②《论超感性的生活》,第四十二节,第1696页。 ③同上,第四十一节、第1696页。
-- 58
第一篇 培根和波墨55
形象地陈述道:这个“分离者”现在“从它自身发挥出各种特质,形成无穷的多样性,从而使永恒的太一成为可以感觉到的(成了为他物)
,“它所依据的并不是统一性,而是统一性的流出。”
把自为存在与多样性绝对对立起来的概念,波墨是没有的,他把自为存在当作为他存在的另一面,也把为他存在当作自为存在的另一面。他反复地陷入显明的矛盾,不知道怎样办才好。
“这一流出发展下去,直到登峰造极的地步,。。。。
直到产生火的阶段“
——无光的暗火、黑暗、潜藏的东西、自身性——:①而“在那个产生火的阶段,”由于那种火得到提高、达到顶点,“那永恒的太一就变得庄严宏大,成为光明了。”。。
于是光明出现了;这光明是另一原则所达到的形式。这是复归于太一。
“这样一来”
(即通过火)
,“那永恒的力量就变得具有欲望、发生作用了,”(火)“是有感觉的”(即有感情的)
“生命的原初状态”
(本质)
,“因为在力量这个语词里就伏下了一个永恒的、有感觉的1生命的根苗。生命如果没有感觉力,也就没有意志和作为了;唯有痛苦”——即苦恼、Qual——才“使它”
(全部生命)
“有作为、有意志。火所燃起的光使生命充满欢乐;因为光是使痛苦神圣化的香膏。”
②。。。。。。
波墨以多种形式反复重申这个说法,来说明那Ichts〔某物〕,即分离者,说明它如何从天父那里“崛起”
③。各种性质是在那伟大的硝里兴起的,它们运动着,踊跃着,互相“叱责着”。
波墨认为圣父中有酸的性质,然后把。Ichts〔某物〕的
①《论耶稣基督化为人身》,第一部,第五章,第十四节,第1323页;《论神圣本体的三个原则》,第十章,第四十三节,第470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