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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黄仁宇 当前章节:15259 字 更新时间:2026-6-23 04:52

所以当时的问题并不是农业赋税本身不能增加了,而是要想增加农业赋税,就必须先更大规模更大幅度的增加工商业税收,只有让工商业税收入占整个国家财政收入的比例增加到同工商业在经济中比例相一致的位置,这样的前提下,才有可能适当的增加农业赋税

宋代的情况就很能说明问题。南宋一方面使工商业收入占据整个国家的财政收入大半以上,而另一方面农民的税收负担实际上也并没有因此减轻,仍旧是增加。可见如下记载

“禁榷收入的增加绝不意味着对农业盘剥的减轻。杨万里就说:今之财赋,有地基茗课之征,有商贾关市之征,有鼓铸、榷酤之入,有鬻爵度僧之入,犹曰非取于农民也。而取于农民者,其目亦不少矣。……不知几倍于祖宗之旧,又几倍于汉唐之制乎!”[163]

我的看法是宋代之所以能够实现这种农民负担的进一步增加恰恰是因为国家本身对商业征收重税的结果,因为对商业已经征收重税,所以即便农民负担已经很大的情况,再增加一些负担,也还可以承受的范围之内,不至于弄到崩溃决裂的局面。

说到这里,我们实际上已经解答了在一开始提出的问题,为什么明初的生产力经济发展水平远落后于明朝晚期,但赋税收入却能让国家应付各种开支绰绰有余,为什么即便在永乐发动那么大的连年战争,以及营建工程,下西洋等开销巨大的活动的时候,人民的负也还在可以承受的范围之内。而到了生产力远比明初发达的明朝晚期,一方面国家的赋税实际上并没有增多,甚至反而降低,国家财政陷入极端困难的窘境,另外一方面农民对于增加赋税的承受能力似乎反而降低许多,稍微增加赋税就叫苦连天,困难重重

从以上的论述可以看出,明代的问题不是出在一些人常说的所谓重农抑商上,恰恰相反是出在重商抑农上。可能有人反驳我的看法说,那为什么张居正当政时期,没有提高商业税,依然做到了国家的财政赢余呢?万历时期的财政困难只是万历的胡乱挥霍导致的吧!

我的回答是张居正时期确实有财政赢余,但有多少财政赢余呢,按书上的记载是“国家储粮可支十年,国库积银四百万两”,储粮支十年先不必去说它,只说这国库积银四百万两,这四百万两是个什么概念?明代当时一些工商业巨头的财产资本都不止四百万两,国库里的银子居然还不如一个私人或者几个私人的银子,这就已经是相当不正常的现象了。

而且这样的财政赢余是从哪里来的,从张居正改革的两项主要措施,用考成法澄清吏治,还有丈量田亩以及实行一条鞭法来看,说白了就是两点,一是尽可能收缩政府开支,以及提高行政效率,二是尽可能在农业上榨取更多的油水。张居正的改革类似于北宋时期范仲淹等人所谓的新政,本质上并不是什么改革,而仅仅是在保持原有制度不变的情况下,挖掘原有制度的潜能,提高原有制度的效率,修补原有制度的漏洞,仅此而已。至于真正需要改革的核心问题,改变已经和经济现实严重脱节的政府税收结构制度,张居正则丝毫也没有触动。

这样的一种所谓的改革,以及所带来国家财政困难的缓解,其实是相当脆弱的,因为它完全建立在国家财政的收缩,建立在没有意外事变发生的基础上,典型的治标不治本。一旦发生大的军事危机,需要大规模的军事行动,或者发生大的自然灾害,再或者国家需要大规模的工程建设的时候,这种所谓改革带来的财政好转假象马上就会消失的无影无踪。这也是为什么,当戚继光要求训练更多的军队,要更大的军事行动来彻底消除北边游牧民族的威胁时,张居正坚决不同意,问题的关键就在于张居正也知道,一旦发生大规模的军事行动,国家依然会发生财政困难,他苦心经营的那点财政赢余也会消失的无影无踪。

可笑是,有许多人,甚至包括一些学者在内,都把张居正的所谓改革当成了救星,有人写的《万历十五年》其中一章的题目就叫《世皆已无张居正》,真是无限惆怅感慨!但是有张居正又怎么样?即便张居正的政策能够半点不走样的一直执行下去,如果不改变国家不合理的税收结构,那么在最理想的情况下,也只是明朝政府依靠紧缩开支勉强维持下去,如果发生连续十几年的灾荒瘟疫,再加上连续大规模的军事行动,国家依然无法支撑,最后的结局不会有太大的区别。

⑶、关于明代城市化人口的一点补充说明

明代城市化问题并非我们这里要叙述的重点,但有一点,有必要说一下,现在一些所谓的学者,往往刻意压低明代城市化人口的数字,以便能和满请相关数据对比时候,让清朝的数字高于明代的数字。为了说明问题,我们不妨引用一下李伯重一段有代表性的话

“南京的城市人口,曹树基估计为40万,而范金民估计已经达到100万左右。我本人则倾向于曹氏的估计,认为应当在40-50万之间。但是曹氏估计此时苏州的城市人口仅有10万人,显然又过低。据陆楫《蒹葭堂杂著摘钞》,万历时的上海,‘吾邑僻处海滨,舟车不一经其地,谚号‘小苏州’,游贾仰给于邑中者,无虑数十万人,特以俗尚甚奢,其民颇易为生耳’。因此当时上海的实际城市人口,总数必定远不止10万,而从各种文献来看,苏州的城市规模与人口数量肯定大大超过上海,而从各种文献来看,苏州的城市规模与人口数量方面,似乎也超过南京,因此利马窦说苏州‘是这个地区的最重要的城市之一,以它的繁华富饶,以它的人口众多和以使一个城市变的壮丽所需的一切事物而闻名’。由此观之,苏州城市人口不应明显少于南京。因此我估计此时苏州城市人口可能在50万人上下。杭州的城市人口,向未见有人做研究。万历时‘城中百万蒸黎皆仰给于北市河之米,……必储米六十万石为二月之粮’。据此,当时杭州府城居民每年食米总量达360万石。江南城市人均食米量,男女老幼合计,每人岁食米以3石计,则推算万历时杭州府城人口当在百万以上。但是从明代史料中对苏、宁、杭三大城市的记述来看,明代后期杭州的人口不会超过苏、宁。因此我认为万历时代杭州府城人口,也大约在50万左右。三大城市合计约为150万,相当于清代中期这三大城市人口总数的60%。”[218]p415-416

光是对这一段话,分析一下就可以发现许多问题。一个南京城市人口数量,两个不同人的估计相差就达到六十万之多,而李伯重在没有任何理由的情况下(仅仅是所谓的“本人倾向于”),就选择了一个低的估计,这已经可以算得上是惊人的随心所欲了!然后以这个估计当标尺又去估算其他城市的人口数量。因为苏州从各种记载来看,城市规模人口数量也超过南京,所以也定在五十万。再去估计杭州,到杭州这里,总算有一个比较靠谱,比较具备合理性的估算方法了,从当时记载的城市消费粮食的数量来估计人口数字,这样估计相对来说最科学的。结果得到的结论是“当在百万以上”,结果这样一个更有充分根据的数字却又因为要迁就上面对南京人口的估计(因为杭州不可能比南京人口更多),马上又被他自己给否定了!硬缩减成五十万。最后得到一个结论“三大城市合计约为150万,相当于清代中期这三大城市人口总数的60%”。

这样的研究与其说是学术研究,不如说是在玩弄儿戏,几十万的人口,几乎是随心所欲,想增就增,想减就减,要选择哪个数字就选择哪个数字。如果是这样一种研究方法,那我们说任何一个人都可以随心所欲的按照自己的需要得到自己想要的数字,当然这样的研究成果除了拿来唬人以外是不会任何价值的。

那么被李伯重拿来当标尺的那个南京城市人口数字,究竟是怎么回事情呢?究竟是曹树基估计得对呢?还是范金民估计得对?

曹树基的数字,李伯重是引用自葛剑雄主编的《中国移民史》第五卷(曹树基执笔),不过在同一人主编的《中国人口史.第四卷明时期》(曹树基著)[104]中论述应该是一致的,甚至还有所改进(人口史出于移民史之后)。我们不妨看一下这个曹树基论证的明代晚期南京城市人口四十万的数字究竟是怎么得出来的。首先他承认,在明代初年,洪武时期,“南京居民的总数可能达到90万~100万”。然后呢,因为明代迁都,所以“户口减过半”,这样他认为人口就只剩下“20万~30万人”。再接着他承认南京城市在正德以后有大发展,成为全国最繁荣的工商业城市之一,人口肯定增多,最后得出的结论是“从明代后期南京城市繁荣的景象看,南京城市人口可能达到40万~50万人”。这个就是曹树基的论证过程了,具体可见《中国人口史.第四卷明时期》[104]p307~p309原文。

这个论证过程中,仅仅说明代迁都“户口减过半”这一条就已经相当可疑,只引用了晚明顾启元《客座赘语》中的一条孤证。而确定具体减少后的人口数字更是随心所欲,所谓过半很多情况下只是减少一半的夸张语,如果100万减少过半,那也可以认为是减少了50万到60万,那么剩下的还应该有40万~50万,然而到了曹树基这里,他似乎根据自己的需要,认定还只剩下20万~30万人口,这实际上已经不是减少了“过半”,而是减少大半了。然而这个数字还勉强可以说建立在相关记载根据之上。到了最后推断晚明南京“40万~50万人”,就更近于信口胡捏。干脆什么根据都不要了(曹树基这里确实是半点根据都不给,甚至连明人记载都没有任何引用,完全是他自己定了这么一个数字,不信者可见其原文),仅仅是因为晚明南京城市繁荣了,所以人口可能“40万~50万人”,很自然就可以质问,那为什么不是100万或者更多。

无须多说,这样一种论证,其水平之低劣是显而易见的。其最后得到的那个数字,更是作者拍脑袋想当然而来。既没有引用明人资料来加以佐证,也谈不上什么逻辑推理。而是自己臆想了一个认为合理的数字,便以为大功告成了。光从这样的论证来看,我们实在不必看曹树基之类的学者教授过高,这些人水平之低劣,思维能力之匮乏,有时候是出人意表的。如果说曹树基、葛剑雄等人在确定明代总人口的数字方面,还勉强可以说有些贡献的话(实际上也相当牵强,因为这个贡献的主体也是别的学者做出的)。那么他们在其他方面谬误之多,水平之低劣有时候到了令人不堪卒睹的地步。仅仅以中国人口史明代卷以及清代卷开头为例,到处都充满了随心所欲信口开河的论证。许多地方连基本的考证都谈不上,往往是凭借他们自己的主观认定,想确定哪个数字就哪个数字,想采用哪条记载就采用哪条记载,而且基本的理由也不给出,唯一的理由大概也就是某个数字看上去更符合他们的需要。一个现成的例子是对明代晚期苏州人口的估计,在《移民史》中,他的估计是只有10万,这已经可以当笑话来看。稍微对明代时期苏州了解的人都能看出这个数字的荒谬性,于是到了《中国人口史》他总算承认自己的荒谬了,又改了一个似乎更合理的数字50万。这样的人口研究已经谈不上什么研究了,不如说是玩弄数字游戏更确切一点。对每一个城市凭借自己的想象,猜测一个似乎合理的数字,这就是他们的把戏,无论这个数字究竟是多少,实际上都已经失去了意义!

另外在他们的著作中许多地方对明代地方志的记载都粗暴否定,而又不给出起码的反驳意见,一句不可信,或者不可能,就算了事。在关于明末清初人口大减少的问题上,更是颠倒黑白,指鹿为马,为满清大屠杀极尽开脱之能事,这样的人史才史品之低下都到了令人触目惊心的程度。对他们的人口著作,应该很值得写一篇专门的文章加以仔细辨析,不过这并非是这里的任务,所以还是暂且放下吧。

范金民的数字则是来自于《南京经济史论文选》中范金民《明代南京经济探析》[219]p27-p38一文,我们不妨把相关论述摘引一下,“万历三十六年,丁宾称‘南京十三门内外人家几十余万’(几十万人家的话,就算保守估计三十万户人家,每家五口人,则人口也在150万以上),顾梦游说“余生曾作太平民,及见神宗全盛治。城内连云百万家,临流争僦笙歌次。”,崇祯末年,何栋如称‘留都数百万生灵’

原来空旷异常的城西北一带,竟是‘僧寮尼舍,群取偏匿者不可纪极’。……洪武末年有人口70万,街道尚可容九轨,市河可供给舟楫往来,则此时人口定为更多 ,估计人口在100万左右,当无大出入”

对照一下,显然范金民的论述是更有说服力的,他的论证首先就建立在大量阅读引用明人记载的基础之上,再辅之以合理的推断,而不是如曹树基之类的拍脑袋想当然。

实际上一百万这个数字,应当还是有所保守的。根据一些在明代晚期中国生活了几十年的西方传教士的记载,明代城市的繁华旺盛,人口之多,是远远超出现在一些人的想象的。比如万历崇祯时期在华的葡萄牙人曾德昭,曾德昭是耶稣会士,1613年到达中国南京,1636年返回欧洲,在旅途上完成了《大中国志》。他在中国呆了22年之多,对当时处于明朝末期的中国,应该说了解还是比较透彻的。这里不妨引用一下他对明代万历崇祯时期城市人口之多的记载“中国人是如此之多,我在那里生活了22年,离开时和刚到时一样,拥挤的人群令人惊叹。情况确是这样,决非夸张,不仅城镇及公共场所(有的地方,如不用力推攘就不能通行),甚至在大道上,也汇集了大群的人,很象欧洲通常过大节或群众集会”[156]p3。

从这个记载可以看出,在当时明代的城镇等场所,人口多到了,如果“不用力推攘就不能通行”的地步,即便是现在中国最繁华人口最多的城市如上海北京之类,在节日里的情形也不过是如此而已。

再具体到南京的情形,““南京城……我认为它是全国最大最好的城市,优良的建筑,宽大的街道,风度优雅的百姓,以及丰富优良的种种物品。它有令人惊羡的游乐场所,境内人口众多,……各处仍能遇到拥挤的人群,街道难以通行。此外,无数的宫殿、庙宇、楼塔以及桥梁,使城市显得非常壮丽。”[156]p17

结合上面的论述,以明代杭州城市人口的数字为南京人口数字的底线。而明代杭州城如李伯重所说“每年食米总量达360万石。江南城市人均食米量,男女老幼合计,每人岁食米以3石计”,则人口至少在120万以上,南京城人口当远远多于杭州城的人口,如上述明人记载的“百万家”,“数百万生灵”,则明代晚期的南京人口至少是两百万左右。苏州也是南京差不多的一个大城市,人口当在一百八十万左右,杭州则是120万,三个城市总计人口至少在五百万以上,而清代这三个城市人口总和在250万左右,明代是其一倍多;类似的,其他中小城市的估计如李伯重和曹树基等人也是严重低估的。以此粗略估计,明代城市人口的绝对数字也大约在清代一倍多,而明代总人口只有清代一半左右,以此估计,则明代城市化人口在总人口中的比例至少也是清代的四倍。

当然以上的估计是相当粗略,但更细致的研究所得出的结论,相差应该不会太远

另外值得一说的是,在李伯重《江南的早期工业化(1550-1850年)》一书中,凡设计明清经济数字对比的都存在这种刻意压低明代数字的情况,一般都是按照清朝数字做个标准,然后在此基础上,把明代的数字往下压,随便一看,都有大量的错谬,以上对城市人口估计的错误仅仅是其中一斑而已。所以这本书的学术价值可以说是相当低的。类似的在明清研究中,凡是涉及数字的,都必须谨慎对待,不经过分析,是无法采用的。其实明清合论的研究,本身在方向上已经是根本错误的,说成是犯罪都不过分,因为这两个朝代之间是有本质性区别的,根本不能在没有仔细的分析的情况下,放在一起说。

五、对明代其他一些现象的解释

1、郑和下西洋终止问题

首先关于郑和下西洋以及下西洋的终止 。传统对下西洋最终被停止的解释是因为其耗费国力太大,却没有经济上的回报,得不偿失,难以持久支撑下去,停止是必然的,众口一词,几乎已成为定论!但事实是否真的如此呢?

但万明在《中国融入世界的步履》一书中对此的分析却表明,这种传统的说法多少是不符合事实的。郑和下西洋所进行的官营海外贸易使得明王朝获得高额利润,并非得不偿失,她以胡椒为例,“将原产地价格、明前期钞、银的比价和胡椒在中国的官方价格及其与输入苏木折赏、折俸用途制成表格”,结果显示,“洪武年间,明廷对海外各国朝贡附进货物胡椒一项的给价,是原产地的20倍,……永乐五年郑和第一下西洋后,每斤胡椒在中国的市价是原产地的10倍。……更有甚者,宣德九年,郑和第七次西洋后,……每斤胡椒100贯的折合比价大量折俸。……统治者获得了令人咋舌的高额利润”[187]p152-153

许多事实都表明郑和下西洋不但没有造成国家的财政困难,相反获得了巨大的利益,对国家财政有巨大的支持效应。以上对胡椒利润的分析仅仅是其中一斑。许多记载也都表明下西洋带来的丰厚利润,如王世贞说“所奉献及互市采取未名之宝,以巨万计。”

尹守衡说“所至国王纳款朝贡,采取未名之宝以巨万计”[187]p153。

郑和七下西洋,并没有使国库空虚,造成国家的财政危机,相反,在下西洋最频繁的永乐时期,记载的情况是“百姓充实,府藏衍溢”。而停止了下西洋之后,国家的财政反倒是捉襟见肘,处处为难。

严从简说“又自永乐改元,谴使四出,招谕海番,贡献毕至。奇货重宝,前代所希,充溢库市。贫民承令博买,或多致富,而国用亦羡矣裕。”[221] 明英宗天顺二年(1458年),太监上奏:“永乐,宣德年间屡下西洋,收买黄金、珍珠、宝石诸物,今停止三十余年。府藏虚竭”[222] 宣德时工部尚书黄福曾说:“永乐间,虽营建北京,南讨交趾,北征沙漠,资用未尝乏。比国无大费,而岁用仅给。即不幸有水旱,征调将何以济?”[223]

这些人说的话是什么意思?严从简的意思是,永乐年间下西洋,导致的结果不仅是“奇货重宝,前代所希,充溢库市”,而且贫穷百姓按照命令转卖这些货物,也有许多人因此而致富,国库也充实

黄福曾则用鲜明的事实做了一个对比,永乐时期,用营建北京的大工程,有北征蒙古,南讨云南的大规模军事行动,并没有因此造成国家财政困难,而到了他那个时候,国家没有太大的费用,每年的财政却只能刚好够使用。

从这些也能看出所谓下西洋造成国家财政困难,不过是某些人精心编造的谎言神话而已,经不起推敲,经不住对历史事实的考察。

万明还列举了下西洋所带来其他巨大的好处,比如她说“郑和下西洋不但没有造成明朝的财政危机,还起到了补救国家钞法危机的作用”

“郑和远航使得海外物品大量输入,这些物品由奢侈品向日用品的转化过程加速进行,输入品的价格理所当然是在下降中”。胡椒的大量输入中国,使得其市场价格一再下跌。而直到两个世纪之后,西方才出现了类似的现象。“晚近两个世纪,17世纪初英国东印度公司也把来自海外的大量胡椒配给股东,带来市场价格的低落。而英国皇家也曾因积存胡椒太多而感到棘手。这说明伴随海外贸易而来的冲击,无论在中国还是在欧洲,都是同样出现的 ”[187]p155

还有一个重大好处,郑和下西洋,近三十年的远航,“不仅将中国商品远销海外,开拓了海外市场,而且也扩大了海外商品在中国的销售市场,刺激了国内外市场的需求。在海外各国‘必资华物’而‘慕贡犹农望岁’,而中国则‘夷百货皆中国不可缺者,夷必欲售,中国必欲得之’”[187]p156

再有一个好处就是,下西洋刺激国内民间手工业的迅速发展。郑和下西洋后期物资筹备中,大量物品都是买自民间。“下西洋船队携往海外数量惊人的物品中采自民间的比例加大,对民间手工业的兴起有着重要意义。而大量国内手工业产品的销往海外,又不可能不刺激国内商品经济的发展及市场的繁荣”[187]p161

明代广东著名的冶铁中心佛山就是在这个过程前后崛起的。“明初那里只是‘孤村铸铁’,永乐以后得到长足发展。‘番舶始集,诸货宝南北巨输,此佛山为枢纽,商务益盛’,……宣德四年炉户已‘多建铸造炉房’,火光冲天”[187]p161

从上面的介绍来看,郑和七下西洋,于公于私,对国家中央政府,还是对下层手工业者和贫民在经济上都有莫大好处,那为什么最后却一片反对声中,不得不终止呢?

这就牵涉明代文官集团的性质,通过科举制度选拔出来的文官集团,所代表的恰恰是中层的那部分大商人大资本家集团的利益。可以说海外贸易是一快巨大的肥肉,明代资本家商人集团对这块肥肉说是垂涎欲滴。但从永乐开始实行郑和下西洋的政策开始,海外贸易所产生的巨大超额利润,完全垄断在国家中央政府手中,商人资本家们心里如火烧爪挠一般,看的眼热,却是可望而不可及,因为凭借他们的实力,在当时自然无法和国家组织的郑和这样超级大船队进行商业竞争。作为商人资本家集团的利益代言人,文官集团自然也就拼命想要终止这种国家垄断的海外贸易,更何况下西洋活动的后果还最直接的触犯了他们的经济利益本身。明成祖生前,他们自己也知道无法欺骗蒙蔽皇帝去终止郑和航海,但到了明成祖死后,他们就群起发动舆论攻势,竭尽全力的丑化贬低郑和航海下西洋的活动,几乎把下西洋说的一无是处。事实上这些文官炮制的舆论,即便到现在还发挥效力,还有些人将其当作贬低郑和航海的论据,当成是明朝大规模下西洋活动终止的真实原因。作为当时后继的明朝皇帝,他实际上就是生活在文官集团的包围中,几乎所接受的所有信息都是文官集团所提供的,在文官集团日积月累,长年不断的信息轰炸之下,就真的认为下西洋航海活动,劳民伤财,有害无益。只有少数文官和太监以及后代的一些文人才在无意中泄露了真相。

关于明代下西洋,有这么一则故事耳熟能详,就是明宪宗的时候,希望重现当年郑和下西洋壮举,于是下诏索要当时的档案资料。但刘大夏等文官摆出一副义正词严,道貌岸然的姿态,竭力把下西洋丑化为大弊政,说是有害无益,刘大夏还把郑和下西洋的相关档案资料藏匿起来(当然,在这则故事的许多版本中,都说刘大夏销毁了郑和航海的档案资料,这是不对的,真正销毁郑和档案的是满清的乾隆。),还自诩是为民请命的壮举.再次下西洋一事于是作罢。

但这个故事中,耐人寻味的一点是刘大夏为什么要把郑和航海的档案藏起来,不让皇帝看到。按照通常的理解,似乎是把这些档案藏起来,在技术上,就无法再组织大规模的航海活动,皇帝也只好罢休。但这是解释不通的。如果真的下定决心进行类似郑和下西洋这样的航海活动,技术根本就不是问题。在郑和进行航海的时候,也并没有之前的一个郑和的航海档案可以依赖,不照样进行下去了吗?这里问题的关键并不在于技术,而是其他原因。什么原因呢?很简单!刘大夏等文官是害怕皇帝阅读了郑和航海档案之后,获知下西洋的真相,不但不是如他们所丑化渲染贬低的那样,耗费国力,劳民伤财,而是恰恰相反,能够为国家政府增加大量的财政收入,同时为民间贫民提供大量谋生就业的机会,那样他们的谎言就被戳穿,他们已经从国家手里抢夺来的海外贸易巨额利润,又必然重新被国家收回,对这些贪得无厌的利益集团而言,这样的事情是绝对不容许发生的,这也是为什么刘大夏之类冒着触犯国家法律的危险,也不让皇帝看到郑和航海档案的真相。

事实上,从郑和下西洋的活动被终止以后,私人的海外贸易活动就急剧增加,而且这种活动因为明朝政府有所谓海禁法令,表面上是不许私人海外贸易,从而也就根本不征收税收。这样原先归国家所有的贸易利润,完全流入到私人腰包当中,政府从中半点好处都得不到。明宣宗的时候,皇帝虽然几次下令要严海禁,但下面的那些文官集团哪里会认真执行,不过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应付搪塞皇帝而已。所以郑和最后一次下西洋结束前后,“福建沿海的海商已开始发展起来,……到明中叶成化、弘治年间,东南沿海地区民间私人海外贸易已经冲破朝贡贸易与海禁的藩篱,极其迅速的发展起来”

这种情况,在前面已经提到,这里再重复一下。嘉靖时期,唐枢说“若其私相商贩,又自来不绝,守臣不敢问,戍哨不能阻,盖因浩荡之区,势难力抑。一向蒙蔽公法,相沿数十百年。然人情安于睹记之便,内外传袭,以为生理之常”

“天顺以后,市舶权重,市者私行,虽公法荡然,而海上偃然百年,此乃通商明验”

王抒说“国初立法,……不许下海,百八十年以来,……每遇捕黄鱼之月,巨艘数千,俱属于犯禁,议者每欲绝之,而势有难行,情亦不忍也。与其绝之为难,孰若资之为用”

其他的记载“成弘之际,豪门巨室,间有乘巨舰,贸易海外者”。到了正德年间,“豪民私造巨舶,扬帆外国交易射利”更多。嘉靖年间(1522~1566年),“漳州月港家造过洋大船往来退逻、佛郎机诸国通易货物”者有增无减。

私人海上贸易如此发达,国家又放纵不管,几乎所有的海商都进行走私活动,在巨大利润的诱惑下,加入海上贸易活动的人越来越多,其中不乏为了暴利铤而走险之徒,这种情况下,大量海盗的产生几乎是必然,他们在海上陆地抢劫杀人无所不为,并且有雄厚的资金做后盾来组织武装。可笑的是,有许多所谓的历史学家,学者居然把明代中期海盗的大量存在说成是反海禁的产物,这完全是一派胡言。按他们的逻辑,如果没有海禁也就没有这些勾结倭寇的海盗。但事实上,在朱纨为打击海盗倭寇而严海禁之前,所谓的海禁不过是一纸空文,私人海上贸易完全处于放任自流的状态,这才是真正产生海盗的温床。若按照所谓学者的逻辑,西方总没有海禁了,那西方当时同样有大量的海盗,又如何解释?

明代的海盗倭寇不是什么反抗海禁的产物,而恰恰是海禁没有得到执行的产物。这是个原则性问题,绝不能在这个问题上颠倒黑白混淆是非

在当时的情况,明政府内充斥了各中私人工商业集团的利益代言人,其中就包括大量沿海贸易集团的利益代言人。当海盗涌现爆发出来以后,朱纨是少数希望通过严海禁来打击海盗的人,尽管他采取的措施可能只是临时性的,那这样就已经触犯了沿海贸易商业集团的利益,这些集团在政府内的利益代言人马上就动用大量言官对朱纨进行弹劾攻击,导致朱纨不得不服毒自杀,才算了结。这件事情的结果就是“中外摇手不敢言海禁”。

但是海盗的猖獗,对沿海贸易集团本身的利益也有非常巨大的损害,他们也希望看到尽可能肃清海盗的影响。当初他们之所以不主张废除那个一纸空文的海禁法令,对他们只有好处,没有坏处!首先是因为这个法令仅仅是一纸空文,对他们的活动没有任何实质性的限制作用,谁要想当真把这一纸空文落到实处,谁就没有好下场,朱纨就是一个榜样;另一方面,这个法令虽然是一纸空文,对别人没有限制作用,对政府却有限制作用,政府因为这一纸空文的存在,就不能对那些明目张胆进行海上贸易活动的船只收税,利润完全流入私人腰包。

既然所谓海禁法令对私人海上贸易集团只有好处没有坏处,那么对保留这个法令的存在,何乐而不为呢?

在没有海盗或者海盗不猖獗的情况下,确实是如此,但是当海盗猖獗之后,情形就改变了。这时候,那些海上贸易集团就希望有政府的介入,希望政府能够保护他们,对海上贸易活动进行必要的控制和管理,而要做到这一点,就首先要使的海上贸易合法化,然后适当收取一点税。事实上对税收的多少,这些私人海上贸易集团是不必担心的,通过他们在政府内的利益代言人,把税收压低到骇人听闻的地步(对比一下明政府对每只船收取的税和郑芝龙对每只船收取2千两的保护费就知道政府收的税低到什么地步)。

正是在这样的历史背景之下,才有了隆庆开关。通过上面的叙述,我们可以看出,明朝官方下西洋活动的停止也好;海禁法令成为一纸空文却长期不废除也好;隆庆开关也好,其背后都是私人商业利益集团在背后操纵的结果。如果只是从那些陈腔滥调的角度去分析,比如什么儒家思想啊,比如什么大臣开明与否啊,那是永远也不得要领的。

2、 明代白银货币化的问题

事实上关于明代白银货币化的问题,许多学者都做过研究,称赞歌颂者有之,贬抑丑化者有之。但在我看来,尽管许多学者的观点有很大参考价值,但真正能够说到要害的却实在不多。

我先引用几个有代表性的学者观点,然后再对此说说我的看法.

万明是对明代白银货币化进行热烈赞颂的人,认为白银货币化对明代社会变迁有着诸多重大影响和意义.这里我简单列举一下她说几个影响:第一,是“白银将社会各阶层卷入市场之中”[151]p188;第二是“白银货币化与新的经济成分增长”[151]p202],这主要是指一些产权表现形式的变化,人身依附关系的变化等等;第三是“社会各阶层的商业行为”[151]p208,这主要是指明代高度繁荣发展的工商业对社会各阶层的渗透性影响

万明还进一步论述了,白银货币化,并普及全社会的意义。她说“晚明白银普及全社会所具有的意义,首先,突出表现在财富资源的重新分配和社会各阶层身份地位的变化上。这体现在下列事实中。白银货币化使所有的人在社会结构中的身份地位与以往相比发生了微妙变化:皇帝与宗室贵族开店与民争利,反映出他们不再是国家所有财富权威拥有者的一面;官僚来自于社会各阶层,尤其来自商人阶层的日益增多;农民通过以白银纳税代役,摆脱了与国家的人身依附关系,脱离土地,或日常生活日益与市场连接起来;灶户脱离本行业,从事其他职业,或以劳动所得直接换取白银,改变了身份;军户也是如此,晚明大量军户从事其他职业,根本改变了身份地位的例子不胜枚举。社会分工的扩大发展,职业结构的变化,商人阶层的迅速崛起,商业在社会上的比重日益增加,士商界限模糊,人们可以凭借白银货币上升到统治上层,白银给各阶层带来了更多获得财富的机会,也给各阶层创造了改变生活方式和社会地位的条件,由此,阶级结构发生了变化,社会结构发生了变化。晚明社会几乎各个阶层都投入到了市场交换之中,无论是情愿的还是不情愿的,都不可避免,整个社会呈现出白银时代的显著特性,即对货币财富的倾力追求。”[151]p214

“其次,晚明白银普及全社会所具有的意义,突出体现在货币经济的发展引发了制度变迁和社会观念、社会行为、社会心态,以及文化变迁上。社会变迁是一个社会互动的过程,制度结构和文化结构建立在全体社会成员共享的社会规范的基础上,白银成为货币基本形态,带来了新的因素和新的问题,社会由主要是农耕的比较单一的形态向多元形态发展变化,反映在人与人的社会关系上,是向经济关系的转变,确切地说,是由对人的依附关系向对物的依赖关系的转变。这正是从传统向近代的社会转型过程。在这一历史性的转折中,统治者不得不在经济结构变迁中做出制度调整,而当人们普遍进入货币为主导的社会关系时,人伦关系失去了往日的温馨,增添了新的色彩;乡村失去了旧日平静的秩序,滋生出多样的行为类型;城市由于工商业的兴盛,而喧嚣了起来。白银货币化推动了整个社会关系乃至社会结构的变化,一个与传统农耕社会迥然不同的新的社会图景开始凸显了出来。”[151]p215

“在对成化、弘治年间以后的白银货币化过程进行了必要的考察之后,可以认为,中国古代社会向近代社会的转型始自晚明,社会转型最重要的标志之一是白银货币化。明代白银的货币化过程,正是中国社会经济货币化趋势发展延续的结果。自唐代两税法实施以后,中国社会经济就已出现了经济货币化趋势,但是到宋代王安石变法,征钱仍不免失败,原因主要应归结为社会经济发展条件还不成熟。发展到明代,虽然农业生产力没有发生飞跃,但是,与当时社会生产力发展相适应,在铜的资源匮乏、钞币不行、宝钞制度失败的反弹下,白银崛起,白银货币化推动了资本积累、消费和净出口,成为拉动社会经济增长的重要因素。更重要的是,在白银的背后,是市场这只看不见的手,是不同于前此传统市场的市场经济的萌发。[151]p215-216

万明最后的总结是“ 白银货币化表明,中国社会发展出现了一个飞跃,引发了社会整体变迁,标志着社会的转型,近代的开启。这在多层面的深刻变迁上体现了出来,具体表现在六个层面上,一是货币形态层面,从贱金属铜钱向贵金属白银的货币形态转变;二是赋役制度层面,从实物和力役向货币税的税收制度转变;三是经济结构层面,从小农经济向市场经济结构转变;四是社会关系层面,从人的依附关系向物的关系转变;五是价值观念层面,从重农抑商到工商皆本的观念转变;六是社会结构层面,从传统社会向近代社会转变。白银货币化过程,是中国社会经济货币化的过程,也是中国市场经济萌发的过程。因此,晚明社会变迁带有根本性的社会转型性质,具有划时代的意义。

”[151]p216

从万明的论述可以看出,她确实赋予白银货币化以相当巨大的意义,认为明末的社会变迁和白银货币化有不可分割的关系,对此做了热烈的称颂。但并非所有学者都同意这样的观点,事实上有人的观点甚至是截然相反的,这点我们在前面也引用过的,这里不妨再引用一下。

李宪堂的说法是“正是白银,使统治者加大了对下层民众剥夺的强度,助长了聚敛和腐败的水平,以前所未有的速率消耗着社会成长的机能。白银推动着经济的轮子飞转,像抽水机一样把底层的财富抽向高处,阶级与地区之间的贫富分化空前加剧,基层民众尤其是白银所灌溉不到的边缘地区的民众陷入了一贫如洗的境地,遂使发生‘资本主义萌芽’的核心区因为得不到支持而迅速枯萎,最终导致整个民族在经济上沦为西方的附庸。 ”

“白银的输人为由于人口压力而遭遇资源瓶颈的传统经济灌注了新的动力,……这种以对劳动力的超额榨取为策略的生存手段必然导致人口以更快的速度增长——‘因为有了充裕的劳动力,有了家庭成员间人尽其才的分工合作,才能应付沉重的生存压力。而人口的膨胀又使谋生变得更加艰难,劳动力的价值降得更低,可以交付市场的劳动剩余就会更少,技术上的发明和使用就越不经济。于是乎进入越穷越要多生孩子,越生孩子对资源的超限耗费越严重从而也就越穷的恶性循环。伊懋可称这种情况是‘高度平衡的陷阱’”

“白银的输入滋润了明清社会原始手工业的繁荣(所谓资本主义萌芽),这是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体系最后的振作,它通过在旧有生产关系框架内释放更大的空间延缓了自己的崩溃,但却因资源的过度耗费而使整个社会陷进了‘高度平衡的陷阱’”[193]

这两个人的观点真可谓是针锋相对,一个把白银大量流入,白银货币化当成是造成社会发生进步变迁的重要原因,另一个却把白银货币化当成是中国社会的罪魁祸首,就我的观点,万明的观点更接近于正确,但也并非完全是正确。事实上两个人共同的错误都是把不属于白银货币化的结果推到白银化头上,只不过一个是把好的结果推上去,另一个却是把坏的结果推上去。之所以说万明更接近正确一点是因为,把白银货币化同社会的进步变迁联系在一起,这点本身还是对的,她的错误只是在于倒果为因,也就是说白银货币化并非是社会进步变迁的原因。恰恰相反是这个变迁的一个结果,而且还并非是必然结果,而仅仅是许多可能的结果中的一个,仅仅是因为其他的原因,才使这种结果变成了现实。至于李宪堂 的观点则完全是胡牵乱扯,乱按罪名了,可以不必理会。

相对来说,可能台湾学者李隆生对白银流入、白银货币化的作用意义的论述更有启发性一些,他说“明季作为货币,大量进口的海外白银,对中国长期经济发展有显著影响吗?若没有这些白银,明季的经济发展会停滞吗?针对这两个问题,我的答案是否定的。古典经济学告诉我们货币是虚幻的,认为财富和货币是两个截然不同的概念,财富所包含的是实质产出,而货币仅是交易媒介,对经济没有实质影响。市场经济良好运作所需的仅为适当、适量和被信赖的货币”[103]p237

“白银作为货币,并非没有替代品,可兑换纸币就是一个很好的替代品。中国最早的可兑换纸币——交子,出现在北宋的四川。……明初发行的大明宝钞为不可兑换纸币,大概只流通了近一百年,就因滥印而退出了市场。明末民间出现了会票、银票、钱票,这三种票券都具有纸币的性质;「崇祯年间陈子龙说:『今民间子钱家[钱铺、当铺、钱庄]都用券[银票、钱票],商贾轻赍往来则用[会票],此即前人用钞初意也』」。假设没有海外输入的白银,明季中国真会因为缺乏足够货币,以至经济发展受到重大影响吗?这是极难想象的。我认为政府和民间很可能会以金、银为准备,发行可兑换纸币来替补白银的不足,至少这是不能排除的可能性;市场应该会找到它的出路,以适应和满足对货币的需求。”[103]p238

“综上所述,关键不是白银的数量够不够,而是被人民信赖和接受的货币数量够不够;关键是贸易,不是白银,……第一、如果有足够在市场上流通的货币(不一定非是白银不可),政府财政收支当然可以货币化;第二、如果实物税能大幅转变为货币税,再加上经济成长,政府预算便能随之增加。……另外,明季流入中国的海外白银,……是否是中国无法回复到可兑换货币的主要障碍?这都值得斟酌”[103]p239

李隆生的观点很有价值,从他的论述中我们可以得出一个结论,明代的经济发展、商业繁荣、社会变迁并非必然意味着一定要把白银作为货币,即便没有大量白银流入明朝的中国,那么经济的发展必然还会产生出其他形式的货币,而且那些形式的货币可能更有利。导致明代白银货币化,还有其他原因。那究竟是什么原因呢?

这就是我们要回答的核心问题了!我的观点是明代白银货币化本质上是民间私人商业力量和政府官方对货币控制权争夺的结果。明代中晚期大量海外白银的流入,既是这种争夺本身的一个结果,又是最终帮助民间私人商业力量在这场争夺中获得了胜利,最终确立白银货币化的一个重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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