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纸印刷方面, “明代后期,私人刻书越加繁荣兴盛。以万历时期刻书最为丰富。”[171]
“明代造纸印刷术空前发达,出现不少大规模民间印书工场,如常熟毛晋,‘广招刻工’翻印各种书籍,又‘招延海内名士校书,十三流任经部可,十七人任史部,更有欲益四人并合二十一部者’,印书工场很大,可分三个部门,‘汲古阁在湖南七星桥载德堂西,以延长文士,又有双莲阁在问渔压,以延淄流;又一阁在曹溪口,以延道流。汲古阁后有楼九间,多藏书板,楼下两廊及前后,俱为刻字匠所居’”
钱泳,《履园丛话》卷22《梦幻汲古阁》
“毛晋汲古阁,不仅抄书、刻书,也售卖书籍,这一点与一般私人刻书有所不同,它介 乎于私刻与书坊刻书兼备的性质。自己有着一套规模十分广大而完备的机构。从亲自投资、 招聘人才、组稿、校勘、编审、书写、镌刻、印刷、装帧,分工细致,工序环节紧密。书籍 刻成之后,直接进行销售。从编、印、出版、发行,全部由自己成立的机构运作完成。已经 具备了初步的新型资本主义经营的性质。”[171]
“明代胡应麟对明刻书业的分布有过专门研究和评论。他在《少室山房笔丛》中说:;余所见 当今刻书,苏(州)、常(熟)为上,金陵(南京)次之,(杭州)又次之,近湖(州)刻、歙(州)刻 聚精,遂与苏、常争价。蜀本行世甚寡,闽本最下。;又说:;凡刻之地有三:吴、越、闽 。其精,吴为最;其多,闽为最;越皆次之。;谢肇 说:;今杭刻不足称,金陵、吴兴、 新安三地剞厥之精,不下宋版。楚蜀之刻,皆寻常耳。闽建安有书坊,出书最多,而版纸俱 最滥恶,盖待为射利计,非以传世也。近来吴兴、金陵渐渐陷此疾矣。;以上两说,说明到 了明代刻书中心发生了变化:四川、平水印刷事业已经衰落,而建阳、苏州、杭州仍然称盛 。明代中叶后,杭州转微而吴兴代之而起。无锡、南京相继成为刻书中心。歙县后来居上, 北京仍是北方刻书的重地。但是,这时全国刻书业已逐渐集中到江苏、浙江、福建三地,而 以江苏为首了。”[171]
“编、刻、售合一,发展较快。书坊刻书发展到明代中后期,已不单是刻书匠户,而是 把编辑、出版、发行结合在一起,形成了三位一体的书业专行。这种结合有利于书坊主人了 解社会需要,从而有的放矢地编刻图书。这不仅增强了书坊本身的竞争力,而且也促进了刻 书事业的发展。除上面所讲的余象斗三台馆、双峰堂和金陵唐氏富春堂外,如建阳书坊的熊宗立、熊冲宇的种德堂,都自撰、自编、自校、自刊了许多医书。熊宗立编印的《名方类证医书大全》被日本人称为医家至宝,在日本翻刻,成为日本刊行最早的医书。其后人熊龙峰 、熊大木的忠正堂又编印了许多话本、小说,其中《北宋志传》和《大宋中兴英烈传》就是 后世《杨家将演义》和《说岳全传》两部长篇的雏形。”
“在印刷技术方面,也有了极为重要的发展。首先是铜活字的应用。弘治年间(1488─150 5年)无锡华氏会通馆、兰雪堂和嘉靖年间无锡安氏桂坡馆为最著名。他们应用铜活字排印各 类古书,为后世藏书家所重视,有不少得以保存到现在。就今传世的有华氏会通馆弘治五年 印《锦绣万花谷》、弘治八年印的《容斋随笔》和《文苑英华辨证纂要》,以及华氏兰雪堂 排印的《艺文类聚》、《春秋繁露》等等。安氏桂坡馆排印的《颜鲁公文集》、《古今合壁 事类备要》等书,也有流传。此外,还有嘉靖年间芝城姚氏兰印《墨子》、建业张氏的《开 元天 宝遗事》和王云溪馆排印的《玉台新咏》以及许多其他人用铜活字刊印的唐人诗文集等等。 万历年间又流行起来木活字印书。《太平御览》、《太平广记》等大部头书籍也都有了木活 字印本。崇祯年间又用木活字印行《邸报》,这可以认为是中国用活字版印报纸的起源。”
明代印刷术另一大发展是套印术的应用。套版印刷品出现后,到了十七世纪得 到广泛的发展。这是和吴兴的凌氏、闵氏两家的努力分不开的。吴兴在嘉靖以后渐成刻书中 心,技术超过福建和杭州。闵氏(闵齐急)在1616年用套版印成《春秋左传》。以后闵、 凌(凌蒙初)二家继续发展套版印刷,刻印了许多带有批注评点的经史子集四部古书,以及戏 曲 小说。他们采用套版印刷的古书,被称为;闵刻;和;凌刻;。最初用朱墨两色,后来发展 为五色。他们的用意是为便于学习,所以在书的内容上并没有特殊价值,但是印刷技术却因 此大大向前推进了一步。[171]
2、明代私营工业占据压倒性优势
值得注意的是明朝工业发展的一个重要特征是私营工业占据了生产的决大部分比例,官营工业基本上无法与之相比。当时整个社会呈现的景象是民间的工业不断壮大,而官营工业不断萎缩。
就以瓷器而言,《明末中国的私人海上贸易》根据宋应星的记载介绍“民窑发展非常快,容量也比官窑大的多,以青窑为例子,官窑每座烧盘,碟样器二百多件,尺碗三十多件,大覃十六七件,小酒杯五六百件,而民间青窑每座可烧器皿千余件”[155]
此外曹大为提供的数据“景德镇陶瓷业中一般民窑的窑身和每窑产量要比官窑大3-4倍。明后期景德镇3000座窑中,官窑仅有几十座。崔、周、陈、吴4家民窑的产品畅销中外,质量远远超过官窑。这时京郊门头沟煤窑很多,官窑只一两座,余皆民窑。在以往受官府控制最严的制盐业,万历年间也出现……向民营变化的迹象”[172]
在许涤新, 吴承明编写的的《中国资本主义发展史第一卷》中也有类似的论述,“明代民窑比元代大3倍,平均每窑产量约5担。以每年烧40窑计,300座窑年产6万担。明代御瓷的烧造任务,除了隆庆五年(1571)一个引起大臣争议的特例外,最多不超过10万件,合500担左右。其中只是钦限瓷器官搭民烧,我们不知钦限部分占据多少,即以全部官搭民烧计,也只占民窑生产能力的0.8%,无论以何种方法计算,明代民窑的99%的生产是作为商品在市场上销售的”[167]p578页
丝织业的情况也是相同
吴承明说“关于明代丝织官手工业,每年5.6万匹的造解任务,并不是很大的,北宋宋徽宗时每年从江西一路和买的绸帛就有50万匹,并且这个造解任务(指明代每年5.6万匹)并未完成,有时完成不到一半。……万历十五年(1587)有个报告说:“累朝定制,岁造缎匹,不过三万余匹,上用赏赐,俱在其中”,……有些人把明代丝织官手工业过于夸大,恐怕也是不适宜的。”[167]p149-150
“
事实上,官织染局在成、弘以后,就逐渐衰落了。……
苏杭官局,嘉靖以后就大量实行由民间机户领织的办法。……朝廷所用丝织品就逐渐改为市买和领织,并逐渐集中由苏、杭起解
”[167]p150-151
“
民间的丝织能力,即使在明初官手工业最盛的时候,也是超过官织染局。这种历代也包括明代征课绢帛作为赋税的情况就可看出。而到了明后期,民间机户有了发展,即使不计农村副业,单机户的生产,也逐渐超过官织染局了。
……皇朝所需丝织品,也早就在向民间市买了。如成化时,福建、江西、湖广等处岁造缎匹不足,即“委官赍银”,到南京、苏州市买,以至“价值太高”。大约市买相当普遍,所以成化二十年(1484)下令各司府织染衙门,“不许另科银价,转往别处织买缎匹”。
”[167]p152
“官织染局除本身征役的工匠外,还常雇工织造。……南京是丝织重镇,但官局的工匠仍是不如民间好,所以要“出备工匠,雇觅在京高手”。……官局的雇工,不仅说明民间机户的大量存在和手艺精巧,也反映原来的户籍制度已在瓦解。”[167]p153
“民间几乎有多少?也不妨做个猜测,……总的看来,在明末,民间机户至少也有官局工匠的3倍,即约3万人了”[167]p154
关于丝织工业,尽管事实很清楚,民间远远高于官营,但有些论者似乎死活不肯面对事实,比如他们硬要挖空心思把明代的领织说成是什么封建统治者对丝织业的控制。
不过吴承明的一段话应该是对这种论调最好的反驳
“
领织是由官局自织演化而来的,它也是官局制度的一个否定。由于有社会经济条件的变化,有大量民间机户和富裕大户的出现,才有这种演化和否定。[领织制度本身还是建立在市场经济利益驱动的基础之上]如说“重名包揽,规图分例”,就正是说它是一种有利可图的事情,才有人包揽,企图一人承领两份任务。……天启三年(1623)有个记载说,官府对于领织,若“银两尽行给发,机户有利,接迹而来;内监挟朝廷之威权,银两不免减削,机户无利,掉臂而去。”有利就干,无利就不干,这正说明,领织是建立在经济关系之上,每遇争执,机户就“动以料价不敷为词”,朝廷的威权也起不了多大的作用
”[167]p157
采矿业的情况,吴承明说“总的看来,明代的矿禁政策,并不是很严厉,除金银外,很早就开放民营;……官矿、官冶虽有起伏,但宣德以后,总是下降的趋势。官家仍致力于铁冶,而正德以后也迅速衰落,以至停闭。大约只有云南铜官矿坚持到明末,但已改为雇工开采了。有人说‘我朝坑冶之利,比之前代不及什之一二’,明代的官矿、官冶,大体是这样。”[167]p175
“宣德十年(1435)诏:‘各处山场、园林、湖池、坑冶及花果树木等件,原系民业,曾经官府采取,见有人看守及禁约者,自今听民采取,不许禁约,其看守内外官员人等,各回原职役’。这种笼统的诏令,未必贯彻,但民营矿业的声势已大,可以想见”[167]p178
另一则资料也能说明这一点,当时官营矿冶业由盛转衰,万历时期最大的官营矿冶——遵化铁厂濒临破产,‘山场封闭,裁革郎中及杂造局官吏,……地租银征收解部,买铁支用。’而与此相反,民营铁业得到迅速发展,芜湖已逐渐成为民间冶炼中心,专业炼铁钢坊不断扩大。著名的濮万业钢坊从濮家店迁到古城西郊濮家院,后因炼钢规模扩大,又在西城外设置总作坊,而以濮家院做东作坊。”[155]而在明朝这样的私营钢铁大作坊还有许多家。
就是禁止民间开采金银矿,那很大程度上不过是一纸空文。“金银矿是禁止民间开采,但这只是法令规定而已。‘盗矿’之事,史不绝书,而且遍及各省,大都是银矿。他们有的是在深山偷挖,有的则凭借势力占领官家的矿场,有的更建立武装公然和官府对抗。……在广东顺德,有的‘豪强’勾结‘势家’经营银矿,达30年之久。不过积少成多,占数量最大的,恐怕还是民间的零星偷采,只是没有系统记载而已”[167]p175
至于铜和铅,“也属官矿,但很早就有民营。民间开采须经官批准,缴纳一定实物,亦称矿课”。有些人把开矿需要经官批准,并且征收旷课,当成是所谓封建政府对民营矿业的残酷压制剥削,唾沫横飞的大加批判,只是这些东西也不想想看,难道现在,任何一个国家,私人开矿是可以不经过国家批准的?是不需要征收税收的?这些人研究历史除了给古人扣帽子打棍子之外,还会干什么?
实际上明朝的时候,即便是这样一种管理,很大程度上也名存实亡,徒有虚名。不经官府批准,私自开矿就不必说了,即便是那些经过官府批准的,偷税漏税行为也是到了明目张胆,猖獗已极的地步,可以说基本长朝廷中央政府能够从开矿中获得的利益少之有少,大量的巨额到流到那些私营矿主的腰包里去。看看如下记载就明白了,“铜的开采,后期转盛。民间铜器的制造,当是出自民矿。……即使朝廷铸币,也仰仗民铜了。据嘉靖间记载,铸币‘黄铜照例行户部买办’,以至有时‘铜价太高,得不偿费’。到万历时,有人说:‘天下铜在民间为供具什器者,不知几千万亿。其产于各处名山者,豪姓大贾负贩以擅厚利,又不知几千万亿。’‘今云南、陕西、四川、广东各省有铜矿,为奸商专擅’。”[167]p176
还有煤矿开采,“大约自始就是民营,仅知在北京附近的门头沟曾有过一二座官窑。洪武二十六年(1393)规定对民煤十分取二,……永乐十三年(1415)改定为三十分取一,其税又远较金属矿为低了”。到了万历以后,“矿税也已改为征银。万历二十五年(1597)朝廷谕旨说:‘煤乃民间日用所需,若官督开取,必致价值被增,京城家户何以安生’,这是指京西的门头沟矿区。万历三十一年,这里曾经发生一次采煤矿工,运煤脚夫拥进北京城,抗议游行示威的局面”[167]p178-179
再有食盐的生产销售,“官盐销量小,征税面狭窄,盐商靠私盐买卖谋取暴利。全国食盐需求量大约有18亿斤,而官盐固定行销量只有5亿斤左右,食盐市场的2/3为私盐独占,严重影响盐税收入。嘉靖以来,政府一直努力采取增加引目、提高引斤等措施增加官盐销量,以期提高盐税收入。……可是人口一定,食盐市场有限,价廉质优的私盐在市场竞争中胜过价昂质次的官盐,政府的种种努力总归失败”[89]
“明朝是以较短的时间完成了宋朝手工业从官营到私营的演变,而且变化得更为彻底。迄至明朝后期,除了盐业等少数几个行业还在实行以商人为主体的盐引制外,大多数手工业都摆脱了官府的控制,成为民间手工业。所以,如果说中国农业的私有化出现于战国与汉代,那么,中国手工业的完全私有化,则迟至明代。”[173]
3、明代商业发展的水平
对明代这种私营产业过度的发展以及造成的后果,我们后面还会详细的分析,这里仅仅列举一下事实。无论如何有一点是明确的,正是在农业和私营工业都高度发展的基础之上,明代商业的发展也达到前所未有的新水平。
明初朱元璋实行的一系列政策,和日后明朝工商业的繁荣旺盛之间有紧密关系。一方面,他本身就对商业征收低税,尽可能减轻商业负担,为商业发展提供了良好的环境;另一方面他致力的农业经济的恢复也为日后工商业的蓬勃发展奠定了一个重要的物质基础!这一点西方的明史专家也是看到的.《纵乐的困惑 : 明代的商业与文化》一书中说
“明代中国变成了一个商业世界,不仅蔑视王朝初期洪武皇帝所竭力恢复的农业秩序,而且还借助了这种秩序的恢复。洪武皇帝限制流动的经济目的是为了增加农业生产量。在这方面,他获得了成功。生产量的提高造就了进入贸易流通领域的剩余农产品,剩余农产品的经常性流通促成了从剩余产品向商品生产的过度。与此同时,洪武以军事供应和人员调动(张涛的官职调迁肯定走了至少两万公里的路)为目的的交通手段和投资使得各交通子系统得以改进,这使得商品流通更为容易。商人们的货物与政府的税收物资在同一条运河上运输,商业经济人与国家的驿递人员走的是同样的道路,甚至他们手中拿着同样的路程指南。明朝政府从背后给人口和货物的流动——同样也包括思想和社会地位的变动——一个推动力,而市场则从前方加速了这种运动。商业化并非简单地是从洪武设想的国家垄断的交通系统和政府倡导的自给自足来个一百八十度的大转弯,反而恰恰是后者发展的结果”[174]p12
“洪武统治时期和在此以后的一段时间内,商业的发展很大程度上是由于他本人恢复经济的措施,一旦农村的稳定社会秩序重新确立之后,那些为自身的生存需要而生产的生产者发现如果年景好的话,生产还有剩余,他们很愿意出售这些剩余品……只要他不禁止买卖,上述的丰歉之别和贫富不衡就会带来物品的买与卖,并最终导致劳动的买与卖”[174]p67
明代商业发达表现在许多方面
粮食生产的专业化趋势,在明代一些地方一跃变为商品粮食出口区,如“江西赣州每年都有大批商品粮输出运往各地,‘自豫章、吴会咸取给焉,两关转毂之舟,日络绎不绝’” ,而许多本来粮食可以自给的地区甚至本来是重要产粮区的地区都因为农业人口的流失,以及种植其他可以获取更高商业利润的经济作物而变成粮食进口区。如“前面提到的嘉定地区因植棉业发展,‘邑中种稻不能什一’,加上商业人口剧增,本地产粮不足以自饱,必须仰食四方”[155]
“长江三角洲一带是当时桑、棉经济作物和手工业最发达的地步,常思患粮食不足,……区域内调剂甚繁。但整个区域仍有不足,须由湖北,江西,安徽运入,所谓‘半仰食于江、楚、庐、安之栗’。”[167]p91
“县不产米,仰食四方,夏麦方熟,秋禾既登,商人载米而来者,舳舻相衔也,中人之家,朝炊夕负米而入者,项背相望也”[176]
关于明代商业其他方面的发展,不能一一详细列举,因为材料实在太多,这里仅随便列举摘录一些相关记载,算是窥一斑可见全豹。事实上,关于明代尤其是晚明的商业研究论文已经相当多,我们也没有必要做无意义的重复。具体的可见《晚明社会变迁与问题研究》一书中的第二章,许敏撰写的《商业与社会变迁》,另外樊树志编写的《晚明史》一书导论中的第二部分《商品经济的高度成长与市镇的蓬勃发展》也可做参考
江南出产的“绫、布而物衣被天下”。每年有成千上万的商人前来收购棉花,棉纱和棉纺织品,
下面列举的史料多摘录自谢国桢收集整理的《明代社会经济史料选编》[175]一书下册
“夫贾人趋厚利者,不西入川,则南走粤,以珠玑金碧材木之材,或当五,或当十,或至倍蓰无算也。然茶盐之利,尤巨,非巨商贾不能任。第市法有禁,西北在茶,东南在盐。茶禁通于西北之虏,而多产于东南,故其法久而可守。盐禁限于行盐之地,而在在有之,故其法拘而难行。且茶利食于人榷于国者什之一二,盐利食于人榷于国者什居七八。故原大则饶,原小则乏,上则富国,下则富民,巧者有余,拙者不足,此其大经也。吾渐富厚者多以盐起家,而武林贾氏,用鬻茶成富,至累世不乏。”[177]
吴伟业(也即那个写《圆圆曲》说“痛哭六军皆缟素,冲冠一怒为红颜”的明末遗民吴梅村)诗:“眼见当初万历间,陈花富户积如山。福州青袜鸟言贾,腰下千金过百滩。看花人到花满屋,船板平铺装载足,黄鸡突嘴啄花虫,狼藉当街白如玉。市桥灯火五更风,牙侩肩摩大道中”[178]
“凡福之绸丝,漳之纱绢,泉之蓝,福延之铁,福漳之橘.福兴之荔枝,泉漳之糖,顺昌之纸,无日不走分水岭及浦城小关,下吴越如流水。其航大海而去者,尤不可计。皆衣被天下”[179]
“燕、赵、秦、晋、齐、梁、江、淮之货,日夜商贩而南,蛮海、闽广、豫章、楚、瓯越、新安之货,日夜商贩而北。”[180]
”张家口本荒徼,初立市场,每年缎布买自江南,皮张易自湖广。因广召商贩贸易,号民市。兼收其税,充诸将吏廪犒需。时真有胡越一家气象。后几议设税珰,梅国桢特再疏止”[181]
“平阳、泽、潞豪商大贾甲天下,非数十万不称富,其居室之法善也。其人以行止相高,其合伙而商者名曰伙计,一人出本,众伙共而商之,虽不誓而无私藏。祖父或以子母息モ贷于人而道亡,贷者业舍之数十年矣,子孙生而有知,更焦劳强作以还其贷,则他大有居积者,争欲得斯人以为伙计,谓其不忘死肯背生也,则斯人输小息于前而获大利于后。故有本无本者咸得以为生。且富者蓄藏不于家,而尽散之于伙计。估人产者,但数其大小伙计若干,则数十百万产可屈指矣。盖是富者不能遽贫,贫者可以立富,其居室善而行止胜也。” [182]
“吴中素号繁华,迨成化间,余恒三四年一入,则见其迥若异境,以至于今,愈益繁盛,闾阎辐辏,万瓦甃鳞,城隅濠股,亭馆布列,略无隙地。舆马从盖,壶觞罍盒,交驰于通衢。水巷中,光彩耀目。游山之舫,载妓之舟,鱼贯于绿波朱之间,丝竹讴舞与市声相杂。凡上供锦绮,文具,花果,珍羞奇异之物,岁有所增,若刻丝累漆之属,自浙宋以来,其艺久废,今皆精妙,人性益巧而物产益多。至于人材辈出,尤为冠绝。作者专尚古文,书必篆隶,骎骎两汉之域,下逮唐,宋未之或先。此固气运使然,实由朝廷休养生息之恩也。人生见此,亦可幸哉。 ”[183]
“浙十一郡惟湖最富,盖嘉、湖泽国,商贾舟航易通各省,而湖多一蚕,是每年两有秋也。闾阎既得过,则武断奇赢、收子母息者益易为力,故势家大者产百万,次者半之,亦孚封君。其俗皆乡居,大抵嘉禾俗近姑苏,湖俗近松江,缙绅家非奕叶科第,富贵难于长守,其俗盖难言之。”[184]
p3
张瀚说:“余尝总揽市利,大都江南之利,莫大于罗崎绢纤,而三吴力最。即余先世,亦以机杆起家,而今三吴之以机抒致富者尤众。西北之利,莫大于绒褐毡裘,而关中为最。有张姓者,世以畜牧为业,以万羊称,其畜牧为西北饶富甲于秦。其他藉以富厚者,燕周齐晋之郊亦夥矣。”[177]
僻远的江西铅山镇上,
“
其货自四方来者,东南福建则延平之铁,大田之生布,崇安之闽笋,福州之黑白砂糖,建宁之扇,漳海之荔枝、龙眼;海外之胡椒、苏木;广东之锡,之红铜,之漆器,之铜器;西北则广信之菜油;浙江之湖丝、绫绸;鄱阳之干鱼、纸钱灰;湖广之罗田布、沙湖鱼;嘉兴西塘布;苏州青、松江青、南京青、瓜州青,红、绿布;松江大梭布、中小梭布;湖广孝感布、临江布、信阳布;定陶布;福建生布、安海生布、吉阳布、粗麻布、书坊生布、漆布、大刷竟、小刷竟、葛布、金溪生布:棉纱、净花、籽花、棉带、褐子衣、布被面;黄丝、丝线、纱罗、各色丝布、杭绢、绵捆、彭刘缎、衢绢、福绢。此皆商船往来货物之重者。”[185]
方圆几千里的各种名、优、特产,辐辏汇萃于山陬一隅,这确实很能反映明后期商品的繁茂景象。其它如铁器、瓷品、纸张、食糖……也在由生产它们的原产地源源不断地贩运到全国各地,进入大小城市中的千店万铺,供当地市民消费。
“客店至泰安州,不复敢以客店目之。余进香泰山,未至店里许,见驴马槽房二三十间;再近,有戏子寓二十余处;再近,则密户曲房,皆妓女妖冶其中。余谓是一州之事,不知其为一店之事也。投店者,先至一厅事,上簿挂号,人纳店例银三钱八分,又人纳税山银一钱八分。店房三等:下客夜素早亦素,午在山上用素酒果核劳之,谓之“接顶”。夜至店,设席贺,谓烧香后求官得官,求子得子,求利得利,故曰贺也。贺亦三等:上者专席,糖饼、五果、十肴、果核、演戏;
次者二人一席,亦糖饼,亦肴核,亦演戏;下者三四人一席,亦糖饼、骨核,不演戏,用弹唱。计其店中,演戏者二十余处,弹唱者不胜计。庖厨炊灶亦二十余所,奔走服役者一二百人。下山后,荤酒狎妓惟所欲,此皆一日事也。若上山落山,客日日至,而新旧客房不相袭,荤素庖厨不相混,迎送厮役不相兼,是则不可测识之矣。泰安一州与此店比者五六所,又更奇。”[186]
4、明代海外贸易
对明代一般商业情况的介绍就到这里,下面着重介绍明代时期的海外贸易
明代的海外贸易可以说从明代的早期就已经开始,并且规模相当巨大。有些人一直喜欢津津乐道的是明朝的海禁,但实际上所谓的海禁大部分时候不过是一纸空文,真正严格执行的时间少之又少。嘉靖时期,唐枢在《复胡梅林论处王直》中提到实际的情形“若其私相商贩,又自来不绝,守臣不敢问,戍哨不能阻,盖因浩荡之区,势难力抑。一向蒙蔽公法,相沿数十百年。然人情安于睹记之便,内外传袭,以为生理之常”[188]
也就是一百多年来,海禁几乎根本没有被实际执行过,官方一直是睁一只眼睛闭一只眼睛,“相沿数十百年。然人情安于睹记之便,内外传袭,以为生理之常”
“天顺以后,市舶权重,市者私行,虽公法荡然,而海上偃然百年,此乃通商明验”[188]
再看别的明代人的话,进一步可以得到验证
王抒“国初立法,寸板片帆不许下海,百八十年以来,……每遇捕黄鱼之月,巨艘数千,俱属于犯禁,议者每欲绝之,而势有难行,情亦不忍也。与其绝之为难,孰若资之为用”[189]
从上面引用的记载可见从明代宣德年间,海禁的律令就已经根本得不到严格的执行,私人出海通商的记载的也不少。原因并不是什么吏治腐败,而是
“盖因浩荡之区,势难力抑。”
“而势有难行,情亦不忍也。”
成化弘治之际,就有“豪门巨室,间有乘巨舰,贸易海外者”[190] 之举。到了正德年间,“豪民私造巨舶,扬帆外国交易射利”更多。嘉靖年间(1522~1566年),“漳州月港家造过洋大船往来退逻、佛郎机诸国通易货物”者有增无减。
可以说明代在太祖以后的海禁法令,唯一的结果就是把海外贸易的高额利润,全部拱手让于私人,并因此更大程度地刺激了沿海居民从事海外贸易的强烈欲望。
到了晚明,海外贸易发展经过了两百多年积累,已经成磅礴浩荡之势,繁盛已极。为了说明问题,我们不妨摘录一些樊树志《晚明史》的片段
“据严中平研究,一五七四年和一五七六年的两个文件记载,中国商人运到马尼拉的货物包括面粉、大麦面、食糖、干鲜果品、钢、铁、锡、铅、铜、瓷器、丝织品和小物件。到了1580年代,中国商人来货就更加繁多了,其中生丝、绸缎、棉布、夏布、陶器、瓷器、玻璃器、面粉、饼干、咸肉、火腿、黄油、干鲜果品、家畜、家禽、家具等。1590年代,中国来货包括天蛾绒、织锦缎(本色的和绣花的)、花绫、厚绸、棉布、夏布、面纱、窗帘、被单、铜铁器具、火药以及其他生活用品,应有尽有。而其中生丝、丝绸、瓷器等中国特产,遍销西班牙本土和它的各殖民地;棉麻匹头为西属殖民地土著居民所普遍消费”
“1591年菲律宾总督发现,菲律宾群岛上土著居民因为服用中国衣料,不再种棉织布,所以下令禁止土著居民服用中国的丝绸和其他中国衣着原料。1592年这个总督报告西班牙国王说,中国商人收购菲律宾的棉花,转眼就从中国运来棉布。棉布已成为中国货在菲律宾销路最大的商品。但土著居民如果采用自己种植的棉花自行纺织,可以向墨西哥输出肆十万比索的布匹。这只不过是一纸空文,以后土著居民还是大量服用中国衣料。”
“中国纺织品还经过马尼拉销售到西属美洲殖民地去,早在16世纪末叶,中国棉布已经在墨西哥市场上排挤了西班牙货。有的文献说,因为中国棉布价廉物美,所以印第安人和黑人都用中国货而不用欧洲货。中国丝绸就更为畅销了。严中平说,实际上,中国对西班牙殖民帝国的贸易关系,就是中国丝绸流向菲律宾和美洲,白银流向中国的关系。”
“至迟到1580年代初,中国的丝绸就已经威胁到西班牙产品在美洲的销路了。17世纪初,墨西哥人穿丝多于穿棉,所谓穿丝,大多是穿中国丝绸”
“以至于墨西哥总督于1611年呼吁禁止中国生丝的进口。但是到了1637年情况愈发严重,墨西哥的丝织业都以中国丝为原料,墨西哥本土蚕丝业实际上被消灭了。邻近墨西哥的秘鲁也是中国丝绸的巨大市场,中国丝绸到秘鲁的价格只抵得上西班牙制品得三分之一。从智利到巴拿马,到处出售和穿着中国绸缎。”
“中国丝绸不仅泛滥美洲市场,夺取了西班牙丝绸在美洲的销路,甚至绕过大半个地球,远销到西班牙本土,在那里直接破坏西班牙的丝绸生产。” [2]p52-53
“地方志记载:‘(月港地方)饶心计者,视波涛为阡陌,倚帆樯为秣稆。该富家以财,贫人以躯,输中华之产。驰异域之邦,易其方物,利可十倍。故民乐轻生……成(化)弘(治)之际,称‘小苏杭’者非月港乎?’
“……嘉靖二十七年(1548)年福建地方官员根据当地百姓的请求,上疏朝廷将月港由镇升格为一个新县——海澄县的县治”
“隆庆元年(1567年)明朝正式开放海禁,准许人民前往海外贸易,——正式向海澄县的海防同知纳税,使之成为官方认可的合法贸易”
“中国商人运去的货物大多是一些生活用品,如水瓶、瓷器、铜铁器之类,尤其受欢迎的大宗货物是丝织品。中国精美的生丝、丝绸极受西班牙人喜爱,往往以高价向中国商人收购,中国商人因此获利甚厚。随着贸易的发展,福建商人逐渐移居菲律宾,专门从事商业中介职业,与西班牙人约定价格,回国代为采办。不少商品来回运输不便,就由福建人移居菲律宾在当地生产、供应,于是出现了一大批华人经营的织布、服装、铸造、彩绘的作坊商店。此后从明代的中国大陆移民不断增多
“Theveuot在《奇异的旅行》第二卷记载,当时马尼拉城有西班牙2000名(包括军队在内),……中国人则有2万名……”[2]p54-p57
一本论述“马尼拉大帆船”的专著(参看全汉升《明代中国与菲律宾间的贸易》)说‘中国是大帆船贸易货物的主要来源。就新西班牙(墨西哥及其附近的广大地区)的人民来说,大帆船就是中国船,马尼拉就是中国与墨西哥之间的转运站,作为大帆船贸易的最重要商品的中国丝货,都以它为集散地而横渡太平洋。在墨西哥的西班牙人,当无拘无束的谈及菲律宾的时候,有如谈及中华帝国的一个省那样,就马尼拉来说,每年航经中国海的商船,着实是它的繁荣基础。[2]p59
“从马尼拉海关每年对中国货物征收的进口税来看,平均每年占该港进口税总额的50%以上,17世纪初上升至80%,最高年份达到92.06%,贸易额超过100万比索”[2]p60
“全汉升分析,在晚明数十年中,每年开抵马尼拉港的船舶,……中国商船要占绝大多数,有时甚至等于进港船数的全部在明代,中国商船在马尼拉港的进口税中所占的比重是最高的,1586-1590年中国商品进口税在全部进口税中占36%,到了1611年,中国商品进口税占全部进口税的91.5%”[2]p62
“在当时东南亚诸国看来,郑芝龙海上贸易集团的船队在路上基地的支持下,成为中国贸易网中最大的商人。……无可争议的是,这一时期中国商船牢牢控制了马尼拉贸易,因为西班牙人需要源源不断地把中国的生丝、丝织品通过马尼拉大帆船运往墨西哥的阿卡普尔科港。马尼拉生丝市场的繁荣,吸引了中国移民前往马尼拉经商发展,无怪乎有人说,17世纪时的马尼拉城,与其说是欧洲式的,不如说是中国式的”
其他的论文著作中对明代海外贸易的繁盛情况也多有论述
“据万历三十七年(1609年),我国民间海外贸易开往日本商船的《装载货物清单》和《华夷通商考》所载,(30)福建省输出日本的商品,除上面所说的丝织品、瓷器、糖、果品外,还有铁、纸、布、竹器、药材、茶、酒、漆器、金线等。又根据荷兰人侯德孟万历年间在印尼万丹(下港)看到中国商人出售的商品有:各种丝布、各色生丝、缎子、天鹅绒、繻子、金丝、金襕、磁器、皿、美丽的漆笼、水盘、嵌铜、大罐小罐、水银、首饰盒、色纸、历、金表纸的书、镜、梳、眼镜、硫黄、中国刀、漆鞘、人参、扇、遮太阳的唐伞等。还有,“沿海人民造作小巧技艺,以及女红针黹,皆于洋船行销”国外(31)。可见,月港出口货物绝大多数是手工业品。”[191]
明朝人洪选善的《瓶台谭侯平寇碑》写道:“异时贩西洋,类恶少无赖,不事先业;今虽富家子及良民,靡不奔走。异时维漳沿海居民习奸阑出物,虽往,仅什二三得返,犹几幸少利;今虽山居谷汲,闻风争至,田亩之夫,缀耒不耕,赍贷子母钱往市者,握筹而算,可坐富也”。《海澄县志》亦说:“以海市为业,得则潮涌,失则沤散;不利则轻弃其父母妻子,安为夷鬼,利则倚钱作势”。他们“十田不重,操资交捷,起落不常。能者方成,拙者乃毁,东家已富,西家已贫。高下失均,锱铢共竞,互相凌夺,各自张皇。于是诈伪萌矣,末富居多,本富尽少,富者愈富,贫者愈贫。起者独雄,落者辟易,资爰有居,产自无恒”(32)。他们为了利润,“时有飓风之俭(险),亦冒为之”(33)。至于船上人员,“其舵水悉雇佣贫民”(34)。由此可见,明代在月港从事民间海外贸易活动的主要是市民阶层。至于一部分是所谓“富家”、“富者”、“豪富”、“居者”、“舶主”等,他们究竟是些什么人?因为海外贸易要漂洋过海冒风险,而且起落无常,顺利则“容致巨万”,成为暴发户;“不利则轻弃父母妻子,安为夷鬼”,家破人亡。因此,他们只能是唯利是图,敢于冒风险的大海商,决不是一向养尊处优的封建官僚地主。[191]
“中国大部分最好的商品都由此处(引者注:这里指的是广州)运往各地,因为它是中国最开放和自由的交易地点。且不说6个邻国的土著和异邦人运走的各种货物,仅葡萄牙运往印度、日本和马尼拉的货物,每年约有5300箱各类丝绸,每箱装有100匹真丝,天鹅绒花缎和缎子、轻料如半花缎、彩色单层线段,还有250块金子,及每块重12盎司的2200块金锭,此外的货物还有瓷盘,镀金器皿,糖,中国木,大黄,麝香,……即使长篇开列也不能尽举其名” [155]p10-p11
“(福建省)这个省滨海,是中国输出大量商品又一个优良港口,当地的勤劳百姓,把货物运往马尼拉、日本等地区”[155]p11
在《明末中国的私人海上贸易》中有这样的记载“明代,中国海商资金雄厚,对南洋各地土产有很强的购买力”,西方的公司没有办法和中国商人竞争,根据当时西方人的记载“1640年,一个中国商人在暹罗收购大量皮革,最初荷兰东印度公司的代表范佛里特想用高价收购的办法来彼此竞争,但没有成功,这个中国商人更由此不还价的收购”。[155]
海外贸易发达的结果是大量白银从美洲,从日本,以及欧洲流入中国。李隆生在一个表格里列举了庄国士、von Glahn、Yamamura&Kamiki、Brading&Cross、Atwell Reid、Kobata等众多学者对于明季从日本和西属美洲流向中国的白银数量的不同估计,然后取了一个平均值。最后得到估计如下:“若取各家平均,则明季由日本流入中国的白银为1亿7000万两,西属美洲流向中国的白银为1亿2500万两,合计2亿9500万两。所以,整个明季由海外流入的白银可能近3亿两。”[103]p165
事实上这个估算可能还是偏低的
《晚明社会变迁》一书中说“综合粗估结果,1570——1644年美洲白银总共大约有12620吨流入了中国”[151]p241,把吨换算成两,这就相当于3亿3653万多两白银流入中国,如果日本流入中国的白银仍旧按照1亿7000万两计算,则明季从海外流入中国的白银当在五亿两以上。
“有一点是可以证实的,那就是,在大量研究基础上做出的估算,证明了日本白银产量的绝大部分和占美洲产量一半的世界白银流入了中国,总数庞大。葡萄牙学者马加良斯.戈迪尼奥将晚明时期的中国形容为一个‘吸泵’,形象而具体地说明了中国吸纳了全球的白银。然而我们切不可忘记,这么多的白银,是用中国的商品交换而来的,因此晚明社会经济的发展,特别是海外贸易的发展,过去显然是低估了,应该重新给以评价”[151]p241
5、对明代海外贸易的评价问题
对明代的海外贸易究竟应该怎么评价,有这样几种观点是有典型意义的,我们不妨来分析一下。
一种观点是不顾明代中晚期海外贸易高度发达的客观事实,刻意贬低明代海外贸易的意义,对明朝政府的作用更是不遗余力的攻击,竭尽全力的诋毁。这种观点中,戴裔煊的言论可以说比较有代表性,和他类似的论点,长期以来在评价明朝的时候不绝于耳
我们下面引用戴裔煊的一些话
“百般扼杀摧毁,终未奏效,隆庆万历间明封建统治者被迫开放东西洋海禁。发给商舶文引,准贩东西两洋,征收税饷,又实行对商舶搜刮榨取。请领文引要引税,东西洋每引税银三两,鸡笼淡水税银一两,后来增加东西洋税银六两,鸡笼淡水税银二两。……加增饷则因为东洋吕宋地无他产,完全用银钱买货,回船除银钱外,没有别的货物,即有也没有多少,所以从吕宋回来的船,每船更追加银一百五十两,叫做加征”[192]p344
“禁海固然妨碍超出国家界限商品的流通,驰禁实际上是寓禁于征,对积累资本,扩大商品再生产不但没有帮助,甚至还有更坏的影响;更不用说以舶税充兵饷,用来镇压人民了”
“明封建朝廷弛海禁,发给商舶文引,与西方国家对贸易公司的特许证书相比,截然是不同的。……明封建朝廷虽给文引特许中国商人与东西洋各国贸易,但是封建政府关注的只是尽可能征抽名目繁多的税饷。不顾舶商的死活。充其量只任令自负盈亏,自生自灭,根本谈不上什么补助与保护”[192]p345
从这些话,可以看出,所谓的海禁固然被这些人非议,取消海禁同样要被这些人非议!总而言之,对于明朝政府,他们似乎有刻骨铭心的仇恨,不加以毁谤污蔑,则于心不甘.那么他们非议的理由是什么?第一是征税太重,用他们的话说就是搜刮榨取!那么事实又如何?这样的税果真重么?看他列举的兴致勃勃的样子,“请领文引要引税,东西洋每引税银三两,鸡笼淡水税银一两,后来增加东西洋税银六两,鸡笼淡水税银二两。……从吕宋回来的船,每船更追加银一百五十两,叫做加征”,似乎明朝政府真是罪大恶极,对商舶敲骨吸髓,盘剥无度。然而,可惜的是我们只要略做对比,就可以把他的这种无耻谰言揭露的体无完肤。根据记载明末时期郑芝龙成为远东海洋上实力最雄厚的军事贸易集团,郑芝龙是海商兼海盗出身,深知海上贸易利润内情,他是怎么收取商舶费用的?““凡海舶不得郑氏令旗,不能来往,每舶例入二千金,岁入以千万计,以此富敌国。”看到没有,“每舶例入二千金”,也就是每只船收取二千两银子!!就是收取这么多的银子,不但没有影响海上贸易,而且照样是一片旺盛繁荣的景象!!大家可以凭自己的良知判断一下,所谓“东西洋每引税银三两,鸡笼淡水税银一两,后来增加东西洋税银六两,鸡笼淡水税银二两。……从吕宋回来的船,每船更追加银一百五十两,叫做加征”,这究竟是收的太多了,还是太少了??事实不仅是太少了,而且少到了可怜的地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