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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尽长安》作者:周弯弯【完结】
文案:
她从来没对他说过她爱他,甚至在他们最亲密的那几夜,她也没说过哪怕一句好听的话,她总以为她对他是没有任何感情的,即便有,也只是恨,直到这一刻,她才明白,原来世上有一种爱,是说不出来的,因为说出来是负累,所以只能永永远远的埋在心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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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骗自己(1)
作者有话要说: 这个故事,其实可以算作是《烟花会》的延续。叶至曦是我从未写过的类型,樊长安也将会继希照之后我最心疼的一个女主,总而言之,这次我是来虐男女主角的。 顺便ps一下,我真是太勤奋啦~~~
Chapter 1 骗自己
日子只能这样淡淡的过
一天一天
开了窗才发现冬天
我尽量让自己不流泪
要自己再平静一点
把时间停在从前
叶至曦是八点半离开办公室的。
他刚来那段时间,处室里那些同事见他日日加班,就像是商量好了似的每日也轮流下来两三个人陪着他一块,或到十点,或到十二点,坚持一个月有余。最后是与明澈一道吃饭的时候,明澈有意提醒他,说工作永远也干不完,该休息的时候要休息,该让别人休息的时候就让别人休息。
他研究生毕业之后就去了海拉尔,前阵子才被调回来,在边远艰苦地区呆久了,并不晓得还会有人特意留下来陪他加班,一时发怔。但第二日就在处里开会的时候顺便提了这件事,明里暗里表示不用因为顾忌他而加班。这话虽然有大赦天下的作用,但处里的人都很懂处世之道,还是陆陆续续有些人陪了他一阵子,直到最近才渐渐成了他一个人。
他倒也是十分理解他们的。处里七八个人,除开经常出差在外的处长,年纪最大的已经过了四十五,年纪最小的也比他大一岁。他从外回京提了副处,虽说功绩是有,但年龄到底还有些小了,同事尊敬他吧,气氛有些怪异,不尊敬他吧,气氛同样有些怪异。加上他不是特别爱说话的人,往往坐在那儿干什么事入了神,一天也讲不上几句话,让人觉得不好接触,绝大多数不了解他的人都想当然的认为这是他的家世背景使然,所以硬生生的给他隔出了一层保护膜。可与他相熟的人都知道,他实实在在是个低调过了头的人,甚至读书那时有次回家的晚了些,来串门子的陆夫人文绍敏见了他,还悄悄问文景妍,家里什么时候来了个这样俊俏的少年,要是没有婚配,倒是可以介绍给陆柏怡。就为这事,陆柏怡笑话了他好些时日,然后送了一个“最低调的叶家人”的称号给他。他并不在意这些,反正叶至曦也好,王至曦也罢,对他而言都只是一个名字而已。
刚刚入秋,到了晚上,在大街小巷贯通而过的风已经有了些凉意,但这个时间,正是城市灯火最辉煌的时刻。叶至曦开着车不急不缓的驶在望不见尽头的长街上,路灯把车内照的十分明亮,像是有什么未可言明的东西在空气中缓缓流动着。
他中午在食堂吃饭的时候遇到一门心思要给他说媒的安向红。因为是世交,他虽然极不愿意听她叨叨,但门面上还是得守住礼法,所以只能缩短进食的时间,一顿饭下来也就吃了些青菜和白饭,到现在胃里已经没有什么可消耗的了,着实有些饿。
他双亲去的早,是跟着老叶家的人一起生活,叶荣恒从来都是十分忙碌的,所以他与几个堂兄基本都是周艳玲照料大的。周艳玲对他三个堂兄都十分严厉,但对他却是格外的温柔,大约是因为他年纪少小又无父无母的缘故。这会儿回去要是让周艳玲知道他还没吃晚饭,少不得挨批评,所以他在十字路口拐了个弯,顺进一条各式小饭店林立的小道。
其实他不是没有想过遇到樊长安。这座城市说大很大,说小也挺小的,虽然他低调,虽然她家道中落,但总归还算是一个圈子里的人,或是在某个饭局,或是在谁的婚礼,又或是在商场、剧院,总有撞上的可能性。他只是没想到会在一个寻常的饺子店遇到她。
而同样如他所料的是,她没认出他来。
想来也是没有什么奇怪的,他认识她那年,她八岁,他十一岁,是在她母亲的追悼会上。他记得是快过年的时候,天气寒冷,她哭得一张脸绯红绯红的,他好心拿了纸巾给她,她却不要,鼻涕眼泪全部擦在他衣袖上。
他觉得那一幕给他的印象十分深刻,没想到等再次见到她的时候,她却完全忘记他是谁,还拽着陆柏怡的衣袖问:“这又是你哪个哥哥啊?”
那一年,她十一岁,他十四岁。
再后来见面,已经是三年后,她读初二,他读高二,明明是在同一所学校,可在学校开运动会的时候遇到,她看着他身上穿的与她同款的校服,惊讶的问道:“原来我们同校啊!”
如此算来,他与她,实在算不得有缘,十六年来,见面的次数十个手指头就能数的完。
最近的那次还是三年前,陆柏怡过生日,他被明澈一干人从学校的图书馆绑出来带到生日会。那次她正巧回国,已经出落成了大姑娘,扬着笑意丛丛的鹅蛋脸向他打招呼,他只觉得好看,说不上是鼻子还是眼睛,就是哪儿都好看。在场有不少公子哥,个个争相在她面前使本事,却都被陆柏怡赶了回去,挽着她的肩膀说:“名花已经有主了啊,你们都省着点!”
那时的她,正处在人生的巅峰。‘北蒙二南蒋四’的时代已被翻过去,傅小影亦已淡出,陆柏怡一干人还未成气候,她是最耀眼的后起之秀。
可世事最是无常,也最是弄人。
他终究没有上去和她打招呼,只是坐在能看得到她的地方,等她把那碗里的饺子一个一个吃完,然后目送她离开,才像是松了一口气。
回到叶家的时候已经过了十点,乔然听到叶至曦上楼的声响,立马从房里出来了。
他立在原处,喊了她一声“二嫂。”
乔然一边点头一边朝他笑:“饿不饿?我给你煮碗面?”
刚才那碗饺子他只吃了两个,肚子的确没填饱,而乔然这样子又像是有什么事要和他说,所以他点了点头。
结果乔然和他说的也是找对象的事,只不过她说的比较晦涩,先是问他工作惯不惯,然后把自己那已经五岁的儿子叶惜朝最近老往陆家跑的事拎出来说了一通,最后才拐回来,问他有没有什么心仪的人,要是没有,海家的小孙女儿海夏倒是个不错的姑娘,可以考虑考虑。
他回京不到三个月,来说这事的人不少于十个,可见大家都觉得他如今年纪虽然不大,但也不小了,即便不结婚,女朋友至少是应该谈一个的。只是他没这个心思,又不好如直接拒绝了别人那样拂了乔然的好意,于是说:“最近工作挺忙的。”
没想到乔然没能正确理解他的意图,反而说:“工作再忙也得注意解决个人问题啊,你二哥追我那会儿还在下边县里代职呢,每周为了回来和我吃顿饭,光是坐车来回都得四五个小时。年轻人,要有爱情的推动才能把工作干得更好。”
他看出乔然今晚势必要说动他去见一见那个海夏,僵持下去反倒不好,只能松口,说:“那行吧。”
乔然立马露出笑脸来,高兴的说:“那就明天晚上和人家姑娘吃个饭吧。许仙楼怎么样?正好把你五哥也叫上,他嘴乖巧的很,最能活跃气氛。”
叫上叶至信?他觉得这个主意很不错,按着以往的经验来看,但凡他与家中几位堂兄一齐出现,他总是会被不知不觉的遗忘。他倒是无所谓的,反正他性子本来就静,若是那一堆花枝招展的姑娘们见到他都像蜜蜂闻见了花香似的扑过来,那他宁愿自己是朵食人花。
关于这个念头,他那位最是风流倜傥的四哥叶至琏批评过他好些次,试图把他拉进花花世界行花花之乐,可惜三番两次都没成功,最后只得哀声抬起的问他:“你不会是有感情上的洁癖症吧?”
他怕叶至琏往后还会没完没了的拉着他去厮混,只得承认说:“我是有感情上的洁癖症。”
没想到过了几个月,叶至琏大张旗鼓的领了一个姑娘来见他,说是正儿八经海选出来的,连小手也没让人碰过,应该符合他的洁癖症。
他那会儿正忙着写毕业论文,从一沓书里抬眼见着了这个叫宣滢的姑娘。倒真是个看着就十分纯真的人,目光不敢长久停落在某处,给人一种颤颤巍巍的青涩感,而那一张似于鹅蛋的脸庞像是一根细小的针很轻很轻的扎了一下他的神经中枢。
于是他人生的第一场恋爱,也是唯一一场恋爱从那个早春的傍晚开始了。
叶至琏为此高兴了两日,逢人就说自己办了件大好事,给铺在地上的石子一样冰硬的叶至曦寻到了个好姑娘,让他感受到了什么□天般的温暖。
可掐指算来,叶至琏也不过只高兴了五十来个小时。家里那帮心心念念想见见这位宣滢的叔伯婶子、兄弟姐妹们连个影子都还没望见,他就与人家姑娘谈崩了。
对于这个结果,叶至琏比他难过的多,说是好不容易找来一个符合他要求的,怎么这么快就散了,实在枉费了一片苦心,等哀怨完了,又追着他问究竟为什么散的。
他讲不出别的原因,只好笑着说:“我一拉她的手,她就抖的不得了,要再往下有什么行动,我真怕她会叫警察。”
其实他压根没拉过宣滢的手,至多是看着她那张脸出神而已。
不过这件事亦算是他平静如水的生活里泛起的轩然大波,而宣滢这个名字也在他那些朋友口中被提来提去了好些时日,直到他背着包袱上了海拉尔,才渐渐没人在他耳边说起。最后是他快回京之前,明澈打电话同他聊天,说起最近结婚的人特别多,然后不小心就扯出这位宣滢姑娘近日也要嫁人了。
他那时的确怔了一下,没出声。明澈还以为他心里有什么不舒服的,赶紧拐着弯把这个话题给绕了过去。可事实上,真正让他心里不舒服的并不是宣滢要嫁人了,而是电视屏幕里正在播放的内容。
☆、骗自己(2)
雨是半夜里开始下的,没有什么预兆,噼噼啪啪的就往玻璃上砸。
樊长安已经有小半年睡不好觉了,被这么一惊,蜷缩在床上的身体突地颤了一下,猛地睁开眼来。
沙发边的落地灯直直的立在那里,柔和的光线映出灯罩上那些斑斓的花字,恰到好处的安抚了人心。
樊长安长长舒了口气,又把被子往上拉了拉,像是一不留神那些不知道会从哪里冒出来的冷风就会叫嚣着钻进身体里,然后肆无忌惮的搅乱她原本就不够安生的一颗心。
可这样自欺的安宁也不过得了片刻而已。
住在隔壁的潘宜兰大约也是被这大雨给弄醒了,打开房门就拉扯着嗓子喊:“朱妈,朱妈。”然后就听到楼下一阵慌忙错乱声,急切上楼的脚步声和潘宜兰的斥责声。只是这斥责声在这样的雨夜尤显得颓败与挣扎。
樊长安翻了个身。或许她是该出去告诉潘宜兰,朱妈现在是这幢房子里唯一能使唤的人了,若是还像以前那样盛气凌人,指不定连明天的早餐都没人给准备了。但她终究是忍住了,也不晓得是因为可怜潘宜兰,还是认准了朱妈不会离开。
她默默出了一会儿神,等目光重新聚拢在那盏落地灯上的时候,门外已经安静了下来。
其实有好些次她都想找潘宜兰谈一谈,但那个女人无论晚上再怎么疯闹,一旦见了日光,就能摆出极端正高贵的姿态来,该逛街就逛街,该喝下午茶就喝下午茶,即便再也没有人围伴在左右,即便再也没有人阿谀奉承,对这个刚刚四十岁的女人而言,在白天,她曾经坐拥的一切到现在都没有任何的改变。
她不知道这种应该算是坚强还是纯粹的死要面子,但她不得不承认的是,潘宜兰,她法律上的后妈,偶尔也会成为她坚持下去的动力。
因为下过雨的缘故,第二日的天空瓦蓝瓦蓝的,纯净透明到似乎能一眼望穿。
潘宜兰起的稍晚,下楼的时候,樊长安正在玄关处换鞋准备出门。
潘宜兰原先是个不大不小的歌星,嫁入樊家之后的这几年才淡出那个圈子,可每日的盛装却是不曾改变的,如今见到樊长安穿着款式简单的白衬衣配素色外套的装扮明显不太满意。但樊父历来溺爱樊长安,这使得樊长安在家中的地位斐然,即便是做后妈的,从来也都是多加讨好这个女儿,所以潘宜兰只是象征性的说了句:“女孩子穿红红绿绿的更好看些。”
樊长安也象征性的“嗯。”了一声,然后打开大门。
其实她以前最是喜欢红色,小时候闹着要往头上绑红绸子,过年的新衣服也一定得是红色的,到了上高中的时候即便外边穿着绿色的校服,里面的毛衣也大多是红色,说来这两个颜色撞在一起并不好看,可翻出她那时的照片来看,却觉得自有一番神采。后来章学宁见她这么喜欢红色还开玩笑说,要不结婚的时候也穿红色的婚纱,她觉得这个提议很好,但现在想来,这世上不管是人还是事,太过耀眼的话就会如同流星一般,只有一闪而过的瞬间。
错开了上下班的高峰时段,地铁站的人并不太多。
樊长安习惯性的进入到某个固定的车厢,经过九个站,再转另外一条线,又经过九个站,然后出站,走上十来分钟,最后达到现今工作的合唱团。
说来在冯家的‘六月合唱团’弹钢琴算是一份不错的工作。要知道锦上添花易、雪中送炭难,在樊家不断败落的那段日子里,‘樊长安’这三个字就如同一种可怕的病毒,但凡想活下去的人都不敢沾染,所以冯昀昀来找她,问她愿不愿意到合唱团来弹钢琴的时候,她几乎觉得这个在商场以精明著称的女人肯定是疯了。但那个时候的她的的确确需要一份工作,不是为了钱,而是为了那种被人需要的感觉。
或许是因为艺术的包容性很强,整个合唱团的人待她都很好,尤其是负责合唱团日常事务的金晶,因为只比她大不到两岁,性格又合拍,所以私下的关系甚笃。
这不,她刚走进合唱团排练厅的大门,金晶就突地从某个地方蹦了出来,一边摇晃着手里的装着麻球的保鲜袋,一边扬着一张圆圆的笑脸说:“我妈今早亲自做的,说一定让我带几个给你尝尝。”
她接过金晶手里的袋子,说了谢谢,然后吃了两个,觉得味道好,又夸奖起金妈妈:“阿姨的手艺很好。”
金晶拍着大腿笑道:“我妈还怕你吃的好东西太多,瞧不上这些个麻球呢。要知道你这么夸她,辫子肯定都要翘到天上去了。”
她莞尔,也不知道该笑还是不该笑。
金晶是个心眼粗的姑娘,哪里会注意到樊长安表现出的这些细枝末节的东西,只顾着说:“晚上雷城请我吃饭,你也去啊。”
她蹙眉,摇头说:“他请你吃饭是想追你,我去不合适。”
金晶才不管这些,说:“你要不去,我也不去了。”
她哭笑不得:“那我这电灯泡当的多怨啊。”
金晶横着眉毛说:“他们家现在是属于暴发户,他性子冲动,眼下又有些钱,万一当众来个什么大排场示爱求婚之类的,我一个人去多危险啊!而且我已经跟他说你也去了。”
她无奈的表示:“那他现在一定在背后数落我碍了他的好事。”
金晶摇头:“怎么会!他那个人你还不知道啊,别的优点没有,就是特别热情。没准还给你配两猛男呢!”
她扑哧一笑,说:“他就不怕你跟着那两猛男跑了?”
金晶唉声叹气的表示:“他在学校参加运动会,那些长跑项目的纪录到现在都没人破得了,我就是卯足了劲儿也跑不掉啊。”
结果金晶也不管樊长安是不是答应去吃饭了,到了下午四点就拉着她往化妆室窜,说让她帮忙化个好看的妆。
樊长安一边打开化妆箱一边笑话她:“不是说最烦他缠着你吗?不然我给你化丑一些,把他吓跑,一了百了?”
金晶急了,忙说:“烦他是一回事,形象又是另外一回事了。”
樊长安笑了笑,然后开始帮金晶上妆。
金晶一对大眼睛盯着樊长安的脸转过来转过去,最后说:“长安,你长得真好看。我要是个男的,肯定得想法设法把你娶回家。”
樊长安抿了抿嘴,没答话。
金晶又问着:“也不知道什么样的人才能把你娶回家呢?长安,你喜欢什么样的人?”
长安,你喜欢什么样的人?
这个问题,四年前章学宁问过她。
她那时也就二十来岁,还在纽约的音乐学院读书,回来过新年的时候正巧遇到刚参加工作不久的章学宁。他们应该算是远房姻亲,因为住得不远,所以自小走动的就比较频繁。他从小身体就不太好,虽然比她大上四五岁,但他们认识的时候,他并没有比她高出多少来,加上她在家中十分受宠,所以行事颇为大胆,见了他总是‘章学宁’‘章学宁’的叫着。章学宁从来也不生她的气,她就越发得意起来。有些爱开玩笑的大人就问她,等长大了,嫁给章学宁好不好?她年纪小,还不懂什么是嫁人,回去之后窝在樊父怀里把白日里的话说了一遍。
可她到很后来才知道樊父一直不喜欢章家,若不是因为宠着她,不愿意看到她不高兴,或许早就把章家上下给收拾了。但那个时候,樊父只是把这个话题绕过去,也许是想着她一个小孩子,这些话听听就会忘了。
她也确实忘了,直到章学宁问她:“长安,你喜欢什么样的人?”
她虽然夺目耀眼,但一直被樊父收藏的很好,长到二十岁也从未谈过恋爱,面对章学宁突如其来的提问,她除了沉默还是沉默。
最后是章学宁打破沉默,又添了句:“我想成为你喜欢的人。”
她没有这方面的经验,听了这样的话,只觉得脸红心跳的厉害,转头就跑开了。等到晚上才敢去找平日里关系不错的表哥范黎绍,又把章学宁的话重复了一边给他听。
范黎绍也算是这城中众多花花公子里的领军人物,一听她的复述,直叹:“这年头,小伙儿们勾搭小姑娘的手段真是越来越文艺了啊!”
她头一次觉得窘迫,也是头一次失眠。
可正儿八经和章学宁在一起也是大半年后的事了。
三年前陆柏怡生日前一晚,她与她彻夜谈天。陆柏怡问她喜欢章学宁什么,她想了许久,却说不出个由头来。
陆柏怡就特别理解她的心情,唉声叹气说:“我们这种人,看上去风光无限,整日像块肥肉似的被那些人盯着,可真正敢走出来抒发内心情感的人就那么一两个,然后这一两个就成功抱得了美人归。我说的没错吧?”
她那会儿刚刚开始恋爱,也分不清陆柏怡说的究竟是对是错,等到后来,掺杂了太多种感情在其中,就更分不清陆柏怡说的是对是错,唯一只觉得人心叵测。
☆、骗自己(3)
叶至信打电话过来的时候,叶至曦刚刚提笔修改下面呈上来的文件资料。
今早出门前乔然还特意提醒他,说别忘了晚上吃饭,他嘴上说着好,结果忙了大半日还是把这事给忘了,直到叶至信说在楼下等他,他才恍然想起来。
叶至信大约是为了不抢他的风采,特意穿了件深蓝色的外套坐在车里等他,结果他更低调,一出来,浑身上下都是黑,脸上也没个笑容,像是去参加追悼会。
叶至信等他一上车就开始教育他:“虽然说天然去雕饰是最好的,可你整的这么严肃,就是长得再俊朗,让人家姑娘见了,还以为你对她有什么意见呢!我知道你不喜欢这类活动,可毕竟是二嫂介绍的,我都被拉来打酱油了,你这个唱主角的就不能重视些?”
他系好安全带,慢条斯理的问了句:“那现在回去换套衣服?”
叶至信像是看怪物似的瞄了他一眼:“以现在这个交通状况,就是去到许仙楼也得六点过半了。回去换套衣服?你是诚心不想去吃这顿饭吧。”
他既不承认也不否认。
叶至信只得故意叹气,发动了引擎,说道:“四哥听说咱晚上这个活动之后还和我打赌,说你要是能主动和海家的小孙女说句话,他就把‘叶至琏’三个字倒过来写。我前些年倒是见过海夏两次,虽然和你心目中那种纯洁得不沾一点人间烟火的姑娘有那么一段距离,但胜在活泼可爱,而且她前阵子才从澳洲回来,没那些世家小姐的怪脾气,应该也不至于会那么不合你意,于是就应了他的赌,可现在看来,倒过来写的八成会是我‘叶至信’这三个字了。”
他笑了一笑,说:“你们还挺闲的,这也能拿来打赌?”
叶至信想当然的点头:“我们是挺闲的,还专门聚在一起把你从小到大主动搭理过的姑娘挨个数了一遍,最后发现五个手指头都用不完。要不是因为你对男色没有表现出任何异常的兴趣,我们真的会强制性的给你下点迷药什么的。就像四哥说的,尝了人间烟火之后,你大概就不会整日想着那些仙儿一般不存在的人了。”
他蹙眉,无奈的抿嘴微笑道:“那我真得感谢你们没对我下毒手。”
叶至信认真摇头,一本正经的看着他:“我收到小道消息,今晚这个姑娘要是没能成功打动你的钻石心,接下来大伯母会给你安排一系列的相亲活动,力求把你从孤家寡人变成有爱情滋润的正常男人。”
他继续蹙眉。
叶至信对于他的这种寡言少语已经十分习惯,又接着说:“所以我建议你不如先和海夏好着,喜不喜欢暂且放在一旁不管,至少有个挡箭牌,就不会受到围攻。”
拿人家好端端的一个姑娘当挡箭牌?叶至曦是从没想过的,喜欢就是喜欢,不喜欢就是不喜欢,感情的事勉强不来,也没必要勉强,更不可以耽误别人。
叶至信也猜到他的心思,便说:“反正一会儿见机行事。没准海夏也是被逼着来的,现如今这年头,做家长的好像很怕自己的小孩找不着对象似的,一等自家宝贝大学毕业就开始满世界的物色,可年轻人都有自己的想法,哪里愿意受他们的约束。”
他有一句没一句的搭着腔,心思却飘得老远。
天色暗得快,去到许仙楼的时候,就已经是完全靠着餐厅的灯照亮眼前的路。好在乔然她们还没到,虽然大家都比约定的时间到得晚,但终归是没让女士等着。
叶至信半道接了个电话,指了路让叶至曦自己先上楼去。
因为叶至琏喜欢到这里吃饭的缘故,叶至曦回京之后也来过这儿一回,他一贯对食物没有什么特别的喜好,却难得觉得这里的神仙鸡做的不错,连五岁的小侄子叶惜朝也很是喜欢吃,于是想着一会儿可以带一只回去。
他脑子里正想着旁的事,上楼的步子格外缓慢。也不知从哪儿来了个冒失的姑娘,穿着高跟鞋“哒哒哒”的踩着楼梯板,嘴里还催着说:“长安,你走快点。”
他心里惊了一惊,像是恨不得立马回头看上一眼,却又害怕看上那一眼。终于只是重复着刚才的动作,等到后面那两个女孩匆匆越过他的时候,才飞快的往右手边斜了一眼。
果然是樊长安。
只是她走的急,转眼就拐到了别处,他还来不及看清她的样子,甚至连背影都是匆匆一瞥。
叶至信正巧走上来,见他杵在楼梯之间未动,拍了一下他的后肩,又顺着他目光停驻的方向看了看,并未看到有什么特别的景致,于是回眼看他:“发什么愣呢?”
他自是不能让别人看出端倪来的,于是镇定说:“想起有份报告里的数据算的不对。”
叶至信蹙眉笑道:“下边呈上来的数据原本就真不到哪里去,没准因为你加错了反而还成真了。”
他陪着笑了一下,算是把刚才的失神给掩饰了过去,但心里的波澜却是一层一层往外翻滚,等到乔然和海夏来的时候,他已经在心里设想了十七八个樊长安可能会出现在这里的原因。
海夏留的是齐耳的短发,眼睛很大,在眼眶里转过来转过去,显得十分灵动,性格也如叶至信说的那般活泼,又因与叶至信相熟,所以见了面完全没有生疏感,甚至对叶至曦也像是早先就认识了的,主动走到他面前打起招呼来。
叶至曦虽然不大习惯这样的认识方式,但礼数还是做的很好,向她问了好之后就帮她拉了椅子,待她坐下来,自己才落座。
乔然见状,觉得这事应该还有些眉头,忍不住高兴起来,正儿八经表现的像个媒人的模样,分分钟都在给两人创造相互了解的机会。
人家海夏倒是挺积极热情的,往往乔然迁出一个话题,她能延伸到许许多多方面来聊,奈何作为男主角的叶至曦从头到尾没有主动说过一句话,都是到了不得不做出回应的时候,他才吐几个字出来,效果就跟往滚烫的火锅里加了冷汤差不多。
叶至信是对这个情况早有心理准备的,但乔然就比较失望了。饭后,等目送着海夏驾着她那辆红色小跑车绝尘而去之后,她认认真真看着叶至曦,说:“我原先想与其等着妈给你介绍那些矫揉造作的姑娘,还不如我这个做二嫂的先给你指条好路走,可我现在发现,即便妈给你介绍一百个矫揉造作的姑娘,你大概也能找出一百零一个理由拒绝。”
叶至曦听了这话,担心乔然心里不舒服,忙说:“二嫂,我。”
乔然摆了摆手,半是无奈半是理解的笑道:“我知道,感情这事勉强不来的。你第一眼见了觉得不是你心里的那个人,我们就是做再多的工作也没用。不过海夏真的挺不错,你要是不讨厌她,试着接触接触也是可以的。”
话都说到这个份上了,再怎么往下说都不太妥当。于是叶至信果断掐死了这个话题,岔开说:“叶紫快过生日了,你们打算送什么礼物给她?”
当然,叶至曦掐死了这个话题,并不等于这个话题不会死灰复燃。
幸运的是周艳玲这半个月都得陪着叶荣恒出远门,暂时还没有时间管叶至曦的个人问题。
不幸的是海夏似乎是看上了叶至曦,隔日十一点就找上门来说要一起吃饭。
处里那些人从来也没见过叶至曦和哪个女的交往甚密,见到海夏出场自然都十分关注。
叶至曦虽然不是头一次遇到这种主动的女生,但以往那些都是冲着他家世来的,他不搭理还说的过去,可海夏又和她们有些不同,直接轰出去显然是有损两家关系的,所以他破天荒的提前下班领着她到对面川菜馆吃午饭。
海夏大约觉得这是有后续发展的现象,高高兴兴和他说了许多自己遇到过的趣事,又问了他很多关于海拉尔或是工作上的问题。
他答的十分制式,但她听得仍旧十分认真。他觉得这样下去不行,于是突地转了话题,直截了当的看着她说:“海小姐,我不适合你。”
海夏前一秒还在笑眯眯的吃着水煮鱼,下一秒脸上的表情就僵住了。
叶至曦经验有限,也不晓得该如何应对这个场面,文思未动的看了海夏几秒钟,脑子里迅速闪过许多叶至琏曾经说过的那些拒绝女孩的示范性言语,最后要脱口而出了,却见海夏一张脸重新堆起了很多笑容。
这个情况着实有些特殊,他应付不来,干脆等着海夏先有行动。
海夏果然慢慢笑出声来,手里的筷子都给笑掉了,盯着他看了一会儿,然后凑近到他跟前,认真的说:“其实我今天来就是想和你商量一件事。”
他听了这话,心里安稳了不少,问她:“什么事?”
她像是十分苦恼的叹了口气,脸上的笑容立马被愁云给取代了,憋着嘴说:“其实事情是这样的。我回国不到一个月的时间,我妈给我安排了七场相亲,我实在顶不住她的狂轰乱炸了。昨天我见到你的时候觉得我们可能是属于同一类人,所以今天才来找你,想说不如我们假装在恋爱,不求别的,就为了一个耳根子清静也好啊。”
这番言论的确很新潮。
叶至曦静静看了海夏一会儿,海夏觉得他应该是在考虑,于是轻轻挑眉问了句:“你觉得这个提议怎么样?”
他低了低眉眼,片刻之后又重新抬头看了看她,最后说:“海小姐,我并没有这样的想法。”
☆、骗自己(4)
作者有话要说:为了让叶至曦与樊长安早日正面接触,我努力的写啊写啊
海夏会生气的离开,是叶至曦料到了的结果。
他这个人,按叶至琏的话来讲,实在算不得通晓人□故,而在政界混,不通晓人情世故却能走到他这样的位置,实实又算得了一个奇迹。
其实他也不是不晓得身边这些人都在想着什么,只不过他不愿意花费太多的时间去琢磨别人脑子里的事。就好比海夏这样的,她究竟是真的想与他演戏,还是存了什么别的打算,他都是不在乎的,他只觉得感情最重要的是真诚和真心,即便爱不到想爱的人,心里的空缺也决不能任意找个人来填补。
当然,这话说给明澈听时,明澈先是骂了他一句:“矫情!”而后笑说:“姑娘家都是要面子的,你这么不加润色的驳了她的话,想当然她肯定是会在心里记恨你的。”
他正吃着饭菜,细嚼慢咽的吞了下去,才说:“我不介意她记恨我。”
明澈睨了他一眼,转而又笑道:“你当然不介意,反正就是有一百个海夏记恨你,也不可能会有一个海夏能伤得了你的内心或者敢伤你的肉体。”
他知道这话中有话,倒也不否认,只是无奈的笑了笑。
明澈也晓得他是完全坐实了‘最低调的叶家人’这个称号,没有继续拿这个来开玩笑,只突地记起他之前交办的事,告诉他:“音乐会的票已经弄到了,过两日我再送给你。”
他像是终于听到了一些高兴的事,脸上不禁泛起笑意来。
明澈十分狐疑的看着他:“我知道你低调,从不动用关系办事,所以看在我动用了关系帮你弄到这两张门票的份上,是不是可以告诉我你拿了这两张票准备干吗?”
他晓得明澈会问,于是搬出早就准备好了的答案,说:“我们处长老婆很喜欢这次音乐会其中的两个合唱团。可她碍于身份,没法出国,这次好不容易人家来了我们这儿,她当然想亲自感受一下氛围。奈何这次的音乐会想看的人太多,有钱都买不着票。”
明澈半信半疑:“所以你是学会拍马屁了?”
他巧妙的否认:“你可以说这是感情投资。”
明澈笑:“你把这么滚烫的感情投下去,没把他们的手烙着吧?”
他一时间不晓得能回句什么样的话,淡淡看向玻璃窗外,楼下刚巧有一辆宝蓝色的欧陆停下来,从车里下来的男人上身穿着黑色的棉质外套,下边配了条白色的裤子,加上深橘色的皮鞋,整个造型看起来异常的抢眼。
明澈顺着叶至曦的目光望去,先是“咦?”了一声,而后笑了笑,等那男人也进了这家餐厅,才叹道:“我总以为家逢巨变的人就算不会当场倒下,至少也应该哀怨个两三年,然后性格大变,可他倒好,越活越潇洒了。”又怕叶至曦不认识这男人,补充说:“他是李崎,樊家人,你一向不理会城里的风风雨雨,这两年又不在,不认得也正常。”
其实李崎这个人,叶至曦是认得的。还是他刚去海拉尔的时候,李崎带了一帮朋友去呼市玩,上边的领导觉得他们属于一个圈子的人,应该相熟,所以吃饭的时候把他请了去。结果那三四个公子哥偕同五六个美女,他是一个都没见过。好在李崎这人十分能活跃气氛,三两句就和他兄弟长、兄弟短的。他虽然不习惯这样的场合,但那晚却和李崎喝了不少酒,最后散场,李崎还揽了他的肩,对他说:“你真是个特别的叶家人。”
李崎觉得叶至曦是个特别的叶家人,叶至曦同样也觉得李崎是个特别的樊家人。比如李崎和樊长安明明是管同一个男人叫爸,可他一个男丁却是随的母亲姓,这其中当然也与他父母离婚有关,但更多的传言则是樊父不喜欢他。一个父亲不喜欢自己的儿子,可以有很多种理由,也许是厌屋及乌,樊父不爱李崎的妈妈,所以早年就离了婚,娶了樊长安的妈妈,也许是李崎自己不争气,整日的吃喝玩乐、不求上进,讨不到樊父的欢心,总之,凡此种种的猜测都是长久以来城中人茶余饭后的谈资。
不过任何谈资都会有过时的一天,好比今日,樊家败落,大家谈论的就不再是樊父为什么不喜欢李崎,而是樊家究竟会败落到什么程度,或者更具体一些来说,应该是最后击垮樊家的叶家会让樊家败落到什么程度。
任何形式的斗争都是残酷的,从天堂到地域,也许只是一念之间的事,而成王败寇,最让人感慨万千的永远都是那些遗留下来的残垣断壁。
叶至曦回来之后听说过许多关于樊家的事,但每个说起樊家的人不是破口大骂就是欲言又止。破口大骂的自然是看中他的身份,觉得如此一来便等于站对了阵营,而那些欲言又止的,多数是替樊家惋惜,但也碍于他的身份无法表露自己的真实情感。他的身份在这样的境况中,的确有些尴尬,所以涉及到樊家的话题,他从来都是沉默的,别人只当他是性格使然,也不会有人知道他究竟是怎么想的。
只是前阵子叶至琏不知为了什么事伤心难过,拉着他去喝了许多酒,大肆谈论男女之间的感情是何其的微妙,提到他有感情洁癖问题的时候,随口就说:“我看樊家的女儿倒像是个仙儿一般的人物,可惜现在也坠落到了凡尘。”但又像是想起什么来,改口笑道:“即便没落到凡尘,你和她也成不了。”
他当时鬼使神差的答了句:“我知道。”
叶至琏狐疑的看了他一眼,但好在那晚喝得太多,等第二日醒过来,叶至琏已经完全忘记了还有这么一个插曲。
若是世上有所有缠绕在心头的事都能够一醉醒来便忘得干干净净,那倒也极好的。可无论醒着,还是醉着,他都清清楚楚的知道他与樊长安,以前是没缘分,现在是没可能。
☆、骗自己(5)
陆柏怡来找樊长安的时候,她刚刚结束最后的排练,因为马上要参加音乐会的缘故,这几日合唱团通常都要到七八点才散。
其实刚刚她翻开手机的时候看到了那五六个陆柏怡的未接来电,但她没有回电,只是把手机放到一旁,然后继续弹琴。
陆柏怡虽然看着大大咧咧,但内里也是个聪明的人,并不拆穿她,还笑嘻嘻朝她走过来,说:“我就猜到你肯定是弹琴弹得忘神了。”
她整理好琴谱,淡淡看了陆柏怡一眼,漫不经心的问:“你怎么来了?”
陆柏怡兴致十分好,走到她跟前了,故意苦着一张脸,说:“我今儿挨了领导批评,想找你倾诉倾诉。就是不知道你愿不愿意腾出一小点儿时间给我?”
樊长安知道陆柏怡找上门,轻易是寻不到借口打发她走的,所以收拾好东西,难得干脆的问她:“饺子馆?”
陆柏怡连连点头,一边伸手挽住她的胳膊,一边拉着她往外走,嘴里说着:“我记性不好,上次同你吃过之后,嘴馋,还想再寻那饺子馆,可惜围着那儿转了好几圈也没找着。”
樊长安想了想,上次同陆柏怡一起吃饺子,应该是三个月前的事了。还是夏天最热的时候,陆柏怡大下午的过来找她。她那时还未成为合唱团的主心骨,合练在不在都不是太有所谓的事情,可她坚持在练功房里坐了整整一个下午,而陆柏怡则在隔壁的休息室等了她一个下午。
休息室的空调刚巧坏了,维修的师傅还没来,她以为天气那样热,陆柏怡肯定受不了,所以等结束看到陆柏怡一身汗渍却笑嘻嘻站在休息室门口看着她说:“长安,我好饿,我们找个地方去吃东西吧。”的时候,她脑子里只有四个字,就是‘恍如隔世’。
曾几何时,年少的她与年少的陆柏怡结伴走过了这城中许许多多的地方,或是欢笑,或是窃喜,亦或是伤心难过,她们都毫不保留的向对方分享。如果说当一切变故都如潮水般迅速涌向她,将她淹没得几乎无法呼吸,那在那个时候推动她向岸边而去的除了樊父那最后的一点力量之外,也就只有陆柏怡给与的友情了。
她当然分外珍惜,也分外感激,只是她更懂得保持距离才是她们之间最后,也是最好的结局。
那日她同陆柏怡就是去吃的饺子。陆柏怡还是和以前一样叽叽喳喳说着和方名扬的种种矛盾或是工作上各种层出不穷的糗事,她原先也是喜欢说话的,但那时已经变得比较安静了,默默听完陆柏怡掏心掏肺的话,最后只淡淡说:“我最近挺忙的,要是没什么事,就别来找我了。”
她分明是看到前一秒还巧笑嫣然的陆柏怡片刻之后便红了眼圈,可无论是哪种感情,拖得越久,就越难断,所以直到陆柏怡很努力很努力的咽下口中的饺子,她也没有再说一句话。
她想,陆柏怡是懂她的意思。在后来的这段时间,陆柏怡确实没再来找过她,只是隔三差五的给她发一些短信,也不是什么重要的内容,有时候是则笑话,有时候是她又遇上了些不可思议的事情之类的。她从未给过任何的回应,总觉得有些事,一个巴掌在空气中拍久了,自然会觉得索然无味,慢慢也就会淡下去。所以陆柏怡今日来找她,她还是有些意外的。
饺子馆的老板是个四十来岁的西安女人,姓吴。因为樊长安来的次数比较多,所以渐渐与吴姐熟络起来,只不过平日她都是一个人来,今天同行的还有陆柏怡,所以吴姐稍稍有些意外,但又很快高兴起来,亲自招呼起两人。
陆柏怡拿着菜牌洋洋洒洒点了一大桌子,整个人从头到尾都是笑嘻嘻的,半点不像是挨了领导的批评。
樊长安心里晓得陆柏怡不过是随便找了个理由来与她吃顿饭,所以并没有拆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