或寒或热。或燥或湿。举而论之。故曰痹论。
痹之安生
甲乙。之。作将。
合而为痹也
张云。痹者。闭也。观阴阳别论曰。一阴一阳结。谓之喉痹。至真要大论曰。食痹而吐。是皆闭塞之义可知也。故风寒湿三气杂至。则壅闭经络。血气不行。而病为痹。即痛风不仁之属。华佗中藏经云。痹者。风寒暑湿之气。中于人脏腑之为也。痹者。闭也。五脏六腑。感于邪气。乱于真气。闭而不仁。
故曰痹。郑玄注易通卦验云。痹者。气不达为病。简按经中。痹有四义。有为病在于阴之总称者。见于寿夭刚柔篇。有专为闭塞之义者。如食痹喉痹。是也。有为麻痹之痹。王注云痹者。是也。有为痛风历节之义。如本篇行痹痛痹着痹之类。是也。此他总不离乎闭塞之义。学人宜细玩焉。一切经音义。引苍颉篇云。痹。手足不仁也。
行痹
马云。其风气胜者。风以阳经而受之。故为行痹之证。如虫行于头面四体也。张云。风者善行数变。故为行痹。凡走注历节疼痛之类。皆是也。简按张根据楼氏纲目。下痛痹着痹同。张氏医通云。行痹者。
走注无定。风之用也。越脾加术附汤。
痛痹
马云。其寒气胜者。则寒以阴经受之。故当为痛痹之证。寒气伤血。而伤处作痛也。张云。阴寒之气。客于肌肉筋骨之间。则凝结不散。阳气不行。故痛不可当。即痛风也。张氏医通云。痛痹者。痛无定处。乃湿气伤肾。肾不生肝。肝风挟湿。流走四肢。肩疼痛。拘急浮肿。金匮乌头汤。身体痛如欲折。肉如锥刺刃割。千金附子汤。
着痹
马云。其湿气胜者。则湿以皮肉筋脉而受之。故当为着痹之证。当沉着不去。而举之不痛也。
张云。着痹者。肢体重着不移。或为顽木不仁。湿从土化。病多发于肌肉。简按陈氏三因方云。肿满重着为湿胜。此似以着痹为湿香港脚矣。○志云。灵枢有风痹。伤寒论有湿痹。是感一气而为痹也。本篇。论风寒湿三气错杂而至。相合而为痹也。周痹篇曰。风寒湿气。客于外分肉之间。迫切而为沫。沫得寒则聚。聚则排分肉。
而分裂也。分裂则痛。痛则神归之。神归之则热。热则痛解。痛解则厥。厥则他痹发。发则如是。是寒痹先发。
而他痹复发也。本篇论风气胜者为行痹。湿气胜者为着痹。是三气杂合。而以一气胜者。为主病也。经论不同。
因证各别。临病之士。各宜体认。张氏医通云。着痹者。痹着不仁。或左或右。半身麻木。或面或头。或手臂。
或脚腿麻木不仁。并宜神效黄汤。
以冬遇此者为骨痹
楼云。凡风寒湿所为。行痹痛痹着痹之病。冬遇此者为骨痹。春遇此者为筋痹。
夏遇此者为脉痹。长春遇此者为肌痹。秋遇此者为皮痹。皆以所遇之时。所客之处命名。非此行痹痛痹着痹之外。又别有骨痹筋痹脉痹肌痹皮痹也。
重感于风寒湿之气也
甲乙。无重字。
心下鼓
马云。鼓字为句。心下鼓战也。高云。心虚则烦。故烦则心下鼓。鼓。犹动也。简按王注鼓满。误。
上为引如怀
高云。经脉论云。肝病。丈夫疝。妇人少腹肿。故上为引于下。有如怀物之状。
尻以代踵脊以代头
高云。尻。尾骨也。尾骨下蹲。以代踵足。骨痿也。脊骨高耸以代头。天柱倾也。简按王以拘急释之。诸注并同。高以痿弱解之。义各别。
胞痹
张云。胞。膀胱之脬也。高云。即膀胱痹也。简按刘熙释名云。胞。也。。空虚之言也。
主以虚承水也。或曰膀胱。言其体短而横广也。知胞即是膀胱。吴以女子之胞注之。非也。
按之内痛若沃以汤
简按百病始生篇云。积。其着于伏冲之脉者。揣之应手而动。发手则热气下于两股。如汤沃之状。并言肌热之状。据此则内痛作两髀。似是。
上为清涕
志云。膀胱之脉。从巅入脑。脑渗则为涕。上为清涕者。太阳之气。痹闭于下。不能循经而上升也。(张氏医通云。胞者。膀胱之脬也。膀胱气闭。则水道不行。故按之内痛。若以热汤沃之。小便得外热之助。方得稍通。而犹滞涩不利。则治宜温助气化可知。膀胱之脉。从巅入络脑。故上为清涕。以太阳经气不固。而精气上脱。又须温补无疑。盖缘精泄之后。寒热乘虚。入于膀胱之内。而致小便淋沥不通。茎中痛引谷道。甚则脐腹胀痛。此属津液枯竭之故。误与利水药。必致喘逆胀急而死。老人阴虚泉竭。多有此证。
曾见膀胱胀破。淋沥无度。
时虽暂绶。不久即毙。又小便不禁门。有治胞痹。用肾沥汤加减桑螵蛸散医案一则。当参考。)
阴气者静则云云
马云。此言脏腑所以成痹者。以其内伤为本。而后外邪得以乘之也。阴气者。营气也。阴气精专。随宗气以行于经脉之中。惟其静。则五脏之神自藏。而不消亡。若躁则五脏之神消亡。而不能藏矣。所以有五痹者。必重感于邪。而成五脏之痹也。至于六腑之所以成痹者。何哉。饮食固所以养人。而倍用适所以害人。故饮食自倍。肠胃乃伤也。肠胃既伤。则邪得以乘俞入之。而为痹矣。按生气通天论云。阳气者。精则养神。柔则养筋。论卫气也。此节云云。论营气也。王注分脏腑。看书有法。但不知阴气为营气耳。
简按此十九字。吴移于生气通天论。未知旧经果然否。今且根据马注。
淫气
滑云。王注云云。如此则属内伤。非风寒湿三气杂至。而为外伤者。宣明五气篇云。邪入于阴则为痹。所谓邪者。岂指淫气而言耶。马云。邪气浸淫。喘息靡宁。正以肺主气。惟痹聚在肺。故喘息若是。
(下文意并同。)志云。此申明阴气躁亡。而痹聚于脏也。淫气者。阴气淫佚。不静藏也。淫气而致于喘息。
则肺气不藏。而痹聚在肺矣。(下文意并同。)吴云。气失其平。谓之淫气。痹聚者。风寒湿三气凝聚也。简按生气通天论云。风客淫气。精乃亡。邪伤肝也。说文。淫。浸淫随理也。徐曰。随其脉理。而浸渍也。
乏竭
马云。邪气浸淫。阴血乏竭。正以肝主血。惟痹聚在肝。
肌绝
马云。邪气浸淫。肌气阻绝。正以脾主肉。惟痹聚在脾。吴云。肌肉断裂也。志云。肌肉焦绝。
亦益内也
马云。或云。亦益内。作入房。说亦通。志云。亦者。言不止在皮肉筋骨之合于内也。简按马或说。属未安。(医通。益。作滥。)
易已也
张云。风为阳邪。可以散之。故易已。然则寒湿二痹。愈之较难。以阴邪留滞。不易行也。
食饮居处
高云。犹言食饮自倍。居处失宜。乃腑痹之病本也。
六腑亦各有俞
马云。六腑之分肉。皆各有俞穴。风寒湿之三气。外中其俞。而内之饮食失节应之。
则邪气循俞而入。按三百六十五穴。皆可以言俞。今曰俞者。凡六腑之穴。可以入邪。而王注止以足太阳在背之六俞穴为解。则又理之不然者也。
五脏有俞六腑有合
张云。乃兼脏腑。而互言也。汪昂云。按六腑。前文只列肠痹胞痹。三焦有名无形。胆附于肝。胃为脏腑之海。故不复别言痹也。
各有所发各随其过
马云。循脏腑经脉所行之分。各有所发病之经。乃随其病之所在而刺之。则或俞或合。其病无有于不瘳也。志云。各随其有过之处而取之。简按张以所发为井穴。过字。吴张高根据王注。读为平声。并非也。
荣者水谷之精气也
张云。荣气者。阴气也。由水谷精微之所化。故为水谷之精气。卫气篇曰。精气之行于经者。为营气。正理论曰。云云。夫谷入于胃。以传于肺。五脏六腑。皆以受气。其清者为营。浊者为卫。营在脉中。卫在脉外。故于脏腑脉络。则无所不至。
卫者水谷之悍气也
张云。卫气者。阳气也。阳气之至。浮盛而疾。故曰悍气。。急也。本脏篇曰。
卫气者。所以温分肉。充皮肤。肥腠理。司开阖者也。卫气篇曰。其浮气之不循经者。为卫气。邪客篇曰。卫气者。出其悍气之栗疾。
而先行于四末分肉皮肤之间。而不休者也。皆与此节。互有发明。
肓膜
张云。肓者。凡腔腹肉理之间。上下空隙之处。皆谓之肓。如刺禁论曰。膈肓之上。中有父母。
左传曰。膏之上肓之下者。是皆言膈上也。又腹中论曰。其气溢于大肠。而着于肓。肓之原。在齐下。九针十二原篇曰。肓之原。出于脖。胀论曰。陷于肉肓。而中气穴。则肓之为气。不独以胸膈为言。可知也。膜。
筋膜也。简按王注空虚之处。吴注腹中论稍同。张误读以为此注。乃与举痛论小肠膜原注略同。不可从。扁鹊传。搦荒。说苑。作肓莫。即肓膜也。
散于胸腹
甲乙。散。作聚。
故不为痹
张云。营卫之气。但不可逆。故逆之则病。从之则愈。然非若皮肉筋骨血脉脏腑之有形者也。无迹可着。故不与三气为合。盖无形亦无痹也。
有寒故痛也
简按王注。全本于灵周痹篇文。
故不通
诸注。并根据甲乙。通。作痛。今从之。
皮肤不营
张云。逆调论曰。荣气虚则不仁。卫气虚则不用。不营者。血气不至也。马云。以其皮肤之中。少气血以为之营运。高同。志云。不能营养于皮肤。
阳气少阴气多
张云。凡病寒者。不必尽由于外寒。但阳气不足。阴气有余。则寒从中生。与病相益。故为寒证。志云。此言寒热者。由人身之阴阳气化也。人之阳气少。而阴气多。则与病相益其阴寒矣。
病气胜
张兆璜云。与病相益者。言人之阴气多。而益其病气之阴寒也。病气胜者。言人之阳气多。
而益其病气之热胜也。
阳遭阴故为痹热
吴。遭作乘。云。旧作阳遭阴。未当。
今根据甲乙。改阳乘阴。为近理。简按甲乙无痹。亦近是。滑云。或热下。有或燥问。今此无答辞。
两气相感
张云。寒湿两气也。脉要精微论曰。阴气有余。为多汗身寒。其义即此。张兆璜云。阳热盛者多汗出。濡湿之汗。又属阴寒。医者审之。
不痛也
汪昂云。痛则血气犹能周流。五者为气血不足。皆重于痛。故不复作痛。诸解欠明。
逢寒则虫
马云。虫。甲乙作急。王氏以为如虫行者。非。盖风胜为行痹。非逢寒也。张云。逢寒则筋挛。故急。逢热则筋弛。故纵也。吴同。简按志仍王注。高云。寒湿相薄。故生虫。太误。巢源云。凡痹之类。逢热则痒。逢寒则痛。
[卷五] 痿论篇第四十四
吴云。痿。与萎同。弱而不用之意。高云。承上编痹证。而论痿证也。痿者。四肢委弱。举动不能。如委弃不用之意。潘氏医灯续焰云。痿者。委也。足痿不用。有委靡不振之义。故字从委。简按痿。系于四肢委弱之疾。而有肺痿阴痿等证。巢源。作肺萎阴萎。知是痿与萎同。吴为明确。盖痿痹三疾相类。古多混同。
说文。痿。痹疾也。前哀帝纪。痿痹。师古云。痿。亦痹病也。枚乘七疑。出舆入辇。命名蹶痿之机。此类是也。故本经分三篇。而详论之。
筋膜
张云。膜。犹幕也。凡肉理脏腑之间。其成片联系薄筋。皆谓之膜。所以屏障血气者也。凡筋膜所在之处。脉络必分。血气必聚。故又谓之膜原。亦谓之脂膜。
肺热叶焦
甲乙。焦下。更有焦字。
急薄着则
甲乙。着下。更有着字。吴云。着。留而不去也。张云。皮毛虚弱。而为急薄。热气留着不去。志云。灵枢云。皮肤薄着。毛腠夭焦。着者。皮毛燥着。而无生转之气。故曰着则生痿也。
痿
吴云。。足不用也。肺主气。气病则不能充周于身。故令手痿足。汪昂云。肺主皮毛。传精布气。肺热叶焦。则不能输精于皮毛。故虚弱急薄。皮肤燥着。而痿不能行。犹木皮剥。则不能行津于枝干而枯也。简按史记韩王信传。仆之思归。如痿人不忘起。张楫云。痿。不能行。吴越春秋云。寡人念吴。犹者不忘走。。又作。礼记释文。。两足不能行也。由此观之。痿。并足废之疾。然痿者。痿弱之义。
者。两足不能行之称。自不能无别焉。王则根据疏五过论。痿为挛之语。释为挛。吴则分为手足之病。俱似拘泥。此据他脏之例。当曰皮痿。而曰痿者。盖肺为痿证之主也。
枢折挈
吴云。枢纽关节之处。或折或挈。志本。挈。一字句。注云。枢析。即骨繇而不安于地。
骨繇者。节缓而不收。(以上根结篇文。)故筋骨悬挈不收。汪昂云。枢纽之间。如折如挈。简按说文。挈。
悬持也。推王意。谓膝腕之枢纽。失其悬持。如折去也。此注为长。甲乙。挈。作。非。
胆泄
甲乙。胆下。有热字。简按奇病论。胆虚气上溢。而口为之苦。名胆瘅。
肺者脏之长也
志云。脏真高于肺。朝百脉。而行气于脏腑。故为脏之长。简按病能论。九针论。
并云肺者。五脏六腑之盖也。
肺热叶焦
吴。此下。补生痿三字。简按此据上文着则生痿之语。亦未为得。
故曰
吴云。以下。古语也。马张同。志云。谓下经本病篇。有此语也。以上论肺热叶焦。而成五脏之热。此下。论五脏各有所因。而自成脉肉筋骨之痿。
胞络绝
高本。胞。作包。云。包。旧本讹胞。今改。悲哀太甚。则心气内伤。故包络绝。包络。
心包之络也。包络绝。则血外溢。而阳热之气内动。其发病也。则心气下崩。下崩则数溲血也。简按此根据新校正改字。而其义则原于王及杨注。颇见确实。马云。此胞络者。乃胞络宫之胞字。正妇人受胎之所。彼心包络之包字。不从肉。王注以胞为包者。非。评热论云。胞脉者。属心而络于胞中。故悲哀太甚。则心系急。胞之络脉阻绝。上下不交。亢阳内动。逼血下崩。令人数为溺血也。张同。若根据此说。以胞为女子之胞。则丈夫必无脉痿之证。乖违甚矣。志云。胞之大络。即冲脉也。亦为臆解。但绝字。宜从马注。为阻绝之义。
大经空虚
张云。血失则大经空虚。无以渗灌肌肉。荣养脉络。故先为肌肉顽痹。而后传为脉痿。
简按志以为胞之大络。高同。当从王注。
入房太甚宗筋弛纵
马云。思想既已无穷。所愿又不得遂。其意久淫于外。或至入房太甚。宗筋弛纵。高云。思想无穷。所愿不得。则怫郁于内。肝气伤矣。意淫于外者。其意淫纵于外。不静存也。入房太甚。
宗筋弛纵者。房劳过度。阴器衰弱也。简按据下文使内也语。筋痿之证。因思想无穷。所愿不得。意淫于外。
而又重之以房劳。马添一或字释之。高以四句为三款。且以宗筋弛纵为阴痿。并似乖于经旨。
白淫
吴云。今之浊带也。马云。在男子为精滑。在女子为白带。简按本神篇云。精伤则骨痿厥。
精时自下。玉机真脏论云。出白名曰蛊。皆其义也。圣济总录云。淫不守。随溲而下也。
有渐于湿
马云。渐。音尖。诗云。渐车帷裳。注。渐。
渍也。张云。渐。有由来也。
若有所留居处相湿
吴云。留。久留于水也。相。伴也。言居处之间。或伴乎湿也。张云。相。并也。
马云。其居处又湿。志云。有湿浊之所留。而居处又兼卑下。外内相湿。简按相字难解。姑从志。
肌肉濡渍
甲乙。渍。作溃。滑本同。误。
阳气内伐
马云。卫气内伐其阴气。简按营卫生会篇云。卫气内伐击也。马盖原于此。
络脉溢
简按此以外候言。乃孙络浮见也。
肉蠕动
张云。蠕。音软。微动貌。又曰。虫行貌。
主闰宗筋
甲乙。闰。作润。马吴并云。闰。润同。马云。宗筋在人。乃足之强弱所系也。但阳明实。则宗筋润。阳明虚。则宗筋纵。世疑宗筋即为前阴。按厥论有曰。前阴者。宗筋之所聚。则宗筋不可以前阴言。张云。宗筋者。前阴所聚之筋也。为诸筋之会。凡腰脊溪谷之筋。皆属于此。故主束骨而利机关也。简按五音五味篇云。宦者去其宗筋。根据此则张注似是。然前阴是宗筋之所会。故言断其前阴。而为去其宗筋。但不可即谓宗筋为前阴也。王注似详备。而有所未尽。宜参考诸篇。而始得其义。(据王所说。癖气。横弦竖弦之属。盖宗筋努张之所致也。)
束骨
吴云。束。管摄也。
机关
骨空论云。侠髋为机。上为关。又据邪客篇。两肘两腋两髀两者。皆机关之室。
冲脉者经脉之海也
五音五味篇云。冲脉起于胞中。上循脊里。为经络之海。动输篇并海论云。冲脉者。为十二经之海。
阴阳总宗筋之会
滑云。愚谓此即厥论。前阴者。宗筋之所聚。太阴阳明之所合之义也。张云。宗筋聚于前阴。前阴者。足三阴阳明少阳。及冲任督跷九脉之所会也。
九者之中。则阳明为五脏六腑之海。冲为经脉之海。此一阴一阳。总乎其间。故曰阴阳总宗筋之会也。简按高云。阴阳。阴跷阳跷。阴维阳维也。未若滑张二氏有所据也。
气街
志云。气街者。腹气之街。甲乙。一名气冲。简按说文。街。四通道也。又曰冲。通道也。
知字异而义同。
带脉
经别篇云。当十四椎。出属带脉。二十八难云。带脉者。起于季胁。回身一周。杨注云。带之为言。束也。言总束诸脉。使得调柔也。回。绕也。绕身一周。犹束带焉。
不引
吴云。不能收引。高云。不引者。不能延引而环约也。简按吴义为长。
补其荥而通其输
吴云。十二经。有荥有输。所溜为荥。所注为输。补。致其气也。通。行其气也。
张云。上文云独取阳明。此复云各补其荥。而通其输。盖治痿者。当取阳明。又必察其所受之经。而兼治之也。
如筋痿者。取阳明厥阴之荥输。脉痿者。取阳明少阴之荥输。肉痿骨痿。其治皆然。高云。各补其在内之荣血。
而通其在外之输穴。正虚则补以调之。邪实则泻以调之。志同。简按当仍吴张。
和其逆顺
马云。补则逆取。泻则顺取。志云。和其气之往来也。高云。逆者和之使顺。顺者和之不使逆。简按阴阳应象大论。阴阳反作。病之逆从也。吴注。逆从。不顺也。盖此言逆顺。亦是不顺之谓。义始通。
以其时受月
高云。肝主之筋。心主之脉。肾主之骨。脾主之肉。各以其四时受气之月。而施治之。
则病已矣。受气者。筋受气于春。脉受气于夏。骨受气于冬。肉受气于长夏也。简按吴改月作气。不可从。
[卷五] 厥论篇第四十五
张云。厥者。逆也。气逆则乱。故忽为眩仆脱绝。是名为厥。厥证之起于足者。厥发之始也。甚至猝倒暴厥。忽不知人。轻则渐苏。重则即死。最为急候。后世不能详察。但以手足寒热为厥。又有以香港脚为厥者。谬之甚也。简按千金方凡例。以厥为香港脚。然王注已言及之。则唐时有为其说者。可知也。考灵寒热病篇曰。厥痹者。厥气上及腹则死。此特似指香港脚冲心。虽仲景有寒厥热厥之分。亦以手足为言。盖彼以辨伤寒之寒热耳。
实非若内经之所谓厥也。观大奇论曰。暴厥者。不知与人言。调经论曰。血之与气。并走于上。则为大厥。厥则暴死。气复反则生。不反则死。缪刺论曰。手足少阴太阴。足阳明五络俱竭。令人身脉皆重。而形无知也。
其状若尸。或曰尸厥。若此者。岂止于手足寒热。及香港脚之谓耶。今人多不知厥证。而皆指为中风也。夫中风者。病多经络之受伤。厥逆者。直因精气之内夺。表里虚实。病情当辨。名义不正。无怪其以风治厥也。医中之害。莫此为甚。简按厥。尔雅作。说文亦作。云。HT气也。从从HT从欠。又云。。。或省。史记扁仓传。作蹶。刘熙释名。厥。逆气也。颜师古注急就章云。者。气从下起。上行叉心胁也。厥有气厥血厥痰厥酒厥脏厥蛔厥色厥等。景岳全书论之详焉。
五指之表
张云。足指之端曰表。
集于足下而聚于足心
简按集聚同义。然集有止之意。国语。有隼集于陈侯之庭而死。是也。聚乃散之反。
皆从内也
张云。其寒也非从外入。皆由内而生也。故凡病阳虚者。必手足多寒。皆从指端始。
前阴
马云。前阴者。阴器也。外肾也。简按宁氏折骨分经云。睾丸。外肾也。属足厥阴肝经。又韵会云。外肾为势。宫刑男子割势。据此则宦者去其宗筋者。割去睾丸也。
下气上争不能复
吴云。下气。身半以下之气也。上争者。阳搏阴激。身半以下之气。亦引而上争也。
马云。是在下之肾气。乃因强力。而遂与上焦之气相争。不能复如其旧。高云。在下之阴气。上争于阳。致阳气不能复。复。内藏也。
精气溢下
吴云。阴精之气。涌溢泄出而下也。志云。阳气上出。则阴脏之精气。亦溢于下矣。简按上古天真论。二八肾气盛。天癸至。精气溢泻。知是亦言精气漏泄。然彼由肾气有余。此因上盛下虚。义递异。
邪气因从之
张云。阳虚则阴胜为邪。简按吴云。邪气。阳气也。以其失所。目之为邪。此解太误。
若改阳字作阴。则才通。
气因于中
汪昂云。寒从内发。即前不从外之意。高云。阴寒之邪气因于中。而阳气日衰。简按此一句。诸说参差。甲乙。于。作所。而吴则以此四字。移上文前阴者宗筋之所聚之上。马则改因作困。张则以气为上文之精气邪气。志则为气因于中焦水谷之所生。并不甚清晰。考上下文意。汪高所释似允当。今姑从之。
渗营其经络
张兆璜云。渗者。渗于脉外。营者。营于脉中。营气宗气。皆精阳之气。营行于脉中。
诸阳之气。淡渗于脉外。非独卫气之行脉外也。
手足为之寒也
滑云。张子和曰。秋冬阴壮阳衰。人或恃赖壮勇。纵情嗜欲于秋冬之时。则阳夺于内。
阴气下溢。邪气上行。阳气既衰。真精又竭。阳不荣养。阴气独行。故手足寒。发为寒厥也。
络脉满而经脉虚
志云。灵枢经脉篇曰。饮酒者。卫气先行皮肤。先充络脉。夫卫气者。水谷之悍气也。酒亦水谷悍热之液。故从卫气。先行皮肤。从皮肤而充于络脉。是不从脾气。而行于经脉。故络脉满。而经脉虚也。
气聚于脾中
马云。下气上争。聚于脾中。志云。谷气聚于脾中。高同。
肾气日衰阳气独胜
宋本。日。作有。吴作自。甲乙。胜。作盛。(张氏医通云。论得寒厥之由。以其人阳气衰。不能渗荣其经络。阳气日损。阴气独在。故手足为之寒也。附子理中汤。论得热厥之由。则谓其人必数醉。若饱以入房。气聚于脾中。肾气日衰。阳气独胜。故手足为之热也。加减肾气丸。)
腹胀满
甲乙。无胀字。马云。下气上争。而行之于上。则下虚。故气在腹。而不在足。所以腹中胀满也。夫曰阴气盛于上则腹满者。上文之寒厥。高云。阴寒之气盛于上。则上下皆阴。而阳气虚于下。下虚则腹胀满。以明腹满而为寒厥之意。简按张云。阴虚于下。则脾肾之气不化。故腹为胀满。恐非。
阳气盛于上
新校正。据甲乙。作腹满二字。详辨其义。滑亦从之。而马吴诸家。仍原文而解之。简按帝问有二或字。故举阴气盛于上。阳气盛于上之两端而答之。则新校正似是而却非。马云。乃上文之热厥耳。
高云。阳热之气盛于上。则下气重上。而邪气逆。逆则阳气乱。乱则心神不宁。故暴不知人。以明暴不知人。
而为热厥之意。
下气重上而邪气逆
吴云。重。平声。并也。邪气。气失其常之名也。简按腹中论云。阳气重上。
有余于上。此亦论厥逆也。即是同义。
不知人也
志云。猝然昏。或仆扑也。吴。此下。补逆之微者半日复。逆之甚者一日复。复则知人矣十九字。简按经文未知旧如此否。要之不可定然矣。
厥状病能
马云。能。音耐。礼运篇云。圣人耐以天下为一家。则能耐同。吴云。能。犹形也。张同。志云。病能者。能为奇恒之病也。简按吴近是。详见病能论篇首。
肿首头重
简按脉解篇。肿腰痛。着至教论。干嗌喉塞。乃与论语迅雷风烈。楚辞吉月辰良。并同字法。肿。志本作踵。非。
仆
甲乙。作眩仆。吴云。。目眩乱也。仆。颠仆也。马云。眩而仆倒。乃上重下轻之证也。
阳明之厥
汪昂云。按阳明多血多气。详本症病皆有余。与虚而厥者不同。
癫疾欲走呼
简按阴阳类论云。骂詈妄行。巅疾为狂。王注。以肾水不胜。故胃气盛。而颠为狂。盖与此同证。详见宣明五气篇。
后不利
志云。食饮入胃。脾为转输。逆气在脾。故后便不利。脾不转运。则胃亦不和。是以食则呕。
而不得卧也。
口干溺赤
甲乙。口。作舌。志云。阴液不能上资。是以口干心痛。肺金不能通调于下。故溺赤。水火阴阳之气。上下不爽。故腹满也。
泾溲
简按诸家不释。但张云。泾。音经。水名。义难通。调经论王注云。泾。大便也。溲。小便也。
杨上善云。泾作经。妇人月经也。吴云。泾。水行有常也。溲。溺KT也。泾溲不利。言常行之小便不利也。数说亦未稳当。灵本神篇。亦有腹胀经溲不利之文。经。甲乙作泾。盖泾溲是小溲。集韵。泾。去挺切。泉也。
刘熙释名。水直波曰泾。泾。径也。言道径也。溲者。二便之通称。(国语。少溲于豕牢。史记仓公传。有大小溲语。吴越春秋。太宰奉溲恶。注。溲。即便也。恶。大便也。)故加泾字。别于大便。脉要精微论。言小便为水泉。此亦一证。
阴缩肿
甲乙。无肿字。是。
以经取之
吴云。难经曰。不盛不虚。以经取之者。是正经自病。不中他邪也。当自取其经。(六十九难)正此谓也。马云。若不盛不虚。则在胆取胆。而不取之肝。
在肝取肝。而不取之胆。所谓自取其经也。即名之曰经治。又曰经刺。
太阴厥逆
张云。按六经之厥。已具上文。此复言者。考之全元起本。自本节之下。另在第九卷中。
盖彼此发明。原属两篇之文。乃王氏类移于此者。非本篇之重复也。
治主病者
张云。谓如本经之左右上下。及原输等穴。各有宜用。当审其所主而刺之。余准此。
虚满呕变下泄清
吴云。少阴。肾也。肾间命门之火虚衰。不足以生脾土。故令虚满。虚满者。中虚而满也。呕变者。水谷已变。犹呕逆而出。盖少阴在下。故食至下焦。其色已变犹呕也。泄清。下泄澄澈清冷也。志云。少阴之气。上与阳明相合。而主化水谷。少阴气厥。以致中焦虚满。而变为呕逆。上下水火之气不交。故下泄清冷也。按呕变。当作变呕。灵五味篇云。若走骨。多食之令人变呕。与此篇大义相同。且有声无物曰呕。故不当作呕出变异之物解。高云。有欲呕之变证。简按佛典有变吐之语。知是呕变变呕。乃呕逆之谓。诸注恐属强解。
前闭
高云。前阴闭结。
谵言
吴云。肝藏魂。魂失其守。故谵言也。
不得前后
张云。或闭结不通。或遗失不禁。不得其常之谓也。三阴俱逆。则脏气绝。阳明脉解篇曰。厥逆连经则生。连脏则死。此之谓也。志云。阴关于下也。简按此谓二便不通。张注。或遗失不禁。误。
僵仆
高云。即上文发为仆之义。
呕血善衄
志云。阳气上逆则呕血。阳热在上则衄血。此太阳之气。厥逆于上。以致迫血妄行。高云。阳热之气。
不行皮毛内伤络脉。阳络伤则血外溢。故呕血善衄。简按吴本。无呕血二字。义不相蒙。僭去之。非也。
机关不利
张云。机关者。筋骨要会之所也。胆者。筋其应。少阳厥逆。则筋不利。故为此机关腰项之病。
发肠痈不可治
张云。肠痈发于少阳厥逆者。相火之结毒也。故不可治。高云。少阳经厥气逆。则枢转有乖。故机关不利不能枢转。从外则发肠痈。发肠痈。则内郁之气。从痈而泄。不可治少阳之主病。当治阳明之肠痈。此少阳厥逆病能。发于阳明。当治阳明。故不言治主病者。简按高。据仲景呕家有痈脓。不可治呕。脓尽自愈之例而释之。未知于经旨何如。存备一说。
惊者死
马云。肝之病发为惊骇。而胆与之为表里。故惊则死矣。张云。其毒连脏。故当死。
喘咳身热
志云。阳明气厥则喘。上逆则咳也。阳明之气主肌肉。故厥则身热。
善惊衄呕血
志云。二阳发病。主惊骇。衄血呕血者。阳明乃悍热之气。厥气上逆。则迫血妄行。
此病在气。而及于经血。高云。闻水音则善惊。热迫于经则衄呕血。上文发肠痈。不可治少阳。当治阳明。是治阳明之意。已寓于上。故此不言治主病者。简按肠痈治阳明。未见所据。其不言治主病者。恐是脱文。
呕沫
吴云。肺主治节。行下降之令。肺病则不能降。故虚满而咳。虚满之久。必有留沫。故呕沫。
高云。肺气满咳。不能四布其水津。故善呕沫。
手心主少阴
高云。手心主厥阴包络。手少阴心经。经厥气逆。皆有心痛之病。喉者。肺气也。心痛引喉。则两火上炎而烁金。又兼身热如焚如焰。则死不可治。马云。邪客篇言。心者。五脏六腑之大主也。精神之所舍也。其脏坚固。邪弗能容也。容之则心伤。心伤则精神去。神去则死。此所以死不可治。
腰不可以俯仰
吴云。其脉属于小肠。小肠系腰之部分。故腰不可以俯仰。张云。四时气篇曰。邪在小肠者。连睾系。属于脊。故腰不可以俯仰也。简按王以为错简文。吴张强为之解。似不切贴。
马云。按全元起本。。作痉。。音炽。伤寒论。有刚柔。痉。音敬。风强病也。此当以痉为是。后世互书者非。灵枢热病篇第二十七节。有风痉证。高云。经脉篇云。大肠手阳明之脉。是主津液。
今手阳明经气厥逆。津液不荣于经脉。故当资手阳明经之津液。简按张云。。谓手臂肩项强直也。此盖拘泥于本经之所流注。故云尔。
卷六
[卷六] 病能论篇第四十六
马云。能。音耐。礼乐记。故不耐无乐。其耐作能。灵枢阴阳二十五人篇。皆有能字。古盖耐能通用。
阴阳应象大论云。病之形能也。盖病之形状耐受。故此以病能名篇。张兆璜云。病能者。言奇病之形能也。简按吴释前篇病能云。能。犹形也。此解为是。
胃脘痈
吴云。吸门之下。贲门之上。受纳水谷之脘。名曰胃脘。简按圣济总录云。夫阴阳升降。
则荣卫流通。气逆而隔。则留结为痈。胃脘痈者。由寒气隔阳。热聚胃口。寒热不调。故血肉腐坏。以气逆于胃。故胃脉沉细。以阳气不得下通。故颈人迎甚盛。令人寒热如疟。身皮甲错。或咳或呕。或唾脓血。观伏梁之病。亦有挟胃脘内痈者。以其裹大脓血。居肠胃之外故也。方附于一百二十九卷。
当候胃脉
滑云。即脉要精微。附上右外。以候胃也。马云。右关。吴张志同。简按附上右外。
尺肤之位。而非脉之分位。以寸关尺。配五脏六腑者。难经以后之说。此言胃脉者。必别有所候。
逆者
甲乙。作气逆者。
人迎甚盛
张云。即终始篇等所云。人迎三盛。病在阳明之谓。
精有所之寄则安
吴本。作精有所倚。则卧不安。注云。脏。阴也。主静。故脏有伤损。则有不足之患。阴精有所偏倚。则有亢甚之害。均之令人夜不安也。简按诸家顺文解释。
义难通。吴据甲乙而删改。但精字仍旧文。殆为明晰。今从之。
不能悬其病
吴云。不能悬其病于空。使之不我疾也。马云。悬者。绝也。按逆调论第六节。有不得卧而息有音者。诸证尤详。但此曰不安。则不能安寝也。与彼有异。
偃卧
高云。正卧也。评热论云。不能正偃者。胃中不和也。故举而复问。
肺者脏之盖也
痿论云。肺者。脏之长也。心之盖也。灵九针论云。五脏之应天者肺。肺者。五脏六腑之盖也。
右脉沉而紧左脉浮而迟
马云。此当见于两尺也。吴张同。简按本经无寸关尺之说。此特言左右尔。
必非两尺之谓也。
不然
马吴张并仍甲乙。然。作知。志高从旧文释之。故属强解。
此逆四时
志云。脉合四时。故冬诊之。左右脉皆当沉紧。今左脉反浮而迟。是逆四时之气矣。
病在肾颇关在肺
吴云。关。关系也。志云。肾主冬气。而又反浮在左。故当主病在肾。颇关涉于肺。当为腰痛之病。简按甲乙。无关字。奇病论云。其盛在胃。颇在肺。句法正同。
肾为腰痛之病也
甲乙。无肾字。
颈痈
痈疽篇云。发于颈者。名曰夭疽。其痈大而赤黑。不急治。则热气下入渊腋。前伤任脉。内薰肝肺。十余日而死矣。
其真安在
吴云。真。正治之法也。简按当仍甲乙作其治。
异等
志云。等。类也。高云。颈痈之名虽同。而在气在血。则异类也。
痈气之息
马云。以小针开除。而去病者。正以痈间有气顿息。不至甚也。吴。息。改。云。。
腐肉也。针。铍针也。所以去针肉。张云。息。止也。痈有气结。而留止不散者。治宜甲针以开除其气。气行则痈愈矣。高云。颈痈。而气之止息者。其病在气。宜以针开通其气。而除去之。此气息成痈。而有针刺之真法也。颈痈而气盛血聚者。其病在血。宜石刺出血而泻之。此血聚成痈。而有石刺之真法也。此所以同病异治。
而皆已也。简按说文。。寄肉也。徐锴曰。息者。身外生之也。故古谓赊赁生举钱。为息钱。旋生土为息壤也。方言。作KT。王释为死肉。吴则为腐肉。无所考据。张注允当。今从之。
同病异治也
吴。此下。补肤顽内陷者。宜灸以引之十字。云。以上文有其问。故僭补之。张兆璜云。
陷下者。又宜灸。始言针灸。而后止言针石者。盖此篇。论五脏之相传。而肾脏之气。已传于肝。故止宜针宜石。设或有回陷于肾者。又常灸之。此虽不明言。盖欲人意会。读者宜潜心参究。不可轻忽一字。简按吴补固僭矣。而张注亦凿。俱不可从。
狂
灵癫狂篇云。狂始发。少卧不饥。自高贤也。自辨智也。自尊贵也。善骂詈。日夜不休。通评虚实论云。癫疾厥狂。久逆之所生也。又千金方云。狂风骂詈。挝斫人。名热阳风。即怒狂也。
暴折而难决
马云。此人者。因猝暴之顷。有所挫折。而事有难决。志不得伸。吴云。暴折而抑之。
不得剖决。志云。决。流行也。高云。决。散也。简按吴注为是。
阳明者常动
马云。灵动输篇。言是阳明独动不休。故凡冲阳。(即跗阳)地仓。大迎。下关。人迎。气冲之类。皆有动脉不止。而冲阳为尤甚。
巨阳少阳不动
吴云。巨阳。有委中。昆仑。少阳。有悬钟。听会。其脉皆不甚动。于其不甚动者。
反动大疾。此阳厥善怒。而狂之候也。
动大疾
马云。大。当作长。简按非也。
夫食入于阴
张云。五味入口。而化于脾。食入于阴也。藏于胃以养五脏气长气于阳也。
生铁洛
张云。即炉冶间锤落之铁屑也。其属金。其气寒而重。最能坠热开结。平木火之邪。故可以下气疾。除怒狂也。凡药中用铁精。铁华粉。针砂。铁锈水之类。皆同此意。简按本草经。作铁落。唐本注云。落。是铁皮滋液。黑于余铁。陶谓可以染皂。云是铁浆。误矣。苏颂图经云。铁落者。锻家烧铁赤沸。砧上打落细皮屑。俗呼为铁花。是也。初炼去矿。用以铸器物者。为生铁。再三销拍。可以作者。为铁。
亦谓之熟铁。此说是也。别录云。铁落。一名铁液。故王云。为铁浆非。是生铁液也。高云。洛。烙同。烙饮者。转赤为乌也。赤而乌。可以平巨阳之气。迂谬尤甚。圣济总录云。铁落。染皂铁浆。是。上一味。每服重汤内温一盏饮之。食后。此不读王注及唐本。乃袭陶谬也。
为饮
张云用水研浸。可以为饮。简按唐本注云。诸铁疗病。并不入丸散。皆煮取浆用之。此云为饮。亦煮取浆者与。
下气疾也
吴云。寒而镇重。故下气速。气下则不厥逆矣。志云。铁乃乌金。能伐肝木。故下肝气之疾速也。李时珍云。阳气怫郁。而不得疏越。少阳胆木。挟三焦少阳相火。巨阳阴火上行。故使人易怒如狂。
其巨阳少阳之动脉。可诊之也。夺其食。不使胃火复助其邪也。饮以生铁落。金以制木也。木平则火降。故曰下气疾速气即火也。简按列子汤问。吴楚之国。有大木焉。其名为。(音柚)碧树而冬生。实丹而味酸。食其皮汁。已愤厥之疾。张湛注云。气疾也。梁书姚察传。自免忧后。因加气疾。盖愤厥。乃阳厥之类。而气疾所指不一。凡狂易癫眩。惊悸痫。心神不定之证。宜概称气疾焉。若以疾训速。或为效验疾速之义。或为逆气疾速之谓。乖谬亦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