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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亚里士多德精神哲学583
动者里面。“就实存而言,听见和声音是两回事;但它们的根据是同一的。
“活动性和被动性倒是在那被动的东西里面,而不是在那活动者里面;所以被感觉的东西的效能,乃是在感觉者里面。对于听见和发声,有两个词,对于‘看见’,则没有。
看见是看见者的活动,而颜色的活动则没有一个名称。
既然只有一个效果“——不是相同的效果,而是一个效果,不是加烙印那样的活动——,”只有被感觉者和感觉者的同一效果,只就其存在而言才不同;所以,所谓发声和听见,就必须同时停止。“
只有当两者的效果被设定为同一时,才有感觉。
看、听、等等,只是一个效果,但就存在而言,听的和被听的则是不同的:发出声音的是一个物体,听的是一个主体;存在是两方面的,但听的本身,则确实是一个,是一个效果。
我有硬的感觉,那就是说,我的感觉是硬;我发觉我自己被这样规定了。反省宣称:在外边,有一个硬的东西,这个东西和我的手指是两回事。我所见的是红的,反省就说,那边有一个红的东西;但实际只是一回事:——我的眼睛、我所见的就是红色和那个东西。这个区别和这个统一性是问题的中心;对于这一点,亚里士多德以最有力的方式予以指出,而且坚定地把握住它。意识的反省乃是事后对主观和客观的区分;感觉活动则正是同一性的形式,是这个割裂的消除,是超越主观和客观之分的,——主观和客观是一种后来的反省。
那简单者,真正的灵魂或自我,在感觉活动里面,乃是差别的统一性。
“再者,感觉者是在器官里面,感觉者区分每个感觉的对象,如白、黑等等。
但那分开的东西,白和甜,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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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3哲学史讲演录 第二卷
为分开的、漠不相干的环节,却不可能予以区别,“——不可能这样去表象:那是甜的、单独存在的、没有对立的;”而却是:两者都必须呈现于同一主体,被它所认知。因此,这个主体就必须规定其一和其他是有所不同的。这个被区分的东西并且不能够是在不同的地方或时间,而必须是不被分开的,并且在不分开的时间里面的。
但当一个东西是不可分开“
(僵化了的一)
,“并在不可分的时间里面时,却不可能把相反的运动归属给这同一个东西。
尽管甜的性质是这样影响感觉,苦则以正相反的方式影响感觉,白又以另一种方式,但区分者就数目说并不是断开的,并且就时间说也是不可分的,不过就存在说,则是有区别的。因此同一个东西就可能性而言乃是可分的,也是不可分的,并且是正相反对的;但就实存而言,就不能如此,因为就其效果而言,它是可分的,〔因此不能同时是白又是黑〕。
①感觉和思维正像某些人称为点的东西一样;点就其为一而言,〔乃是不可分的〕,①而就其为二而言,却也是可分的。“理性是同一灵魂的理性。
“就其为不可分的而言,判断的主体乃是一;而同时,就其为可分的而言,它又不是一;因为它同时把同一个记号使用了两次。就其使用两次而言,它就以界限来区别二者,它们就被分开;但就其为一而言,它乃是在同一时间里面下一个判断的。”
一定的感觉、内容乃是属于意识的本性的。
感觉是一个一定的感觉,虽则感觉主体是在一种统一性里面拥有不同的感觉在自己面前的,——是可分又不可分的。同样地,关于时间方面,我们
①据米希勒本,第二版,英译本,第二卷,第一九三页增补。——译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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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亚里士多德精神哲学783
也谈到不同的时间的点。从一方面说,“现在”相当于空间的点;但它同时也是一个分割,包含着未来和过去,同时是别一个又是同一个。它是同一个,在同一关系里面同时是分割又是结合;在时间的点里面,这两者是同一的。同样地;感觉也是一,同时又是分割。另外一个例子是数目:一和二是不同的,而同时,在两者里面,一也是作为一而被使用和设定的。
丙 从感觉问题,亚里士多德转到思维方面来,在这里,他变成真正思辨的。他说,“思维不是被动的,”它简直就是主动的,①“它采纳形式,而且按其可能性而言,它就是形式。”
被思维的东西,当其被思维时,乃是对象,但却不像感觉对象那样;它是思想,而且思想正是被剥去了一个客观东西的形式的。
思维也是潜力(δαμι)。
(1)
“但是它对于思维对象L F O的关系却不像感觉对于感觉对象那样;”
在感觉这里,有一个对方、存在,以与活动性对抗。
“理性;因为它思维着一切,所以它是不与他物混杂的,”
没有一个对方,完全没有共通之处,“以便它能够克服,像阿那克萨戈拉所说的那样,这就是说,能够认识;因为,在它的作用中突然冲出来抗拒对方以保卫自己(筑一道障碍物,围篱)。因此,思维的本性不外就是可能的东西;”
这个可能性本身不是质料,理性是没有质料的,可能性属于理性的实质本身,——思维就不是自在之物。
或者说,由于它的纯粹性,它的现实性就不是为了一个对方而存在,它的可能性就是一个自为的存在。一个事物是实在
①“论灵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