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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作者:德-黑格尔 当前章节:1395 字 更新时间:2026-6-23 0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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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哲学史讲演录 第三卷

和自己一致的感情外,无所谓一般的幸福。

在感性享乐方面,舒适的东西使得我们适意,在这里面就包含着和我们自己的一致性;反之,那乖戾的、不舒适的东西是一种否定,和我们的意愿不相适合。斯多葛派所设定为本质的东西正是这种内心中的和自己相一致,并且以对这种一致性的意识或一致感为快乐。不过在斯多葛派那里这种一致性主要地仅被设定为内心中和自己的一致;所以象这样的快乐便被认作包含在道德之内。不过这种快乐他们却认为是次要的东西、一种从属的东西,并不当作目的,而只是被认作一种附加。斯多葛派的这种学说认为人只应该寻求道德,人必须变成、保持自己和自己相同一,并获得自由,——这是他们学说中的优秀成分。至于这种学说与形式主义是联系着的,前面已经提到过了。

因此斯多葛派道德学的原则是精神和自身的一致;不过应该努力,不要让这个原则老是形式的。因为这里立刻就产生自身的一致与那被排斥在外、不复在这种一致之中的东西的对立。〔不要让那些不在这一致性之中的东西老被排斥在外。

〕①人们说,人是自由的,——而他和他的对方是有联系的;不过这样他便不自由了,而有所依赖了,——而幸福正是落在这一方面。

我的独立性只是一方面,我的另一方面,我的生存的特殊的一方面还不能和我的独立性那一方面相适合。所以在这个时期出现的仍然是道德和幸福相谐和的老问题。我们说道德而不说伦理,因为在伦理里,我的行为所遵

①据英译本第二卷,第二六五页;俄译本第二卷,第三五一页增补。——译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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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斯多葛派的道德学93

循的,乃是基于风俗习惯,而不是依照我的意志所应该作的;道德主要地包含着我的主观反省、我的信念,我所作的遵循普遍的理性的意志决定,或普遍的义务。这个问题是一个必要的问题,也是在康德的时代我们曾进行研究过的问题。必须予以解决的关键之点在于如何去理解幸福。关于这点我们可以听见许多琐屑无聊的东西:譬如说,有道德的人往往得坏结果、而荒淫的人反而很好,很快乐等等。这样他们把一切外在的情况都包括在幸福里面,整个讲来幸福的内容是庸俗的:它是普通的目的、愿望、利益的获得等所构成的。不过类似这样的愿望和利益只表明是偶然的、外在的;人们很快就可以超出这种接近问题的观点,而认为外在的享乐、财产、出身高贵等等并不是真正的道德、幸福。于是问题就归结到;如何去理解幸福。但无论如何人必须立刻从被奴役于外在情境和偶然性中解放出来。

斯多葛派曾经说过,幸福是对一致性的享乐或感觉,不过这只是一种内心的自由、内心的必然性、自己和自己的内心的一致性。斯多葛派曾由于说过痛苦并不是恶而受到嘲笑。

①在这个问题里面所说的并不是牙齿疼之类的痛苦。

必须知道:人必须撇开这类的东西。这样的痛苦和人生的不幸完全是两回事。这个问题必须完全这样理解,即必须在理性的意志与外在的实在之间求得一种和谐。当然特殊的定在、主观性、个人的、特殊的利益都属于外部实在的范围。但是在这些利益中也只有共相才真正属于实在性。因为只有有普遍

①西塞罗:“论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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