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昌王麹文泰也是信佛的,听说玄奘是大唐来的高僧,十分敬重,请他讲经,还恳切要他在高昌留下来。玄奘坚持不肯。麹文泰没法挽留,就给玄奘准备好行装,派了二十五人,随带三十匹马护送;还写信给沿路二十四国的国王,请他们保护玄奘过境。
玄奘带领人马,越过雪山冰河,冲过暴风雪崩,经历了千辛万苦,到达碎叶城,受到西突厥可汗的接待。打那以后,一路顺利,通过西域各国进入天竺。
天竺是佛教的发源地,有很多佛教古迹。玄奘在天竺游历各地,朝拜圣迹,向高僧学经。有一次,他在乘船渡恒河的时候,碰到一群强盗。他们迷信妖神,每年秋天都要杀个人祭神。船中的强盗看中玄奘,要把他杀了祭神,玄奘再三向他们解释也没有用,只好闭着眼睛念起经来。说也凑巧,这时正好卷起一阵狂风,河里浊浪汹涌,差一点把船打翻。强盗害怕起来,赶快跪下忏悔,把玄奘放了。
这件事很快传开,当地的人都认为玄奘真有佛法保护。
天竺摩揭陀国有一座古老的大寺院,叫做那烂陀寺。寺里有个戒贤法师,是天竺的大学者。玄奘来到那烂陀寺,跟着戒贤法师,学了五年,把那里的经全部学会了。
摩揭陀国的戒日王是个笃信佛教的国王,听到玄奘的名声,在他的国都曲女城为玄奘开了一个隆重的讲学大会。天竺十八个国的国王和三千多高僧到会。戒日王请玄奘在会上讲学,还让大家辩论。大会开了十八天,大家对玄奘的精彩演讲十分佩服,没有一个人提出不同意见。最后,戒日王派人举起玄奘的袈裟,宣布讲学成功。
戒日王接见玄奘的时候,说起他早就听说中国有个英武的秦王。玄奘告诉他,秦王就是现在的大唐皇帝。
玄奘的游历,不但在佛学上取得很大成功,而且促进了东西方的文化交流。公元645年,他带了六百多部佛经,回到阔别十多年的长安。
玄奘和尚百折不挠的取经事迹,轰动了长安人民。正在洛阳的唐太宗,对玄奘的壮举十分赞赏,在洛阳行宫接见玄奘。玄奘把他游历西域的经历向太宗作了详细汇报。
在这以后,玄奘就定居下来,专心翻译从天竺带回来的佛经。他还和他的弟子一起,编写了一本《大唐西域记》。在这本书里,他把亲自到过的百十个国家和听到过的二十八个国家的地理情况、风俗习惯记载下来,成为重要的历史和地理著作。
由于玄奘取经这件事本身带有传奇色彩,后来在民间流传了许多关于唐僧取经的神话。到了明朝,小说家吴承恩根据民间传说作了艺术加工,写成优秀的长篇神话小说《西游记》,在我国文学史上占有极重要的地位。
【大视角】
有志者事竟成,苦心人天不负。因此,确定不移的目标,坚忍不拔的意志,执著不馁的行动,已足以破除一切障碍,战胜一切磨难。
精忠报国,垂教百代
——为了使你永远记住自己的志向,别忘了我对你的期望,为娘要在你的脊背上刺下“精忠报国”四字。
南宋绍兴十一年(公元1141年)十月三十日,卖国投降派的首脑人物赵构、秦桧下令逮捕了抗金名将岳飞。
岳飞被押入大理寺牢狱。虽然这是皇帝下“圣旨”要审理的“案子”,但是岳飞心地坦然。此刻,他面对铁窗,思绪回到十几年以前……
岳飞出生的时候,恰巧在他家屋子的上空有只大鹏鸟飞过,父亲就给他起名叫“飞”,字“鹏举”,希望他长大以后能够大有作为,鹏程万里,远举高飞。他生于普通农家,父亲岳和,母亲姚氏,靠着辛勤的劳动维持家庭生活。
不料,在岳飞出世不久,黄河决口,他的家乡相州(今河南)汤县遭到洪水灾难,岳和一家人被洪水冲散。母亲姚氏怀抱岳飞,坐在一只大水缸里,随着黄河波涛漂流到河北大名府内萸县麒麟村。
虽然是大难不死,但家中已没有什么财产,丈夫又已失散,姚氏就担当起生活的重担。她靠着给别人做针线活挣点钱来养活儿子。岳飞一天天地长大,母亲为了让他从小受到锻炼,就让他每天到山上去捡柴禾,增强体质。到了晚上,母亲则点燃柴草来取暖、照明,教他认字、写字。后来,失散的父亲也到了这里,一家人又得以团聚。全家回到汤阴老家,母亲又领他拜周侗为师,读到更多的书,又学成十八般武艺。
岳飞16岁时,由父母做主,娶了妻子刘氏。家庭生活负担重了,岳飞一边到大地主家去当佃客,一边在劳动之余继续习练武艺。
为了抵抗金兵入侵,公元1122年,岳飞毅然投军。母亲深明大义,支持岳飞去捍卫宋王朝,保卫家园。就在岳飞离家的前一天,母亲让岳飞的妻子刘氏用醋磨好浓墨,并让岳飞跪在祖宗牌位前,语重心长地对儿子说:“你自小就有报效国家的大志,现在正是你为国效力的时候,为了使你永远记住自己的志向,别忘了我对你的期望,为娘要在你的脊背上刺下‘精忠报国’四字。”岳飞顺从地脱下衬衫,母亲提起笔,先在他脊背上写下“精忠报国”四字,然后取过绣花针,顺着字的笔划点刺下去。看着儿子肌肤上出现的血迹,看着针刺下去时肌肉在抽动,母亲的眼里涌出了泪花。这位伟大的母亲咬紧牙关,一针接一针地把自己的“嘱咐”刺进儿子的心里……
此后的19年里,岳飞驰骋沙场,出生入死,训练出军纪严明、无坚不摧的“岳家军”,使金兵闻风丧胆。当他正要率领大军“直捣黄龙府”时,却在一天内接到12道金牌,被迫撤兵……
岳飞面对铁窗,回顾了自己39年的生命历程,眼前又浮现出母亲的面容,他真想大声呼喊:母亲,我没有辜负您的教诲!
1142年1月27日,卖国求荣的奸相秦桧以“莫须有”的罪名,杀害了岳飞。
【大视角】
心中无我,所以成得大事,留得英名。心中无私,所以轻得生死,重得家国。英雄之为英雄,决不在平地浅滩、小家碧玉兜圈子。英雄之为英雄,决不受得失、安危与报仇雪恨所束缚。
天下兴亡,匹夫有责
——“故国不复,故里不归。”
顾炎武(公元1613—1682年),原名绛,字忠清,学名继坤,出生于江东四大望族之一的顾家。江苏昆山人,是明末清初的爱国主义学者、思想家。“天下兴亡,匹夫有责”这句饱含爱国思想的名言,就出自他的名著《日知录》。
顾炎武从小受历史上爱国英雄人物文天祥、方孝孺、于谦等名臣将相人格的熏陶和影响,立志要做有益于国家和民族的人。虽然他考中秀才,但他始终淡看功名。青少年时期遍览史志兵书,十分留心社会政治,著《天下郡国利病书》。16岁参加“重气节、轻生死、严操守、辩是非”的江南士大夫政治团体——“复社”,经常与名士畅谈治国济民之术,表现了强烈的爱国思想,抱负十分远大。
1645年清兵攻陷江浙,民愤沸腾,他投笔从戎,参加抗清义军。清兵血洗了他的家乡,两个弟弟被杀,生母胳膊被砍断。城破之日起,嗣母不食清栗,绝食殉国,临终遗嘱他:“深念国恩和祖宗遗训,不做异国臣子。”嗣母爱国言行的影响,国破家亡的民族痛楚,更加坚定了他的抗清意志。他牢记母亲遗言,决心忠于明朝,于是把“忠清”的名号改为炎武。后改名为蒋山佣,因为明皇朱洪武陵墓在蒋山,以此表明爱国心迹。“愁看京口三军溃,痛说扬州七日围。”爱国抗清之情,溢于言表。
顾炎武与清军有不共戴天的民族仇恨。官僚地主方恒企图侵吞顾炎武家产,诬告顾炎武有通海大罪(死罪),顾炎武被关押。好友归庄四处奔波营救,情况十分危急,只好求助于钱谦益。钱谦益说救他不难,只要让顾炎武送一张门生帖子就行。归庄深知顾炎武具有崇高的民族气节,就是饿死,也决不会向变节投降的人求援。于是,伪造了一张帖子代顾炎武送上。后来顾炎武知道了,怒气冲天地要求立即撤回,并写通告在街口,申明并无此事。
他血气方刚时如此,晚年更是爱国志坚。清廷开设“博学鸿儒”科,了解和崇拜他的朝野人士争相荐举,请他为清纂修明史,他却以“非死即逃”答复,拒不为异族服务。外甥在朝做官,特意为他买田置地修书院,以度晚年,他执意不从。他坚定地写信告诉外甥:“故国不复,故里不归。”
顾炎武在44岁后开始了长达25年之久的“足迹半天下”的北游。他以“勾践栖山中”勉励自己“戳力事神洲”,反映了他图谋恢复、力主抗清的精神。作为一名望族子弟,在他北游的后半生中,历尽艰辛险阻,但他爱国反清的意志坚定不移。侨居异乡,漫游北国,广泛地结交了无数抗清名人志士,考察了灭清复国的军事关隘,并且在章丘大桑庄买进田地千亩,作为北方抗清活动据点。在太原与傅山共同筹办钱庄(票号),供抗清志士所需。在代洲与李因笃建屋舍,屯田垦荒,为抗清阵营开创根据地。和王宏在陕西华阴,“静观时势”。他虽年迈力薄,图谋不成,但他独居异乡,自饮艰辛,为抗清奔走呼号,忘我的斗志不减当年。
尽管他年近七旬,坠马身亡,爱国事业未尽,壮志未酬,但他对天下兴亡、民族兴衰的忧虑与爱国之情,永盛不衰。
【大视角】
气节如此,世间一切沉浮、荣辱与算计,均已黯然失色;而其历程中的所有细节,则必打上鲜明的烙印,绽放夺目的光彩。
注重实学,愈挫愈进
——他总是“考古证今,广咨博讯,遇一人辄问,至一地辄问”……
徐光启出生时,家道日渐衰落。他的父母特别希望儿子能通过功名道路,跻身于光宗耀祖的显宦之列。
少年徐光启读书特别认真。13岁那年端午,母亲为他送来溶好的红糖水和热腾喷香的粽子,要他赶紧趁热吃下。他一边答应母亲,一边伏在书桌上目不转睛地抄写。为了让孩子安静地学习,母亲走开了。过了许久,母亲进书房,惊奇地发现粽子是吃下去了,可儿子满嘴都是黑墨,而且见他还是若无其事地摇头晃脑,背诵文章。母亲忍不住笑了。儿子问母亲为啥发笑,母亲甜蜜而又幸福地说:“粽子吃进肚子,‘胡子’长出来,我儿成张飞了!”聪颖的光启用手一抹嘴,明白了是怎么回事。原来他抄完文章就闭目背诵起来,还信手拿起粽子,摸着蘸墨水吃下去了。
他读书不同于一般孩子,只要文章到手,他就要极快地背诵下来。他的规矩是:先用笔抄写一遍,然后朗诵几遍,做到背诵如流,最后烧掉手稿;接着又重复前一过程,抄写、朗读、背诵、烧稿。这样反复多次,直到完全消化记住,变成他自己的东西。
成年后的徐光启更讲究学习的目的性。他20岁时考中秀才,因家庭生活困难,只好去广东、广西等地,一边教书,一边营生。尽管父母寄厚望于儿子继续仕进,但徐光启仍不醉心于科举。他把学和问,学和用,读书和实际需要紧密地结合起来,把学习扩展到乡村、城镇,向工匠、师傅的各类专业群众虚心求教。甚至克服种种困难,虚心向外国人学习。凡对中国有用的西洋文化科学知识,他都如饥似渴地把握。他总是“考古证今,广咨博讯,遇一人辄问,至一地辄问”,不把一事一物研究透彻决不罢休。就这样,徐光启在生活和生产的实践中不断增长了实际才干,丰富了自己的科学知识。
他在15年中连续六次参加乡试都“名落孙山”后,几乎完全无意功名,决心继续研究实用学问,以报效国家。他35岁参加了最后一次乡试。离发放金榜只有两天了,一贯注重实学而自身学问渊博的主考官焦竑在合格卷中还没有发现令他满意的上乘之作。于是又认真检查所有落选的卷子。他出乎意料地从“卷落孙山外”的试卷中惊喜地发现徐光启的考卷非常优异。虽以四书五经命题,做八股文,但文章充分体现了经世致用的原则,表现了徐光启的真才实学。他激动得“击节叹赏”,拍案大喜:“此名士大儒也!”徐光启这匹千里马,终于遇到独具慧眼的伯乐,他中了顺天府举人第一名。从此声誉大振,“名噪南北”,他的那份考卷也被编入《读墨简练百篇》一书。
徐光启又经7年寒窗苦读,考中进士。从此开始了他显露才华、实现理想、报效国家的从政生涯。他供职神宗至思宗四朝共20多年,历任翰林检讨、詹事府少詹事、礼部侍郎、礼部尚书等职,71岁时升任文渊阁大学士,成为地位相当于宰相的重臣。更为重要的是他勤奋学习,译著甚丰。他率先把西欧的自然科学知识介绍给祖国,为后人留下300多万字的著述。其中极负盛名的《农政全书》,对我国农业科技发展有过极大的历史影响。
【大视角】
坚持执著如一的方向,再将主观的能动发挥到极致,把自我的视角全盘开放,当然足够成就大家。
我就喜欢做这件事
——当上帝把一个美好的梦想,放在谁心中时,他是真心想帮助谁完成的。
他是一位匈牙利木材商的儿子,由于从小生得呆笨,人们都喊他木头。他也确实名符其实,9岁之前,除了因遵守秩序,在学校里获得过一枚玩具螺丝钉外,再没有过大的作为。
12岁时,他做了一个梦,梦到有个国王给他颁奖,因为他写的字被诺贝尔看上了。当时,他很想把这个梦告诉谁,只因怕人嘲笑,最后只告诉了妈妈。
妈妈说:“假若这真是你的梦,你就有出息了!我曾听说,当上帝把一个美好的梦想,放在谁心中时,他是真心想帮助谁完成的。”
男孩从来没有听说过梦想和上帝还有这层关系。妈妈说完,他就凭自己的愚笨,信以为真了。
他想,他是天下最幸运的人!世界那么大,上帝一下子就选中了他。为不辜负上帝的希望,从此他真的喜欢上了写作。
“倘若我经得起考验,上帝会来帮助我的!”他怀着这份信念开始了他的写作生涯。3年过去了,上帝没有来。又3年过去了,上帝还是没有来。就在他期盼上帝前来帮助他的时候,希特勒的部队先来了。他作为犹太人,被送进集中营。在那里,600万人失去了生命,他活了下来,因为从进去的第一天,他就发现“生存就是顺从”。
“我又可以从事我梦想的职业了!”他走出集中营门口,这样念念有词。1965年,他终于写出他的第一部小说——《无法选择的命运》。1975年,他又写出他的第二部小说——《退稿》。接着,他又写出一系列的东西。
就在他不再关心上帝是否会帮助他时,瑞典皇家文学院宣布:把2002年的诺贝尔文学奖授予匈牙利作家凯尔泰斯?伊姆雷。他听到后,大吃一惊,因为这正是他的名字。
当人们请这位名不见经传的作家谈谈获奖的感受时,他说:“没有什么感受!我只知道,当我喜欢做这件事时,多困难,我都不在乎。这时,上帝会抽出身来帮助你。”
【大视角】
天才多从有梦想的人中产生。有梦与无梦,有心与无心,有为与无为,必是大事业与小器量的分水岭。古语云,天道酬勤,笨鸟先飞。前提却在于你的想望有多高远,意气有多豪壮。
爱因斯坦的方向
——一位百发百中的神奇射手,如果他漫无目标,也不能在任何比赛中获胜。
爱因斯坦是20世纪最伟大的科学家,他之所以能够取得如此瞩目的成就,与他一生具有明确的奋斗目标分不开。
爱因斯坦出生在德国一个贫穷的犹太人家庭。家里条件不好,而且他在小学、中学的学习成绩平平,那个时候的他很想向科学领域发展,但他很有自知之明,于是他根据自己的情况对自己进行了分析,最后他感觉自己对物理和数学的兴趣最高,而且成绩在所有功课当中属于最好。在读大学时,他选读了瑞士苏黎世联邦工学院物理专业。由于爱因斯坦对自己的目标选得很准确,在物理方面,他的潜能很快得到发挥。26岁那年,爱因斯坦发表了科研论文《分子尺度的新测定》。以后几年,他又先后发表了几篇在全世界很有影响的论文,发展了普朗克的量子概念,解释了光电效应,宣布了狭义相对论的建立和人类对宇宙认识的重大变革,取得了惊人的成绩。
爱因斯坦不但有可贵的自知之明,而且对已确定的目标从不放弃。1952年,以色列第一任总统逝世后,鉴于爱因斯坦的突出成就,以色列邀请他接受总统职务,却被爱因斯坦拒绝了。如果他真的当了总统,未必会有今天这么大的建树。
【大视角】
人贵有自知之明。人生不在于救正多少缺失,强化多少弱项,涉猎多少领域。要义只是你能否发现某种天才的潜力,并全力以赴将它引导与发挥。
专注决定成功
——他专注于他的工作,犹如创世之初的上帝。
一位奥地利人记录了他曾经在著名雕塑大师罗丹工作室的如下见闻和感受:
在罗丹的工作室——有着大窗户的简朴的屋子,有完成的雕像,有许许多多小塑样:一支胳膊,一只手,有的只是一根手指或者指节,他已动工而搁下的雕像,堆着草图的桌子。这间屋子是他一生追求与劳作的地方。
罗丹罩上粗布工作衫,就好像变成一个工人。他在一个台架前停下。
“这是我的近作。”他说,把湿布揭开,现出一座女正身像。
“这已完工了。”我想。
他退后一步,仔细看着。但在审视片刻之后,他低语一句:“这肩上的线条还是太粗。对不起……”
他拿起刮刀、木刀片轻轻滑过软和的粘土,给肌肉一种更柔美的光泽。他健壮的手动起来了,他的眼睛闪耀着。“还有那里……还有那里……”他又修改了一下。他把台架转过来,含糊地吐着奇异的喉音。时而,他的眼睛高兴得发亮;时而,他的双眉苦恼地皱紧。他捏好小块的粘土,粘在女像身上,刮开一些。
这样过了半点钟,一点钟……他没有再和我说过一句话。他忘掉一切,除了他要创造的更崇高的形体塑像。他专注于他的工作,犹如创世之初的上帝。
最后,带着感叹,他扔下刮刀,像一个男子把披肩披到他情人肩上的那种温存,关怀般地把湿布蒙上女正身像。他转身要走,在他快走之前,他看见了我。他凝视着,就在那时他才记起,他显然对他的失礼而惊惶:“对不起,先生,我完全把你忘记了,可是你知道……”
我握着他的手,心中充满谢意。也许他已领悟到我所感受到的东西,因为在我们走出屋子时他微笑了,并且用手抚摸我的肩头。
【大视角】
以全副身心投入,那么全副身心的潜能与智慧,就必定得以激活与发挥。
一生磨一镜
——用尽毕生的心血,致力于每个平淡无奇的细节的完善,终于在细节里看到了他的上帝。
在荷兰,有一个刚刚初中毕业的青年农民来到一个小镇,找到一份替镇政府看门的工作。随后,他在这个门卫的岗位上一直工作了60多年,并且他一生都没有离开过这个小镇。
也许是工作太清闲,他又太年轻,他得打发时间。他选择了又费时又费工的打磨镜片,当作自己的业余安好。就这样,他磨呀磨,一磨就是60年。他是那样的专注和细致,锲而不舍。他的技术已经超过专业技师了,他磨出的复和镜的放大倍数,比他们的都要高。借着他研磨的镜片,他终于发现了当时科技尚未知晓的另一个广阔的世界——微生物世界。从此他声名大振,只有初中文化的他,被授予了在他看来是高深莫测的巴黎科学院士的头衔,就连英国女王都到小镇拜会过他。
创作这个奇迹的小人物,就是科学史上大名鼎鼎、活了90岁的荷兰科学家万?列文虎克。他老老实实地把手头的每一个玻璃片磨好,用尽毕生的心血,致力于每个平淡无奇的细节的完善,终于在细节里看到了他的上帝,科学也在他的细节里看到了自己更加广阔的前景。
【大视角】
凡事孜孜以求,精益求精,必在山重水复之时别有洞天。推想开来,微观里还有更微观的一层,宏观外还有更宏观的一层,只有锲而不舍地深入,才识得已知之境的局限,才见得未知之境的开阔。
沉醉在虚拟的情境里
——“巴尔扎克,巴尔扎克,你真是个饭桶,刚吃完饭还想再吃!”
法国杰出的作家巴尔扎克的一生中,有许多耐人寻味的趣闻。
有一天,一位朋友来拜访巴尔扎克,看到他正专心致志地写作,不忍惊动他,就坐在书房里耐心地等待。中午时分,佣人给巴尔扎克送来可口的饭菜,放在小茶桌上就退了出去。由于正专心写作,巴尔扎克根本就没看到。这位朋友误认为这份饭菜是佣人送来招待他的,于是就毫不客气地把饭菜吃光了。后来他实在等得不耐烦了,只好打算改日再来拜访,于是悄悄离开巴尔扎克的书房。
过了一个多小时,巴尔扎克突然感到肚子饿得很,他转过身正要喊佣人送饭来,一眼看见旁边的小茶桌上的杯盘餐具,他以为自己已经吃过午饭了,便自言自语地说:“巴尔扎克,巴尔扎克,你真是个饭桶,刚吃完饭还想再吃!”说完又写起来。
还有一次,天刚蒙蒙亮,巴尔扎克起床准备去散散步,轻松轻松。为了使来访者不至于久等,巴尔扎克拿起笔,在门上写道:巴尔扎克先生不在家,请来访者下午再来。
巴尔扎克多日没出门了,一出门就感到浑身轻松舒展。走着走着,他又陷入沉思,正在创作的一部小说中的人物和故事情节,不时在头脑中闪现。他一边苦苦思索,一边转回自己的家门,可一看门上的字,不禁喃喃自语:“真不凑巧,原来巴尔扎克先生不在家啊,那就改日再来。”说完,转身走了。
又有一次,一位好友去拜访巴尔扎克。刚到门口,就听到屋子里面有训斥争吵的声音:“你这个坏蛋,我要给你点颜色瞧瞧!”声音尖锐,情绪激昂,这位朋友大为震惊,以为巴尔扎克的家里发生了什么事情。
他悄悄推门进去,一看屋里并无他人,只有巴尔扎克独自一人,对着书稿发愣。
朋友不解地问:“先生,您刚才和谁吵呢?”巴尔扎克笑着说:“我正在描写一个凶狠、毒辣、狡诈,而又卑鄙龌龊的人物,我越写越恨,就情不自禁地骂起来。”说完,两个人都不由得哈哈大笑。
巴尔扎克一如继往地写作,每天都要工作十多个小时,二十年如一日,创造了极为宝贵的精神财富,即由九十多部中长篇小说组成的雄壮史诗《人间喜剧》。
【大视角】
大成本来不难,难只难在你以什么来统摄细节,又以什么来保证细节无限切近目标。所有相关联的细节,倘能为了同一目标服务,又能层层相因,伟岸的大厦即已建成。
第五辑 始以习惯,继以勤苦
——坚持经久不衰的良性循环
从习惯开始,习如天地的轨迹
日月星辰就那么出没
花草树木就那么生息
倘它本没有形成,又出现偏差
春天就难有春天的种子
秋天就难有秋天的果实
勤苦的循环如带
带出雄壮的江河与潮汐
带出强健的体魄与意气
有没有一套系统
运动不止,经久不息
你便青春不老,抑或老气沉沉
孟母断织
——如果你读书读到一半而荒废,这跟织布织到一半砍断织机有什么两样呢?
孟子的母亲出身于名门,是一位知书达礼,聪明贤淑的女人,她非常重视对孟子的教育。
孟子出生的时候,由于穷困,一家人住在郊外较为偏僻的地方。离他家不远,有一大片墓地,平时经常有人抬棺材来埋葬,一路上吹吹打打,哭哭啼啼。每逢扫墓期间,前来祭奠的人更是络绎不绝,显得极为热闹。孩子总是好奇的,看到什么就想模仿什么。孟子住在这种环境里,经常看到一些送丧行列,以及提了祭品、烧纸磕头的扫墓人,他也经常和其他小伙伴一起玩起埋葬死人的游戏。
孟母看到孟子在这种环境里成长,心里感到忧虑。孟氏也是贵族之后,但目前已经败落。孟母对孟子期望甚高,希望他努力上进,将来有一天能恢复家庭往日的荣耀。可是在现在这样一个偏僻的地方,孩子们所接触的都是葬礼和扫墓的人,这样会对孩子的成长带来不好的影响。
于是,孟母决定搬家。她在城里找到一个住处住下来。那里紧挨着集市,人来人往,店铺云集,非常热闹。才搬去不久,孟母又感到不妥。集市里的小商贩们整天扯着嗓子高声叫卖,使孩子们觉得新鲜好玩。孟子在集市里耳濡目染,也模仿着商贩们吆喝起来。孟母感到这种环境只能造就斤斤计较的小商贩,决定再度搬家。
最后,孟母终于在一所学校附近找到一个住处,立即带着孟子搬过去。学校里进进出出的,全是循规蹈矩的读书人。古代的读书人,非常注重礼节、谈吐,他们的言行,在社会上深受尊敬。孟家在这里定居下来以后,孟子在学校气氛的熏陶下,开始学习学校里那些学者的行为、礼仪。孟母终于找到一个教育孩子的良好环境。
孟母经常教育孟子做人要诚实。她注意在日常小事上培养孟子诚实的品德,而且她深深知道身教重于言教的道理。
有一天,孟子看到附近有一户人家在杀猪,他跑回家问母亲说:“妈妈,那家人为什么杀猪?”
母亲正忙着干活,就随口说道:“是给你吃啊。”
孟子听到有肉可吃,小脸蛋马上绽开笑容,因为家里已经好久没有吃肉了。
孟母说完就后悔了,心想明明不是为自己孩子杀的猪,我为什么要欺骗他呢?这不是教孩子说谎吗?
为了弥补自己的过失,尽管家里非常贫穷,孟母还是拿出一些钱,到杀猪的人家买了一些肉,带回家里做了给孟子吃。
孟子的父亲早逝,一家的生计以及教导孩子的责任,全落在孟母一个人身上。她靠织布为生,尽量省吃俭用,把剩余的钱,留作孟子上学之用。
有天孟子从学塾放学回家,母亲问他最近学习的情形。孟子很不在意地应付:“马马虎虎,跟以往差不多。”
母亲一听,脸色陡变,随即取来一把剪刀,将织机砍断,泪流不止。孟子吓坏了,他低声询问母亲为何要把织机砍断。
孟母含着泪说:“儿啊,你知道,我辛辛苦苦为的是什么?”
“为了我们的生活。”孟子诚惶诚恐地回答。
“还有呢?”
孟子想了一会儿,说道:“为了让孩儿读书。”
孟母乘机教训他说:“你既然知道我们这么苦,仍然让你去读书,你怎么可以不求进取?如果你读书读到一半而荒废,这跟织布织到一半砍断织机有什么两样呢?我的辛苦,岂不是白费了吗?”
孟子看到母亲因自己不能专心读书而伤心,而且砍断织机,小小的心灵受到极大的震动。他趴在母亲的膝上,痛哭流涕。他发誓今后要努力学习,再也不懒惰。
有这样的母亲,才能有日后成为一代大学者的孟子。这就是后来广为流传的“孟母三迁”与“断机教子”的故事。
【大视角】
习惯成自然,习惯又多从环境中熏陶而来。好习惯一经养成,还得始终如一地维护。尤其是勤苦专一的习惯,决不可以轻易放弃。否则虎头鼠尾,同样成就不了大器。
指缸教字,父子齐名
——“秘诀”就在这水缸里,你练字能把这18口水缸里的水用完,就知道了。
王献之(公元344—386年)东晋书法家,字子敬,王羲之第七子,自幼从父学书法,与父齐名,并称“二王”。曾任秘书郎、丞,后任建威将军、吴兴太守、中书令。
中国历史上有句名言:“唐诗,晋字,汉文章。”所谓晋字,就是指王羲之与其儿子王献之的字,王氏父子的字是后世书法的楷模。
王献之还在幼年的时候,父亲王羲之已经是赫赫有名的书法家了。家中经常有人来求教,同父亲切磋书法艺术。时间久了,献之耳濡目染,逐渐对书法产生了兴趣。七、八岁时,他就渴望向父亲学习书法。有一次,他去找父亲,问能不能把写好字的“秘诀”告诉他。王羲之看出儿子想学字,又不想吃苦,就指着院里的18口水缸说:“秘诀”就在这水缸里,你练字能把这18口水缸里的水用完,就知道了。献之有些不解其意,心中不太高兴。他想,不教我秘诀,就自己练,没准也能练出好字。
有一天,他在写字,父亲来到他身后,冷不防抽走他的笔,斥责他说:“你握笔如此松弛,怎么能写出力投纸背的字来?”受到父亲的批评,献之哭了。母亲告诉他,要理解父亲的心意,听从父亲的教诲,并给他讲述王羲之少年时,如何刻苦学字的故事。听了父亲的故事,献之终于懂得了,父亲为什么能成为被人羡慕的书法家,原来是经过这样的勤学苦练啊!秘诀就在“勤”和“苦”上。
从这以后,献之听从父亲的教导,每日倚靠在水缸边上,认真练字,先从笔划开始,接着再练全字。为了让儿子学会握笔,王羲之在儿子的笔端,放上一块石头,让他顶石挥笔,以锻炼功力。他把自己多年练笔的经验告诉儿子:写一点,“须空中笔作之”,如“高峰坠石”,让人感到沉重有力;写一横,“要如长舟之截江堵”,让人看去觉得难以摇撼;写一上挑的弯钩,要“似百弩初张”,使人看了有如铁铸而成。
有一次他正在书房练字,父亲又来到他的身后,观看一会儿,猛然伸手去拔献之手中的笔,可是,却没有拔动。过后,王羲之对妻子说:“献之这孩子,倒是不错,现在练字神情专注,握笔不懈,运笔有力,如果再苦练下去,完全可以练出一手好字。”这话无意中被献之听见,他想自己苦心练字,三缸水已经用尽,可能差不多快赶上父亲了,因此才能得到父亲夸奖,总算可以轻松一下了。于是,就不太专心练字。
这一天,他写了一大篇字,自以为差不多,请父亲评点。王羲之接过来一看,笔划无力,结构松散,那个“大”字写得上紧下松。于是,在“大”字下面点了一点,成了个“太”字,叫献之拿去给母亲看。王夫人仔细琢磨一会儿,她觉得儿子的字和父亲相比,真是差得很远。在这一篇字中,她看只有那个“太”字的那一点,笔锋有力,倒似王羲之的笔法。因此,她对儿子说:“我儿费尽三缸水,唯有一点像羲之。”献之听后,大为吃惊。母亲所说“太”字的一点,正是父亲加上的,可见自己与父亲相差何等之遥,心中十分惭愧。
从此以后,王献之不再骄傲自满,多年如一日,潜心钻研书法艺术,终于成为一位与父亲齐名的大书法家。
【大视角】
只待心头先扎驻了学海无涯的观念,勤苦才真正具备久远而强大的动力。因此,技艺的精进绝不是为了勤苦而勤苦。深入书山的道路,必得方向正确,而后才有勤苦所致的良性循环。
闻鸡起舞
——“你听听,这可不是坏声音,它催我们起床了。”
当匈奴贵族横行北方,西晋王朝面临崩溃的时候,晋朝一些有志气的将领还坚持在北方战斗。刘琨就是这样的杰出代表。
刘琨年青的时候,有一个要好的朋友叫祖逖。在西晋初期,他们一起在司州(今洛阳东北)做主簿。晚上,两人睡在一张床上,谈论起国家大事来,常常谈到深更半夜。
一天夜里,他们睡得正香的时候,一阵鸡叫的声音把祖逖惊醒。祖逖往窗外一看,天边挂着残月,东方还没有发白。
祖逖不想睡了,他用脚踢踢刘琨。刘琨醒来揉揉眼睛,问是怎么回事。祖逖说:“你听听,这可不是坏声音,它催我们起床了。”
两个人高高兴兴地起来,拿下壁上挂的剑,走出屋子,在熹微的晨光下舞起剑来。
就这样,他们一起天天苦练武艺,研究兵法,终于都成为有名的将军。
公元308年,晋怀帝任命刘琨做并州刺史。那时候,并州被匈奴兵抢夺杀掠,百姓到处逃亡。刘琨招募了一千多个兵士,冒着千难万险,转战到并州的晋阳(今山西太原)。
晋阳城里,房屋被焚毁,满地长着荆棘,到处是一片荒凉。偶然见到一些留下来的百姓,已经饿得不像样子。
刘琨看到这种情况,心里很难过。他命令兵士砍掉荆棘,掩埋尸体,重新把房屋城池修复起来。他亲自率领兵士守城,防备匈奴兵的袭击。他还采取计策,让匈奴的各部落互相猜疑。后来,有一万多匈奴人投降刘琨,连汉主刘渊也害怕了,不敢侵犯。
刘琨把流亡的百姓都召回来耕种荒地。不到一年时间,到处可以听到鸡鸣狗叫的声音,晋阳城渐渐恢复繁荣的景象。
刘聪攻破洛阳之后,西晋在北方的兵力大多被打散了,只有刘琨还在并州一带坚持战斗。晋愍帝在长安即位后,派人封刘琨为大将军,要他统率并州的军事。
那时候,汉国大将石勒,占据了襄国(今河北邢台),集结几十万大军,想夺取并州。刘琨南面有刘聪,北面有石勒,前后受敌,处境困难到极点。可是刘琨没有害怕,没有退缩。他在给晋愍帝的一份奏章里说:“臣跟刘聪、石勒,势不两立。如果不讨平他们,臣决不回朝。”
据说,刘琨在晋阳的时候,有次被匈奴的骑兵层层包围。晋阳城里兵力太少,没有力量打退敌人。大家都感到惊慌,刘琨却仍然泰然自若。到了傍晚,他登上城楼,在月光下放声长啸,声调悲壮。匈奴的骑兵听了,都随着啸声叹息。半夜里,刘琨又叫人用胡笳(一种乐器)吹起匈奴人的曲调,勾起匈奴骑兵对家乡的怀念,伤感得流下眼泪。天快亮的时候,城头的笳声又响起来,匈奴兵竟自动跑散了。
【大视角】
早起与勤舞,即已注定强健的筋骨,果敢的性情,以及平定天下、包裹宇内的气慨。因此,一种良习决不只是受用于习惯本身,而且受用于它连带而致的种种特效。
陶侃运砖头
——一旦闲散久了,将来怎么担当重任,为国效力呢?
陶侃是东晋时庐江寻阳(今湖北黄梅)人,曾任武昌太守、宁远将军、荆州刺史。陶侃原来是王敦的部下,后王敦因妒忌陶侃受朝廷重用,便利用职权降陶侃之职,并将他调至广州作刺史。
当时的广州地区,生产落后,人口不多。陶侃在那里,没有多少公事可办,生活很清闲。但因陶侃是一个有雄心壮志的人,他为锻炼身体及磨练意志,就叫人将一百多块砖,放在院子里。每天一早,陶侃就把砖搬运到外面去;到了晚上,又把砖搬进屋子里。天天如此,从不间断。
衙门里的人觉得奇怪,就问陶侃为什么这样做。陶侃笑着说:“我虽然身在南方,但心中仍想收复中原。一旦闲散久了,将来怎么担当重任,为国效力呢?”
过了几年,陶侃终于被调回中原,任征西大将军兼荆州刺史。回到荆州以后,尽管公务繁忙,可是陶侃在广州养成的搬砖习惯一直没有放弃。虽然有人劝他放弃,但他继续坚持,以此磨练自己的意志。
【大视角】
意志并非只由心力来强化,亦需持续不懈的体魄、胆气与习惯来催生。恶习如暗礁,紧要时船毁人亡。良习如明灯,一生里光芒万丈。
七岁赋诗,一生不懈
——“看这个孩子,为了写诗,把心都要呕出来!”
李贺(公元790—816年),字长吉,河南福昌(今河南宜阳)人,唐朝诗人,唐宗室远支。因家世衰落,又因父亲晋肃“晋”、“进”同音,不得应进士举,只作过品位低微的奉礼郎。后弃官回乡,生活困顿,又目睹藩镇割据、宦官专权的政治局面,一腔悲愤,只能借助诗歌加以发泄。他所作诗歌,想象丰富,语言浓艳,艺术上富有创造精神,在中国文学史上占有重要的地位。
李贺幼慧早熟,七岁的时候就能写出相当动人的诗歌,吸引人们争相传抄、品赏。当时文坛领袖韩愈看到传抄的李贺作品,不由得拍案叫好,赞叹不绝。但看了作者的姓名,却从来没有听说过,尤其听说还是个孩子,就更加怀疑一个娃娃能否写出这样精彩的诗来。韩愈决定与文学好友皇甫湜一起乘马车去李贺家,把事情弄个明白。
李贺虽然出身贵族,但到他父亲时已经衰落,家境大不如从前那样富裕。他父亲只做过很小的官,而且死得很早,留下他和弟弟同母亲相依为命。韩愈、皇甫湜来到李家门口一看,立即有一种冷清的感觉。庭院虽然不小,收拾得也挺干净,但只有一个白发苍苍的老家人守在门口。老家人见到贵客来访,进去好久,才和一个小男孩走出来。这男孩头梳两个小辫,身穿粉红小褂,长长的眉毛,大大的眼睛。老家人微微屈身对韩愈说:“这就是我家小主人。”韩愈他们虽然听说李贺还是个小孩子,但没有想到竟会“小”到这种程度,所以听了回答,仍然有点吃惊,但又不能不相信这是事实。
他们一边往里走,一边想:“这是李贺看来不错,可不知那些诗是否真是他作的,应该当面考一考。”他们坐下喝一会儿茶后,韩愈对李贺说:“听说你小小年纪很会作诗,不知能否现作一首给我们看看?”李贺听了,觉得十分好玩,马上笑嘻嘻地表示同意。他研好墨,铺好纸,提起笔来,约略思索一下,便以韩愈他们的来访为题,一口气写成一首90多字的七言诗,题名《高轩过》。韩愈他们拿来一看,心中暗暗称奇,口里连连叫好,马上把李贺搂到怀里,喜欢得不知说什么才好。不过,他们又产生了一种忧虑,担心李贺没有父亲指教会荒废了学业。临走时,一再勉励李贺要认真读书,不断进步。此后,这件事很快传扬开来,李贺的声名也随着越传越大,越传越远。
李贺不是像一般人想象的那种孩子,他并不因为自己天资聪明而放松努力,也不因名声大振而自我陶醉。为了把诗写得更好,他不仅刻苦读书,向古人学习,而且同时注意深入实际生活,了解各种事物的特点。他经常骑上一匹瘦马,让小书童背着一个绸布口袋跟在后面,到长安郊外的村镇寺庙,丛林小溪,甚至荒坟旧墓去游览。他一边慢慢地走,一边细细地看,一边苦苦的想,有时还停下来同人们交谈。在旅途中,只要有一点新的感受和启发,就马上在纸条上写下来,放进绸布口袋。晚上回家,再在灯下把纸条拿出来,细细推敲,反复琢磨,最后整理成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