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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黄仁宇 当前章节:15106 字 更新时间:2026-6-23 04:44

《Ⅳ、中国古代政治制度的变迁和宋朝明朝的灭亡》

作者:黄仁宇【完结】

一、汉唐的政治制度变迁

1、汉朝皇室与政府的分离以及众多问题的产生

中国早在战国时期就已经进入“资待社会”(注:这是我自己创造的名词,关于这个名词的含义,在以后贴出的理论部分会给予详细解释),期间经历了几次皇朝盛衰的循环周期。而这些循环周期并非每一次都只是原来社会的简单重复,停滞轮回。相反每一次循环都是在原来的基础上有所变化。总体来说王室与政府的界限日益分明、政府结构的不断完善、平民知识分子的政治力量不断上升,贵族势力不断下降,等级制度不断被打破,皇权不断被架空,反地方割据意识不断加强。

按照钱穆的说法,西汉初年,王室与政府的界限还相当模糊,虽然有三公九卿。但“论其性质,均近于为王室之家务官,乃皇帝之私臣,而非国家之政务官,非政府正式之官吏”[228]p165。之所以如此,是因为“汉初本袭秦旧,秦廷有些处脱不了古代贵族家庭的遗习,故秦汉初政府,有几处亦只是一个家庭规模之扩大”。

这种情况和西方在资产阶级革命以前的君主专制时期王室与政府不分,大臣就等于国王之家务官私臣的情形是一致的。

“西欧封建政府具有一定的国王私有性质,国王构成了这个政府的主要部分。政府官员和机关都是应国王的需要而设置的。他们的职责即是为国王服务。国王有印玺,有财产,要进行司法活动,所以有掌玺大臣、财政大臣和法官。宫廷其他官员如英国的总管、膳食长、宫室长、国库长、警卫长、面包师、车夫等等则都是照顾国王和王室人员饮食起居的服务人员。在地方上,英国有郡守,法国有法官,他们的主要职责则是为国王服务,国王必须发给他们津贴。”[158][157]p404

西汉初年,主要是三种势力控制政府:宗室、外戚、功臣。这三种势力共同特点都是和皇帝本人有着密切的私人关系。可以说宗室外戚相当于血缘亲戚关系,功臣相当于朋友关系。这是建立在私人交往关系基础上的一个政府。

随着西汉初年三种主要势力之间的互相争斗,先是外戚势力受到打击(铲平吕氏之乱),接着是宗室力量受到打击(平定七王之乱),而功臣力量也随着时间推移,自然削弱,“功臣传世渐久,亦不保其位”[228]p160。汉武帝以后,“中朝、外朝”始分。这意味着王室和政府的逐渐分离。“于是宰相为外朝领袖,而大司马大将军为内朝辅政”。

担任宰相者,汉武帝以后,昭帝、宣帝、元帝、成帝、哀帝时期大多是平民出身的士人学者,钱穆在《国史大纲》中列举了许多人名加以证明,大家可以参考[228]p148。所以钱穆也因此将这段时期称之为士人政府的出现。

而大司马大将军作为内朝辅政则一般由与皇帝有亲戚关系的外戚担任。之所以要用大司马大将军这样的名号,“正见军人本为皇室之私属,今已有军人政府转变为士人政府,故军职不为外朝之丞相而为内朝之辅政”

作为政府与王室分离的初期,皇室为保持自己的权力,加强内朝也是必然的趋势,因此从西汉中后期一直到东汉,长时间内,外戚的权力都压倒外朝宰相,这种权力本身甚至盖过皇帝,皇帝只成为内朝权力一个象征性的傀儡,外戚擅政的现象非常严重

而皇室与政府的分离,内朝与外朝的分离又导致宦官干政势力的出现。在这种分离以前,这个问题是根本不存在的!宰相、御史大夫等大臣相当于皇帝的管家私臣(钱穆的考证,宰相原本为国君天子之宗属私人也,只不过化家为国之后,则以家相为国相,而御史大夫为副丞相),国家政务和皇帝个人家务之间并没有明确界限,“御史有中丞,得治王宫之政令。此犹周礼天官冢宰,其属官得统及皇帝内廷。此非古人立法之善,,乃系当时‘王室’与‘政府’公私性质不分明也”[228]p161。所以“汉初御史大夫副丞相而得统治宫中事,后世御史为天子纠察百寮”,道理就在于此

皇室与政府分离以后,外朝大臣不能再对宫廷事物进行管理干预,所以必然要另设内廷私臣。光武帝建立东汉以后,“宫中悉用阉人,不复参以士流,于是正式遂有一个宦官统治的集团”。

此外这种分离在财政上也体现出来,光武帝“尽并天下财赋于大司农”,也就是“大司农”是国家财政机构,而负责皇室宫廷财政开支的是“少府”,钱穆说“……少府不预闻天下赋税财政,皆两汉间政府组织与体统上之决大改革也”[228]p167

但伴随着家与国的分离,皇室与政府之间的界限的明确,一方面分离已经成为事实,另一方面,分离又不彻底,相应的制度却还保留着过去的残余,外朝无法干预内朝事务,而内朝却可以通过皇帝这层关系来干预外朝国家行政事务。制度不成熟,不完善,充满漏洞,甚至千疮百孔,这必然就导致许多严重问题的产生。

这些问题就是外戚跋扈,宦官弄权,军阀丛生,这些问题在西汉还只是粗露端倪,而到了东汉就是全面爆发。整个东汉政府几乎都是在外戚宦官军阀的操纵下左右摇摆,直到最后灭亡。

此外东汉时期,门第势力也逐渐形成,钱穆分析说“学术环境不普遍,……限于少数私家,而有所谓累世经学”[228]p184,再加上“累世公卿”,以及察举制度舞弊,使得“天下仕途渐渐走入一个特殊的阶级手里去”,这等于形成了新的贵族等级。

从以上叙述可以看出,在当时历史条件下,政府和皇室的分离以及客观技术条件的限制造成了外戚、宦官、军阀、门第等几大问题。而以后的中国历史在政治结构就围绕着解决这几大问题而进行。魏晋南北朝时期还加上了一个权臣问题。

2、隋唐解决问题的制度萌芽的出现

隋唐建立,这些问题在表面上并没有得到解决,在唐代都还存在,宦官问题、军阀问题比以前甚至有过之而无不及。但另一方面必须看到,解决问题的制度萌芽却都已经出现。

首先第一点,与皇室分离的政府的权力开始加强 并从制度上落实,宰相的权力由中书、门下二省承担,并且各有分工。中书负责定旨出命,即命令权;门下给事中有封驳权,可以涂窜奏还诏敕,称为“涂归”。

此外还有尚书省则是接受命令并负责实施,也即施行权。

钱穆说“以中书、门下较汉代之宰相,以尚书六部较汉代之九卿,在政制上,不可谓非一种绝大之进步。一则尚书六部,乃政府公职,而九卿则是王室私属”[228]p397这正是政府脱离王室独立,并进一步从制度上完善的证明。

此外唐朝的舆论监察制度,弹劾制度也开始完善。这种舆论监察针对两个,一是针对百官大臣,另一是针对皇帝本人。

“到唐代遂有台谏分职。台官指的是御史台,专负纠察百官之责。谏官则专对天子谏净过失而设。论其职位,谏官还是宰相之属官,而御史台则成一独立机关,不再是宰相的直辖部属了。任用宰相,权在皇帝。任用谏官,则权在宰相。谏官之职在谏皇帝,不谏宰相,也不得弹劾朝廷百官。弹劾朝廷百官是御史台的职分。照唐代习惯,宰相见皇帝讨论政事,常随带谏官同去。遇皇帝有不是处,谏官即可直言规正。如此则宰相与皇帝双方有一缓冲,可免直接冲突。而谏官职分,本来又是要他来谏诤的,所以他尽直言也不会得罪。即使得罪了,宰相可以把他免职降黜,一面顾全了皇帝面子,一面不致牵动到宰相之自身。至于那谏官呢?他也不怕罢免,横竖一小官,罢免值不得什么,而他可博得直言敢谏之誉,对他将来政治地位,反而有益。”[229]p89

正因为这种政治制度上的发展与完善,钱穆已将其称誉为“宏大而精密的政治机构”。

第二个方面,中央与地方的关系也有所改变。在两汉时期,地方的权力还相当大,这从汉末以及三国时期的情形就可见的相当清楚,往往一个地方行政长官就可以成为一个地方割据势力。而隋唐许多地方权力都收归中央。钱穆说“那时的地方政权,却再不能象两汉般的比较有其独立性。以隋唐与两汉相较,中央统治地方之权,更密更大,实为中央集权更进一步之完成。在此方面,隋唐的统一政府,其实际内容,与秦汉又远异”

当然唐朝后期的藩镇割据使国家又处于分裂状态,中央统治名存实亡,这又是另一问题,涉及到国家究竟如何管理军队,如何使得军队真正国家化,而不仅仅是私人武装或地方武装。

第三个方面,唐代开始实行科举制度,虽在国家政治中尚未取得决定性的重要地位,但已经开辟制度先河。科举制度的实行等于使国家政权向整个社会开放,任何有志于参加国家政治,并且能够付出相应努力,获得知识的人都能够有机会参与国家政权,管理国家大事。这是中国历史上有决定性意义的重大事件。

科举制度的出现为国家真正的现代化平民化,以及解决宦官问题,军阀问题,门第问题提供了制度上的可能!

唐代虽然在制度上已经做了各种尝试和创建,但由于文化技术条件的制约,这些制度离真正能够发挥作用还有相当大的距离,所以朝代中后期仍旧陷于宦官问题、军阀割据问题中难以自拔,一直到灭亡。随后中国又进入了五代十国的混乱时期。

直到宋朝和明朝的建立,才彻底解决了外戚问题,门第问题,军阀问题,宦官问题(关于明朝宦官问题历来有许多错误见解,这在后面会详细解说)。

二、宋代的政治制度与前代之变化

1、宋代的三个变化

现在我们回到宋朝,宋代同唐代相比,政治结构又发生了许多变化,这些变化是什么呢?

第一、科举制度地位的提高

这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科举录取人数有了巨大提高,第二是被科举录取者的地位前途也远好于以前

“隋唐初设进士,岁取不过三十人。咸亨、上元中增至七、八十,寻复古。开成中连岁取四十人,又复旧制。进士以外,明经中科者亦不过百人。在宋太祖开国时,进士登科寥寥,岁无十数。其时进士甲科亦不过授司寇,或幕职官。至太宗时,亲御便殿临试贡士,博于采拔,待以不次。太平兴国二年,赐进士诸科五百人遽令释褐。或授京朝官,……。进士中第多至七百人 ,或遂为例。”

“应进士试者,太平兴国八年多至万二百六十人,淳化二年至万七千三百人。进士应试已遍及全国,遂定三年一试之制。”

所以在宋代,科举对于国家的文化政治来说已经起到相当重要的作用,人们对科举的重视程度,科举成功以后获得的荣耀也是前所未有的!

“唐虽以进士、明经二科取士然其时贵族门第势力,尚未全消,又地方长官得自辟署,仕进路广,不专科第。……宋则贵族门第已灭,地方官亦不能自辟署,用人之权集于中央。社会文教之风更普遍。”

“状元及第更为士人无上光荣”[228]p541

科举制度地位的提升对国家社会所起到的作用,我们下面还会详细论述!

第二、中央集权的加强

许多原本属于地方的权力都被收归中央,这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财政,军事,和人事管理。

“吏治、兵权、财赋三项,脱离了地方军权之分割,而统一到中央来,中国始渐渐有了一个象样的上轨道的中央政府”

从财政来说各州“置转运使,处理各地方财政,除诸州度支经费外,悉输京,毋占留。从此地方财富亦归中央”。[228]p527

兵权方面,宋太祖通过“杯酒释兵权”解除各地军阀将领的权力,众所周知。同时由中央政府派遣文臣出守地方,“号知州军事,而地方长官遂得重用文臣”。“又命诸州县各选所部兵士,才力武艺殊绝者送都下,补禁旅之缺,其老弱者始留州。从此地方兵力亦移归于中央”[228]p527

吏治方面 “凡地方军民政务,均需通判签议连书,方许行下。……县令亦分由朝官兼摄,称为知县”

“知州、知县,论名义皆属临时差遣,非本职。故宋代州县守令,皆带朝中职事官衔,从此地方官吏,又均得中央任命”[228]p526

第三、相权的进一步分割,对宰相舆论监督的加强

按照钱穆的说法,宋代宰相的权力比起唐朝来是大大降低了,许多原本属于宰相职权范围内的事务都被分割到其他部门去。

“宋初宰相,与枢密对称两府,而宰相遂不预闻兵事,又财务归之三司,亦非宰相所得预(三司者,为户部司、盐铁司、度支使司),

……兵财以外,莫大于官人进贤,而宋相于此权亦绌”[228]p555

此外对宰相的监督也大大加强。甚至原本用来针对皇帝的舆论监督的职位现在也全部用来针对宰相。这点也是钱穆大为诟病的地方“宋代这方面,又远不如唐代。那时规定台官谏官均不得由宰相推荐,于是谏官也不属于宰相,他们的职分,变成不是与皇帝为难,而转移锋芒来和宰相为难了。于是宰相无法纠绳皇帝,除非是和皇帝直接冲突。而宰相身旁,却多了一个掣肘的机关。因御史只限于弹劾违法和不尽职,而谏官则职在评论是非,两职显有分别。在唐代是谏官帮助宰相,在皇帝前面评论皇帝之是非。在宋代是谏官在宰相旁边,来评论宰相的是非了。照理,政府各部分职务上的是非得失,各部分负责人都有发言权,谏官则专用来对皇帝谏诤的,那是宰相的一分职。本来用意,该是用相权来限制君权的,而现在则转成君权用来限制相权了。这一制度之转变,显见是出于皇帝之私心。而且谏官职分本来在评论是非,评论错了也不算违职,也不算犯法,如是则政府中横生了一部分一专持异见不负实责的分子,形成了谏官与政府之对立,即谏官与宰相之对立。”

[229]p90

2、这三个变化的原因与后果

以上是对宋朝在政治方面三个最显著的变化,仅仅是做了一个简单的事实方面的引用陈述。我们对这些变化却不能仅仅停留在表面,而是要深入到本质,看看这些变化的前因后果究竟是什么?也就是这些变化得以产生的原因是什么?它们本身造成的后果影响又是什么?

⑴、科举制作用上升的原因与后果

首先我们来看宋朝科举制度规模扩大,影响上升,地位提高的原因。这个原因可以分成两个方面,第一个方面是制度本身的继承和积累,宋代的科举制度不是从天上掉下来的,没有隋唐制度上的开创,以及长期实践积累下的制度上的经验教训,也就不会有宋代把科举制度推向一个新的高度;第二个是技术进步上提供的可能性,最关键的就是印刷术的全面普及导致文化在全社会的推广有了可能,这为科举制在规模扩大,影响力增强上提供了一个坚实的群众基础

宋代科举制规模扩大,影响上升造成的后果是,使得政府真正意义上向全社会开放,一切对政治活动有兴趣有抱负,并且有足够的毅力和才能通过科举考试的人都可以进入政府部门工作,并且掌握相当的政治权力,一切不同阶层的利益代言人都有机会通过科举加入到政府中来,为捍卫自己阶层的利益而活动。科举制度的普及本质上是政治民主化的标志。从实际来说,科举是比现代西方选举制度更纯粹更公平更开放的民主政治的表现。

同时科举制度的广泛实施也使得较高文化素质成为政府官员必须的条件,这也大大提高政治活动的效率,同时也使得文官集团的势力在中国破天荒的在政治舞台上占据了垄断地位,势力空前庞大。这一点对历史的发展是有关键性作用。

⑵、中央集权得以加强的原因与结果。

原因同样是两个方面。第一是通过唐朝中晚期以及五代十国军阀割据混战,整个社会动荡混乱两百多年的惨痛教训,无论是下层普通百姓,还是知识分子以及上层统治者,都普遍感到有加强中央政权,防止地方割据局面不断重演的必要性,甚至这已经成为时代精神共同呼声。正是在这种普遍的加强中央政权的迫切性必要性意识基础上,宋朝政府把地方权力收归中央的种种举措才得以实施。第二个方面,科举制度规模的扩大,文化的普及,具有向心意识的文官阶层群体人数的增多,也为加强中央政府对地方的控制提供了技术上可能性。

中央集权加强的后果是,一方面使得中国政治制度进一步向现代化的国家制度靠拢,地方与中央的关系也更现代化。另一方面由于中央管理负担的加重,导致皇室政治权力的进一步萎缩,为文官集团权力的空前膨胀提高提供了可能,同时也把原先地方分散的矛盾集中浓缩到了中央,产生了新的问题。

⑶、相权分割以及对宰相约束监督机制加强的条件与后果

事实上,和钱穆的非议批评相反,宋代相权的进一步分割,并不是什么唐朝制度的倒退,恰恰相反是时代进步,社会发展趋势导致的必然结果。中央集权的加强,导致中央需要处理的事务远远多于过去,在这样的情况下,既要避免宰相一人负担过重,又要避免出现宰相个人独裁的局面,最合理的办法当然就是在中央层面实行权力的分散化,本质上这是把过去分散在各个地方的权力,现在都集中到中央,然后在中央再进行分散。这也是社会发展必然趋势导致的结果,而并非什么人主观意志主导的结果,更不是什么宋朝皇帝对宰相的猜忌心理就比过去的皇帝更重。

对宰相约束监督机制的加强也是同样的道理。过去是中央和地方之间存在制衡约束关系,而在宋朝,地方已经完全从属于中央,即便宰相的一部分权力已经被分割出去,但宰相决策的责任和造成的影响依然比过去要大的多,在这样的情况下,对宰相约束监督机制的加强也就成为必然。而事实上,由于宰相是皇帝任命的,本身就可以看成是皇帝在政府内的代理人,如果宰相令皇帝不满意,皇帝就更换宰相,如果宰相令皇帝满意,皇帝就继续任用这个宰相,在这样的情况下,从政治的角度上,说对宰相的舆论监督本质上就是对皇帝的监督。

钱穆自己说的一句话也能证明这点

“相权究竟即是君权之化身,后来宋神宗信用了宰相王安石,竭力想推行新法,而一辈谏官,横起反对,连神宗也无奈之何。这是皇帝自食其果了”[229]p90

之所以没有专门设立对皇帝的舆论监督,是因为这个时候王室对国家的政治干预能力已经被降低到最小限度,整个国家真正走上由国家政府来进行管理的正轨。即便是皇帝本人,他的任何政治举措都必须通过政府来进行,他无法绕开政府,另起炉灶,通过自己另外一套班子去实现对国家政治经济的干预。这个时候中国社会也完成了从战国时期,国为家的扩大,官员大臣就是王室的家务官到王室与政府分离并立对峙,再到政府真正全面掌握国家政治经济活动的控制权的过程!

这也导致皇权的削弱,或者说导致政府内难以形成一个独裁专制的力量,甚至是宰相和皇帝的联盟都难以做到这一点。这个意义上说宋朝中央集权的加强,本质上不过是把原先在地方上的分散现在摆到中央的层面上进行分散。

以上所说的变化造成的结果中,文官势力的空前庞大以及皇权的削弱应该说是格外重要的两点,而且这两点和许多人一般的对中国古代的观念想当然的看法也不符合,所以应该更详细的用事实证明一下.

2、宋代对文官的优待

⑴、三个方面的优待

宋代对文官士大夫之优待乃是彰明昭著的事实,钱穆列举了三个方面。

第一,官俸高,以宰相枢密使为例“有正俸;有禄栗,有职钱,有从人衣梁,又有冬春服,冬陵二十匹、绢三十匹,冬棉一百斤。此外复有茶酒厨料、薪蒿炭盐、……米麦羊口各项,至外官有公用钱,有职田,有茶汤钱,又有添给。”[228]p543-p544

此外官吏退休之后,“又有祠禄,为退职之恩礼”

“当时称‘恩逮于百官,惟恐不足,取财于万民,不留其余’,可以想见宋代优待官吏的情态”

第二、“宋朝优礼士大夫,极少贬斥,诛戮更属绝无。王安石乃以祠禄处异己,著令宫观无限员数,又听从便居住。要之为吃闲俸而已”

[228]p544

第三、泛滥的恩荫制度。所谓恩荫就是一人当了官,其亲属朋友便也可以当官。“荫子荫孙,乃至于荫期亲、荫大功亲、甚至荫及异姓亲,乃至门客。总之是朝廷恩意,没有子孙近亲,便只有一鬻卖朝恩,把异姓及门客来充数。甚至甫莅位即得荫。甫荫即给俸,甫荫即服章。甚至未应娶妻,已得任子”

“一岁郊天,任子可得四千人。十年之后,即须万二千员”“任学士以上官经二十年,即一家兄弟子孙可出京官二十人,仍接次升朝”

[228]p545

对于宋朝这种格外优待文官的现象,许多人发表过意见,大部分是从宋代皇帝之主观意愿来分析,这当然也是问题的一个方面。但如果仅仅停留在这个角度看问题,就失之肤浅了。在这种表面现象背后更本质的原因是皇权的衰落,以至于皇帝不能不依靠讨好笼络文官,才能够维持自己的权威

⑵、对宋代不杀士大夫现象的分析

李峰通过论述北宋不杀士大夫的现象对皇权和文官势力之间的关系作了比较详细的论述[230],观点还是切中肯綮的。许多人都注意到宋朝不轻易杀戮士大夫的现象,前面引用的钱穆的话也说“宋朝优礼士大夫,极少贬斥,诛戮更属绝无”,为什么会有这样的现象呢?一种解释是宋太祖在太庙里立有誓碑,其中一条为“不得杀士大夫及上书言事人”。这种解释也并非凭空捏造,向壁虚构,在许多史料上都记载着类似的说法,如《三朝北盟会编》《建炎以来系年要录》《避暑漫抄》,甚至作为正史的《宋史.曹勋传》中都有记载。

但是民国历史学家张荫麟却对这种说法提出质疑,他“通过对誓碑、誓约的考辨,指出所谓的‘太祖誓碑’等‘本俱伪造’”[231]。

上世纪八十年代,“杜文玉再次撰文列举大量证据力辩誓约之伪,断言‘誓碑之事纯属子虚乌有,是根本不存在的’[232] 。杜文的论述严谨翔实,具有极强的说服力,经该文的考辨,誓约之伪已昭然若揭。”

既然“誓碑之事纯属子虚乌有”,而宋朝不轻杀文臣士大夫的事实又是大家所公认的,李峰也说“有一个事实却无法回避,那就是进入中期后即真、仁、英、神、哲、徽诸朝,若非犯了谋反之类的重罪,诛杀士大夫的事情确实并不多见”[230](事实上也并没有谋反的士大夫),也就是许多文官犯了当杀之罪如贪污如渎职,最后也都轻判放过了事,那么这种现象背后的原因究竟何在?奥妙究竟何在呢?

李峰对此的分析颇为精要,宋代大力推行科举考试的结果是国家大权被文人士大夫阶层操纵。

“从太平兴国二年( 977) 至淳化三年(992) 的16 年间,8 开科场,取进士诸科6000 多人。……太宗末年,柳开说当时的政局是:‘上自中书门下为宰相,下至县邑为簿尉,其间台省郡府公卿大夫,悉见奇能异行,各竞为文武中俊臣,皆上所取贡举人也。’ 此亦标志着宋代以科举取士为核心而构成

的文官集团———士大夫集团的基本形成。到仁宗时,士大夫阶层的势力达到了顶峰。如仁宗时蔡襄说:‘今世用人,大率以文词进:大臣,文士也;近侍之臣,文士也;钱谷之司,文士也;边防大帅,文士也;天下转运使,文士也;知州郡,文士也。虽有武臣,盖仅有也。’与士大夫一枝独盛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在前代相当活跃的武官、宗室、外戚、宦官等政治势力,在北宋都受到了严格的限制,在当时的政治舞台上大多只能充当配角

”[230]

文官阶层政治力量的空前膨胀,皇权的衰弱,导致皇帝不得不依靠拉拢文官才能确保自己的权威,行使自己的意志,他们不轻杀有罪文官,很多时候并非不愿意杀,而是不能够杀!

李峰引用苗书梅的话说:“宋代官僚士大夫阶层的群体政治力量空前强大,他们对防止皇亲国戚与宦官专权起了重要作用,在最高统治者意志动摇,准备或已经重用宗室、外戚、宦官时,士大夫往往能坚决地进行反对,并多数取得了胜利”[233]。而“ 宗室、外戚、宦官等势力从某种意义上说,乃皇权之延伸,但由于他们在宋代萎靡不振,遂造成皇帝独自与强大的士大夫集团相对垒的尴尬局面”[230]

在这种情况下,皇帝也就只能采取拉拢讨好文官阶层的政策,惟恐一不小心得罪势力庞大的文官士大夫群体。

“神宗曾感叹人才不足,表示‘朕未之见也’。程颢听了当场指斥道:‘陛下奈何轻天下士?’神宗马上神情‘耸然’,连声说‘朕不敢! 朕不敢!’[234 ]p318 ”

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由于皇帝没有其他“能与士大夫集团相抗衡的势力”,在“在面临重大政治斗争时往往得不到强有力的援助,因而在士大夫集团的强大攻势下,往往以妥协而告终”[230]。就算他想杀有罪大臣,也无法如愿。

李峰举了很多例子

“如庆历三年,高邮知军晁仲约身为朝廷命官,却去犒劳一支路过其境的起义军,仁宗知道后非常愤怒,要求朝臣议论当处晁仲约以何法,显然是已动了杀机。……参知政事范仲淹却把责任推到了国家的头上,所谓‘郡县兵械,足以战守,遇贼不御而又赂之,此法所当诛也。今高邮无兵与械,虽仲约之义当勉力战守,然事有可恕,戮之恐非法意也’。竭力为晁仲约开脱,力劝仁宗免除晁仲约的死罪。”[230]

事后范仲淹对富弼说出了自己的真实想法:“祖宗以来,未尝轻杀臣下,此盛德之事,奈何欲轻坏之,且吾与公在此同僚之间,同心者有几,虽上意亦未知所定也,而轻导人主以诛戮臣下,他日手滑,虽吾辈亦未敢自保也。”[235]p1336

再如“ 神宗时因陕西用兵失利,‘内批出令斩一漕官’。而宰相蔡确拒不执行,并以整个官僚阶层的代表的名义向神宗施压,说‘祖宗以来,未尝杀士人,臣等不欲自陛下始’。神宗‘沉吟久之’,估计斗争不过蔡确等人,才勉强答应改为‘刺面配远恶处’。但即便如此,也遭到反对,门下侍郎章即抗声说:‘如此即不若杀之’。神宗问何故,章说:‘士可杀不可辱。’神宗听了非常气愤,声色俱厉地说:‘快意事更做不得一件!’而章的回答竟然是:‘如此快意,不做得也好。’[236]p690-p691 于此可见文臣之跋扈与皇权之软弱。”[230]

又如“神宗时知州张仲宣因为收受贿赂,‘坐枉法赃论当死’。此前一名叫李希辅的官员因收受贿赂当判以死刑,因法官从轻发落,免去死罪而代之以杖刑和黥配海岛之刑。此时在处置张仲宣案时,法官就以李希辅案为参照,免除张仲宣死罪,而代之以杖脊、黥配海岛。这在当时已是法外施恩了,可其时任职审刑院的苏颂仍觉过重,遂在神宗面前力辩张仲宣罪行较李希辅为轻,并且向神宗请求道:‘古者刑不上大夫,可杀则杀,仲宣五品,虽有罪,得乘车,今杖而黥之,使与徒隶为伍,得无重污多士乎。’于是神宗‘乃诏免杖、黥,止流岭外,自是遂为例’[236]p586。‘自是宋世命官犯赃抵死者,例不加刑’[237]p10868”[230]

“最初执政大臣为犯罪者开脱时,往往还要找一些理由,并且还不敢说有所谓的不杀士大夫的祖宗家法,如范仲淹在为晁仲约开脱时,即对富弼说什么‘祖宗以来,未尝轻杀臣下’。而到了神宗时,由于朝廷长期不能对大臣用刑,遂使蔡确在为漕臣开脱时,便去掉了’轻”字,而径称:‘祖宗以来,未尝杀士人。’并且也不再煞费苦心地去为犯人寻找借口了,径以此来迫使神宗就范,说什么‘臣等不欲自陛下始’。”[230]

到这里,我们大体应该明白,文官势力的膨胀,皇权的萎缩才是宋朝不轻杀士大夫现象背后真正的原因。也就难怪李峰最后得出结论

“真宗以后,士大夫阶层随着自身势力的膨胀,其行为也渐趋嚣张起来,为了满足自己阶层的利益,不断地与皇权进行斗争,通过频繁地敲打皇权,为自身谋得了一项项的优厚待遇,而免死权的获得即是其中的一项。从前文分析中可以看出,仁宗、神宗并非不想诛杀士大夫,只是由于受到了大臣们的强烈抵制,方才没能如愿。因此,设若宋代皇帝地下有灵,得知学者们数百年来一直津津乐道他们有所谓‘不杀士大夫’之家法,恐怕只能摇头苦笑了。”[230]

当然,话还要说回来,宋朝皇权虽然萎缩,但皇帝还毕竟可以通过给予士大夫的种种优待来换取文官阶层一定限度内的支持合作,形成某种默契,并且通过任命自己所信赖的宰相来实现对整个文官阶层的驾驭,因此说宋朝是“皇帝独自与强大的士大夫集团相对垒的尴尬局面”,未免还是言过其实了。而到了明朝,随着宰相这个职位的废除,皇权进一步萎缩,甚至连通过优待士大夫来换取一部分文官的支持,这点都已经无法实现。这个时候才真正出现了“皇帝独自与强大的士大夫集团相对垒的尴尬局面”,皇帝一个人要面对官僚阶层群狼般的围攻,简直如狂涛怒浪中的一叶孤舟。这时的情形比起宋朝来又是另一番景象。关于明朝时期的状况,我们在下面专门进行详细的分析,

3、从宋代的几次改革成败看宋代对文官优待笼络政策的后果

宋代对文官的这种优待笼络政策造成了什么后果呢?从理论说,由于宋代给予文官集团的这种优厚待遇,文官集团本身就成为了一个独立的特权阶级。一旦平民知识分子当官以后,他完全可能因为当官特有的优厚待遇,当官特有的经济利益,而脱离其原有的阶级,脱离其原本附属的利益集团(比如工商业集团),而成为为政府为皇帝效力的这个特权官僚阶级中的一员。

但实际上的情形却并非如此简单!中国古代传统士大夫阶层向来就有所谓君子小人之分,国学大师钱穆也曾经把中国古代的知识分子分成真士和假士。君子与小人也好,真士和假士也好,这些区分并非仅仅只有字面上的意义,实际在政治上,这种区别也有重大影响和作用。

所谓君子,首要一个条件就是不自私,除了能想到自己的利益,还能想到自己从小生活在其中,耳濡目染,目睹其甘苦的同阶层人民的的利益;其次一点是君子是不能够用金钱权势地位优厚的待遇这些东西来收买的,也是不能够用严刑惩罚剥夺生命这些来威胁的,所谓富贵不能淫,威武不能屈就是说这个了。

这两点,造成了什么结果呢?那就是,君子即便当了官,即便享受到了当官的优厚待遇,他也并不会因此蜕变成为这个独立的特权官僚阶级中的一员,他的思想倾向,政治立场仍旧和原先所属的那个阶层之间有着千丝万缕密不可分的联系,甚至直接充当原先所属阶层在政府内的利益代言人的角色。在君子看来,这是自己不忘本的表现,是自己当了官也不忘民间疾苦的表现,是自己能够为民代言的高尚品德之反映(当然这里的“民”自然是这个君子“从小生活在其中,耳濡目染,目睹其甘苦的同阶层人民”)。

不要小看这些君子的力量,君子们往往能够赢得舆论支持,他们本身也确实多为人正派,刚正廉洁,更容易赢得同情。而一旦他们赢得舆论的支持,一些中间派,摇摆不定的人都能被他们裹胁着一起走,这样形成的势力就更加巨大。所以君子在政治中所起到的作用是不容忽视的。正因为由于这些人的重大作用,所以并非宋代实行了对文官笼络优待的政策,文官们就自动全体成为和皇帝合作默契的一个特权官僚阶级了,远非如此。这中间还是要有很大曲折的。

现在再来说小人,小人首先自然是自私自利的,只考虑自己的利益,甚至亲戚朋友都可以出卖,那么当然不会去顾虑自己原先所属的阶层利益是否受到损害,只要自己能够飞黄腾达就足够了。所以小人是可以用金钱权势来收买,也可以被威胁的。所以小人当了官之后,享受到了当官的优厚待遇,确实可以蜕变成为一个独立的特权官僚阶级中的一员,他的思想倾向,政治立场完全以自身利害关系为转移,而和自己原先所属的阶层之间已经没有太大的关系。如果推行一个政策,对他本人有利,那么即便这个政策损害了原先他所属阶层的利益,他也不会皱一下眉头。

同样不要小看小人的力量,小人善于见风使舵,善于察言观色,同时也能为达目的不择手段。这些是他们在政治斗争中的优势。更重要一点是他们在人数上可能更为众多,毕竟大部分人都有自己人性上的弱点,那些真能做到置笼络优待于不顾,置个人得失于不顾,富贵不能淫,威武不能屈的毕竟还是少数。

在宋代,以平民知识分子为主体的文官集团已经控制政权,皇权已经极度衰弱,这点是不成问题的。但问题是,文官集团内本身就有分化,如果说的简单一点,就是君子和小人两股力量之间的抗衡。我们可以说这两股力量本身大致上势均力敌,而这个时候,皇帝所起到的作用就是天平上砝码的作用,这个砝码本身分量虽轻,但是无论放在哪一边,力量平衡都会被打破,天平就会向哪一边倾斜。

理解了这一点,我们来看宋代几次改革失败与成功,也就能理解其背后实质性的原因。

北宋前期,皇帝倡导下进行的两次改革,都是以失败告终。这失败的原因并非如传统观点所说什么保守势力过于强大或者什么积重难返回再或者是改革者个人能力不够以及皇帝支持不够坚决之类滥调,关键的问题正在于文官力量过于强大,早就压过皇权,而皇帝又过于重用君子。

为了说明问题,先拿西汉时期的情形做一个对比,西汉开国是在公元前206年,以公元前110年汉武帝任命桑弘羊担任大司农主管国家财政工作,推行均输平准政策(此前不久已经开始实行盐铁专卖和算缗告缗政策)算起,此时距离开国已经96年。

也就是西汉时期,即便在开国96年以后,只要皇帝愿意,依然可以通过推行削弱剥夺商人豪强经济利益的政策来增强国家实力,把经济发展的成果转化为国力,并达成打击外来野蛮民族侵略的目的。为什么可以这么做呢?因为这个时候,皇权的力量还相当强大,政治还并不那么民主,皇帝还可以依靠外戚亲信贵族的力量以及私人化的军事武装(即只从属皇帝或皇帝亲信的军队)和民间的既得利益阶层、民间的经济力量相对抗,强硬推行财产转移分配的政策,来加强国家的实力。

那么宋朝的情形又如何呢?宋朝前期有两次类似目的的改革,一次是庆历新政,一次是王安石变法,两次改革最后都以失败而告终。

庆历新政是“庆历三年(1043 )九月,宋仁宗批准范仲淹所上《 答手诏条陈十事疏》 的改革方案,庆历新政由此展开”[228]。这年距离宋代开国是83年,比西汉时期桑弘羊的改革还早13年,从朝代周期发展的规律上来说还占据优势,但是结果如何,仅仅到了庆历五年正月,范仲淹、富弼、杜衍等新政领袖就被罢免。过了不到三十年的时间,又有王安石变法,结果同样是以失败告终!

是皇帝不支持新政么?错!事实恰恰相反,新政从一开始就是皇帝大力主张和推动下,才得以开展的,范仲淹等人反而倒是显得被动消极!

我们来看看钱穆的记载“仁宗正值辽夏交侵,而国内财政到达将次崩溃的时候,为西夏用兵特起范仲淹,任以方治的意见。”[228]也就是皇帝有很迫切的通过改革来增强国力,为抵抗外侵提供财政支持的愿望,所以才任命范仲淹等人。然而范仲淹的态度是怎么样的呢?仲淹语人曰:“上用我至矣,然事有后先。且革弊于久安,非朝夕可能”,这态度就很暧昧了,至少是慢悠悠,心里一点不着急的样子。钱穆评论说“是韩、范等虽有改革政治之大志,而审慎回翔,未敢轻举”。宋仁宗看见自己如果再不催促他们,范仲淹等人恐怕就这么不紧不慢的一直拖延下去,于是也就不再和他们含糊了。“一日特开天章阁,诏对赐坐,给笔札,使当面疏奏”。范仲淹等人看见皇帝已经把面子拉下来,催促到这个地步,于是“不得已,始请退而列奏”。正因为如此,钱穆评论说“可见宋朝变法,亦由皇室主动,不仅神宗于王安石如此,即仁宗与范仲淹亦然”[228]

范仲淹的新政虽然也试图加强国家对经济的控制,但从其具体内容来看,还是小心翼翼,惟恐越雷池半步。范仲淹提出了十项政见,钱穆将其分成三类“前五项是澄清吏治,后三事属于富强,最后两项,系属前八项之运用”。澄清吏治不必多说,这应该是属于在原有范围内,通过澄清吏治来最大限度的加强国家对社会的控制与管理,所谓富强的三项是什么呢?“厚农桑、修戎备,减徭役”。这三项可以说毫无新意,甚至给人的感觉是讲了等于没有讲,有点用陈套来敷衍的感觉。

但即便是这样一个极尽敷衍谨慎之能事的改革方案,也在一片反对的声音与浪潮中,迅速失败倒台。

说实话,对于我们的论证来说,范仲淹的新政并不典型,但也正因为它并不典型,所以虽然失败了,范仲淹受到的攻击毁谤也还少,范仲淹本人的品格道德在当时也还是受到推许的。相形之下,王安石的变法就更具有典型意义了!

王安石变法的本意究竟是什么?我们来看他的这一段话,或许有启发性

王安石说“阡陌闾巷之贱人,皆能私取予之势,擅万物之利,以与人主争黔首,而放其无穷之欲,非必贵强桀大而后能。如是而天子犹为不失其民者,盖特号而已耳。虽欲食蔬衣敝,憔悴其身,愁思其心,以幸天下之给足,而安吾政,吾知其犹不行也。然则善吾法,而择吏以守之,以理天下之财,虽上古尧、舜犹不能毋以此为先急,而况于后世之纷纷乎? ”

这段话是什么意思呢?也就是说如果阡陌闾巷毫无身份地位的平民百姓,都能够把获取和付出的权利收归私有,都能擅自获得各种物品流通贸易的利润,来和皇帝争夺百姓,放纵他们无穷的欲望,而不必显贵强悍之后才能做到这些。这样的话,身为天子而不失去百姓的支持,也不过只剩下一个名号而已。就算吃蔬菜穿破烂的衣服,成天憔悴忧愁,为国事操劳,以使天下人人能吃饱饭,使国家安宁,政治平稳,那也是不可能的。所以才必须选择官吏,控制管理天下的财务,即便是尧、舜也不能不把这作为要紧的事情来办,更何况后代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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