中央那个砸了个大洞用来捕鱼的冰窟奔去!
就在子弹在他们耳边嗖嗖作响的一瞬间,大刘紧紧地拥抱自己心爱的女孩跳进了无底的冰窟。
当那两具尸体被抬到师部医院那天,正好我值班。团里要我开一张“死亡证明”,我觉得提不起笔来,我心中有一种窒息的感觉。从山民们告诉我的故事中,我仿佛看到那个长着一头秀美的长发、眼睛又大又亮的姑娘,和大刘站在一棵白桦树下,斜射进森林的阳光照射着他们那两张洋溢着青春活力的、美好的脸庞……
在这篇论文中我提出了一个观点:杀人不仅可以出于恨,也可以出于爱。如果大刘仅仅自己跳入冰河,而将那女孩的生命留下,那么几年之后,女孩的命运也许会完全改变。我还举例说,美国有不少失业者自杀时,连同自己的妻子儿女一起下手,也是杀人者在绝望后,出于爱的同例。
我的问题是:是谁造就了杀人凶手?
《破碎的晨曦》中的女主人公是我在北大荒当医生时的一名病人,她患有严重的神经官能症,也就是通常所说的神经病。她是上海知识青年,长得非常美,身材纤细,一双漆黑的杏眼,一头黑缎子般柔软的、闪着光泽的长发,皮肤光滑白嫩。如果她不是得了这种病,可以说是一副标准的上海小姐模样。这样的女孩如果走在淮海路或者南京路上,人们一定会回过头来多看她几眼。她是被屯子里的人连绑带押地架到我的内科办公室的,她得的是狂躁型精神病。当屯子里的人将她“松绑”后,她一把抓起我办公桌上的听诊器,连声大叫着:“我从小就想当医生!我从小就想当医生!”
陪她来的老乡对我说:“她的药吃完了,症状一点不见好,能不能住院治疗?”这时,只见她两道细眉剧烈地一抖,眼睛惊惶地瞪着,大叫道:“我不是精神病!我不是精神病!不要听他们胡说!”
在我给她检查的过程中,她有时全身颤抖,惊骇不已,并且拳打脚踢地对触及她身体的听诊器进行激烈反抗。有时又出现迥然不同的神情,如同一个怯生生的、文静的小女孩,不胜娇羞地对着我笑,甚至伸出一只手不停地抚摸着我的肩膀。我看到一滴眼泪,从她的深色发黑的眼眶中滴落下来……她的病历上有一个好听的名字:陈一璃,27岁。也许命运注定了她像玻璃一样光洁而易碎。她的故事,并不是一个美丽、漂亮,而又悲哀的童话……
她到北大荒那年,和我一样,18岁。七年之后,她在北大荒的风雪和飞沙中长成为一名亭亭玉立的大姑娘。那一年她被分配到畜牧连配种站放牛,和她一起工作的,是一位学过几天兽医的30岁的当地妇女,她早已结婚,但是一直没有孩子。她丈夫在齐齐哈尔开车拉大木,户口在兵团,每个月回来几次。因此她对一璃特别友好热情,常常从家里带几个酸菜肉包给她吃,要不就是为她炒两个香喷喷的葱花蛋,这对长期离家孤身在外的上海女孩,无疑是精神上极大的安慰。她们俩整天谈笑风生,一起扬鞭子放牛,成了工作上的好伙伴。
可是一璃放牛不到两个月,事情就发生了。25岁的女孩,又长得那么灵秀,本来心中就有一股骚动不宁的情欲,每次在天苍苍野茫茫的荒野中放牛,她都感到自己像置身在一部电影中。烟尘滚滚,近百头牛在原野上互相冲撞,互相追逐,奔驰着的无数只前蹄扬起一阵阵扑人面的风尘,动了情的公牛昂起两个前蹄,骑跨在被追逐得精疲力竭的母牛背上,随着雄牛和雌牛生殖器官的交合,粘液滴落在地上,浸湿了一大片沾满尘埃的土地。雄牛发出一声声震撼荒原的、尽兴尽致的鸣吼……
是那个30多岁的当地女人先勾引了她。有一天晚上下班后,她叫一璃到她的那幢红砖砌成的小屋去,像往常一样给她做了几样可口的饭菜,然后又烧了热水,让满身风尘的上海姑娘舒舒服服地洗了个澡。当她从挡着澡盆的门帘后出来时,全身雪白耀眼的皮肤、美丽的身段和丰满的胸乳,不禁使那位当地女人看呆了,一璃在处女羞涩的笑中慌忙拿起浴巾来遮掩自己的身体。由于天色已晚,当地女人劝她不要回连里知青宿舍去了,反正早上起来还不是一样去放牛?当她爬上烧得暖烘烘的舒服的大炕上睡觉时,那女人拿出两只小瓶,她趴到一璃的肩头,告诉那个女孩,她丈夫一年有八九个月不在她身边,她常常用这两样东西搅和在一起制造润滑剂来安慰自己。女孩子惊呆了,一时愣在那里,当地女人更加凑近地,“你不要怕,人都是一样的,人人都想要那个东西,没有男人照样也能快活!”接着,她把满脸通红、发呆发懵的一璃摆布在大炕上,先是吻她的脸颊、嘴唇,然后开始用那样东西来抚慰她。她紧张到了极点,后来一阵阵电击般的感觉使她颤栗,使她麻醉。她哭了,泪珠随着扭歪的脸淌下,一直流到那个女人伸来的两只雪白的、有力的手臂上。
这以后,这两个被连里的当地人叫着“放牛婆娘”的女人,白天,在原野上追打逐赶、吆喝着近百只牛群,晚上就回到暖烘烘的大炕上相互抚爱。直到有一天清晨,那女人的丈夫突然从齐齐哈尔回到了家……
那是一个和煦的春天。清晨,太阳还没有完全升起,天边涌着玫瑰色的晨曦。她的丈夫气急败坏地和一位男友敲着门。那位男友几天前写信告诉他,屯子里很久就觉得他的老婆行迹不太正常,一到傍晚天黑时分,就有一个人影往她家钻。当时连队知青宿舍离老乡宿舍很远,犹如两个世界,谁也不会想到那个人影就是陈一璃。
司机义愤填膺地推开房门冲进卧室,按下电灯开关,小屋里顿时一片通明透亮。他怒吼道:
“你他妈的给我滚出来!你这狗养的!”
床上响起几句含糊不清的呓语。
司机一把上前,掀翻了大炕上的毯子,眼前的一切立即使他呆若木鸡,犹如一尊泥塑木雕。他本来是捉奸的,哪里想到大炕上却是两张女人的面孔!
女人浑身哆嗦地紧贴着一璃,突然,她顺手举起炕头上一只烘干的棉胶鞋,朝愣在那儿的丈夫猛地扔去:
“你这个老混蛋!你要把我们吓死不成啊!……杀啊!你来杀吧!可不准碰她一根汗毛!……你一年到头在外面喝西北风,你老婆找个人陪陪,拉拉话,免得像个木头鸡巴那样地活着,就不成了?”她干脆号啕大哭起来,一副哭天抢地的可怜模样,搞得司机大汉直搔头皮,进也不是,退也不是。倒是边上的男友说了话:“大嫂!小弟向你赔一千个不是!一万个不是!……咱原来以为……以为是那事……嗯……别哭!别哭了!”那个男友一眼看到了一璃的身体,像一塑白玉一样地光滑,只穿着一条薄薄的小背心和一条花三角裤杈。他想尽力不去看她,集中精力劝鼻涕一把眼泪一把的大嫂,但他的眼神还是不时落到一璃那如一尊玉雕女神似的身上,只见她双手捂着脸,全身颤抖,不知道是在哭呢,还是感到惊恐不已?从这以后,司机丈夫仿佛悟出了一点道道,他辞去了齐齐哈尔市的工作,调到连里来开康拜因,在那个当地女人和她丈夫的竭力撮合下,那天清晨一同来“捉奸”的那个男友开始不断地找一璃。他是老农场场长的独养儿子,家里条件很优越,再加上他在嫩江演过《智取威虎山》中的杨子荣,长相也不错。一璃明明有返城的机会,但她再也禁不住已经打开了闸门的情欲的一再攻击。她不能回到那个女人身边,那么她一定要回到一个男人身边,否则她不能活下去,她不能忍受孤独。更糟糕的是她不能忍受使她感到和通常人不一样的那种内疚感、罪恶感。一到深夜,她的神经就要撕裂开来,她全身翻动,一分一秒对她整个身心都是痛苦难熬的折磨……
他们俩结婚了。但结婚对她来讲无异于一场灾难,因为她像一具冰冷的木雕一样毫无感情。她的公公急于抱孙子,可是整整过了两年仍然一点动静都没有。她什么活也不干,什么事也不做,像个木头人那样整天呆呆无语。有一天,她丈夫把她揍了一顿,说她白长了这么一副身坯,其实什么都没有,还不如一头牛一头猪。也许是因为骂到了牛,她一个人又跑到放牧的荒原,看了一整天的牛。第二年春天,她神经失常,语无伦次,一开始唱啊跳啊,到野地里捡一把花戴在头上,后来发展成谁跟她讲话,或者只要看她一眼,她就随手拿过一样什么家伙去砸人家。她丈夫的胳膊被她搞得青一道紫一道,连老公公的下身都遭她狠狠地踢了几脚。等他们父子俩和邻里一起把她绑架到医院来时,她已经口吐白沫两手乱抓,成了真正的疯女人……
后来他们离了婚,她返城回到了上海。我在上海时曾经去看过她,她被关在上海市精神病医院,在医院探视部的铁栅栏后面,她瞪着那双秀气的、却早已失去了光泽的大眼睛,像一个罪人似的呆呆地望着我,不久就被护士带走了……
我在这篇文章的结尾写道:
(1)什么是同性恋?作为一个医生我不能完全解释,至少从我个人的体验来讲是绝对不能理解的;
(2)人们认为艾滋病是大自然对人类的惩罚,这话值得深思;
(3)同性恋是不是人性的扭曲?
(4)社会是否应当承担责任?
论文的结论是:(1)压抑“性”和虐待孩子本质是一样的,每个人都可以按照自己对“性”的理解去生活,越是有文化教养的人,越是应该在“性”的方面不打败仗;
(2)有艾滋病的民族,是一个心理不健康的民族,是一个前途充满凶险的民族……
为了我的英语论文考试得了“A”,而且两篇文章都在校刊上登载,贝妮丝特地去买了龙虾和香槟,来庆祝我的这一个“小小的胜仗”,实际上这个胜仗至少有三分之一的功劳应归于贝妮丝,要不是她对我的语法病句在电脑上作了这么多修改,我还不知道教授能否看懂我的文章呢!我真不知该怎么感谢贝妮丝。我翻箱倒柜,把我临走时母亲送给我的一件淡粉红的羊毛衫送给了她,她立即套在身上。她皮肤白,穿什么衣服都好看。高兴了一阵之后,她问我:“你舍得吗?你这Onedollar!(一块钱!)”因为我总是到离学校不远的“救世军”去买一块美元一件的旧衣服穿,那里的衣服都是各种各样的美国家庭送来的,款式新颖,色彩艳丽,我一挑就是一大包,平常就穿这些“美国化”的衣服,只是逢到盛大场合,才把从上海买来的时装或连衫裙穿在身上。为了这个,每换出一套款式不同的衣服,贝妮丝就和我开玩笑,叫我“一块钱!”
期末考试一门门紧张地进行着,在考完了《市场销售学》之后的一天下午,我来到校园南部的湖畔,惊讶地发现树枝上已经爆出了新的绿芽。我深深叹了口气,四月!孤独女人最害怕的四月又到来了!对有爱情的人来讲,四月是充满幻想和诗意的季节——那绽放灿烂的丁香花和嫩芽满枝的垂柳,把无限柔情如春雨般地洒在被爱情滋润的心灵上……而对没有爱情,特别是懂得爱情却又得不到爱情的人来讲,四月是残忍的季节。那死寂的荒原爆发出了新芽,只能把人带向一件件痛心疾首的往事回忆中,空中吹来的春风使你感到更加孤独更加迷惘,仿佛又向死神迈进了一步……
就在这天晚上,我收到了家里的一封信,他们告诉我一个沉痛的消息:晶晶死了。
晶晶是我的好朋友,她有一副银铃般的嗓子,1966年在上海南洋模范中学唱《红卫兵组歌》时,她领唱的歌声,至今还留在我们同一代许多人的心中:
“云望穿
看破天
盼望心
急似火……
她的父母亲都是知识分子,她12岁时就能把《胡笳十八拍》全部背诵出来,并且参加了市少年宫的古筝小组。她长成少女后,有人这样形容她那姣好的形象:她像阳光般耀目,白皙发亮的皮肤,红润的嘴唇,乌黑的头发,以及一双如星星闪烁般的明亮眼睛,使你不敢正面直视她。她是康平路100弄公认的最漂亮的姑娘,无论走到哪里总是举止优雅,惹人注目。我和她在16岁时分手,整整14年后才偶然重新相逢。那时她已从大学中文系毕业,在《文学报》担任小说版编辑。在我投稿连连失败时,未料到《文学报》竟突然登了我的小说《影子与灵魂随想曲》。发表的当天我收到一张字迹清秀的信笺,约我到《文学报》去谈谈。信中说:“建立一个爱才若渴的编辑部,是身为编辑的最大愿望。”我拿着那封倍受鼓舞的信,跑到《文学报》社一看,俩人不由得同时高兴地大叫起来,原来这位编辑正是我少女时代的女友晶晶!
那时我已经结婚,但她还是单身,年过30的她为此万分苦恼。我们由编辑和作者之间的关系,转而成了倾吐衷肠的挚友。常常在炎热的夏天,100弄大院传来一阵阵蝉噪声,整个大院阒寂得没有一个人影。我和她在宽阔的阳台上一谈就谈到深更半夜,我这时才感到她比我要不幸得多了,我至少还有个女儿,还有个可以称之为家的小屋。而她呢,却什么也没有。青春在她眼前闪过,她那美丽的双颊和胸脯,没有被吻过,她像开在幽邃寂悄的园子里的一株黄玫瑰,在风中摇曳,脱落了叶瓣。在插队落户中发生的那些不堪回首的往事又不时刺痛她的心,使她举棋不定,不敢超越雷池半步。
“我已经整整孤独了8年!”有一次她对我说,“我把所有的热情都扑到工作上,才能喘过一口气,觉得活得像个人样。”我完全理解她,如果我不是在1979年匆匆结婚,不也同她一样的命运吗?
然而从更深一层来说,我和她其实同样是孤独的。有一阵子,她对一个北京的青年作者产生了幻想,这种幻想是这么强烈,以致于使她觉得非得到北京去一趟、与那位仅仅见过一面的英俊青年谈个清楚不可。“两地生活有什么关系?就是调到北京去也可以!”晶晶大胆地宣称,仿佛她已经真的找到了爱人,我心中不由得为她感到庆幸。
那个青年来信了,信中客气地告诉她,他对她只是好感而已,何况她比他大四岁,结婚是不可能的事,他让她把所有他写给她的“冲动的、不成熟的情书”统统毁掉。晶晶打电话把我叫去,在锥肌剔骨的痛楚中她苦苦思索着,沉吟着。那封令人心碎的信早已被揉成一团……
为了忘却这些痛苦,她参加了一个在北戴河举办的作家、编辑学习班,学习班内有许多斐声文坛的作家,她并且与贾平凹等结成了好友。人们发现她总是文静地微笑着,默默地沉思着,谁也不会想到她心中多年来积压着这么多沉重的焦虑和痛苦。她多么希望找到一个丈夫,有一个孩子啊!她盼望这个人最普通的权利和幸福,已经盼得要发疯了。但是她又绝不迁就,她用了张洁的《爱,是不能忘记的》中的那句话:“不崇拜那个人,爱连一天都维持不了!”
从学习班回来后,她突然发现自己腋下长了一个肿块。她给我打电话,我让她立即去检查,千万不要耽搁。但她直到报社的新闻职称考完后才去检查。
她父亲的老朋友,一位外科专家,对她坦诚地说:“你来得晚了,你可能得的是乳腺癌。”
“这怎么可能?!”晶晶浑身轻轻一颤,美丽的眼睛中闪烁着的光芒倏地熄灭了,“我还没有结婚!我怎么可能得乳腺癌?!”
外科专家难过地低下头。是啊,乳腺癌通常由雌性荷尔蒙过多刺激引起,一般都发生在中年之后的已婚妇女身上。面对着这个对未来满怀憧憬的年轻姑娘,他又能说什么呢?
晶晶在病床上仍然保持着仪态优雅的风度,从不诉苦。因为化疗,使水仙花一般的晶晶迅速地枯萎了,躺在肿瘤医院病床上的她脸色苍白。因为很少得到阳光,也很少得到新鲜空气的拂煦,她那秀美的头发枯黄了、脱落了,最后不得不用一条丝巾把头部包裹起来。她的床头旁总是放着一束束鲜花,那一朵朵刚摘下的郁金香,金黄的像锦缎,深红的像丝绒,花下面放着她最喜爱读的书籍。她读过许多的书,她最欣赏苏联作家鲍尔斯·瓦西里耶夫的《这里的黎明静悄悄》,茨威格的《一个女人一生中的24小时》以及东欧作家的《娜嘉》,略萨的《胡利娅姨妈与作家》等作品。作为编辑,晶晶为别人发表了几十篇小说,可自己却一篇也未曾发表过。她写作勤奋,像一只知命鸟。在她作了乳房切除手术后,仍然埋头修改她那篇已经几易其稿的中篇小说。在我拿到美国签证后,去上海肿瘤医院和她最后一次告别时,她勉强地支起羸弱的身子,脸上作出轻松的微笑,对我说了一句使我终生难忘的话:
“周励,你记得吗?你曾经对我说过,你的墓志铭要像司汤达那样,再加上一句:活过、写过、爱过、没有发表过。我想我应该是活过、写过、没有爱过、没有发表过。”(司汤达墓志铭:活过、写过、爱过。)
说完,她脸上露出一丝令人心碎的苦笑。
她生病以来从来没有当众流过眼泪,这时两滴泪珠慢慢地从她眼里流了出来,她忍住泪,对我说:“你到美国去好好干吧!……有空给我来信。”
我紧紧地抓住她那双瘦骨嶙峋的手,心头一阵一阵地抽紧,我知道她活不长了,我这一走,就再也见不到她了。眼看着往日亲密的女友的生命活力在悄悄离去,在一丝丝、一缕缕地消散、挥发。我不由得在心中喟然长叹:“无望的、被折磨的情欲啊,你也会杀人,会制造癌症!”我强忍住往外涌的泪水,把额头紧紧地贴在她那冰凉的面颊上。就这样,我俩一言不发,紧紧地互相依偎着,好久好久……
面对事业、爱情和死亡,只能用两个字来形容她:坚强。家中告诉我,《文学报》社为晶晶举办了隆重的追悼会,《青年一代》还发表了悼念她短暂一生的文章。
回到宿舍,我拿着家信扑在床上恸哭起来。我的楼下住着两个美国青年,一个叫布拉英,他从宾汉姆顿学院音乐理论系毕业后一直找不到工作,最后回到学校餐厅洗碗,一干就是十一年。由于工资低廉,他至今仍单身一人,住在这简陋廉价的小公寓中,经常独自一人抱着把吉他在那里自弹自唱。我很可怜他——在中国,哪一个音乐理论系毕业的人没有份像样的工作!谁会去洗碗?另一位住在地下室的也是个倒霉不走运的人,杰姆斯同样是在宾汉姆顿学院毕业,学的是电影理论,毕业后同样没有哪家公司录用他。别人认为他性格发展不全面,没有主动进取精神。失业一年后,他总算找了个半夜到大公司清扫垃圾的工作。我第二次和他见面时,听说他是电影理论系毕业,非常激动,立即问他现在在哪儿工作?我对搞电影一向很感兴趣。
“Garbage!Garbage collector!(收垃圾!我是收垃圾的!)”他瞪着那双蓝眼睛对我说。
我听了这话,半张着嘴愣在那里。这就是美国啊!万物竞争,优胜劣汰,实际能力比学历重要一百倍!
越是孤独清高的人,越是用一层厚厚的盔甲把自己包裹起来。我和这两个搞音乐理论和电影理论——在国内可以说属于上层建筑的——美国人关系融洽,但他们除了生活琐事之外,从来不和我谈一句理论问题。
那时中国留学生之间十分友好,和中国学生生活在一起可以得到不少轻松快乐。可是我还是搬到了这个小阁楼上来。我抱定一个信念:为了尽快提高英语,走出中国人的圈子,和美国人生活在一起!
布拉英在楼下客厅边弹边唱,杰姆斯收垃圾还没有回来。我在床上一阵阵抽泣,为晶晶的死,也为我们过去的友谊。突然间,一个熟悉的敲门声响起:
“朱莉亚!快开门!”
是贝妮丝!怎么每当我痛苦无助的时候,她就出现在我面前呢?我扑上去打开门,扑在她的肩上,伤心地哭了起来。我告诉了她晶晶的一生……
那天晚上,我们俩并排躺在床上,谈得很晚很晚。我告诉她我是那么怀念晶晶,为她的匆匆离去而扼腕痛惜,特别是在我离婚之后,在精神上极其孤独的时候,我更体会到她33岁英年早逝的全部痛楚。
“贝妮丝,你知道吗?晶晶不仅是我的好朋友,同时也是我的编辑,自从她在《文学报》上发表了我的第一篇小说后,全国各报刊杂志登载了我20多篇作品,是她为我打开了一扇文学大门啊!……那时候,我们常常约三四个文学知交聚集在她家,豪饮着啤酒,谈作品的构思,谈人生的感受,嬉笑怒骂,幽默风趣。她让我们看她的藏书,她有几百本书店里难以买到的经典之作!……贝妮丝,在中国的那段时间,才是我精神生活最丰富的时期。到美国之后,我常常担心是否会失落了自我。特别是现在,她永远离开了我,我的心灵是多么空虚呵!……”说完,泪水又禁不住簌簌滴落下来。
贝妮丝抱住我的双肩,她的神情是这样真诚坦白,明朗温柔的眼睛里透出一丝丝同情。她第一次和我谈到她的丈夫:“他两次入狱,先后被关了二十多年了!……他比我大八岁,我佩服他。就在他们来抓他的前一个星期,我们结婚了。你说怪不怪,那时还有一个女孩,也是美国人,比我漂亮,也死活缠着要和他结婚呢!……在他被捕入狱之后,我被驱赶出台湾。回到美国,我反而感到像来到一个异国。我孤独,没有一个人可以说心里话,我想念我的丈夫,整夜整夜地哭泣,每天清晨枕头哭湿一大片……后来我想通了,我何必要做感情的奴隶呢?我是女人,一个漂亮的女人,我有使男人倾倒的魅力,为什么像个土拨鼠那样躲在黑屋子里哭泣呢?只要我的丈夫一出狱,我就是他的妻子!只要他还关在牢狱中,我就要活得像个女人!……后来我有了许多男朋友,我越来越感到离开了男人我无法生活下去!……我仍然时常怀念我的丈夫,分别都快七年了,听说他在监狱里绝食,而我仍然爱着他,无论住到哪儿,我都把我们婚礼上的那块红缎挂在墙上,如果哪个男友对我的丈夫表示不恭,我就立即请他吃拳头!……朱莉亚,你们中国女孩子太老实了,你们是没有性欲吗?你们的情欲该怎样发泄呢?你的女友死了,你为她惋惜、痛苦,我全理解,可你应当去找个男友啊!活一天,快活一天,有了男朋友,你就不空虚了!”这个社会学系的女博士,现在完全像小孩子玩家家似的怂恿我去找一个“伴”。她睁大那双深邃明亮、妖冶妩媚的栗色眼睛说,“不要找中国人!要找就找美国人!不然你在中国人那个圈子里永远混不出来!你知道纽约中国城里,许多华人来了几十年都不会讲一句英文,就是因为他们死抱着中国人的圈子,不和美国社会打交道!”
我支起手臂,用手扶撑着前额,拂去随意滑落下来的头发,“找男朋友,找美国人,到哪里去找呢?万一他有艾滋病呢?”来美国之后的很长一段时期,我已经认定自己丧失了情欲——如果说我还有什么欲的话,那就是拼命挣钱交学费。“我的性欲到哪里去了?我是一个没有性欲的女人吗?”有时我扪心自问。可是在心头一层层重压着生存危机、学习压力,在每一天都担心着下一天该怎么过的时候,还有什么心思去谈“性”不“性”的呢?
对贝妮丝的好意,我只能报以无奈的微笑。
总有一天,我会找到一个丈夫,但不是性伴,贝妮丝。考试终于全部结束,我的企业管理学、市场销售学和高级英语论文都得了“A”,只有电脑课因那次倒霉的迟到考了“C”。暑假到了,我又乘“灰狗”从宾汉姆顿研究生院回到纽约寻找机会打工。
我做梦也没想到,我会和麦克一起生活了12天。
这全是贝妮丝的主意。她一片好心,认为到纽约打工房子不好找,曼哈顿昂贵的房价全世界排名第一。她给我写了一个小纸条,让我先到麦克在曼哈顿下城租住的一房一厅的公寓去对付一下。“你可以住在客厅的沙发上,客厅和睡房是完全分开的。”贝妮丝平时每星期去一次纽约曼哈顿和麦克聚会,那里就像她自己的家一样,“我过一个礼拜写完论文就去纽约,那时候你可能已经找到房子了。”
好心的贝妮丝怎么也不会想到,这个热心的主意会给她日后带来多少泪水!
“我不能让这个外国人碰我一根小指头,谁也别想占我的便宜!我一找到房子就走!”我气喘吁吁地提着两件行李,站在一座灰色旧砖五层楼的公寓前,拿着贝妮丝的小纸条拼命按响门铃时,我就是这么想的。汗水一串串从我的脸颊流淌下来,纽约市比纽约州的宾汉姆顿闷热多了。
我满心焦虑。“自费留学”可真是擦一段萝卜吃一段,在学生餐厅打工的钱交完了最后一个月的房租和生活费,兜里又只剩下了40元!还不够美国人上馆子吃一顿饭的!真是实实在在的“洋插队”啊!在他乡异国,无依无靠,比当年插队落户还要苦啊!
过了许久,终于从三层楼窗户中探出一个脑袋来,那正是一头褐色卷发的麦克。他好像已经不记得我,贝妮丝也没有和他事先打声招呼,他在窗口伸着脖子犹犹豫豫地打量了我老半天。我心里又烦又急,好不容易等他关上窗户,脚步嗒嗒响地跑下楼,当他惊异地瞪大了一双蓝色的、睫毛长长的眼睛时,劈头第一句话就是:“是你呵!”
“是我,我是朱莉亚,还记得吗?”我礼貌地伸出手,交给他贝妮丝的那张纸条。他匆匆地浏览了一下,脸上绽露出孩子般生动的笑容,和一种难以言喻的喜悦之情。
“我当是谁呢,吓得门都不敢开。”他扶了一下金丝边眼镜,歉疚地笑着说,“原来是你!上次你在台上表演钢琴和独唱时,不就是穿这身白色连衣裙吗?”
我不好意思地挪了挪双脚,我穿着从上海带来的塑料凉鞋,连袜子也没穿,十个脚趾头全露在凉鞋外面;不过我很喜欢这套合身文雅的连衫裙,在上海瑞金路妇女用品商店买的,18块钱一件,它是我在重要场合穿的“礼服”。今天是放假第一天到纽约找工作,为了给自己鼓一鼓气,我穿上了这条裙子。
“快上来吧!”他伸出两只粗壮有力的胳膊,一下子提起我所有的行李,噔噔噔地跑到三楼,脚步震得楼梯直摇晃。在一扇洁白的门前,他放下行李说:“请进吧!”
他把行李往客厅的沙发旁一放:“今晚你就睡在这沙发上,这是客人的‘专用’床。贝妮丝常常搞突然袭击,让我为她接待客人。冰箱里的东西随便用,钥匙两把,一把大门,一把内门。记住:不搞清来人不要开门。”
没想到他还真热情,我刚才还担心这家伙会找个借口把我支走呢!
我悄悄环视了一下客厅,到底是在华尔街工作的雅皮阶层,和布拉英、杰姆斯的客厅气氛完全不一样。房间很宽很明亮,落地窗上挂着厚重的帷幔,墙角是两盆碧绿的芭蕉兰,一缕缕阳光穿过紧闭的百叶窗射进来,使客厅变成一片若明若暗的绿洲。客厅的右边是一大排书架,这又使房间里弥漫着书房的气息。一只宽大的转圈沙发放在客厅中央,就是比我个再高的人也能在上面睡个舒服。客厅左边有一张硕大的橡木书台,上面放着一架亮着刺眼的彩色图像的IBM电脑,旁边那台显然是激光打字机了。我来不及多看,匆匆喝了杯麦克递来的苏打水,起身想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