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福的因素
幸福最主要的因素在于健康,其次就是维持独立生活和免于忧患的能力。一方是前述的那些基本因素,另一方是荣誉、排场、勋位和名声。这之间无从比较或补偿,不管我们怎样重视后者。若需要牺牲后者换取前者,没有人会犹豫的。
当我们见到人们全力争取某些事物,费尽千辛万苦,冒险犯难,无非是为了让人刮目相看;当我们见到不但官职、头衔、勋章的猎取,就是财富甚至知识和艺术修养的获得,都是为了赢获人们更大的尊重--这些难道不是确凿的凭据,证明人类的愚蠢已悲哀到无以复加的程度吗?把他人的意见给以过高的评价,是各处的通病。这毛病可能根植于人性的本身,或是文明和一般社会制度所导致的结果。但不管其来源如何,它对于我们所作所为的影响太大,对我们的幸福造成莫大的障碍。
人的幸福主要存在于心境平安和满足,因此,如果我们能把人性之中的这一冲动,减低至合理的程度,对于促进幸福将有极大的助益。这么做,我们应该能够除去心腹中的一大祸患。但是,这是很困难的事,因为这一冲动是人性中自然的和内在的悖谬。
他人的意见
我们对于他人的意见,无论是迎合我们的还是令我们痛苦的看法,都要认真地考虑并适度地估计相对的价值,从而尽可能地减轻我们对他人意见的高度敏感性。因为不管是令我们高兴或是让我们沮丧的他人言词,都是诉诸我们的同一情绪。如果不那么做,我们就成了他人看法之下的奴隶:
渴望赞美的人,
太容易因鸡毛蒜皮
而变得抑郁或兴致勃勃。
(贺拉斯《书函集》)
人们判断一个人在社会上是否有用,并非根据自己的意见,而是取决于他人的看法。于是人们就千方百计地要让他人对自己有好感,把"他人的好感"看作价值重大。这是人生中本有的内在特质,我们把它叫做荣誉感,而从另一角度又可以称之为羞耻心。在他人面前,眼看别人就要就一件事做出对我们的看法,我们的脸上就出现红晕,就是这种心理的缘故(让我们羞惭的事,包括我们明明知道自己无辜,或是所谓过失并未涉及绝对的责任,只是自愿承担者而已)。相反的是,当我们相信或了解到他人对我们信任有加,我们所获得的勇气是无可比拟的,因为这情形意味着大家都会帮助我们、支持我们。众力共同抵挡人生的不幸,相比较我们各自捍卫自己,要容易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