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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周国平 当前章节:9280 字 更新时间:2026-6-23 05:11

如果要用一个词来概括人类精神生活的特征,那么,最合适的便是这个词 创造。

所谓创造,未必是指发明某种新的技术,也未必是指从事艺术的创作,这些仅是创造的若干具体形态罢了。创造的含义要深刻得多,范围也要广泛得多。人之区别于动物就在于人有一个灵魂,灵魂使人不能满足于动物式的生存,而要追求高出于生存的价值,由此展开了人的精神生活。大自然所赋予人的只是生存,因而,人所从事的超出生存以上的活动都是给大自然的安排增添了一点新东西,无不具有创造的性质。这样的活动当然不是肉体(它只要求生存)、而是灵魂发动的。正是在创造中,人用行动实现着对真、善、美的追求,把自己内心所珍爱的价值变成可以看见和感觉到的对象。

由此可见,决定一种活动是否具有创造性的关键在于有无灵魂的真正参与。一个画匠画了一幅毫无灵感的画,一个学究写了一本人云亦云的书,他们都不是在创造。相反,如果你真正陶醉于一片风景、一首诗、一段乐曲的美,如果你对某个问题形成了你的独特的见解,那么你就是在创造。

许多哲学家都曾强调劳作与创造的区别,前者是非精神性的,后者是精神性的。在这方面,马克思的看法也许仍是最有启发意义的。他认为,人的本性是更喜欢从事自由的创造活动的,因为人在这种活动中能够充分实现自己的能力和价值,从而获得精神上的享受。然而,为了生存,人又必须从事生产活动。因此,可以把我们的时间划分为必要劳动时间和自由时间。一个理想的社会应当把必要劳动时间缩短到最低限度,以便为每个人从事创造活动腾出充足的自由时间。这个道理对于个人也是适用的。一个人只是为谋生或赚钱而从事的活动都属于劳作,而他出于自己的真兴趣和真性情从事的活动则属于创造。劳作仅能带来外在的利益,唯创造才能获得心灵的快乐。但外在的利益是一种很实在的诱惑,往往会诱使人们无休止地劳作,竟至于一辈子体会不到创造的乐趣。在我看来,创造在生活中所占据的比重,乃是衡量一个人的生活质量的主要标准。

真正的创造是不计较结果的,它是一个人的内在力量的自然而然的实现,本身即是享受。有一位夫人督促罗曼?罗兰抓紧写作,快出成果,罗曼?罗兰回答说:“一棵树不会太关心它结的果实,它只是在它生命液汁的欢乐流溢中自然生长,而只要它的种子是好的,它的根扎在沃土中,它必将结好的果实。”我非常欣赏这个回答。只要你的心灵是活泼的,敏锐的,只要你听从这心灵的吩咐,去做能真正使它快乐的事,那么,不论你终于做成了什么事,也不论社会对你的成绩怎样评价,你都是度了一个有意义的创造的人生。

1996.7?10

哲学∶对世界的认识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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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庄周梦蝶的故事

睡着了会做梦,这是一种很平常的现象。正常人都能分清梦和真实,不会把它们混淆起来。如果有谁梦见自己变成了一只蝴蝶,醒来后继续把自己当作蝴蝶,张开双臂整天在花丛草间作飞舞状,大家一定会认为他疯了。然而,两千多年前有一个名叫庄周的中国哲学家,有一回他梦见自己变成了一只蝴蝶,醒来后提出了一个著名的问题:

“究竟是刚才庄周梦见自己变成了蝴蝶呢,还是现在蝴蝶梦见自己变成了庄周?”

好象没有人因为庄周提出这个问题而把他看成一个疯子,相反,大家都承认他是一个大哲学家。哲学家和疯子大约都不同于正常人,但他们是以不同的特点区别于正常人的。疯子不能弄懂某些最基本的常识,例如不能象正常人那样分清梦与真实,所以在日常生活中会遇到严重的障碍。哲学家完全明白常识的含义,但他们不象一般的正常人那样满足于此,而是要对人人都视为当然的常识追根究底,追问它们是否真有道理。

按照常识,不管我梦见了什么,梦只是梦,梦醒后我就回到了真实的生活中,这个真实的生活决不是梦。可是,哲学家偏要问:你怎么知道前者是梦,后者不是梦呢?你究竟凭什么来区别梦和真实?

可不要小看了这个问题,回答起来还真不容易呢。你也许会说,你凭感觉就能分清哪是梦,哪是真实。譬如说,梦中的感觉是模糊的,醒后的感觉是清晰的,梦里的事情往往变幻不定,缺乏逻辑,现实中的事情则比较稳定,条理清楚,人做梦迟早会醒,而醒了却不能再醒,如此等等。然而,哲学家会追问你,你的感觉真的那么可靠吗?你有时候会做那样的梦,感觉相当清晰,梦境栩栩如生,以至于不知道是在做梦,还以为梦中的一切是真事。那么,你怎么知道你醒着时所经历的整个生活不会也是这样性质的一个梦,只不过时间长久得多而已呢?事实上,在大多数梦里,你的确是并不知道自己在做梦的,要到醒来时才发现原来是一个梦。那么,你之所以不知道你醒时的生活也是梦,是否仅仅因为你还没有从这个大梦中醒来呢?梦和醒之间真的有原则的区别吗?

这么看来,庄周提出的问题貌似荒唐,其实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哲学问题。这个问题便是:我们凭感官感知到的这个现象世界究竟是否真的存在着?庄周对此显然是怀疑的。在他看来,既然我们在梦中会把不存在的东西感觉为存在的,这就证明我们的感觉很不可靠,那么,我们在醒时所感觉到的我们自己以及我们周围世界的存在也很可能是一个错觉,一种象梦一样的假象。

17 感觉能否证明对象的存在?

在中国和外国,有相当一些哲学家与庄周抱着相似的看法。他们都认为,我们只能通过感官来感知世界的存在,而感官是不可靠的,所以我们所感觉到的世界只是一种假象。至于在假象背后是否存在着一个与假象不同的真实的世界,他们的意见就有分歧了。有的说有,有的说没有,有的说没法知道有没有。也有许多哲学家反对他们的看法,认为我们的感觉基本上是可靠的,能够证明我们自己以及周围世界的真实存在。就拿庄周梦蝶的例子来说,他们会这样解释:庄周之所以会梦见自己变成一只蝴蝶,正是因为他在醒时看见过蝴蝶,如果他从来没有看见过蝴蝶,他就不可能做这样的梦了。所以,庄周和蝴蝶的真实存在以及这个真实的庄周看见过真实的蝴蝶是一个前提,而这便证明了醒和梦是有原则区别的,醒时的感觉是基本可靠的。当然,这种解释肯定说服不了庄周,他一定会认为它不是解答了而是回避了问题,因为在他看来,问题恰恰在于,当你看见蝴蝶时,你怎么知道你不是在做梦呢?凭什么说看见蝴蝶是梦见蝴蝶的原因,其间的关系难道不会是较清晰的梦与较模糊的梦的关系吗?

在日常生活中,人们都怀着一个朴素的信念,相信我们凭感官所感知的事物是真实存在的。没有这个信念,我们就不能正常地生活,哲学家也不例外。上述解释实际上是把这个朴素的信念当成了出发点,由之出发认定醒时看见蝴蝶的经验是可靠的,然后再用它来解释梦见蝴蝶的现象。在哲学史上,这样一种从朴素信念出发的观点被称作“朴素实在论”或“朴素唯物主义”。可是,在庄周这样的哲学家看来,这种观点只停留在常识的水平上,不配叫做哲学,因为哲学正是要追问常识和朴素信念的根据。所以,如果你真的对哲学感兴趣,你就必须面对庄周提的问题。你很可能不同意他的观点,但你必须说出理由。你得说明:我们如何知道我们凭感官所感知的现象是真实存在的,而不是一个幻象?感觉本身能否提供这个证据?如果不能,还有没有别的证据?只要你认真思考这些问题,不管能否找到最后答案(很可能找不到),你都已经是在进行一种哲学思考了。

18 思维能否把握世界的本质?

不信任感觉,认为在感官所感知的现象世界背后有一个本来的世界,这实际上是以往多数哲学家的立场。区别在于,有的哲学家断言我们永远无法认识这个本来世界,有的哲学家却相信,我们可以依靠理性思维的能力破除感觉的蒙蔽,透过现象看本质,把握这个本来世界的面目。可是,最近一百多年来,这种长期占统治地位的立场发生了根本的动摇。

理性思维真的能够把握世界的本来面目吗?为了解答这个问题,我们首先要弄清什么是理性思维。所谓理性思维,就是我们运用具有普遍性的概念进行判断、推理的过程。让我们举最简单的加法的例子来说明这个过程。譬如说,桌子上放着一个苹果,椅子上也放着一个苹果,问你一共有几个苹果,你不需要把这两个苹果挪到一起就可以回答说:“两个。”事实上,当你作出这个回答时,你已经飞快地进行了一个运算:“1+1=2。”这就已经是一种理性思维了。仔细分析起来,这个过程是这样的:你首先把“一个苹果”这样的具体现象变换为抽象的数字概念“1”,然后运用了一个数学公式(判断)“1+1=2”,最后又从这个公式推导出“一个苹果加一个苹果等于两个苹果”的具体结论。

现在的问题是,我们凭感官并不能感知到象“1”、“2”这样的抽象概念和“1+1=2”这样的抽象命题。那么,它们是从哪里来的呢?对于这个问题,有三种可能的回答:

一、我们凭感官可以感知到一个一个的具体东西,也可以感知到它们的集合,抽象的数字概念和算术命题就是从我们的感觉材料中归纳出来的。假定这个答案是对的,那么,以不可靠的感觉为基础的理性思维同样也是不可靠的,并不比感觉更接近那个本来世界。

可是,这第一种回答本身还有着极大的漏洞。我们的感官只能感知个别的具体的现象,从中怎么能得到抽象概念呢?感官所感知的现象总是有限的,从中又怎么能得到适用于一切现象的普遍真理呢?譬如说,我们只能看到一个苹果、一个茶杯、一个人等等,永远看不到抽象的“1”,思维凭什么把它们抽象为“1”?我们只能看到一个苹果和一个苹果的集合等等,思维凭什么断定1+1永远等于2?由于感性经验不能令人信服地解释抽象概念和命题的来源,有些哲学家就另找出路,于是有以下第二、第三种回答。

二、抽象观念和普遍命题是人类理性所固有的,它们如同大理石的纹理一样潜藏在人类理性之中,在认识过程中便会显现出来。象“1+1=2”这样的真理,人类理性凭直觉就能断定它们是绝对正确的。正是凭借这些先天形式,理性才能够对感觉材料进行加工整理,使之条理化。这个答案仅是一种永远无法证实的假说,我们姑且假定它是对的,那也只能得出这个结论:思维形式仅仅属于人类理性所有,与那个本来世界毫不相干。

三、那个本来世界本身具有一种理性的结构,人类理性是与这个结构相对应的。可是,这一点正是需要证明的,而主张这个观点的哲学家们没有向我们提供任何有说服力的证据。

总之,无论在上述哪种情况下,凡我们不信任感觉的理由,对于思维也都成立。所以,看来我们只好承认,只要我们进行认识,不论是运用感觉还是运用思维,所把握的都是现象,它们至多只有层次深浅的不同。世界一旦进入我们的认识之中,就必定被我们的感觉所折射,被我们的思维所整理,因而就必定不再是所谓本来世界,而成为现象世界了。

19 世界有没有一个“本来面目”?

好吧,让我们承认,我们人类所能认识的世界只是形形色色的现象世界。那么,在这个或者这许多个现象世界背后,究竟有没有一个不是现象世界的本来世界呢?康德说有的,但我们永远无法认识,所以他称之为“自在之物”。我们且假定他说得对,让我们来设想它会是什么样子的。

可是怎么设想呢?根本无法设想!只要我们试图设想,我们就必须把自己当作一个认识者,把这个所谓本来世界置于和我们的关系之中,从而它就不再是本来世界,而是现象世界了。也许我们可以想象自己是上帝,因而能够用一种全智全能的方式把它一览无遗?可是,所谓全智全能无非是有最完善的感官和最完善的思维,从而能够从一切角度、用一切方法来认识它,而这样做的结果又无非是得到了无数个现象世界。我们除非把这无数个现象世界的总和叫做本来世界,否则就根本不能设想有什么本来世界。

事实正是如此:无论人、上帝还是任何可能的生灵,只要想去认识这个世界,就必须有一个角度。你可以变换角度,但没有任何角度是不可能进行认识的。从不同角度出发,看到的只能是不同的现象世界。除去这一切可能的现象世界,就根本不存在世界了,当然也就不存在所谓本来世界了。我们面前放着一只苹果,一个小男孩见了说:我要吃。他看到的是作为食品现象的苹果。一个植物学家见了说:这是某种植物的果实。他看到的是作为植物现象的苹果。一个生物学家见了说:这只苹果是由细胞组成的。他看到的是作为生物现象的苹果。一个物理学家见了说:不对,它的最基本结构是分子、原子、电子等等。他看到的是作为物理现象的苹果。一个基督徒见了也许会谈论起伊甸园里的苹果和亚当夏娃的原罪,他看到的是作为宗教文化现象的苹果。还会有不同的人对这只苹果下不同的判断,把它看作不同的现象。如果你说所有这些都只是这只苹果的现象,而不是这只苹果本身,那么,请你告诉我,这只苹果本身是什么东西,它在哪里?

由于在现象世界背后不存在一个本来世界,有的哲学家就认为一切都是假象,都是梦。在这方面,佛教最彻底,认为万物皆幻象,世界整个就是一个空。可是,我们不妨转换一下思路。所谓真和假,实和幻,都是相对而言的。如果存在着一个本来世界,那么,与它相比,现象世界就是假象。现在,既然并不存在这样一个本来世界,我们岂不可以说,一切现象世界都是真实的,都有存在的权利?一位诗人吟唱道:“平坦的大地,太阳从东方升起,落入西边的丛林里。”这时候,你即使是哥白尼,也不能反驳他说:“你说得不对,地球不是平坦的,而是圆的,太阳并没有升起落下,而是地球在自转。”

20 你的“自我”在哪里?

一个孩子摔了一跤,觉得痛,便说:“我痛了。”接着又说:“我不怕痛。”这个觉得痛的“我”和这个不怕痛的“我”是不是同一个“我”呢?

一个男孩爱上了一个女孩,可是女孩不爱他。他对自己说:“我太爱她了。”接着说:“可是我知道她不爱我。”然后发誓道:“我一定要让她爱上我!”在这里,爱上女孩的“我”、知道女孩不爱自己的“我”以及发誓要让女孩爱上自己的“我”又是不是同一个“我”呢?

一位著名的作家叹息说:“我获得了巨大的名声,可是我仍然很孤独。”这个获得名声的“我”和这个孤独的“我”是不是同一个“我”?

我在照镜子,从镜子里审视着自己。那个审视着我自己的“我”是谁,那个被我自己审视的“我”又是谁,它们是不是同一个“我”?

你拉开抽屉,发现一张你小时候的照片,便说:“这是小时候的我。”你怎么知道这是小时候的“我”呢?小时候的“我”和现在的“我”是凭什么东西成为同一个“我”的呢?

夜深人静之时,你一人独处,心中是否浮现过这样的问题:“我是谁?我从哪里来?我将到哪里去?”

古希腊哲学家苏格拉底把“认识你自己”看作哲学的最高要求。可是,认识“自我”真是一件比认识世界更难的事。上面的例子说明,它至少包括以下三个难题:

第一,我有一个肉体,又有一个灵魂,其间的关系是怎样的?有人说,灵魂只是肉体的一种功能。如果真是这样,为什么灵魂有时候会反叛肉体,譬如说,会为了一种理想而忍受酷刑甚至牺牲生命?如果不是这样,灵魂是不同于肉体并且高于肉体的,那么,它也必有高于肉体的来源,那来源又是什么?如此不同的两样东西是怎么能够结合在一起的?既然它不来源于肉体,为什么还会与肉体一同死亡?或者相反,在肉体死亡之后,灵魂仍能继续存在?

第二,灵魂究竟是什么?如果说它是指我的全部心理活动和内心生活,那么,它就是一个非常复杂的东西。一方面,它包括理性的思维、观念、知识、信仰等等。另一方面,它包括非理性的情绪、情感、欲望、冲动等等。其中,究竟哪一个方面代表真正的“自我”呢?有的哲学家主张前者,认为理性是人区别于动物的本质特征,因而不同个人之间的真正区别也在于理性的优劣强弱。有的哲学家主张后者,认为理性只是人的社会性一面,个人的真正独特性和个人一切行为的真实动机深藏在无意识的非理性冲动之中。他们究竟谁对谁错,或者都有道理?

第三,我从小到大经历了许多变化,凭什么说我仍是那同一个“我”呢?是凭我对往事的记忆吗?那么,如果我因为某种疾病暂时或长久丧失了记忆,我还是不是“我”呢?是凭我对我自己仍然活着的一种意识,即所谓“自我意识”吗?可是,问题恰好在于,我是凭什么意识到这仍然活着的正是“我”,使我在变化中保持连续性的这个“自我意识”究竟是什么?

现在我把这些难题交给你自己去思考。

21 语言能否传达感觉?

我感到我的肚子有一种很不愉快的感觉。我常常听别人说到肚子“痛”,便相信我的这种感觉也就是“痛”。于是我告诉你:“我肚子痛。”你明白我的意思了吗?你一定认为你明白了。你不是我,不能感觉到我的肚子所感到的那种不适,那么你是怎么明白的呢?你可能说,你也曾经肚子“痛”,你是根据你曾经有过的这种感觉理解“痛”这个词的含义,从而明白我的意思的。可是,尽管我们用“痛”这同一个词来表达各自的感觉,但我们的感觉很可能是不同的。关键在于,我们是两个不同的个体,我的感觉永远不可能在你的意识中出现,你永远不可能在你的意识中将我的感觉与你的感觉进行比较,因此永远不可能确知我们用“痛”这个词表达的是否相同的感觉。

你也许会说:尽管如此,我们仍然可以通过譬如说脸部表情、手捂肚子的动作等肚子痛时通常会出现的可见标志,甚至通过医学手段查出胃溃疡、肠胃炎等致痛原因,来推断我所说的肚子“痛”的含义。

不错,外部标志或医学检查可以增强你的信心,使你更加相信你理解了我所说肚子“痛”的含义,但是并不能证明你的理解是对的,因为这一切完全没有改变这个事实:你对“痛”这个词的含义的理解仅仅是依赖于你的感觉的,你无法感觉到我的感觉。

你也许又会说:我们不需要弄清不同人说“痛”这个词时所指的感觉是否完全相同,就算各人都是根据自己的感觉推测别人说这词的意思的,只要这样做在实际生活中有效,譬如说能够提醒医生做某些必要的检查,这就可以了。

好吧,我对此完全同意。不过,这样一来,你所谈的已经不是语言能否传达感觉的问题,而是语言有无实践效用的问题了。

再举一例:有一个色盲,他分不清红色和绿色,把它们都称作“红色”。现在我问你,他所说的“红色”究竟是指你所看到的红色,还是你所看到的绿色,或者是你从来不曾看见过的一种颜色?对此你显然是无法回答的,因为你无法感觉到他对颜色的感觉。同样道理,他也完全不能知道你所说的“红色”和“绿色”是怎样的,为什么你用不同的名称来称呼他所看到的同一种颜色

“你不是我,所以你不可能真正知道我的感觉。”对于这个看上去几乎不可反驳的论点,中国哲学家庄子倒有过一个很机智的反驳。有一回,他和惠施站在一座桥上观鱼,叹道:“看这些鱼游来游去,多么快乐!”惠施问:“你不是鱼,怎么知道鱼快乐?”他反问:“你不是我,怎么知道我不知道鱼快乐?”庄子的反驳看起来象是玩文字游戏,其实指出了上述论点在逻辑上的自相矛盾。既然不同个体之间的意识不能相通,我不可能知道你的感觉,那么,我是否知道你的感觉这一点也是在我的意识中发生的事,你又怎么能知道呢?

22 语言能否传达思想?

事实上,上面关于感觉所说的话,在较弱的程度上对于思想也同样适用。思想就是对某个对象或事件的认识,可是,由于每个人对于这个对象或事件都处在不同的关系之中,因此,他们的认识也是不同的,但他们却往往用同样的语词说着不同的意思。

譬如说,许多人都在说这句话:“曹雪芹是中国最伟大的作家。”可是,不同人用这句话所表达的意思很不相同。对于曹雪芹的亲朋戚友来说,“曹雪芹”这个名字指示着他们所接触到的那一个活生生的人。对于后世读到《红楼梦》并为之感动的无数读者来说,“曹雪芹”这个词意味着这部令他们感动的小说的作者,而他们之所以感动的原因和程度是千差万别的,他们口中说出的上面那句话的意味和分量也因此而千差万别。对于从未读过《红楼梦》的人来说,如果他们说这句话,那意思无非是说:“我曾经听人说过‘曹雪芹是中国最伟大的作家’这样一句话,不过我不知道曹雪芹是谁,他为什么是中国最伟大的作家。”

也许你会说:这只是表明不同人对这句话的理解不同,但这句话本身是应该有确定的含义的,这个含义并不因人们理解的不同而有所变化。事实上,有些哲学家正是这样主张的。然而,另一些哲学家会问:究竟什么是这句话的原义呢?是第一个说这话的那个人所想表达的意思吗?可是,他的意图只存在于他的意识之中,我们完全不可能确切地知道。而且,即使能够知道,也没有理由把它当作确定这句话的含义的尺度。是这句话所指示的那个事实吗?可是,并不存在不需要经过解释的事实,而经过解释,事实便会呈现不同的面貌。

自古至今,对于语言一直存在着两种对立的看法,可以分别用古希腊哲学家巴门尼德和高尔吉亚来代表。巴门尼德认为,在语言与思想之间、思想与对象之间有着严格的对应关系,语言表达确定的思想,思想指向确定的思想对象。高尔吉亚则认为,恰恰相反,在这三者之间存在着不可逾越的障碍。他提出了著名的三原则:一、无物存在;二、即使有某物存在,也无法认识;三、即使可以认识,也无法向别人传达。语言所传达的只是语言而已,而不是思想,更不是对象。直到今天,还有人分别坚持这两种极端的看法。不过,更多的哲学家似乎宁愿选择一种比较温和的看法,既不相信语言有绝对确定的含义,也不认为语言完全不能表达思想,而是主张我们可以在实际的使用中大致确定语言的含义和互相交流思想。

199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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