③参看亚里士多德:“物理学”
,第七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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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3哲学史讲演录 第一卷
留基波是那个受到恶评的原子论系统的建立者,在近代。。。
这个系统得到复兴,被认作理性地研究自然的原理。就这个系统本身而论,当然它是贫乏的,在其中找不出多少东西。
但是留基波的伟大功绩在于他区分了物体的普遍性质和感觉性质,如在普通物理学中所说明的。从思辨的意义上说,普遍的性质是指他把物体凭藉概念加以规定,或实际上把物体的本质加以普遍的规定;留基波不是用肤浅的方式而是以思辨的方式来理解存在的特性。
如果说物体有这种普遍的特性,例如形态、不可入性、重量,那末人们就以为这不确定的观念——物体——是本质,物体的本质是与这些特性不同的某种东西。但是从思辨的意义上说,本质正是这普遍的特性;换句话说,普遍的特性是本质的抽象内容和它的实在性。对于物体本身说,它的本质永远是纯粹的个别性——这就是本质的特性。但是物体是对立物的统一,而此统一——作为这些宾词的统一——组成了物体的存在;也就是说,这些谓语是普遍性的本质——普遍的概念是本质,或普遍的概念是自在的东西。
让我们回想一下,在爱利亚派的哲学里,“有”与“非有”是对立的,只有“有”存在,“非有”是不存在的;一切消极的东西都出现在“非有”这一边,如运动、变化、思想等:——这些规定都被扬弃了,因为只有“有”存在。
“有”
还不是正在回复到自身的和已回复到自身的统一,如赫拉克利特的运动和“普遍”。从区别、变化、运动之属于感性直接的知觉中这点看来,我们可以说,“只有‘有’存在”这个论断,是既与眼见的现象、又与思想相矛盾的。因为爱利亚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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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留基波与德谟克里特383
所扬弃了的“非有”是存在的;爱利亚派提出了“有”与“非有”这两个环节,两者是各不相干的。但是在赫拉克利特的理念中,“有”与“非有”便是同一的,由此表明(如果我们从这个统一中分解出这种意义的话)
:“有”存在,但是“非有”也是同样存在,因为“非有”既然与“有”相同一,则它也同样是存在的。或者说,“有”既是“有”的宾词,也是“非有”的宾词。留基波说出了这一点;在爱利亚派那里实际上已经包含着的道理,留基波把它当作存在的说了出来。
但是“有”与“非有”二者是以具有对象性的规定来说明的,或者说,是以它们对于感性的直观的情况来说明的:这就是充实与虚空的对立。虚空是作为被建立的存在着的“非有”
;但是与之相反,充实一般是被建立为对象(实在)的“有”。这就是万物的基本实质及产生①——“为他之有”和“自身反射”
〔即自在之有〕是仅仅感性地、而不是自在地被规定出来;因为和虚空一样,充实是自身相等的。
“充实”是不确定的,以原子为它的原理。绝对者是原子和虚空;这是一个很重要的规定,虽说是贫乏一点。因此这个原理是说,原子和虚空是真实者,是自在自为的存在。不是像我们所说的那样,只是单独原子这一个东西,譬如像我们想像的那样在风中浮游着,——在原子之间还同样必然地有“虚无”
,他们把虚无规定为消极的东西,为“虚空”。所以这里就是原子论系统的第一次的出现。
关于原子这个原则本身,现在可以进一步指出下面的这
①亚里士多德:“形而上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