②《哲学原理》,第一部,第二十二节,第6页(《全集》,第77—78页)
;斯宾诺莎:《笛卡尔哲学原理》,绎理二,第30—31页。
③《对第四组反驳的答复》,第133页(《全集》,第70页)
;斯宾诺莎:《宙卡尔哲学原理》,绎理一,第3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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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 思维理智时期59
们自身或它们的概念而存在;因此它们时时刻刻需要神帮助它们保存下去,没有神的帮助,它们立刻就会重新化为乌有。
保存就是不断的再造。
①
笛卡尔接着提出了一些进一步的规定,他这样说:“我们把进入我们意识的东西要末看成事物或事物的特性,要末看成并不存在于我们思维以外的永恒真理。”
②——这些永恒真理是并不属于这个或那个时间、这个或那个地点的。他把它们称为我们天赋的东西,那些天赋的东西并不是我们自己造出来的,并不是得自感觉的,③乃是精神自身的永恒概念,精神的自由规定、自发规定。由此就产生了一个问题:观念究竟是不是天赋的(inataeideae)?西塞罗就说,自然把观念种植在我们心里。
永恒真理这个名词直到现代还十分流行。
永恒真理是普遍的规定,十分普遍的规定,十分普遍的联系,笛卡尔就此想到它们是我们天赋的。
天赋是一个不好的名词,因为它表示一种自然的方式;这个名词对精神不适合,因为它意味着自然的出生。我们也可以说,这是植基于我们精神的本性、本质中的。精神是主动的,它的活动是以特定的方式进行的;这种方式不能有别的基础,只能以精神的自由为基础。要说明这种情形,还不只是说说的事;必须推演出这是精神的必然产物。这些永恒真理是自为的。例如“无中不能生有”
、“一物不能同时既存在又不存在”等逻辑规律就是如此。
④这都是意识的事实,也都是道德原则。笛卡尔立刻把
①布勒:《近代哲学史》,第三册,第一篇,第17—18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