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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国乱》作者:如水一方【完结】
文案:
于菲现代女一枚,穿越到寒门之家,以卖画敷口,原以为生活便会如此流水账般的飞驰而去。
不想,父亲要求她为姐姐代嫁太守,年过五十却有三十几房的妻妾。
明月楼里,于菲无意中以绝联夺魁,舌战群儒。
一次预料中的出走,只为一见洛城牡丹花会。
连泽国腹黑嗜血的太子连飏。
对她畸形之恋却步步紧逼的弟弟于路。
楚国洛城的三皇子洛言。
还有俊逸不凡的逍遥王爷连梵。
连飏清冷的双眸笑问“以身相许如何?”
连梵问连飏“父皇拱手送上美人,男未婚女未嫁,二哥为何一再阻拦我娶她?”
于路说“总有一天,我会将整个天下奉到你面前。”
一波未平一波又起,百无聊赖中的一次撩拨琴弦,九尾琴的祸乱被开启。
久远的牡丹花神神话,御龙与流姬的传说,三国之乱的初始,一代芳华红颜,情归何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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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浮生(重写)
四月的早春,莺莺燕燕,绿肥红瘦,晨光脉脉笼罩着一处僻静凄清的小院,觅食的云雀轻踏枝头,鸣声喧噪,扑腾着翅膀,双脚有的落回地面,有的落在梁间。
窗棂上几只鸟雀叽叽喳喳的喧闹着鸣唱,忽的听闻簌簌的细微声响,然后哗的一声,窗棂上鸟雀全都惊吓飞走。
不一会儿,窗棂边印入一个面若桃花的女孩笑颜。一袭绿色锦衣,半披的发式只用同款颜色的碎布做了束头,明媚的阳光衬托着高挑干净的少女,清爽含蓄的笑容,眉间一点轻媚,长长的睫毛下,一双灵动的眸子更是盈盈美艳,流光连连,灿若星辰。
只见她伸个懒腰,掩口缓缓打了个优雅的哈气,便慵懒的往红木的书桌前走去。
燕燕于飞,差池其羽。
她叫于菲,十四岁的稚嫩躯壳内藏着二十三岁的现代灵魂。
敛袖研墨,她在薄如蝉翼的泛黄宣纸上轻描淡扫。
太守之女杜丽娘在梦中遇到俊逸书生柳梦梅,他擎着柳枝,缓缓走来,不经意间撞在一起,两人相看俨然,似曾相识。
如花美眷,似水流年。
这是个美丽的梦幻。
所以当梦中的柳梦梅将要离去之时,两人依依不舍,缘定三生。
她从容掷笔,一幅水墨蹁跹嫣然的《牡丹亭》跃然纸上,再加盖“原茗”朱红的偌大印鉴。
俏丽的丫鬟碧玉轻轻呵气,待墨迹干涸后,缓缓收起画卷,轻唤她一声“小姐。”
“小姐,这字画还是送到王婆那儿卖去?”碧玉问。
“嗯,”于菲点头。
求人不若求己,除此之外,只能先委屈着将就将就。
仔细一想自己的经历就这么无意冲突横冲直撞的被敲定,再自然而然的寻求慰藉的同时也学会安之若素,察言观色谈笑风生,自诩我行我素进退自如,最终不过是镜中花水中月的幻灭倒影。
幸福像指间流沙,抓不住也带不走,只能静观其变看着它缓缓流失殆尽。
不觉间,于菲住进这荒凉的小院已是两年有余。
两年前,安元城明月楼里,夜间灿然绚烂的烟花印照着整片如琉璃般的澄澈星空,十岁的于路对于菲说“姐,你听好了,我喜欢你。”
于菲一边仰头出神的看烟火,一边含糊的说“我知道。”
于路紧抓着她的手,表情严肃,“于路喜欢于菲。”
于菲满是期翼的双眸凝滞,呼吸不由的一窒,不知该如何反应,最后只能无力道:“你知道麽?于路,我是你姐。”
于路笑说“我知道,我明白,于路喜欢于菲。”
又一个焰火升空,五彩的光芒印照着他黑白分明的莹润双眸,闪着坚定和灼热的眸子直直看进去如一汪碧水涟漪,让人不禁为之心颤。
那时她将他视为一位天赋异禀的小正太,眉宇间我见犹怜的天真,那时她哄着他宠着他,带他玩闹带他嬉笑也同他共同受罚,原以为日子便会如此流水账般的飞驰而去。
她有个美人大姐叫于荷,知晓此事后不多久,她连同母亲被赶到这座清幽的小院。
那时候她想这样也好,母亲成天病卧在床还要受大夫人的气,看于荷脸色不善,搬出来就搬出来吧,起码落个耳根清净。
可没多久,母亲也过世了。
“小姐不觉得委屈麽?”碧玉问。
于菲拉回思绪,探究的望她一眼。
碧玉俏皮地吐舌,面色讪讪,低头缓缓说道:“奴婢是为小姐不值,大院儿的老爷夫人从未惦记着小姐,就连每月发放的饷银都任意克扣,可大小姐被李太守看上了,这李太守已是五十高龄,她不愿嫁,老爷夫人便合计着让您代嫁。这可如何是好?且不说小姐还未及笄,光说这李太守三十二房的妻妾,小姐甘心麽?”
不甘心又怎样?于菲想,碧玉倒是将她心思看得通透。有不甘的失望也有迷惘的无望,生活千篇一律死水微澜,她能不能像鸵鸟那样将头颅埋在泥沙之中,一切不是问题的问题都排除万难迎刃而解了?
“小姐,您虽不会弹琴,可这二胡、字画和诗词那是绝佳之作,小姐何必藏着掖着?哪怕您和三少爷吱一声,三少爷也会为您上天摘星下海捞月,无所不能,”碧玉又试着说服她。
碧玉空中的三少爷正是于路,同父异母的弟弟,大夫人的心头肉。
于菲不喜人在耳边呱噪,只得打断她问,“老爷可曾有何交待?”
“不曾,”碧玉摇头,继而像是想起什么太重要之事,敲了敲脑袋说:“倒是三少爷前些日子来过园子,送了些银两和一些新式的女装。”
于菲噗嗤地笑出声,敲脑袋就能变聪明麽?
“小姐笑起来真好看。”
咳咳,打住,溜须拍马,于菲不吃这套。方问“上个月送去联铭斋的字画收入多少?”
“不过十两而已。”
于菲不禁浅笑,十两足够平民之家吃喝用渡一年了,这丫头还惦记着大院里的富贵日子,虽是富贵之家,可这经商的向来地位卑贱。
“那好,你且随我出去转转,我也有月余没出去了,”于菲说。
“可,小姐,三少爷要是知道了,定是怪罪奴婢。”
“怕什么,天塌下来有我顶着。”于菲不以为然。
☆、花盼(修改)
于菲没像那些言情小说中的穿越女主,穿着男装不带走一片云彩潇潇洒洒出门去。
这连泽国的男装十分繁复,不说那些大大小小的布扣、腰带,光是束发便要用去半个时辰。
还是女装好些,只是两件长孺裙,里面小些,外加拖地长裙,穿衣风格和唐朝有些相像,却没唐时开放,束胸,层层叠叠的胸衣将胸部裹得又扁又平。
于菲对男装没特殊癖好,前世就爱高跟红唇迷你裙,认为这是女人的骄傲,穿越后无论去哪儿,再不方面仍是身着女装。
这连泽国对待妇女比较苛刻,未婚的女孩子出门都要裹胸衣,带面纱。
楚街是安元城最繁荣的街道,行人如织。
只是阳气太重,公的多母的少。
想到这儿,于菲不禁莞尔一笑。
碧玉有些莫名其妙的看她一眼,于菲借口买锦帛支开她,一人随性逛街。
于菲喜欢小摊贩的零嘴儿,前世想吃,爸爸不允许,说是不卫生容易吃坏身子,闹不过于菲,只得找厨子做一模一样的。却失去了原味,爸爸没办法只得特地请来小摊贩的老板亲自做。
这一世,爸爸还是原来的爸爸,只对于菲遗忘了所有,嫁吧,不为大姐,只为圆他心愿,算是尽孝道,以后各奔东西。
于菲会有种错觉,自己恍惚之间穿越了,家中那个和爸爸长相一模一样的男子一定也是穿越而来,可不幸的是,许久之后,她彻底绝望了。
于菲最大的心愿就是成为画家,前世遭了车祸穿越成余家二小姐,这一世靠前世多多少少的绘画基础偶尔卖画为生。
您甭担心于菲一女孩上街不安全,这连泽国法律于菲最满意的一条,强bao暴未成年少女或是勾引深闺少妇都是判死刑的大罪。
信步而行,穿过那片野竹林便是一片开阔的绿地,草长莺飞,云雀在枝头喳喳地叫,青灰的蚊虫在青草坪低飞,楚连河的浅滩潺潺流水波光粼粼。燃着火苗黄晕的太阳挂在半空,碧蓝澄澈的青空点缀几片浮云,鹰鸟在云端高飞盘旋。
不远处过了杨柳堤岸,青石小桥,便是夜夜笙歌的烟花闹市。
于菲摘掉累人的面纱,唤了两声“小红、小绿”,不多会儿,从野竹林尽头钻出两只体型健硕的灰黑野狼。
今年他们三岁了,记得三年前在一次漂泊大雨中捡到这两只狼崽,还没扎牙,小得就像只可爱的小土狗,如今他们已是皮毛光泽且高挑挺拔,身量越长越高大,有时竟能当马骑。
于菲一边含笑一边帮他们梳理毛发,摩挲着它们肥嘟嘟的下巴,问些它们过得怎样的话题。
他们是她无意中收留的宠物,拮据却安逸平静的生活他们陪同于菲共同成长,年岁大了些,于菲便将他们放生野外。
除了生活拮据些,却常伴鸟语花香,一榻古籍,闲来步行郊外写生,骑坐灰狼,夫复何求?
除了没网络,没电视,没新闻,没CS,没杀人游戏,摸到穿越这张大乐透聊以解慰,就像铅华落尽后的返璞归真,隐士规避纷繁尘世回归怡然田园。
小桥流水人家,古道西风瘦马,夕阳西下,断肠人在天涯。
没有MP4,没有掌上笔记本,却更加怀念王菲、梁静茹和戴佩妮的轻音乐抒情歌。
只记得一星点的歌词,不着调的随意哼唱,只知道非常怀念当初麦霸独占鳌头一支曲子唱了一遍又一遍不厌其烦像单曲循环播放中的APPLE Ipod。
于菲摩挲着小红的脑袋问:“给你们唱一首歌,可好?”
小绿不依地用热热黏黏的鼻子拱她盘起的小腿,小红不落地舔舐着她露出的半截手臂。于菲双臂展开,将它们的脑袋搂在怀里,沉吟良久,选了一首那时最喜欢的戴佩妮,足尖合着节拍,朱唇轻启:
有花堪折直须折呀
你要记得啊
莫待无花空折时
才想念它
有心栽花花不开呀
那不一定啊
无心插柳柳成荫
多难得阿
看花
绽放啦
而你却错过它
待冬去春来
花谢又开年复一年啊
盼有人疼惜
有人抚慰 有人占有它
别把我当作无意栽下的野姜花
任香味在你身体里
它恣意的散化
别把我当作是你擦肩的水中花
瞬间的美丽
你要珍惜啊
谁开的满山枝枒
谁开在艳阳底下
谁开了
却没有人懂得欣赏它
看花
绽放啦~
而你却错过她
如雪轻柔纯净的嗓音掷地,于菲非常自恋地清了清喉咙问:“我唱得可好?”
☆、初见(修)
如雪轻柔干净的嗓音掷地,于菲自恋的清了清喉咙问:“我唱得可好?”
小绿忽然跳起,向西南方向的竹林龇牙咧嘴地嘶吼,于菲以为是狼群夜袭,顿时警惕,起身迅速紧了紧靴中的两把匕首,复又抓起小红叼来的尖锐石块以做防范。
只听影影绰绰的绿荫中发出马蹄哒哒的清脆声响,如云游的过客或是流浪人。
循声望去,一个身穿黄衣铠甲手握弯弓的男子骑坐白色悍马,身后跟随两匹黑马,座上皆是身着青衣小厮装扮,想来是外出赏玩游猎的,于菲心里不由的松一口气。
她见那骑坐彪悍白马俊逸非凡的颀身玉立男子,脑海却无厘头飘过果然言情穿越小说的女主舒吼高歌之时必有帅哥男猪或男配驻足偷听的狗血黄金定律。
明媚的晨曦华光下于菲睫毛轻颤,嘴角缓缓向上挑起,一双大眼灵动照人,轻轻柔柔的温和笑容,灿若星辰,那一瞬让所有人都安静下来,与当前剑拔弩张的紧张氛围格格不入。
小红、小绿见那些人肆无忌惮的打量于菲,便夹在她面前防备示威的龇牙咧嘴嘶吼,白马受惊般乱踏,将马背上那人颠得一颤一颤。
于菲一双乌黑温吞的眸子显得真诚至极,她俯身唤它们,手轻拍它们头顶,示意他们冷静,良久它们才嗷嗷直叫温驯地躺在她脚边位置。
于菲方才转身细看那人,颀身玉立,一袭黄衣铁甲将精壮的身段包裹得恰到好处,一顶白玉冠竖起如墨长发,鬓如刀裁,眉似斧凿,如墨般渲染的氤氲双瞳深不可测,鼻翼飞挺,双唇粉红 ?
一时想起《洛神赋》,其形也,翩若惊鸿,婉若游龙,不禁看得怔住了。
只听那人身后的小厮咳嗽一声,于菲轻笑,连泽国多是羞涩温柔婉约内敛的女子,在陌生男子面前绝不抬头直视对方,更别说像她那样大喇喇的观察陌生男子。
于菲一点未受惊扰继续欣赏美男,歪着头耷拉着脑袋,侧身探究的看那出声的小厮。虽是青衣简装,腰间的黄流苏、白玉佩衬得他英俊不凡。
于菲轻笑,他便低头,殷红了耳垂,粉粉的,可爱极了。见他们马背上堆满染血的麋鹿、兔儿等猎物,不禁摇头,真是造孽。
于是怀着一颗大慈大悲怜悯之心的二十一世纪美少女于菲做了一件思想极度空虚精神极其无聊自称惩恶扬善扶正祛邪实为发泄顺带絮叨啰嗦保护野生小动物人人有责的几句略有技术含量的废话。
于菲敛袖,俯身向那黄衣男子请安,唤道:“公子。”
“小姐,这野狼可是你宠物?”那人质疑的问。
于菲笑得纯良无害,“它们是我同伴,”继而接道:“公子,小女子有事相求,不知公子可会答应?”
“且说来听听。”
“公子,佛说杀生报有十恶业,烦请手下留情。”
“哈哈~~”他朗声夸张大笑,“好,我非但不杀它,且保证它们个个都长命百岁。”
于菲黑线,看来这人是富家之子,骄矜不羁惯了,说什么就是什么,知道生态规律不?
“谢过公子。”
“姑娘可是附近的住家?”他问。
“不是。”
“请教姑娘芳名。”
于菲忽然觉得话题转向SO黄SO暴力大道狂奔,以及随时可能侵犯她个人隐私,加之听他这话像极了调戏民女的恶霸之言。
便恶作剧道:“公子,有缘自会重逢,他日若是重逢,小女子必会报上姓名。”
心里却想:切,一拍两散,下辈子都别想见面。
于菲向他颔首微笑,道声“告辞”后,唤来小绿,它立马俯身躺下让她骑坐它身上,如风般背她疾驰山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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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一袭绿衣身影芊芊的女子消失于竹林后,那黄衣铠甲男子冰冷的双眸不禁闪过一丝兴味。
“主子,”只见他身后青衣小厮探究唤他。
“连烨,和你说多少次了,叫少爷,”黄衣男子纠正道。
“主子,”那名叫“连烨”的男子望着那女子消失的方向知会他是否清查女子的底细再劫持带回帝都。
“不必,”黄衣男子抬手阻止,不染纤尘的手指摩挲着腰间的盘龙玉笑道“有缘自会重逢。”
“是,公子。”
“他最近有何动作?”黄衣男子发问。
“公子,他 ”言语间颇多不屑“他卖了明月楼,收了雪姬后,仍是常年流连风月之地。”
“呵呵 ”黄衣男子仰头一阵大笑,“这雪姬本是异邦女子,生得冰肌玉骨,容貌非凡,且弹得一手好琴,他倒是怜香惜玉。那老东西也答应?”
“公子,太守不日便要纳安元城首富之女为妾。”
“果然有其父必有其子,”黄衣男子说完又是一阵大笑。
“公子 ?”连烨犹疑道。
“说。”
“公子,听闻那首富之女不逊于雪姬,她和他有过一段姻缘。”
“哦?”黄衣男子如墨的双眸瞬间闪过一丝寒意与决绝,借刀杀人之计瞬间酝酿而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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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许(修改)
唐明皇坐拥富贵江山,守着温柔美人儿,闲来与杨贵妃两人游走百花间,来到御花园,宴饮赏景。他们看到的是云淡风轻,数行秋雁排列长空飞行。
一个初秋的时光,御花园中,美景当前,佳人相伴。唐明皇想与玉环舍去那堆龙砌凤的繁盛大餐,只饮几杯淡酒,吃几盘小菜,不听那些梨园旧曲,倒想听美人儿唱唱李白写的《清平词》。
李白锦心,杨妃綉口,歌舞升平,忽然间传来安禄山起兵造反的消息,唐明皇只得仓皇出逃。
有多少历史事件的发生似乎都是瞬间之事。
看起来繁花似锦坚如磐石千年万代的江山就这样在一瞬间让人感到如梦幻般破灭了。
这就是《长生殿》中《小宴?□》中著名的一段。
碧玉清咳一声,抬头望向窗外,时辰已尽落暮。
于菲挥挥手,示意她到外间休息去。
仍低头执笔沾墨,轻描淡扫,玉环春容便长留纸上。
马嵬驿一抹艳魂落地,一代芳华香消玉殒。
那一抹华美、精致、婉转像一个梦,但却宛如人生;她是一段美丽的过往,却宛如梦境。
如梦如云,如云如梦;亦真亦幻,亦幻亦真。
抬头不期然间对上一双琉璃色纯净的双眸,似笑非笑的纯真与炙热,唤一声“三弟”,肩上羽衣大氅翩然落地。
“姐,夜了,还不休息麽?”于路为于菲披上羽衣,又从她手中夺笔。
“什么时候来的?也不说声。”于菲擎着青梅酒壶,倒了一杯,递给他暖身子。
“一小会儿,”他轻啜一口,不愿再提。
“姐,决定嫁过去麽?”良久,他犹豫着开口。
于菲不知他说这话需要付出多少精力、感情和勇气。
但————
当断不断反受其乱。
“嗯,”于菲点头。
“姐,若是弟弟求你不嫁,可以麽?”
于菲想到不是他求情就可以不去为大姐代嫁,代嫁之事已是板上定钉,却留意到于路一向清朗的声音压抑且颤抖。
于菲说:“路儿,你是我独一无二弟弟,在我眼里永远是弟弟。”
昏黄晦暗跳跃的烛光印着他莹白若月的俊秀脸庞。久久的,他一片炙热的双眸掀起一层冰霜,与她长久对视,欲言又止,沉默着,却不得不将一切感情都掩藏好归于宁静。
他从腰间解下通体雪白的玉佩塞到她手中。
于菲就着晦暗的光线细细观看,这是他少时做第一笔生意时买的,一直不离其身。
“若是今后有何难处,且拿它来寻,我必会相助,”他说。
“嗯,”她收下了它。
“路儿,赚够了银两且去捐个官,大姐美貌,爹爹定不愿将她托付庸碌之人,她幕下之宾中多是些世家子弟,今后她是你的机遇,”于菲说。
“姐,你什么都明白,为何不为自己多想想?那老头 ”
于菲铁了心不让他知情,打断他,接过话头:“塞翁失马焉知非福,只是还有一事拜托。”
“姐,但说无妨。”
“碧玉,我希望你收了她,”于菲想碧玉这种一点就透的女子给他做暖床丫头绰绰有余。
“那你身边岂不是连个知热知疼的人都没了?”他不依,忿然起身。
他怎么知道这是她最后自欺的善举,她感到迷惘,她会依计离开于家。
“你不答应麽?”
“好。”
空许约,于菲这一计,收买人心,棋行险招。
“明日可否陪我走趟明月楼?”于菲问。
“好。”
于路只有十三岁,颀长高挑的个子却比于菲高出许多。
他内敛、沉稳、心思缜密,却深藏不露。
郎骑竹马来,绕床弄青梅,同居长干里,两小无嫌猜。
青梅竹马,相濡以沫,今后辗转不相闻各分东西,咫尺天涯。
☆、诗社(一)
第一次到明月楼是于菲六岁那年。
第一反应竟是想起李白的那首小诗。
危楼高百尺,手可摘星辰。
不敢高声语,唯惊天上人。
安元城并非商务之都,也没任何商道途径而过。
这里绿树红花,杨柳堤岸,青石小桥,白屋粉墙,青山远黛。
倒更像江南。
安元城多出商贾之家,大富大贵,每日楚街莺莺燕燕,彻夜欢歌,更是有那绢狂的富家之子一掷千金只为购得心上人红尘一笑。
明月楼听闻是当今圣上亲自提笔赐名。
明月楼从外观看像极了危楼,不刷漆包金,风雨中仿佛飘摇不定。
内里却自有乾坤,整整十层,青砖红瓦,奢华的羊毛地毯铺满地板。
每一层又有八个雅间,舞女歌姬们在舞台中央就着古琴、竹萧、和胡琴依依呀呀吹拉弹唱,更别提掌勺的厨师多是出自御膳房,佳肴美酒,温香软玉,说的就是明月楼的奢靡风气。
五楼的雅间,于路是常客,跑堂的在前面引路,身着华服的公子佳人成双成对。
落座后,不久,肴馔便上了桌。
于路将鸡翅剃干净,一小盘鸡翅肉推到于菲面前。
于菲喜欢明月楼的鸡翅,猛火烧烤,文火蒸熏,金黄香辣,比新奥尔良烤翅可口多了。
于菲点头道谢,边听珠帘内美人吴侬软语的歌唱,边瞟着四周形形□谈笑风生的男子。
于路嗤笑说:“姐,今天赶巧,文昌诗社以文会友。”
“哦?”于菲蹙眉“那个楼层。”
他见于菲听到“以文会友”时双眼眸光闪烁,不禁一阵低笑,敲了敲桌面。
于菲会意,正是这儿。
晌午时分,斜阳将一抹艳影洒落在碧波之上,岸边杨柳蹁跹,巷道内游人如织,小贩叫卖声不绝于耳。
那些个才子方才踏月而来,进了明月楼。
这文昌诗社,倒是文雅。
只是————
这些个才子非常高端。
杯盏往来,嬉笑之中,那些个对联非常搞笑。
于菲听到自称青濂的男子赞赏烟花之地的对联。
上联是:风风雨雨,暖暖寒寒,处处寻寻觅觅。
下联是:花花叶叶,莺莺燕燕,卿卿暮暮朝朝。
于菲笑,这算是绝对,在万花丛中寻个温香软玉的温柔乡。
只可惜他的名字————青濂,名不副实。
于路笑得直抽。
也有些简居之联,比如:
东墙倒,西墙倒,窥见室家之好。
前巷深,后巷深,不闻车马之音。
于菲最喜欢未行成人礼的华服少年出的对子。
上联是:一竹一兰一石。
下联是:有节有香有骨。
边听他们嬉笑怒骂边想着大学里的读书会,怕是远远不及。
不禁想到那时我们常挂在嘴边的话:念了四年,不知是我上了大学,还是大学上了我。
于菲笑,混日子呗。
忽然于路敲了敲桌面,打断她的思绪。
原来是那文昌诗社的主办人之一,出了一绝对,无人应答。
于路手指蘸着清酒,在桌面徐徐写下:
上联:翘首望仙踪,白也仙、林也仙、苏也仙、我今买醉湖山里,非仙也仙。
于菲一看,呵~挺狂的,心里到底有些痒。
蠢蠢欲动,搓手,便起身离开,以行动证明。
于路拦下他,从腰上解下钱袋系到她腰间,轻轻浅浅的温热呼吸喷洒在她细腻柔滑的颈边。
于菲只觉那一丝温热的呼吸若有若无的撩拨着她敏感的心弦,脸微红,道谢后,便大步朝着那个偌大的雅间走去。
☆、诗社(二)
兴许是她一袭女装,蒙着面纱,个子娇小,看起来年纪太轻。
小厮不让进门,于路便将食指上的扳指拿下给他看,他点头哈腰为他们进门。
于菲有些好奇,那个东东这么好用?
可是下面的路畅通无阻,于菲信步走到一位白发老者面前,取下面纱赐教,敛袖躬身行礼。
老者一派儒家之风,眉宇间淡然出尘,唤来小童文房四宝伺候。
于菲从容蘸墨执笔,挥毫泼墨,缓缓写出下联,众人悄声跟着念。
下联:及时行乐地,春亦乐、夏亦乐、秋亦乐、冬来寻雪风雪中,不乐亦乐。
掷笔,没有满堂喝彩,没有不可置信的抽息之声,只有一堆质疑迎面而来。
于菲不得不向老者曲膝行礼。
他会意,略一沉吟,再出一联。
上联:风声水声虫声鸟声梵呗声,总合三百六十天击钟声,无声不寂。
于菲抬头细细打量他,看来是一心向佛,常伴青灯之人。
游走在文字间,缓缓写道:
下联:月色山色草色树色云霞色,更兼四万八千六峰峦色,有色皆空。
于菲掷笔,不再理会他人之说,和于路微笑颔首,两人有默契的一同离开。
那老翁在半途唤于菲,“请教姑娘姓名。”
于菲犹豫着,虽不提倡女子无才便是德,但也不好驳了人家面子。
老者见于菲为难,走向前笑道:“姑娘大才,某不识泰山,还望莫要见怪。”
于菲只得低头行礼。
“文昌诗社历来的规矩,您拔得头筹必有赏金相送。”
“赏金?”于菲双眼放光。
“纹银一百两。”
哦,于菲点头,也是一笔丰厚之资,怕是不那么容易领取吧?
“姑娘高才,烦请为明月楼赋诗一首,某,必会奉上千金。”
于菲呆了半响。
人为财死,鸟为食亡。
不管了,忽视于路略带斥责的目光。
不管了,无视厢房异常喧闹的人声。
提笔便是李白的那首小诗,向老者道声“告辞”,便欲出门。
“姑娘,您忘了留名。”
不是留下住址了吗?真难缠,于菲只得赔笑说:“名字本是代号而已。”
“烦请姑娘留下代号。”
于菲狂汗,这人真古板。
好吧,于菲大步走向桌前,提笔草体“于菲”两个大字,龙飞凤舞。
这名签得可比大明星签名更抽象啊。
于菲得意,你们能看出来写的是什么就见鬼了。
只是于菲不知这首诗竟打乱她原本平静的生活,改变她整个人生。
☆、故人 (一)
到了雅间,于路面色不善,忿然入座。
于菲轻笑,凑在他身畔问“生气啦?”
“没。”
还没生气,你一生气就惜字如金,于菲想。
男人的占有心理真可怕,他完全将你当成他的所有物,盖上印章,即使他不待见你,你也不能看他人一眼。
“我这不是冲着那些赏钱吗?”于菲语调舒缓,温和的双眼娇嗔的语气,听起来让人树不起心防。
“你不会向我伸手啊?”于路敲了敲桌面。
“一百两,”于菲将手摊平伸到他面前,继而补充“黄金。”
他噗笑出声,莹白的腮边现出浅浅酒窝,盈盈双眸咋放光彩。
“不气了?”
“嗯。”
于菲学碧玉撅嘴吐舌的俏皮样儿,莞尔说笑:“路儿生气时真好看。”
他冷哼一声故作不理。
良久,文昌诗社逐渐沉寂,古琴、丝竹之声萦绕耳畔。
于路闷闷地喝酒,于菲打不起精神,有些疲倦,支起胳膊,托着下巴,阖眼浅睡。
过了些时辰,于路唤醒她,二人一同下楼,结账时掌柜说已有人付账。
于菲以为是于路的朋友,便不再说什么,只道谢出门。
一个十分熟悉的声音唤住他们,“兄台请留步。”
于菲回头,对上如墨般深不可测的双眸。
这——
这不是那野竹林中的黄衣男子。
他,他怎么会在这儿。
于菲防备地看他,活脱脱像只小猫炸毛的样子,让人忍俊不禁。
“兄台,在下想结交两位朋友,不知可否赏光上楼一叙?”
于路待要说话,于菲立马拉住他衣袖,不善道:“不用,告辞。”
“姑娘曾承诺再重逢必会告知芳名。”
“哎,你不自报家门,凭什么让我先说?”
“混账,怎么说话?!”那男子背后小厮怒叱。
于路面色不善满腹怒气地看那小厮和那男子。
于菲被那粗嘎的嗓子一吼,心一惊,吓一跳,嗔怪地揶揄道:“放狗咬人。”
那男子双眸冰冷地望那小厮一眼,小厮吓得立马跪地连连磕头。
于菲嗤笑,“真是有什么主人,就养什么狗,这话一点不假。”
那男子身旁一人见主人面色不愉悦,主动站出来踹向小厮一脚,小厮咕咚咕咚滚了两圈,闷哼一声,口喷鲜血溅于前襟。
那人竟能作没事,转身向他们致歉,笑得纯良无害,温文尔雅:“在下宋轻扬。”
看看他变脸多块,国家川剧变脸演员都没这底子。
☆、故人 (二)
于菲直觉他来头不小,且不说这明月楼不是人人想进就进,但说这姓宋的穿铠甲时那气场就一将军,现在一袭月白缟衣更衬得他俊逸儒雅,若不是当场见了他示意踹人一幕,真不知他嗜血本性,够格伪君子之名。
于菲没理他,拉起于路的手转头就走。
惹不起,还躲不起?
宋轻扬两个小厮拦住于菲他们的去路,于菲不忿,转身质问,“姓宋的,到底想做什么?调戏我?”言语轻浮鄙夷。
宋轻扬大概没想到于菲会如此反应,双眸瞬间闪过一丝寒意,随即倏然笑道:“在下只想与二位交个朋友。”
于路上前护住她,他的随身小厮尽忠的挡在他面前。
我方三人,预测能力百分之四十。
反方四人,预测能力百分之八十。
忍。
于菲一看到他唇边一抹寒意森森的笑意就坐不住。
燃烧吧,我的小宇宙。
“若是我不答应呢?”于菲嗤之以鼻。
话音刚落,只听"咔嚓"清脆一声,于路的小厮被擒,胳膊瞬间被扭断。忍痛的表情,额头直冒冷汗,却一言未发。
于路高大的身躯将于菲娇小的身子紧紧圈在怀内。
于菲抬头紧了紧于路的衣襟,示意他.
于路上前说“既然兄台真诚相邀,何必遣来下人搅坏兴致?”
宋轻扬凌厉的双眸看了那人一眼,那人立马放了于路的贴身小厮。
于路笑说:“多谢兄台,请楼上一叙。”
于菲趁他们松口气不设防的间隙,快速走到宋轻扬面前,手一挥,袖中的药粉立即撒到他脸上。
“交出解药!”体型彪悍的仆人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漂移到她面前,举起闪着寒光的匕首,就刺下去。
“姐——”
“小姐——”
于菲闭眼,忍痛。意料之中的疼痛迟迟没落下。睁开眼,只见宋轻扬一把捏住那人手腕。
真是太惊险了.
于菲冷汗,发誓以后再不能冲动行事。
于路跑上前,一把拉住她,仔细查看,问东问西。
于路说:“宋公子,多谢今日救命之恩,家姐心性顽皮,还望切莫放在心上,安元城于家,我是于路,今后若有事请求,于某定然赴汤蹈火。”
宋轻扬转身,皱眉。
于菲将袖中一粒白色药丸抛向他,歉意的轻声说“这并非毒药,只需先用菜油揩拭,再以清水洗面,最后服用那粒药丸,便会平安无事,”似觉不够周全,继而补充说:“民女并非有意,已是待嫁之身,便望公子能考虑周全。”
☆、出走(一)
那些白色粉末状的药粉其实是石灰,若是按照于菲的方法去做,本就相安无事。
可惜宋轻扬那厮不信任他们,扣留他们,当场让人以菜油拭面,清水洗面,又服了药丸,见果真无事,才放他们离去。
于路问:“姐,何时学会制毒?”
于菲嫣然一笑,将其中各种曲直通通告诉他,也与他交代她和宋轻扬的一面之缘。
“姐,我看此人大有来头,”他说。
还用你说麽?于菲想,只看那人身着和随身小厮就知道他出身不低,于菲不禁捧腹大笑。
于菲断断续续地解释:“这 ?这人太可恶,我 ?那药丸原本是泻药。”
于菲笑得直抽搭,于路和小厮也笑,方才觉得出了一口闷气。
良久,于路肃颜下结论说,“此人并非善类。”
于菲心里有些小得意,“并非善类”?还不是被我耍得团团转?
于路本是醉酒,经过宋轻扬那事酒意已是醒了大半,有些模模糊糊,加之小厮负伤,便唤来马车直奔于菲所住的后园。
吩咐碧玉送走于路。
于菲在小园中漫步,夜凉如水,静听酴醾花开,细数桂花声落,烟丝醉软,莺燕啼鸣。
月色如此之好,某人跑茅房N次多。
于菲笑得舒心畅快。
不看碧玉回来时莹润双眸与潮红满面,打了温水净面,吩咐她睡去。
没多久,外间便传来她轻轻浅浅的鼾声。
于菲起身,束胸,换了一袭青灰色男装,将莹白的脸色涂灰,取了床底早已备好的细软,蹑手蹑脚的出门。
这园子下人原本就极少,一路走来,虽是战战兢兢,竟然畅通无阻。
于菲茫然的摇头,且当是出游吧,过些天再回来。
拴上门,乘着夜色皎洁,紧了紧皂靴,精巧的匕首藏在里头,就这样出逃。
吩咐王婆买的小驴栓在五里坡青树边。
牵过它,费力爬上去,揽着缰绳,小驴边迈着闲散的步子嘟嘟地走。
不怕笑话,马对于菲来说那是天地,看到它于菲心里肃然起敬,它不来吓唬她,她就烧高香谢天谢地了。
前世于菲的膝盖有块碗大的疤,父亲爱马,常带她去马场,一次无意中坠马,跌得她两眼冒金星,摔得七荤八素,脑中一片空白,腿上血流如注,过了几年,那疤痕仍旧不退,如今换了个身体,虽是没有疤痕,对马仍心存后怕。
这驴温顺许多,加之个字矮小,于菲一挺身,就能够轻易爬上去。加之骑驴遭遇劫道的机会会降低许多,想想一个骑驴的农夫身上能有多少盘缠?
☆、出走(二)
堤岸杨柳在月光印照下显得影影绰绰,枝桠间虫鸣鸟啼,偶尔从树荫间钻出一、两只小狐浑身散着膻味,两眼绽放幽光,趁着夜色外出觅食。远处野兽狼嚎,冷风拂面,脖间闪过一丝寒意。
隐隐见那月光下青石桥上一团乌黑的影子,于菲抽出皂靴中的匕首放在袖中,大着胆子走近。
原来是一残疾人陷在青石阶级上,木质轮椅寸步难行。
于菲借力推它,将他送过小桥,月光下看不清他的面色,清隽如水的低沉男音向于菲道谢,于菲说“不用客气,告辞,”就此别过,径自牵过小驴,向相反方向行去。
夜半之时,起了阵冷风,皎月躲进乌云里头,于菲蹙眉,想是要下雨。
荒郊野外,没有甚住家,不见屋舍,只得催促小驴迅速返回,想去王婆那儿,借宿。
用了一个多时辰,细雨如烟薄暮般喷泄,浑身都湿了,路过一处莲池,折下如盘般荷叶顶在头上,牙齿冻得直打架,双唇紧抿,有些发青发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