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人生痛苦的尝试性分类
那么,历史苦难主要是些什么样的苦难?或更广而言之,人生将遇到一些什么痛苦?怎样划分这些痛苦?造成这些痛苦的种种原因是什么?我们究竟能在多大程度上避免这些痛苦等等,这些就是我们必须深思的问题,这种思考甚至比恻隐心所能引发的直接关怀更为重要,也更有意义。
康有为在《大同书》中把人间诸苦分为下列六种∶㈠人生之苦七∶投胎、夭折、废疾、蛮野、边地、奴婢、妇女。
㈡天灾之苦八∶水旱饥荒、蝗虫、火灾、水灾、火山(附地震山崩)、屋坏、船沉(附车祸)、疫疠。
㈢人道之苦五∶鳏寡、孤独、疾病、贫穷、卑贱。
㈣人治之苦五∶刑狱、苛税、兵役、有国,有家。
㈤人情之苦八∶愚蠢、仇怨、爱恋、牵累、劳苦、 愿欲、压制、阶级。
㈥人所尊尚之苦五∶富人,贵者,老寿、帝王、神圣仙佛。
分类总是不完善的,我们不能够苛求。但我们还是认为对上面的分类可以做一些改进。在这方面,一种对比和有序的分类可能要比详细地并列更为鲜明和集中,也减少重迭和遗漏。因此,我们可以根据造成痛苦的原因把人生痛苦分为两大类∶ 一类是自然原因造成的痛苦,一类是人为原因造成的痛苦。
自然原因又可以分为外在和内在的自然原因。外在的自然原因如陨石、 雷电、 地震、火山爆发、洪水、旱灾、瘴气、自燃的森林大火、野兽的袭击、交通事故、房屋倒塌、试管爆炸等等; 内在的自然原因则指自身内部引起的病痛,如基因缺陷、天生残疾、母亲生产之痛苦、细菌感染、机能衰退等等。自然原因显然只伤害到人们的身体,而并不会伤害到人们的"观念之我",即它们并不会伤害到人们的尊严,并不构成对人的污辱,它们带有很大的偶然性,尤其是那些外在的原因,仿佛是由自然的一只看不见的手在随意掷骰子。
人类可以通过科学技术和社会政策努力减少与缓和这种灾难和痛苦,但永远不可能完全消除它们,这不仅因为人的知识和能力毕竟有某种限度, 他不可能在完全的意义上成为自然界或宇宙的主人。也因为人之身体必然要受它自身规律的制约,人的生命是脆弱的,人也永远不可能避免死亡。 而那怕这样的灾难减小到最小范围,甚至只落到一个人身上,这个不幸者受到的痛苦的绝对分量也决不稍减。
人为原因的痛苦则指人给自己造成的痛苦, 人给自己带来的灾难。前一种痛苦是广义的天灾, 这一种痛苦则是真实的人祸,是由人的精神和意识缺陷造成的祸患。
人为原因也还可以继续分为两种∶首先是由于人的知识上的不完善所造成的痛苦,人们并非出于恶意,出于坏心,但却实际上办了坏事, 伤害到了他人,而这可能是由于人受到主客观条件的限制。在此如果说人只要出于好心、认真负责,他必能克服知识的局限而使动机和效果一致,并不一定适合于整个人类的情况,并不总是普遍有效。我们必须承认人类的认识能力有某种限制, 承认人在外部受到信息资源的限制和在内部受到自身条件的限制,我们得承认人是会犯错误的动物。
其次,则是由于在道德上的不完善所造成的痛苦,即由自私、恶意、残忍、暴虐、仇怨、憎恨、冷漠等原因造成的痛苦,由罪恶造成的痛苦。此种痛苦不仅伤害到人们的身体,也严重伤害到人们的精神,伤害到人们的那个"观念之我",严格地说,只有观念才能打击到观念,只有心才能伤害到心,一个人面对一片击伤他的坠瓦,对这片瓦是风刮落还是人偶然踩落或有意投掷,将做出不同的情感反应。来自恶意的伤害是双重的伤害,而视人之恶意后面隐藏着某种不得巳又是培养一种仁恕胸怀的缘起。
由此可以产生出两种有意义的人生态度的发展∶一种是考虑我的行为对他人的影响;另一种是考虑影响到我的他人行为。前一种是尽量虚己以敖游人世,使他人甚至感觉不到我作为主体的存在,视若一物,甚至视若无物,更不要说感觉到我有什么恶意乃或善意了,这种态度也就是庄子的态度, 用庄子的比喻, 就是要做"无人之舟","无用之木"。 后一种态度则如王安石这首著名的诗∶"风吹瓦堕屋,正打破我头, 瓦亦自破碎,岂但我血流。我终不嗔渠,此瓦不自由。众生造众恶,亦有一机抽,渠不知此机,故自认愆尤, 此但可哀怜,对令真正修。岂可自迷误,与渠作冤仇。"但这两种态度可以说都不是一般人所能轻易承担的。
总之,罪恶是痛苦的一个原因,罪恶带来种种苦难,但客观视之,它本身亦是一种痛苦和不幸,甚至是一种最大的痛苦和不幸,也需要人们的怜悯,需要"幸哀矜而勿喜"。而如果把自己也摆进去,在他人的罪中也发现有自己的一份,在造成痛苦的原因中也发现有自己无可辞其咎处,使自己也成为众人的一员,甚至"为世之垢",那么,此种不仅承担起受害者的痛苦,也承担起犯罪者的不幸的怜悯是一种大怜悯。
那么,这些人为的痛苦是否有可能摆脱呢?我们说,它们至少应当比自然原因造成的痛苦更容易摆脱,因为这原因不在外界,不在自然,而就在人自身,人对自己应当比对自然更有办法。人应当成为自己及其相互社会关系的主人,虽然这"应当"尚非现实。愚蠢造成的痛苦最有可能摆脱;罪恶造成的痛苦最有必要摆脱;而需要我们给予最优先考虑的,则是那些由于社会制度和基本人际关系的不善所造成的痛苦。
我们也许永远都达不到消除每一个人的痛苦,更谈不上保证每个人时时刻刻都快乐幸福,但我们应当尽力消除那些造成最严重的痛苦和不幸的社会条件,应当创造一种通过恻隐和仁爱之情所建立起来的善意的人际关系,创造一种给每个人以安慰和希望的生活氛围。
总之,我们必须冷静地思考我们的恻隐之情所蕴含,所指示的痛苦,而不仅仅是在恻隐之中感受和关怀他人的痛苦,我们不能因我们心中油然而生的恻隐之情自足,我们还必须在其中注入理性。在我们的每一次直接援手,每一次直接关怀之后,这件事情并没有结束,我们还应该继续思考这些痛苦的原因究竟是什么,有没有可能消除,或者能在多大程度上消除。我们必须正视痛苦,不仅以情感,也以理性来正视痛苦。我们必须用心灵去感受,也必须用大脑来思考。
但是,无论如何,我们得承认,启动这一思考的正是一种恻隐之情,是一颗不忍之心。很难设想,一个对他人痛苦没有感觉、没有体验的人,一个麻木不仁的人会纯然凭一种冷静的求知欲去进行这种思考。
恻隐之情可能从两方面说都是柔弱的,它的性质是柔弱的,恻隐就是"心肠一软",就是"心灵突然一下子变得温柔起来",它的动力也可能是柔弱的,如果它不得到另外来源的滋养而仅受制于直观的印象。 然而,它却是一颗富有生命力的种子,如果好好护养,能够长成一棵参天大树。我们永远不要因我们心里的怜悯感到害羞, 好象它属于孩子和老人,或者具有一种女性的特点,⑨相反,最可怕的倒是我们的心灵变得板结和僵硬,不再能够对他人的痛苦作出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