饭饭TXT > 学习管理 > 《哲学史讲演录》作者:[德]黑格尔【完结】 > 哲学史讲演录-黑格尔.txt

,第一卷,第四十九节。 ②同上,第五十节。

作者:德-黑格尔 当前章节:712 字 更新时间:2026-6-23 04:50

③同上,第五十三——五十四节。

-- 197

七  贤391

说①他“对贝西斯特拉德并无个人仇恨,而且应该说他是僭主中最好的一个;不过回来对他是不合宜的。因为他曾使人人平权成为雅典宪法的本质,他本人是不承认僭主制度的。

他如果回来就等于承认贝西斯特拉德所做的事了。“

贝西斯特拉德的统治使雅典人习惯了梭仑的法律,使它成为风俗;由于法律完全成了习惯,权威也就成为多余,当贝西斯特拉德的儿子们被驱逐出雅典之后,梭仑的宪法才站稳了。梭仑诚然立了法,但要使这个法制成为习惯,成为风俗,深入一个民族的生活,却是另外一回事。

立法与行法的工作在梭仑与贝西斯特拉德尔人那里是分离的,我们发现,在哥林特人柏连德与米底勒尼人毕大各那里两者却结合为一了。

关于七贤的外在生活,上面已经说得很够了。此外他们更以留存下来的格言的智慧著名;不过这些格言在我们看来有一部分是很肤浅陈腐的。其所以如此,是因为在我们的思想中,普遍的命题是非常平常的;同样情形,所罗门的箴言中有许多对于我们也很肤浅平庸。不过,第一次将这种普遍的话语放在普遍性的形式之下使人知晓,却是一件很不同的事情。

今天还保存着的双行诗中,有许多被指为梭仑所作;这些诗句的特点,在于以箴言的方式表示出人对神灵、对家庭、对祖国的一般普遍义务。第欧根尼②说,梭仑“曾说:法律有如蛛网,小的被它捉住,大的把它扯破;”……“语言是行

①“第欧根尼”

,第一卷,第六十六——六十七节。

目录
设置
设置
阅读主题
字体风格
雅黑 宋体 楷书 卡通
字体大小
适中 偏大 超大
保存设置
恢复默认
手机
手机阅读
扫码获取链接,使用浏览器打开
书架同步,随时随地,手机阅读
首 页 < 上一章 章节列表 下一章 > 尾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