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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陈明远 当前章节:15136 字 更新时间:2026-6-23 0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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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17年前后北京的生活很便宜,一个北大学生一年的生活开支包括学杂费在内,平均有180块钱就足够了,节省一点的有120块钱(每月10至15圆)也可以维持。所以有条件踊跃购读《新青年》、《少年中国》和《新潮》等新刊物。蔡元培校长上任之后,他把北京大学的学风扭转过来,并且热情支持《新青年》和《新潮》的文化启蒙事业,意义非常重大。

1918年毛泽东在北大图书馆工读的待遇

关于毛泽东1918年在北京大学图书馆半工半读的史实,有几种不同的说法。《蔡元培年谱长编》中对此作了较为详细的介绍,并加以考证。

1918年8月,毛泽东、萧瑜等几个新民学会会员联袂北上,商谈赴法勤工俭学。到京后,毛泽东决计留在国内,拟在北大寻一事做。他们在长沙湖南第一师范读书时的老师杨昌济,正在北大哲学系任教,他也曾希望毛泽东能“入北京大学”,以为日后打下“可大可久之基”。(引自《蔡林彬给毛泽东》,原载《新民学会通信集》第1集。)

在湖南第一师范时期,毛泽东的同学、同由长沙到达北京、同借住杨昌济家的萧瑜回忆:蔡和森、熊光楚等人和我筹划勤工俭学的预备课程时,毛泽东也协助过。经过几次磋商,毛宁愿留在北京,不去法国。……毛是一个讲究实际的人,不是学者,当然对出国留学没有兴趣。……我和蔡和森同意毛留北京进行工读计划,如我们在法国所为。这就面临了给毛找工作糊口的问题。三个就此问题商量过多次。这时适逢我们在北大征求学会会员,以我们判断,最好毛在北大找一份差事。我们想叫他担任打扫教室的工作,他可以一面工作,一面听课。当时北大流行雇用工人课后擦地板扫地,工作很轻松,还可以得些额外的好处,即和教授、学生经常接触。这安排对毛很理想。

怎样获得这份差事是个难题。……最后,还是想到了蔡校长,他一贯的仁慈宽厚,我们写信请示他可否给同学安插一个打扫教室的工作。蔡校长知道了这件事,有个更好的主意,叫毛泽东到北大图书馆工作。他写了一张便条给图书馆馆长李大钊:“毛泽东欲在本校谋一半工半读工作,请设法在图书馆安置。”李大钊顺从的给了毛清扫房间、整理图书的工作,一个极简易的差事。(萧瑜:《毛泽东与我》节译之五,见台湾《艺文志》第20期,1967年5月。)萧瑜(子升)的回忆录是用英文写成并发表的,有不同的中文译本。另一种译文说,萧瑜和蔡和森等人写信给蔡元培校长,“要求他雇用我们的一个无法赴法国的同伴为校内的清洁工人。蔡元培先生是位了不起的人,他看了我们的信后,立即就明白这是怎么一回事。但他有更好的主意,他怜悯毛泽东,对于他能够刻苦自励,甚是高兴。没有让他去做清洁工人,而可到校内的图书馆去工作。因此他写了一封信给北大图书馆长李大钊先生,信中说:‘毛泽东需要在本校求职,使其得以半工半读,请在图书馆内为他安排一职。’”(引自《毛泽东和我》,台湾源成文化图书供应社1976年版,第56页。)

经李大钊的安排,26岁的毛泽东当了北大图书馆的助理员,每月工资8圆,这与工友的月薪相差无几。当时北大助教的月薪约在50圆至80圆之间。1917年1月陈独秀致胡适信中,邀其到北大任教,信称北大“学长月薪三百圆,重要教授亦有此数”。当时一般教授约200圆左右。毛泽东的具体工作是管理上海《申报》、《时事新报》、《民国日报》,北京《晨报》、《京报》、《国民公报》、《顺天时报》,天津《大公报》,长沙《大公报》以及英文《北京导报》、日文《支那新报》等十五种中外文报纸,每天登记新到报刊和来阅览人姓名。虽然位卑事琐,但它为青年毛泽东提供了一个接触新思想的广阔天地。他当时住在景山东街的一条名叫三眼井吉安东夹道的小胡同里,在这七号小院的北房西间,他和蔡和森等八位新民学会会员同居一室,“隆然高炕,大被同眠”,夜晚任何一个要翻个身,都要先和周围伙伴打个招呼。这里条件虽劣,但离沙滩红楼很近,便于活动。他在北大积极参加了哲学会和新闻学研究会的社团活动,结识了蔡元培、陈独秀、李大钊、邓中夏、邵飘萍、胡适等新派人物,开始学习、研究马克思主义。

毛泽东本人于30年代末对美国记者斯诺回忆说:北京对我来说开销太大,……非马上就找工作不可。我以前在师范学校的伦理学教员杨昌济,这时是国立北京大学的教授。我请他帮助我找工作,他把我介绍给北大图书馆主任,他就是李大钊,……给了我图书馆助理员的工作,工资不低,每月八块钱。(斯诺《西行漫记》,三联书店1979年版第126—127页。)此外还有另一种记载。曾在北大代理校长的蒋梦麟在《回忆中的李大钊毛泽东》一文中说:“毛泽东到北大图书馆当书记,是在我代理校长的时期。有一天,李守常到校长室来说,毛泽东没饭吃,怎么办?我说,为什么不让他仍旧办合作社?他说不行,都破产了。我说,那末图书馆有没有事,给他一个职位好啦。于是我就拿起笔来,写了一张条子:‘派毛泽东为图书馆书记,月薪十七圆。”(见蒋梦麟《新潮》,台湾传记文学出版社1967年版第12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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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四前后北京文化人群体(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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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泽东系1918年8月来京后到北大工作半年,其时蔡元培任北京大学校长并在职在京,这都是确切无疑的事实。而高平叔教授指出:蒋梦麟这段话,记忆有误。毛泽东到北大图书馆任职,是在1918年9月间,蒋梦麟此时尚未进入北大。蒋第一次代理北大校长,自1919年7月中至9月中,此时,毛已回到长沙。事实上,毛任职于北大图书馆,是在蔡元培先生自己主持校务期间。即使由杨昌济介绍给李大钊,李也只能以图书馆主任的身份向蔡校长提出,而必须由蔡校长下条子派任。那时尚无人事管理机构,教职员工的任用与罢免,全由各机关、各学校的最高首长决定。有了蔡校长下派的条子,北大会计课才能把毛泽东编入职工名册,照月发工资。

民国初年北京大学薪俸考

关于北京大学早期的教职员待遇情况,至今只有一些著述中零散提到,而缺乏系统的考证和论述。原因大致有两个方面:几十年前第一手原始资料的大量散失,以及历来学者们对于这个专题的忽视。

马克思唯物史观认为:人的社会存在决定了人的意识。这样看来,不同时期、不同区域、不同地位的知识阶层的经济生活状况,是他们教学、科研、传授和创造精神文明的必要社会条件,也是影响他们性格、历史命运的要素(当然不是惟一因素)。但很奇怪,现代中国教育史和反映校园生活的许多著作,却往往忽视了这个重要方面。

百年以来我国知识阶层,或是出于清高“耻言钱”,或是出于隐私“讳言钱”,在各自薪金待遇方面的确切记载很少见,能够找到的资料也很笼统或零碎,几乎没有人系统整理和研究过。几十年前的当事人大多去世,少数现存者也已年迈,所以要进行准确的调查、考证都有很大难度。

《国立北京大学廿周年纪念册》是北大校史者们经常引用的史料(陈注:国家档案馆将此纪念册出版年代定为1917年,但据我考证它是1918年4月30日编定、5月出版的),然而在这本纪念册编者的“例言”中也说:本校往年案卷大半零散,故前任职员所录之编制,全以民国三年陈君叔辛所编之《沿革略》及历年薪水簿为依据。但《沿革略》不甚精详,而光绪三十年以前至三十二年之薪水簿,又均遗失。因此前任职员录中,难免错误,亦无可如何之事。到了北京大学90周年校庆的时候,要寻找历史上的《历年薪水簿》,就格外困难了。本文不揣冒昧,考证“民国初年”主要是五四时期的“北京大学教员薪俸”,试图填补这方面的一个空白。

1917年制定的《国立大学职员任用及薪俸规程》

1917年5月教育部颁布《修正大学令》,分大学教师为正教授、教授、助教授、讲师四等。几乎同时公布的《国立大学职员任用及薪俸规程》制订标准为:

学长分为四级,一级450银圆、二级400银圆、三级350银圆、四级300银圆;

正教授分为六级,从一级到六级月薪分别为400银圆、380银圆、360银圆、340银圆、320银圆、300银圆;

教授分本科、预科二类,各分为六级,月薪级差皆为20银圆,本科教授自280至180银圆,预科教授自240至140银圆;

助教授分为六级,月薪从110银圆至50银圆;

讲师为非常设教席,视难易程度从2至5银圆不等。

但这只是一个原则上的规程,尚未见具体的实例。当时全国的国立大学只有北京大学、北洋大学等几所。前些年《文物天地》披露的《北京大学1919年职员薪俸册》,内容仅限于职员,如——

姓名3月4月5月6月7月8月

蔡元培600600600600600600

夏元瑮350350350350350350

王建祖350350350350350350

陈独秀300300300300——

温宗禹(本为教授)300300300300

李大钊12012012060(半薪)60120

……

1916年12月以后,蔡元培担任北京大学校长,系“特任”资格,由国务会议议决,月薪为600银圆,级别是“一级校长”;中国第一个介绍爱因斯坦相对论的夏元瑮担任理科学长兼教授,王建祖担任北大法科学长,以上二人级别是“三级学长”;1919年由温宗禹担任北大工科学长,6月代理北大校务;首创新文化运动的陈独秀担任北大文科学长兼教授(1919年暑期休假)。以上二人属于起点级别“四级学长”;李大钊担任北大图书馆主任,级别仅为最低的“五级主任”。

我们现在可以见到的这个《北京大学1919年职员薪俸册》,仅包括校务方面的职员,并不包括文、理、法、工四个学科的教授、讲师、助教等,所以很不全面。

然而,关于北大教员的状况,学者们的许多论文中只是笼统地说:当时北京大学共有教授约80名左右。至于五四时期北大的“一级至六级教授”究竟是那些人?他们的实际月薪究竟有多少?至今缺乏明确的数据。本文试图解决这个课题。

北京大学薪俸存根

在北京大学初期的历史档案里,我发现了一堆杂乱无章的财物会计纸片(单据),在尘封的角落里被历史遗忘,无声无息地沉睡了80年,从未引起学者们的注意。其实,这些史料为研究五四时期我国知识阶层经济生活状况,提供了一把重要的钥匙。这一大堆纸片就是《中华民国某年北京大学教职员薪俸发放存根》散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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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四前后北京文化人群体(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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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我初次发现它们的时候,这些纸片散乱不全,显然没有经过整理核对,而粗糙地用两条白棉线订为三部分:第一部分158张,第二部分190张;我在另外一个案卷里还发现了《领薪存根》(民国八年至十三年,1919—1924)17张。这三部分存根的格式、纸张、尺寸,完全一样。编号、姓名、金额、年月日皆用毛笔书写。经鉴定完全是当时(80年前)的原件,而非抄件,更不是复印件,所以是真正的第一手史料。

我初次见到的史料毫无顺序。第一部分第一张是“大字第伍拾叁号九月份上半月第一项第一目第二节刘三薪俸金额一百圆,现洋五成、中票五成,右款已照数发讫,中华民国八年十月廿五日”;接着是“大字第伍拾伍号程演生”,“大字第拾陆号刘文典”……直到后面才出现“大字第拾捌号陶履恭”,“大字第壹号胡适”等等;第三部分又出现了马寅初、马叙伦、蒋梦麟、周作人、钱玄同、李石曾等人的领薪存根(民国八年至十三年)。

从残留至今的这365张存根残片看来,这种“薪金发放存根”显然是由当时北京大学财务部门统一印制、校内专用的。虽然我所发现的这种存根年代是从民国八年到民国十三年,但实际使用的时期估计不止这六年时间。

北京大学教职员“薪俸发放存根”的格式

80年前的这种存根,一律是竖排文字,用我国民族形式的草黄色薄纸石印。原有空格处,是用毛笔书写的数字、姓名、日期等。举其中的“大字第壹号”和“大字第叁拾壹号”等“薪俸发放存根”为例——中华民国八年十一月三日右款已照数发讫中票五成金额壹百贰拾圆现洋五成第一项第一目第二节钱玄同薪俸大字第叁拾壹号九月份上半中华民国八年十月廿四日右款已照数发讫中票五成金额壹百肆拾圆现洋五成第一项第一目第二节胡适薪俸大字第壹号九月份上半民国八年北京大学教职员的月薪,通常是在一个月以后,分两次发放;每次支付半数,例如胡适于十月底才又发放另一半140银圆,付清280银圆。也有少数教授是一次发清的,如马叙伦、蒋梦麟等;此外月薪较低的讲师、助教,都是一次发清的,详见下文。

在每张存根中所谓“现洋五成中票五成”,是指所发薪俸中的一半为银圆(现大洋)支付,另外一半是钞票即兑换券(中国银行发行的“国币”简称为“中票”,当时在市场上贬值,很难兑现;下文将讨论民国初年“中交票”兑换券的贬值问题)。

所谓“第×项第×目第×节”是在财务上的分类:“第一项第一目第一节”是校务职员薪俸单据,“第一项第一目第二节”是本科和预科教授薪俸单据,“第一项第一目第三节”是讲师和助教的薪俸单据,等等。

1919年北京大学教职员薪俸的具体数额

我从1919年9月份北京大学教职员薪俸发放存根(共141张)中整理归纳出一大部分教授(约60人)月薪名录,大致上每人签收的存根有两张。原件散乱不堪,有许多字迹潦草不清。由我细心地逐张核对、一一抄录,然后按照原来的序号,重新整理排列。其中缺少存根第25号、第67—82号以及第91—118号,共缺45张;第40号、49号可以根据上下文补全。得出如下结果——

第一部分

(1)胡适280圆,现五中五(下同),(2)陈大齐280圆,(3)朱希祖280圆,(4)杨荫庆280圆,(5)辜汤生(辜鸿铭)280圆,(6)宋春舫280圆,(7)陈汉章280圆,(8)康宝忠(康宝恕代领)280圆,(9)马叙伦280圆,(10)蒋梦麟280圆,(11)陶履恭280圆,(12)刘师培280圆。(整理者按——以上12名为一级教授,月薪皆为280银圆。)

第二部分

(13)李景忠260圆,(14)贺之才260圆,(15)周作人240圆,(16)王星拱240圆,(17)钱玄同240圆,(18)杨震文240圆,(19)徐宝璜240圆,(20)顾兆熊240圆,(21)王征240圆,(22)吴梅220圆,(23)陈瀚200圆,(24)叶浩吾180圆,(25)黄节180圆,(26)包玉英180圆。

第三部分

(27)[字不清,似为沈尹默]280圆,(28)关应麟280圆,(29)马裕藻240圆,(30)费家禄240圆,(31)刘三200圆,(32)程演生200圆,(33)刘文典200圆,(34)魏友枋200圆,(35)刘复200圆,(36)钱振椿140圆,(37)孙国璋140圆。

第四部分

(38)朱家华200圆,(39)朱宗莱240圆,(40)魏友枋200圆,(41)温宗禹300圆……[中断存根第67—82号,共缺16张]

第五部分

(42)罗惠侨240圆,(43)钟观光240圆,(44)龚安庆240圆,(45)沈士远240圆,(46)杨增敏240圆,……[中断存根第91—118号,共缺28张]

第六部分

(47)吴曾勋220圆,(48)郑寿仁240圆,(49)黄振华200圆,(50)龚湘180圆,(51)郭汝熙240圆,(52)黄国聪240圆,(53)韩述祖240圆,(54)林损220圆,(55)伦哲如220圆,(56)陈怀220圆,(57)陈清文200圆,(58)王彦祖200圆,(59)柴春霖200圆,(60)梁敬淳180圆……

以上,是将第一手的薪俸存根整理的结果。由此,我们基本上可以准确地查清楚1919年9月份北京大学教授的薪俸数据。之所以说“基本上”,是因为还有45张存根缺失。由于月薪分两次发放,估计名录缺少二十多人。他们究竟是谁?残缺的薪俸数据能否补充呢?我尝试给出尽可能完整的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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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四前后北京文化人群体(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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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法补充薪俸名录

我搜集并整理了散见于国家档案馆、北大档案馆和个人收藏的“北京大学文科一览”和“北京大学法科一览”(1918—1919年度)两种非公开发行的内部资料,但是可惜至今未能找到另外一半资料,即“北京大学理科一览”、“北京大学工科一览”两部分。我还找到了残缺不全的“1920北大三院一览”(缺少“北大一院”、“北大二院”两部分)等等,可以跟我发现的《北京大学薪俸存根》对照补充,得到第一手的正式数据,以说明历史真实情况。

在上述60位教授之外,可以补充的名单如下——

(61)夏元瑮[理科学长]350圆,(62)王健祖[法科学长]350圆;(63)黄侃280圆,(64)张相文280圆,(65)马寅初280圆,(66)黄振声280圆,(67)左德敏280圆,(68)黄右昌280圆,(69)胡钧280圆,(70)陈启修260圆,(71)张祖训260圆,(72)朱锡龄260圆,(73)杨昌济240圆,(74)沈兼士200圆,(75)何尚平140圆,(76)温宗禹[工科学长]300圆。(陈注:陈独秀原任北京大学文科学长,月薪300银圆,但于1919年6月离职,所以没有列入这个名单。)

五四前后北京大学教员待遇

我搜集并核实、整理了《1918—1920年北京大学教员月薪统计》,跟我发现的几百张《北京大学教职员薪俸发放存根》对照补充,得到第一手的正式数据,以说明历史真实情况。

北大教员在五四前后,仅分为教授、讲师、助教三种。

教授和讲师都要开课。助教不开课,只在教授指导下,担任预定的助理。教授与助教是专职的,按月发给薪水。讲师是兼职的,按授课钟点给予酬劳。讲师并非比教授低一级,不过非专任而已。有些讲师的资格水平本来很高,但因在其他机关有专任职务,仅请他每周来校担任几点钟的功课,亦称讲师。例如鲁迅在教育部任科长,到北京大学文科兼任“中国小说史”的讲师。若干政界或司法界人士,兼任法科讲师。北大教授若转到其他机关任职,则也改为讲师。例如秦汾(景阳)原为北大数学系教授,后调到教育部担任参事,便改为北大讲师。

有的回忆录称:“五四前后,北京大学教授待遇最高薪每月大洋二百八十银圆,也有每月二百六十圆或二百四十圆者”。实际上据我考证,并不完全如此。北大教授分本科、预科二类,各分为六级,月薪级差皆为20银圆。本科教授自280至180银圆,预科教授自240至140银圆。

助教授分为六级,月薪从110银圆至50银圆;基本上每隔一两年递升一级。

讲师为非常设教席,视难易程度从2至5银圆不等。

1919年,北京大学教师待遇的具体情况可归纳如下——

一级教授有:胡适、陈大齐、朱希祖、杨荫庆、辜鸿铭、宋春舫、陈汉章、康宝忠、马叙伦、蒋梦麟、陶履恭、刘师培、沈尹默、关应麟、马寅初、黄振声、左德敏、黄左昌、胡钧等,月薪皆为280银圆。

二级教授有:李景忠、贺之才、陈启修、张祖训、朱锡龄等,月薪皆为260银圆。

三级教授有:周作人、王星拱、钱玄同、马裕藻、朱家华、罗惠侨、钟观光、沈士远、杨昌济等,月薪皆为240圆。

四级教授有:吴梅、林损、伦哲如、顾兆熊、吴增勤等,月薪皆为220圆。

五级教授有:沈兼士、陈怀、陈清文、王彦祖、柴春霖、陈瀚等,月薪皆为200圆。

六级教授有:黄节、叶浩吾、包玉英、龚湘、梁敬淳等,月薪皆为180圆。

讲师待遇按每小时5圆计算。那时候讲师不上课时一般无薪水,所以每年除了寒假、暑假以外,可领到两学期(9—10个月)的薪水。举例如下——

1919年9月,发给讲师梁漱溟讲课费100圆,崔实123圆,张菘年140圆,秦汾123圆,梁钜屏84圆,罗文干100圆,李季56圆,等等,属于按时计算的报酬,并非固定薪水。

助教的薪水,为每月50圆至100圆之间,基本上逐年递升。1919学年助教如林彬、杨铎、袁镇壹、龚开平等,每月皆为50圆;严毅、鲁邦瞻等,皆为60圆;张庭济、王启常、邱培涵等,皆为70圆,等等。

20年代初,北京生活便宜,一个小家庭的用费,每月大洋几十圆即可维持。如每月用100圆,便是很好的生活,可以租一所四合院的房子,约有房屋20余间,租金每月不过20多圆,每间房平均每月租金约大洋1圆。可以雇用一个厨子,一个男仆或女仆,一个人力车的车夫;每日饭菜钱在一圆以内,便可吃得很好。有的教授省吃俭用,节省出钱来购置几千圆一所的房屋居住;甚至有能自购几所房子以备出租者。

20年代已经有国立八校教职员联席会议,主席马叙伦(夷初),副主席谭熙鸿。北洋军阀政府常积欠教育经费(欠薪),该会议的重要任务便是向政府索薪。

教育界为索取欠薪向政府抗争

五四运动期间,北洋军阀政府拖欠教育经费,北京文化人展开了索薪斗争。

欠薪有两类:一类是教育部公务员薪金,另一类是北大等八所国立大专院校教员的欠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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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四前后北京文化人群体(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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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当时教育部职员陈诒先回忆:“那时北洋政府已在闹穷,部薪不能按月发放”,教育次长傅岳芬代理教育总长职务期间,“弄得焦头烂额,部中有一次组织索薪团,职员二百余人全体参加,到财政部包围李思浩,从下午起至次日天明,我们轮流值班,带面包及水,每班约二三十人,盘踞在财政部总长室外,直到李思浩签发支票,始散(然而我们仍然受骗,因为支票不能兑现)。我与鲁迅也分派在索薪团内。”

1921年4月8日,北京大学等八校教职员因抗议北洋政府克扣教育经费全体辞职,并通电全国。6月3日“北京小学以上各校教职员联合会”不仅继续索薪,而且进一步提出“教育基金和教育经费独立”的口号,全体罢课。6月3日,北京十五校学生为维持教育举行请愿。国立八校教职员向政府索薪,在新华门前遭到军警殴打,受伤十余人。这一事件,在蒋梦麟《西潮》和马叙伦《我在六十岁以前》等回忆录中,都有记载。8月15日,教育部公务员因欠薪达五个月召开全体会议,决定停止办公。

曾在蔡元培时期任北京大学总务长、后来继任北大校长的蒋梦麟先生回忆:“学生运动自从民国八年开始以来,背后一直有教员在支持。就是满清时代的首次学潮,也是教员支持的。后来教员也发生罢教事件,要求北京政府发放欠薪,情势更趋复杂。北大以及其他七个国立大专学校的教员,一直不能按时领到薪水。他们常常两三个月才能领到半个月的薪俸。他们一罢课,通常可以从教育部挤出半个月至一个月的薪水。”

因北洋政府克扣教育经费,教育部及国立各校财务枯竭,长期欠薪。鲁迅在当时日记中,经常出现借款的情况。《鲁迅日记》1921年10月24日记载“下午往午门索薪水”,但无结果,只有继续借债度日。

11月14日教育部全体公务员因薪金拖欠七个月,屡屡向教育总长马邻翼催促无效,于是一律停止办公。11月25日,北京八校因上学期7月份所欠经费和10月份经费分文未发,11月到期无着,加上教育部罢工、部长辞职,异常窘迫殊难维持,各校长特呈文政府要求速拨经费,并请任命教育长官。12月16日,教育部薪金拖欠半年,十五名科长、主任联名呈文中华民国政府;21日教育部召开全体公务员大会,决定一面通电全国,申明北京政府摧残教育之罪,一面呈文政府、国务院,提出全体辞职并索还欠薪。

根据《鲁迅日记》所载教育部拖欠部员薪水的情况:1920年他共收入1月至9月教育部薪水2640圆,平均每月220圆,拖欠三个月的薪水900圆。1921年共收入教育部薪水2490圆,平均每月207圆7角,拖欠半年多的薪水。1922年日记缺失,仅存断片,据许寿裳摘录手抄本:教育部除补发去年下半年薪水外,尚拖欠本年三个半月的薪水。

到1922年3月初,交通部停发原定的教育月基金22万银圆,蔡元培呈文代八所国立院校索薪。北京市各公立小学校长也因教育经费无着落,向京师学务局提出集体辞职。

1923年1月,因强烈抗议教育总长彭允彝克扣教育经费,撤换法专、农专校长,北京大学校长蔡元培提出辞职,学界爆发了“挽蔡驱彭”运动。19日,北大、法专、工专等校学生数千人赴国会(众议院)请愿,遭到大批军警包围毒打,三百余人受伤,造成重大流血事件,激起全国学界的极大愤慨。许多地方的学生会、教职员联合会纷纷发表宣言通电,抗议北洋军阀政府的暴行,声援北京学生的正义斗争,形成了全国性的“驱彭运动”。

《鲁迅日记》载,本年共收入教育部薪水2094圆,平均每月174圆5角,累计拖欠九个月。1923年11月18日鲁迅发表谈话《教育部拍卖问题的真相》,揭露了北洋军阀政府克扣教育经费、欠薪严重的窘况。

1924年5月19日,教育部因欠薪太久,又以端午节将至,部员生活极为窘迫,于是召开全体大会,决定由“索薪会”派人轮流赴财政部索薪,如果得不到解决,则全体罢工。可见事态已经发展到非常严重的程度。

鲁迅于1926年1月15日上午出席北京女子师范大学教职员代表第一次会议,大会决定女师大参加次日国立八校教职员赴北洋军阀政府国务院联合索薪的行动,并推选鲁迅、陈启修代表女师大发言。1月16日上午,鲁迅往北京大学与各校代表会合,同赴国务院索薪,要求国务院在阴历腊月二十四日前补发四个月欠薪,当天须发两个月现银。交涉一天,才由教育总长易培基出面答应到腊月十日发一个月欠薪,到二十日再发一个月。鲁迅后来在《学界的三魂·附记》中谈到这次索薪的情况。同日教育部发布对于鲁迅的“复职令”,他控告章士钊一案初步获胜。1926年7月鲁迅发表《记“发薪”》,控诉北洋军阀政府积欠他应得薪水共两年半、9240银圆(约合今32万多元)。

北京大学及其他国立院校拖欠教员薪金的情况愈演愈烈,例如在北大担任讲师的顾颉刚,月薪应为100银圆,但是据他的日记所载,1925年领取薪金的账目如下——

1月薪金:拖欠半年后分三次领取,到6月17日取22圆,6月25日取70圆,7月16日取8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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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四前后北京文化人群体(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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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薪金:拖欠4个月,到6月24日取100圆;

3月薪金:拖欠将近半年后分三次领取,到7月16日取32圆,8月10日取40圆,9月9日取28圆;

4月薪金:拖欠将近半年后分两次领取,到9月9日取37圆,10月2日取63圆;

5月薪金:拖欠将近半年后分三次领取,到10月2日取37圆,11月12日取35圆,12月2日取28圆;

6月薪金:拖欠半年分五次领取,12月2日取37圆,12月21日取15圆,次年(1926年)1月8日取12圆,1月20日取20圆,1月30日取16圆;

7月薪金:拖欠半年后分三次领取,到次年1月30日取58圆,2月2日取26圆,2月12日取16圆;

8月薪金:拖欠半年后分四次领取,到次年2月12日取64圆,3月29日取15圆,5月12日取13圆,5月17日取8圆;

9月薪金:拖欠八个月后分两次领取,5月17日取19圆,6月14日取55圆,尚欠26圆……

顾颉刚如此,其他讲师教授的情况也类似。在这种情况下,顾颉刚不得不另谋出路,于1926年7月1日接受了厦门大学的聘书,8月离开北京南下。这时,北洋军阀政府由于腐败堕落濒于灭亡。

北伐战争之后全国统一,中央政府还都南京,此后出现了一段比较安定发展的局面,中国知识阶层的经济状况有所保障,教育界薪金也有所提高。

20世纪20年代北京的生活水准

为提供给读者一个参照系,简要描述一下当时的货币和物价。

五四以来十几年间,中国南北市场上主要流通银圆和兑换券(起先称为“宝钞”,后来称为“钞票”),币值采用“银本位制”,生活费用是比较稳定的。中华民国成立后,1912—1919年间物价起伏不大;到1926—1927年间市场有所波动。以1912年为基数,到1926年上海市、华北(包括北京市)的批发物价分别上涨25%和48%,平均涨价三分之一;但是到了30年代,物价又有所回落。

若以1919年物价指数为100,则1930年大约为129,也就是说:五四运动时的银洋3圆,购买力相当于十几年后的国币4圆左右。

日用品的物价

具体的市场波动情况如何呢?以主要食物价格计算:在北京,1911—1920年大米每斤3分钱,猪肉每斤1角至1角1分钱,白糖每斤5分钱,食盐每斤1至2分钱,植物油每斤7分钱;到1926—1930年大米每斤6分钱,猪肉每斤1角5分钱,白糖每斤1角钱,食盐每斤2至5分钱,植物油每斤1角5分钱,等等。

在上海,物价要比北京高出10%—15%,例如:1911—1920年大米每斤3.4分钱;猪肉每斤1角2分钱,白糖每斤6分钱,食盐每斤1至2分钱,植物油每斤7至9分钱;到1926—1930年大米每斤6.2分钱,猪肉每斤2角钱,白糖每斤1角钱,食盐每斤2至5分钱,植物油每斤1角5分钱,等等。

那么当时北京的生活水准又怎样呢?

据史料分析,20年代北京“四口之家,每月十二圆伙食费,足可维持小康水平。”又,按照《1918—1980年北京社会状况调查》的结果,20年代初一个四—五口人的劳动家庭(父母加两三个孩子,或老少三代)每年伙食费132.4圆,也即每月11圆就可以维持了。当时一个标准家庭的贫困线定为每月收入10圆(合今人民币350元)之下。

相比之下,如鲁迅所说,学者教授们的生活水平属于“中产的知识阶级”。他们不像统治集团、剥削阶级那样豪华奢侈,也不像体力劳动者和城市贫民那样一贫如洗。

20年代在北京较为有钱的知识阶层,全家每月必须的生活费(伙食、房租、交通费)80圆已经很宽裕了(合今人民币2800元),许多物价比在上海市低廉。教授讲师们的收入普遍在200圆以上,甚至可达400圆(合今1万多元),能够盈余很多钱来购买中外文书籍报刊,并且从经济上提携后起之秀和自费出书。如沈从文、何其芳、卞之琳等都得到前辈们的资助。

据记载,北京城内一座8—10间房的四合院,房租每月仅20圆左右;一间20平米的单身宿舍,月租金4至5圆。鲁迅在1923年一度租用的砖塔胡同61号,三间正房月租金8圆。他的女佣除了全包食宿以外月工资仅3圆(见《鲁迅日记》)。

交通费

出入乘坐“洋车”(人力车),费用在城里每次只有1角钱左右;包车每月10圆。

20年代北京城里公共交通工具是有轨电车,新派的学生们经常乘坐。司机开车后不是按喇叭,而是脚踩铃铛“当当(diangdiang,念“低昂、低昂”)”响,所以人们都叫它“当当车”。起初电车的路线有四条,不久扩充为六条,以前门、天桥为中心,环城一圈:

第一路红牌总段,天桥至西直门。共分四段,天桥至前门一段10枚(合3分多钱);至西单牌楼二段18枚(合6分钱);至西四牌楼三段26枚(合8分钱);至西直门四段32枚(合1角1分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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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四前后北京文化人群体(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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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路黄牌总段,天桥至北新桥。共分四段,天桥至前门一段10枚;至东单牌楼二段18枚;至东四牌楼三段26枚;至北新桥四段32枚(车费同上)。

第三路蓝牌总段,东四牌楼至西四牌楼。共分四段,东四牌楼至东单牌楼一段10枚;至天安门二段18枚;至西单牌楼三段26枚;至西四牌楼四段32枚。

第四路白牌总段,北新桥至太平仓。共分二段,北新桥至地安门一段10枚;至太平仓二段18枚。

第五路绿牌总段,崇文门至宣武门。共分二段,崇文门至天安门一段14枚(合4分半);至宣武门二段20枚(合7分)。

第六路黑牌总段,崇文门至和平门。共分二段,崇文门至珠市口一段14枚(合4分半);至和平门二段20枚。总之,电车比人力车方便得多,车票也便宜。

(陈注:在北京银圆跟铜元的兑换率,1926年兑换300枚,1928年360枚,1930年400枚。此处以1926年的兑换率计算。)

文化人的嗜好

北京一般文化人的嗜好是:下饭馆,看戏(京戏、文明戏和话剧、电影),泡茶座,逛琉璃厂买书籍、碑帖、文物。

据顾颉刚等回忆:1913—1920年北京大学食堂伙食费每月6圆,6人一桌,六菜一汤,馒头米饭随便吃;个人在饭店包伙每月10圆,四菜一汤。花费1圆钱就可以请客涮羊肉。

在大馆子请一桌十席,高级的鱼翅席每桌12圆,加酒水小费总共不到20圆,每人2圆。鱼唇席10圆,海参席8圆一桌。最高档粤味“谭家菜”,40圆一桌,主菜是每人一碗厚味鱼翅,可供11人入席,这属于豪华消费。

至于以平民为对象的中等饭铺,2圆钱一桌的“便席”,菜谱有:

(1) 四冷荤:四个装熏鱼、酱肉、香肠、松花蛋的拼盘,每盘5分;

(2) 四炒菜:如溜里脊、鱼香肉片、辣子鸡丁、炒牛肉丝等,每盘1角;

(3) 四大碗:多为米粉肉、四喜丸子、红烧鱼块、扣肉等,每碗2角;

(4) 一大件:一个红烧整肘子,或一只白煮整鸡,加一大海碗肉汤,合6角。

这一桌菜相当丰盛,十个人是吃不完的;平均每人2角(合今人民币8元)。

游乐场所又怎样呢?两大著名公园——中央公园(现称中山公园)和北海公园的入门券都是铜元20枚(或5分钱);公园设有几个著名的茶座,茶水1角,点心每盘1角。在文明茶园,可以边饮茶边听曲,每人7分钱。

20年代北京著名的广和楼戏园门票2角,城南游乐园门票2角,电影院(当时还是无声黑白片)票价1至2角。最贵的演出,票价在1圆左右。

文化人的经济地位

根据1927—1929年的调查材料,当时北京的手工业者、木匠、人力车夫等,每个家庭每年消费约200圆,合每月17圆(今人民币600元)左右,这是社会下层的水准。而当时《新青年》的作者群,自食其力,自行其是,自得其乐,生活消费比一般高出几倍,都无衣食住行之忧。

关于20年代北大师生的生活状况,有个典型的例子就是魏建功先生。1901年他生于江苏省海安县(如皋西场镇)一个小商绅家庭。他于1919年不到18足岁考入北京大学预科,进了乙部英文四班。这几年,家庭没有给予他经济支持,而是靠江苏同乡会每季度40银圆的资助,也就是每月13银圆的“助学金”完成学业。1921年秋,魏建功进入北京大学研究所国学门担任临时书记,继续半工半读。1925年他24岁时毕业,北京大学中文系教授会决定留用魏建功为助教,在语音乐律实验室协助刘半农先生的工作,月薪起点为50银圆,不久增加到80银圆。30年代初,他担任教授时月薪提高到200银圆以上。

虽然收入甚为丰厚,但以北大清华为代表的文化人,对于道德自律甚严。蔡元培先生除了实行“思想自由、兼容并包”以外,还创导“进德会”,确立“八戒”。甲种会员:不嫖娼、不赌博、不纳妾;乙种会员:于前三戒以外,加不当官、不做议员二戒;丙种会员:于前五戒以外,加不吸烟、不酗酒、不伤活物三戒(关于“八戒”的说法略有出入,如最后一戒有说是不吃肉,也算保护动物吧,大同小异)。

《新青年》同人,绝大多数加入了“进德会”,至少是前一二种会员。他们是封建礼教的破坏者,也是现代道德的实施者、推行者。

生活相当富裕的李大钊、邵飘萍等人,更喊出了“劳工神圣”的口号,他们站在劳动人民的立场,为共产主义理想而奋斗终身,甚至献出了自己的鲜血和生命。自由撰稿人的经济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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