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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故字。老子第一章。此两者同出而异名。同谓之玄。.3

作者:丹波元简 当前章节:15361 字 更新时间:2026-6-23 01:41

至皇甫谧甲乙序则云。伊芳尹以元圣之才。撰用神农本草。以为汤液。此乃为煎煮汤药之义也。后世汤药之说本于此。醪。说文。汁滓酒也。广韵。浊酒。醴。说文。酒一宿熟也。玉篇。甜酒也。前汉楚元王传。元王每置酒。常为穆生设醴。颜注。醴。甘酒也。少鞠多米。一宿而熟。

稻米

杨泉物理论。稻者。溉种之总称。颜师古刊谬正俗云。稻是有芒之谷。故于后通呼粳。总谓之稻。孔子曰。食夫稻。周官有稻人之职。汉置稻米使者。此并非指属稻之一色。简按说文。及本草。专指糯以为稻。得师古之说始明。志云。帝以五谷为问。是五谷皆可为汤液醪醴。以养五脏。而伯答以中央之稻米稻薪。盖谓中谷之液。可以灌养四脏故也。考金匮真言论。以稻为秋谷。则此说不知何据。

炊以稻薪

以。宋本作之。马张本同。

高下之宜

此下。宋本及诸本。有故能至完。伐取得时八字。此本系脱落。当补。简按诗豳风。十月获稻。吕览孟冬纪。命大酋。秫稻必齐。曲必时。湛必洁。水泉必香。陶气必良。火齐必得。王注。稻以冬采。盖本于此。

石针艾

熊音。。上衫反。小针也。马云。。沮衔反。灵九针论。第一曰针。张云。。

锐也。简按扁鹊传。石桥引。注。仕咸反。谓石针也。此连言针艾。当从史注。

针石道也

吴云。言用针石者。乃治病之道。道。犹法也。若精神不加进。志意不舒展。则徒法不能以自行。故病不可得而愈也。简按志聪以精神不进之精神。为工之精神。以今精神坏去之精神。为病者之精神。高则为工之与病者之精神。并不可从。盖此段当从全元起本改数字。义尤明备。

极微极精

吴云。言微渺易治之时。张云。极微者。言轻浅未深。极精者。言专一未乱。斯病也。治之极易。高云。微。犹轻也。精。犹细也。

守其数

吴云。数。度也。简按吕览高注。数。术也。

兄弟远近

吴云。远近。犹言亲疏也。高云。或疏而远。或相亲而近。其音声可以日闻于耳。五色可以日见于目。而病至不愈者。亦何其闲暇之甚。而不早为之计。以至病成而逆乎。

五脏阳以竭

马云。以。已同。吴张。以。作已。

津液充郭

张云。郭。形体胸腹也。胀论云。夫胸腹。脏腑之郭也。吴云。郭。当作。高云。郭。

廓同。空廓也。简按上膈篇云。积聚守于下管。卫气不营。则肠胃充郭。由此则高注为是。

其魂独居

张云。魄也。阴之属。形虽充。而气则去。故其魄独居也。简按王注未允。

四极急

吴云。四肢肿急。简按王注脉数。恐非。

形施于外

简按玉篇。施。张也。王注施张本于此。新校正非。

平治于权衡

张云。平治之法。当如权衡者。欲得其平也。且水胀一证。其本在肾。其标在肺。如五脏阳已竭。魄独居者。其主在肺。肺主气。气须何法以化之。津液充郭。孤精于内。其主在肾。肾主水。水须何法以平之。然肺金生于脾。肾水制于土。故治肿胀者。必求脾肺肾三脏。随盛衰而治得其平。是为权衡之道也。高云。权。秤锤也。衡。平也。腐秽充塞。五脏不和。故当平治于权衡。如秤物而得其平也。简按张高虽与王义异。亦当存一说。

去宛陈

马云。宛。积也。陈。陈草也。吴云。积者谓之菀。久者谓之陈。腐者谓之也。张云。

。斩草也。吴云。其水气之陈积。欲如斩草。而渐除之也。简按音释。。音锉。斩也。熊音。。粗卧反。

斩草也。说文。。斩刍也。当从张义。王注原本。盖作茎字。故引全本校之。

温衣

滑云。当作温之。微动四肢。令阳气渐次宣行。乃所以温之也。或云。作温表。谓微动四肢。

令阳气渐次宣行。而温于表也。张云。温衣。欲助其肌表之阳。而阴凝易散也。简按张注是。

鬼门

张云。汗空也。肺主皮毛。其藏魄。阴之属也。故曰鬼门。简按通天论。气门乃闭。王注。

气门。谓玄门。盖气鬼古通。

净腑

张云。膀胱也。上无入孔。而下有出窍。滓秽所不能入。故曰净腑。○张氏医通云。开鬼门之剂。麻黄羌活防风柴胡葱白。及柳枝煎洗。洁净腑之剂。泽泻木通通草防己葶苈茯苓猪苓秋石代盐。去菀陈之剂。商陆大戟甘遂芫花牵牛。宣布五阳之剂。附子肉桂干姜吴茱萸。

精以时服

张云。服。行也。志云。精以时复矣。

巨气乃平

马云。巨气大气也。即正气也。志云。巨气者。太阳之气也。简按当从马注。

[卷二] 玉版论要篇第十五

吴云。古之帝王。闻一善道。着之方策。以纪其事。谓之玉版。简按贾谊新书云。书之玉版。藏之金柜。

置之宗庙。以为后世戒。汉司马迁传。金柜玉版。图籍散乱。如淳注。玉版。刻玉版。书为文本也。

揆度奇恒

马云。病能论云。揆度者。切度之也。奇恒者。言奇病也。所谓奇者。使奇病不得以四时死也。恒者。得以四时死也。所谓揆者。方切求之也。言切求其脉理也。度者。得其病处。以四时度之也。

道在于一

马云。一者何也。以人之有神也。吴张同。

神转不回

马云。回者。却行而不能前也。玉机真脏论云。帝曰。吾得脉之大要。天下至数。五色脉变。揆度奇恒。道在于一。神转不迥。迥则不转。乃失其机。至数之要。迫近以微。着之玉版。藏之脏腑。每旦读之。名曰玉机。此篇用回字。彼从。义当参考。张云。回。逆而邪也。简按回同字。

至数之要迫近以微

高云。至数之要。迫近而在于色脉。以微而在于神机。色脉神机。可以着之玉版。

容色

吴云。容。面容也。简按全本作客色。近是。

在其要

高云。在。察也。所谓色变者。面容之色。见于上下左右。当各察其浅深顺逆之要。简按在。

察也。见尔雅释诂。

汤液主治十日已

高云。汤液者。五谷之汤液。十日已者。十干之天气周。而病可已。即移精变气论。

所谓汤液十日以去八风五痹之病者。是也。

必齐主治二十一日已

高云。齐。合也。即汤液醪醴论。所谓必齐毒药攻其中者。是也。二十日。则十干再周。二十一日。再周环复。其病可已。马云。齐。后世作剂。

醪酒主治百日已

马云。醪酒者。入药于酒中。如腹中论有鸡矢醴之谓。高云。醪酒。乃熟谷之液。

其性悍滑疾。营运荣卫。通调经脉。故百日病已。百日则十干十周。气机大复也。

百日尽已

吴云。言至于百日之期。则命尽而死。张云。百日尽则时更气易。至数尽而已。上节言病已。此言命已也。不可混看。高云。尽已。气血皆终也。简按王林二家注并误。

上为逆下为从

马云。色见于上。病势方炎。故为逆。色见于下。病势已衰。故为从。灵五色篇云。

其色上行者。病益甚。其色下行。如云彻散者。病方已。

女子右为逆左为从

志云。按方盛衰论云。阳从左。阴从右。盖男子之血气从左旋。女子之血气从右转。是以男子之色见于右。而从左散者。顺也。女子之色见于左。而从右散者。顺也。

阴阳反他

张云。作。旧作他。误也。今改之。反作。如四气调神论。所谓反顺为逆也。

在权衡相夺

张云。谓度其轻重。而夺之使平。犹权衡也。高云。夺其逆于右者从左。逆于左者从右。如汤液主治。必齐主治。醪酒主治。皆权衡相夺之义。简按马为察脉之浮沉之义。非。

奇恒事也揆度事也

张云。阴阳反作者。即奇恒事也。权衡相夺者。即揆度事也。

搏脉痹寒热之交

张云。搏脉。为邪盛正衰。阴阳乖乱之脉。故为痹。为。为或寒或热之交也。

简按王以寒热之交。为搏脉痹之病由。然与下文之例不合。当从张注。

脉孤为消气

张云。脉孤者。孤阴孤阳也。孤阳者。洪大之极。阴气必消。孤阴者。微弱之甚。阳气必消。故脉孤为消气也。高云。脉者气血之先。脉孤则阳气内损。故为消气。孤。谓弦钩毛石少胃气也。

虚泄为夺血

张云。脉虚兼泄者。必亡其阴。故虚泄为夺血也。高云。虚泄。谓脉气内虚不鼓动也。

简按吴本。泄。

作涩。非。

孤为逆虚为从

高云。脉孤而无胃气而真元内脱。故为逆。虚泄而少血液。则血可渐生。故为从。

行奇恒之法

高云。人有奇恒之病。而揆度其脉。是行奇恒之法也。

八风四时之胜

吴云。八风。八方之风。四时。春夏秋冬也。胜。各以所王之时而胜也。终而复始。

主气不变也。言天之常候如此。高云。八方之风主四时。各有所胜。如东风主春木而胜土。南风主夏火而胜金。

西风主秋金而胜木。北风主冬水而胜火。四隅中土而胜八风。四时之胜。各主其时。循环无端。故终而复始。

逆行一过不复可数

吴云。过。差也。张云。设或气令失常。逆行一过。是为回则不转。而至数繁乱。无复可以数计矣。过。失也。喻言人之色脉。一有失调。则奇恒反作。变态百出。亦不可以常数计也。此则天人至数之论。要在逆从之间。察其神而毕矣。

[卷二] 诊要经终论篇第十六

天气始方

吴云。方。谓气方升也。岁方首也。人事方兴也。高云。方。犹位也。正月二月。天气从阴而阳。故天气始位。简按广雅。方。大也。正也。王注盖本此。

天气正方

吴云。正方者。以时正暄也。生物正升也。岁事正兴也。高云。天气由东而南。始正其位。

水伏

宋本作冰复。诸本同。吴云。冰复者。冰而复冰。凝寒之极也。志云。冰复者。一阳也。高云。

复。犹伏也。水冰气伏。故冰复。简按王注伏藏于水。明是古本作水伏。

地气合

吴云。合。闭而密也。志云。地出之阳。复归于地。而与阴合也。

散俞

马云。各经分散之穴也。四时刺逆从论云。春气在经脉。此散俞者。即经俞也。以义推之。春之经脉。当在肝胆经也。肝之经穴。在中封穴。胆之经穴。在阳辅穴。张云。即诸经之散穴也。简按马注恐拘。

高云。络脉之散俞。盖与王意同。

分理

马云。纹理也。亦肝胆经之分理也。吴云。谓黑白分肉之理。高云。分肉之腠理也。

甚者传气间者环也

吴云。病甚者。久留其针。待其传气日一周天而止。少瘥而间者。暂留其针。伺其经气环一周身而止。张云。传。布散也。环。周也。病甚者。针宜久留。故必待其传气。病稍间者。

但候其气行一周于身。约二刻许。可止针也。简按王马以传气。为传其所胜之义。高以间为虚实相间之谓。并误。

络俞

张云。谓诸经浮络之穴。以夏气在孙络也。

尽气闭环

吴云。扪闭其穴。伺其经气循环。一周于身。约二刻许。张云。闭环。谓去针闭穴。须气行一周之顷也。高云。夏气开张。故浅刺络俞。若尽传其气。反闭其环转之机。而痛病必下入矣。简按高注非是。

痛病必下

吴云。盖夏气在头。刺之而下移也。

循理

吴云。循理。以指循其肌肉之分理也。高云。循皮肤之纹而刺之。简按王注为是。

刺俞窍于分理

于。马本作于。注云。于字。当与字。张云。孔穴之深者曰窍。冬气在骨髓中。故当深取俞窍于分理间也。志云。分理者。分肉之腠理。乃溪谷之会。溪谷属骨。而外连于皮肤。是以春刺分理者。外连皮肤之腠理也。冬刺俞窍于分理者。近筋骨之腠理也。简按不必于作与。

散下

吴云。以指按之。散其表气。而后下针。张云。或左右上下。散布其针。而稍宜缓也。简按张仍王注。是。

法其所在

马云。正以法其人气之所在。以为刺耳。

入淫骨髓

高云。春刺夏分。心气妄伤。心合脉。故脉乱。脉乱则气无所附。故气微。脉乱气微。邪反内入。故入淫骨髓。志云。少阳主骨。厥阴不从。标本从少阳中见之化。故入淫骨髓也。○简按以下四时刺逆之变。犹是月令春行夏政等之灾异。不过示禁戒于人耳。

不嗜食又且少气

高云。夫脉乱必令人不嗜食。盖食气入胃。浊气归心。淫精于脉也。不但气微。又且少气。

筋挛逆气环为咳嗽

高云。春刺秋分。肺气妄伤。筋挛。肝病也。筋挛逆气。肝病而逆于肺也。张云。

逆气者。肝气上逆也。环。周也。秋应肺。故气周及肺。为咳嗽也。

时惊又且哭

张云。肝主惊。故时惊。肺主悲忧。故又且哭。

邪气着脏

张云。冬应肾。肾伤则邪气内侵而着脏。故令人胀。马云。着。着同。高云。着。旧本讹着。今改。简按着。着俗字。

又且欲言语

志云。肝主语。故欲言语也。简按宣明五气篇曰。五气所病。肝为语。

解堕

马云。解。懈同。堕。惰同。

心中欲无言

吴云。肺主声。刺秋分而伤肺。故欲无言。

惕惕如人将捕之

吴云。恐也。恐为肾志。肺金受伤。肾失其母。虚而自恐也。

少气时欲怒

张云。夏伤其肾。则精虚不能化气。故令人少气。水亏则木失所养。而肝气强急。故欲怒也。志云。阳气外张。故令人少气善怒也。

惕然欲有所为起而忘之

张云。伤肝气也。心失其母。则神有不足。故令人惕然。且善忘也。志云。

秋主下降。刺春分。是反导其血气上行。故令人惕然。且善忘也。

洒洒时寒

志云。冬主闭藏。而反伤之。则血气内散。故令人寒栗也。简按志注本于四时刺逆从论。为是。

眠而有见

马云。而。当作如。张云。肝藏魂。肝气受伤。则神魂散乱。故令人欲卧不能眠。或眠而有见。谓怪异等物也。简按而如古通。如诗小雅垂带而厉。笺云。而。如也。春秋。星陨如雨。是也。不必改字。

环死

吴云。心为天君。不可伤损。刺者误中其心。则经气环身一周。而人死矣。凡人一日一夜。营卫之气。五十度周于身。以百刻计之。约二刻。而经气循环一周也。简按诸注以环为环周一日之义。然据上文间者环也。则吴义似长矣。○张云。按刺禁论所言。五脏死期。尤为详悉。但与本节。稍有不同。此节止言四脏。

独不及肝。必脱简耳。

中鬲者皆为伤中

张云。鬲膜。前齐鸠尾。后齐十一椎。心肺居于鬲上。肝肾居于膈下。脾居在下。

近于鬲间。鬲者。所以鬲清浊分上下。而限五脏也。五脏之气。分主四季。若伤其鬲。则脏气阴阳相乱。是为伤中。故不出一年死。

知逆从也

张云。知而避之者为从。不知者为逆。是谓反也。

马云。。当作HT。布巾也。张吴本作HT。高作缴。志云。。定也。以布定着于胸腹。

滑云。HT。如缠缴也。简按字书。HT。又作缴。音皎。玉篇。胫行HT也。集韵。胫布也。本草有缴脚布。

李时珍云。即裹脚布。古名行HT。乃滑注似是。字书无字。志聪根据王注形定之解。牵强。

熊音。。胡计反。。子用反。马云。反折。谓手足身体反张。而或急为。或缓为。高云。手足抽掣也。简按又作螈。玉机真藏论曰。筋脉相引而急。病名曰螈。王注。筋脉受热。而自跳掣。故名曰螈。熊音。尺世反。同。说文。螈。小儿病也。

又HT。引纵曰HT。别作。汉艺文志。有金创螈方。王符潜夫论。掣纵。皆与此同义。明理论云。者。筋脉急也。者。筋脉缓也。急者则引而缩。缓者则纵而伸。或缩或伸。动而不止者。名曰。俗谓之搐者。

是也。此说得之。

其色白

吴本。白。作黑。志云。色白者。亡血也。津液外脱。则血内亡矣。张云。灵终始篇曰。

其色白绝皮。乃绝汗。

目HT绝系

马云。目HT者。犹俗云眼圈也。其所谓系者。即大惑篇之所谓系也。吴。HT。作环。注云。目环。转旁视也。高作寰。注云。谓目之寰字。与眼系相绝。不相维系也。简按HT。音释。音琼。

说文作HT。目惊视也。(韵会。葵营切。音琼。)张志并根据王注。为是。

先青白

高云。刺禁论云。刺中胆者。一日半死。色先青白者。日半之前。先见木受金刑之色。乃死矣。

口目动作

张云。牵引歪斜也。志高同。简按王注。目。(字典晶荧貌。韩愈东方半明诗。太白。)而鼓颔也。未详何义。

善惊

阳明脉解篇云。阳明之病。闻木音则惕然惊。

不仁

吴云。不知疼痛。若不仁爱其身者。高云。不仁者。身冷肤硬。马云。不知痛痒也。简按王注痹论云。不仁者皮顽不知有无也。程氏遗书云。医家以不认痛痒。谓之不仁。人以不知觉。不认义理。为不仁。

譬最近。马注本于程子。

上下不通

吴云。肾开窍于二阴。故令闭。既胀且闭。

则上不得食。下不得便。上下不通。心肾隔绝而终矣。高云。手经足经。不相贯通。则上下不通。简按当从吴义。

腹胀闭

张云。足太阴脉。入腹属脾。故为腹胀闭。手太阴脉。上膈属肺。而主呼吸。故为不得息。

胀闭则升降难。不得息则气道滞。故为噫为呕。呕则气逆于上。故为面赤。不逆则痞塞于中。故为上下不通。

不逆则上下不通

张云。不逆则痞塞于中。故为上下不通。脾气败则无以制水。故黑色见于面。

中热

据王注。谓胸热也。

此十二经之所败也

张云。手足六经。各分表里。是十二经也。灵终始篇文与此同。

[卷二] 脉要精微论篇第十七

平旦

张云。平旦者。阴阳之交也。阳主昼。阴主夜。阳主表。阴主里。凡人身营卫之气。一昼一夜。五十周于身。昼则行于阳分。夜则行于阴分。迨至平旦。复皆会于寸口。营卫生会篇曰。平旦阴尽。而阳受气矣。日中而阳陇。日西而阳衰。日入阳尽。而阴受气矣。故诊法当于平旦初寤之时。

阴气未动阳气未散

滑云。愚谓平旦未劳于事。是以阴气未扰动。阳气未耗散。

有过之脉

马云。盖人之有病。如事之有过误。故曰有过之脉。全经仿此。张云。有过。言脉不得中。而有过失也。

切脉动静

张云。切者。以指按索之谓。切脉之动静。诊阴阳也。简按望闻问三者。临病患乃可知焉。唯脉非切近其体肤。不能诊之。故谓之切脉。王以切近解之。为是。杨玄操难经注。切。按也。

精明

马云。王注为足太阳经睛明穴。由下文所以视万物别黑白等语观之。则主目言为正。盖精明主神气言。舍目亦无以见之。况末云则精衰矣。岂精衰之精。尚可以穴言乎。孟子曰。存乎人者。莫良于眸子。

胸中正则眸子焉者。是也。吴云。目中眸子。精神也。

参伍

张云。以三相较。谓之参。以伍相类。谓之伍。盖彼此反观。异同互证。而必欲搜其隐微之谓。

易曰。参伍以变。错综其数。通其变。即此谓也。(出上系辞。)滑云。以色脉脏腑形气。参合比伍也。简按荀子曰。窥敌制胜。欲伍以参。又曰。参伍明谨施赏刑。杨注云。参伍。犹错杂也。

血之府也

李云。营行脉中。故为血府。然行是血者。实气为之司也。逆顺篇云。脉之盛衰者。所以候血气之虚实。则知此举一血。而气在其中。即下文气治气病。义益见矣。

上盛则气高下盛则气胀

吴云。脉之升者为上。上盛则病气高。高。粗也。脉之降者为下。下盛则病气胀。张云。上盛者。邪壅于上也。气高者。喘满之谓。下盛者。邪滞于下。故腹为胀满。简按诸家以上下。

为寸尺之义。而内经有寸口之称。无分三部而为寸关尺之说。乃以难经以降之见读斯经。并不可从。此言上下者。指上部下部之诸脉。详见三部九候论。气高。全本作气鬲。史记仓公传。气鬲病。使人烦懑。食不下。时沤沫。

代则气衰

马云。脉来中止。不能自还者。为代。代则正气已衰。故不能自还也。犹人负重。以至中途。而力乏不前。欲求代于人者耳。张云。脉多更改不常者曰代。气虚无主也。简按马注仍王义。而申明伤寒论脉经之旨者。史仓公云。不平而代。又云。代者。时参击。乍躁乍大也。张守节正义云。动不定曰代。此可确张说也。代脉有三义。见张氏脉神草。

涩则心痛

马云。脉来如刀刮竹。(出虞庶)而往来甚难者曰涩。涩则心血不足。而有时作痛也。张云。涩为血少气滞。故为心痛。

浑浑革至如涌泉

张云。革至。如皮革之坚硬也。志云。革至者。扃易于平常也。高云。革至如涌泉。应指杂还之意。汪机云。愚谓此则溢脉类也。与仲景弦大虚芤之革不同。简按文选七发注。浑浑。波相随貌。革。集韵。音殛。急也。礼檀弓。夫子之病革矣。甲乙。脉经。乍绰绰。(诗传。宽也。)义相乖。

绵绵

张云。绵绵如写漆。(出辨脉篇)及如弓弦之断绝者。皆真气已竭。故死。高云。软散无伦之意。诗大雅疏。微细之辞。

精明五色

吴云。精明见于目。五色显于面。皆为气之光华。

白裹朱

宋本脉经。白。作帛。沉本脉经作绵。马云。白。当作帛。诸本作白。非。张云。白裹朱。

隐然红润而不露也。

张云。代赭也。色赤而紫。说文。赭。赤土也。

苍璧

白虎通。璧者。外圆象天。内方象地。尔雅。肉倍好谓之璧。

地苍

脉经。作炭。张云。地之苍黑。枯暗如尘。

其寿不久也

吴云。精微象见。言真元精微之气。化作色相。毕见于外。更无藏蓄。是真气脱也。

故寿不久。○高本。夫精明者所以视万物云云二十九字。移其去如弦死下。非。

伤恐者

吴云。伤。悲伤。恐。惧也。伤为肺志。恐为肾志。盖肺气不利则悲。湿土刑肾则恐也。张云。伤恐者。肾受伤也。志云。恐为肾志。如肾气不藏。而反胜于中。则伤动其肾志矣。简按推下文例。者字。当在言下。

终日乃复言

志云。气不接续也。伤寒论曰。实则谵语。虚则郑声。郑声者。重语也。

门户不要

张云。要。约束也。幽门(胃下口)阑门(大肠小肠之会)魄门。皆仓廪之门户。门户不能固则肠胃不能藏。所以泄利不禁。脾脏之失守也。

五脏者身之强也

吴本作五腑。注云。下文所言五腑者。乃人身恃之以强健。简按吴注似是。高接前段。为五脏者中之守也之结语。恐非。

头者精明之府

张云。五脏六腑之精气。皆上升于头。以成七窍之用。故头为精明之府。高云。人身精气。上会于头。神明上出于目。故头者。精明之府。

头倾视深

吴云。视深。视下也。又目陷也。张云。头倾者。低垂不能举也。视深者。目陷无光也。

背者胸中之府

马云。胸在前。背在后。而背悬五脏。实为胸中之府。张云。背乃脏俞所系。故为胸中之府。

肩随

楼氏纲目。作肩垂。

肾将惫矣

熊音。惫。蒲拜反。病也。吴云。惫。与败同。坏也。

偻附

吴云。偻。曲其身也。附。不能自步。附物而行也。简按马。附读为俯。为是。左传昭七年。正考父一命而偻。再命而伛。三命而俯。杜注。俯共于伛。伛共于偻。又HT同。说文。HT。病也。广雅。HT。短也。

岐伯曰反四时者云云

张云。此言四时阴阳脉之相反者。亦为关格也。禁服篇曰。春夏人迎微大。秋冬寸口微大。如是者。命曰平人。以人迎为阳脉。而主春夏。寸口为阴脉。而主秋冬也。若其反者。春夏气口当不足。而反有余。秋冬人迎当不足。而反有余。此邪气之有余。有余者。反为精也。春夏人迎当有余。而反不足。秋冬寸口当有余。而反不足。此血气之不足。不足者。日为消也。如春夏人迎应太过。而寸口之应不足者。反有余。而为精。秋冬寸口应太过。而人迎之应不足者。反有余。而为精。是不足者为精也。春夏寸口应不足。而人迎应有余者。反不足。而为消。秋冬人迎应不足。而寸口应有余者。反不足。而为消。是有余者为消也。应不足而有余者。邪之日盛。应有余而不足者。正必日消。若此者。是为阴阳相反。气不相营。皆名关格。简按此一顷三十九字。与前后文。不相顺承。疑是它篇错简。且精消二字。其义不大明。姑从张注。

脉其四时动

甲乙。无其字。

请言其与天运转大也

高云。人之阴阳升降。如天运之环转广大。故曰请言其与天运转大也。

彼秋之忿为冬之怒

成无己注伤寒例云。秋忿为冬怒。从肃而至杀也。马云。按彼春之暖四句。又见至真要大论。张仲景伤寒论引之。

脉与之上下

马云。上下者。浮沉也。

以春应中规

高云。所以与之上下者。春时天气始生。脉应软弱浮滑。则圆转而中规之度矣。马云。

规者。所以为圆之器也。春脉软弱轻虚而滑。如规之象。圆活而动。

夏应中矩

马云。矩者。所以为方之器也。夏脉洪大滑数。如矩之象。方正而盛。

秋应中衡

张云。衡。平也。秤。横也。秋气万物俱成平于地面。故应中衡。而人脉应之。所以浮毛而见于外也。

冬应中权

张云。权。秤锤也。冬气闭藏。故应中权。而人脉应之。所以沉石而伏于内也。凡兹规矩权衡者。皆发明阴阳升降之理。以合乎四时脉气之变象也。简按淮南时则训云。制度阴阳。大制有六度。天为绳。地为准。春为规。夏为衡。秋为矩。冬为权。虽与此章有不同者。而以规矩权衡配四时。当时已有其说。

不唯医经也。

知脉所分

张云。期而相失者。谓春规夏矩秋衡冬权。不合于度也。知脉所分者。谓五脏之脉。各有所属也。分之有期者。谓衰王各有其时也。知此者。则知死生之时矣。

故知死时

时。别本作期。

始之有经

吴云。始之有经常之道。简按始之以下三十三字。甲乙无之。又是知阴盛则梦以下七十八字亦同。新校正有误置之说。今删此一百字。则文意贯通。似甲乙为正。论梦一节。见灵淫邪发梦篇。及列子穆王篇。

与天地如一

易曰。天道亏盈而益谦。地道变盈而流谦。

上盛

简按王注。上。上声。诸家读如字。

下盛

简按王注。下。去声。诸家读如字。

梦予

熊音。予。上声。与同。

虚静为保

简按甲乙。作宝。盖保。葆。宝。古通用。史记留侯世家。见谷城山下黄石。取而葆之。

注。史记珍宝字皆作葆。征四失论。从容之葆。

泛泛乎

吴云。泛泛然充满于指。简按说文。泛。浮也。通作。

蛰虫

熊音。蛰。直力反。虫藏也。

知外者终而始之

马云。能观其色而验之。有终始生克之异。(此仍王意)吴云。切脉之道。有终有始。始则浮取之。终则沉取之。浮以候外。沉以候内。终而始之。谓既取其沉。

复察于浮。浮沉相较。高注同。张云。内。言脏气。脏象有位。故可按而纪之。外。言经气。经脉有序。故可终而始之。简按灵终始篇。终始者。经脉为纪。张义似允。

故曰

熊本。吴本。无此二字。

此六者

马云。春夏秋冬内外六者。张同。高云。内外按纪终始。

持脉之大法

法下。甲乙有也字。

当消环自已

马云。若软而散。则刚脉渐柔。当完一周之时。而病自已矣。吴。消下句。志高同。志云。灵枢云。心脉微小为消瘅。盖心液不足。则火郁而为消渴之病。心藏神。得神机环转。而病自已也。按甲乙。环。作渴。(脉经同)高同。张云。软散者。心气将和也。消。尽也。环。周也。谓期尽一周。而病自已矣。愚按搏击之脉。皆肝邪盛也。肝本属水。而何五脏皆畏之。盖五脏皆以胃气为本。脉无胃气则死。凡木强者土必衰。脉搏者胃多败。故坚搏为诸脏所忌。兹心脉搏坚而长者。以心脏之胃气不足。而邪有余也。搏之微。

则邪亦微。搏之甚。则几于真脏矣。故当以搏之微甚。而察病之浅深。后四脏者仿此。汪昂云。志聪注。消。

谓消渴。非。徐氏要旨云。搏坚皆为大过。软而散。皆为不及。五脏各因大过不及而病也。

当病灌汗

灌。脉经作漏。吴云。汗多如灌水也。张云。肺虚不敛。汗出如水。

至令不复散发也

张云。汗多亡阳。故不可更为发散也。脉经。发下无也字。注云。六字疑衍。

色不青

滑云。当作其色青。简按此说非是。当从王注。

色泽

张云。肝木不足。脾湿胜之。湿在肌肤。故颜色光泽。志云。金匮要略云。夫病水人。面目鲜泽。盖水溢于皮肤。故其色润泽也。

溢饮

金匮要略云。饮水流行。归于四肢。当汗出而不汗出。身体疼重。谓之溢饮。

易入肌皮肠胃之外

滑云。易。当作溢。简按以理推之。宜云肌皮之中。肠胃之外。而肌皮即是肠胃之外。故云尔。脉经亦易作溢。

折髀

吴云。折伤其髀。筋损血伤。故见肝木之脉。诸注仍王义。

食痹

痹下。脉经。有髀痛二字。吴云。谓食积痹痛也。简按至真要大论王注云。食痹。谓食已心下痛。阴阴然不可名也。不可忍也。吐出乃止。此为胃气逆。而不下流也。又张云食痹者。食入不化。入则闷痛呕汁。必吐出乃止。李氏医宗必读有治法。

其软散

脉经。软下。有而字。

色不泽者

志云。五脏元真之气。脾所主也。湿热太过。则色黄脉盛。而少气矣。其不及。当病足胫肿。脾气虚。故足肿也。若水状而非水病。故其色不泽。

其色黄而赤

张云。邪脉干肾。肾必衰。其色黄赤。为火土有余。而肾不足。

折腰

吴云。伤折其腰。损其肉与脉。肉病故黄。脉病故赤也。简按刺腰痛论云。解脉。令人腰痛。

如引带。如折腰状。以此观之。吴说似是。但以黄赤。分肉与脉。恐非。

心疝

圣济总录云。夫脏病必传于腑。今心不受邪。病传于腑。故小肠受之。为疝而痛。少腹当有形也。世之医者。以疝为寒湿之疾。不知心气之厥。亦能为疝。心疝者。当兼心气以治之。方具于九十四卷。

大奇论云。心脉搏滑急。为心疝。四时刺逆从论云。滑则病心风疝。邪气脏腑病形篇云。

心疝。引脐小腹鸣。

心为牡脏

灵顺气一日分为四时篇。亦有此文。张云。牡。阳也。心属火。而居于膈上。故曰牡脏。

简按吴本。牡。作牝。注云。牝。阴也。大误。灵枢。肺为牝脏。

寒热

简按寒热。盖虚劳寒热之谓。即后世所称风劳。下文云。沉细数散者。寒热也。次篇云。寸口沉而喘。曰寒热。及灵论疾诊尺篇。寒热病篇。风论等。所论皆然。又喻昌医门法律。以以下五条。为胃风变证。各处一方。误甚。

瘅成为消中

马云。瘅者。热也。吴云。瘅。热邪也。积热之久。善食而饥。名曰消中。简按王注奇病论云。瘅。谓热也。此章冠湿字。非是。汉书严助传。南方暑湿。近夏瘅热。(师古注。瘅。黄病也。误。)王充论衡云。人形长七尺。形中有五常。有瘅热之病。深自克责。犹不能愈。又云。天地之有湛也。何以知不如人之有水病也。其有旱也。何以知不如有瘅疾也。左传。荀偃瘅疽。(哀三年)史记。风瘅。肺消瘅。及本经消瘅。瘅疟之类。皆单为热之义。熊音。瘅。多满反。俗作疸。病黄也。尤误。

厥成为巅疾

吴云。巅。癫同。古通用。气逆上而不已。则上实而下虚。故令忽然癫仆。今世所谓五痫也。张云。或为疼痛。或为眩仆。而成顶巅之疾也。一曰。气逆则神乱。而病癫狂者。亦通。简按杨玄操注难经云。癫。颠也。发即僵仆倒地。故有癫蹶之言。楼氏纲目云。以其病在头巅。故曰癫疾。是知癫痫之癫。

厥成癫疾。眩冒癫疾之巅。一疾也。王太仆误分癫为二疾。独孙真人始能一之。楼以癫巅为一疾。固是。以巅为头巅之义。不可从。五脏生成篇。头痛巅疾。下虚上实。奇病论云。人生而有病巅疾者。方盛衰论。气上不下。头痛巅疾。并是癫疾。当从吴注。

久风为飧泄

志云。风乃木邪。久则内干脾土。而成飧泄矣。故曰。春伤于风。邪气留连。乃为洞泄。

筋变骨痛

变。诸本作挛。当改。张云。此言诸病痈肿。而有兼筋挛骨痛者也。诸家以痈肿筋挛骨痛。释为三证。殊失经意。观下文曰。此寒气之肿。则其所问在肿。义可知矣。

寒气之肿八风之变也

张云。惟风寒之变在经。所以兼筋骨之痛。今有大项风蛤蟆瘟之属。或为头项咽喉之痈。或为肌肉之肿。正此类也。高云。此寒气之肿。言痈肿之生于寒也。八风之变。言筋挛骨痛之生于风也。以明病之所生。即病之所变也。

以其胜治之愈也

志云。以五行气味之胜治之而愈也。如寒淫于内。治以甘热。如东方生风。风生木。木生酸。辛胜酸之类。

征其脉

吴云。征。验也。

其色苍赤

张云。苍者。肝肾之色。青而黑也。赤者。心火之色。心主血也。脉见弦沉。而色苍赤者。筋骨血脉俱病。故必当为毁伤也。简按苍。说文。草色也。青而黑。未知何据。

湿若中水也

张云。凡毁伤筋骨者。无论不见血已见血。其血必凝。其经必滞。气血凝滞。形必肿满。或如湿气在经。而同于中水之状也。高云。毁伤筋骨。应不见血。若已见血。则心气并伤。如汗出身湿。

若中于水。水从汗孔。而伤其心气也。吴本。肝与肾以下二十五字。移于肾脉搏坚而长云云。至令不复也下。

注云。肝与肾脉并至。谓搏坚而长。又沉石也。其色当苍黑。今见色苍赤。则非肝肾病。当病毁伤不见血。盖筋伤则色苍。脉伤则色赤。若已见血。则其搏坚而长。

或为湿饮。其脉沉下。或为水也。简按此一节。与上下文。不相顺承。疑有脱误。

尺内两旁则季胁也

简按王注。尺内。谓尺泽之内也。此即诊尺肤之部位。平人气象论云。尺涩脉滑。

尺寒脉细。王注亦云。谓尺肤也。邪气脏腑病形篇云。善调尺者。不待于寸。又云。夫色脉与尺之相应。如桴鼓影响之相应也。论疾诊尺篇云。尺肤泽。又云。尺肉弱。十三难云。

脉数尺之皮肤亦数。脉急尺之皮肤亦急。史记仓公传亦云。切其脉。循其尺。仲景云。按寸不及尺。皆其义也。

而其所以谓之尺者。说文。尺。十寸也。人手却十分动脉为寸口。十寸为尺。尺所以指。尺。规矩事也。从尸从乙。乙。所识也。周制。寸尺咫寻常仞诸度量。皆以人之体为法。徐锴曰。家语曰。布指知尺。舒肱知寻。

(大戴礼云。布指知寸。布手知尺。舒肱知寻。)明是尺即谓臂内一尺之部分。而决非寸关尺之尺也。寸口分寸关尺三部。于难经。马张诸家。以寸关尺之尺释之。与经旨差矣。今据王义考经文。图左方。

以候腹中

张志高并以中字属下句。为中附上。是也。

左外以候肝内以候膈

何梦瑶医碥云。按心肺肝肾。脏也。反候于外。胸中膈膜。包裹此脏者也。反候于内。恐传写之误。当以胃外脾内例之。易其位为是。简按此说有理。然旧经文果如此否。亦难必矣。

前以候前后以候后

简按前者。臂内阴经之分也。后者。臂外阳经之分也。论疾诊尺篇云。肘前独热者。膺前热。肘后独热者。肩背热。即其义也。王以左为前。以右为后。诸家并从其说。非也。

上附上右外以候胃

宋本。胃。作肺。诸本同。当改。

膝胫足中事也

甲乙。无足字。

粗大者

简按此下。以脉象而候阴阳邪正之盛虚。与尺肤之义自别。

来疾去徐

滑氏诊家枢要云。来者。自骨肉之分。而出于皮肤之际。气之升也。去者。自皮肤之际。

而还于骨肉之分。气之降也。简按吴张仍滑氏。

上实下虚

吴云。脉自尺部。上于寸口。为上。自寸口下于尺部。为下。简按寸尺亦难经以后之见。

不可从。

厥巅疾

马云。其病当为厥疾。及巅疾焉。吴云。为厥逆癫仆之疾。高云。气惟上逆。上而不下。故为巅疾。犹言厥成为巅疾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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