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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黄仁宇 当前章节:15222 字 更新时间:2026-6-23 04:52

还有什么非议呢?用他们的话说“驰禁实际上是寓禁于征,对积累资本,扩大商品再生产不但没有帮助,甚至还有更坏的影响;更不用说以舶税充兵饷,用来镇压人民了”,这样的言论已经明显是睁着眼睛说瞎话,颠倒黑白,指鹿为马,不是满肚子戾气的人,难以想象会居然不顾事实到如此离奇的地步!这样昧着良心来强奸历史的人居然还是所谓的正经的历史学家?若按照他们的逻辑,明朝政府只能自动解散,才算满意,才没有罪过,否则无论干什么都会扣上镇压人民的罪恶。

继续来看他们的离奇言论“封建政府关注的只是尽可能征抽名目繁多的税饷。不顾舶商的死活。充其量只任令自负盈亏,自生自灭,根本谈不上什么补助与保护”,只征收一百多两的银子(一般情况甚至只有十几两的银子),这叫名目繁多的税饷。对舶商不过多的干预控制,这叫“不顾舶商的死活。充其量只任令自负盈亏,自生自灭”,按他的意思是不是政府干预了控制了补助了保护了,他们就满意了?放心,到那个时候他们又会给明朝政府按上的罪名是官商勾结,或者是让海商沦为封建政府的附庸,破坏市场经济的正常秩序。事实我们已经在别的地方看见了不少如此的论调。

类似戴裔煊这样的非议攻击虽然声色俱厉,但由于其背后的观念实在陈腐不堪,背离事实也实在太远,所以是色厉内荏,即便现在,这种言论在专业学者中的市场也不会很大(但并不等于没有人宣扬了)。

相比之下,李宪堂在《白银在明清社会经济中生发的双重效应——兼评弗兰克与彭慕兰的“全球经济观”编造出的新神话》中宣扬的观点显得更精巧细致,也更有创意一些。李宪堂的观点是什么呢?他说

“西方向东方输入白银,从客观效果来看,如同把水流注入油井,采出来的是更宝贵的原油——物质财富。当流水一样滚滚而来的白银流人中国后,运出去的却是丝绸、瓷器、茶叶、蔗糖等。如此绝对出超的外贸本身就是一种社会病态的标志。在这种看似无比合算的交易开始之时,东西方之间的对决便输赢已定了。因为西方通过交易得到的是培育社会机能的营养——中国民众的超额劳动甚至生命价值,而东方(中国)得到的只是维持生命活力的血液。白银在明朝中期以后的大量输入,扩大了大一统经济系统的容量,促进了生产的扩张与贸易的发展,使濒于热寂状态的社会经济重新焕发了生机。但毫无疑问,这是以对自然和人力资源的超限榨取为代价的。正是白银,使统治者加大了对下层民众剥夺的强度,助长了聚敛和腐败的水平,以前所未有的速率消耗着社会成长的机能。白银推动着经济的轮子飞转,像抽水机一样把底层的财富抽向高处,阶级与地区之间的贫富分化空前加剧,基层民众尤其是白银所灌溉不到的边缘地区的民众陷入了一贫如洗的境地,遂使发生‘资本主义萌芽’的核心区因为得不到支持而迅速枯萎,最终导致整个民族在经济上沦为西方的附庸。 ”[193]

这种观点看似新颖,其实却不过是某些陈腔滥调的变种,总而言之,无论当时中国发生了什么,都会被挖空心思的罗织成病态的表现,落后的根源,他们形成的心理定势就是中国的落后是从明朝开始的,以如此心态研究历史,夫复何言。

我们还是来具体分析一下他的理由!首先,所谓的绝对出超的外贸是否是社会病态的标志?这只能说是典型的毫无常识的一派胡言!在前现代社会,在没有国家刻意控制干预的情况下,绝对出超的外贸只能是一个国家的生产力高出于任何同时代其他已经建立经济关系的国家的标志,如果硬要把这说成是病态,只能认为这样的思维方式本身就是有些病态。事实上,西方历史上的重商主义其中核心一条就是要求在对外贸易中保持出超的地位,出口一定要超过进口,为此不惜动用国家控制干预的手段。尽管后来资本主义经济学家对重商主义评价不高,非议诟病甚多,但这主要是针对重商主义用国家控制干预市场经济商业活动的主张,对于对外贸易中保持“出超”对国家经济发展更有利这一点是没有什么异议的。所有资本主义工业化的国家,再其发展都必然经历了在世界各地尤其是殖民地大量倾销本国工业产品的过程。清朝和英国并没有绝对出超,仅仅是相对略微出超,英国就要依靠贩卖鸦片,来扭转这种情形,来竭力取得自己对清贸易出超的位置,导致清朝时期中国大量白银外流。如果按照李宪堂的逻辑,那英国人真是有病该送医院去了。即便是现代社会,一个国家要发达起来,也必然要经历对外贸易出超的过程。美国之所以能够长期贸易逆差,那是因为美圆已经取得了世界货币的地位,美国的印钞机印出来纸币就几乎相当于明朝时期的白银,在这样的情况下,它才不必保持贸易顺差。

至于说“因为西方通过交易得到的是培育社会机能的营养——中国民众的超额劳动甚至生命价值,而东方(中国)得到的只是维持生命活力的血液。白银在明朝中期以后的大量输入,扩大了大一统经济系统的容量,促进了生产的扩张与贸易的发展,使濒于热寂状态的社会经济重新焕发了生机。但毫无疑问,这是以对自然和人力资源的超限榨取为代价的。”

这种鼓惑人心,煽动性的言辞反映的不过是作者的无知臆断。说的倒好象当时中国已经进入了资本主义工业化时期一样,资本家残酷压榨处于水深火热中的工人的剩余价值。这种富于感情色彩的言辞,除了满足作者想当然的臆断心理,可以上毫无价值与意义可言。明朝的生产力确实相当发达,但这种发达也只是限于当时世界其他国家所处的水平而言,就当时的生产力水平,谈什么对对自然和人力资源的超限榨取?如果那样就叫超限榨取,那西方近代工业化时期又算什么?现代社会又算什么?按照作者的逻辑,是不是回到小国寡民,鸡犬相闻,老死不相往来的社会才算做不是超限榨取??

李宪堂还自做聪明的把白银流入中国同黄宗智说的内卷化联系在起来,把白银从海外流入,以及白银的货币化当成是造成内卷化的原因。关于内卷化的问题,我们在后面会有专门的分析,只指出一点,李宪堂拼命地罗列一些事实,却丝毫也不能说明这些事实和他观点之间的逻辑关系,在他看来,似乎只要罗列出一些事实,然后再加上一些空洞的论断,就完成了他的证明

象李宪堂此类作者,除了主观臆断加上乱扣帽子之外,对分析明朝时期的经济现象,以及中国最终落后的历史现象,可以说毫无作为。把一些毫不相干的名词拼凑起来,组合成一些似是而非的判断,似乎就完成了他们的任务,满足了他们的心理欲望,但这些千创百孔,自相矛盾的论断对于解释问题,说明现象,何尝有半点帮助。

李宪堂“白银的输入滋润了明清社会原始手工业的繁荣(所谓资本主义萌芽),这是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体系最后的振作,它通过在旧有生产关系框架内释放更大的空间延缓了自己的崩溃,但却因资源的过度耗费而使整个社会陷进了“高度平衡的陷阱”——白银只是加快了经济之轮的转速,却没能开拓出经济发展的新制度模式。”

“白银的输入”,“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中国从战国以后,什么时候是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既然是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又怎么需要白银的输入?这样一种不着边际的臆语,居然可以作为严肃的正式的论文发表,也可算的上是奇观。他们干脆就说西方天生命定就是能产生新制度,能走上资本主义道路,中国天生命定就是不能,这不就结了,还绕来绕去说这么多废话干什么?

我们对明代生产力的发展,商业贸易的发展的介绍和分析到这里就告一段落。

四、对明代赋税收入低等事实真正原因的探索

澄清了黄仁宇三个误区,介绍了明代工商业尤其是私人工商业繁荣旺盛的程度,基本上可以反驳了黄仁宇提出的造成明代财政状况的原因,并不意味着我们已经解决了问题。我们必须对明代农业税低,商业税收更低,并且这种情况无法随着时间的流逝,形势的改变而改变,反而有所加剧这样的事实给出一个正面的解释!究竟造成这种情况的真正原因是什么?

为了能够真正解答问题,我们先来介绍明代的一个大背景

1、明代科举的盛行与普遍化。

宋代科举制度的实施已经相当普遍,在国家政治中的地位相当高了。但是和明朝相比,则仍旧还是有不小的距离。“何忠礼统计了自宋太祖至徽宗八朝166年间的科举情况:期间开科69次,取中进士、诸科34163,平均每举取士495人;其中进士19147人,平均每举约277.5人,人数不可谓不多。但‘由科举入仕的人,仍不到全部入仕数的四分之一。恩荫制度才是北宋最主要入仕途径,是造成‘入仕之门不知纪极’的根本原因’”[194] [34]p259

元朝就不必说了。而到了明朝,科举才成为进入仕途最主要的途径。“明中后期,文职主要职位基本上控制在进士、举人手中。……高拱说的更全面:‘今布列中外,自州县正官而上,大较皆科目之人,而科目分数,进士居其三,举人居其七’”。[34]p259

明代科举和以前朝代相比不仅是数量上的变化,在制度上也有所变化。“唐宋举人没有入仕资格,‘唐宋惟重进士一科,所谓举人者,不过由此可应进士试耳,故又谓之举进士’,‘举人试礼部不中,仍须再应乡举’”,而到了明朝,中了举人,就取得了终生资格,即便考不中进士,也可以放弃再考,接受调派,直接担任官职。

另外一点,“明代科举制度进一步扩大了取士范围。宋代‘不许有大逆人缌麻以上亲及诸不孝、不悌、隐匿工商异类、僧道归俗之徒弟’参加科举考试”(当然说是那么说,但是否能严格执行,也成问题)。而到了明代,限制大大减小,至少是“不限制工商业者及其子弟参加科考、参与政权,这一点意义重大”。[34]p260

可以说科举制度在明代已经成为国家政治的最根本最基础的制度,决定了国家政治权力分配的基本格局。在宋代通过恩荫制,皇帝还可以部分的影响控制权力的分配。而在全面实施科举制度的情况下,从基层到高层的权力分配都按照固定的章程制度进行,皇帝个人只能被动的在这种制度的基础上进行人事调整,对于权力分配的整体格局是无法控制的。

传统的观点,往往过于强调皇权或者其他个人因素,在中国古代权力斗争中的作用。但实际上在明代,科举制度才是整个权力斗争的核心关键所在。凡是牵涉到科举制度的一切事情本质上都是涉及国家政治权力的大事。

几个例子比如明太祖时期南北分科的实行,比如明末以讨论科举文章而兴起的复社组织,这些都并非仅仅是科举本身,而是牵涉到政权的根本性问题

明代的科举制度更加成熟,已经成为一项国家基础的政治制度,这种制度在明代全面的推行,本身就是政治高度民主化的标志,这是远比现代选举制度更为科学合理的民主制度,各阶层的利益代言人都有通过科举制度参加政府的机会,而商人资产阶级在这种制度中得益尤多

现在人一般都把选举作为政治民主的体现,但考察实际,科举是比选举更接近于实质的政治民主。

首先从范围上说,科举比选举广泛。

选举,如果在现代社会以前,由于技术条件的限制,无论选举者还是被选举者,都必然局限在一个相当狭小的范围,否则就无法进行。这种选举本身就局限封闭在社会中有身份有地位有权势有钱财的人手中。这样的政治民主显然不过是寡头专制的粉饰而已。即便是现在所谓民主社会中,名义上任何人都有选举和被选举的政治权力,而实际操作中大部分人由于身份地位的限制,也仅仅只能有选择别人的权力,而无被别人选择的权力。比如美国人,你对现在总统不满意么,那好在选举的时候,你就去选一个可能让你满意的人当选总统吧,但是否真的让你满意,那就很难说了。由于信息的缺乏,所谓的选举大部分情况下不过是比赛谁的宣传经费更多,谁愚弄人欺骗人蛊惑人的能力更出色而已。这种的制度,说它民主,还不如说它是起到一个心理安慰心理发泄的作用

而科举制度则不然,任何合法的公民,你如果对现实的政治不满意,完全可以凭借自己的努力,进入政府,实现对政治活动干预的目的。不必歪曲自己的思想意识形态,不必遮掩自己的阶级立场,只要通过了科举考试,就可以得到在中央或地方任职的机会。任何阶层的人,只要有参与政治的愿望,并且有参与政治最基础的能力(必要的文化修养,必要的耐心决心毅力)都有通过公平考试来加入政府组织的可能。

科举从某种程度上也是选举,只不过是自己对自己的选举,谁付出的努力更多,谁更有耐心和毅力,谁的才智更出色,谁就有更大的机会在这场选举中胜出。

从结果来说,科举比选举更公平。选举虽然表面上声势很大,似乎一切取决于民意,但实际上是愚弄操纵民意的结果。选来选去,实际的政治权力都操纵在一个阶层手中。而科举,则是在同样的标准下进行,任何阶层的人,无论原先地位多么低下,都有科举成功并进入政权的机会。

钱茂伟把明代进士的家庭出身分成两类,一类是功名之家,一类是平民之家。所谓功名之家是指“除进士、举人外,还包括武官、散官、寿官、义官、未入流官”,而所谓平民之家则是“包括生员及真正的百姓”。然后根据这两类进行统计,并列出表格。最后得到的结果是,“第一,永乐九年至成化五年,平民之家在60%~86%之间”,“第二,弘治十八年以后,平民之家在38%~55%之间浮动”。事实上,“如果剔除荣誉性的散官、寿官、义官的话”,出身于平民之家的进士比例还要更高。

由此钱茂伟得出结论说“平民之家与功名之家,比例一直在一半左右,说明这套制度有其公正性与继承性。说继承性,就是功名之家总有一定优势,尽管不少功名之家子弟被淘汰了,但确有不少人占有优势(引者注:这是很容易理解的,因为功名之家在经济条件,教育条件,文化氛围方面,显然肯定是高于平民之家的)。说公正性,是因为平民总能冒出来,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看了这种实证统计分析以后,我们不得不佩服明代科举制度,就其社会性而言,确是最佳的选人模式。”

进一步的分析,“科举流动,本质上是一种能力流动,只有那些具备一定条件的人才有可能上升,这个条件就是知识、才能和机会。这里的核心条件是脑子聪明不聪明、会不会读书。科举教育、科举考试是一种智商、努力的较量。功名之家条件虽好,但必须努力;平民之家条件虽差,但只要努力,也可以克服自己的不足。在这方面,功名之家子弟与平民之家子弟的竞争条件,基本上是相等的”[195]p140-142

对于科举制度所具有的这种公正性、平等性、民主性大部分论者还是承认的。问题是他们的承认也仅仅限于一个相当狭隘的范围内,包括上面引用其观点的钱茂伟,一旦超出了这个范围,那就是另一回事情了。比如说他们承认,通过科举,不同阶层不同地位家庭出身的人都有相对平等的机会走上仕途,参与到政府机构中来,到这里为止是没有什么问题的,但也只能是到这里为止。在往上他们的观点就变成了,不论原先的家庭出身如何,只要通过科举成为文官集团中的一员,就都变成了统治阶级中的一员,按过去老套观点就是所谓地主阶级中的一员,现在一般的说法是官僚阶级。于是接下去就可以抛开家庭出身不管,只是去分析这个统一的官僚阶级制定政策的原因动机了。

按钱茂伟的说法,科举实现的士的流动,第一、“不会改变阶级属性”,统治阶级就是统治阶级。

他的意思仿佛是科举制度成了某种神秘魔力的箱子,无论原先是什么阶级什么思想,只有放到这个箱子里,出来的就是所谓抽象的统治阶级一分子了,思想立场都脱离了原先的阶级,可惜他对此没有给予有效的论证。

第二、“永远不会实现社会的平等化”,也就是所谓的在皇帝面前,人人都是奴才,还有社会结构也不会发生变化。

这显然又不是不动脑筋,只看表面不顾后面实质的陈言滥调,中国古代的皇帝在大部分时候都仅仅是各派利益集团支配和使用的一个傀儡,钱穆的研究更表明,那种夸大古代中国皇帝地位作用的论调不过是相当然的谬论。所谓皇帝面前人人是奴才用做煽动口号,激发人们对于中国古代文化和历史的仇恨或许有效,拿来当作严肃的历史研究的命题,那就只能是笑谈了。至于说到社会结构,所谓平等到现在为止的人类社会从来只是相对的,即便是现代社会,由财富造成的社会结构上的不平等也是有目共睹,科举制度下的平等至少不会逊色于现代社会,只此一点就足够了。

按照我的观点,无论从什么角度上说科举都是比选举更为先进和更为公平的民主制度。但是也正因为其更为先进,更为公平,也带来更多的麻烦。首先是由于政府更加开放,各不同阶层不同意识形态的人群在政府内都必然有自己的利益代言人,由此导致的结果是政府内部互相斗争激烈,彼此作对扯皮,做任何一件事情都必然有人反对,这样下来,政府的办事效率难免低下;第二是政府内部充斥满了来自各阶层各地区的利益代言人,并且这些人还掌握实权,这使得政府过于平民化,往往为了迎合平民的短期利益而牺牲了长远的利益。

2、科举制度使得工商业利益代言人把持政权

以上是泛泛而论,具体到明朝来说,虽然从理论上讲,任何地位任何阶级的人,只要通过努力,都有进入政府参与政治活动的机会,事实上也证明了这一点,比如“舒芬‘家贫清苦,不与人群’,中正德十二年状元。大学士张治‘家世素贫,幼而知学,父母佣绩以供衣食’。其家恐怕连自由小农都算不上,大概是佣工”。这是由穷苦工人阶级子弟通过科举进入政府的例子。

“户部郎中夏从寿家‘僮奴殆千百指,钱赙机杼各勤其家,计日而献功’,其家既放高利贷,又从事纺织业。……亢思谦从叔亢竹溪‘早岁承先世之泽,即往来淮楚间’,经营盐业,后‘仲子思礼举乡荐,上南宫……而季子思和亦由胶序入南雍’。其家是盐商”。这是工商业阶级进通过科举进入政府的例子。

前面引用的钱茂伟的统计也表明平民有充分的机会通过科举进入政府。但问题是即便是平民,内部也有不同的阶级,不同的职业群体,不是简单一个平民就能概括,商人,手工业者,农民,雇佣工人,显然都是平民,相差却很大。所谓的功名之家实际上也存在类似的差异,许多所谓的功名之家原先可能就出身于工商业家庭,家庭成员走上仕途以后,事实上也不会放弃原先从事的工商业活动。

根据事实分析,工商业阶级进入政府的可能性远远高于其他阶层。原因也是显然的,第一是经济上有保证,工商业阶层比其贫困农民来说,有更充足的资金来供养子弟读书学习;第二是有更强烈的愿望,这点也是显然的,经济上的目标实现了,自然就希望在政治权力上也能施展手脚。工商业者当然强烈希望政府内能有自己的利益代言人,而通过科举,他们就能名正言顺的实现自己的这种愿望。

从制度上说。明朝政府也不断为流动性很强的商人提供了参加科举的便利

明中叶前后,除负贩行商的落迁定居外,社会上已经出现了大量因其它原因而产生的流动人口如流民、逃户等,显然,传统的管理人口的户籍制度已不能适应现实的需要了。在经过一系列的调整后,政府首先给了流民、逃户在异地寄籍暂居及附籍的权利。负贩行商从流动性来说,与流民、逃户无别,然在财力方面,却不能与之同日而语,他们的经济实力可以保障其很快在留居地扎下根来(其中当然也不乏凭强力占产冒籍者)。他们在经商地购置产业、建筑房屋、营造坟地、养儿育女,他们的子孙也“婚姻于此,衣食于此,与土著世产者非有别也”;他们返回故里,反而会因“言语不相通,面貌不相习,又无产业可考”而遭乡人的拒绝反对。因此,到正、嘉年间,政府也给予了他们与其他流寓人员同样的可以在异地寄籍暂居或附籍的权利。嘉靖六年(1527年)政府下令:除浮居客商外,“其居住年久,置立产业房屋铺面者,责令附籍宛大二县,一体当差”。这虽是针对长年在京师从商且已置下产业者说的,但由于这类现象在全国已有普遍性,所以也对全国发生影响,各地纷纷效法。有些地方还根据自己需要,对在住地有生理,异籍寄居的客商也予承认,设置浮户专册,将其纳入册中。商人及流民、逃户被允许可在异地寄籍、”[196]

这一改革造成的影响是什么呢?那就是工商业阶层即便因为从事经商和生产活动跑到外地去,依然可以在当地登记,参加科举考试。如果以前商人阶层培养子弟参加科举考试还有一点小小的阻碍和麻烦,那现在连这样的麻烦都彻底消除了

正如许敏所说“科举选才历来看重参考者的流品和籍类,而户籍则一贯是参考学子资格乃至权利的重要依凭。过去负贩行商居无定处,他们本人及其子女的科举考试因受“籍”的制约,一般不能在行商所在地报名参考,因而很受限制。现在朝廷允许客居商户在异地附籍,这对客商尤其是那些财力丰厚、业儒心又切的富商来说,无疑是个福音,他们可以利用这项政策,使自己这一阶层的人名正言顺地参加科举考试,进入仕途,实现“茂异可以招选,俊良可以登崇”的愿望。 ”

“万历二十八年(1600年),两浙盐场在徽商吴宪、汪文演的倡导下,提出了仿河东、两淮例,兴“商籍”的要求。这一要求得到了巡盐御史、徽商的同乡叶永盛的特别关照和支持,并向朝廷申报后得到承认和批准。朝廷有令:‘在浙行盐商人子弟,凡岁科,提学使者按临取士,照杭州府、仁和、钱塘三学之数,另占籍贯,立额存例。’从此,‘商籍’无论在名义上还是在事实上都宣告正式确立。差不多同时,其他商人也被允许异地附籍参加科举考试。”

“‘商籍’出现的本身是一件很了不起的事。它是朝廷继经济原因而允许商人在异地“附籍”之后,在政治上对商人作出的一个让步。从允许‘附籍’到‘商籍’的出现,表明了社会的进步和商人地位的提高,……(商人)现在不仅可以在异地居住、专事盐务,还可以当地名额参加科考,并拥有另获生员配额之特权”[196]

政府的放纵以及工商业这本身的强烈愿望,使得政府权力的天平在明代急剧向资产阶级倾斜。在这里我可以大胆的断言一句,在明朝中后期,整个政府几乎全部控制在资产阶级工商业者的利益代言人手中,这决非是夸张的说法

从事实来看,也印证了这一点。明朝文官的相当大一部分成员都是出身于工商业家庭,而他们在政府内的言论作为也确实不遗余力的在他们自己的阶层效劳卖力

许多论者注意到明代江西为官人数颇多,曹国庆说“明代江西为官人数之众在全国是占居前茅的,永乐初年杨士奇即说:‘四方出仕者之众,莫盛于江西’,正德时。‘浙一僚与江右一僚,各论本省人才,……争辩不已’。这种争辩本身虽然无甚意义,毕竟也反映了明代江西做官人数众多这一基本事实。”[197]

这种现象是什么原因造成的呢?

“若深入考察一下这种现象产生的原因,不难发现江右商人的介入是一个重要的因素。在许多商人看来。‘有子而不能教之以圣贤之学,使以德行文章显耀于明时,碌碌为乡人以终世岂足贵哉’通过经商积累财富,以为业儒的经济后盾,是时人谋求家族显赫,提高社会地位的一种惯行之途”

江西铅山的费氏家族就是其中的一个典型代表,由经商发家,然后再以此为基础,培养子弟读书,使得大批家族成员都进入政府内部。

“铅山费氏是靠业贾起家的,《族谱.孝友.谦十四公事实》卷首记载:‘’谴十四公讳广成,……学小贾给母自治,……乃后数年,三致千金之产,’为家族今后长远的发展奠定了经济基础,……费广成死后,其二子:一经商,一业儒。长子费荣祖‘承父之业’,据称经商时‘积阴德行善,好赈人之急’,……四世费应麒继承父母未竟之业,一面经商维持生理,扩大家族财富,成为远近颇有名气的商人,……,一面延请名师教授子侄,……,膝下五子,三人习举子业,二人治理家务,在家族内部实行分工。

”[197]

以后费氏家族通过科举走上仕途,进入政府担任高官的层出不穷,其中包括了曾经担任嘉靖初期内阁首辅的费宏。

除了费氏家族的例子,其他知名文官出身于工商业家庭的也不在少数,“许多工商业者特别是他们的子弟通过科举进入仕途,加入官绅之列。这类例子很多。姑举一例:刑部左侍郎张鸾乃‘西安咸宁人也。其曾祖曰景德、祖惟义、父约,皆隐于贾,有资而好礼,世闻为三秦故家云。……惟父甚爱人,以颖悟可学举进士,余子皆以服贾’”[194] [34]p160

再有“比如曾经担任过明朝兵部尚书的王崇古的父亲王瑶就是大商人,‘公蒲善士,为养而商也,生财而有道,行货而敦义’

  再比如中了进士,担任陕西右布政史的徐节的父亲徐息也是山西的大商人‘逐盐荚之利’‘积赀巨万’”[34]p280-281

李开先的舅父是大商人。汪道昆的父亲、祖父皆为盐商兼地主。李梦阳祖上也是业贾起家。王世贞的祖父是商人兼地主。归有光先世‘皆以高赀雄乡里’。……李攀龙的祖父乃是历城大贾,兼放高利贷。……邢侗家资巨万,他的祖上也是地主兼商人,收放高利贷。……华亭唐默,‘父亲以贾起家,积资雄一乡’。……钱一本当时说“古人仕则不稼,今人仕则并为商贾,鱼夺琐细牙侩之利,亦无所不至。”从政治地位和经济地位上说,东林党人也统属于这一阶层[151]p497

比如东林党的主要领袖顾宪成,高攀龙

“顾宪成的父亲,当过酒人、豆人、饴人、染人、破产之后,‘遂迁回泾里卖浆’”[147]p59

是典型的工商业者,小资产阶级的代表,

再看另一位高攀龙,“高攀龙祖父高材,父亲高梦龙从事于经营放贷。但高攀龙过继给祖父的弟弟高校为子,所以和父亲成了兄弟关系,高校治生产米盐,以其赢与里中交质为什一息”[通商]

同样是典型的工商业家庭出身。

沈垚说宋朝明朝的时候“货殖之事益急,商贾之事益重,非父兄先营事于前,子弟无由读书以致身通显”“古者四民分,后世四民不分;古者士之子恒为士,后世商之子方能为士。此宋、元、明以来变迁之大较也。天下之士多出于商,则纤啬之风日益甚。然而睦姻任恤之风往往难见于士大夫,而转见于商贾,何也?则以天下之势偏重在商,凡豪杰有智略之人多出于焉。其业则商贾也,其人则豪杰也。为豪杰则洞悉天下物情,故能为人所不为,不忍人所忍。是故为士者转益纤啬,为商者转敦古谊。此又世道风俗之大较也。”[198]

这几乎就是说明朝的时候只有商人家庭的子弟才能出来读书作官,这话虽然有些夸张,但在一定程度上说明了当时的社会情况。

事实上不仅大量文官出身于工商业家庭,而且明代许多文官本身在进入仕途以后,依然没有放弃工商业活动。

“嘉靖年间学者唐顺之指出,当时徽州‘即阀阅家不惮为贾’[200]。文学家归有光说,当时徽州‘虽士大夫之家,皆以畜贾游于四方’”[201]

此外如“东林党的著名人物汪文言本身就是徽州巨商”

事实上有人做过统计明朝官绅经营的工商业有

(1)借贷。从戈谦的《恤民疏》中,我们知道洪熙时官吏已普遍于所部内经商借贷

(2)质铺 嘉靖万历年间的大文人,官员王世贞的父亲祖父就从事这个行业,‘元美席有先业,家亦巨万’‘一年子钱三十万,尚不若往年也’

(3)官肆,(引者注:这应该相当于现在的银行,办理存款取款业务)。徐阶家开有乃授之官肆。范濂记载:

'先是,苏克温听选,以父恩善文贞公,故客其门。时有里人马姓者,携资客于京,克温觇知之,往纳交,叙乡情甚密,其人已笃信克温。克温乘间绐之曰:『闻君将以某日归,而孤身涉数千里,得无患盗乎?我当为君寄资徐氏官肆中,索会票若券者,持归示徐人,徐人必偿如数,是君以空囊而赍实资也,长途可帖然矣。』马姓乃深德克温,即以一百五十金投之,克温佯入徐肆,若为其人谋者,出持赝票示之日:『资在是矣。』其人亟持归,付徐人,徐人以为赝,不与。'(有学者根据这则资料说“会票的使用,是信用票据的使用。在晚明以会票结账,假票不能兑现。”)

(4)店铺 严嵩在南昌开有‘铺店二十八间’,……,在临川县有‘房屋铺店(共四十六间半)’,……,黄曾省说‘吴中缙绅士大夫多以货殖为急,若京师乃授之官店,六郭开行债典,兴贩盐酤,其术倍克于齐民’

(5)商业贸易,比如大学士陈文,贩卖食盐,其门生弟子称其为阎王 。较之尚晚的吏部尚书屠庸‘鬻贩私盐,乡人效尤,几至千辈’。民以食为天,官绅当然忘不了贩米牟利。成化中,福建‘各官亦有亲戚子侄原籍贩米货物’。也有贩纸的:‘括苍樊斗山献科,任广东抚按巡史。居艰日,正值大造版籍,自家贩纸至温贸利’

(6)海外贸易,王文禄说‘……闽广隶浙沿海大造楼舡,公行货贩,仕宦豪右为之聚薮’,陆容也说:‘近日之利,皆势力之家专之,贫民不过得受其雇之直耳’朱纨为打击倭寇而严禁海,结果被闽中乡官林希元等人“故簇言官劾其擅杀,而是时言官莫为之申救者’,结果朱纨被罢官自杀,“中外摇手不敢言海禁”

(7)手工业,明代纺织业空前发达“士大夫家多以纺织求利”,明朝内阁首辅徐阶“多蓄织妇,岁计所积,与市为贾”,而霍韬家经营窑冶、炭铁、木植,各有专人负责,‘岁入利市,报于司货者,司货者岁终咨廪家长,以知功最’还有经营印刷业的,‘近时大家多镌活字铜印,颇便于

  7)种植业,户部员外郎毕一衔‘广置废山,稍地种木,……而郡遂以赀饶一时’(事实上,徐光启也曾经在天津种植大量荒地,进行农学实验,获得大量收入,改善了家庭经济.)

”[34]p281-p283

在这里有一点需要特别加以说明,按照一般人的观点,或者大部分传统学者的观点,明代官员从事工商业活动,是所谓的官商勾结,是以权谋私,是明朝政治腐败之表现,官员利用手中权力谋取工商业利润,是破坏了正常工商业的发展,是损害了平民工商业者的经济利益。

但事实上这样的观点根本就是想当然,经不起事实的考辩。许多情况下,不过是举出个别的例子,然后以偏概全。

不能否认,确实个别情况,个别的明朝官员依靠自己的权位来为自己从事工商业活动谋取更高的利润。但大部分时候,明朝官员从事的工商业活动都是以他们的私人身份来进行的,和他们的官职地位没有任何关系。许多情况是继承他们父兄的产业,在没有做官的时候就已经从事了这一行业。官固然是官,商却是不折不扣的私商。更何况明代的官员职位分工相当严格,这在客观上也使得官员大部分情况下不可能依靠自己所在职位的权力去为自己家族从事的工商业活动获取具体的好处,和其他一般的平民工商业者相比,并没有格外的优势,更不可能依靠官势在商业竞争中获取决定性优势。再有一点明代的言官就如群狼一样虎视耽耽,他们存在的价值就是靠他们对其他文官以及皇帝的弹劾而显示出来。所以那些从事工商业活动的文官大可不必为了一点额外的利润而冒被弹劾的风险,明代即便权势大到如严嵩等人对言官的弹劾都是相当忌惮,时刻如屡薄冰,小心翼翼,惟恐一个不慎就有把柄落入政敌手中,更不必说他人了。

这些出身工商业家庭,通过科举走上仕途的人,他们进入政府之后的表现如何呢?是否完全同原先的阶层,同自己的地方脱离了关系呢?答案显然是否定的,事实一旦这些人进入政府,他们也就势必成为他们的家乡以及他们原先所处阶层不遗余力的利益代言人!明白了这一点,我们对明朝许多看似离奇的现象都能有一个理解

还拿费氏家族作为例子。

正德初年,凤阳人孙幼真出任江西参议,费宏即以同年身份为其赠言,告以‘江西地方千里,大率土狭而人稠,闾阎小民虽力作啬,用不能自给,操末技以食于四方者恒十之五。……’,又称‘大过之时而求大壮之才’,寓寄勤政爱民之盼。”

这显然是利用自己的政治关系,希望即将到自己家乡的地方官能够对自己家乡以及相关阶层多多照顾。

此外费宏为了自己家乡和相关阶层的利益,甚至对地方知县都要拉拢歌颂一番

“如费宏《庆太守杜公世美七十序》云‘……’。费宏以宰辅之尊,对桑梓七品县令及其老父极尽颂扬之能事,当不是一个简单的礼贤下士问题”[197]

再看看汪道昆“古者右儒而左贾,吾郡或右贾而左儒。盖诎者力不足贾,去而为儒;羸者才不足于儒,则反而归贾,此其大氏(抵)也。”

他还说:“夫贾为厚利,儒为名高。夫人毕事儒不效,则弛儒而张贾;既侧身飨其利矣,及为子孙计,宁弛贾而张儒。一弛一张,迭相为用……”也即行贾、为士,只是谋利手段不同,并无等级的高下贵贱之分。二者各有功用,人们各随所愿。这种思想从当时许多人“弃儒经商”、“贾而好儒”的行为中也得到体现。[151]p138-p139

“翻开明朝士大夫的文集,我们会发现大量的为商贾树碑立传的文章,这些商贾被称为‘隐君’,‘处士’,‘大贾’。由于官员经商的普遍化和大量工商业者子孙进入仕途,官绅士大夫不再讳言其父祖的工商业者身份,反而把他们打扮成亦商亦儒的形象,说成是善士善贾。”

[34]p280

东林领袖顾宪成给一个明代大商人写的墓志铭(《明处士景南倪公墓志铭》)中说“昔司马子长著《货殖列传》,谈文者以为千古绝调,予特嘉其取善之周,不择巨细。乃世人卒讳言富,……夫此何足讳也,……吾锡故有东湖邹公望,桂坡安公国(都是大商人),其人皆翩翩豪举,其名与资俱倾一时,本之各有所长,非苟而已也。予以为国家得若人而用之,必有裨于会计。即不然,而一乡有若人,可备一乡之缓急;一方有若人,可备一方之缓急。作史者仿子长遗旨,采而列之货殖,……岂为过哉”[151]p498

东林党另一个领袖高攀龙完全是商人资本家的代言人自居,天启初年,他在《上罢商税揭》,大力诋毁商税,危言耸听,夸大其辞

“加派之害以税计,商税之害以日计。商税非困商也,困民也。商也贵买绝不贱卖,民间物物皆贵,皆由商算税钱。今税撤而价不减者,实由矿税流祸四海,困穷加以水旱频,仍干戈载道,税撤而物且踊贵,况复而宁知底极乎”[151]p499

按照张宪博等人的说法

“高攀龙认识到国家征收商税对整个经济的破坏,并指出万历朝矿税之祸的深远影响。他在《揭》中还说:‘夺民之财,非生财之道也;生财之道,生之,节之,两端而已’他认为征收商税是‘夺民之财’,完全站到百姓一边,而不是国家君主一边,表现出‘民财’不可随意掠夺的思想。限制税收就是限制皇权,这在13世纪以后西欧国家的历史上看得十分清楚,批准税收是英国议会和法国三级议会的一项重要职能,这一职能成为长期限制王权的重要手段,对资本主义的发展起了十分有利的作用”[151]p499

“高攀龙在《申严宪约则成州县疏》中专列一款,以保护铺行免受官府侵夺

‘本县每日供给,顺照时价给现银与市民,两平易买,不得依官减值,亏短赊欠,不得纵容买办人索取铺行钱物’”[151]p500

“万历年间,在反对矿监税使的斗争中,东林党人表现尤为突出,中外官员不断有人上疏,在劝谏中,以李三才在万历二十八年(1600)五月所上《请停矿税疏》最为尖锐,他直接质问皇帝:‘皇上爱珠玉,人亦爱温饱’”

“被列为《东林党人榜》中第二号人物的叶向高,入阁前就曾上疏要求神宗撤回矿监税使。万历二十六年,叶向高补皇太子讲官,掌左春坊事,以东汉‘西邸聚钱,中珰肆虐’为鉴,上《请止矿税疏》。不久又上《再请止矿税疏》,请撤消临清税珰马堂”[151]p500

明代思想家何心隐有一段话

“商贾之大,士之大,莫不见之,而圣贤之大则莫之见也。农工欲主于自主,而不得不主于商贾。商贾欲主于自主,而不得不主于士。商贾与士之大,莫不见也。使圣贤之大若商贾与士之莫不见也,奚容自主其主,而不舍其所凭以凭之耶?”[151]p139

这段话的意思是在强调圣贤之大,而其隐含的前提却是“商贾之大,士之大”在当时的社会已经是众所周知,已经到了“莫不见之”,也就是没有人不晓得不明白的地步。而士和商贾的关系是什么?何心隐说的很清楚“商贾欲主于自主,而不得不主于士”,士就是商贾的利益代言人,就是商贾在政治上的代表。

明白了这一点,再结合上面众多明代文官出身于工商业家庭乃至本人就是工商业者的事实,我们就在很大程度上就掌握了解开明代众多看似离奇的现象背后奥秘的钥匙。

这就要说到税收结构严重脱节于经济结构造成的第二个后果了!从前面引用的资料也可以看出,明代从事工商业活动负担轻,风险小,致富的机会多。在税收结构脱离结构,不顾大量富的流油的工商业者,把主要的税收负担都加在农业人口的情况下,即便农业税率本身并不高,农民的心理已经相当不平衡,已经导致越来越多的人脱离农业,宁愿卖掉土地,甚至抛弃土地,转而投身工商业活动。这个是即便轻微增加一点农业赋税,都会导致农业人口心理更加失去平衡,抗拒心理也更加巨大。这个时候,农业赋税也确实无法再加上去,再增加上去,可能导致农业崩溃的局面。这种崩溃并非是因为农业本身真的无法国家的赋税负担了,而是因为形成了一种恶性循环的局面。农业赋税越增加,导致农业人口心理越不平衡,农业人口流失就越多;而农业人口流失越多,剩下的农民势必以较少的人口要承受和原先一样大的负担,个体的负担更重,心理就更加不平衡,于是农业人口的流失又进一步增多,如此循环下去,农业确实有崩溃的危险。晚明乃至明末崇祯时期,来自基层的对增加农业赋税的抵制的根源在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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