饭饭TXT > 学习管理 > 《哲学史讲演录》作者:[德]黑格尔【完结】 > 哲学史讲演录-黑格尔.txt

①《哲学原理》,第一部,第八节,第2页(《全集》,第67页)。

②《沉思》的附录:《对第五组反驳的答复》,第4页(《全集》,第二册,第92—93页)。

-- 84

第二篇 思维理智时期18

走的“

(主观)

“感觉或意识本身时,因为它”

(感觉和意识)

“那时与心灵(mentem)

相联,只有心灵才能感觉到或思维到自己在看或走,这个结论也就完全确定了。“

“在梦中”是经验的推理方式;不能仅仅说这是“因为我能抽象”

,而应当说因为“‘我’正是这个单纯的、自身同一的东西。”我看、我走等等,是因为看、走等规定中有‘我’;而我在其中也是思维的。在要、看、听等等里面虽然也有思维,但是如果以为灵魂专门有一个口袋装着思维,而在另一些口袋中装着看、要等等,那却是荒谬的。当我说‘我’看、‘我’走时,其中一方面有我的意识,有‘我’,因而有思维,但另一方面也有要、看、听、走在其中,因而还有一种进一步的内容变相。(思维是在先者,是完全普遍者;思维就是‘我’,作为思维者的思维就是‘我’:‘我’是普遍者,它也在要、感觉、走等等里面。)由于有这种〔内容的〕变相,B我就不能说:‘我走路,所以我存在’;因为我可以把这一变相抽掉,它就不再是普遍的思维了。因此我们应当仅仅着眼于包含在这个具体的‘我’中的纯粹意识。只有当我强调指出我在其中思维的时候,其中才包含着纯粹的存在;存在仅仅与普遍的东西相结合。这种同一性是显而易见的。思维是完全普遍的东西,并不是特殊的东西;在一切特殊的东西里面也有普遍的东西。思维是自身联系,是普遍者,是纯粹的(343)自身联系,是纯粹的自身同一。现在问题是:存在是什么?我们不能把它设想成具有某种具体内容的东西。因此

目录
设置
设置
阅读主题
字体风格
雅黑 宋体 楷书 卡通
字体大小
适中 偏大 超大
保存设置
恢复默认
手机
手机阅读
扫码获取链接,使用浏览器打开
书架同步,随时随地,手机阅读
首 页 < 上一章 章节列表 下一章 > 尾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