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者察同愚者察异
高云。察同者。于同年未衰之日。而省察之。智者之事也。察异者。于强老各异之日。而省察之。愚者之事也。
身体轻强
王弘义云。上文曰。体重。耳目不聪明。此节曰。耳目聪明。身体强健。又见其阴阳互相资益之妙。
恬之能
千金。能。作味。
从欲快志于虚无之守
千金。作纵欲快志得于虚无之守。张云。从欲。如孔子之从心所欲也。快志。
如庄子之乐全得志也。虚无之守。守无为之道也。
天不足西北
淮南天文训。昔者共工与颛顼争为帝。怒而触不周之山。天柱折地维绝。天倾西北。故日月星辰移焉。地不满东西。故水潦尘埃归焉。河图括地象云。西北为天门。东南为地户。注。天不足西北。
是天门。地不满东南。是地户。
天有精地有形
马云。在上为天。其气至精。在下为地。其体成形。简按春秋繁露。气之清者为精。
庄子。形本生于精。
天有八纪
高云。春夏秋冬。二分二至。八节之大纪也。
地有五里
高云。五里。东南西北中。五方之道里也。马云。里。当从理。简按里理。盖古通用。不必改。
上配天以养头
灵邪客篇。天圆地方。人头圆足方以应之。
中傍人事
志云。节五味。适五志。以养五脏之大和。
天气通于肺
张云。天气。清气也。谓呼吸之气。清气通于五脏。由喉而先入肺。太阴阳明论曰。喉主天气。
地气通于嗌
甲乙。嗌。作咽。张云。地气。浊气也。
谓饮食之气。浊气通于六腑。由嗌而先入胃。嗌。咽也。太阴阳明论曰。咽主地气。其义皆同。嗌。音益。
谷气通于脾
甲乙。千金。及五行大义。谷作。简按王注。谷空虚。诸家亦为山谷之气。盖地气既为水谷之气。若以谷为。则义相重。故从原文。然其说率属牵强。宜从甲乙等。而为水谷之气。谷。古通用。汉王莽传。风迅疾。注。即谷风也。
为水注之气
张云。言水气之注也。如目之泪。鼻之涕。口之津。二阴之尿秽。皆是也。虽耳若无水。而耳中津气。湿而成垢。是即水气所致。气至水必至。水至气必至。故言水注之气。简按外台引删蘩论。
作水注之于气。又五行大义引本经。作九窍为水。法天之纪。用地之理。则灾祸去矣。今由此则注乃法之讹。
气乃纪之误。而之上有天字。文义似顺承矣。然法天之纪。用地之理。则灾祸去矣三句。与下文故不法天之纪。
不用地之理。则灾祸至矣三句。虽语意相反。然却是重复。萧氏引他书文。极为精核。不知是古文果如此否。
张氏以倒字法释之。颇觉允当。姑从之。
暴气象雷
赵府本。熊本。气。作风。马云。一本作暴风。于雷字不通。宜从气字。张云。天有雷霆。火郁之发也。人有刚暴。怒气之逆也。故语曰。雷霆之怒。
水谷之寒热
吴云。五味贵于中和。寒则阴胜。热则阳胜。阳胜生热。阴胜生寒。皆能害乎肠胃也。
简按王说执拘。
从阴引阳从阳引阴
志云。阴阳气血。外内左右。交相贯通。故善用针者。从阴而引阳分之邪。从阳而引阴分之气。简按义见灵枢终始禁服四时气篇。及六十七难。
以右治左以左治右
张云。缪刺之法也。
以我知彼
志云。以我之神。得彼之情。
见微则过
宋本。则。作得。高云。过。失也。病始于微萌。而得其过失之所在。简按张云。则。度也。盖读为测者非。○徐云。从阴引阳二句。言在上者治下。在下者治上。以我知彼。欲体察也。以表知里。
达内外也。过与不及。总结上文。观夫阴阳左右表里之过与不及也。善用针者。不待病形已具。方知过与不及。
若微见征兆。便知其过。其明如此。用针岂有危殆哉。
善诊者
马云。诊。视验也。诊之为义。所该者广。凡望闻问切等法。皆可以言诊也。简按孔平仲杂说云。诊不止脉也。视物可以为诊。后汉王乔传。诏尚方诊视。是也。
审清浊而知部分
吴云。色清而明。病在阳分。色浊而暗。病在阴分。又面部之中有五部。以五行之色推之。
视喘息听音声
张。志。引金匮要略。详解之。当参考。
观权衡规矩而知病所主
甲乙。规上。有视字。主。作生。
按尺寸观浮沉滑涩
谓按尺肤而观滑涩。按寸口而观浮沉也。尺。非寸关尺之尺。古义为然。
以治无过
甲乙。治下。有则字。为五字一句。是也。
因其轻而扬之
徐云。因。从其所因也。因其邪气轻浮于表。而用气轻薄之剂。而发扬之。如伤寒一二日用葛根之类。是也。
因其重而减之
张云。重者实于内。故宜减之。减者。泻也。
因其衰而彰之
张云。衰者。气血虚。故宜彰之。彰者。补之益之。而使气血复彰也。
形不足者温之以气
张云。此正言彰之之法。而在于药食之气味也。以形精言。则形为阳。精为阴。
以气味言。则气为阳。味为阴。阳者。卫外而为固也。阴者。藏精而起亟也。故形不足者。阳之衰也。非气不足以达表而温之。精不足者。阴之衰也。非味不足实中而补之。简按诸注以形为阴。故于温之之义而支矣。张注详备。今从之。
其高者因而越之
马云。谓吐之使上越也。
竭之
张云。竭。祛除也。谓涤荡之疏利之。可以治其下之前后也。李云。承气抵当之类。徐云。如湿气胜而为濡泻等证。用五苓散之类。又如积痢在下。而为里急后重等证。用承气汤牵牛散之类。引而竭之也。
中满者泻之于内
吴云。中满。腹中满也。此不在高不在下。故不可越。亦不可竭。但当泻之于内。
消其坚满。是也。李云。内字与中字照应。
渍形以为汗
吴云。谓天气寒腠理密。汗不易出。则以辛散之物。煎汤渍其形体。覆而取汗也。徐云。热邪内郁。宜于汗解。因其腠理干燥。而汗不得出者。以温水微渍形体。使之腠理滋润。以接其汗之出也。
今用热汤围浴。而出汗者。是也。
其在皮者汗而发之
张云。前言有邪者。兼经络而言。言其深也。此言在皮者。言其浅也。滑云。
二汗只是一义。然渍字轻。发字重也。简按滑注。似与经旨相乖矣。
其悍者按而收之
吴云。悍。卒暴也。按。谓按摩也。言卒然暴痛悍之疾。则按摩而收之。
收。谓定其悍也。简按张以按为察。李为制伏酸收。用如芍药之义。并非。
审其阴阳以别柔刚
李云。审病之阴阳。施药之柔刚。简按柔剂刚剂。见史仓公传。此说为是。
血实宜决之
张云。决。谓泄去其血。如决水之义。
气虚直HT引之
甲乙。HT。作掣。吴云。HT。掣同。气虚。经气虚也。经络之气有虚。必有实处。宜掣引其实者。济其虚者。刺法有此。张云。掣。挽也。气虚者。无气之渐。无气则死矣。故当挽回其气。而引之使复也。如上气虚者。升而举之。下气虚者。纳而归之。中气虚者。温而补之。是皆掣引之义。简按张注虽明鬯。不如吴氏之于经旨而切矣。(字书。HT。音誓。牛两角竖者名HT。)
卷二
[卷二] 阴阳离合论篇第六
马云。阴阳者。阴经阳经也。其义论离合之数。故名篇。此与灵枢根结篇。相为表里。
其要一也
吴云。其要则本于一阴一阳也。张云。一。即理而已。志云。寒暑往来。阴阳出入。总归于太极一气之所生。简按吴注为得矣。
万物方生
方。今也。诗秦风。方何为期。郑笺。方今以何时为还期也。
命曰阴中之阳
吴云。言天地生物之初。阴阳之判如此。简按此节。举阴中之阴。阴中之阳者。即为次节论人身中有阴中之阴。阴中之阳之起本。
阳予之正
吴云。予。与同。简按予。王读为施。意正同。志云。予。我也。可谓强解矣。
天地四塞
张云。四塞者。阴阳痞隔。不相通也。
亦数之可数
吴云。数。上如字。下上声。张同。简按马云。俱上声。恐非是。张云。凡如上文者。
皆天地阴阳之变也。其在于人。则亦有阴中之阳。阳中之阴。上下表里。气数皆然。知其数则无不可数矣。数。推测也。
三阴三阳之离合
张云。分而言之。谓之离。阴阳各有其经也。并而言之。谓之合。表里同归一气也。
圣人南面而立
张云。云圣人者。崇人道之大宗也。南面而立者。正阴阳之向背也。简按易说卦。
圣人南面而听天下。向明而治。礼郊特牲。君之南乡。答阳之义也。
后曰太冲
张云。人身前后经脉。任脉。循腹里。至咽喉。上颐。循面入目。冲脉。循背里。出颃颡。
其输上在于大杼。分言之。则任行乎前。而会于阳明。冲行于后。而为十二经脉之海。(出于动输篇。海论。
痿论。又逆顺肥瘦云。冲脉者五脏六腑之海也。)故前曰广明。后曰太冲。合言之。则任冲名位虽异。而同出一原。通乎表里。此腹背阴阳之离合也。
结于命门
张云。下者为根。上者为结。志云。按灵枢根结篇曰。太阳根于至阴。结于命门。命门者。
目也。阳明结于颡大。颡大者。钳耳也。少阳结于葱笼。葱笼者。耳中也。太阴根于隐白。结于太仓。少阴根于涌泉。结于廉泉。厥阴根于大敦。结于玉英。简按此经余经。不言结。故志详注之。
名曰阴中之阳
张云。此以太阳。而合于少阴。故为阴中之阳。然离则阴阳各其经。合则表里同其气。
是为水藏。阴阳之离合也。下仿此。
中身而上名曰广明
吴云。言所谓前曰广明者。指中身而上言之。中身而下则非也。
厥阴之表名曰少阳
志云。太阳之气在上。故曰少阴之上。两阳合明。曰阳明。在二阳之间。而居中土。故曰太阴之前。厥阴处阴之极。阴极于里。则生表出之阳。故曰厥阴之表。盖以前为阳。上为阳。表为阳也。曰上曰前曰表者。言三阳之气也。
名曰阴中之少阳
张云。所谓少者。以厥阴气尽。阴尽而阳始。故曰少阳。
太阳为开阳明为阖少阳为枢
张云。此总三阳为言也。太阳为开。谓阳气发于外。为三阳之表也。阳明为阖。谓阳气在于内。为三阳之里也。少阳为枢。谓阳气在表里之间。可出可入。如枢机也。然开阖枢者。有上下中之分。
亦如上文出地未出地之义。而合乎天地之气也。志云。开阖者。如户之扉。枢者。扉之转牡也。舍枢不能开阖。
舍开阖不能转枢。是以三经者。不得相失也。
抟而勿浮
宋本。抟。作搏。简按王注。搏击于手。当从宋本。史仓公传。三阴俱搏者如法。不俱搏者。决在急期。义与此同。高云。抟。音团。聚凝一而弗浮。志云。抟者。园也。高。勿。作弗。并误。
中为阴
吴云。中。腹中也。腹中为脾。冲脉在脾之下。高云。由外阳内阴之义。而推论之。然则中为阴。中亦内也。太阴坤土在内。而居中也。简按马云。人身之中半。非也。
阴之绝阳名曰阴之绝阴
马云。乃阴经中之绝阳。绝阳者。纯阴也。名曰阴之绝阴。绝阴者。尽阴也。
简按灵系日月篇云。两阴交尽。故曰厥阴。厥。通作蹶。汉食货志。天下财产。何得不蹶。师古注。蹶。尽竭也。(史记仓公传。厥阴。作蹶阴。)又晏子春秋云。阴冰厥阳。冰浓五寸。并为王注之左证矣。徐删阴之绝阳四字。似是。○张云。本篇所言。惟足经阴阳。而不及手经者。何也。观上文云。天覆地载。万物方生。未出地者。命曰阴处。名曰阴中之阴。则出地者。名曰阴中之阳。盖言万物之气。皆自地而升也。而人之腰以上为天。腰以下为地。言足则通身上下经气皆尽。而手在其中矣。故不必言手也。然足为阴。故于三阳也。言阴中之阳。于三阴也。言阴中之阴。然则手经亦有离合。其在阳经。当为阳中之阳。其在阴经。当为阳中之阴。
可类推矣。
HTHT
熊。音中。高云。HT。冲同。盖本于新校正别本。简按HT。字书并引本经。不释其义。篇海云。音中。字汇补云。一本作冲冲。非。以HT音冲也。王注为往来之义。必有所据。通雅云。忡忡。犹冲冲也。古素问作HTHT。
忡仲。忧貌。出诗召南。冲冲。行也。出广雅。义不相涉。盖根据音而漫解者。
[卷二] 阴阳别论篇第七
吴云。此篇言阴阳。与常论不同。自是一家议论。故曰别论。简按有五脏别论。经脉别论。吴义为长。
马云。据篇中有别于阳者。知病处也等语。则别当彼劣切。非也。
四经十二从
马云。四经者。肝心肺肾为四经。而不言脾者。寄旺于四经之中也。十二从者。手有三阴三阳。足有三阴三阳。而十二经脉之行。相顺而不悖也。吴云。十二从。十二支也。十二支不复主事。但从顺于四经。故曰十二从也。张云。从者。即手之三阴。从脏走手等义。简按四经虽无明据。当从王注。如十二从。则从王吴之义。为十二辰十二支。则至人有二字而穷矣。若根据马张之说。而为三阴三阳。则至下文云应十二脉而穷矣。宜置于阙如之例。
凡阳有五五五二十五阳
高云。凡阳有五。肝心脾肺肾。皆有和平之阳脉也。五五二十五阳者。肝脉应春。心脉应夏。脾脉应长夏。肺脉应秋。肾脉应冬。春时。而肝心脾肺肾之脉。皆有微弦之胃脉。夏时。
而肝心脾肺肾之脉。皆有微钩之胃脉。长夏。而肝心脾肺肾之脉。皆有微缓之胃脉。秋时。而肝心脾肺肾之脉。
皆有微毛之胃脉。冬时。而肝心脾肺肾之脉。皆有微石之胃脉。是五五二十五阳。
所谓阳者胃脘之阳也
志云。所谓二十五阳者。乃胃脘所生之阳气也。胃脘者。中焦之分。主化水谷之精气。以资养五脏者也。四时五脏之脉。皆得微和之胃气。故为二十五阳也。简按王注。为人迎之气。误。
别于阳者知病处也
吴云。言能别于阳和之脉。则一部不和。便知其部有病。是能知乎病处也。
别于阴者知死生之期
吴云。别真脏之阴脉者。则知其死于克贼。持于相生。如肝病真阴脉见。死于庚辛。心病真阴脉见。死于壬癸。下文。肝至悬绝急。十八日死之类。皆是也。
三阳在头三阴在手
张云。三阳在头。指人迎也。三阴在手。指气口也。太阴阳明论曰。阳明者。表也。为之行气于三阳。盖三阳之气。以阳明胃气为本。而阳明动脉曰人迎。在结喉两旁一寸五分。故曰三阳在头。又曰。足太阴者。三阴也。为之行气于三阴。盖三阴之气。以太阴脾气为本。然脾脉本非气口。何云在手。
如五脏别论曰。五味入口。藏于胃。以养五脏气。而变见于气口。气口亦太阴也。故曰三阴在手。上文以真脏胃气言阴阳。此节以人迎气口言阴阳。简按此本于王注。更为详备。而汪心谷则以手足三阴三阳经解之。以毁王注。其理益晦。(汪说。出古今医统内经要旨。)滑云。三阳当作二阳。谓结喉两旁人迎脉。以候足阳明胃气。三阴谓气口。以候手太阴肺气也。胃为五脏之本。肺为百脉之宗也。此说亦有所见。故附于此。(马志高并本于汪氏。以经脉流注解之。吴则为三部九候之义。并不明晰。)
别于阳者知病忌时别于阴者知死生之期
滑云。二句申前说。或直为衍文亦可。
所谓阴阳者
吴云。所谓。世所谓也。意若曰此众谋之阴阳。非吾之所谓阴阳也。简按上文既云所谓阴者真脏也。所谓阳者胃脘之阳也。而此亦云所谓阴阳者。故吴有此解。然考其语势。似不必然矣。
真脉之脏脉
滑作真脏之脉。要旨。汪氏云。真脉之脏脉者。谓真脏脉之至数。以分五脏之属也。
肝至悬绝急
滑云。愚谓悬绝。如悬丝之微而欲绝也。王注。如悬物之绝去。似指代脉言也。要旨。
汪氏云。至。脉之应也。悬绝。止绝也。急。劲也。张云。悬绝急者。全失和平。而弦搏异常也。志云。悬绝者。真脏孤悬而绝。无意气之阳和也。急者肝死脉。来急益劲。如张弓弦也。简按张志之解似是。
脾至悬绝四日死
高云。土位中央。灌溉四旁。上火下水。左木右金。土气不能四应。故四日死。简按王注不及脾独死于生数之义。故取高说而补之。马论天干之五行相克。其间多有不合。宜遵王意。
二阳之病发心脾
张云。二阳。阳明也。为胃与大肠二经。然大肠小肠。皆属于胃。故此节所言。则独重在胃耳。盖胃与心。母子也。人之情欲。本以伤心。母伤则害及其子。胃与脾。表里也。人之劳倦。本以伤脾。脏伤则病连于腑。故凡内而伤精。外而伤形。皆能病及于胃。此二阳之病。所以发于心脾也。简按王履云。肠胃有病。心脾受之。发心脾。犹言延及于心脾也。滑云。青田老人谓。心脾当作肺脾。下文风消脾病。
息贲者肺病。深为有理。今详经文。张注为是。
不得隐曲女子不月
张云。不得隐曲。阳道病也。夫胃为水谷气血之海。主化营卫而润宗筋。如厥论曰。前阴者。宗筋之所聚。太阴阳明之所合也。痿论曰。阴阳总宗筋之会。会于气冲。而阳明为之长。然则精血下行。生化之本。惟阳明为最。今化原既病。则阳道外衰。故不得隐曲。其在女子。当为不月。亦其候也。
王氏注曰。夫肠胃发病。心脾受之。心受之则血不流。脾受之则味不化。然心脾何以受肠胃之病。
未免牵强。不可不察。隐曲二字。本经见者凡五。皆指阳道为言。以类察之。可得其义。吴云。俯首谓之隐。
鞠躬谓之曲。简按吴说未见明据。今从张注。要旨云。汪氏质疑注。肢体为之劲急。而不能伸曲也。吴盖本此。
风消
诸家皆仍王注。为枯瘦之义。独汪心谷为上消渴。风消二字。他无所考。未知孰是。今两存之。
(圣济总录。载治方。出第十三卷。)
息贲
马云。贲。奔同。喘息上奔痰嗽无宁。此非肺积之息贲。乃喘息而贲。张云。胃病则肺失所养。
故气息奔急。气竭于上。由精亏于下。败及五脏。故死不治。
张云。足肚酸疼。曰。简按列子。心体烦。。烦郁也。与此义殊。
索泽
楼英云。索泽。即仲景所谓皮肤甲错也。简按诸注。皆从王义。吴独作索睾。注云。睾。音高。
索。引也。睾。肾丸也。控睾二字。内经中凡四见。或云腰脊控睾。未有单言控睾。而为病名者。则吴说不为得矣。
颓疝
马云。与同。简按。同。本作。诗周南。我马虺。尔雅。作虺颓。释名云。阴肿曰。气下也。又曰。疝言诜也。诜诜然引小腹急痛也。乃经脉篇疝。脉解篇疝。五色篇阴。并同。一切经音义云。丸颓。又作HT。阴病也。原病式云。疝。小腹控卵。肿急绞痛也。朱震亨云。疝。其形阴囊肿缒。如升如斗。不痒不痛。是也。吴云。颓。顽也。颓疝。肾丸大而不疼。顽然不害者也。颓。坠也。今训顽。
未见所据。
心掣
吴云。心引而动也。张云。心动不宁。若有所引。名曰心掣。志云。心虚而掣痛。简按圣济总录云。心火胥应而不宁。其动若掣者。乃其证也。冯兆张锦囊秘录云。古无怔忡之名。名曰心掣者。是也。下文曰。其传为膈。志说似是。
隔
张云。以木乘土。脾胃受伤。乃为隔证。如邪气脏腑病形篇曰。脾脉微急为膈中。风论曰。胃风之状。食饮不下。鬲塞不通。上膈篇曰。食饮入而还出者。皆隔之谓。简按王注欠详。
惊骇
张云。肝胃二经。皆生惊骇。如金匮真言论曰。东方通于肝。其病发惊骇。经脉篇曰。足阳明病。闻木声则惕然而惊。
背痛
马云。二经之脉。胃自头以行于足。肝自足走腹。皆无与于背者。而此曰背痛。意者阴病必行于阳也。张云。背痛者。手足阳明之筋。皆夹脊也。汪昂云。按四经皆与背无涉。而云背痛。未详。
噫
马云。气转也。又饱出息也。脉解篇所谓。上走心为噫者。阴盛而上走于阳明。阳明络属心。故上走心为噫也。口问篇。寒气客于胃。厥逆从下上散。复出于胃。故曰噫。观此则胃心之病。宜发为噫。张云。
噫。嗳气也。(详见宣明五气篇。)
欠
马云。气相引也。经脉篇。胃脉为病。有数欠。宣明五气。九针论。皆曰肾为欠。今曰善欠者。
胃之病也。张云。欠。呵欠也。简按说文。欠。张口气悟也。象气从儿。上出之形。
风厥
张云。风厥之义不一。如本篇者。言二阳一阴发病。名曰风厥。言胃与肝也。其在评热病论者。
言太阳少阴病也。在五变篇者。曰。人之善病风厥漉汗者。肉不坚腠理疏也。简按又见史仓公传。
心满
简按满。懑同。
善气
志云。善气者。太息也。心系急则气道约。故太息以伸出之。简按礼记。勿气。郑注。谓不鼻息也。乃志聪之义为得矣。马吴张高并不注。
三阳三阴发病
志云。太阳太阴之为病也。太阳为诸阳主气而主筋。阳气虚则为偏枯。阳虚而不能养筋。则为痿。脾属四肢。故不举也。
痿易
张云。痿弱不支。左右相掉易也。马云。左右变易为痿也。简按俱非也。易。是狂易之易。不如平常也。王注是。
鼓一阳曰钩
志云。钩。当作弦。此论四经之脉。以应四时也。鼓。动也。一阳之气初升。故其脉如弦之端直。以应春生之气也。高同。
鼓阳胜急曰弦
志云。弦。当作钩。阳气正盛。故其脉来盛去悠。如钩之急。以应夏热之气也。高同。
鼓阳至而绝曰石
志云。至者为阳。阳气伏藏。故脉虽鼓至而断绝。以应冬藏之气也。滑云。当作鼓。
阴至而绝。此四者。盖亦真脏脉也。简按鼓阳。作鼓阴。近是。然以四者为真脏脉。恐非。
阴阳相过曰溜
志云。溜。滑也。阴阳相遇。其脉则滑。长夏之时。阳气微下。阴气微上。阴阳相遇。
故脉滑也。此言人有四经。以应四时之气也。张云。阴阳相过。谓流通平顺也。脉名曰溜。其气来柔缓而和。
应脾脉也。简按志以溜为滑。本于吴注。马云。溜。作流。灵本输篇。溜于鱼际。其义主流。盖溜流古通。不必改字。滑云。如水之溜而不收。即下文关格之类。非。又按鼓一阳以下二十九字。与上下文。不相顺接。是它篇错简在此尔。
起则熏肺使人喘鸣
张云。此兼表里。以言阴阳之害也。
表里不和。则或为脏病。阴争于内也。或为经病。阳扰于外也。魄汗未藏者。表不固也。四逆而起者。阳内竭也。其至正不胜邪。则上熏及肺。今人气喘声鸣。此以营卫下竭。孤阳上浮。其不能免矣。
阴之所生和本曰和
吴本。上和字下句。注意与王同。张云。阴者。五脏之真阴也。阴之所以生者。
以脏气和。脏气之和。以阴阳之和也。不和则为争为扰。为刚为淖。而病由兴矣。志云。阴之所生之阳脉。与所本之阴脉。相和而始。名曰和。高云。独阳不生。独阴不长。阴之所生。和本曰和。言阴之所以能生万物者。
以阴和而复。本于阳和也。简按此二句。旨义尤幽深。不能辄领会。故举数说尔。
淖则刚柔不和
吴云。此言偏阴之害。淖。谓阴气太过。而潦淖也。张云。淖。谓寒湿妄行。阴气胜也。简按行针篇。血气淖泽滑利。春秋繁露。夫物愈淖。而愈易变动摇荡也。淮南原道训。甚淖而。注。。
亦淖也。粥多沉者。曰。淖。广韵。奴教切。说文。泥也。一切经音义引字林。濡甚曰淖。吴张为阴气有余之义。为是。志高并云。淖。和也。误。本经释音。淖。音淘。水朝宗于海。此以淖为HT。HT即俗作潮。亦误。
不过四日而死
简按马张根据新校正之说。死。作已。是。志高仍原文云。以阳脏相生而传。故不过四日之偶数而死。以阴脏相克而传。故不过三日之奇数而死也。以三四奇偶之数。固然死者。犹云生阳。其义不通。
辟阴
简按王注辟并。乃辟读为僻。僻。偏也。而上辟水升之解未允。张云。辟。放辟也。土本制水。
而水反侮脾。水无所畏。是谓辟阴。此说似是。马云。乘所不胜。阴以侮阴。谓之辟阴。吴云。辟。邪辟也。
肾为水。脾为土。土胜水为正。今肾水反侮于脾。不得其正。故曰辟阴。此解亦未允。
结阳者肿四肢
马云。结者。气血不疏畅也。吴云。阳。手足六阳也。其脉行于四肢之表。若有结邪。
则四肢脉气壅滞。故肿。圣济总录云。夫热胜则肿。而四肢为诸阳之本。阳结于外。不得行于阴。则邪热菀于四肢。故其证为肿。况邪在六腑。则阳脉不和。阳脉不和。则气留之。以其气留。故为肿也。(犀角汤。犀角。
玄参。连翘。柴胡。升麻。木通。沉香。射干。甘草。芒硝。麦门冬。上水煎。)
结阴者便血一升
马云。营气属阴。营气化血。以奉生身。惟阴经既结。则血必瘀蓄。而初结则一升。
再结则二升。三结则三升。结以渐而加。则血以渐而多矣。圣济总录云。夫邪在五脏。则阴脉不和。阴脉不和。
则血留之。结阴之病。以阴气内结。不得外行。血无所禀。渗入肠间。故便血也。(地榆汤。地榆。甘草。缩砂仁。水煎。)
阴阳结斜
马云。斜。邪同。灵动输篇。有少阴之大络。循阴股内廉。邪入中。则古盖斜邪通用。
志云。结斜者。偏结于阴阳之间也。简按志注非。吴张高并同马义。
石水
马云。阴气多而阳气少。即阴盛阳虚也。则阳不能入之阴。而内之所聚者。为石水。灵邪气脏腑病形篇云。肾脉微大为石水。起脐以下。至小腹然。上至胃脘。死不治。张云。石水。沉坚在下。简按金匮要略云。石水。其脉自沉。外证腹满不喘。尤怡注。石水。水之聚而不行也。因阴之盛。而结于少腹。故沉而不喘。张氏医通云。越脾加术汤发之。
消
马云。按此篇止谓消。至脉要精微论。有瘅成为消中。奇病论。有转为消渴。灵邪气脏腑病形篇。本经通评虚实论。皆曰消瘅。气厥论。有肺消膈消。种种不同。其间各有所指。
隔
马云。俗亦谓之干隔。简按上文王注。隔塞不便。而此亦云。隔塞而不便泻。则似云便闭之证。
志高作膈。
水
马云。平人气象论。颈脉动喘疾咳。曰水。目裹微肿。如卧蚕起之状。曰水。又曰。足胫肿曰水。
灵水胀篇。水始起也。目裹微肿。如新卧起之状。又宣明五气论。灵九针论。皆曰。下焦溢为水。此皆本篇所谓水也。
喉痹
张云。痹者。闭也。简按春秋繁露云。阴阳之动。使人足病喉痹。痹者。闭也。本出于中藏经。
阴搏阳别
吴云。此以下论脉也。简按王注以阴阳为尺寸。诸家皆从之。而高特云。言阴气过盛。搏击于内。不与阳和。似乎别出。此不以脉候而解者。盖以经文无脉字也。脉分尺寸。乎难经。而灵素所无。
故以阴阳为尺寸者。其无稽尤甚。然征之于后世。有与王注符者。儒门事亲。载胡王之妻。病脐下积块。呕食面黄。肌瘦而不月。或谓之干血气。治之无效。戴人见之曰。孕也。其人不信。再三求治于戴人。与之平药。
以应其意。终不肯下毒药。后月到果胎也。人问何以别之。戴人曰。尺脉洪大也。素问阴阳别论。所谓阴搏阳别之脉。试之于今。往往有验。王义虽与经旨相左。实不可废焉。(李云。言阴脉搏动。与阳脉迥别也。阴阳二字。所包者广。以左右言。则左为阳。右为阴。以部位言。则寸为阳。尺为阴。以九候言。则浮为阳。沉为阴。旧说。以尺脉洪实为阴。与寸阳脉迥别。似矣。然则手少阴脉动甚。亦在寸也。何取于阳别之旨乎。故必会通诸种阴阳。而后可决也。○三因方云。搏者。近也。阴脉逼近于下。阳脉别出于上。阴中见阳。乃知阳施阴化。法当有子也。简按妇人良方。亦与此说同。似未妥。)
肠辟
简按王为开肠洞泄之义。拘矣。马吴诸家。并从新校正作。吴云。阴阳。指尺寸而言。虚。
谓脉来浮而无根也。肠。后泄血沫也。是。
阳加于阴谓之汗
张云。阳。言脉体。阴。言脉位。汗液属阴。而阳加于阴。阴气泄矣。故阴脉多阳者多汗。
阳虚阴搏
诸本。作阴虚阳搏。是。当改。
夕时死
吴云。水火俱搏。谓之阴阳争。夕时。不阴不阳。邪争之会也。故死。
平旦死
宋本。马本。无平旦二字。赵府本。熊本。吴张本。并有之。张云。平旦者。木火王极。而邪更甚。故死。
三日死
张云。三阳。手太阳小肠。足太阳膀胱也。水一火二。故死在三日。其死之速者。以既搏旦鼓。阳邪之盛极也。
三阴三阳俱搏
吴云。三阴。脾及肺也。三阳。小肠及膀胱也。四经皆无阳和之气。故脉来俱见急搏。
心腹满发尽
吴云。心病于上。脾病于中。小肠膀胱病于下。故今心腹皆满尽极也。发尽胀满之极也。
简按志作心满腹发尽。非。
隐曲不利
简按高释上文云。不得为房帏之隐曲也。而至此章则云。小肠之火气。发泄已尽。不得有所隐曲也。隐。幽隐。曲。曲匿。与上文不得隐曲不同也。未知何义。如王注。亦于上文。则以隐蔽委曲释之。于此章则云。便泻也。如张注则云。阴道不利也。盖推张之意。凡下焦运化之用。总谓之隐曲。然则二便通利。亦在其中欤。王注风论。与前节同。
五日死
吴云。五为土数。万物所归。今四经俱病。三焦俱伤。故不能逃乎五日也。
其病温
高云。以阳明之阳。而见温热之病。阳亢津竭。故死不治。病温二字。熊本。吴本。作气滥。吴云。口气臭败。则清阳已绝。简按字书。滥。溢也。故以气滥为口臭。甚奇。
不过十日死
马云。十日者。地四生金。天五生土。止九日。而十则九日之余也。
[卷二] 灵兰秘典论第八
吴云。灵台兰室。黄帝藏书之所。秘典。秘藏典籍也。
十二脏
张云。脏。藏也。六脏六腑。总为十二。分言之。则阳为腑。阴为脏。合言之。则皆可称脏。
犹言库藏之藏。所以藏物者。如宣明五气篇曰。心藏神。肺藏魄之类。是也。简按下编有十一脏之称。周礼有九脏。庄子有六脏。可见其无定名焉。
相使贵贱
张云。相使者。辅相臣使之谓。贵贱者。君臣上下之分。吴云。清者为贵。浊者为贱。
遂言
简按王注六节藏象云。遂。尽也。遂言二字。见家语。
心者君主之官也
简按灵邪客篇云。心者。五脏六腑之大主。精神之所舍。荀子解蔽篇云。心者。
形之君也。神明之主也。出令而无所受令。淮南子云。夫心者。五脏之主也。所以制使四肢。流行血气。五行大义。引本经。作主守之官。云。心为主守之官。神明出者。火者。南方阳。光晖。人君之象。神为身之君。
如君南向以治。易以离为火。居太阳之位。人君之象。人之运动。情性之作。莫不由心。故为主守之官。神明所出也。说文。官。吏事君也。玉篇。官。宦也。
肺者相傅之官
五行大义云。肺为相傅之官。治节出者。金能裁断。相傅之任。明于治道。上下顺教。皆有礼节。肺于五脏。亦治节所出。
治节
马云。凡为治之节度。从是而出焉。张云。节。制也。灵五癃津液别云。五脏六腑。心为之主。
肺为之相。
肝者将军之官
五癃津液别篇云。肝为之将。师傅篇云。肝者主为将。吴云。肝气急而志怒。故为将军之官。简按奇病论云。肝者。中之将也。取决于胆。肝胆为表里。故肝出谋发虑。而胆为之断决也。日知录云。春秋传昭公二十八年。岂将军食之而有不足。正义曰。此以魏子将中军。故谓之将军。及六国以来。遂以将军为官名。盖其元起于此。(管子立政篇。将军大夫。以朝官吏。)
膻中者臣使之官
张云。按十二经表里。有心包络。而无膻中。心包之位。正居膈上。为心之护卫。
胀论曰。膻中者。心主之宫城也。李云。贴近君主。故称臣使。脏腑之官。莫非王臣。此独泛言臣。又言使者。
使令之臣。如内侍也。滑云。膻。徒旱切。上声浊字。说文云。肉膻也。音同袒褐之袒。云膻中者。岂以袒裼之袒。而取义耶。简按滑注属曲解。韩诗外传。舜甑盆无膻。注。膻。即今甑篦。所以盛饭。使水火之气上蒸。
而后饭可熟。谓之膻。犹人身之膻中也。义太明切。李高及汪昂但云。膻中。即心包络。非。盖二者虽在上焦。
膻中则无形之宗气。心包络则包心之血络。岂可概而为一乎。薛雪云。膻中。亦名上气海。为宗气所积之处。
心包络。包为膜。心君之宫室。络为膜外之巷术。心君之城府也。一为密勿之地。一是畿甸之间。臣使之义着焉。膻中者。宫室外之城府也。此说近是。
喜乐出焉
吴云。膻中气化。则阳气舒。而令人喜乐。气不化。则阳气不舒。而令人悲愁。是为喜乐之所从出也。李云。喜笑属火。此云喜乐出焉。其配心君之府。较若列眉矣。
脾胃者仓廪之官
五行大义。无胃字。荀子富国篇杨注。谷藏曰仓。米藏曰廪。遗篇刺法论云。脾为谏议之官。知周出焉。(三因方。作公正出焉。)脾为谏议大夫。出于千金方。及胡悟五脏图说。
大肠者传道之官
本输篇。及五行大义引河图。大肠。为传道之腑。韩诗外传。大肠者。转输之腑也。
三十五难。大肠。传泻行道之腑也。马云。道。导同。
小肠者受盛之官
本输篇。三十五难。韩诗外传。及五行大义引河图并云。小肠者受盛之腑也。
化物出焉
张云。小肠居胃之下。受盛胃中水谷。而厘清浊。水液由此而渗于前。糟粕由此而归于后。
脾气化而上升。小肠化而下降。故曰化物出焉。高云。受胃之浊。水谷未分。犹之受盛之官。腐化食物。先化后变。故化物由之出焉。
肾者作强之官伎巧出焉
高云。肾藏精。男女构精。鼓气鼓力。故肾者犹之作强之官。造化生人。伎巧由之出焉。吴云。伎。音技。作强。作用强力也。伎。多能也。巧。精巧也。简按高注仍王义。似是。李云。
肾处北方而主骨。宜为作强之官。水能化生万物。故曰伎巧出焉。五行大义云。肾为作强之官。伎巧出者。水性是智。智必多能。故有伎巧。巧则自强不息也。古今云。技虽不至于道。亦游于艺者之所贵。巧虽未至于神。亦妙万物而为言。不作强则何以得之。故知作强者。乃精力之谓。以上三说。略与王旨差。姑存之俟考。
三焦决渎之官
吴云。决。开也。渎。水道也。上焦不治。水滥高原。中焦不治。水停中脘。下焦不治。水蓄膀胀。故三焦气治。则为开决沟渎之官。水道无泛溢停蓄之患矣。简按本输篇。三焦者。中渎之腑也。水道出焉。五行大义云。三焦处五脏之中。通上下行气。故为中渎腑也。又引河图云。三焦孤立。为内渎之腑。说文。渎。沟也。今据仓廪传道受盛等之例而考之。决。疑是中。或云。
央误。荀子。入其央渎。注。中渎也。如今人家出水沟也。
膀胱者州都之官
张云。膀胱位居最下。三焦水液所归。是同都会之地。故曰州都之官。简按本输篇。
二十五难。及五行大义引河图云。膀胱为津液之腑。韩诗外传。膀胱。凑液之腑也。周礼地官。五党为州。郑注。州。二千五百家。人四县为都。
津液藏焉气化则能出矣
张云。膀胱有下口。而无上口。津液之入者为水。水之化者由气。有化而入。而后有出。是谓气化则能出矣。营卫生会篇曰。水谷俱下而成。下焦济泌别汁。循下焦而渗入膀胱。正此谓也。然气化之原。居丹田之间。是名下气海。天一元气。化生于此。元气足则运化有常。水道自利。所以气为水母。知气化能出之旨。则治水之道。思过半矣。萧京轩岐救正论云。夫三焦既主相火。水道之出。无非禀气以为决也。不曰能出而曰出焉。盖气本自化。不待化于气而始能出也。今津液主水。膀胱司水。水不自化。
而化于气。此阴以阳为用。未免少费工夫。故不曰出焉。而曰则能出矣。语意之次。又包许多妙用。
十二官
赵献可医贯云。玩内经注文。即以心为主。愚谓人身别有一主。非心也。谓之君主之官。
当与十二官平等。不得独尊心之官为主。若以心之官为主。则下文主不明则十二官危。当云十一官矣。盖此一主者。气血之根。生死之关。十二经之纲维也。吕东庄评云。十二官各有所司。而惟心最贵。心得其职。则十二官皆得其宜。犹孟子谓耳目之官不思。
而蔽于物。心之官则思。思则得之。盖心与百体。分言之则各有所官。统言之则心为百体之主。即此义也。故曰君主之官。曰主明。文义自见。若谓别有一主。则心已不可称君主。岂主复有主乎。又谓下文当云十一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