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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英-詹姆斯·里班克斯/译者:尹楠 当前章节:15561 字 更新时间:2026-6-23 05:11

祖母特别爱用巴素(Brasso)擦铜水擦拭铜器,简直离不开这东西。她会把狗粮放在旧平底锅里,搁在厨房料理台上,然后用牛奶浸泡狗粮,再把它们倒进怡泉(Schweppes)柠檬水的空瓶子里,瓶子口套着用过的红色橡胶奶嘴,用来喂她喜欢的小羊羔。后厨总是散发着不新鲜的冷牛肉和土豆的味道。我永远记得她弯着腰生气地把院子里石头间的杂草割掉,或是在厨房里准备一家人饭菜的样子。围裙牢牢系在她的腰间,就像绳子紧紧系着一卷棉布。

新鲜出锅的培根和鸡蛋香气四溢,但在平底锅里放了太长时间,蛋黄上都是冷却的油斑。抹着黄油和糖浆的烤面包片被切成了奇怪的形状。米布丁看起来像内容丰富的奶油蛋糕,盛布丁的盘子边缘还用棕色的焦糖装饰了一圈。炸鱼和薯条用旧报纸包着送到我们在干草场的小屋或柴房。她每周都会烘焙石头面包、苹果派或酥饼。如果哪位访客不喝一杯她沏的茶,吃一块她做的蛋糕,就会被认为是对其持家能力的严重侮辱。

我在他们的家就像在自己家一样备受宠爱,简直被宠坏了。我最早的记忆是大约五岁的时候,因为我不愿在自己床上睡,就跟他们一起躺在床上玩,比较他们耳朵的不同。房间的墙上挂着一幅耶稣画像挂毯,不知道为什么我就是讨厌这幅挂毯。挂毯上还有一句话:“我们爱他,因为他先爱我们。”餐柜上挂着一个小装饰物,上面画着一位做着缝纫活儿的老奶奶,看起来就像我的祖母。还有一只缺耳朵的瓷猫头鹰,我们不小心打碎了它,祖母还差点哭起来。

她并不能理解电视这种新生事物。她甚至没有尝试了解这类东西。她生活在一个停止在1970年代和1980年代某个时间点的世界里,时间好像延伸到那个年代就静止了,那时人们还是用厨艺、家务能力和园艺能力来评价一个女人。她不理解属于我们的1980年代的新鲜玩意,比如图书、钱、电脑、信用卡和假期。她对这些东西抱有毋庸置疑的信念,脱离常轨又愚蠢可笑,只是一时兴起和时代的废物。所以,她会教给我们一些不再有意义的人生信条。她不愿理解我们的美好新世界,而是紧闭双眼转身离开。当我二十多岁经历人生转折的时候,我不得不迅速成长起来,我们之间的相互理解不复存在,彼此好像来自异国他乡的陌生人。我讨厌这样,而且很想念她。

在我二十多岁的时候,母亲和姨妈们组织了一次“披萨聚会”。那是一次隆重的活动——我们第一次尝试“外国食物”(从镇上新开的一家意大利餐厅点的外卖——而且这不过是二十年前的事)。祖母被吓坏了,她来到现场看起来非常不高兴,好像我们全都忘了自己是谁。她坚信“皮萨”(pisa)是可怕的新鲜玩意,如果我们吃这种“垃圾”,很可能都会中毒。她拒绝尝一片,她的脸皱成一团,一副不屑一顾的表情,当我们大快朵颐的时候,她觉得我们都疯了。不过,当她把为聚会悄悄烤好的酥饼拿出来的时候,还是找回了一丝骄傲,捍卫了英格兰的荣耀。我们当然也吃了酥饼,而她则带着这样的信念回了家:她的酥饼永远地赢得了外国食物的挑战。

“我什么都不知道”,当被问及过去的事情时,她会这么回答。让她开口的秘诀在于努力诱导她参与某个话题,直到她愿意不停地说下去。1940年的时候,她曾接收了一些逃难的人,然而五十多年后,她仍然对那些人的做派嗤之以鼻。其中一些逃难者穿着高跟鞋,涂着口红,穿着毛皮大衣,女的都没穿扎口衬裤,就这样出现在门外。但这些城里人很快就又逃回了轰炸区,因为他们认为每晚面对纳粹德国空军也比整日对着祖母的苦瓜脸安全。但是,当讲述一个来自汉堡的年轻战俘的伤心故事时,她的语气变得截然不同。这个年轻人曾在牧场干活,还与他们同桌吃喝,提到他,她那因白内障而模糊的饱含沧桑的眼中闪动着我无法解读的故事。

上了年纪后,她设了一个“祭坛”:在一张桌子上摆满了我们所有人——她的部族——的照片,照片都放在闪闪发光的银相框里,照片中的我们穿着洗礼仪式礼服或婚礼礼服,色彩缤纷。壁炉台上则零散地放着银制啤酒杯和雪茄盒,雪茄盒上刻有早就被遗忘的赛马。祖父曾在牧场训练这些赛马,还给它们取了有趣的名字,比如“现代五项”(Pentathlon)和“冷酷天使”(Cool Angel)。这些名字在我们的生命中匆匆划过,却蹄声依旧:这样的小装饰和随身用品都属于那段光辉岁月,所有一切在那时都满含深意。电视下面挂着一块暗色木雕,那是一匹昂首阔步的骏马。在卡特梅尔(Cartmel)赛马会上,她会坐在车里,把她的赛马送去权威的赌注经纪托特(Tote)。在回家的路上,她会用赢来的钱给我们买炸鱼和薯条。

她还会给我们讲有关她的“姆妈”(Momma)的故事,但是根本没人听或者说没人听得懂。祖父去世后,她得到了一套属于自己的小公寓。她会倒上一杯威士忌,然后开始讲述她的男人的故事。他去世后,她就喜欢讲他的故事。他在那些故事里闪闪发光,就像一些死去的伟大君王。

一天放学后,我和父亲一起穿过一块草场,想赶在下雨前看看我们的母羊们。他突然停下脚步,让我“别出声”。他手里拿着帽子,趴下爬行了大约20米,突然像狐狸一样向前猛扑过去,然后回头朝我笑起来。他抓住了一只小野兔,一只尚未长大的小兔子。他的帽子还放在草地上,小野兔就静静地待在里面,这是我见过的最漂亮的东西之一。它抬头看着我们,眼睛清澈透亮,发出惊惧的叫声。我们把它放了,它很快从我们的视线里消失了。周围开始堆满厚重的棉花般的阴云,伴随着奔宁山脉的阵阵雷声,闪电划过长空。我们赶紧跑回路虎车,还是免不了被砸了几滴大雨点。

我很害怕上中学。我们村子里那所小小的学校里全是像我一样的孩子,他们的父亲都是我父亲的朋友,他们的祖父通常也是我祖父的朋友,还可以一直这样往前追溯。也有少数孩子不是来自农民家庭,但我对他们玩的什么“龙与地下城”(Dungeons and Dragons)的游戏毫无兴趣,他们还追求新的运动鞋和其他新鲜玩意。不过中学在镇上,离家有10英里,那就像另一个世界。

我记得开学第一天问一个孩子他的父亲是做什么的,得到的回答是“滚开,少管闲事”。原来我已身处一个拥有完全不同规则的世界,仍像以前一样行事变成了一种劣势。在这里,一个农民的孩子会遇到很多麻烦,会被贴上“乡巴佬”的标签。甚至连去学校这个过程都变得痛苦不堪。村里的浑小子们会在校车驶离村子的时候,偷走你的书包,扔到窗外。这种恶劣行径持续了数周。一天,我终于忍无可忍,抓住其中最小的一个家伙,把他摁在过道上狠揍了几拳。因此,他们中的一些人认为我“不错”。从此,我可以跟他们一起欺负别人,而不是被欺负。一天,校车被迫停运,因为有人扔了一支飞镖,砸破了挡风玻璃。当我们来到镇上,我很快就受到其他人的指摘,因为我是校车帮的一员。类似《蝇王》(Lord of the Flies)中的残酷事件不断在学校发生。

学校的历史课跟我期望的一点也不一样。我们从没有学过一点有关我们自己或我们的土地的历史。我觉得老师们也许会对我们这样的人也有吸引人的历史感到惊讶。相反,我们会学美国原住民历史。现在我意识到那段历史也非常有意思,但当时却只感到困惑和失望,我觉得我们的历史老师对那个主题也并非真正理解。我们还学习简明二战史和冷战史,但是老师教得非常无趣,我很快就失去了兴趣。我还记得老师曾发给我们一张A4纸,纸上是一幅卡通画,展示了资本主义、法西斯主义和社会主义的区别。其实很难理解社会主义有什么不妥之处,为什么他们要用原子弹对准我们的房子,或是为什么我们要在后厨装一个手动空袭警报器。

当我回忆1980年代,都是在想那所学校究竟有多糟糕。当你青春年少时,人们会让你“勇敢面对校园暴力”或“向老师报告”,他们会给你很多善意的忠告,而在回忆往事时,常常会想起那些让你与这些善意忠告“决裂”的关键时刻。如果你想成功逃过来自富人区的大块头们的欺凌,这可真是好建议!比我们高两个年级的家伙们都是卑鄙的混蛋。其中一些人据说是民族阵线(National Front) [7] 成员,“在警察局都备着案”。他们除了对我们作威作福,还会恐吓一些老师,一起对付那些“哑巴”或胆敢惹恼他们的人。该死的我根本没别的选择,我不能站错队伍。

一天下午,当他们在等公共汽车的队伍里往前挤的时候(就因为他们有这么干的本事),除了我旁边的一个叫约翰的孩子,所有人都退后给他们让路。他默默念叨了一句“真他妈讨厌”,并且毫不避让。那帮大孩子略感吃惊,但仍然围了上去。我从没见过像他这么勇敢的孩子,他比那帮大孩子矮大约六英寸,但他握紧拳头准备迎战。我多么希望我是他,或者能勇敢地上前助他一臂之力——但我的双腿已经不由自主地往后退。“我才不怕你,你就是个欺软怕硬的家伙。”他朝个头最大的孩子说着,后者正大步向他走去。“我跟你一样有权站在这里。”我在电影里看过这一幕。被欺负的人挑起一场战争,而那些欺负人的家伙则被打退,并从中学到人生中宝贵的一课。有那么一瞬间,我觉得接下来可能发生这样的事。那帮大孩子迟疑了片刻。然后那个大块头扯着他的书包带把他拉向一旁,他跌跌撞撞地到了马路上。约翰摇晃着试图躲避,但还是被揍翻在地,他没有任何机会。块头最大的那个家伙狠揍了他几拳,其他几个家伙争先恐后朝倒在地上的他踢过去。几分钟后,约翰运动衫的一只袖子被撕开了一条大口子,肩膀都露了出来,嘴巴还淌着血。那些家伙嘲笑倒在地上的他,而他则尽力保持着自己的尊严。他仍然一副骄傲的神情,但现在看上去更弱小,好像还在瑟瑟发抖。

那时候也并非只有这些属于北部人的令人厌烦的陈词滥调可供回忆。每年8月,父亲的堂妹会带着一家人来牧场度假,她会带来一个或两个拖车,连同她的父母、丈夫和三个儿子一起过来。我们从没放过假,所以我曾经很期待他们的到来,因为这样我也像是有了一个假期。他们自然比我们更摩登。她的丈夫是核电站的电脑专家,辛苦工作一整年才换来在湖区的一次假期。他们会登山、游泳、划船、跑步,去小酒馆吃饭,或找一个风景优美的地方野餐。他们好像沉浸在经典童书《燕子与鹦鹉》(Swallows and Amazons) [8] 的情境中,放弃了温赖特的活动建议。他们在湖中划着自家的小艇,随后可能会开始玩风帆。晚上,他们会边喝啤酒边吃烧烤,还会玩棋类游戏。他们整天不是在山林里探险,就是参观某处遗迹或景点。他们风趣幽默,和蔼可亲,与我们稍有不同。他们见我们从没做过这些事情,有时候会带上我一起去玩。如果牧场没什么活儿,我很乐意跟他们一起去,但牧场总是需要我,所以大多数时候我都得留下来。他们也常常帮忙干些季节性活儿。作为他们的牧场兄弟,我就负责向他们介绍牧场的方方面面,像是指给他们看墙上的青蛙或我发现的鸟巢,或告诉他们该怎样干农活,比如怎样砌一堵支撑墙。父亲和祖父则不热衷于此,他们可没有这么多时间“瞎胡闹”。

夏季,我们可能会有一两次登山活动,但我都没什么正经登山装备(通常就套一件T恤,穿一双运动鞋或在牧场穿的靴子)。路上我们常会超过一些全副武装着专业登山设备的人,他们看上去像是要攀登珠穆朗玛峰。可是我一直没弄清楚我们攀登的是哪座山,出了村子,我们就不知道那些山的名字了。由于旅游指南的存在,我的南方表亲们对这些山的了解要比我多得多。

我还记得与那些来访的堂兄弟们一起坐在阿尔斯沃特湖上方的一块峭壁上,手里捧着一本温赖特写的有关“东部山地”(Eastern Fells)的指南。不规则的湖水在我们身下蜿蜒伸展出一片银色光亮,在阳光下熠熠生辉。

如果说在我们的老师1987年的“布道”中,祖父这样的人完全被无视,或者只是被当成穷苦的白人阶层,那么,在她的信仰体系中,另一位年代久远的老人家则可视为其崇高领袖,那就是阿尔弗雷德·温赖特,此刻我手里正捧着他的书。我以前从没看过这类书,因为我们并不认为湖区是这种书里所描绘的模样,也不会阅读这类书来打发闲暇时间。为了消遣,我倒是曾经有一次跟父母一起登过一座山。我们想在山上野餐,但一阵不请自来的风吹跑了母亲买的印有旺布尔(Womble) [9] 形象的纸盘。而父亲原本就不想野餐,他们因此发生了一点小争执,最终我们返回了牧场。我们压根就不是登山爱好者。

温赖特为登山爱好者们创作了一系列带有手绘图的手写旅行指南,对湖区的每一座山都做了说明。一开始,这些旅行指南只是作为一种业余爱好而创作和自助出版,但它们逐渐成为英国和其他国家读者推崇的经典之作,销量达数百万册。每本旅行指南都为读者全面描绘某一山地的全貌,包括一系列景物,以及站在山顶能看见何种景观这样的建议,一般都包含对“自然景物”、“攀登”、“顶峰”和“视野”的介绍。每年都有成千上万的人沿着温赖特的足迹来山区攀登。

这些书小巧精美,富于启示性,深深影响了人们对我们这片土地的看法。它们就这样用文字迷惑了人心,就像我的学校里的那些老师,他们对湖区的所有认识都来自这一类的书。

我低头看着这片经由我的父亲的朋友们耕耘的土地,同时对照着旅行指南参考。我惊讶地发现,温赖特的书里根本没有一点我们所关心的事物。除了地图上用来标示牧场或墙的奇怪的点,我们的世界完全没有出现在这些书页中。我想知道现在那些站在山上的人是否看到了这片土地上的劳动景象,而这些在他们心中是否有意义。就我自己而言,这些十分有意义。人们对自己生长的一方水土的见识、理解和尊重,对其文化和对生活方式的价值判断和延续至关重要。被人无视的事物,自然也无人关心。

渐渐发现生养你的土地深受其他人的喜爱是件新奇的事。尤其是当你逐渐意识到,在他们赋予这块土地的故事和意义中,竟然没有你这样的本地人的一席之地,这难免更让人感到讶异,还有一点心绪不宁。每当大雨倾盆或冬季大雪纷飞的时候,这里一个游客也没有,因此,不妨把人们的这种喜爱视为“好天气之爱”。而我们与这片土地的关系则是不论风霜雨雪,一直守在这儿。在我看来,其中的不同就像是你对年少时认识的漂亮女孩的感觉和你对结婚多年的妻子的爱的差别。最令我不安的是,我发现对这片土地持有此种见解的人远比我们自己人多,其比例大概是几百比一。在我们不得不更多地听从政客和公众的指令行事的时代,这对我们的生活是某种威胁,但没人对此过多关注。我曾对父亲说,这些书和这些人对我们在干些什么没有任何兴趣,这也太奇怪了。而他的回答是:“别告诉他们,他们只会毁了我们的生活。”

我们站在柏油路上,等着新一天的学校生活开始。我们百无聊赖,于是互相踢着玩,或踢着书包玩。一个女孩开始朝一个男孩吼叫起来。他刚从饮水喷池喝饱了水,她则大叫着说,如果他喝那儿的水,就会死掉。她说那儿的水有放射性。我们所有人都盯着她,就像看一个疯子。她是那群聪明的孩子中的一员,很快就会去上当地的文法学校,而我们则以捉弄他们为乐。就在一两天前,切尔诺贝利核电站刚发生爆炸,而据这个女孩说,放射性废物就在我们头顶的云团中。

那个男孩站在饮水喷池边,脸上的神情略带震惊。接着他不怀好意地笑起来,又多喝了几口水。女孩朝他大喊,骂他是个笨蛋,还说云团正在释放放射性物质。这时,我们所有人都在雨中乱跑起来,全都大张着嘴和手臂,就像欧亚槭的种子,让雨水灌进我们嘴里。她气得眼睛通红,称我们是一群白痴。

接下来的几周时间里,我们认识到这片山地上的云团确实蓄积了放射性物质,政府巡查官还前往雨量最大的山地牧场对羊群进行检测。受影响最严重的土地上的羊群此后多年被禁止迁移。没人真的希望看到穿着白西装,手拿盖格计数器(Geiger counter)的人出现在自家牧场。这件事在我的少年时代留下了深刻印象,让我觉得外面的世界简直一团糟。

我在学校无时无刻不想回到牧场的家里。那时我确信,家对我而言是个更有趣和更有成就感的地方,直到现在我都这么认为。在我看来,让一个人与其他三十几个无聊的小孩一起做不想做的事,绝对毫无意义。我会看向窗外,看着镇上的燕子飞起来,它们镰刀形的翅膀在阳光下闪闪发光。

一天早晨,祖父在陷阱里(他试图抓住一只貂,这是一种“入侵物种”)抓住一只活着的獾。他想放了它。父亲赶去帮他解救那只獾,祖父则让父亲来学校接我。父亲知道他不可能就因为这样的事情就走进教室把孩子接走,所以他没有照祖父的吩咐做。当天晚上祖父把整件事告诉了我,他们是如何放了那只獾,獾也并无大碍(不过是在它的腿试图挣脱前)。我听得热血沸腾。要知道,我一早上就无聊地坐在教室里,听着某人教我世界语。

好像整个现代世界都在致力于夺走我渴望的那种生活。

逃离山地生活对我来说是个奇怪的想法,但在年轻的阿尔弗雷德·温赖特眼中,这可真是“残酷的北方”。他已经装满了一肚子的冷酷无情,只想离开。因此,他在学校刻苦学习,成为引人注目的有潜力的聪明小子,这使他得以摆脱像他的同胞姐妹们一样12岁就成为磨坊工人的命运。他读了更多书,终于在布莱克本市政厅(Blackburn Town Hall)找到了一份办事员的工作。他无疑是劳动阶级自我提升的典范,他知道自己想要摆脱原有环境,并且找到了方法,然后就朝着目标埋头苦干。后来,他又通过学习,在市政厅当了一名会计,主要负责发放符合“济贫法”(Poor Law)要求的款项。

成功爬出“劳工镇”后,温赖特也告别了一起长大的男孩们、属于他们的磨坊和工厂以及粗鄙的英语。他加入了背井离乡改变命运的迁徙大军,成为受过良好教育的英国中产阶级。他确曾怀疑过他的老友们认为他是个“势利小人”。不过他又结交了新朋友,他们都是爱读书的中产阶级,会做一些中产阶级才做的事,比如登山、徒步以及做做在异国他乡冒险的白日梦。但你就是觉得,他与他的新世界总是有一点格格不入,从来没有完全适应——一直有点孤单,他的聪明就像一块磨石一样压在他的脖子上。他的一些新朋友去过湖区,还读过几本关于阿尔卑斯山脉和喜马拉雅山脉的书。他们满怀浪漫主义情怀,梦想着逃离布莱克本,奔向山区。

1930年,23岁的温赖特乘大巴跋涉六十多英里来到湖区。全英的中产阶级年轻人都用脚投入了一场运动,这场运动让英国的每个人都把可支配收入和闲暇时间,用于在世界各地别人的土地上冒险。温赖特爱上了他发现的那片土地。湖区就是他的避难地,他对此从不掩饰。湖区让他逃离糟糕的工业城市工人阶级的现实,之后又让他逃离可怕的家庭生活(他的第一段婚姻糟糕透顶)。

随后,他设法搬到了肯德尔,在镇议会谋得了一份会计工作。这样,闲暇时间里他就可以在喜爱的湖区山地漫步,绘写他的伟大作品《湖区山地图文指南》。而这将成为当代英国文学史上最奇异的写作和出版轶事之一。他的指南卖出数百万册,他本人也成为电视明星——“山地老人” [10] (Old Man of the Fells)。他“激励”了数百万人沿着山中小道攀登湖区群山。他创造了一种全新的湖区体验方式,现在人们会把他书中的那些山地写入记事簿——名曰“体验温赖特”。

在我的整个童年时期,姨妈和姨父就在离山路一英里的坡地耕作,我们会跟他们一起干些播种这样的季节性活儿。他们的羊养得非常好,我很小的时候就记得他们在这方面比我们强。祖父却对此难以接受,因为他总觉得自家的东西就是好。秋天我就喜欢跟他们一起劳动,或是跟他们一起去集市。我认为他们在某方面比我们做得好,所以我琢磨着能从他们那里学到点东西,然后就可以超过他们。

8月的一个周六,我们正把干草堆进畜棚的储藏室里,以便储存过冬,这时他们出现在院子里。我的父亲母亲和姨妈姨父留下我给起卸机加油,他们则向农舍厨房走去。这让我大为吃惊。约莫十分钟后,他们走了出来。气氛有点异常,有种晦暗不明的气氛浮动。我疑惑地看向父亲,而他的表情告诉我“现在什么都别问”。于是我一个字也没说,我们只是埋头干活。

姨妈把干草卷拖上起卸机,轰鸣的机器把这些干草卷送上畜棚檐口下堆放干草的“密室”,这些干草总是高高在上。她的四周弥漫着油气和灰尘,我则站在房椽上从起卸机上卸下干草卷,扔给父亲。光线透过屋顶起伏不平的脊状缝隙流泻进来。汗流浃背。皮肤发痒。蛛丝密布。肥大的棕色蛾子在头顶飞来飞去。空气中满是灰尘,很容易就来个喷嚏。父亲变得异常唠叨。姨妈好几次与我对视,并朝我微笑。干完所有活后,父亲感谢她来帮忙。她笑着上车离开。接着,他们把实情告诉了我。

她来这儿是告诉我们她将不久于人世。她不愿有人看到她病入膏肓的样子,也不愿任何人为她感到难过。她不需要任何人的同情。他们不允许我去看望她。我再也没正式地见过她,只有一次在路边砌墙的时候,瞥见一个病恹恹的女人开着车快速驶过的模糊身影。

人们都说学校生活是一生中最美好的时光,但这都是胡说八道。我从未寄希望于学校,迫不及待想要离开。到我15岁的时候,老师们还在为我忧心忡忡,但水无法从低处往高处流。学校允许学生在16岁生日后的圣诞节离校,但必须得到老师签字批准。而我们所有人都想逃离这该死的地方,所以我们嫉妒那些过了生日的幸运混蛋,羡慕他们可以拿着老师的许可信,昂首阔步穿过操场。我再也没见过那些离开的家伙。今天,人们可以交换手机号或者通过脸书(Facebook)或推特(Twitter)保持联系,但那时这些东西还没出现,况且我们当中也没几个人还想一直保持联系。

母亲那时已经对我的学业不抱希望,这样的结局不可避免。15岁那年的圣诞节后,我开始翘课。我已经比我的父亲和祖父多上了一年学。待在家的时候,我会干活,我是牧场不可或缺的劳动力。我干活很卖力,所以没人在乎这不符合学校休假规定(对此我也撒了谎,所以他们并不清楚真相)。12岁开始,我在学校就没好好上过课,整天瞎胡闹。我自己选择了普通中等教育证书考试科目,为了能与喜欢的女孩在同一组。在我告别学校前一两年,我已经趁着上学前、放学后和周末时间在家做起了兼职。父亲总是扯着嗓门大叫该起床了,到时间出去工作了。清晨的工作要么是喂牛清扫牛粪,要么就是到山上去喂羊,等到校车来的时候,母亲就会来找我,父亲则会说他不知道我在哪儿,一直等到时间来不及。有一天,我看到母亲哭着走回家,而父亲只是冲我得意一笑。

我会在某些考试的时候回去学校,好让母亲开心,但会错过其他考试。我对所参加的考试也没多大兴趣,但我记得坐在考场静静思考的情形。我当然知道考试不及格很丢人,但那时我宁愿考得一塌糊涂,也不愿人们以为C是我能得到的最好成绩。但尽管我敷衍了事,宗教研究和木工两门课还是莫名其妙地考了C,这惹得祖父大笑不已:“你也许可以做个教区牧师……先提供葬礼服务,最后再给棺材钉上钉子。”我的表现确认了他的怀疑,上学完全就是浪费时间。

学校为购买电脑组织了一次大型筹款活动,而我恰好就在电脑到位的时候离开了学校。那时候,我还只在堂兄的卧室和学校的就业办公室见过电脑。当时我们在就业指导师的办公室外排队,等待他赐予我们有关我们未来职业生涯的宝贵建议。他对自己使用的职业软件包非常满意,非常热切地问了我一堆需要勾选答案的问题。他用一指禅打字。你想在室内还是户外工作?户外。你想跟人一起工作还是跟动物一起工作?诸如此类的问题。花15分钟回答了这些问题,电脑开始振动,很快吐出一张纸,分析结果是我应该成为一名“动物园管理员”。我把这事告诉父亲时,他咆哮道:“该死的!真是蠢货。”然后就笑得前仰后合,根本停不下来。

这所糟糕透顶的破学校浪费了我五年的生命。我本该疯掉,但事实上,它比我做过的其他任何事情更让我认清自己,而且让我明白现代生活对很多人来说一文不值。现代生活给一些人的选择实在很少。它给了人们一个未来,但却令大多数人感到无聊至极,他们迫不及待地想在周末把自己灌醉忘掉一切。人们对未来的信任少得可怜,而未来对许多人要求甚多,回报却极少。

所以,离开学校是我生命中最棒的事情。那个春天和夏天,我过得无比快乐。我已经15岁了,我在告别学校的那天发誓,绝不让自己再被困在这样的地方。我要按自己的意愿生活。

至少,我自己是这么想的。

祖父中风的时候72岁。不久,他们就把他送进了一家疗养院。他已经没法正常说话。对于一个在湖区最美的土地上居住和劳作的人而言,这真是一个令人痛苦的结局。他看上去彻底陷入了绝境。很多年前,祖母曾担心他会死在山里,他们会不知道去哪儿找他——她会因此对他怒吼:“乌鸦会跟着你的眼睛飞。”他一笑置之,然后穿上夹克,回到山地去。

但现在,他再也无法走回山地了。

我穿着一双蓝色麂皮靴。别问我为什么,我已经17岁,不愿说话,只想装酷。我看上去就像污点乐队(Blur)1994年前后的音乐视频中的临时演员。祖父中风了,我正在医院看望他。他一侧嘴角正淌着口水,看起来就像一只受困的动物。祖父因为无力控制自己的嘴巴和清楚说话而气恼不已,但这反而又加重了病情。我进门时快速扫了一眼祖父,觉得他正在走向死亡。他仍然很高兴见到我,对我的蓝色麂皮靴也很感兴趣。他不能说太多话,但他手臂朝下指着我的脚,一个无法说清楚话的将死的老人正打趣我的时尚装扮。父亲进来后,祖父握住他的手,吐出一个支离破碎的词——他的牧场的名字。然后他坐起来,仔细听着他的土地上发生的所有事情的每一个细节,他的眼睛紧紧地盯着他的儿子和我,试图从中发现某种迹象,好分辨出自己是不是被当作一个垂死的老人,正在听我们讲一些编出来的所谓好消息。父亲和祖父也许曾常年争吵,但现在他们看起来像是最好的朋友。祖父甚至流露出一种我此前从未见过的柔情。他看上去有些惊恐,不停地看向我,好像要确认我相信他为之奋斗过的一切,但他根本无须担心。我相信他,并且一直深信不疑。

当他看着我的脸时,我们无声地交换了无数有关牧场和我们的家庭的想法。那一刻,我不仅仅是他的孙子,更是继承了他一生事业的人,我就是那条未来之路。他的生命在我身上得到延续,包括他的愿望、他的价值观、他的故事和他的牧场,这些东西都会延续下去。当我在牧场劳作时,脑海中回响着他的声音。有时候这能阻止我干一些蠢事,我会暂时停下来,然后按照他的方法做下去。所有人都知道他在很大程度上塑造了我,我就是他生命的延续。

一直如此。

祖父去世后的那个夏季,我钻进远在我们住所上方的树林,俯瞰伊顿谷,只见干草被捆成卷堆在数不清的草甸上,牛羊在广阔的沃野上吃草。我靠着一棵树静静地坐着,看着时间流逝。一只成年灰兔跳上河岸,在我沾满灰尘的靴子边停下,深深地朝我看了一眼,然后又自顾自地跳开。夏季里撒欢的牛群从小树林走过,惹得昆虫在金色的尘埃中四散逃窜,它们也完全没有注意到我的存在。我倚着一棵光滑的山毛榉老树,周遭的一切仿佛过眼云烟。一只茶隼在树林高处盘旋,无视它的饥饿的孩子们从离我较远的另一棵山毛榉树枝上发出的“饿嚎”。整片土地都沐浴在8月温暖的桃红色微光中。斑尾林鸽扑棱着翅膀从浸透阳光的草地上飞起,母羊和小羊则在那儿吃着草。采石场不远处,一对獐鹿从幽暗的林中闲晃出来,享受阳光和青草。

一只健硕的雄狐沿着树影潜行,一路走到木门,再沿着篱笆远去,最终消失在茫茫草海中。片刻之后,它再次出现,就在我刚才看到斑尾林鸽觅食的草地附近。鸽子们四散而逃,在青草和蓟丛中奋力挥动着翅膀。雄狐不停地扑击,但最终一无所获,它快步蹿出长草地,在草皮上欢快地打起滚来。远处,山下的村子里开始闪现灯光,晚归的燕子在半山腰嬉戏追逐。我知道祖父已经走了,再也不会回来,一切都将不复从前。夏季正在过去。

* * *

[1] 公权人,对别人的土地拥有放牧权、采矿权等权利的人。

[2] 比阿特丽克斯·波特,英国作家、插画家、自然科学家和环保主义者,代表作为童书《彼得兔的故事》(The Tale of Peter Rabbit)。

[3] 赫德威克羊,产自英格兰西北部坎布里亚湖区的家养羊。赫德威克源于古斯堪的纳维亚语的“herdvyck”,意为绵羊牧场。

[4] 英文中表示羊的单词sheep与表示船的单词ship发音相近,此处原文为“abandoning ship”。

[5] 1916年7月1日至11月18日,英法联军在法国索姆河流域与德军展开了大规模阵地战,被称为索姆河战役。这是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规模最大的战役之一,也是人类历史上伤亡最惨重的战役之一,双方死伤超百万人。

[6] 兔子布莱尔是美国作家乔尔·钱德勒·哈里斯(Joel Chandler Harris)编汇的美国黑人故事集中,由虚构的故事叙述人雷默斯大叔(Uncle Remus)讲述的美国南方故事中的主要角色。兔子布莱尔是一个靠智慧而非蛮力取得成功的小骗子,他会挑战权威人物,并按照自己的准则提倡某种社会风尚。

[7] 民族阵线成立于1967年,是英国极右翼白人政党,抵制非白人移民,支持遣返难民。该党与新纳粹有千丝万缕的联系,英国警察和监狱部门禁止其雇员加入该党。

[8] 《燕子与鹦鹉》是英国作家阿瑟·兰塞姆(Arthur Ransome)创作的系列儿童小说,首部出版于1930年,讲述了沃克一家与布莱克特一家在湖区的冒险故事。

[9] 《旺布尔一家》(The Wombles),是作家伊丽莎白·贝雷斯福德(Elisabeth Beresford)创作的人物形象,最早出现在1968年开始出版的一系列儿童小说中,1970年代被改编成动画片。

[10] 英格兰湖区的弗内斯山区(Furness Fells)有一座山名为科尼斯顿老人山(Old Man of Coniston),简称老人山,温赖特在《湖区山地图文指南》中对弗内斯山区北部有详细介绍。

Autumn

未经开发,无人问津。在托马斯·韦斯特 [1] 写出他的指南前,湖区既不为人所知,也没什么人钟情于它。没有诗人光顾,也没有游客参观,而林地仙女或牧羊人也并不觉得这里有什么值得多看一眼。

——现代版《湖区指南》(A Guide to the Lakes),

托马斯·韦斯特著,

杰拉德·M.F.希尔(Gerard M.F.Hill)编,2008

山区通常是远离文明的另一个世界,所谓文明则是城市和低地所取得的成就。它们的过去空空如也,一直徘徊在文明浪潮的边缘,哪怕是最持久而漫长的文明……

——《菲利普二世时代的地中海和地中海世界》

(The Mediterranean and the Mediterranean World in the Age of Philip II,1995),

费尔南·布罗代尔(Fernand Braudel)

祖父去世后的那个秋季,祖母把一只银杯送给拍卖集市作为冠军公羊的奖品,以此来缅怀祖父。这只银杯是我用一只小公羊赢回的奖品,祖父去世前我曾跟他提起过。它是我们拥有过的最棒的小羊,在市场的售价远远高于其他小羊。我精心照料着它,确保它在紧要时候状态最佳。评比过程中,我抢占到了圆形卖场中间的高地来展示我的小公羊。我让它以绝佳的姿态站在上面,就像一位睥睨众生的国王,这是一种古老的展示技巧。它也知道自己是最棒的,我们只不过是告诉大家一下,以免他们没注意到。父亲看到了这一幕,笑着冲我眨了眨眼。

这只小公羊是拍卖会的冠军,最终以高价售出,而买下它的则是另一位备受尊敬的牧羊人。这只小公羊会与五十或更多只母羊交配,把它的优秀品质传递下去。

大家都忘了我没有通过普通中等教育证书考试。我觉得自己是学校的另类产物,没什么可以阻挡我。我是祖父的孙子。

然而一切开始分崩离析。

那是一个阴郁静默的清晨,天空飘着蒙蒙细雨。父亲穿着灰外套从屋里走出来。律师们正念着祖父的遗嘱,辛勤劳作了三十多年的父亲将要知晓未来的命运。他的脸上写满了担忧。他把我交给一个叫约翰的男人,约翰有时在我们的牧场干活,擅长讲下流笑话。一整个早上约翰都在羊圈里絮絮叨叨,“别担心,小子。你祖父热爱这片土地,他觉得你的屁股都闪着阳光”。我把这些话在脑子里反复琢磨,试着相信它们。祖父总是威胁说如果出现纠纷,就要修改遗嘱。多年来,牧场透支情况日益严重,消耗着我们的资本,所有人都为解决这个问题发愁。有时候,我们的解决策略似乎只有更努力干活,不管不顾直到情况有所好转。但是并没有。

父亲回来的时候很平静,已然接受了听到的安排。他为我们的牧场倾尽了全力,但最终的结果是他无法保留所有东西,有一些不得不卖掉。家庭牧场的遗产继承通常是一团乱麻,无法完满。父亲这样的男人总是为建设牧场倾其所有,极少有多余的现金。继承牧场的儿子或女儿通过出售土地或借钱清偿兄弟姐妹的债务是很常见的事。身为牧场一员,很可能总是处于焦头烂额的状态。

接下来的几个月,牧场小屋被卖掉了,我们给祖母在镇上买了一间公寓。有人提议卖掉祖父的整个牧场,只保留我们居住的租用牧场,但父亲最终留下了伊顿谷的租用牧场和祖父的牧场土地。牧场住房和祖父母居住的几块土地被卖掉。我们会继续经营祖父的土地,只是现在距离很远,大约有15英里路程。这样做引发了一个非常现实的问题:我或者父母以后再没有可以迁移的住所。未来的日子里,我们将无处可去。这让我有一点心碎。

因此,在祖父的遗嘱被宣读的那个阴雨天,父亲不想看到我。他把发生的事情告诉约翰,而我则听着。然后,他转向我,看着我的眼睛说:“对不起,孩子。”我试着表现得像个男子汉,挤出一个笑容——一个不真实的坚强笑容。

随后的几个月,父亲可能需要我闭上嘴巴,保持安静,努力干活,给他支持。他只需要我在这段困难的日子里跟他一起拼搏。但他没有等到这样一个儿子。也许没人能做到这一点。祖父去世后,我们的社会等级都上了一个台阶。

我最近听到一些上了年纪的人谈论一个年轻人,他们说:“这就是年轻人的问题,他们在真正成为一个男人前就以为自己是个男人了。”我也如此。到18岁的时候,我已经在牧场打了近十年的零工,离开学校后的三年里也专心投入在牧场的工作。我满脑子都是自以为是的想法,觉得自己懂得最多。我自认为是个真正的男人,那些跟我同龄的去上大学的家伙们都幼稚无脑。

祖父、父亲和我上演着牧场家庭历史上最古老的剧目。祖父是族长、老板,他创建了我们的家族和牧场事业。我们的牧场就是他的牧场。与很多旧式牧民一样,他老了以后也把牧场紧紧攥在手里。父亲则分配到了这出剧里最糟糕的角色,既要忍受老板父亲,又要忍受篡位的儿子。他干最多的活儿,却从没得到掌控牧场的相应权力。我分配到的角色则是受宠的男孩,祖父的掌上明珠,未来能够成为牧场老板的完美牧场小子。

父亲。儿子。孙子。

一些父亲和儿子似乎能像和气的朋友般一起干活,但我们家不会这样。我们家的父亲和儿子会像围着斑马残骸的一群鬣狗那样相互撕咬。在我20岁前的几年,我们会为各种事而争吵。所有事,任何事。

我从父亲身上学到的是,如果你任由你的父亲随意摆布,你也许能工作个二十年,挣到一点点钱,但这些钱最终无法让你完整保留一个牧场。我可不打算常年当副手,这很有可能让我重蹈父亲的覆辙。过去十几年,他一直鼓励我的这种想法。但现在世易时移,他成了老板,而我则是儿子。

也许如果牧场一直有盈利,事情会简单一点。但事实并非如此。我更加桀骜不驯,因为我预见到即使我奉献全部,也可能会一无所有。我的父亲不可能慷慨大方,因为没有东西可拿来慷慨,所以即便他有心也是无力。因此,我们的关系开始恶化,最终走向破裂。其中至少有一半的错在我。那时候,我俩在一起就像一块顽石撞上硬地,结果只有两个:我妥协,接受他就是老板;不然就是我离开,去干别的事。父亲年轻的时候曾短暂逃离,在与他的父亲发生几次争吵后,他曾跑到当地一个采石场干活。

当我还是个小孩子的时候,我并不懂是环境造就了这样的角色。我认为自己是特别的,是父亲出了什么问题,一切都是在他接手时走偏了,所以是他的错。祖父是唯一值得追随和尊敬的人,他创造了我们所拥有的一切。当我回顾过去,才意识到我对这一切的认识是错误的。我想这就是所谓成长,认识到自己知道的其实很少,过去曾有太多错误认知。

多年后,现在的我回望过去,不禁对当时的我们哑然失笑。我们互相折磨,一起犯下最糟糕的错,见过对方最疲累的状态,彼此大呼小叫。但就算当时我可以做到,我也不会去改变这一切,因为我了解我的父亲和祖父,以大多数人都做不到的方式。我曾见证和分享他们最美好的时刻。我是他们的世界的一部分,理解他们所做的事情,以及所在乎的东西。有时候我会让他们失望,就像他们也曾让我失望。我也曾令他们骄傲,同样,他们也曾令我骄傲。有时候我们针锋相对,但谁不曾这样过呢。我们的生命中交织着某些共同关心的事物,它比世界上其他任何东西都令我们牵挂,那就是牧场。

四岁的我坐在畜棚里的一捆干草上,祖父坐在我旁边,一手拿着手动剪毛机,一手拿着一把毛梳。我们前面站着一只萨福克(Suffolk)公羊,脖子上拴着绳子,头朝着干草架。祖父给它拴绳子的时候,它还一阵挣扎,但现在却老老实实地站着,享受着美食。它不时打个饱嗝,闻起来有青草的味道。另外两只羊被拴在两侧,父亲和母亲正围着它们忙活着。他们正清洗那两只羊的腿,擦洗它们的脸,收拾它们的羊皮外套,用手动剪毛机修剪肚子下的皮毛,剪出清爽的线条形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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