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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哲学史讲演录 第三卷
示出来。而斯多葛派却一跃认为对于个别目的有用的东西也可以得到神的启示。
二 逻辑学
第二:斯多葛派哲学的精神方面。我们必须进一步考察。。。。。。。。。。。
斯多葛派在回答“什么是真理和理性?”
这一问题时所持的原则。
就当时哲学上感兴趣的关于真理或标准的认识源泉而论,。。。。
斯多葛派认为知识的原则是被思维的表象;被思维的表象是。。。。。。
真和善。或者真和善是洞见到的、合于理性的东西;——不过合于理性也正是被思维、被把握。因为真理和善被设定为一种内容、一种存在;理性只是单纯的形式,并不是内容本身的区别。这就是“理性的真理”
(óρòóγs)
,芝诺又把它L G E叫做标准。
①
这种“被理解的表象”
(。。。。φαασξαααηπιη)
,是斯多葛I B F B G B F派有名的真理的标准,②。。象当时他们开始以此称谓、并加以讨论的那样,——这就是判断一切真理的标准和根据。这些说法无疑地都是很形式的。他们是想建立一个理解的思维和存在的统一,没有其一也就没有其他,——他们所着重的不是感性的表象本身,而是要回复到思想,回复到意识所特有的东西。
“单纯的表象(φαα-σια)
本身就是想象(πσιs)
,克B I E I B吕西波用‘变化’(γρωσιs)这个名词去表示它“。
③因此要J E使表象成为真理,必须加以理解、把握。
表象从感觉开始;其
①“第欧根尼。拉尔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