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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毕泰戈拉与毕泰戈拉派192
觉地存在于这个普遍中。
便是在这个意义之下,毕泰戈拉的实践哲学的思辨成分,正在于道德理念应该实现为这个盟会。
正如自然过渡到概念,上升到思想:思想,作为有意识的现实的思想,也进到实在,——思想作为一个团体的精神而存在,而个别的意识,并不作为实在的意识,只是在一个盟会中保有其实在性;所以他的生长或营养、自保正是在于在这样的本体里,并且与这本体相联系,然后它在本体里才成为普遍的意识。
我们看到,在泰利士的时代,伦理习惯变成为普遍的宪法,而伦理习惯的普遍原则也同样是一个普遍的实在的东西;在毕泰戈拉,理论原则部分地从现实生活中提高到思想,——数是一个中间物:伦理也同样地从普遍的有意识的现实生活中提了出来,变成一个盟会,一个社圈,——普遍的现实的伦理习惯与个人自身为了他的伦理习惯而必须遵守者(道德)之间的中介,个人的道德是化为普遍精神了。当我们见到实践哲学出现时,将发现它是如此的。
为了对毕泰戈拉派的系统形成一个大概的观念,我们可以满足这一点。然而我还要简短地讲一讲亚里士多德①对毕泰戈拉派的数的形式所作的批判的要点。亚里士多德说的很对:“如果只把”
(数或)
“限度和无限、奇与偶作为基础,他们便说不出运动是怎样生成的,以及没有运动和变化怎样会有生和灭,或天体的情况和活动。”
这个缺点是很重要的。
一、二、三是僵死的、枯燥的形式;然而活动性、运动却是其中
①“形而上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