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真理的探求》,第三册,第四卷,第一部,第一章,第1—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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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时有一种要求,反对认为理念(derlde)具有内在直接性的假定,反对用定义和公则来阐述理念的方法,反对绝对的实体,而主张把观念(dieIden)表述为结果,并且维护个体性和自我意识的权利。这些要求或需要在洛克和莱布尼茨哲学里被表达出来了,虽然表达得不很完全。因此,这个原则出现在哲学里同〔斯宾诺莎的实体的〕A 那种无差别的同一性正相反对,洛克甚至认为直接的现实是实在和真理,他否定了哲学的兴趣在于认识自在自为的真理,而仅仅从事于描写思想以什么方式接受被给予的材料。洛克与莱布尼茨两人是彼此独立、互相反对的哲学家。
他们两人的共同之点,在于与斯宾诺莎和马勒伯朗士相对立,而认特殊的东西、有限的规定性和个别的东西为原则。在洛克那里,特别着重的是认识共相、普遍观念、一般表象是什么,以及它们的本源是什么。在斯宾诺莎和马勒伯朗士那里,实体或共相被认作真理、自在自为的、没有本源的、永恒的东西,而把特殊的东西只认作实体的变形。与此相反,洛克认为有限的东西和有限的认识、意识是第一位的东西,而共相乃是从它们那里派生出来的。莱布尼茨同样把单子、个别、个体,即在斯宾诺莎看来只是一种变灭的形式的东西,当作原则;就是从这一点来看,我才把他们两人相提并论。
洛克形成了与斯宾诺莎相对立的一种特殊形式。在后者那里,实体是绝对、唯一真实存在的东西、永恒的东西;任何事物,只有与实体相联系,只有通过实体而得到理解,才
第296页。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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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某种东西。洛克形成了斯宾诺莎的对立面,他提出了一个相反的观点。与斯宾诺莎的实体的凝固统一性相反,洛克坚持着意识的差别:一方面,他坚持意识自身,把意识看成本身自由的东西,以与存在——自然、神——相对立,以便把存在规定为意识的对象;另一方面,从这个对立出发去产生出统一,并把意识提高到这种统一。肯定对立、区别,并且在对立或区别里和从对立或区别里去认识统一,这是〔当时。。。。。。。。。。。。。。。
的〕普遍的趋势。但是代表这种趋势的人们自己还不很了B解这个趋势所取的道路,他们还没有意识到这个趋势的任务,也还没有意识到实现这个任务和要求的方法。首先,在洛克那里,那另一方面,即有限制的、有限的、感性的、直接存在着的、否定的一面是主要的事情;这就是那外部的和内部。。
的可感知的东西。斯宾诺莎对于否定的一面太忽视了;因此否定的一面没有得到任何内在的规定,一切被规定的东西都趋于毁灭。
在洛克那里,有限的东西是第一位的,是根本;从有限的东西可以过渡到上帝。洛克完全停留在通常意识的阶段,认为对象是在我们之外,从对象导向主体,并且把知觉中的个别东西提高到共相。这是一种从个别中推演出普遍概念的尝试;他放弃了人们过去所采用的那种从定义开始的道路。
在别的场合在洛克那里,普遍概念,自身同一的东西,例如实体,是从对象里主观地产生出来的。有限的东西并没有被理解为带有无限性的绝对否定性;这一点我们在第三节里。。。
谈莱布尼茨时就可以看到。莱布尼茨在较高的意义下,把个体、差别设定为独立存在着的、虽说是无对象的,却是真实的存在,——这就是说,他把个体或差别只设定为全体,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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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作为有限的东西,而是作为有差别的东西,所以每一事物本身即是一全体。
洛克完全不把自在自为的真理放在眼里。他的兴趣不复在于认识自在自为的真理;反之,其兴趣只是主观的、想要知道在我们的认识过程里知识是如何形成的,我们是如何得到这些表象的,特别要知道如何获得我们的普遍表象或洛克所谓观念。他预先假定了那些规定直接地就是真的;在他那里,实在具有很坏的意义,被看成某种存在于我们外面的东西。洛克描述了普遍思想如何出现在意识内的道路,——这是一个现象的道路。因此,从现在起,或者从他这一方面来说,哲学研究的观点整个改变了;兴趣只限于客观过渡到主观的形式,或者感觉过渡到表象的形式。在斯宾诺莎和马勒伯朗士那里,我们都曾看见,主要的规定是认识思维与广延的联系,这就是说,认识外在思维与广延关系中、处在相对关系中的东西,——他们也提出了这个问题:思维与广延两者是怎样联系起来的?但是,他们是在这样的意义下理解并答复这个问题的,即只是这种联系本身构成主要的兴趣,并且认为这种联系本身就是同一性、真理、上帝。作为绝对实体(而不是处于联系中的东西)
,兴趣不是落在相联系的东西上;存在、前提和坚实长存的东西不是相联系的东西,——相联系的东西只是偶然的。在〔洛克〕这里,相联系的东西——事物和主体是有效准的,是被假定为有效准的。
看来〔洛克的〕这种兴趣与表现在马勒伯朗士的《真理的探求》中的兴趣正相同。在马勒伯朗士那里,也掺杂有心理学的东西;不过只是较晚期才这样。绝对统一性是主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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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趣;它被当作基础。马勒伯朗士问:我们的表象是怎样得来的?
他的答复是:第一,我们在上帝中看见一切;第二,因此共相、无限者纯全是认识个别事物的第一位的东西和前提。
洛克则从个别的知觉开始。我们是怎样得到普遍表象的?——洛克答道,我们是从个别知觉中抽象出它们的,这就是说,个别知觉是第一位的东西,共相是后起的,是我们造成的,只是属于思维的主观的东西。双方都把片面性的东西当成有效准、能长存。真正讲来,这只是一种心理学的兴趣,企图考察个别感觉变成普遍表象的道路。无疑地,感觉是精神的最低级的属于动物性的一种方式;思维着的精神想要按照它自己的方式去改变感觉。康德很正确地斥责了洛克说,普遍观念的源泉,不是个别的东西,而是知性。但是主要的事情乃是内容本身的性质。不论你说这内容是起源于知性或者是起源于经验,都没有多少帮助;问题在于这个内容本身是不是真实的。在洛克那里,真理的意义只在于我们的观念与事物的一致;这里所谈的只是关系,内容乃是一个客观事物或观念的内容。但对于内容本身加以研究乃是另外一回事。我们用不着对于观念的来源大事争论。在洛克的观点里,对于自在自为的内容的兴趣完全消失了。
从洛克出发,产生一个广泛的文化,这个文化采取了另外一些形式,但就原则来说,完全是一样的。这个文化已经成为一个普遍的观念形态,并且也被当作是哲学,虽说其中并未谈及哲学的对象。
洛克的生活情况真可以说纯是一些私人事情,是为外部。。。。
情况所决定的;没有包含什么值得注意的东西。他的生活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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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学的、单调的、平常的,是与外部给予的环境相联系的,是不能当作一种特殊的形态来称道的。环境的力量已经成为无限的重大,因为有更合理的客观性和现实性出现了;个人和个人的生活就成为比较无足轻重了。人们说,一个哲学家也应该象哲学家那样生活,亦即独立于世间的外部环境,不要忙于事物、太为世物操心。但是象这样自身封闭,脱离一切需要,特别是脱离文化教养,没有人会获得生活手段,反之,他必须在同他人的联系中寻求生活手段。正因为如此,我生活于其中的外部环境和方式是必要的,但对我也是无足轻重的。我们不应把自己的品格建立在外部环境上面,也不应表示自己是独立于环境之外的形象,而必须为自己在世界中找到一个由自己创造出来的地位。
约翰。洛克1632年生于英国的润格屯。
他在牛津大学学习时,自学了笛卡尔哲学;他对于当时还在学校讲授的经院哲学不予理会。他专门研究医学,不过由于健康不佳,实际上从来没有开业行医。
164年,他随一位英国大使到柏林住了一年。回到英国之后,他认识了当时富于才智的莎甫茨伯利伯爵,并担任他的医药顾问,他住在伯爵家里,无须开业行医。莎甫茨伯利后来当了英国大法官,洛克从他那里获得一个官职;但是由于政局发生变化,莎甫茨伯利下台,洛克很快也就失掉了职位。由于忧虑自己的肺结核病,他于1675年移住蒙特贝里尔,以求恢复健康。当莎甫茨伯利再度任大臣时,虽说他也再度获得了职位,但后来由于这位大臣又倒台,他也重又丢掉了职位,并且被迫逃离英国。他到了荷兰。
当时荷兰这个国家,所有因受到压迫,无论政治上的或者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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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上的压迫,而必须逃亡的人都可以得到保护,并且在那里当时许多最著名的、最有自由思想的人都聚集在一起。他是被牛津大学驱逐出去的①。宫廷派迫害了他;根据国王的命令,要把他逮捕起来,押解回英。因此他不得不在朋友家里躲藏起来。
后来由于1688年革命的胜利,奥林奇的威廉登上王位,他才随着新王又返回到英国。他被任命为商业和殖民事务委员,发表了他的名著《人类理解论》,最后由于健康不佳,辞去公职,退居英国贵族的乡村别墅;他于1704年10月28日逝世,享年七十三岁②。
洛克的哲学是很受重视的,总的讲来,它现在还是英国。。
人和法国人的哲学,并且在一定意义下,也还是德国人的哲学。洛克的哲学思想简单讲来是这样的:(甲)他认为真理、知识建立在经验上面。一方面,经验和观察,另一方面从其中分析出和绎出普遍规定被预定为寻求知识的进程;这是一种形而上学化的经验主义,这也是一般科学所采取的途径。就方法看来,洛克采取的道路与斯宾诺莎正相反对。后者首先提出许多界说;与此相反,洛克竭力指出,普遍的观念出于经验。在斯宾诺莎和笛卡尔的方法里,我们找不到关于观念的起源的陈述,普遍的观念,例
①《评论季刊》,1817年4月,第70—71页:“把洛克从牛津大学驱逐出去的法令”
(他在牛津担任什么职务没有说明)
,“并不是出于牛津大学当局,而是出于詹姆斯二世,由于他的公开的命令和以基督教会监督的身分发出的书面诏令的专断权威,洛克的被驱逐才得到执行。从他的通信中可以表明,大学当局违反自己意志,屈从于这个措施,他不能抗拒命令而不损害到大学成员们的和平和安宁”。——参看:《约翰。洛克著作集》,伦敦,1812年,第一卷:《著者生平》:第ⅩⅩⅥ——ⅩⅩⅧ页。
②布勒:《近代哲学史》,第四卷,第一篇,第238—241页;《约翰。洛克著作集》,第一卷,《著者的生平》,第ⅩⅨ——ⅩⅩⅩⅨ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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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实体、无限等等一开始就被肯定了。不过还需要指出这些观念、思想是从哪里来的,它们的根据是什么,它们的真理性怎样可以得到证实。所以当洛克努力去指出这些普遍观念的起源和根据时,他是在力求满足一种真实的需要。
但是,他只是在经验的起源方面去寻找根据,这就是说,只是在我们的意识,于发展其自身时,采取什么样的途径方面去寻找根据。每个人都知道,他是从经验、感觉、十分具体的情况开始,而按照时间来说是后来才有普遍观念的;普遍观念与感觉的具体事物是有联系的,普遍观念是包含在感觉的具体事物之中的。
譬如说,空间之进入意识是后于空间性的东西,类后于个别事物;并且那只是由于我的意识的活动才把普遍观念从表象、感觉等等特殊东西分离开的。
(乙)
所以洛克所采取的进程是完全正确的,但并不是辩证的,而只是从经验的具体事物中分析出普遍来。对于经验的辩证考察是完全被他抛弃了的,一般讲来,这也就抛弃了真理。——另一个问题是:这些普遍的规定本身是不是真的?
它们是从哪里来的?
它们不只是从我的意志、我的知性中来,而乃是从事物本身来的吗?
空间、原因、结果等等都是范畴。
这些范畴是怎样进入特殊东西的?普遍的空间是怎样被规定为普遍的?这种观点,对于无限、实体等等规定本身是否真的这一问题,他完全没有看见。
柏拉图研究了无限、存在、有限和规定等范畴,认为没有一个方面本身就是真的;只有当两者被设定为同一时才是真理,不论内容的真理性是从哪里来的。但是,洛克却完全抹煞了自在自为的真理。
(丙)
既然思维始终是具体的,思维或共相与广延或有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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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的东西是同一的,那么提出思维与广延二者的关系问题就是没有意义、不可理解的,因为这两者都是思维设定的并由思维分开的。思维怎样去克服它自己所引起来的困难呢?在洛克这里,什么困难也没有产生和引起。在统一或和解的需要得到满足以前,必须激动起分裂(Entzweiung)的痛苦。
说到洛克进一步的思想,那是非常简单的。洛克考察了。。。。
知性怎样仅仅是意识,并仅仅就知性是某种在意识内的东西这一点来考察知性,同时他也就自在之物在意识内这一点来认识自在之物。
(甲)
洛克的哲学特别是针锋相对地反对笛卡尔;后者提出了天赋观念的说法。因此,洛克驳斥了所谓天赋观念,驳。。。。。。。
斥了理论方面的和实践方面的天赋观念;这就是说,一种普遍的、自在自为的观念,这些观念被认作以天然的方式属于心灵本身。
洛克理解到所谓天赋观念并不是人的本质规定,而乃是出现并存在于我们心内的概念,——就象我们身体上有手和脚,饮食的本能人人都有那样,——同样,意识就具有观念,而这就是说,观念是在意识本身之内。因此,在洛克那里,心灵被看成一块没有内容的白版(。。tabularasa)
,这个白版以后逐渐为我们所叫做的经验所填满①。
“天赋原则”这一名词在当时是很流行的;不过关于天赋原则有时人们未免说得太粗笨了。天赋原则的真正意义在于它们是潜在的,是思维本性的本质环节、是还没有取得存在的幼芽的各种特质。
从这方面看来,洛克的说法是包含着重要意义的;作为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