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的说,现在不少性骚扰发生在熟人的圈子内,比如老师、同学、邻居或亲属,防不胜防,关键是教育孩子要有防范意识,家长对孩子也不应粗心大意。
……
听完了大家的议论,阿刚说:
“对孩子的性骚扰一般来讲有两种形式:一种是行为上的,如摸臀部、胸部、生殖器、大腿内侧部位,以及强行拥抱、亲吻等;另一种是语言上的,如说一些下流话,或用不文明的语言描述孩子身体的隐私部位,以及一些明显和不明显的性挑逗。
“作为家长,一定要教育孩子对不管是语言上的性骚扰还是行为上的性骚扰都要有自觉的防范意识。”
庄生说:
“南京有一个15岁的少女,她的防范意识就很强。在事情尚未发生时,她便主动给以性生理解疑、性心理疏导、性理论指南为主题的‘智慧果’青少年性咨询热线去电话咨询。
“她说:‘我们女生有时会在一起议论起被男人骚扰的经历,原来还真有不少人遇到过这类事情呢。虽然我暂时还没有遇到,但我怕万一哪一天遇到了以后不知道该怎么办。能不能教教我?’
“对于15岁少女的求教,该热线多年从事青春期性教育和心理学研究的沈曙虹老师非常详细地给予回答。”
警惕对孩子的性侵犯(1)
性侵犯,孩子与家长心中永远抹不去的痛……
——一位母亲语
关于对孩子的性骚扰,资料比较详细,家长们也谈了许多,专家也提供了许多真知灼见,顺理成章该进入第二个话题了:对孩子的性侵犯。
梦蝶说:
“对孩子的性侵犯,是一个非常严峻的沉重的话题。对此,家长决不能等闲视之。
“我们无法回避这样一个现实:近年来儿童和处于青春期的青少年遭受性侵犯的案件见诸报端的频率越来越高。以下,我们从众多对孩子性侵犯的案例报道中,选择几则,让大家有一个初步的了解,确实触目惊心。”
小学校长奸淫8名女生被判死刑
据《中国青年报》报道,福建一小学校长因玩弄8名女生,仅35岁就送了命。
此事发生在福建省三明市三元区中村乡居阳村一个只有8位教师、50多名学生的小学。该校校长郭震斌,职业中专毕业,从教13年,已有家室。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查明,2002年下半年至2004年4月间,被告人郭震斌以体检、检查女生身体是否干净等为由,先后将8名小学女生叫到自己的宿舍内,实施奸淫、猥亵等犯罪行为。法院以强奸罪判处其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他的罪行被受害女生以日记的形式记录下来,后被该校一位细心的女教师发现并举报。2004年5月初,郭震斌被警方拘留后,供认了犯罪事实。
强奸猥亵幼女12名,江西一小学代课教师被判12年
在不到两年时间内,江西吉安市青原区富田镇某村小学代课教师曾宪材,竟公然在课堂上强奸猥亵女学生12人,其中年龄最大的12岁,最小的仅8岁。吉安市青原区人民法院以强奸罪、猥亵儿童罪判处曾宪材有期徒刑12年。
2004年3月18日,吉安市青原区富田镇某村小学一年级某班数学教师请假,由曾宪材代课对全班进行数学测验监考。考试结束前15分钟,曾宪材在教室巡视一圈后,走到最后一排,用抠摸等方式对一名9岁的女生佳佳(化名)进行猥亵,因佳佳不敢作声,兽性大发的曾宪材继而将佳佳抱坐在自己腿上实施了强奸。因被曾宪材强奸后下身流血不止,在被送往村医务所和镇卫生院均无法止血的情况下,佳佳于次日凌晨被送往吉安市妇幼保健院急救。至此,曾宪材猥亵强奸幼女的罪行才得以暴露。3月25日,曾宪材向当地派出所投案自首。
经法院审理查明,2002年上半年至2004年3月18日,曾宪材在两所村小学任代课老师期间,多次以辅导做题或看学生做作业为由坐在女学生身边,共强奸猥亵8至12岁女生12名。其中,一人被强奸,另有2人各被猥亵8次,1人被猥亵7次,2人各被猥亵3次,7人各被猥亵1次。
八成性侵犯来自“身边人”
据新华社报道,16岁的女中学生小静与经常逃学旷课的唐某等6个男孩是同班同学。这几个男孩在放学路上拦住了小静,并邀请她一起出去划船。单纯的小静认为跟同班同学一起出去玩应该不会有事,就爽快地答应了。可就在划船后,这6人将小静拉入河边小树林轮流进行了猥亵,后来又采用威胁、恐吓等手段多次将小静奸污。
山东省淄博市临淄区检察院最近一项调查显示,目前发生的性侵犯案件,除了普通的突发性强奸案件外,熟人作案的性侵犯案件竟占80%以上。
14岁少年强奸4岁幼女
据《兰州晨报》报道,14岁少年凡凡奸污了4岁的小女孩小雨(化名),日前犯罪嫌疑人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8月27日下午,家住甘肃省榆中县某村的凡凡发现同村小雨正在自家门前玩耍,遂起歹心。于是,凡凡将小雨叫到自家屋内并将小雨奸污。事后,为防止事情败露,凡凡反复劝小雨不要将当日下午发生的事告诉小雨母亲。事发当日晚,年仅4岁的小雨最终还是将此事告诉了家人,其母闻听小雨所言立即追问,待问明白事情的经过后,小雨的母亲立即找到凡凡质问,并向当地公安机关报警。法庭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条款一审判决凡凡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当孩子遭遇性侵犯……
2004年,刚刚12岁的阿姝(化名)和家人趁着假期从老家来到深圳探望打工的父亲。深圳的夏天闷热得出奇,但幸好一家人居住的出租楼楼顶是一片宽敞的空地,等强烈的阳光在下午变得柔和之后,阿姝会和妹妹及小伙伴们上到楼顶来玩耍。
一天下午4时左右,与阿姝同住一楼的阿强(化名,时年14岁)来找她及妹妹到楼顶玩耍,可到了楼顶时阿强却威胁阿姝说:“我是受老师的命令,对所有15岁以下的女孩进行检查,希望你好好配合回答我提出的问题,否则我到法庭告你。”阿姝被吓住了,以为阿强真的是执行学校布置的“任务”。于是阿强便脱掉了她的衣裤,用双手摸阿姝的乳房,几分钟后又推倒阿姝,用手抠摸其阴部并插进阴道,导致阿姝出血。后来在楼顶另一侧玩耍的阿姝妹妹看到姐姐出血大声喊叫,阿强才收手。
当晚,阿姝父母便发现了阿姝的异常,经询问后他们决定报警。后来阿姝经医院诊断为处女膜9点破裂,警方法医检验所进行验伤时确认阿姝外生殖器红肿符合钝性外力作用所致。警方经调查后确认阿强违法不满16周岁,只对他进行了警告的行政处罚。
可事情并不是大人们想像得那样简单,警方的警告、大人的责罚、众人的唾弃并不能弥补这件恶劣事件给一个女孩造成的伤害。出事后,阿姝变得惊恐不安,晚上不是睡不着觉就是经常被噩梦惊醒,比她小几岁的妹妹因为是唯一的现场证人及事后向警方出示证词,也搞得惊恐不安,不知道大人的世界究竟出了什么大事,一家人和和美美的日子也一去不复返,而那个肇事的阿强却顶着个警告若无其事地晃悠着。
两个月后,阿姝的父母在别人的好心指点下,找到了一位专业律师打算出这口闷气,他们以人身损害赔偿为由请求法院判决被告阿强支付医药费、交通费等900余元,精神损害抚慰金10万元。可庭审时,阿强及其法定代理人(即阿强父母)却说,阿强只摸了阿姝的乳房,即警方在行政处罚书中认定的“污辱”,并未抠其阴道,他们还要求对阿姝进行重新鉴定,但由于此时距事发已有两个多月,无法重新鉴定。于是,阿强父母认为,医院的验伤报告只证明阿姝的处女膜破裂,但未指出是陈旧性破裂还是新鲜性破裂,所以不能证明阿姝处女膜破裂是阿强的“污辱”行为所导致,所以不同意索赔要求。
《深圳晚报》记者王雅所的这篇“当孩子遭遇性侵犯……”的报道受到了各方面的关注。
对此,深圳市医学会性医学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陶林著文提醒家长。
他说——
对孩子的“性保护教育”越早越好。
这个案子再一次给所有家长敲响了警钟,对孩子要及早进行性保护教育(教授孩子如何进行自我保护,以预防性侵害),基本上从孩子五六岁上幼儿园时就应开始,因为这时的他们已懂得男女不一样,家长应告诉他们:“除自己的同性父母之外,任何人包括自己的异性父母都不能随意触摸自己的身体,尤其是自己的隐私部位,即胸部及阴部。”“任何人都无权观看和触摸自己的隐私部位。”尤其是上小学后,更要告诫孩子这个保护自己的原则,否则就是对自己的侵犯行为,无论是男孩还是女孩,这都同样重要。
根据全世界的调查显示,性侵犯、性骚扰、乱伦行为大部分都发生在熟人间,因为熟悉和信任,孩子会认为这是正常的事,缺乏基本的防备意识。像有些家人或熟人因为喜爱或其他原因抚摸孩子隐私部位,这是对孩子影响非常不好的行为,可能导致孩子提前对性的关注和认识,而且给孩子身心也造成了非常不好的影响,甚至会延续很久或一生。当他们长大明白了这些不良行为后,他们会感觉自己被别人侵犯或污辱,这种阴影很难消除。如果当时被弄伤了,影响就会更深刻持久,如果发生在亲人间,他们会产生严重的羞耻感。
介绍至此,梦蝶说:
“对孩子的性侵犯,已经失去人性,令人发指。上面介绍的仅是众多此类案件中的几例。上面报道的案例中有3例发生在校园。下面再介绍近年来6例校园性侵犯事件。
“1998年1月至1999年8月期间,甘肃省酒泉市肃州区东洞乡小学教师任大青先后奸淫、猥亵小学生13人。
“1999年底起,辽宁省沈阳市苏家屯区某小学班主任程世俊在课堂内强奸猥亵女生长达两年时间,班内6名女生无一幸免,被害学生中最小的年仅7岁。
“从2000年起的两年间,北京市通州区永顺小学数学老师陈有海经常以补课为名把女生单独叫走,拉到学校小卖部旁的一间小黑屋里进行猥亵。
“2001年3月至2002年6月,宁夏回族自治区西吉县川口村教师刘兴国在课余将8名不满14岁的女学生骗至其舍,先后对5人实施奸淫,对3人多次猥亵。
“2002年4月间,北京海淀区蓝靛厂某小学学前班4名五六岁的女生,自诉经常被男体育教师亲吻和抚摸。
“2003年3月,辽宁省鞍山市千山区宁远镇一名小学女生在课间被一青年男子挟持出校园,遭到强暴。”
梦蝶介绍完了,庄生说:
“经常有媒体披露教师对学生的性侵犯。从媒体报道的分布地域上看,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无一幸免。
“中国公安大学教授王大伟说,公安大学曾经对全国5800个中小学生作过一个问卷调查,41%受到过所谓的打骂威胁和肢体侵害。‘这些侵害包括性侵害,但是性侵害案件的隐案率是1∶7,如果有一起性侵害案件被揭露出来,背后会有7起不被人所知。教师对学生的性侵害很多都是不被人知的,学校和家长发现了不愿意说,有的是学生和家长说了,家长也不信。’
“北京师范大学教育管理学院教授周海涛认为,此种案件的频发与中国教育方式、教育制度和教育思想有关系,学生必须尊重服从老师的意思,精神上过度依附老师,对老师行为不怀疑不反抗。或者说,由于长久以来对教师正面的宏大描述,导致学生根本没有任何防范意识。
“性教育专家方刚认为性教育落后也是造成教师性侵害案频发的原因,‘犯罪教师对孩子抚摸胸部长达十几分钟,孩子竟然不知道怎么回事!西方一些国家,在孩子很小的时候就会有人告诉他,哪些地方是不能被别人摸的。中国现在的性教育基本还是以纯洁教育为主,性教育耻感化、罪感化,回避有关性的信息。’
“两个月前,编辑部收到一封特殊的来信,这封来信的末尾没有落款。在信的背面,写信人用大字写着:
“‘我不想让别人知道我是谁,但我想让别人知道有这么一件事情……让别人在这里吸取教训。’
“她在信中说——
“19岁的我是一个开朗活泼的女孩子,但你们会相信我已经有差不多10年的性生活史了吗?会有人有这样的经历吗?
“1989年,当时我只有六七岁,有一位不算很熟但有点亲戚关系的叔叔,他把我带到一个没有人的角落,对我进行了性侵犯,也可以说是诱奸吧。那时的我只是一个小孩子,对这样的事一窍不通,而且,也没有人教过我关于这方面的知识。当时我不知道他在干什么,只知道我的下体很痛,后来我发现阴部有撕裂。事后他给我10元钱叫我别告诉任何人。我爸爸是一个泥水匠,是家里的经济支柱。母亲在家务农。对我来说,10元已经是一个大数目了,我当然乐意不告诉任何人了。那个叔叔过了一段时间见这事没有被发现,就又来找我了。开始是一个月几次,后来发展到一星期两次。就在这几年里我发育得很快,比起别的女孩子我就显得有点女人味了。而且随着我的不断发育,月经也随之而来。他知道我来了月经,就开始用体外排精的方法来避孕。
“后来上初中了,接触的人也多了,见闻广了,对那件事多少明白了一些,知道那是有违道德的事。但是要下决心离开他也不是那么容易的,而且我从小就用惯了他的零用钱。拖拖拉拉又过了3年。1998年,我16岁了,思想开始成熟,觉得自己再也不能过这样的生活了,每次都怕有人发现我们的事,也怕自己染上性病,觉得对不起自己,对不起我那位还未出现的男朋友或者丈夫。就这样我又挣扎了半年,终于下定决心离开他,远离那种生活。
“开始那一两个月他常来找我(那时我自己住一幢爷爷留下的房子),但我每次都拼命说服自己不理他。幸好每次上天都给我机会,每次都让我的理智赢了。
“就这样我安然无事地过了两年。由于有过性生活,虽然也只是有过几次性高潮,但是看到那些小说里写得比较露骨的情节,就会忍不住多看几次,自己就会产生强烈的欲望,忍不住手淫。由于自己的身体发育较早,比较丰满,免不了会吸引男士的注意。我曾经和一个男友发展得很近了,但真要发生关系时就莫名其妙地怕起来了,完全不能放松。以后我遇上自己中意的男士也不敢去接受或者追求。有时候我觉得自己很脏,有时候又觉得自己很开朗,把什么都看开了。
“一直以来我的父母都没有发现他们的女儿有这么多事情,我也奇怪自己会有那么大的忍耐力。我希望父母能够多注意自己的子女,适当地教些性知识,让孩子能够保护好自己,千万别出现第二个我这样的人。”
听完,大家的心情都非常沉重,为这少女的遭遇,也为她父母的无知。现实生活中,有多少这样无知的父母啊!
“对孩子的性侵犯”的茶话会已经进行两个多小时了。庄生最后总结道:
“根据资料显示,儿童和处于青春期中的少年受到性侵犯的案例,是最常发生却又最不为人所注意的罪行之一。因为受害的孩子可能根本不懂发生的事是性侵犯,或是因受到恐吓而不敢告诉家长,结果让罪犯逍遥法外,并继续伺机作案。因此,从小就要教会孩子防范性骚扰和防御性侵犯。如在孩子小的时候,父母就应该告诉他们,在他们身体上有些部位是不能让外人看的,也是不许触摸的,那是人的隐私部位,等等。
“对孩子的性骚扰和性侵犯屡屡发生,罪犯屡屡得手,根源在哪?一个个令人发指的案件留给人们的不应该只是眼泪和愤怒,社会公平给予的不仅是恶人受到法律的制裁,更多地应该是孩子的父母、教师和全社会参与进来的理性的思考。
“在这里,我郑重地向大家推荐《新观察》刊载的《何时让孩子不再受到伤害》一文中的重点段落:‘性教育应该从娃娃抓起’。
“摘要如下——
“沈阳市心理研究所所长王树茂认为,‘禽兽教师’案带给教育工作者深刻反思,重要的一点是要对孩子适时地开展性教育。他说:‘性教育应从娃娃抓起。’
“《中国教师报》撰文指出,儿童性侵犯,是指一切用欺哄、武力、讨好、教唆或物质诱惑及其他方式把儿童引向性接触,以求满足侵犯者性需求的行为。性侵犯的对象不仅仅是女生,也包括男生,但以女生为甚。
“沈阳苏家屯区‘禽兽教师’程世俊所在小学的教师告诉记者,小学的卫生课只讲怎样保护牙齿、不要暴饮暴食这样的东西,仅有一节的生理构造课对性也只字不提。受害女生的家长对记者坦言,出事前孩子对性一无所知……
“据了解,现在青少年性成熟期普遍提前,女孩子在十一二岁,男孩子在十三四岁就进入青春期,比上世纪50年代提前2到3年。一方面是性早熟,一方面是心理尚未成熟。在这种情况下更应进行性教育。王树茂认为,性教育最佳时间是3岁到5岁,给娃娃讲性生理知识比给初中生讲要轻松得多。日本是从幼儿园3岁左右孩子开始进行性教育的,幼儿园的课程里就有性启蒙教育,把身体一部分掩盖起来,让孩子辨别是男是女;英国政府规定,必须对5岁的儿童开始进行强制性性教育。我国应根据国情从3岁到5岁的孩子开始,循着孩子的好奇心进行引导,像教孩子认识手指、脚趾那样去认识自己的性器官。中小学就更应该有性知识教育课程,不能像现在这样无所适从。
“性教育从娃娃抓起,对孩子以后健康成长有很大好处。如果让孩子先接触不正确的性知识,就会产生‘先入为主’的作用,对他们造成误导,从而污染他们的心灵,诱导他们做出‘越轨’的事情。
“王树茂认为,当前我们的教育导向还存在误区,过分重视智育,以分数论英雄,作为素质教育一部分的性教育更不能登堂入室了。殊不知性教育对于完善人格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少女早孕、青少年性犯罪等很大程度上是由于性无知所致,这与性教育迟滞有很大关系……”
下午5时许,“警惕对孩子的性骚扰和性侵犯”的茶话会圆满地结束了。
与会的所有家长纷纷向庄生、阿刚和梦蝶表示感谢。
达利:《丽达与白天鹅》
这幅画描述了希腊神话中的一个爱情故事。达·芬奇在更早的时候也画过一幅同样题材的油画,非常著名。画中坐着的裸女是神话传说中的丽达,而天鹅是由倾心于丽达的主神宙斯转变而来。达利虽然沿用这个古老的题材,但他却大胆地将加拉描绘成丽达,而他自己将扮成天鹅。画面显示了表面应该是宙斯与丽达而实际上是达利与加拉的亲昵情境。加拉忘情地丢下了手中的东西并且蹬开了脚下的踏板,画中一切处于类似失重的状态,这也是达利绘画的一个特色。正是由于这个典故,在西方绘画中天鹅常常代表男性,而天鹅的长颈和蛇等经常是暗示男性的阳具。(陶林)
关于青春期恋爱
阿兰:女儿谈恋爱了(1)
情感需求,特别是两性的情感渴望,是处在花季年龄的中学生朋友最重要的心理内容之一。它能装点生活,充实心灵,使多彩的青春更添一些梦幻般的诗韵。然而,爱情又像一团火,在净化人的心灵的同时,也有可能把人灼伤,尤其是过早地为爱而分心,势必影响学业与前途。
——苏丹
陈丹燕在《独生子女宣言》中说:
他们年轻,但早熟、敏感。爱情早早地来到他们中间,让他们迷茫,也让他们成熟。
在迷茫与成熟中,早绽的玫瑰悄悄地开。
“嘀铃铃……”
梦蝶案头的电话响了。坐在电脑前正在修改稿件的她,顺手拿起电话。电话是阿刚的姐姐阿兰打来的。她告诉梦蝶:
“女儿谈恋爱了。她才15岁,怎么这么早就开始谈恋爱了呢?她还是一个孩子啊!”
阿兰希望梦蝶马上去一趟,她不知道该怎么和正在恋爱中的女儿谈。
阿兰的语气焦灼不安。
梦蝶看了看表,已经快下班了,便爽快地答应了阿兰,说:
“好!1个小时之内到。”
正是下班的时间,深南路上车塞得好厉害,梦蝶的车开开停停,停停开开,像蜗牛一样慢慢向前蠕动。20分钟的车程,足足开了1个多小时。
到阿兰家时,已经6点多了。
阿兰迫不及待地告诉梦蝶:
“今天下午收拾房间,在女儿卧室的枕头下面有一本日记,我打开看了,发现她……”
说到这儿,阿兰的声音有些哽咽,她停顿了下来。
“发现她怎么了?”梦蝶问。
“她谈恋爱了!”
“你怎么确定?”
“她说她对他有好感。”
“他是谁?”
“她的同班同学。”
“到了什么程度?”
“不知道。”
“你跟女儿谈过吗?”
“没有。以前我经常和她说,你还小,少接触男孩子,更不能早恋。谁知,她把我的话当作了耳旁风……”
说着说着,阿兰的声音又有些哽咽。
待阿兰的情绪平静下来,梦蝶问:
“你对女儿进行过性教育吗?”
阿兰摇摇头。
“为什么?”
“我想她还小,不该过早地了解这方面的知识,还是保持纯洁一点好。”
梦蝶无可奈何地摇摇头,说:
“孩子已经15岁了,早已经到了青春期。处于青春期的女孩子由于体内激素的关系,身体发育很快,会出现一系列特征,性器官随之发育并渐渐成熟。这个时候,家长应该及时做好对孩子的性教育工作,引导孩子正确地了解自己,帮助孩子度过青春期。”
阿兰说:
“性是无师自通的事儿,还用专门的性教育吗?再说了,和她坐下来面对面地谈性,我张不开口。再说了,我们那时候,家长也没跟我谈性,不是也过来了吗?”
梦蝶说:
“你的那个时代早已经过去了,那是一个谈性色变和愚昧无知的时代,难道你还想让女儿再经历一次你的成长的时代吗?”
阿兰低头不语。
梦蝶继续说:
“现在已经进入了21世纪,作为家长,应该知道:青春期身体的巨变,给少男少女带来了心理的震动,在欣喜、激动、憧憬的同时,更多的是不安和焦虑。面对这突如其来的变化,特别是男孩子的遗精、女孩子的初潮,他们或她们有些不知所措,产生了许多困惑。与此同时,性心理也随之萌动,他们渴望了解性知识,并对异性产生兴趣与爱慕,这一切都是花季少年性生理和性心理发育的必然结果。
“阿兰姐,难道你忘记了你自己青春期的偌多兴奋与烦恼了吗?作为过来人,我没有忘。”
接着,梦蝶对不知所措的阿兰讲起了自己青春期的一件往事。
她说——
初中的时候,我在班里学习很好,是个品学兼优的学生,老师夸奖,同学羡慕,家长喜爱。那一段的学习生活是最美好的。
我生性活泼、好动,也有一点文艺细胞,喜欢参加一些文艺活动,而且是屡获学校的嘉奖,也有一定的知名度。
但有一段时间,我突然发现我变了。上课时我时常对着黑板发呆,听不进去课,晚上也时常睡不着,心猿意马。原来,我在不知不觉之中喜欢上了一个新转学来的男孩子。
也许是他的作文写得太好了,每次都被语文老师作为范文在班上宣读。老师说他文笔清新,知识丰富,观察细腻,想像力强……总之,都是溢美之辞。在他或幽默、或深沉、或激情洋溢、或柔情似水的作文中,我陶醉了,也完全被他“俘虏”了。
简直是太不可思议了!一向骄傲自负的我那时完全陷入了相思之中,上课也思,下课也想,吃饭也思,睡觉也想……总之,无时无刻不在思念他。渐渐的,我的歌声消失了,操场上也没有了我的踪影,同学们都说我像变了一个人似的。
这时,我拼命地压抑自己。父母也整天督促我要努力学习,耳提面命地时时提醒我不要过早地谈恋爱。
其实,我是一个比较早熟的女孩,12岁那年就有了初潮。上初一的时候,就偷偷地看了一些比较浪漫的爱情小说,挺早就对男孩子有好感,平时是拼命地压抑对异性的渴望。
但这时却无法做到。每当晚上做完作业,我脑子里经常浮现出那个男孩的身影和他的音容笑貌。在睡梦中,他有时会带着我上公园,手拉手一起在树荫下散步、聊天;有时在月光下,他紧紧地拥抱我,然后是热烈地亲吻,每到这一时刻我感到很兴奋、很快乐、很幸福……常常在睡梦中笑醒。
我知道这一切不是真的,感到很痛苦。我知道这样不好,想控制对他的幻想,希望随着时间一天天地过去,幻想就像水中的肥皂泡一样流逝淡化。可是事与愿违,我越想压抑自己的感情,对他的思念就越深,独处时或睡觉前,总会出现前面说的那种幻想。
终于有一天,我鼓足勇气,向他敞开了我的心扉……
阿兰听到这儿,急不可耐地问:
“后来呢?”
梦蝶的脸上掠过一丝似有若无的笑意,回答说:
“后来,我们开始热恋了。”
“再后来呢?”
“阿兰姐,我知道你是想听……好,我实话跟你说吧!有一天,在他的家里,我们偷吃了禁果……”
阿兰的好奇心得到了满足,她不再提“后来”和“再后来”了。
梦蝶的讲述也勾起了阿兰的回忆。谁没有青春浪漫的花季呢!
她说——
初中,我是在县城里的中学念的。初二的时候,我喜欢上了一个初三的男生,他长得高大,也很俊朗,并且听人说他的学习成绩也很好。经过反复的思想斗争,我给他写了一封长信,大胆地向他表白了自己的感情,他接受了我。
于是,我俩就开始谈恋爱了:偶尔的约会,互相传递纸条,互赠礼物,有时也写情书……那时,我真得觉得很快乐。
16岁的我,健康、鲜润,已经出落成一个亭亭玉立的大姑娘了。他说,跟我在一起的时候感到非常愉快。我也感觉到他很爱我。
后来他毕业了,考上了省城的一所重点高中,我升入了初三。我们见面的机会很少,通信开始很频繁,后来越来越少了。在一两个月仅有的一两封信中,他已经没有了原来的令人心跳的火热的语言和炽热的思念之情。
我去信问他,他说在省城的学习比以前更紧张,他要全力以赴地考上重点大学,彻底地从农村走出来。我意识到了我们之间爱情的危机,在痛哭了几场之后,我给他去了一封长信,提出了分手。他默认了。
从此,我们没有任何联系。后来,听说他考入了北京的一所大学。
这就是我的初恋,一个山村女孩刻骨铭心的初恋,也是一个没有结果的初恋。
阿兰讲完了,梦蝶看到她的脸颊滚落一串泪珠,但被她飞快地拭去了。
这时,有开门的声音,阿兰的女儿回来了。
阿兰留梦蝶吃饭,她下厨去了。
梦蝶被阿兰的女儿拉进了她的房间。女孩子的房间布置得很温馨,床头贴了一张陆毅的大幅海报。
阿兰在厨房里喊梦蝶,轻声地对梦蝶说:
“和她好好谈谈。”
梦蝶心领神会地点点头,便又回到了阿兰女儿的房间。
也许是年龄差距不很大,也许是她很尊重这个当记者的阿姨,不大一会工夫,她就开始跟梦蝶说起了心里话,当然主要是抱怨妈妈。
她说:
“今年我读初二,是班里的文娱委员。最近我发现妈妈特别在意我和同学的交往,还特意配了手机给我。有时放学后,我和别的同学正商量班级集体活动的事,她会突然打电话来问我和谁在一起,在做什么,还让我不要单独和男孩子相处等等。还有一次放学,下起了大雨,我没带伞,就和邻班的一个带了伞的男孩子一起往回走。走到半路,妈妈突然出现在我们面前,一把把我拉到她的伞下,还说以后没伞给家里打电话,等家长来接,和男孩子撑一把伞像什么话。害得我和同学都很尴尬。
“这样的例子还有很多,开始我只觉得有点心烦,现在我甚至想干脆关掉手机来个‘夜不归宿’或找个男朋友气气我妈,让她别总是什么事都管我,但我又不忍心,因为我知道我妈那样做也是为了我好。”
讲到这儿,阿兰的女儿停住了话头,一脸的委屈。
梦蝶把女孩拉到自己的身边,换了一个话题,关切地问:
“你是在多大的时候初潮的?”
“啊,是在我12岁的第一个月。小学五年级吧,对,我记得很清楚,刚刚过完元旦不久。”
“当你第一次来月经的时候,你害怕了吗?”
“害怕倒没有,但是很紧张。当时小学高年级女同学都在传着这件事情,就是当时班级里有的女孩已经有这种情况了,有的还没有。有的同学说,又‘倒霉’了。
“没事的时候,女同学在一起还议论这件事情,比如互相询问彼此的身体有什么变化之类的。”
“你妈妈在这件事情上帮过你吗?”
“开始没有。从前妈妈没有说过这个问题,她大概觉得不说我也会知道的。后来妈妈知道了,还向我祝贺什么的,说我已经长大了。”
“你最开始在哪儿了解的性知识?”
“我身边的朋友知道得比我早,可以问她们,她们也乐意在私下里跟我说,好像是互相探讨。12岁那年的夏天,在一个同学家里她无意间翻出父母藏着的一盘黄碟,看完后我非常恶心,直想呕吐,那天晚上都没敢吃饭。后来,同学们在一起聊天,或者相互传看相关的杂志,才逐渐知道了更多的性知识。”
“那你看过‘黄片’你妈妈知道吗?”
“不知道。让她知道了那还了得,非得对我三堂会审不可!”
“妈妈和老师跟你谈过这个问题吗?”
“没有。在这方面妈妈什么都不让我知道,好像知道我就会学坏似的。
“初一的时候,老师上生物课,说:我们下一节该讲这个了,你们回家去看吧!
“其实,我很希望妈妈和老师跟我讲讲这方面的事儿的。包括少女自慰,我也是从杂志上看到的。没办法,只有从别的渠道了解了。”
说到这儿,女孩一脸的无奈。
听到这儿,梦蝶把话转向了阿兰交给她的正题:谈谈她男朋友的事。
梦蝶问:
“那你对男孩子开始感兴趣是在什么时候?”
“对男孩子感兴趣?(大笑)我觉得我从前是一种男孩子的性格,干什么都不管不顾的,特直。让我想想,我什么时候开始对男孩子感兴趣呢……哦,对了,梦蝶阿姨,是对男孩子的身体感兴趣,还是对爱情感兴趣呀?”
“就是说,你开始特别注意男孩子。”
“刚上初中的时候。不过,上幼儿园的时候也有啊!对男孩子身体感兴趣,是在上幼儿园的时候,那时我总想知道,为什么男孩有的女孩没有。”
“问过妈妈了吗?”
“问过了,但她不跟我说,还训斥我:一个女孩子家,什么都问,也不知道害羞!”
“那你就说一下当时你的感觉,好吗?”
“好。上幼儿园的时候,大家在一起玩‘王子与公主’的游戏。一个小男孩扮演王子,我扮演一个公主,我们玩到天黑了,王子与公主睡觉了。可是睡觉之后就不知道该怎么演了,我就问‘王子’,然后我们该怎么办啊?记得他说:我也不知道。回家后,我问妈妈,妈妈却说我‘不知羞’。”
“那么对爱情感兴趣呢?”梦蝶问。
女孩正要回答,阿兰做好饭了,喊她俩出来吃饭。
饭后,梦蝶要走,阿兰出来送她。梦蝶对阿兰说,这种事还是当妈的亲自和女儿谈好。
阿兰为难了,说:
“怎么和她谈呢?”
梦蝶说:
“我看,还是从偷看孩子日记谈起,向她承认自己做得不对,侵犯了她的隐私权,然后切入正题,与女儿推心置腹地谈中学生恋爱……”
关于青春期恋爱(一)(1)
希望以后大家能够用“青春期恋爱”替换掉“早恋”,使我们的用语更科学、更人性、更没有强加上去的道德批判色彩。
——孙云晓 张引墨
“早恋”是一个贬义词,具有一种比较明显的道德批判色彩。
著名学者、性教育专家李银河在她的《关于青春期恋爱的研究》中指出:
“早恋”这个词并不科学,顾名思义,早恋就是过早地恋爱。但是,何谓早?目前一般指中学时期,有的甚至包括大学。西方社会学研究者将十二三岁到19岁的青少年的恋爱行为称为青春期恋爱。相比之下,这一用语既给出了明确的时间定义,又未加道德评价。
自上次从阿兰家回来,一连几天,梦蝶都在思考着当前中学生中普遍存在的问题:青春期恋爱。
一个星期过去了。梦蝶在办公室里给阿兰打电话,问:
“阿兰姐,你与女儿谈过了吗?”
阿兰在电话中吞吞吐吐地说:
“还没有……还没有谈。怎么……怎么能向孩子认错呢?妈妈看女儿的日记,虽说是不应该,但也是为了她好啊!要不怎么能知道她在谈恋爱呢?”
放下电话,梦蝶的心头掠过一丝悲哀,为阿兰,为像阿兰一样的千千万万的父母们。
由于阿兰女儿恋爱了这件事情的触发,梦蝶打算做一期“关于青春期恋爱”的选题,她把自己的想法向女总编作了汇报。
女总编说:
“青春期恋爱,虽然是发生在中学生中的事情,却是一个社会问题,关系到千千万万个家庭。
“要搞好这一选题,就要深入到中学生中去,做他们的朋友,看看他们到底是怎么想的。”
为了帮助梦蝶做好选题策划,女总编特意在她过去的剪报中找出2002年6月22日《信息时报》的一篇文章:《中学生性行为流行ABCDE》。其中有一段这样写道:
“……
“有一种新说法,据说已在中学生中流行很久了。这种流行语就是ABCDE说法,其中A为接吻,B为爱抚,C为性行为,D为怀孕,E为堕胎。而初中以上的学生大多不同程度尝试过A和B。许多少男少女由于受到社会环境和流行文化的影响,视恋爱乃至偷吃禁果为酷,极容易产生尝试性行为的强烈欲望,‘勇敢’地偷吃禁果后,却无法面对导致的后果,不少少女因此走上歧途甚至绝路。”
梦蝶把这篇文章一连看了几遍,最后存入电脑中,并且给阿兰发去了“伊妹儿”,希望引起阿兰的警觉。
接着,梦蝶又开始给青春期恋爱寻找方方面面的根据,以及与其相关的报道。
歌德在他的《少年维特的烦恼》中写道:
哪个少女不怀春,
哪个男子不钟情。
普希金14岁时曾写下了自己的第一次爱的自白:
一颗火热的心被征服了。
我承认,我已堕入情网。
谁能禁止处于青春期中的少男少女这种奇妙的感情突然出现呢?
谁又有权力指责青春期恋爱呢?谁又有权力践踏这种纯真无邪的感情呢?
无数事实证明,对青春期恋爱的粗暴的干预,只会造成青少年一生的感情压抑,甚至产生悲剧的结局,像梁山伯与祝英台一样呢!
对这种纯真感情需要的是爱护、同情、谅解,需要的是设身处地的理解,需要的是理性的引导,而不是蔑视,更不是歧视与训斥。
但同时不能不看到:处于青春期恋爱的少男少女,确实容易患上抑郁症及与其相关的病症。
2003年4月15日的《生活时报》有一篇文章写道:
“美国《健康和社会行为》杂志对8000名青少年进行了调查,结果发现,青少年之间的恋爱,很有可能使他们患上抑郁症,一些人还会因此自杀,个别人甚至走上了杀人的道路。
“前不久在美国加利福尼亚山地高中枪杀两名同学的学生安迪·威廉妮斯称,他就是因为失恋导致精神压抑才杀人的。
“美国著名儿科专家米季亚姆·考夫曼在他最近出版的畅销书《战胜青少年抑郁》中写道,因青春期恋爱而引起的抑郁症,其实在15%~20%的青少年身上会有早期症状的。如孩子日益孤独、睡眠增加、饮食或行为改变等,这些症状如持续出现两周以上,最好带他们去看心理医生。
“美国专家最后忠告:青少年不要过早地坠入爱河,应积极寻求自己的兴趣点,好好学习。”
青春期是孩子性的萌动期,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我们的家长都是过来人,他们为什么忘记了自己当年青春期的性烦恼呢?
少男少女进入了青春期以后,在生理和心理上都有了性的需求,都有了爱的渴望,加上现代社会资讯发达,他们很容易从电视、网络和各种平面媒体得到一些似是而非的恋爱和性的诱惑,比起从前的同龄人和他们的父母一代,他们过早地步入了青春恋爱期。
对此,少男少女的守旧的父母们困惑不已,但也无可奈何,甚至束手无策,只能无奈地惊呼:
“现在的孩子怎么了?!”
研究了现代中学生的生理和心理变化之后,梦蝶走访了几所学校的中学生,又来到了位于福田区梅中路上一所专门针对中学生而开设的“聊吧”,在这里认识了不少健谈的中学生,并成了他们无话不谈、可以倾吐心意的大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