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当云十二官。此拘牵句字。而不求其义也。即以经文例之。六节脏象论云。凡十一脏。取决于胆。五脏六腑。
胆已在内。则宜云十脏。而云十一脏。又将别有一胆耶。灵枢邪客篇曰。心者。五脏六腑之大主。精神之所舍。
如赵氏言。亦止应云四脏六腑之大主矣。又岂心非其心耶。赵氏欲主张命门为一身之要。未尝无说。而必穿凿经文附会之。却不可为训。凡论学论医。皆不可如此。
其宗大危
高云。宗祧且危。简按说文。宗。尊祖庙也。白虎通云。宗者。何谓也。宗者尊也。为先祖主。宗。人之所尊也。
至道在微
高云。承上文大危之意而言。至道在微。上文大危。乃人心惟危之义。此至道在微。乃道心惟微之义。道惟微也。故变化无穷。既微且变。则人孰知其原。
窘乎哉消者瞿瞿
吴云。窘。穷也。乎哉。叹辞。张云。瞿瞿。不审貌。谓十二官相失。则精神日消。
瞿瞿然莫审其故。诚哉窘矣。马云。瞿。音履。礼檀弓。瞿瞿如有求而弗得。注云。眼目速瞻之貌。彼不知此养生之法者。有消而无长。瞿瞿然惊顾。拟而议之。窘迫哉。此消者瞿瞿也。简按诗东方未明篇。狂夫瞿瞿。
传。无守之貌。礼玉藻。视容瞿瞿。注。惊遽不审貌。张注本之。张马注义并通。吴志高俱仍王注。以消为消息之义。岂有此理耶。且王以瞿瞿训勤勤。未见所出。太素作濯濯。广雅。濯濯。肥也。一曰。娱游也。
闵闵之当
马云。闵闵者。说文以为病与伤通也。唯不知其要。则闵闵然独当其病。孰知何法为善耶。张云。闵闵。忧恤也。谓能忧人之忧。而恤人之危者。又孰足以当其明哲之良哉。盖甚言知道之少也。简按马引说文有讹。闵。愍通。故张以忧恤释之。二说并不妥。王为深远之义。必有所本。
毫厘
孙子算经。蚕吐丝为忽。十忽为一丝。十丝为一毫。十毫为一厘。
其形乃制
马云。唯心为君主之官。有以制此形耳。张云。积而不已。而形制益多也。高云。道之形体乃制。制。正也。
精光之道大圣之业
志云。精。纯粹也。光。光明也。高云。心主神明。犹之精光之道也。主明下安。
犹之大圣之业也。
斋戒
简按王引韩说。见易上系辞。圣人以此斋戒。注。周礼膳夫。王日一举。斋日三举。论语。斋必变食。而不饮酒。不茹荤。出庄子。
灵兰之室
马云。灵枢刺节真邪篇。外揣篇。皆藏此室。文王有灵台。语有芝兰之室。俱异常之谓。
志云。心之宫也。简按志注非是。
传保
高云。以传后世。而保守弗失焉。
[卷二] 六节脏象论篇第九
马云。篇内。首问六六之节。后又问脏象何如。故名篇。高。论上。加大字。云。大论二字。旧本。误传四气调神下。今各改正。简按此篇论运气。与天元纪大论等义同。故高云尔。不可从也。篇内。自岐伯对曰昭乎以下。至孰多可得闻乎。七百一十八字。新校正云。全元起注本。及太素并无。疑王氏之所补也。今考篇中。多论运气。他篇所无。且取通天论。自古通天者云云。其气三三十一字。与三部九候论。三而成天云云四十五字。凑合为说。其意竟不可晓。又且立端于始云云十二字。全袭左传文公元年语。
明是非旧经之文。故今除之。不及释义。运气别是一家。无益于医术。前贤诸论。详载于汇考。及解精微论后。
六六之节
张云。天有上下四方。是为六合。地有正隅中外。是为九宫。此乾坤合一之大数也。凡寰中物理。莫不由之。故节以六六而成岁。人因九九以制会。简按诸家俱仍王注。独张注如此。若果如其言。
则当云六之节九制会。而不可云六六九九。王义为得矣。
人以九九制会
吴云。黄钟之数。起于黍。以九重之。而制律制度。制量制衡。会。会通也。古者天子巡狩。会诸侯。必同其律。同其度。同其量。同其衡。谓之会通。此人之所制也。志云。盖人有九窍九藏。地有九州九野。以合三而成天。三而成地。三而成人。故先言人以九九制会。而后言地以九九制会也。简按王注及吴志解未允。会。盖周礼天官少宰要会之会。郑注。月计曰计。岁计曰会。家语执辔篇。天一地二人三。三三如九。九九八十一。盖九九八十一。数之极。故曰人以九九制会。
三百六十五节
邪客篇云。岁有三百六十五日。人有三百六十节。吕览云。三百六十六日。人亦有四肢五脏九窍三百六十六节。子华子云。一人之身为骨。凡三百有六十。精液之所朝夕也。
大神灵问
吴云。神灵。指天地阴阳而言。志注同。简按王注似允当。
嗜欲不同
吴云。五脏各有嗜欲声色臭味。各有所通。而入五脏也。诸注并同。今从之。
天食人以五气
吴云。五气非徒臊焦香腥腐而已。此乃地气。非天气也。盖谓风气入肝。暑气入心。湿气入脾。燥气入肺。寒气入肾。当其不亢不害。则能养人。人在气交之中。以鼻受之。而养五脏。是天食人以五气也。简按吴注似是而却非。下文云。五气入鼻。藏于心肺。
若如吴说。则当云藏于五脏。张仍王注。固有以也。(蠡海集云。人之水沟穴。在鼻下口上。一名人中。盖居人身天地之中也。天气通于鼻。地气通于口。天食人以五气。鼻受之。地食人以五味。口受之。穴居其中。故名之曰人中。)
五色修明
王注修洁分明。盖以为修饰之修也。灵小针解。五色循明。古书修循多通用。
以养五气
张云。胃藏五味。以养五脏之气。
神之变也
新校正云。全元起本。并太素。作神之处。为是。灵本神篇云。生之来谓之精。两精相搏谓之神。五行大义云。心藏神者。神以神明照了为义。言心能明了万事。神是身之君。象火。淮南子云。神者。心之宝也。
其华在面
张云。心主血脉。血足则面容光彩。脉络满盈。故曰其华在面。
阳中之太阳
九针十二原篇云。阳中之太阳。心也。阴阳系日月篇云。心为阳中之太阳。
魄之处也
灵本神篇云。并精而出入者。谓之魄。
阳中之太阴
十二原篇云。阳中之少阴。肺也。新校正为是。
精之处也
本神篇云。生之来谓之精。
阴中之少阴
十二原篇云。阴中之太阴。肾也。系日月篇云。肾为阴中之太阴。新校正为是。简按张注引刺禁论。规新校正之说。为强解焉。
魂之居也
本神篇云。随神往来者。谓之魂。简按左传昭七年。子产曰。人生始化曰魄。既生魄阳曰魂。用物精多则魂魄强。是以有精爽至于神明。杜注。魄。形也。阳。神气也。孔颖达正义云。人禀五常以生。感阴阳以灵。
有身体之质。名之曰形。有嘘吸之动。谓之为气。形气合而为用。知力以此而强。故得成为人也。其初人之生也。始变化为形。形之灵者。名之曰魄也。既生魄矣。魄内自有阳气。气之神者。名之曰魂也。魂魄。神灵之名。附形之灵为魄。附气之神为魂也。附形之灵者。谓初生之时。耳目心识。手足运动。啼呼为声。此则魄之灵也。附气之神者。谓精神性识。渐有所知。此则附气之神也。孝经说曰。魄。白也。魂。芸也。白。明白也。
芸。芸动也。形有体质。取明白为名。气唯嘘吸。取芸动为义。盖精亦神也。爽亦明也。精是神之未着。爽是明之未昭。关尹子云。魂藏肝。魄藏肺。(五行大义。引老子经亦同。)韩诗外传云。精藏肾。神藏心。魂藏肝。魄藏肺。志藏脾。说文。魂。阳气也。魄。阴神也。俱与本经之义相发焉。
以生血气
简按上文云。心其充在血脉。又云。肺者。气之本。而又于肝云。以生血气。最可疑。宜根据上文例。删此四字。从太素。而补入其色与味。
三焦膀胱
简按五脏别论云。夫胃大肠小肠三焦膀胱。此五者。天气之所生也。本脏篇云。肾合三焦膀胱。又云。密理浓皮者。三焦膀胱浓。粗理薄皮者。三焦膀胱薄。经文并言三焦膀胱如此。又五行大义。论肾命门云。犹如三焦膀胱俱是水腑。不妨两号。今以大义之言。参诸经文。三焦膀胱。乃是一腑。灵兰秘典云。
三焦者决渎之官。水道出焉。膀胱者。州都之官。津液藏焉。盖以通行水道之用。谓之三焦。其实专指下焦而言。以收藏津液之体。谓之膀胱。此云名曰器。则正有名有状之三焦。与灵枢如沤如渎如雾之三焦。(此乃与三十一难所论同。)手少阳三焦经脉所行之三焦。各各不同。凡经论中有三三焦。详见于张氏质疑录。当参考。(王三阳亦有三焦论。其旨略与张意同。出于伤寒纲目。)
营之居也
张云。营者。水谷之精气也。水谷贮于六腑。故为营之所居。简按灵营气篇云。营气之道。
内谷为宝。谷入于胃。气传之肺。流溢于中。布散于外。精专者行于经隧。常营无已。痹论云。营气者。水谷之精气也。营卫生会篇云。营气出于中焦。皆其义也。
入出者也
李云。胃受五谷。名之曰入。脾与大小肠三焦膀胱。皆主出也。
四白
简按李杲云。四白。当作四红。非。
四盛以上为格阳
灵终始禁服并云。人迎四盛。且大且数。名曰溢阳。溢阳为外格。(王引正理论。
与伤寒论平脉法之文同。)
四盛以上为关阴
终始禁服并云。脉口四盛。且大且数。名曰溢阴。溢阴为内关。
四倍以上为关格
终始禁服并云。人迎与太阴脉口俱盛。四倍以上。命曰关格。关格者。与之短期。
张云。俱盛四倍以上。谓盛于平常之脉四倍也。物不可以过盛。盛极则败。凡脉盛而至于关格者。以阴阳离绝。
不能相营。故致羸败。(此本吴注。诸家作赢。为盈义。)极。尽也。精气。天禀也。言不能尽其天年。而夭折也。脉度篇曰。邪在腑则阳脉不和。阳脉不和。则气留之。气留之。则阳气盛矣。阳气大盛。则阴不利。阴脉不利。则血留之。血留之。则阴气盛矣。阴气大盛。则阳气不能荣也。故曰关。阳气大盛。则阴气弗能荣也。
故曰格。阴阳俱盛。不得相荣。故曰关格。关格者。不得尽期而死也。世人病此不少。历代医师。相传谬甚。
夫所谓关格者。阴阳痞绝。不相营运。乖羸离败之候也。故人迎独盛者。病在三阳之腑也。寸口独盛者。病在三阴之脏也。或见于人迎。或见于气口。皆孤阳之逆候。实真阴之败竭也。无阴则无根。而孤阳浮露于外耳。凡犯此者。必死无疑。是皆酒色伤精所致。又以人迎在头。系阳明表脉。故人迎倍大者。曰格阳。寸口在手。系太阴里脉。故寸口倍大者。
曰关阴。阴阳互极。抗拒不通。故名关格。不可易也。若在尺为关。在寸为格。(难经。平脉法。及李杲朱震亨。并从前诸注。皆如此。)关则不得小便。格则吐逆。(丹溪纂要。竟立关格门。为病名。)特言膈食与癃闭耳。非此之谓也。简按盖关格。言表里阴阳痞绝之候。张氏仍马注。发其余义。尤为明确。然脉要精微论曰。
阴阳不相应。病名曰关格。史记。仓公曰。切其脉。肝气浊而静。此内关之病也。则谓之关格为脉体。而非病名。可耶。(张氏医通。立关格门。辨马张二家之误尤详。当参考。)
不能极于天地之精气
滑云。过乎中也。盖极者。中也。不及则不得为中。太过亦不得为中。简按此说太异。
[卷二] 五脏生成篇第十
心之合脉也
张云。心主血。血行脉中。故合于脉。吴云。心主血而藏神。脉则血体而神用。故心合脉。
其主肾也
吴云。其以之为主。而畏者肾也。志云。心主火。而受制于肾水。是肾乃心脏生化之主。
故其主肾也。
凝泣
熊音。上兼陵反。结也。下音涩。不滑也。马云。泣。涩同。吴同。杨慎外集云。素问。脉泣则血虚。又云。寒气入经而稽迟。泣而不行。又云。多食咸。则脉凝泣而变色。泣音义与涩同。按说文。。
(音丽)水不利也。与。泪同。泣。亦水不利也泣。与涩同。亦可互证。
胝KT而唇揭
吴云。肉粗疏胝KT。而唇掀揭也。张云。胝。皮浓也。手足骈胝之谓。通雅云。
胝。皮肉生茧不仁也。
KT。脯也。简按巢源。有四肢发胝候。广韵。胼胝。皮上坚也。KT。集韵。仄遇切。皱也。盖胝KT者。
敛缩之义。肉在皮里。肉之敛缩。不可得而见。唇为肉之外候。以其掀揭。而知肉之敛缩。故言肉胝KT而唇揭。若为胼胝之类。则不通。
此五味之所合也五脏之气
简按当从太素。也字移气下。
故色见
吴。故。改败。非。
草兹
志云。兹。蓐席也。草兹者。死草之色。青而带白也。简按尔雅释器。蓐谓之兹。郭注。公羊传曰。属负兹。兹者。蓐席也。史记仓公传。望之杀然黄。察之如死青之兹。俱可以确志聪之解耳。马王诸家。
以滋释之果然。则岂枯泽之色乎。并不可从。
黄如枳实
张云。黄黑不泽也。
黑如炱
千金翼。炱下有煤字。五行大义。作水苔。非。
赤如血
说文。。凝血也。
蟹腹
蟹黄。见本草。(李时珍云。腹中之黄。应月盈亏。)
如以缟裹朱
脉经。缟。作绵。禹贡。厥篚玄纤缟。孔传。玄。黑缯。缟。白缯。纤。细也。小尔雅。缯之精者。曰缟。通雅。缟。子虚赋注。缟。鲜支。今所谓素。以石辗缯。色光泽也。诗豳风。我朱孔阳。为公子裳。毛传。朱。深也。孔氏疏。士冠礼裳注云。凡染绛。一入谓之。再入谓之。三入谓之。
朱则四入矣。朱色深于。故云朱深也。志云。荣色隐见于皮肤之间。有若缟裹者也。
裹红
说文。红。帛赤白色。释名。红。绛也。白色之似绛者。
裹绀
说文。绀。帛深青扬赤色。释名。绀。含也。青而含赤色也。简按王注薄青。不知何据。马注本于说文。
栝楼实
马云。楼。蒌同。
裹紫
说文。紫。帛青赤色。论语皇疏。北方间色。
诸脉者皆属于目
大惑论云。五脏六腑之精气。皆上注于目。而为之精。口问篇云。目者。宗脉之所聚也。
此四肢八溪之朝夕也
张云。四肢者。两手两足也。八溪者。手有肘与腋。足有与也。此四肢之关节。故称为溪。朝夕者。言人之诸脉髓筋血气。无不由此出入。而朝夕营运不离也。邪客篇曰。人有八虚。
皆机关之室。真气之所过。血络之所游。即此之谓。一曰。朝夕。即潮汐之义。言人身血气往来。如海潮之消长。早曰潮。晚曰汐者。亦通。吴云。朝夕。会也。古者君臣朝会谓之朝。夕会谓之夕。谓脉髓筋血气五者。
与四肢八溪。相为朝夕。而会见也。简按张前说似允当。盖溪者。筋骨罅隙之谓。王充论衡云。投一寸之针。
布一丸之艾。于血脉之溪。笃病有瘳。
肝受血而能视
李氏脾胃论。肝。作目。
指受血而能摄
说文。摄。引持也。庄子箧云。必摄缄HT。固扃。摄字之义与此同。张云。
按血气者。人之神也。而此数节。皆但言血。而不言气。何也。盖气属阳而无形。血属阴而有形。而人之形体。
以阴而成。如九针篇曰。人之所以生成者。血脉也。营卫生会篇曰。血者。神气也。平人绝谷篇曰。血脉和则精神乃居。故皆言血者。谓神根据形生。用自体出也。
为痹
王注字。释音。音顽。广韵。痹也。字汇。手足麻痹也。简按痹病所指极广。故加字。
明其麻痹之痹。(后世顽麻顽痹之顽。本是字。盖根据音同。而称之者。)志云。金匮要略曰。血痹病从何得之。师曰。汗出。卧不时动摇。加被微风遂得之。汗出者。言卫气之虚于外也。卧则卫归于阴。出则血行于外。
加被风吹。则血凝于皮肤。而为痹矣。要略云。血痹。外证身体不仁。如风痹状。志以痹为血痹。王则为痹。义互相发焉。
不得反其空
马云。空。与孔同。不得反其空穴。志云。空。骨空也。骨空者。节之交三百六十五穴会。络脉之渗灌诸节者也。血行于皮肤。不得反循于穴会。故为痹厥也。吴张仍王注。简按志注似与下文相顺承。
大谷十二分
张云。大谷者。言关节之最大者也。在手者肩肘腕。在足者踝膝腕。四肢各有三节。是为十二分。分。处也。按此即上文八溪之义。夫既曰溪。何又曰谷。如气穴论曰。肉之大会为谷。小会为溪。
肉分之间。溪谷之会。以行荣卫。以会大气。是溪谷虽以小大言。而为气血之会则一。故可以互言也。上文单言之。故止云八溪。此节与下文小溪三百五十四名。相对为言。故云大谷也。诸注(王马吴同。)以大谷十二分。为十二经脉之部分者。皆非。志云。分者。肉分而有纹理也。
小溪三百五十四名
张云。小溪者。言通身骨节之交也。小针解曰。节之交三百六十五会者。络脉之渗灌诸节者也。简按子华子云。一身之为骨。凡三百六十五节。即此义也。志云。名。穴名也。盖肉分之间。
而有交会。交会之处。而有穴名也。马吴张俱根据王注。四改三。志高仍旧文。非是。
少十二俞
吴云。俞。十二经之俞也。十二俞。不在三百五十三名之内。故言少十二俞。张云。谓十二脏之俞。如肺俞心俞之类。是也。此除十二俞。皆通于脏气者。不在小溪之列。马同。高云。十二俞。即大谷十二分。是也。简按新校正云。别本。及全元起本。太素。俞。作关。知高注尤是。
卫气之所留止
张云。凡此溪谷之会。本皆卫气留止之所。若其为病。则亦邪气所客之处也。简按诸家仍王义。张注似允。
缘而去之
张云。治以针石。必缘其所在。取而去之。缘。因也。简按诸家仍王义。张注似允。
先建其母
吴云。建。立也。母。应时胃气也。如春脉微弦。夏脉微钩。长夏脉微软。秋脉微毛。冬脉微石。谓之中和。而有胃气。土为万物之母。故谓之母也。若弦甚。则知其病始于肝。钩甚。则知其病始于心。软甚。则知其病始于脾。毛甚。则知其病始于肺。石甚。则知其病始于肾。故曰。欲知其始。先建其母。
马云。母者。五脏相乘之母也。张云。母。病之因也。不知其母。则标本弗辨。故当先建其母。如下文某脏某经之谓。高云。母。病本也。简按吴主王义。似是。
五脉
经脉别论云。五脉气少。胃气不平。三阴也。征四失论云。诊不中五脉。
巅疾
脉要精微论云。厥成为巅疾。
过在
马云。过者。病也。凡内经以人之有病。如人之有过误。故称之曰过。脉要精微论云。故乃可诊有过之脉。此非过与不及之过。亦非经过之过。乃指病而言也。吴云。过。责其过也。言有上件病证。责其过在少阴巨阳。志云。实者邪实。虚者正虚。是以头痛巅疾。乃邪气实于上。而使正气虚于下也。盖邪之中人。
始于皮毛气分。留而不去。则转入于经。是以过在巨阳少阴之经。而甚则入肾。盖经络受邪。则内干脏腑矣。
简按下文云。病在膈中。过在手巨阳少阴。则知吴义长矣。
徇蒙招尤
吴。徇。作。云。。音眩。目动也。目半合谓之蒙。全合谓之冥。尤。同。招尤。
摇动不定也。张云。徇。亦作巡。行视貌。蒙。茫昧也。招。掉摇也。尤。
甚也。目无光则昧不明。头眩动。则招尤不定。滑云。徇蒙招尤。当作招摇。蒙。谓目瞬动而蒙昧。
下文目冥。是也。招摇。谓头振掉而不定也。(要旨同)简按本事方。招尤。作招摇。沈承之云。尤。与摇同。
徇蒙者。如以物蒙其首。招摇不定。皆晕之状也。志高并云。徇。同。眩。古字通。见扬雄剧秦美新文。
盖徇。同。眩也。尤。摇同。不必改字也。(张氏医通云。徇蒙招尤。目瞑耳聋。肝虚风动也。六君子。加钩藤。羌。防。芎。归。甘菊。)
目冥
高云。冥。瞑同。
支鬲胁
吴云。支。支离而痛也。张云。支。隔塞也。志云。支。支络。鬲。内膈也。简按支。
技同。王注六元正纪支痛云。支。拄妨也。诸注并非。广雅。。胁也。
咳嗽上气
吴云。声出于肺。谓之咳。咳而连声。谓之嗽。上气。浮肿也。张云。上气。喘急也。
简按周礼天官疾医职。嗽上气。郑注。上气。逆喘也。吴以上气为浮肿。误。咳嗽详义。见于咳论。
脉之小大滑涩浮沉
简按邪气脏腑病形云。调其脉之缓急小大滑涩。四难云。浮沉长短滑涩。俱举脉之大纲而言之耳。
五脏相音
张云。相。形相也。音。五音也。相音。如阴阳二十五人篇。所谓木形之人。比于上角之类。又如肝音角。心音征。脾音宫。肺音商。肾音羽。若以胜负相参。臧否自见。五而五之。二十五变。凡耳聪心敏者。皆可意会而识也。简按王不释相字。得张注而义明。志云。五脏之相。合于五音。发而为声。此亦主王注也。马云。人有相与音。虽见于外。而五脏主其中。吴云。相音。五音相为循环也。俱义未允。
赤脉之至也
吴。赤下句。马云。赤白青黄黑之下。俱当读。诊人之色已赤矣。及其脉之至也。涌盛如喘之状。张云。此下即所以合脉色也。
心痹
简按郑玄易通卦验注云。痹者。气不达为病。王注盖本于此。
喘而浮
脉经。浮下有大字。注云。喘。疑作濡。
惊有积气
吴云。上虚。肺自虚也。下实。心在肺下而为邪。谓之实也。盖肺金不足。则心火乘其虚。
而克贼之。惊。心实而惊。肺受火邪。失其治节。故有积气在胸中。简按诸注以惊为上虚。吴独以为实。恐非。
甲乙。作为积气在胸中。盖积气在胸中。心神不安。故惊。似义易通。
喘而虚
马云。其脉喘。当为虚。吴云。有积气在胸中。令人喘而虚也。志云。膻中之正气反虚。故为虚喘也。简按王注以喘为病。吴志从之。为是矣。
寒热
张云。金火相争。金胜则寒。火胜则热也。吴同。志云。脏真高于肺。主行荣卫阴阳。阴阳虚乘。则为往来之寒热也。
使内
高云。得之醉而使邪气之内入也。简按此解不通。
长而左右弹
甲乙。而下有弦字。脉经。弹下有诊曰二字。张云。言两手俱长。而弦强也。弹。搏击之义。
厥疝
高云。腹中。脾部也。有厥气。乃土受木克。土气厥逆。而不达也。土受木克。故不名曰脾痹。
名曰厥疝。疝。肝病也。简按脾痹。见四时刺逆从论。
女子同法
高云。女子无疝。肝木乘脾之法则同也。志云。男女气血相同。受病亦属同法。故于中央土脏。而曰女子同法者。欲类推于四脏也。简按志注凿矣。
得之疾使四肢汗出当风
吴云。脾主四肢。胃主四末。
疾使四肢。则劳而汗易出。风乘土虚。客于其部。故见上件诸证。高云。得之疾。犹言得之外疾。简按高注牵强。
上坚而大
张云。上。言尺之上。即尺外以候肾也。志云。上坚者。坚大在上。而不沉也。汪昂云。
上字未解。简按诸注未允。汪以为未详。实然。
五色之奇脉
简按据甲乙。衍之奇脉三字。
面青目青
目青。诸本作目赤。当改。
[卷二] 五脏别论篇第十一
马云。别。如字。此乃五脏之别是一论。故名篇。吴同。
方士
文选七发。方术之士。李善注。孔安国论语注云。方。道也。
女子胞
张云。子宫。是也。简按汉外戚传。善臧我儿胞。师古注。谓胎之衣也。此即胞衣。又仓公传。风瘅客脬。正义。脬。亦作胞。此即膀胱。而其为子宫之义者。史传无所考。然胞衣每儿化成。膀胱不限女子。明是子宫矣。质疑录云。阴阳别论云。女子胞。气厥论云。胞移热于膀胱。五味篇云。冲脉任脉。皆起于胞中。凡此胞字。皆音包。以子宫为言也。灵枢云。膀胱之胞薄以懦。音抛。以溲脬为言也。
奇恒之腑
高云。奇。异也。恒。常也。言异于常腑也。
其气象天
张云。转输运动。象天之气。高云。传导水谷。变化而出。犹之天气之所生也。从上而下。故其气象天。从上而下。故泻不藏。
魄门
魄。粕通。庄子天道篇。古人之糟魄已夫。音义。司马云。烂食曰魄。一云。糟烂为魄。本又作粕。盖肛门传送糟粕。故名魄门。王注恐凿矣。
气口
张云。气口之义。其名有三。手太阴肺经脉也。
肺主诸气。气之盛衰见于此。故曰气口。肺朝百脉。脉之大会聚于此。故曰脉口。脉出太渊。其长一寸九分。
故曰寸口。是名虽三。而实则一耳。简按仓公传。太阴之口。亦谓寸口。
为五脏主
经脉篇曰。经脉者。常不可见也。其虚实也。以气口知之。经脉别论曰。权衡以平。气口成寸。以决死生之分。难经。一难曰。十二经皆有动脉。独取寸口。以决五脏六腑死生吉凶之法。何谓也。然。
寸口者。脉之大会。五脏六腑之所终始。故法取于寸口也。
六腑之大源也
灵五味篇云。胃者。五脏六腑之海也。玉版论云。胃者。水谷气之海也。甲乙林亿等注云。称六腑。虽少错于理。相发为佳。
气口亦太阴也
马云。五味入口藏于胃。而得脾以为之运化。致五脏之气。无不藉之资养。则是脾者足太阴也。肺者手太阴也。其气本相为流通。而气口亦手太阴耳。张云。气口属肺。手太阴也。布行胃气。则在于脾。足太阴也。经脉别论曰。饮入于胃。游溢精气。上输于脾。脾气散精。上归于肺。然则胃气必归于脾。
脾气必归于肺。而后行于脏腑营卫。所以气口虽为手太阴。而实即足太阴之所归。故曰气口亦太阴也。简按马张所解。其理虽详备。而考之经文。似不太明。李中梓诊家正眼。删亦字。
出于胃变见于气口
吴云。五脏六腑之气味。皆出于胃。熏蒸于肺。肺得诸脏腑之气。转输于经。故变见于寸口。高云。五脏六腑之气味。始则五味入口藏于胃。继则脾气转输气味。皆出于胃。循经脉而变见于气口。简按出字。全本作入。而王注亦云。谷入于胃。然据吴高注意。不必改入字。其义自明。
五气入鼻藏于心肺
张云。上文言五味入口藏于胃者。味为阴也。此言五气入鼻藏于心肺者。气为阳也。鼻为肺之窍。故心肺有病。而鼻为之不利。观此两节。曰味曰气。皆出于胃。而达于肺。既达于肺。亦必变见于气口。故气口独为五脏主。简按吴云。风暑湿燥寒。天之五气也。误。
察其下适其脉
吴云。下。谓二便也。张云。适。测也。简按当从太素。补上字候字。下文其病下。补能字。
拘于鬼神者
史记。扁鹊云。信巫不信医。六不治也。
[卷二] 异法方宜论篇第十二
吴云。异法者。治病不同其法。方宜者。五方各有所宜。
砭石
南史王僧孺传。全元起欲注素问。访王僧孺以砭石。答曰。古人以石为针。必不用铁。说文有此砭字。许慎云。以石刺病也。东山经云。高氏之山多针石。郭璞云。可以为砥针。治痈肿。春秋。美不如恶石。服子慎注。石。砭石也。季世无复佳石。故以铁代之耳。简按山海经。高氏之山。其上多玉。其下多箴石。吴任臣广注。程良孺曰。或云。金刚钻即其物也。
陵居
马云。倚高陵以为居。而耐受乎风。志云。高平曰陆。大陆曰阜。大阜曰陵。(出尔雅释地。)根据山陵而居。故多风。简按当从志注。
褐荐
吴云。荐。草HT也。简按诗豳风。无衣无褐。何以卒岁。注。褐。毛布也。古今云。荐。席也。草亦得以言荐。庄子齐物论。麋鹿食荐。荐。即草也。王注细草。盖本庄子。
华食
简按王注。酥酪骨肉之类。骨。当作膏。(张志并作膏。)
毒药
张云。毒药者。总括药饵而言。凡能除病者。皆可称为毒药。汪机云。药。谓草木虫鱼禽兽之类。以能攻病。皆谓之毒。简按说文。毒。浓也。害人之草。往往而生。药。治病草。从乐声。而周礼天官。医师。聚毒药以共医事。郑注。毒。药之辛苦者。药之物恒多毒。贾疏。药之辛苦者。细辛苦参。虽辛苦而无毒。但有毒者多辛苦。药中有毒者。巴豆野狼牙之类。是也。药中有无毒者。人参芎之类。是也。直言聚毒药者。以毒为主也。以上皆与王注同。吴志高为有毒之药。误矣。
考本草。药物产于川蜀者极多。此从西方之一证。
其地高陵居
张云。地高陵居。西北之势也。
其民乐野处而乳食
张云。野处乳食。北人之性。胡地至今犹然。高云。居。常居也。处。暂处也。
其民乐野处有时。不欲居高也。旷野多兽。故乐野处而乳食。
脏寒主满病
张云。地气寒。乳性亦寒。故令人脏寒。脏寒多滞。故生胀满等病。简按脏寒不必生满病。甲乙无满字。为是。
灸炳
简按诸本。炳。作。当改。熊音。如劣反。烧也。张云。如瑞切。玉篇。。而悦切。烧也。与同。
水土弱
冢语云。坚土之人刚。弱土之人柔。
食
张云。。腐也。物之腐者。如鼓曲酱之属。是也。
致理
熊音。致。音治。密也。
九针
高云。灵枢九针论。黄帝欲以微针通其经脉。微针。小针也。岐伯论小针。而及于九针。故曰。
九针者亦从南方来。简按九针十二原。帝问无用砭石。欲以微针通其经脉。而岐伯答以始于一终于九。则微针即是九针。对砭石而言。非九针之外有微针。志云。微针者。其锋微细。浅刺之针也。恐非是。
痿厥寒热
高云。不劳则四肢不强。故其病多痿厥。食杂则阴阳乖错。故其病多寒热。
导引按跷
张云。跷。即阳跷阴跷之义。盖谓推拿溪谷跷穴。以除疾病也。熊音。跷。音乔。简按张注牵强不可从。(详义见金匮真言论。)庄子陆氏释文。李云。导气令和。引体令柔。
从中央出也
高云。四方会聚。故曰来。中央四布。故曰出。
[卷二] 移精变气论篇第十三
吴云。移易精神。变化脏气。如悲胜怒。恐胜喜。怒胜思。喜胜悲。思胜恐。导引营卫。皆其事也。高云。导引之谓移。振作之谓变。简按当从王注。
祝由
熊音。祝。去声。音咒。马云。郑澹泉吾学编。述我朝制云。太医院使。掌医疗之法。院判为之贰。凡医术十三科。曰大方脉。曰小方脉。曰妇人。曰疮疾。曰针灸。曰眼。曰口齿。曰接骨。曰伤寒。
曰咽喉。曰金镞。曰按摩。曰祝由。按摩。以消息导引之法。除人八疾。祝由。以祝禁除邪鬼之为厉者。二科今无传。愚今考巢氏病源。各病皆有按摩之法。三国志。孙策时于吉言知祝由法。今民间亦有之。张云。祝。
咒同。由。病所从生也。故曰祝由。志云。对神之辞曰祝。由。从也。言通祝于神明。病从而可愈已。简按王注。祝说病由。盖亦取义于祝说于神明也。书无逸疏。以言告神谓之祝。请神加殃谓之诅。或作咒。灵贼风篇云。先巫者。因知百病之胜。先知其病之所从生者。可祝而已也。说苑云。上古之为医者。曰苗父。苗父之为医也。以菅为席。以刍为狗。北面而祝。发十言耳。请扶而来。舆而来者。皆平复如故。隋唐有咒禁博士。咒禁师。(详见六典。)千金翼。载禁咒诸法。圣济总录云。符禁。乃祝由之法。
然上古治病。祝由而已。以其病微浅。故其法甚略。后世病者滋蔓。而所感既深。符印祝诅。兼取并用。禳却厌胜。而不可以已。要之精神之至。与天地流通。惟能以我齐明。妙于移变。是乃去邪辅正之道也。据以上数说。其为祝诅病由之义可知也。而元陈栎着素问祝由辨云。书泰誓篇曰。祝降时丧。孔氏注。祝。断也。今以祝训断。谓但断绝其受病之由。正与上文移精变气相照应。转移自己之精神。变改其所感受阴阳风雨晦明之六气。而断绝其受病之由。则其病自已。如病由于寒。则断其寒而暖之。病由于热。则断其热而凉之。祝断其由。
如所谓拔其本塞其源。意义岂不显然明白乎。祷祈祝诅。自是素问之大禁。如曰拘于鬼神者。不可与言至德。
亦是无知者之所为。岂医家事耶。此说似有理而却非。实儒者之见耳。(陈辨。见新安文献志三十五卷。)
内无眷慕之累
高云。眷慕。眷恋思慕也。
外无伸官之形
吴云。伸官。求进于官也。张云。伸。屈伸之情。官。利名之累。高云。引伸五官。
以为恭敬也。简按吴注近是。
今之世不然
宋本。今上有当字。志本高本同。
决嫌疑
曲礼云。夫礼者。所以定亲疏决嫌疑。
僦贷季
王六节藏象注。引八素经序云。天师对黄帝曰。我于僦贷季理色脉。已三世矣。罗泌路史云。
神农立方书。乃命僦贷季理色脉。对察和剂。以利天下。
色以应日脉以应月
张云。色分五行。而明晦是其变。日有十干。而阴晴是其变。故色以应日。脉有十二经。而虚实是其变。月有十二建。而盈缩是其变。故脉以应月。
常求其要则其要也
张云。常求色脉之要。则明如日月。而得其变化之要矣。高云。色主气。为阳。
故色以应日。脉主血。为阴。故脉以应月。以阴阳之常。求其色脉之要。则得其大要也。
草苏草之枝本末为助
马云。苏者。叶也。者。根也。枝者。茎也。为本。枝叶为末。即后世之煎剂也。张同。志云。苏。茎也。。根也。草苏之枝。茎之旁枝也。草之枝。根之旁根也。盖以苏为本。而旁枝为末也。简按方言。苏。草芥也。江淮南楚之间曰苏。自关而西。或曰草。或曰芥。陆氏释文云。
苏。草也。考声云。。草茎也。方言。东齐谓根曰。说文。草根也。通雅云。紫者曰紫苏。荏曰白苏。水苏曰鸡苏。荆曰假苏。积雪草曰海苏。石香薷曰石苏。苏亦辛草之总名。今详经文。马注似允当。而王注苏字下句。释苏为煎。未见所据。
不知日月
张云。王注即以日月为解。然本篇所言者。原在色脉。故不知色脉。则心无参伍之妙。诊无表里之明。色脉不合者。孰当舍证以从脉。缓急相碍者。孰当先此而后彼。理趣不明。其妄孰甚。此色脉之参合不可少。故云日月也。
不审逆从
张云。有气色之逆从。(见玉版要论。)有四时脉急之逆从。(出平人气象论。玉机真脏论。)有脉证之逆从。(同上。)
凶凶
张云。好自用而孟浪也。简按左传僖二十八年。曹人凶惧。杜云。凶凶。恐惧声。汉书翟方进传。群下凶凶。
用之不惑
张云。察病之要道。在深明色脉之精微。而不至惑乱。简按极脉惑则得国。并押韵。
逆从到行
马云。到。当作倒。张云。到。倒同。
去故就新乃得真人
吴云。去故。去其故日之邪。就新。
养其新生之气。即移精变气之事也。如此。是得上古真人之道。张云。此戒人以进德修业。无蹈暮世之辙。而因循自弃也。去故者。去其旧习之陋。就新者。进其日新之功。新而又新。则圣贤可以学至。而得真人之道矣。
简按张注与王意略同。似稳帖。新人亦押韵。
者因得之
张云。一者。本也。因者。所因也。得其所因。又何所而不得哉。志聪云。因其情意。而得之也。简按下文云。数问其情。以从其意。王注似有所据。
得神者昌失神者亡
高云。一似闭户塞牖。其心专系之病者。数问其病情。以从其志意。情意之中。
神所居也。有病而得神则生。失神则死。故得神者昌。失神者亡。审察其神。则得其因。得其因则得其要矣。
马云。天年篇云。失神者死。得神者生。师传篇云。帝曰。守一勿失。岐伯曰。生神之理。与此义同。简按昌亡押韵。灵终始篇。敬之者昌。慢之者亡。吕览古乐篇。贤者以昌。不肖者亡。
[卷二] 汤液醪醴论篇第十四
五谷
简按五谷其说不一。金匮真言论。麦。黍。稷。稻。豆。脏气法时论。粳米小豆。麦。大豆。
黄黍。九针论。无小豆。有麻。周礼。五谷养其病。郑注。麻。黍。稷。麦。豆。月令。春食麦。夏食菽。中央食稷。秋食麻。冬食黍。如医经。当以金匮真言论所载为正。
汤液及醪醴
熊音。醪醴。上音劳。下音礼。酒味浓曰醪。味薄曰醴。张云。汤液醪醴。皆酒之属。
韵义云。醅酒浊酒曰醪。诗诂云。酒之甘浊而不者。曰醴。然则汤液者。其即清酒之类欤。简按扁鹊传。上古之时。医有俞跗。(应邵注。黄帝时医也。)治病不以汤液醴洒。(按洒。酾通。说文。酾下酒也。一曰。醇也。)盖洒与醴无太异。汤液醪醴。连称者如此。则张以为清酒之类。似不诬焉。何剡云。汤液。谓煎煮汤药。然下衣冠文物言当今之世。必齐毒药。则汤液非煎煮汤药可知也。而汉书艺文志。汤液经法十六卷。未知所谓汤液何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