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哲学原理》,第一部,第五十三节,第14页(《全集》,第96—97页) ;第五十四节,第14页(《全集》,第97页)。
②《哲学原理》,第一部,第六十六至七十四节,第19—22页(《全集》,第107—11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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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 思维理智时期99
广延当然是抽象的概念,也可以说是纯粹的本质;但是否定性、差异性恰恰必然属于形体,或者必然归入纯粹的本质。笛卡尔指出广延是形体的本质,认为形体的一切规定(除广延外)
,如颜色、透明、硬度等等,都是不能成为形体的绝对宾词的;物质与广延则是同一的。——他用下列理由来支持这个说法:我们通过一个物体对我们触觉起反作用的阻力推知物质具有体积、硬度(自为的存在)
,并且依靠触觉以求判定形体的位置。而我们认为,物质当我们摸它的时候总是和空间一样往后躲,所以我们没有理由说它有体积。气味、颜色、滋味都只是感性的特性;只有我们清楚地洞察到的东西才是真的。一个形体裂成碎片的时候也变软,却并不失去它的本性;因此阻力并不是本质的。
①然而这种自为的存在只不过是为量较小的阻力;阻力始终是存在的。笛卡尔却只要思维;对于阻力、颜色等等他并不思维,认为只是感性的。他说,必须把这一切都归结到广延,作为广延的特殊变相。笛卡尔仅仅把被思维者当作真的,这种看法给笛卡尔增光。——的确,思维的否定运动正是那种扬弃;形体的本质是受这个思维制约的,也就是说,它并不是真正的本质。
笛卡尔从广延概念进而讨论运动规律,认为运动规律就是对于有形体的东西的自在本质的普遍认识:(甲)
Vakum〔真空〕是没有的,一个没有有形实体的广延,就是没有形体的形体;②(乙)没有原子(没有自为的存在、个体性)
,根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