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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周弯弯 当前章节:15132 字 更新时间:2026-6-23 02:56

陆柏怡说了好多事给樊长安听,最后问她:“下周末你有空吗?我们一块儿去苏州吃蟹吧?”

下周末?樊长安想了一想,似乎有人下周末要摆喜宴,对,下周末要摆喜宴的人是章学宁和安龄。

喜帖还是今天上午安龄专门送到合唱团来的,当时她不在,是金晶帮她收的。她与金晶虽然要好,但以往的事她并未与金晶提过,所以金晶把喜帖转交给她的时候只是本能的说起:“那个安龄的眼珠子怕是长在头顶上的吧?要不是她说这喜帖很重要,一定要交到你手里,我真想当场就给她扔回去。”然后又问她:“这是谁的喜帖,真的很重要吗?”

她原以为自己是肯定不会打开那张喜帖的,可那张制作精良的喜帖那么红,那么耀眼,她几乎是无意识的翻开了来看。

其实看到章学宁和安龄的名字写在一起的那一刻,她觉得心里并不是那么难过,也许是因为最难过的那段日子已经过去了,也许是因为他们的结合,本就在她的意料之中。

陆柏怡想必也是收到了喜帖,所以才想在那天把她带出北京,可当一个人身上被划上了九十九道伤痕,再多一道也不过是凑齐了个整数而已。

她终究没有答应陆柏怡去苏州吃蟹,至于章学宁和安龄的喜宴,如果那天她没有睡过头或是没下大雨,或者她是会去一趟的。

叶至曦是在下楼去档案室找资料的时候在楼梯间遇到章学宁的。

他以前见过章学宁几次,但那也是好几年前的事了。这人的模样倒是没有什么大变化,看着很白,也很瘦,大概是因为烟雾太重,笼住了他大半的面目,只有鼻子挺得很好看,可眼睛里没什么神,见到有人来了,顺势就把手中的烟掐灭在一旁的垃圾箱中,又咳嗽了两声,试图掩饰尴尬。

叶至曦知道章学宁没认出自己来,往楼梯下走了几步,与他擦肩而过了,又突地回过身来,看着他,问了句:“你是章学宁?”

章学宁怔了一下,然后点头,正想开腔说话。

叶至曦已经转正身子对着他,伸出手来,主动说:“我是叶至曦。”

章学宁又怔了一下,细细看了叶至曦片刻,这才记起他来,赔笑道:“太久没见,一下子认不出来了。”

叶至曦也笑了笑,问他:“来办事?”

章学宁点了下头,仿佛有些出神的顿了片刻,才缓缓说:“来送喜帖。”

叶至曦之前听安向红说过章学宁和安龄好事将近,此刻亲耳听到他说送喜帖,仍是免不了愣了一愣,但又很快笑起来,问他:“不知道这么热闹的喜事有没有我的份?”

章学宁没料到一贯不爱参加聚会活动的叶至曦会主动提出想去他和安龄的婚礼,起先是十分惊奇,然后慢慢笑着说:“那城中肯定有大把人要嫉妒我了。”

叶至曦原先并不晓得自己参加或是不参加那些聚会婚礼会起到什么作用,在他看来,顺眼的人就去道个喜,不顺眼的就让人带个红包,这并不是什么可细想的事。可后来明澈告诉他,但凡有些头面的人都希望自己办喜事的时候会有很多更有头面的人来捧场,好比叶家这样的,全城数下来也没几家能与之相提并论的了,所以有叶家人在场,整个活动的档次无形中就被提高了。而叶家的儿子虽然多,但老大叶至仁早逝,老二叶至礼还在偏远艰苦地区锻炼,老三叶至谦脾气捉摸不定,老四叶至琏十日有七八日不着京城,出席这种活动最多的人就只有老五叶至信,可怪就怪在,出席的次数多了,就没那股子新鲜劲儿,所以他的回京以及他会不会出现,就成了城中这些整日除了吃喝玩乐没有别的事可干的公子小姐们猜测的热门话题。

他听完明澈的话,当即表示:“我就是去了也没什么人认得我。”

明澈十分认真地摇头:“只要有一个人认出你了,马上就会有十个人来认识你,等一场酒席吃完,在场十有八`九的人都会知道叶家的小六长相俊朗,就是不太爱与人交谈。”明澈说到最后不禁自己笑起来,挑眉看着他,说:“没准第二日就会有不少姑娘主动向你投怀送抱呢!”

果然,叶至曦在吃晚饭的时候把要去参加章学宁和安龄婚礼的事随意提了一提,在场的乔然,叶至谦和三嫂文景妍都惊了一惊。

乔然本来就是做了计划要去参加婚礼的,毕竟作为叶家最大的儿媳妇,在长辈不方便出席一些场合的时候,通常都是她去做代表,这会儿听了叶至曦说也要去,很是高兴,立马就说:“说了就一定得去啊。太好了,这次我也能携个美男出席了。”

☆、骗自己(6)

作者有话要说:嗯,我发觉自己真的很勤快

有钱人的爱好可以有很多种,附庸风雅的一点的可以喜欢收集名家字画、前朝古董,新潮一些的可以飞去世界各地参加各种时装周,好动的也可以举办赛马或者游艇会,而冯家人的喜好就更偏向音乐艺术,比如组个合唱团。

当然,光是组个合唱团也没意思,有的意思的应该能让这个合唱团在各种大型的音乐会上亮相,就好比今晚这种场合,都是世界级的合唱团相聚于此,于是冯家上下对这一场演出都十分重视。

金晶在合唱团两三年,虽然也参加过不少有档次的音乐会,但如此隆重的还是头一回,所以不免十分兴奋,尤其还瞥见大明星曾思琪和田欣也出现在观众席上,就恨不得立马冲上去来张合影。

樊长安笑着让她矜持些,她还拉着樊长安躲在幕布后边,然后指着曾思琪坐的方向,恹恹说:“你看,都这会儿了,曾思琪旁边居然还空了一个位子,要是能让我坐到那儿就好了。”

樊长安望过去,见那曾思琪正与左边的田欣在细语,右边的确空出了一个位子,而看样子也不像是还有她们的伴没来。她不由得再往曾思琪右边多一些看过去,落座的是个年轻男人,应该是穿的浅灰色羊毛外套,因为隔得远,不太能看清长相,给人的感觉十分安静,像是稍稍不留神就会不自觉的把他掠过去。她觉得有些眼熟,所以多看了两眼。

金晶最是精怪,立马就把脑袋歪在樊长安肩颈处,笑嘻嘻说:“原来你也喜欢看帅哥啊!所以我就说我们还是有共同爱好的嘛!”

樊长安很快收回落在远处的目光:“看帅哥是你人生最大的爱好,我可不敢抢。”

金晶一边笑,一边又看向远处,惋惜道:“可惜离得有些远了,分辨度不够高,也不知道是不是那种只可远观却经不起近看的帅哥。但这样看过去,他坐着的样子还是挺板儿的。”

樊长安抬手拍了拍金晶的脑门:“你要是觉得这个问题会缠绕在你心头,让你整夜无法入睡,等一会儿散场了,大可以守在某个出口,看有没有那个运气能与他来个擦肩而过。当然,你可以放心,关于这个小插曲,我是绝对不会向雷城提起的。”

金晶一听她提起雷城,立马就撅了嘴,说:“本来上次带你去吃饭是想请你亮着当电灯泡的,你倒好,居然只吃了人家半只鸡就倒戈了!害我以前看那么多小说里女主角考验男主角的方法一个都没用上。现在成了人家女朋友,怕是以后也再用不上了。”

樊长安笑着说:“你要是现在后悔了,要不把雷城甩了,真的去出口和刚才看上的那个人来个偶遇,没准他见你如花似玉,动了桃花邪念,那你不就有机会把那些小说里女主角考验男主角的方法都用上了吗?”

金晶“呸”了一声,作势要打樊长安。

冯昀昀正好从后台走过来,见两人还在闹腾,不由得看着樊长安,插话道:“我妈说你头一回正儿八经带合唱团上台表演,让我来后台看看你,特意交代我一定要告诉你不用紧张,就算是弹错了,也没关系。可我看着你哪里像是会紧张的样子呢?”

樊长安这段日子以来和冯昀昀的关系处的不错,说起话来并不太拘谨,笑着回答说:“我就是怕一会儿上了台要紧张,所以赶紧活动活动筋骨。”

冯昀昀走到她面前,抬手帮她理了理额角那几缕散落下来的丝发,又定定看了她两眼,然后笑着说:“我原先老觉得头发是个碍事的,所以总把它们全部盘起来扎成个小包子固定在头上,我那个大胆些的秘书和我说这样不好看,我倒是从未放在心上过,可今日见你把头发这样盘着,才真正知道什么是相形见拙,看来明日是该去换个发型了。”

樊长安胆子也大起来,故意说:“昀姐弄什么样的发型,易先生都会喜欢的。”

冯昀昀含笑睨了她一眼:“我看你平日里琴是没怎么练,光是磨这张嘴去了,一会儿要是弹错了,这个月的工资没收了请大家吃饭。”

樊长安故意愁着一张脸看冯昀昀。

剧院的工作人员急匆匆寻过来,见了樊长安在这儿,连忙催她:“这马上就要开始了,你还在这儿磨叽什么?”

樊长安接受批评的态度还是十分诚恳的,立马朝冯昀昀和金晶挥了挥小手,跟着工作人员小跑离开。

作为一个钢琴演奏者,紧张比不熟练谱子更致命,所以樊长安一直觉得自己的钢琴启蒙老师是个难得的人才。说是人才,并不单单只他的指法有多流畅,亦或是对音调有着怎么的感敏,而是他给她说的第一句话是,当你坐在台上弹琴的时候,你只需要告诉自己的就是台下所有的活物其实都是白菜变的。她那个时候还只有四岁,记性并不是太好,等日后想起这句话来,唯一记得的竟然是因为老师说活物都是白菜变得,所以她一直想很伸出脑袋去看看他们究竟是个怎么样的变法儿。

当然,因为伸出脑袋的行为属于严重的不认真,所以伸出去的脑袋没少被樊母揪回来,结果就是多加一个小时的练习。她小小年纪,该和同伴们玩耍的时间几乎全部都花在了练琴上,可想而知,她那个时候是十分讨厌家中那台钢琴的。可樊母喜欢,樊母喜欢就意味着樊父也喜欢,同时意味着她在家中唯一会为她撑腰的人也倒戈了。

后来樊母去世,樊父问她还想不想弹琴,她二话没说就光是使劲儿摇头,于是琴房被闲置了大半个月。可人都是奇怪的,有人强制你做某些事情的时候,你可能恨透了那事,一旦没人强制了,又会忍不住有些想念手指在琴键上滑动的感觉。

所以从四岁到二十四岁,她整整弹了二十年的琴。

现在想来,是该谢谢樊母当初为她选择了钢琴,亦或者樊母在很早的以前就预知到了什么,所以将她投向艺术、投向音乐,至少不至于会被卷入风暴的中心。

就好比现在,她坐在剧院的舞台上,所有的灯光聚焦在某处,耳边的琴声与歌声交融在一起,她唯一要做、唯一能做的事情就是随着节拍在琴键上舞动。在这一刻,不会有人在意她究竟是樊长安,还是刘长安,连她自己也可以暂时忘却那些支离玻碎的过往,只需要沉浸在音乐之中。

音乐会结束的时候,天空下起了小雨。

因为这雨来的突然,所以剧院出口许多人都是用手遮了脸和头就往停车场或是地铁站跑的,也有一些不愿意淋雨的,三三两两聚在门口说笑。

冯昀昀说要送樊长安回去,可因为不顺路,所以她找了金晶的男朋友雷城一会儿会过来接她们的由头推辞了过去。

金晶望着冯家的车缓缓驶入车流之中,横着两道眉毛质问樊长安:“雷城昨儿回了温州,你是指望他现在搭火箭来接我们吗?”

樊长安从随身的包里掏出一把素色圆点小伞,一边在雨中撑开,一边拉着金晶的胳膊往剧院外走:“现在知道什么叫有备无患了吧?”

金晶随她走了一小段路,见她穿的长裙有些拖地沾上了水渍,连忙帮她拉起裙子,说:“走到地铁站,这裙子肯定要弄脏了,不如打车吧?”

她并不太在乎这个,腾出一只手把裙子往上拽着,说:“没事。”又补充道:“我爸说了,出门最好就是坐地铁。”

金晶一听她提樊父,便再没往下劝,等进了地铁站,两人又不是搭一条线,所以很快分道扬镳了。

已经过了十点,坐地铁的人并不太多,但因为下了雨的缘故,空气在如此密闭的空间里显得十分黏稠。

樊长安坐在靠门的位置,从包里掏出手机看,刚才一直在走着,并未注意到它响,显示上有七个未接来电和三条短信,都是同一个人,李崎。

她先是点开短信,第一条的内容是问她在哪儿,为什么不接电话,第二条是让她马上回电话,第三条李崎已经是很不满意了,直白的质问她是不是想独吞财产。

她望着手机屏幕发了一会儿呆,然后翻到通信录,准备给李崎回一个电话。

地铁刚巧到了站,她没注意身边的情况,手机拿着也不太稳,片刻之间就被人抢了去,等回过神来,又见另外有人从她身边匆匆追着刚才抢手机的那人而去。她连忙起身想要跟着追出去,可地铁的车门已经合上了,她只能使劲靠着玻璃门往某个方向看,却也只隐约看到一个穿着灰色羊毛外套的背影。

她以前在网上看过类似抢手机的视频,平日坐地铁也是十分注意的,只是刚才被李崎搅乱了心思,不留神自己就成了视频里的主角,一时也只是呆呆站着。

旁边有个胖乎乎的大姐倒是十分的热心,一边把自己的手机掏出给地给她,一边安慰她说:“你别担心,我见有个小伙儿应该是帮你去追那个小偷了,你用我的手机拨一下自己的号码,没准小伙儿已经把手机追回来了。”

她觉得希望渺茫,但还是接受了胖大姐的好意,试着拨了自己的号码。响了好一阵也不见有人接听,她几乎要挂断了,那边才又突地接通了,是气喘吁吁的一声:“喂?”

她一颗心不由得惊了一下,而地铁高速运行发出的嘶嘶让她在突然之间产生了一种奇异的安稳感,她觉得自己的声音听起来不太真切,但又的的确确是从喉管里发出来的,她说的是:“你好,我是手机的主人,请问你是?”

电话那头的人沉默了片刻才回答说:“你的手机已经追回来了,你在下一个站下车,我马上过去找你。”

她说了声好,然后挂断电话,把手机还给胖大姐。

胖大姐知道自己预测的没错,眉开眼笑的对她说:“你看,这个世界上的好人还是很多的。”

叶至曦后来想,如果那时他没有去帮樊长安追回那部手机,他们之间是不是就会一直如同两条平行线般的走下去?他所能看得见的只有舞台上那个的樊长安,他所能听到的只有别人口中的樊长安。可如果真的是那样,那么所有的日子是不是都只能是淡淡的过,春天闻不见花香,冬天也不会感觉到寒冷?所幸的是,他迈出了那一步,虽然在那个时候,他并没有深思迈出去的这一步,对他,对樊长安来说,究竟意味着什么。

☆、骗自己(7)

作者有话要说:叶至曦先生,乃绝对是我写过的最不会说漂亮话的男主角了,可是我真的越写越喜欢你了。

叶至曦走出地铁看到樊长安的时候,她正坐在休息椅上发呆。

大概是因为今晚发生的事情有些多,她看上去不太精神,像是在出神,发呆似的盯着某处,并未注意到地铁已经来了,地铁又要走了。

这样望过去,叶至曦觉得她的侧脸生的十分好看,但往日因为被齐肩的头发遮去了大半,所以像今晚这样把头发全都盘在了头上,整个轮廓都显露了出来,微微低着眉眼,衬着身上的长裙十分像童话故事里的公主。

她真的是公主,以前在众人的眼里她是,现在、未来在他眼里她也是。就好像读书的时候,学校组织演英文话剧,她被选上演白雪公主。那时正值快要高考的那几日,大家都在紧张的备战中,他的心思却飞的老远,明澈拿了数学题问他,他也是好半天才推敲出结果。明澈是个放得极开的人,觉得在教室这么硬扛下去反而会影响发挥,所以趁着班主任不留神的空挡把他拉出了教室,说要找个地方放松放松。

只是学校就那么大,能放松的方法除了上操场跑两圈就是坐在小卖部吃根冰棍。明澈觉得这两者都没有新意,坐在大树下无聊发愁的时候正巧看见有几个人穿着戏服在面前晃来晃去。

结果他俩溜到礼堂看话剧排练,然后就看到了穿着蓬蓬裙的樊长安。

他自是知道樊长安有多好看,可明澈从未关注过这个和陆柏怡同岁的小姑娘,所以见到她装扮起来的样子十分惊奇的问:“那是樊长安吗?”

那当然是樊长安,只不过她还只有十五岁,虽然他那几个堂兄在他这个年纪早都谈了女朋友,可他总觉得她还小,他愿意等她长大,等她读完高中,再升到大学。可惜她高二就去了美国,他都来不及跟她正式道别,甚至连这个消息都是陆柏怡无意间说出来的。

现在想来,他终究是太过迟缓了,该冲动的年纪没冲动,等到通晓的事情多了,又看清了两家之间的隔阂,所以只能眼睁睁看着她与另一个男人在一起。如果故事的结局就是这样,他大概也会安安心心在海拉尔,甚至更偏远的地方过一辈子,可樊家落败了,而樊家的败落,与他家族的强大是成了反比,纵然他回来了,也是再不敢轻易靠近她的。

叶至曦发了一会儿怔,握着手机的手不由得紧了一紧。其实有那么一瞬间,他有过把追回来的手机托旁人还给樊长安的想法,但这个念头也只是刚起来,樊长安就像是知晓了什么一般,蓦地抬头看向他这边。

他虽然为人低调,但从读书到参加工作,凡是需要他上场的,无论是在大礼堂代表毕业生致词,还是给上级检查组介绍工作,被千万双眼睛盯着对他而言都不是什么可紧张的事情。只是樊长安与那千万双眼睛的主人不一样,所以在这一刻,在樊长安缓缓走向他的这一刻,他能清楚的感觉到自己的心在跳,而且是在剧烈的跳动着。

樊长安刚才没有看清楚帮自己追手机的人长什么模样,只晓得是穿了件灰色的羊毛外套,身形和眼前这个男人很相像,可他见了她并未有什么行动,反而是站在原处未动,所以她只能主动走到他跟前,直到瞥见他手里拿的是自己的手机,这才确定了下来。

这样近看,她一是觉得这男人身上的外套有些眼熟,二是觉得这男人的模样也有些眼熟,于是迅速在脑子里搜索了一遍,恍然间记起他就是刚才音乐会上金晶念叨的帅哥,精神一下子振奋起来,几乎是笑着说:“原来是你啊。”

叶至曦惊了一下,原本就有些僵硬的表情这会儿更不自然起来。

樊长安哪里晓得其中的缘由,还以为是自己突然欢快的态度吓到他了,于是忙解释:“刚才你去听音乐会了吧?是坐在曾思琪旁边?我有个同事她很喜欢曾思琪,所以刚才我们在后台看大明星的时候看到你了。”

他又怔了一下,反应过来她指的‘原来是你’并不是认出他是叶至曦,心中说不出是轻松还是失望。

她头一次遇到自己巴拉巴拉说了一串对方却没有一点回应的情况,面子上有些挂不住,只得转移话题,指了指还在他手里的手机,说道:“谢谢你帮我把手机追回来。”

他终于察觉到自己的失态,连忙把手机递到她面前,认真说:“不客气。”

她生活圈里的人大多都是八面玲珑的花花公子,即便是有一些正儿八经的人但也都是花花公子们三四十岁以后才会呈现出来的状态,所以甚少遇上如此有板有眼的年轻男人,不免多看了他一会儿。这个男人的目光给她的感觉并不陌生,甚至应该说有些熟悉,所以她不由自主就问了句:“我们,是不是认识的?”

他眼里有光在闪烁,那些不知道是在什么时候播下的爱情的种子像是在一瞬间冲破了泥土的束缚。地铁是停是走,那些风究竟是怎么来的,广播里说了些什么,他都不想再理会。或许他应该否认,摇着头告诉她,他与她并不认识。那样的话,她日后想起来大概会记得曾经在地铁里,有个好心人帮她把被抢的手机追了回来。可那样的话,他以前错过的,以后,也将永永远远的失去。

他终于下了决心,很认真、很认真的看着她,缓缓说:“樊长安,我是叶至曦。”

叶至曦这三个字说出来究竟能有多大的影响?

樊长安后来才明白,其实也没多大的影响。因为他原本就是一个诚恳的人,所以站在他的角度来看,他是不愿意欺骗她,哪怕是一丁点儿的欺骗都不愿意。可那时的她还不懂,只知道叶至曦这三个字对她而言意味着叶家人,意味着是将樊家推向万丈深渊的敌人。所以站在她的角度来看,她是一句话也不愿意同他多说的了,所以她可以连个道别的眼神都不再给与就匆匆转身,匆匆冲进马上要合上门的地铁里,仿佛此时此刻只有这个密闭的空间能保护的了她。

大千世界,每天都有千千万万想不透的事情在各个角落发生着。叶至曦为什么帮她追回手机?或者更深层次一些的,叶至曦为什么会和她坐一趟地铁?为什么会去音乐会?这些问题都是樊长安不愿意想的,她只牢牢记得樊父被带走之前交代了她两件事,一是不要自己开车,二是离叶家人远一些。

她当然明白樊父的意思,不让她开车是怕出意外,离叶家人远一些是希望她离得远了,不会让他们日日惦记着樊父最宝贝的人。其实她心里清楚的很,意外这种事不是不开车就能避免的,而叶家人,也并不是她想远离就能远离的了的。唯一能逃离这一切的就是离开,可她不能离开,因为樊父还在这里,即便她可能永远也见不到他了,但只要他还在,她就会在。

☆、骗自己(8)

李崎是第二天早上七点到的樊家。

渐渐入冬,天色亮的晚。樊长安睡的轻,听到李崎一路乒乒乓乓的冲上楼来,并没有起身的意思,反倒是换了个舒适的姿势靠在床边,随手拿起床头摆着的一本书,刚刚翻开一页,李崎就拧开了房门。

李崎昨晚喝多了酒,还未全醒过来,加上行事向来不怎么合礼数,开门见樊长安安安稳稳坐在床上,先是一皱眉,然后慢慢晃动起手里的一串门钥匙,盯着樊长安看。

朱妈这会儿才赶上来,站在房门边,面露难色的看着樊长安,唯唯诺诺说:“小姐,我没拦得住少爷。”

樊长安对这个情况并未有什么责怪,十分平缓的告诉朱妈:“你先下去吧,早餐多准备一份就是了。”

李崎脾气不大好,一听这话,立马就朝樊长安翻白眼:“谁要在这儿吃早餐了?!”

樊长安连看他的那一眼都省了,直接低头看着自己手里的书,慢条斯理说:“谁说早餐是给你准备的了?”

李崎被堵了话,气一上头,立马就吼道:“樊长安,咱也别浪费时间了,我今天来就为了一件事!”

樊长安突地合上书,抬眼看着李崎,认真说:“我没钱。”

李崎明显不信,快步走到樊长安面前,狠狠瞪着她:“开什么玩笑?谁不知道老头儿最疼的就是你,钱不在你这里,难道还会在我那儿?”

樊长安这半年来已经因为财产的事被李崎骚扰了多次,所以看着他看似凶神恶煞的模样反倒有种想笑的冲动,而且他身上酒味甚浓,肯定是昨晚喝多了找她没没回应,所以才会一大早的来兴师问罪。

李崎最烦的就是眼下樊长安这种似笑非笑的表情,于是夺了她手里的书使劲摔在地上,说:“做人得公平点!咱都是财产的合法继承人,你不能独吞!”

旁边屋子的潘宜兰早被这么大的动静给惊醒了,而且一旦设计财产分割的问题,她就跟打了鸡血似的,眼巴巴的跑过来了,等李崎话一落就立马接上说:“那我也得分一份!”

李崎也习惯这位总在半路杀出来的程咬金,都不稀得看潘宜兰了,只盯着樊长安。

樊长安心情还算不错,在这两人的注视下深深吸了口气,又深深呼了出来,然后先是看着李崎,问他:“你公司出了财政方面的问题?”

李崎使劲“呸”了声:“老子的公司运转的再好不过了!你少在这里咒我!”

樊长安点了点头,然后继续问他:“那你要钱干什么?”

李崎眉毛一横:“我都给你说了万儿八千次了,我自己开公司挣钱是我自己的本事,分樊家一半家产那是你爸欠我妈的!”

樊长安见他眉毛横的直直的,忍不住笑了笑,又问:“良姨都过世那么多年了,你还拿她当幌子?况且她要是真的在乎钱财,当年干吗把财产都捐给社会?”

李崎嘟着嘴“哼”了一声,说:“那是我姥爷姥姥教得好,所以我妈才不跟你们一般计较。”

樊长安接上话说:“所以你才更要感谢良姨,还有你姥爷姥姥,要不是他们在世的时候积累了那么多人脉,你的公司还开得下去吗?”

李崎十分不满:“你什么意思?”

樊长安平静的看着他,说:“我的意思是如果你还希望自己的公司能顺利经营下去就不要打家里那些财产的主意,且不说我这儿真的没有钱,即便有也不能给你,万一日后你的公司被人整垮了,良姨那么多年的心血不就付诸东流了吗?”

李崎顿了片刻,又重新吼了句:“说了半天你就是不肯把钱给我!”然后气冲冲转身离开。

樊长安笑着问了句:“不吃早餐了?”

把李崎打发走了,房里还杵了个潘宜兰。

樊长安平日里对潘宜兰还是比较尊重的,所以说话的语气也要温和许多:“兰姨,我还是那句话,你要是愿意出国,我可以给你安排好一切。”

潘宜兰想了一想,又摇了摇头,然后问她:“我一会儿去上瑜伽课,你去吗?”

相比起潘宜兰抵抗外界异样眼光的能力,樊长安觉得自愧不如,这也许和潘宜兰是歌星出身有关,也有可能这世上有一些人天生就比别人要坚持,虽然也不见得很清楚的明白自己坚持的究竟是什么。

叶至曦是因为处里有人生日而请大家吃饭所以才会遇上李崎与人打架的情景。

也不知道是不是他平日里太严肃的缘故,在言语间得知老徐过生日,于是很自然的提出处里一起到外边吃饭的时候,全处的人第一个反应都是惊讶,第二个反应就是点头表示赞同。面对这样的情况,他多少有些无可奈何,以前在海拉尔的时候,同一个科室里的人三两天就聚在一起喝喝小酒、吃些羊肉,明明是件简单的事,反而在回京之后变得复杂了。这样的饭,自然就成了饭局,吃起来索然无味,连酒里头都像是参杂了功力的气味。

结果他出包厢到外边透气的时候就看到了楼下回廊里正在与人厮打的李崎,确切的说,应该是被人打的李崎。

叶至曦的堂哥众多,而且个个都是厉害的角色,从小到大没有人敢欺负他。说来有些遗憾,他长到二十七岁,连被人挥拳头或是朝人挥拳头的滋味是什么样的都没尝过。所以他的第一次挥拳头打架的结果并不理想,最大的用处就是替李崎挡了不少拳脚。

李崎是个十分仗义的人,见有人过来帮自己的忙,竟然还千方百计的从被打的间隙里抽出机会来向他道谢。

他哭笑不得,尽量不让自己的脸被打到,然后也千方百计的从被打的间隙里抽出机会对李崎说不客气。可他隔了片刻才反应过来,遇上这种情况,他头一件该做的事明明应该是叫保安,怎么会傻到自动送上门来挨打?

好在路过的服务员光荣担当了这个使命,拉扯着嗓子满地乱跑的吼道:“打人啦!救命啊!打人啦!出大事啦!”

本来这也没什么大事,人嘛,相处起来矛盾肯定是有的,不小心挥了拳头,也是私下就能解决的事情,可有过度热心的人报了警,又值城里正在严管治安,所以李崎和叶至曦,还有那帮牛鬼蛇神都被拉上了警车。

李崎被打的鼻青脸肿的,眯着都快要睁不开的眼睛看了叶至曦片刻,这才恍然大悟,几乎是惊叫道:“你不是叶至曦么?”

负责看管两人的警察是个新丁,先是吼了一声李崎,让他安分点儿,然后又看了叶至曦,不过新丁资历尚浅,想也不会晓得他是谁。

叶至曦没想到李崎的反应会这么大,声音也这么大,先是咽了咽口水,然后点头,有意压低了声音,问他:“一般遇上这种事,你都找谁解决?”

李崎就叶至曦提出的问题认真想了一想。以前樊家还没败的时候,他通常都是给樊父的秘书打电话,秘书是个聪明人,遇上这种事从来也不给樊父报告,直接就把他给弄出来了。樊家败了之后他也因为打架的事进过一次警察局,那会儿他没好意思找别人,主要是觉得找别人,别人也不会搭理他,所以给樊长安打了电话。谁知道那个丫头竟然以为他是戏弄他,没来警察局保释他,后来是张好好发现他不见了,这才托人把他弄了出来。可问题是张好好昨天出国旅游了,没有十天半个月根本回不来。他在心里仔细想了想,最后诚实的告诉叶至曦:“我家那个妹妹的想法不太好把握,打了电话也不见得会来。”

虽然樊长安的想法不太好把握,但叶至曦觉得只要有一线希望就还是不要让旁人知道这事的好。可他与李崎把之所以打架的前因后果聊了一通,又牵扯出许许多多往事,经常过漫长的感慨之后,樊长安还是没来。

李崎心中有愧,十分抱歉的看着叶至曦:“虽然我家现在败成这样和你们家脱不了干系,但我这人爱憎分明,不会把所有的屎盆子都往你脑袋上扣。无论如何,这次打架的事主要还是我连累了你,等我们出去了,我一定带上你最好的医院做个身体检查,看看有没有肋骨被打断了之类的情况。”

叶至曦倒不是怕肋骨被打断,他本来是出来吃生日饭的,结果半路闪了人,要是明天能正常上班还可以向同事解释解释,可如果要在这里关禁闭,别说明天上不了班,光是晚上回不去,家里人肯定也是会生疑的。所以此刻,他找来救急的人不但得有能力让这里的所有人当今晚的事没发生,而且得嘴巴严,不爱扎堆说闲话。于是他想到三哥叶至谦。

作者有话要说:李崎,你是一个很搞笑又很真实的好哥哥。

☆、骗自己(9)

作者有话要说:好久没让叶至谦出来打酱油啦~~

人说年少容易轻狂,可等到二十七岁才来轻狂,叶至曦觉得自己的生活过得有些迟缓了。

所以想当然的,在应该轻狂的日子里轻狂过,应该沉淀的日子里开始慢慢沉淀的叶至谦肯定也觉得他的行为不太合常理。但他甚少开口提要求,而且在电话里说的十分晦涩,所以叶至谦办起这事来并没有兴师动众,只同夏正楠说有个朋友闹了点事。夏正楠是聪明人,一句话都没多问,直接就给下边打了电话。

李崎并不晓得他找了叶至谦帮忙,等警察过来告诉他们可以走的时候,还是纳闷的问道:“这就完了?”

他拿不准李崎会不会领叶家人的情,于是从后边拍了拍李崎的肩膀,说:“也许是那边的人也不想把事情闹大,咱们走吧。”

李崎心情大好,朝他咧嘴一笑,说:“今天运气还不错。”

他看了看李崎那张被打的红一块、紫一块的脸,无奈的笑了笑,只觉得今晚的事十分乌龙,虽然不会捅到家里了,但毕竟惊动了叶至谦,一会儿还得想个万全的理由来解释才行。

谁知道他与李崎刚出了派出所的大门,正好碰到赶过来的樊长安。

初冬夜静,冷风都是成片成片的拂过来,他心在发颤,说不清究竟是因为冷,还是因为对面高大的路灯下那个陌生又熟悉的人。

他想起昨夜,差不多也是这个时候,她问他,他们是不是认识的。他从未像那个时候那样近距离的看过她,她的睫毛浓不浓?鼻子挺不挺?下巴弯不弯?在他的脑海里,从来都只是个大概的印象。有那么一瞬间,他胸口堵得无法呼吸,明明还是那个人,却像是被什么无形的物件隔在了两个世界。

以前叶至琏告诉他,所有的姑娘都喜欢听漂亮话,即便说不出漂亮话,至少也不能把实话盘全托出。他并不是不知道这个道理,只是他不愿意戴着面具生活,更不愿意骗樊长安。所以他告诉她,他是叶至曦,就好像从前那样,她不记得他了,再遇上的时候,他总是不厌其烦的对她说,‘樊长安,我是叶至曦’。

樊长安是准备过马路的时候看到叶至曦的。

她本来没打算来保释李崎,她这个哥哥,以前把打架当饭吃,这大半年来才收敛了许多,有时候她反倒觉得把他关几天也是好的,一来可以少喝些酒,二来也能磨磨他的急躁脾气。只是刚才坐在台灯下看书的时候觉得窗外的风刮得厉害,也不晓得平日里养尊处优的李崎受不受住小黑屋的艰苦条件。

结果她赶过来,看到的竟然是李崎和叶至曦肩并肩走出来的画面。

李崎并不是什么观察能力很强的人,自顾自的噼里啪啦说了好些话,才反应过来身边的叶至曦杵在他身后没动静了。他先是回头看了叶至曦一眼,然后又顺着叶至曦目光的方向看去,这才看到同样杵在马路对面的樊长安。对于樊长安的到来,李崎十分惊讶,同时也有些小激动,脸上迅速有笑意蔓延开,冲着叶至曦说道:“你看吧,我就说我这个妹妹的想法不太好掌握。”

叶至曦仍是望着马路对面的樊长安没搭腔。

李崎察觉出一丝异样来,猛地又朝樊长安看去,只见樊长安已经是转身要离开的架势了。

叶至曦身子不由自主想往前边走,却是被李崎无意的拦了一下胳膊。

李崎这时倒是十分明事理的,笑着说:“折腾了大半个晚上,你也累了,早点回去休息吧。等哪日空了,我再请你吃饭。”

叶至曦晓得他话里的意思,终究是压住了躁动的心,默默看着李崎快步追上几乎已经消失在光亮尽头的樊长安。

有些事情,他做不了,至少现在还做不了。

叶至曦又在原处独自站了许久。

原本打算等叶至曦自己缓过神来的叶至谦都有些耐不住了,从停在角落的车上下来,缓缓走到他跟前,半笑着问了句:“还不想回家?”

叶至曦并不晓得忙碌的叶至谦会亲自来接他,霎时联想到刚才那一幕背后的种种十有八`九是瞒不过去的。但叶至谦似乎没有盘问他的意思,甚至连为什么闹进了警察局都没问,只等上了车,开了来一段路之后才从身上掏出手机递到他面前,告诉他开键盘的密码:“0926。”

他摸不透叶至谦的用意,只能滑动手机屏幕,输入密码。映入眼帘的是一个女人抱着个两岁大男孩的照片。这个女人,他见过几次,是傅家的女儿傅小影,也是他五哥叶至信的同学,但因为叶家与傅家政见常年不和,旧怨新仇累积了不少,所以两家从来都只是门面上的关系算是勉强过得去。前几年,他三嫂文景妍流产的事听说与傅小影有关,但这种事,历来都瞒的严实,他又不是好八卦的人,所以即便作为叶家人,了解的也不多。现今看来,他对这事,何止是了解的不多,根本就是从未知晓过其中的隐秘。

叶至谦看了他一眼,又瞄了一眼快要暗下去的手机屏幕,然后愉悦的告诉他:“我儿子,马上就两岁了。”

他下意识又碰了碰手机屏幕,照片一下子亮了起来,傅小影怀里的男孩笑的极开,细细看去,倒真是像家中那些老照片里叶至谦幼时的模样。他一瞬间想了许多,又觉得想的这些都是无所谓的,至少对叶至谦来说,能把这么私密的照片给他看,显然是对他放心的。

叶至谦见他在发怔,也顿了片刻,然后说:“我刚接到电话,至琏病了,过阵子要做手术。家里最近事情会比较多,今晚的事瞒一瞒,相信不会有人特别在意。我别的也不说了,就提醒你一句,只有翅膀硬了,才能逃得开一切束缚,但在做好万全的准备之前,该低调的一定要低调。”

☆、骗自己(10)

作者有话要说:看吧,我努力的写,终于让你们又相遇了。

樊长安历来睡不好,朱妈心疼她,每夜都要热上一大杯牛奶给她喝,希望能助于睡眠。总是当着朱妈的面喝得一滴都不剩,可就像咖啡不能帮所有人提神一样,牛奶对她来说连解渴的作用都发挥不了。反倒是临睡前抱上一本布满了密密麻麻字眼的读物,好比《红楼梦》这种词词句句看了一遍还能再看三遍的,随意翻上那么几页,兴许能起到一些催眠的作用。

其实以前,她最不爱看的就是《红楼梦》,樊父布置几十页内容给她,说等出差回来再考她,她都要扬着一张笑脸,拧上两条眉毛,噘着嘴表示抗议。樊父就问她为什么不喜欢看《红楼梦》,她那个时候也就十一二岁,可说起原因来就像是经历了许多风霜的大人,是因为不喜欢看那些盛放到极致的景象颓败之后的惨况,所以不愿意看。可过了这么多年,当她重新翻开这本书,怀揣的已经是另外一种心情了。

也许只有直面惨况,才能得到内心真正的平静,就像今天章学宁要娶别人了,她只有亲眼见到了那画面,才能真正将这个人从心里拔去。

潘宜兰知道她要去参加婚礼,昨晚专门给她搭配了好多套可选的衣服,大多都是白色,远远看着,与新娘的裙纱有七八分相似。

她并没有想着去搞破坏,于是拨开潘宜兰手里拎着的衣服,从衣帽间找出一套大红色的裙装来。既然是恭贺新婚,不妨穿的喜庆些。

只是这一身穿起来显得十分华贵,去到地铁站,引起了不少人侧目。她原先就是习惯被万众瞩目的,如今更是对任何人的任何目光都有了免疫力,所以一路去到酒店,心情都十分平静。

不平静的,是同来参加婚礼的宾客们,还有站在酒店门前迎宾的新郎和新娘。

这个冬天异常的冷,才刚刚十一月,就有要下雪的架势。

安龄穿的是一件裙尾很蓬松的婚纱,上面套了件白绒绒的披肩,也不知是因为冻着了,还是化妆化的,脸上红扑扑的。章学宁的礼服也没什么可挑剔的,他本来身板就好,穿什么都不错。

这样看着,实是不错的搭配。就好像去年的圣诞节,她与安龄关系还不错的时候,一群朋友到外边玩,安龄喝多了些,胡乱靠在了章学宁肩上,开玩笑似的对她说,借她的男朋友用一用。她当时并没有觉得这有什么不妥的,反倒是看着昏暗灯光下的这两人也挺般配的。

后来家里出了些问题,她起初也没有太放在心上,毕竟树大根深,偶尔被风刮乱了些也正常,直到发现所有的焦点都聚集在了樊父身上,她才真正明白什么叫‘木秀于林,风必摧之’。

那个时候,她整夜整夜的睡不着,脑子里想的事情比之前活了二十三年想的还要多得多。她知道什么叫株连,也知道这样古老的刑法到今天仍旧以一种隐晦的方式存在着,所以她是打算和章学宁分手的,只是他比她快了一步,就快了那么几秒钟的时间而已。其实她是真的希望他能平安,他的家族能平安,可惜他没有给她表现的机会,可笑她到很后来才知道原来他早就放弃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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