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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章附则.3

作者:陈明远 当前章节:15200 字 更新时间:2026-6-23 00:50

抗战前夕上海的文化人(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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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梧州路开明书店华挺生先生。

上海福州路开明书店陆仿游先生。

上海河南路宁波路江南银行夏采文先生。

杭州旧藩署树花中学郑棣先生。

△ 本润例限用于民国二十四(1935年)年内。以后如续应则号订。二十三年(1934年)岁暮丰子恺谨订从这篇润例看来,当时已盛名于画坛的丰子恺,是很希望有人来购买他的画的;设了那么多“面洽处”和“函洽处”,固然是为了方便购买者,也是为了招徕生意。购画者,富于传统雅意者多购国画,具有现代气息者多购油画、水彩画,挂之于客厅,悬之于书房,是有一番情意。而丰子恺所售者是画“人间相”的漫画,依栏伫立的思女,临街叫卖的贩子,都可以入画,或裱之为轴,或装之于框,自别有一番滋味。从这份润例,我们还可以对照看看今昔酬金、物价的涨落,也是很有意思的事。

润例中说的“银六圆”,当时就是大洋六块。那时也用纸币,纸币和银圆是可以通兑的。(引自《倪墨炎书话》,该文认为30年代的一块银圆约值今人民币70—80元。本书作者反复计算的结论是:标准银圆1圆=今人民币30—35元。)

1930·小知识者的生活

我像海底捞针一样,在泛黄发脆的历史档案和旧报刊里面,探寻有关中国知识阶层经济状况的第一手史料。终于从1930年2月27日《大公报》里面找到《一页家庭帐》,介绍一个初出茅庐的青年知识者的日常开支清单。这是一个活生生的案例。

他的月薪50圆(银洋或国币),相当于一个中小学教师,或者普通记者、报刊编辑的收入;年龄不超过30岁。

“与其说他吝啬,还不如说他俭朴。吝啬也罢,俭朴也罢,总之他不肯滥用一分钱。虽然,在生活程度这样高的上海,真是不得不如此呢。”

去年新春他刚结婚,租用了新房,有了自己的小家。正月元旦,他备了一本新帐簿,并且立了一张每月开销预算表:

房租10圆(20%)

伙食费11圆(22%)

其中:米面3圆(6%)

菜金7圆(14%)

火油1圆(2%)

衣服5圆(10%)

车费3圆(6%)

杂项10圆(20%)

其中:日用品4圆(8%)

交际应酬5圆(10%)

娱乐1圆(2%)

储蓄8圆(16%)

备用特别费3圆(6%)

合计50圆(100%)

他立好了这张预算表以后,自己看看,非常得意。他想每月至少储蓄8块钱,如果没有什么特别开支,就可以有11块钱积存起来;一年132块钱,放在银行里又可以生利。他觉得经济前途很光明。

房租10块钱,住了石库门楼房的一层,有电灯、自来水,这不算贵。若是在繁华地段的房租要高出一两倍呐。虽然离开上班的地方远,每月要花3块钱车费,平均每天1角,乘坐两次公共汽车或电车,还是划得来的。

每月伙食费11圆,合每人5圆5角。3块钱粮食,大米每斤6—7分钱,共计买44—50斤米,先生吃饭多些,夫人胃口小点儿。7块钱菜金,每天合2角3分,还不到70个铜元(当时上海市场上银圆是主币,铜元是辅币;每块银圆兑换200—300个铜元)。当时一两个铜元可以换一只鸡蛋。荤菜:猪肉、牛肉或者鸡肉每斤大约2角多钱,豆油每斤2角钱,白糖每斤9分钱,食盐每斤6分钱,青菜萝卜之类每斤2—3分钱,等等。

燃料1块钱可以买15斤火油(煤油),每斤7分钱;烧饭煮茶都用它,合每天消耗半斤。

衣服每年60圆是不能省的,鞋袜帽子都在内。夫妇每人总得置办两三套普通服装罢,每套10圆以上,一双皮鞋至少也要5圆。

杂费也是不能省的:肥皂每块5分钱;寄信邮资本市3分、外埠4分;理发每次2角;娱乐费每月至少要1圆,随便看一场电影(当时又叫影戏)每张入场券2角或3角,每个月两人总要看两场,否则人生太枯燥了。上海滩的交际应酬费最难以捉摸。

参照:1933年上海工人生活状况

到1933年,上海工人的月工资略微有所提高,通常为16.7圆到33.3圆,一般约为20圆。普通的工人家庭(双职工)年收入平均达到400圆以上,比前几年有所增加。在抗日战争以前的十年内,大致上名义工资年增长率为3.1%,扣除物价上涨率2.2%,实际收入每年增加0.9%,市民生活水平有所提高(这种趋势到抗日战争期间由于战时经济政策和恶性通货膨胀的影响而大为下降)。

至于专业熟练工(占工人总数的15%左右)、邮电职工、印刷业技工、小学教师、医护人员等,家庭年收入可达600圆以上(月收入50圆以上),达到小康水平。生活消费明显增加,相当部分用于子女的教育费、服装费、娱乐费,以及居住比较好一点的住房。

中级职员和(大专毕业的)工程师、中学教员、医生、记者、专业作家、律师、一般演员等(通常称为自由职业者)家庭境况比较好些,四—五口之家月收入一二百圆以上者,可以住两三间房子,月租金20—30圆,伙食费40—60圆。常常雇佣一个女佣操持家务,女佣的开支除了供给一日三餐(约合6—8圆)、安排住宿以外,另给月工资4—5圆;每年需多花费120—150圆。这样的家庭逐步进入“中间阶层”,成为社会中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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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战前夕上海的文化人(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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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0年上海市产业工人数为263000人。周围长江三角洲地区的产业工人数:无锡市为7万人,苏州市为6万人,宜兴市为126000人,武进市(常州)为16000人,南通市为13000人,镇江市为9000人,南京市为18000人,杭州市为16000人,芜湖市为15000人……,共计约64万人。总之,30年代以上海市为中心,在长江三角洲地带已经形成了一个新兴的现代工业区,为当时东方最大的一个经济、文化中心打下了牢固的基础。这一地区的现代中间阶层和产业工人的兴起,为当时新文化提供了革命动力和新鲜的血液。

1929—1934年,上海市社会局对于上海工人阶级的生活程度进行了持续5年的跟踪定点调查。考虑到区域、行业、年龄、人口、收入、消费、文化程度、兴趣爱好等项目,随机抽样305户工人家庭,共1401人,平均每户4.62人,其中就业人口2.06人;通常是一对30岁左右的工人夫妻加上一大一小两个孩子,平均“等成年人口”为3.3人。逐日将他们的生活费记账,坚持数年,加以整理,提供了第一手资料。

这305户工人的行业分布为:纺织业60.3%,搬运业(以及行贩)11.6%,机器及建筑业9.5%,饮食业7.8%,化学工业6.4%,其他水电业、印刷业4.4%,基本体现了上海各行业的比例。

居住区域比例为:沪东21%,沪西42.3%,沪南18%,沪北5.9%,浦东12.8%,也是符合实际情况的。

根据1934年出版的《上海市工人生活程度》(上海市政府社会局编辑)所列出的数据,可以看到1933年一个典型工人家庭的生活水平(不妨与上述1928年的统计资料作一比较):

1933年上海市一个典型的工人四口之家(合3.3个等成年人)每年生活费454.38圆,合每月37.87圆;也就是说,每个等成年人每月最低生活费为11圆5角。基本生活费用分为五大类:日常食物53.2%,房租8.3%,衣着7.5%,燃料6.4%,杂项24.6%。这五大类,成为几十年来统计生活费用的基本项目。

1. 食物

家庭伙食费用每户年均241.54圆,占总支出的53.2%,也即每个成年人每天最低食物费用为2角钱。其中主食为:大米和面粉129圆;早点(大饼、油条、糍饭糕、包子、馒头等)31.4圆,每个成年人每天最低早餐费为3分钱。蔬菜、豆类42.3圆。肉鱼禽蛋39.9圆,其中鲜猪肉每户年均消费为41斤,水产鱼类年均55斤。调味品(油盐酱醋、白糖、料酒等)为25.4圆。其他为5.3圆,例如水果、花生、瓜子、红枣、桂圆等。

1933—1934年间上海市零售物价为:一号籼米每斤4.8—5.6分,鲜猪肉每斤2角8分—3角1分,活鸡每斤3角2分—3角9分,鸡蛋每斤1角7分—2角,豆油每斤1角2分—1角7分,猪油每斤2角7分—3角,食盐每斤8分—1角,白糖每斤1角8分—2角1分,等等。一个馒头(2两)价一分钱,上海人爱吃的大饼油条也是一分钱。

2. 住房

房租费用每户年均37.85圆,占总支出的8.3%。在这305户工人家庭中,住楼房者60%,平房34%,草棚6%;每户平均1.65间,平均每间两个人(或一大一小)。也就是说,每个房间都有一两张床铺,够拥挤的。铺设木地板的占62.3%,一般是在楼房上;而平房多无木地板,水泥地占13.4%,砖土地占24.3%。大约三分之一的人家没有专用厨房(灶披间),而在过道甚至天井(露天)里烧煤球炉子做饭、烹调。

3. 穿着

衣服鞋帽费用每户年均34圆,占总支出的7.5%,这34圆“仅仅够上层社会买一双高级牛皮鞋”。

工人家庭多半是选购廉价的棉布,由主妇自己做衣服,或者买来衣料请普通的裁缝制作。中等身材的成年人做一套单衣服装(长上衣长裤子)加一双布鞋,共用布2丈左右;一件女衫5尺布,一件男上衣8尺布;因此购买布匹的费用将近20圆。1933—1934年上海市零售价格,细布每尺9分—1角钱,棉花每斤4角5分—5角钱,线呢绒每尺1角4分—1角6分钱。所以,做一件单衣只要1—2块钱,做一套服装大约5—6块钱就可以了。

4. 燃料

燃料费用每户年均29圆,占总支出的6.4%,主要用来烹饪和照明。烧煤炉的燃料以劈柴、煤球为主,烧煤油炉和点煤油灯则全用煤油。上海市零售价格煤油每斤1角1分,煤球粉每担(百斤)1角5分。只有九分之一的家庭有电灯。

5. 杂项

其他嗜好、教育、文化费用每户年均112圆,占总支出的24.6%,其中茶叶烟酒费用为20圆。香烟(普通的金鼠牌)每盒5分钱,每条4角8分钱;普通茶叶每斤3角3分钱。

教育程度:在305家的户主(平均年龄34岁)里面,上过小学的有100人,占33%;受过初中教育的20人,占7%,其他40%的人所受教育不满一年。305户的工人子女中,仅有一个人是大学生,每年学费80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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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战前夕上海的文化人(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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订阅报纸的家庭仅有16户,占5%;绝大多数家庭保持敬神祭祀的传统习惯,每年花费4圆(锡箔费每户2圆)。从农村带来的迷信、愚昧等陋习尚有相当大的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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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迅生活的经济背景(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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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人格往往需要独立的经济关系为后盾,“四大自由”必须以社会经济选择的自由提供保障。“海阔凭鱼跃”和“笼中鸟有翅难展”都可作此解。虽则经济的富裕有时伴以精神的贫乏,然而思想自主权和表达权必须有基本的生活条件支撑。

早在1923年鲁迅就公然宣称:钱是要紧的。钱这个字很难听,或者要被高尚的君子们所非笑,但我总觉得人们的议论是不但昨天和今天,即使饭前或饭后,也往往有些差别。凡承认饭需钱买,而以说钱为卑鄙者,倘能按一按他的胃,那里面怕总还有鱼肉没有消化完,须得饿他一天之后,再来听他发议论。……钱,——高雅的说罢,就是经济,是最要紧的了。自由固不是钱所能买到的,但能够为钱所卖掉。人类有一个大缺点,就是常常要饥饿。为补救这缺点起见,为准备不做傀儡起见,在目下的社会里,经济权就见得最要紧了。……在经济方面得到自由,就不是傀儡了么?也还是傀儡。无非被人所牵的事可以减少……鲁迅又指出:“正如涸辙之鲋急谋升斗之水一样,就要争取这较为切近的经济权……无需乎震骇一时的牺牲,不如深沉的韧性的战斗。”(《鲁迅全集》第一卷,人民文学出版社1981年北京第一版,161—164页。)

鲁迅这段话已经说过了七十多年,鲁迅研究早已是首屈一指的显学和官学,然而,关于“鲁迅和要紧的钱”,关于鲁迅本人为经济权所作的“韧性的战斗”,关于鲁迅经济生活背景的考据和分析,长久以来却被专家们所忽略或回避。

本文试图在这方面有一点突破。本文所用的方法,主要是实证的方法而非纯思辨的方法。重在揭露事实真相,耻作无稽空谈。

以简约、明确著称的《鲁迅日记》中,贯彻始终的主要部分是他的“经济权”明细账。鲁迅本人对于金钱的关心程度,远远大于几代鲁迅研究者。专家们经常引证《鲁迅日记》中交友、聚会、往来信函的记录,却很少注意他的金钱收支账目。本文试图从这些枯燥、琐碎、而又频繁出现的银钱数字中,从另一个新的角度解读鲁迅。

我认为:离开了经济生活的鲁迅,决不是完整的鲁迅。

本文主要根据《鲁迅日记(1912—1936)》和新发现的《鲁迅家用帐(癸亥年、甲子年、乙丑年)》(即1923.8—1926.2)以及《鲁迅家用收支帐(1926.9—1927.12)》,参照有关史料,如民国经济史、货币史、出版史、教育史、民俗史等,并对当时北京、上海等地知识阶层的生活环境(衣食住行、校园教室、书市报摊、茶室饭馆、娱乐场所的费用)加以考证和简要分析,试图说明“经济权”对于鲁迅一生的重要性,以及鲁迅如何摆脱“官”的威势、“商”的羁绊,傲然超越“权”和“钱”,从而保持了他的独立思考和自由精神。

鲁迅的经济来源

鲁迅(1881—1936)原名周树人,生于浙江省绍兴。幼年时,家境从小康陷入困顿。1898年他17岁时,母亲变卖首饰筹集8块银圆的路费(当时1块银圆约相当于百年后70元人民币),供他到南京考入江南水师学堂,免学费、膳费,每月还有少量津贴。实习期三个月内有津贴300文(相当于3角银洋,即今人民币30元),以后逐渐增加,第一年有2两银子(当时1两=一千文)。不久转入路矿学堂,1902年1月毕业。在这期间有一件值得注意的事,就是他从菲薄的津贴中用500文(5角钱)买了一本严复译述的《天演论》。

1902年4月赴日本留学。据鲁迅回忆:“记得自己留学时候,官费每月三十六圆。”(引自《华盖集续编》)而根据周作人的回忆:“鲁迅那时的学费是年额四百圆,每月只能领到三十三圆。”(引自《鲁迅的故家·鲁迅在东京》一书)

1905年他的二弟周作人20岁时也到日本留学。1907年周氏兄弟合译《红星佚史》,得到稿酬200多圆(约合今人民币12000元),合同上注明千字2圆。(据《周作人回忆录》第201页)同时他还有一些著述和译文出版,后来收入《坟》和《集外集》等。

周树人在日本留学时期花费很多钱买书。据统计,当时购买的德文书籍共127种,贵重的如《世界文学史》10圆,便宜的如裴多菲小说《绞吏之绳》5角。购书占据生活开支的首要项目,并成为他一生最大的嗜好。

这时周树人发表了《摩罗诗力说》等论文并准备从事新文学运动,但却于1909年夏天由日本回国,主要原因是家庭的经济负担。后来鲁迅在《自传》中说:“终于,因为我的母亲和几个别的人很希望我有经济上的帮助,我便回到中国来。”在家乡做教员,月薪约30银圆(约合今人民币1500元)。

辛亥革命后,1912年2月周树人到了南京,由挚友许寿裳推荐,应首任民国教育总长蔡元培先生之召,担任中华民国临时政府教育部部员;部里供应食宿,此外每月发给30块银洋津贴(按购买力估算,当时一块银洋=今人民币50元)。由于政局变化,中华民国定都北京,4月底周树人北上,8月定职为教育部四等“荐任官”佥事,社会教育司第一科科长(陈注:林志浩《鲁迅传》误为“第二科科长”应更正,参看《鲁迅研究资料22》第34页),月薪200多圆,后来增加到300圆(按购买力估算,20年代国币1圆=今人民币35—40元),主管图书馆、博物馆和美术教育等方面的工作,一直到1926年8月离开北京。在厦门大学和广州中山大学徘徊了各有半年以后,1927年10月鲁迅和许广平来到上海,成为中产阶层的自由职业者,以卖文为生,经济收入得到保障,度过了他富裕而又艰巨的后半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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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迅生活的经济背景(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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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迅的经济来源主要有下列四方面:

1. 公务员收入

中华民国一成立,鲁迅就由民国政府教育总长蔡元培录用,在教育部担任公务员(1912—1926),时间长达14年,这是鲁迅在北京时期的正式职业。起初津贴费60银圆,不久月薪定为200银圆,后来增加到300银圆。但是北洋军阀政府由于政治腐败、增加军费、挪用公款而经常拖欠部员薪水和教育经费,1920年以后尤甚,如:1921年拖欠半年,1923年12月31日才发给本年3月份的薪水,1925年1月才发给前年7月份的薪水等,不一而足。最后鲁迅离开北京时,北洋军阀政府还欠他两年半的薪水。鲁迅曾如此感慨:“有人说,文学是穷苦的时候做的。其实未必。穷苦的时候必定没有文学作品的,我在北京时,一穷,就到处借钱,不写一个字,到薪俸发放时,才坐下来做文章。”

2. 教学收入

五四以后鲁迅除了主要在教育部供职以外,曾在北京的八所学校:北京大学、北京高等师范学校(后改为北京师范大学)、北京女子高等师范学校、北京世界语专门学校、集成国际语学校、中国大学、黎明中学、大中公学兼课,时间长达六年(1920—1926)之久。1926年8月鲁迅离开北京赴厦门大学,由林语堂推荐,专任厦大国学院研究教授,月薪400圆;1927年2月鲁迅在广州中山大学受聘担任文学系主任兼教务主任,月薪500圆(发给半数银圆、半数兑换券即纸币),为时半年。后因意见不合离开广州,1927年9月底经香港赴上海。此后除了有时在院校讲演(如劳动大学)以外,未尝担任教职。

在鲁迅一生中,只有1926年夏至1927年夏这整整一年(在厦门和广州各一个学期)间的主要经济来源是专任大学教授之所得。

3. 大学院特约撰述员之收入

1927年12月到1931年12月,这四年又一个月中,由蔡元培推荐,鲁迅受聘为大学院(次年改为教育部、中央研究院)特约撰述员,得月薪300大洋(1929年1月起《鲁迅日记》中改称为“教育部编辑费”,实质上是一回事),定期支付49个月之久,未曾拖欠。共折合黄金490两,相当于今人民币44万元,平均每年11万元左右。这一笔固定收入,主要出于蔡元培先生(曾任民国政府首任教育总长、五四时期北京大学校长,1927年秋任大学院院长,是鲁迅的老上级、老朋友)对于鲁迅的关怀,为他初到上海时创造一个稳定的经济条件。直到1932年初被国民政府以“绝无成绩”裁撤。

4. 写作、翻译和编辑收入

1907年曾有《人之历史》等论文在《河南》杂志发表,稿酬约为千字2圆。但是1918年鲁迅在《新青年》上发表文字是没有稿酬的。晚年在上海生活时期,除1927年底—1931年担任大学院特约撰述员月薪300圆固定收入以外,主要是“卖文为生”,也就是依靠版税、稿酬和编辑费为生,生活比在北京时宽裕得多。

1932年“教育部编辑费”撤销以后,版税和稿酬、编辑费成为鲁迅惟一的经济来源。鲁迅后期平均月收入相当于今人民币2万多元。作为自由职业者,这就是他坚持“韧性战斗”的经济基础。

北京时期(1912—1926)

周树人于1912年5月初北上,到京后立即住进“山会邑馆”(当时改名为绍兴县馆)单身宿舍,于灯畔写下了新生活的第一篇日记:

“五日上午十一时舟抵天津。下午三时半车发,……约七时抵北京。”

次日坐骡车赴民国政府教育部报到,在社会教育司任公务员,时年31岁,正当“而立”之年。由此开始了他在北京整整14年的文墨生涯。

《鲁迅日记》就由这时展开,24年一贯(1922年的日记散失仅存片段抄件,其他23年皆完整地保存下来并于1959年正式出版)。其中或因避难,或因重病而文字略有几天间断,但有始有终,内涵丰富,成为研究民国至抗战前夕中国社会的宝贵史料。这是一个迄今尚待挖掘的宝库。

我认为《鲁迅日记》中最可贵而无可替代之处,是亲笔精确地记载了这四分之一世纪中他每天的经济收入情况。直到目前,为解读20世纪中国文化人的经济背景,鲁迅的个人账目具有独一无二的价值。

为研讨方便起见,我特将整部《鲁迅日记》中,逐日记载的烦琐数字加以统计、整理、归纳如下——

1912年,5—12月共收入1100圆,皆为教育部薪俸。(初到北京未正式任命时暂领取月津贴60圆;8月任命为社会教育司佥事以后,暂领取半俸125圆,到10月定为月俸220圆。)八个月来平均每月收入137.5圆。

1913年(其中6月19日—8月7日请假回绍兴老家探亲)。本年共收入2586圆,为教育部薪俸。本年2月以后薪俸增为240圆,但到12月仅发给九成即216圆。平均每月收入215.5圆。

1914年共收入3146圆,皆教育部薪俸。1月—6月仍发给九成,7月恢复全薪240圆,8月以后月薪增加为280圆。本年平均每月收入262.17圆。

1915年共收入3263.1圆,为教育部薪俸及公债利息少许。其中,6月以后扣四年度公债,平均每月实际收入现洋271.93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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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迅生活的经济背景(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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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16年共收入3276.4圆,为教育部薪俸,及少量公债利息。3月以后月薪增为300圆。(12月3日至下年1月7日为母亲60寿辰回绍兴老家探亲。)11月全以纸币发薪,不发银洋(鲁迅特意注明:中国银行兑换券三成、交通银行兑换券七成),本年教育部拖欠一个月的薪俸,而且纸币对银洋贬值,所以,虽然月薪名义上增加而实际收入却减少了,这是欠薪的前奏。平均每月收入273.03圆。(陈注:因反袁称帝引起二次革命,各省独立,纸币贬值,当时中国银行和交通银行兑换券100元=银洋75圆,甚至最低到60圆。)

1917年共收入3650圆(其中11月发给银洋150圆,兑换券200元,这说明当月兑换券贬值到100元=银洋75圆)。平均每月收入304.2圆。

1918年共收入3600圆,平均每月收入300圆。皆为教育部薪俸,未拖欠。这一年日记收入情况有两点值得重视:

(1) 鲁迅开始在《新青年》刊物发表小说与杂文,都没有稿费记录。据考证,当时《新青年》同人决定义务写作,不计报酬。

(2) 银洋与纸币的关系,《鲁迅日记》2月1日记:“收一月份奉泉三百,内银六十。”26日“收本月奉泉三百”,28日“托齐寿山换泉,共券六百得银三百五十四圆”。这表明当月中国银行纸币兑换券更加贬值,100元兑换券=银洋59圆。此记载可供民国货币史研究者参考。

1919年共收入3600圆。月薪300圆未拖欠。《鲁迅日记》载“二月十四日晚往德成(钱庄)以银三一二换日金券五百”,说明当时国际汇兑率1银洋=1.6日圆。本年平均每月收入300圆。

1920年共收入2640圆(因教育部拖欠三个多月的薪俸,收入显著减少,虽然名义月薪仍为300圆,但实际上平均每月仅收入220圆)。这一年夏天鲁迅接受了北京大学和高等师范(后改名北京师范大学)两校的聘书兼任讲师。因鲁迅在教育部社会教育司一般每天只有上午去坐班,公务不多,中午以后即自由支配,所以能安排每周下午有两次分别到北京大学和高等师范各讲一小时《中国小说史》课程。开始讲课时鲁迅是不计报酬的,后来情况有了变化,详见下文。

1921年共收入2578圆(其中开始有讲课费88圆,教育部薪俸2490圆。虽然有资料说鲁迅自1921年11月起得到“年功加俸”每年360圆,即平均月收入应增为320圆,但是教育部拖欠了半年多的薪俸,所以实际收入更为减少),平均每月仅收入214.83圆。

1922年日记缺失,仅存断片,据许寿裳摘录手抄本:一月十四日收去年六月份奉泉七成二百一十。二十七日收去年七月份奉泉三百。……(中缺)十二月六日收七月份奉泉一百四十圆。……(陈注:由上下文估计1922年鲁迅应该收到教育部薪水数目为从1921年6月七成210圆到1922年9月上半月150圆,共计4560圆。但是教育部拖欠薪水的情况越来越厉害,除应补发去年下半年薪水外,尚拖欠本年三个半月的薪水。本年实际收入数已无法确知。)

1923年共收入2304圆(其中稿酬69圆占3%,讲课费141圆占6.1%;两者合计占9.1%,教育部薪俸2094圆,累积拖欠九个月的薪俸,所以收入大为减少),平均每月收入仅192圆。这一年鲁迅的讲学活动有所增加,不仅继续兼任北京大学、高等师范两校讲师,而且在北京女子高等师范、北京世界语专门学校兼课。

1924年(其间7月7日赴西安讲学,先收暑期学校薪水100圆,8月3日收讲课费并川资200圆。)本年共收入2611.78圆,其中讲课费826.5圆占32.5%,稿酬版税703.28圆占26.9%,教育部薪俸应得3600圆,实得1095圆,因教育部累积拖欠一年又六个月的薪俸,所以收入大为减少,平均每月收入217.65圆。

1924年鲁迅的经济生活中有了一个转变,他的收入构成中,第一次出现了公职收入(教育部薪俸)少于自由职业收入(讲课费及稿酬、版税)的情况。业余讲课和写作收入共占56%,超过一半;而公职收入仅占44%,也就是不到一半。从经济收入上说来,鲁迅开始了由公务员向自由职业者的转化。

1925年共收入2832.5圆,其中教育部的薪俸1652圆,占58%,讲课费705.5圆占25%,稿酬475圆占17%,平均每月收入236.04圆。本年鲁迅不仅继续在北大、北师大兼任讲师,而且从9月开始又在中国大学本科兼任小说学科讲师,在黎明中学和大中公学兼任高中文科教员。担任这些兼职的目的之一是为了增加经济收入。

1926年共收入4257.12圆,其中,教育部薪俸578圆,占13.6%,稿酬1177.3圆,占27.7%,在北京各院校的部分讲课费401.82圆,占9.4%,厦门大学预支的薪水和旅费2100圆,占49.3%,平均每月收入354.76圆。

通过好友林语堂介绍,1926年7月鲁迅应聘担任厦门大学研究教授,收到厦大提供的旅费100圆和月薪400圆后,于8月26日携许广平离开北京南下。这是他生平一大关键性转折。由此,鲁迅彻底摆脱了官场的束缚,从经济上正式成为一个甘冒风险的自由职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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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迅生活的经济背景(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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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这一转折有两个重要标志,其一是鲁迅为捍卫自己的人权而向法院控告他的顶头上司、教育总长章士钊;其二是鲁迅为捍卫自己的经济权而向教育部一再索取欠薪,并将内幕公诸于众。

1926年8月鲁迅决心离开北京南下,除了某些原因(如军阀统治的黑暗、婚姻与恋爱的矛盾)之外,还有经济生活上的郑重考虑。而且经济的因素很重要,这一点,只要细读鲁迅《娜拉走后怎样》和《端午节》、《幸福的家庭》、《在酒楼上》、《伤逝》、《孤独者》以及他与许广平的通信,就可窥见端倪。

鲁迅自认属于“中产的智识阶级分子”(参看《二心集》序),实际上鲁迅的经济地位乃中间阶层(middleclass,以前或译为“中产阶级”,窃以为不妥,容易令人望文生义,归入“反动资本家”之列;而“中间阶层”主要是自食其力的脑力劳动者,并非生产资料的独占者)。整个现代史表明,中间阶层是社会的中坚力量,是人类进步的推动者,是新思想的开拓者,是现代文明的重心。

“娜拉走后怎样?”鲁迅以自己的实践、以亲身体验回答了这个难题。如果没有一些文化机构如北京大学、厦门大学、中山大学、大学院等等以经济力量保障了鲁迅的职业选择,如果没有一些出版机构如新青年社、晨报社、北新书局、商务印书馆等等以经济力量保障了鲁迅的言论发表,如果不是鲁迅自我奋斗努力保持了中间阶层的自主经济地位,那么,也许他早就被黑暗势力无情地扼杀、吞噬了,那就根本谈不上还会有什么鲁迅精神。物质上的宽余和精神上的自由,应该是互为表里的两面,缺一不可。

鲁迅的魄力和魅力,就在于他毅然选择了“自由职业”这样冒着很大风险的经济地位,鲜明地显示他对“权和钱”威逼利诱的藐视,超脱于“官场”与“商场”、“帮忙”与“帮闲”之上,保持了他比生命更珍惜的独立人格。当然,同样具备中间阶层经济地位的人,也可能画地为牢、自弃于世,甚至被民众所不齿。因为自由固然不能由权和钱所买得,却可以因权和钱而出卖。例如他的“人才难得”的二弟周作人,以及文化专制下的某些写作班子、自鸣得意的大棒笔杆儿们。

《鲁迅家用帐》和《书帐》的日常支出

(1923年8月—1926年2月一斑)我们对于鲁迅在北京时期的收入全貌有了一个轮廓的了解,但是对于他的日常生活支出尚属未知。幸好,鲁迅博物馆于1989年秋发表了《鲁迅家用帐(癸亥年、甲子年、乙丑年)》,弥补了这个不足。该家用账本历时两年半,从癸亥年六月廿日(1923年8月2日)到乙丑年腊月廿九日(1926年2月1日)。

鲁迅在账目的第一页写明:“民国十二年旧历六月廿日移居砖塔胡同六十一号”。这是因为他与周作人夫妇在经济和家务问题上严重冲突,鲁迅偕发妻朱安女士被迫迁出八道湾旧居,自立门户。从此由鲁迅本人管家记账,一直到他1926年夏天离开北京南下。

砖塔胡同61号房租每月8圆,一开始雇佣一个女工(月工资2—3圆),三口人共同生活。1924年5月鲁迅以国币1000元购置西三条胡同21号四合院(今鲁迅故居),接母亲搬来同住,那就是四口人。

《家用帐》是以农历记日期的,这是为了符合家人的习惯,便于传统节日的安排。但每月的收支大致上可以跟用公历记日期的《鲁迅日记》相对应。为了比较研究的方便,我把鲁迅的《书帐》也附列其中,这样可以见到鲁迅北京时期日常收支的一斑。兹整理如下:

1923年家用平均每月39.43圆。书账平均每月12.43圆。日常支出平均每月51.86圆(本年鲁迅一家三口,母亲尚未跟他们同住)。

1924年5月25日迁入西三条胡同21号。其间鲁迅于7月7日离京赴西安讲学,8月11日返京。下半年鲁迅母亲搬来同住,人口增为四人,所以开支增大。家用平均每月48.06圆,书账平均每月8.286圆。日常支出平均每月56.346圆。

1925年家用平均每月66.645圆,书账平均每月13.26圆。日常支出平均每月79.905圆。

1926年1月51.9圆,2月(乙丑年岁末)110圆(一家四口,而且是春节时期,所以开支很大)。本年平均每月家用难以计算,书账平均每月33.36圆。

以上,仅能窥见鲁迅日常支出的概貌。录此一斑,并非全豹,仅供进一步研究参考。

鲁迅在北京的住房

1909年,28岁的周树人由日本留学回国。1912年5月随蔡总长来到北京教育部任职,住在宣武门外绍兴县馆,度过了整整八年“无日不处于忧患中”的孤独生活。他的经济负担非常沉重,不仅每月要向绍兴老家寄100圆给母亲和兄弟作为家用,还要向周作人妻子羽太信子的日本家中寄钱。也就是说,他要供养六七个人。

1911年秋天周作人携日本妻子回国,他起初在绍兴中学教书,月薪50银洋,陆续增加到68银洋,但入不敷出。经鲁迅介绍周作人受聘在北京大学任职,1917年4月单身来到北大,开始担任北京大学国史编纂处编辑,月薪120银圆,后来任文科教授,月薪240银圆,还有兼职收入。这时鲁迅月收入300—400银圆。此外稿酬也很可观,例如:1921年周氏兄弟合作翻译了《日本现代小说集》和《现代小说译丛》,每册10万字,由商务印书馆出版,稿酬千字5银圆,共得1000银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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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迅生活的经济背景(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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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19年,鲁迅兄弟俩以省吃俭用储蓄的钱,加上卖掉绍兴故宅所得1000余银圆,买下北京新街口八道湾一套大四合院,房价3500银圆,中介费173银圆,税款180银圆,自来水管费115银圆,为了这个新居花费4000银圆左右(折合今16万元)。这时,周作人在北京大学担任专职教授月薪240银圆,兄弟俩月收入共600多银圆(合今25000元以上),房价相当于他们7个月的薪金总和。周树人从老家将母亲和妻子朱安女士、三弟周建人芳子夫妇一起接来,年底周作人和信子一家又从日本探亲归来,在新居会合。这总算圆了鲁迅的大家庭之梦,真是“兄弟怡怡”。

20年代开始,北洋政府财政困难,屡屡拖欠公职人员的薪金。教育部在1920年上半年拖欠了一个月的薪金,下半年则一拖几个月,直到年底才把9月份的薪金发全。1921年和1922年情况更糟糕,仅能领取薪俸三分之二左右,鲁迅月薪应得300多银圆,实得200银圆左右。为支撑三代同堂大家族的浩繁开销,委曲求全的鲁迅不得不经常借债度日。

周家三兄弟和母亲、眷属(周树人妻朱安、周作人妻羽太信子及儿女、周建人妻羽太芳子及儿女)加上几个佣人一共十几口,同住一个三进二十几间房屋的大四合院,应该说是比较富裕。然而由于羽太信子掌握日常费用,挥霍过度,每月生活费700多银圆(合今将近3万元)都不够开支,经常入不敷出。许广平在《鲁迅回忆录·所谓兄弟》中谈到:“有时茶余饭后,鲁迅曾经感叹过自己的遭遇。他很凄凉地描绘了他的心情,说:‘我总以为不计较自己,总该家庭和睦了吧,在八道湾的时候,我的薪水,全行交给二太太(陈注:周作人妻子),连周作人的在内,每月总有六百余银圆,然而大小病都要请日本医生来,过日子又不节约,所以总是不够用,要四处向朋友借,有时借到手连忙持回家,就看见医生的汽车从家里开出来了。我就想:我用黄包车运来,怎敌得过用汽车带走的呢?’据鲁迅说,那时周作人他们一有钱就往日本商店去买东西……花光之后,就来诉说没有钱用了,这又得鲁迅去借债。”从《鲁迅日记》可见,1919年11月鲁迅借债500银圆为期3个月,利息1分3厘(共65银圆),补足购房款;1920年5月,鲁迅借债400余银圆;1921年3月周作人患病住院后到香山疗养,鲁迅又借债700余银圆。经常是还了老债,再借新债。

因家务严重冲突,加上羽太信子有时发作神经病,谗言污蔑鲁迅,1923年7月19日,周作人向长兄鲁迅递送绝交信。鲁迅被迫搬出八道湾大宅,先在砖塔胡同61号赁屋暂住,三间正房月租金8银圆。

1924年5月鲁迅买下了破旧的小四合院——阜成门内西三条胡同21号(即现在的北京鲁迅博物馆内),共花费1000银圆左右(约合今4万元)。至于房内的陈设,非常简朴,有9银圆买的铺板三床,和7银圆买的旧桌椅5件等。鲁迅向友人许寿裳、齐宗颐各借400银圆,所欠的债,一直到南下厦门大学以后才用他的讲课费还清。

鲁迅在1923—1926年一家三口(他和母亲及发妻朱安)雇佣一个女工,有时加一个车夫,日用开支平均每月60—80银圆,其中购书10银圆左右(不包括鲁迅本人请客吃饭喝酒以及娱乐消遣的费用),日子比在八道湾时轻松些了,属于典型的中间阶层。

1925年北洋政府的财政已陷入绝境,屡屡数月无拨款,政府再三拖欠薪金。1926年奉系军阀张作霖入关,通缉进步分子,北京文化人纷纷南下。北大教授林语堂应家乡厦门大学校长林文庆之邀任文科主任,并致函聘请鲁迅为国学研究院“研究教授”,比教授还高一级,月薪400银圆。一学期后,鲁迅又从厦门南下广州中山大学任教,月薪500银圆。

上海时期(1927—1936)

鲁迅1926年8月从北京南下厦门大学,本来计划是至少有两年好好进行教学研究,但不到半年即决定流动到广州中山大学;又不到半年,毅然放弃了丰厚的待遇(月薪500圆,等于今人民币17500元),于1927年秋天离开广州经香港抵达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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