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村子里,亲戚邻居们也都在给自家的羊剪羊毛。我们之间有种热切的竞争意味。评价牧羊人通常是看其羊的品质而非其他。多年来,我一直在模仿和学习前辈们,直到我终于可以自己完成大部分工作。在拍卖集市上,我们所做的一点一滴都能创造奇迹。人们谈论着过去卖过的最棒的羊,并讨论现在的羊是不相上下还是更棒一些。我告诉他们,我最喜欢我们正在打理的这些羊。祖父则告诉其他人,我是个有眼光的评审,我不免沾沾自喜。这些羊是两只纯种母羊的后代,那两只母羊还是祖父在1940年代花了大价钱买回来的,现在她们已经是60只羊中的一部分了。每年秋季我们会卖掉30只公羊。
我们赖以生存的一切在这个秋季迎来高潮。牧场,尤其是山地牧场,会在9月到11月秋季的几周里挣到一年的收入。届时,英格兰北部的乡村,会有大大小小数百场拍卖和展示。这是在低地储备冬季牧草的人与夏季在高地喂养了富余羊只的人之间的相亲会。在实用意义之外,这也是我们的羊群一较高下的时候。秋季拍卖集市最为人津津乐道的就是品种公羊的配种、培育和售卖。
就理论而言,改进一群羊不过小事一桩。你只需要为你的母羊们买一只拥有更优秀基因的公羊:认真挑选公羊,它能让你的羊群品质更佳,更漂亮,最后当然是更值钱。母羊是你的核心资产,它们牢牢占据你的牧场,不断壮大,而每年秋季,你买来与它们交配的公羊则赋予了下一代新基因,每只公羊可以与多达100只母羊交配。因此,每年优秀的牧羊人都着迷于鉴定某只或某群公羊,这些可是能改进其羊群品质的宝贝。
干这活儿也有天赋一说,你要从数百只公羊中挑选出适合你的羊群的那只。这可事关重大。羊群的价值和声誉可能就因为你的这个决定蹿升或猛跌。优秀的羊群具有特别的风格和个性,反映了当初塑造它们的上百种判断,有的可以追溯到几十年前甚至几个世纪前。传承数代的不仅仅是羊,还有蕴含其中的理念:集中培育何种特性才能保持羊群的品质。潮流随时间改变,羊群有时候不免落伍。这时,牧羊人就要选择是改变培育方法还是保持不变,等待其中意的羊群特质重新流行。而我在这激动人心的努力过程中发现了坚持与思考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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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卖出的第一只公羊,买主是一位名叫琼·威尔逊(Jean Wilson)的女士,当时我才九岁。她是祖父的朋友,我只知道她要来买一只公羊,而父亲要去一个较远的地方干活。我需要在牧羊犬的协助下把羊赶进院子,向她介绍我们想要卖给她的几只羊,并跟她商量价格。
“她可不傻,”有人对我说,“她会公平待你,但也会狠狠杀价。准备好跟她讨价还价吧。”父亲告诉我,他的预期是最好的羊250英镑,其他的可以少点。
琼是个土生土长的牧羊女,她忘记的有关牧羊的事情比我现在知道的还多,但我帮着卖羊也有几年了,知道怎么做交易。她晚饭后才来到院子,问我是否“负责卖羊这事儿”,我说“是”,她得意地笑了笑,然后跟着我来到羊圈。
她对着那些公羊指指点点,很快挑出它们的不足,还追问我哪只是最好的。
我给了她想要的答案:“那只厚实健壮的,它是最棒的种羊,肯定能用得上。”
她笑起来。我跟这些羊一起长大,对它们的品性一清二楚,她对此很满意。“嗯,我刚才也这么想……不过,我得为它掏多少钱呢?”
“300。”
我们都知道我的要价有点过头。
“太多了,我觉得180英镑差不多。”
“这个价钱可以买那只小点的,但不是这只厉害的。”
她没怎么考虑这个提议,我也知道她不会,她就是准备买更好的那只。所以我摆出一副不愁卖不掉的样子,我们可以留着那只羊。我们又花了大约一小时围着其他羊转了一圈,谈论了一下我上哪所学校,天气如何,并再次讨论了一下其他羊的价格,然后又一一把它们否决掉,最后回到她想要的那只羊这里。我告诉她另外有人也想买它,而且没有对价格提出异议。
她最终出250英镑买走了那只羊,但讨了10英镑“吉利钱”(luck money) [2] 用来“保佑它健康”。父亲回来后听说了这笔交易,说道:“见鬼,我还以为她会压价到200英镑……”然后大笑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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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开学校后,我的生活变得简单起来。工作、吃饭、睡觉。工作、吃饭、睡觉。晚上大多数时候我都无事可干,只是跟家里人一起看电视。在我们家里,电视总是停留在父亲想看的那个频道,你只管看就行了。有时候你可以说服他换台,但大多数时候就停在那个频道,哪怕他睡着了。有时候会播克林特·伊斯特伍德(Clint Eastwood)的电影(父亲喜欢看当克林特大喊“右转,克莱德”时,那只猩猩痛扁对手的一幕 [3] )。如果演到这一段时父亲没睡着,就会在最激动人心的时候兴奋地摩拳擦掌。如果他睡着了,而你试着换台,他会突然坐起来。
“嘿,你在干什么……我正在看呢。”
“你刚睡着了……”
“不,我没有,换回去。”
另一间房里,仿佛来自另一个星球的母亲不是在熨衣服,就是在做些文书工作。她喜欢俄罗斯作曲家拉赫玛尼诺夫(Rachmaninov),经常听《帕格尼尼主题狂想曲》(Rhapsody on a Theme of Paganini),要么放唱片,要么用我们那架旧钢琴自己弹一曲,听上去像是另一个她,一个我从未好好了解过的她。
一次,我们正就电视节目争得不可开交,父亲突然扔下餐具,冲母亲嚷道:“我早跟你说过。我他妈早跟你说过……你教他们要有自己的观点,这就是结果……屋子里的每个人都认为自己知道得最多……连他妈的那条狗都这么想。”
从那时候开始,我觉得家里人太多,对于我们的牧场有太多意见。我在长大,但并不清楚是否有足够的空间让我长大。所以,我逃向了书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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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从没见过外祖父,但他同样改变了我的人生,塑造了我的世界观。二战时他在缅甸作战,我从他那里继承了一把九英寸长的刀,这是他从一个日本士兵的尸体上取下来的。它在五斗柜里跟我的袜子和内裤放在一起,显得十分不伦不类。母亲从他那里继承了一些书,它们在母亲的书架上默默被无视。橘色和白色封面的企鹅平装本已经有了污痕,长久未翻动的内页已然泛黄,还有一些被阳光晒得褪色的绿色和棕色的精装本。其中有一些我从未听说过名字的作者在1940、1950和1960年代的名作:海明威、加缪、塞林格、A.J.P.泰勒(A.J.P.Taylor)和奥威尔。外祖父的读书品味显然无可挑剔,而我十分走运,因为就在我需要的时候,它们恰好出现在我饥渴的视线中。
每天晚上我都躺在自己床上,一边享受着远离其他人的独立空间,一边像个疯子一样阅读。我离开学校的时候还不怎么读书,但很快就变成了一个嗜书狂。
我常常开着窗子,这样就能知道外面天气如何,还能听到鹅群经过的声音,或是燕子们在电话线上的友好谈话。有时候,在他们以为我睡着后,我会往兜里揣上一本书,从窗子爬下去,在田野里散会儿步,这时可以清晰地听到麻鹬的叫声,听起来像婴灵呼叫。
我会看着夕阳西沉。
我会踏着在黑暗中闪烁的牧场的橘色灯光跋涉回家,最后再爬回我的房间。第二天早上,当我被下面畜棚食槽传来的寒鸦偷吃羊群饲料时发出的尖锐叫声吵醒时,书还在手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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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天,我从书架上拿出一本破旧不堪的W.H.赫德森(W.H.Hudson) [4] 的《牧羊人的生活》(A Shepherd’s Life)。我以为这会是一本散发着傲慢气息的令人讨厌的书,我会像讨厌学校硬推给我们的那些书一样讨厌它。但我错了,我并不讨厌它。相反,我喜欢它。
封二上的题字写着:“G.内勒(G.Naylor),Upper V Classical,B.G.S.”外祖父曾在贝里文法学校(Bury Grammar School)教书,B.G.S.就是这个学校名字的缩写。我为知道外祖父曾经看过有关牧羊人的书而高兴。我翻到书的第四章,“唐斯的牧羊人”(A Shepherd of the Downs),开始几段读起来有点困难,再往下就顺起来。让我喜欢的有两点:朴实动人的叙事,毫无夸张卖弄,以及它带给我的改变人生的顿悟,我们也可以出现在书里——伟大的书里。
在我读到这本书之前,我认为书都是关于其他人、其他地方和其他生活的。这本书则完全是关于我们[至少是昔日的威尔特郡(Wiltshire)时期的我们]的故事。这本书讲述了一个名叫凯莱布·鲍库姆(Caleb Bawcombe)的牧羊人的一生,上世纪早期,他已经是个老人,他把自己的故事讲给了W.H.赫德森听。我熟悉这本书里的人,他们就是我的祖父、我的父亲——所有我熟知和尊敬的人。我觉得自己好像跟凯莱布一起干过活,一起聊过牧羊犬、跛脚的羊或天气。书中的老牧羊人形象栩栩如生,让我几乎忘记了我们之间还有赫德森的叙述。到午夜时分,我读完这本书,跑去找我的母亲,她还在熨衣服。“你读过这本书吗?天哪,它太精彩了,妈妈……它是关于我们这样的人的书。我们还有更多W.H.赫德森的书吗?”
我们没有了,但她的眼睛在笑。后来我逐渐明白,凯莱布·鲍库姆熟悉的那种放牧方式已经消失,正如放眼全世界,古老的农业方式已经被人们对效率和规模的追求扫除一空。只有山区还有所保留,古老的农业方式在这里还找不到替代。20世纪中期,本土品种的牲畜被卖掉,取而代之的是经过改良的新品种,为了让土地面积更广,也为了承载更大型的机器,篱笆和围墙也被拆掉。凯莱布·鲍库姆不可能认出威尔特郡现在的农牧情况。
当欧内斯特·海明威被问到一个有抱负的作家应该读什么书时,他答道,你要去读“大人物”写的好东西,这样才知道自己需要超越的水平线有多高。而W.H.赫德森就是他列举的标杆之一。今天,赫德森已经被多数人遗忘。但在诱使我成为相信文字的书迷这件事上,W.H.赫德森比奥威尔或海明威更有效。我的房间突然开始塞进数十本书。从我们的木匠朋友乔治(George)为我安装新书架的速度上,你就可以推算我读书有多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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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岁时,我第一次能在干体力活方面与父亲一较高下。我们每天前往祖父的牧场(现在是我们的牧场,只是没有了农舍)干活。我们把干草捆装上拖车,从谷底的草场运到畜棚。工作很简单,但并不轻松。他把拖拉机和拖车停在一大堆干草旁边(每堆干草堆都有17或22捆干草,高度各不相同),然后我们把干草捆扔上拖车。我们轮流在拖车上干活,把干草捆堆放妥当,确保它们不会在颠簸的路上散架。我们会把它们层层交叉叠放,干草捆就像砖墙里的石头一样彼此支撑着固定位置。最辛苦的是把干草捆从地上扔到拖车上,随着拖车上的干草捆越堆越高,这活儿也越来越难。那是我经历过的最闷湿、最炎热和最不透风的日子,半小时的时间我们就全被汗浇透。随着晨光推移,干草捆好像也越来越重。不过我们每装完一车,就能得到一次喘息的机会,这时我们得把拖拉机和拖车迎风开上通往储藏室(我们称一座石头畜棚为储藏室,在那里储藏冬季的粮食)的巷道。
到达储藏室后,父亲就忙着发动起卸机,让它钻进干草“笼”,我则拉动启动起卸机引擎的绳子,引擎开始转动时就离得远远的,只听见引擎轰隆作响,喷出的汽油烟气与热汗和干草尘灰混为一体。我把干草捆从拖车卸下放到起卸机上,一捆接着一捆把它们送进老旧畜棚的黑暗中。正午时分,我俩谈论着这里新鲜空气太少,我们都知道吃完便餐,喝完那几瓶橙汁之后,我们将没水可喝。但在阴凉处躺了半小时后,我们又恢复了体力,重新回到干草场装卸剩下的一半干草。我们流了更多汗,人也更疲劳。午饭后大约一小时,我们就没有喝的了,我俩都开始担心怎样才能在没有水的情况下再坚持工作数小时。
我们通常从小河(溪流)或水槽取水,但这些地方几乎都已干涸,而且覆着一层尘土和苍蝇。邻居们都不在家,最近的商店也要半小时车程,几乎是回家的半程路途,而且我们还身无分文,买不了任何东西。我们也可以收拾妥当回家,但那可是15英里,这时西边天空已经暗下来,似乎很快就要电闪雷鸣。我们别无选择,只能干完手上的活儿,把干草都放进畜棚,然后回家。
终于到最后一车干草捆了。每一捆都重如铅块,有一些干草捆不再像之前那样顺利上车,而是会滚下拖车(需要把它们重新抱起来扔回去)。装完最后一捆干草,我俩都累得脱水了。可就在我们将要到达旧畜棚,完成最后一步时,拖车车轮撞上一块石头,一车干草全掉在了半山腰,有一些干草捆还滚下了河岸。父亲和我交换了一个极度惊恐的表情,却还不忘对这变得更糟糕的一天挤出一个阴郁的笑容。我们不得不把那些滚下去的干草捆拖上河岸,再把它们扔上拖车。最后我们终于抵达畜棚,卸下所有干草,拴上大大的木门,确保干草干燥、安全地待在里面。离开时,我们都重重地喘着粗气,呼吸艰难。我们在一个朋友家歇了会儿,灌了一肚子凉水,很快就难受起来。我们中暑了,第二天两个人都头疼不已,感觉很糟糕。
父亲总是会跟我提起这筋疲力尽的一天,就像别的父亲可能总会跟儿子提起在海边度过的家庭日一样。这就是他和我曾一起做过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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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来,就在同一年,一个愚蠢的小镇男孩管我的父亲叫“羊毛佬”,还让他“滚一边玩自己去”。我希望父亲能揍他一顿,但是他没有。
他告诉过那个孩子,不能在我们的牧场随便乱走,还把羊圈的门打开,让不同种的羊混在一起。
那个孩子只是大笑着扬长而去,父亲则摇着头向我求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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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曾说服自己,在自家牧场辛勤劳动会得到人们的尊敬,人们会对我另眼相看,就像我尊敬祖父那样。但我很快意识到不是那么回事。在我家,在牧场劳动只是件平常事,不是什么新闻。在我家以外,这对其他人而言更是无关紧要。结果就是对世界其他人而言,我没有存在的意义,好像被牧场吞没了。另一方面,我对此也欣然接受(我很高兴能逃离学校),但也有点烦躁,因为这似乎证实了,如果你去上大学,好像就值得关注,反之,如果你只是以一种过时的老派的方式辛苦干活,则不会获得任何关注或赞赏。我还注意到,镇上夜总会里的一些年轻女孩知道我是个牧场工人的时候,立即就对我失去了兴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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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老牧羊人靠着一扇银色的铝门缩成一团。他前方的方形羊圈里露出一个个灰色羊毛背影。他嘴里念念有词,但只有那些羊和我在听,因为我碰巧路过。
“这些都是他妈的好品种羊……你们这些小子真该被踢屁股,就这样扔掉这些母羊。”
他很生气,因为这些羊刚在拍卖集市廉价出售。它们每只售价仅22英镑。拍卖目录误把它们标为“使役母羊”(draft ewes),实际上它们是“育种母羊”(stock ewes)。这两个词之间的差异对这个老人来说影响极大。“使役”意味着它们是多余的品质较差的羊,通常是羊群里年龄较大的母羊。而“育种”意味着它们是羊群里的核心力量,羊群依靠它们传宗接代。他觉得这些羊没有受到尊重,在成群结队结实的灰白色羊群中,它们被忽视和遗忘了。它们一开始就被公投踢出局(拍卖顺序为随机抽选,防止拍卖不公),被人忘在一旁,甚至无视,在体面的买家围上卖场前就被便宜处理掉。那年秋季,因为行情太差,我们眼看着一些母羊白白被送出去,另一些也只能以低价出售。
他的私语悄悄越过羊圈,随着掠过草地、公路和小镇的风翻山越岭消散而去。拍卖羊群那天,卖场有一半是空着的。小汽车和货车在A66号公路上奔驰。“牧场”的人没有一个参加,他们都在当地镇上“上班”,从上一代起他们就已不再是牧羊人。
过去一步步蹒跚着走向死亡。一切都已随风而逝,只剩下上了年纪的人失望地走回家。
那天晚上我回到家,想着是否有人真正在意我们所做的事情。我会不会也变成那样一个悲伤的老人,自言自语说一堆关于那群根本没人在乎的羊的事情。1990年代和2000年前后流行一种说法,我们这些边缘地区的小户牧民都是属于昨天的人,我们这片土地的未来属于旅游业、野生动物、森林和野生植物。每年秋季,随着老牧羊人的退休,越来越多的畜群被卖掉或缩小规模,名目繁多的环保项目还让许多在固定山地牧场放牧的羊被卖掉,以减少数量。他们称之为“缩减储量”。一些交易对于调整20世纪的羊群过度增长确有必要,我们与其他地方的牧民一样为此感到内疚。但对在这片土地上劳作的许多人而言,这种缩减更像是一种极大的伤害,因为一群羊的消失或减少削弱了整个山地农牧系统,让我们的生活变得更脆弱。当权者提起我们的家园,让人感觉他们好像珍视这里所有的一切,除了我们自己珍惜的那些东西,生产食物好像不值一提。这可不是我想象中的农牧童话,而我也不是童话中的蓝眼睛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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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当然知道单靠农牧很难挣钱。现在我更明白事情变得到底有多难。而且对所有地方的小户牧民来说,情况都一样。我们的羊在市场上的售价与二十几年前一样。我们养的羊越来越多,挣的钱却越来越少,其他东西的成本一直在飙升。牧场工人上了年纪,却没有人来接替他们。我们的房舍已经有三四十年历史,正在慢慢散架,但也没钱来换掉它们。我们的拖拉机和其他机器也在老化。农牧业在发生变化,我们这样的老旧牧场,要花一大笔钱才能适应各种新规则。父亲、母亲和我像狗一样干活,拼命狂奔以求不被甩下,但一切还是越来越糟糕。我们这群人不知道该怎么办,只能埋头苦干,期望着事情能有转机。父亲的口头禅则是“农牧业完蛋了”。
牧民曾是“社区的顶梁柱”。但在我的青少年时期,居住在湖区的人明显有所改变。农舍和小农庄陆续被卖掉,买家通常是外来者。祖父在1960年代买下牧场时,山谷里还有大约25户小农庄。虽然里面住的许多人并不以农牧为生,但他们仍然是乡下人。新搬来的人则与我们的生活方式和这片土地几乎没有一点联系,我们称其为“新房客”或“闯入者”。一些老人会称他们为“外国人”,尽管他们中的很多人最远不过是从当地镇上搬来的。“我们”和“他们”之间的差别主要体现在教养上——他们几乎都是有专业岗位的英国中产阶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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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观来说,一个社区迁入新居民无疑会有处——他们通常能带来新思想、新生力量、新财富、新生意和能重新激活一个社区的力量。即便是祖母的姜饼这类被认为是乡野小吃的东西,其制作材料都不免受惠于大西洋上的奴隶贸易经济。我们本身就由多种“材料”构成。但在我20岁的时候,还只能看到正在失去的东西。
羊对那些“新房客”来说,只是挡住他们去路或是跑到他们的花园里偷吃的东西。最糟糕的是,这些人中的一部分对我们的土地有着很强的“所有权”意识,认为对于这样一件公共物品,他们对其未来应当享有强势话语权。如果有人胆敢在这片土地上建什么新东西,他们就会扯开嗓子组织上书请愿活动,把规划师吓得魂不附体。我们的一个邻居在这里生活劳作了五十几年,他对这群人反对修复一座荒废的农舍大为不解,他对我说:“如果这些讨厌鬼一直这么阻拦一切,我不知道湖区怎么能得到发展。”
新搬来的人想买下房前的公共绿地,当他们得知不可以的时候,都怒气冲冲。如果你现在赶着牛或羊从村子里走过(我们数百年来都这么做),矛盾很有可能被激化,因为它们会啃花草,或者在越来越多的修剪过的草坪上留下蹄印。一些新邻居会把警察叫来,因为他们听见有人站在山上大喊大叫,还有狗叫声。我们只是在赶拢我们的羊而已。两个相互不理解的世界就这样撞在了一起。这感觉就像我们错过了一次会议,而趁着我们缺席的时候,有人改变了规则,让我们所做的一切都变得无足轻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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牧羊人都讨厌别人的狗靠近自己的羊。牧羊犬是最令我们骄傲和喜爱的忠仆,但别人的狗除了带来麻烦以外一无是处,因为如果让一只未经训练的狗单独靠近羊群,它会变得过于兴奋,完全进入狩猎状态。有时很难让狗主人理解这种威胁,但在我整个成年生活中,大约每两年都有那么一次,会有一只狗追赶一只成年羊或小羊,在你发现之前,这只羊已经被扑倒或因筋疲力尽而躺倒。因为那种狗未经训练,在这种情况下不知道控制自己,会撕咬羊毛或羊皮,被追逐的羊耳朵可能被扯破,还可能被撕烂喉咙。大约每隔一个月,我们就会遭遇一起危害升级的狗祸。
老实说,每次看到一只狗失去控制,如果没有看到它重新被驯服,塞进主人的车里,我都会极度不安,担心最糟糕的情况会发生。我因此备受折磨,哪怕绝大多数情况下都有惊无险。我也许有点偏执妄想,但为我的羊群的安全操心就是我的工作的一部分,有责任心的访客了解这种担忧,会约束自己的行为。一个人的自由可能造成另一个人的痛苦。
在这里照看狗和羊的规矩很简单,而且一直如此。让你的狗远离别人的羊,就不会惹是生非。放松看管,它就会去追赶羊或做出更糟糕的事,你的狗就会面临吃枪子儿的危险。牧羊人拥有保护自己的牲畜的合法权利。面对一只凶猛的狗,我们有权利和义务射杀它。如果叫警察来管这事,他们可能也会让你朝狗开枪。
两年前,我正放牧一群怀孕的母羊,发现在山与云雾相接的地方,一些羊正在羊群里打转。有些不对劲,风吹来一两声犬吠。我跑上山腰。附近没有其他人能帮忙。天灰蒙蒙一片,风雨交加。我穿着塑料雨衣一路狂奔,雨衣下摆一直拖在地上。当我到达较低处的山林时,一只羊从灌木丛中朝我滚来,停在我脚边。两只杰克罗素梗犬紧跟着出现在几米外。只是两只小狗,但它们已经热血沸腾,完全没有理我,只顾把头埋到母羊身上,撕扯着它的耳朵,弄得鲜血淋漓。我拽着后颈把它们拉开,它们还龇着牙。我怒不可遏。谁也不知道山上发生了怎样的大屠杀,谁也不知道这场屠杀持续了多久。这两只狗的体型大约只有母羊的十分之一,但这不会带来什么不同结果。如果压力超过其承受范围,即使是一只强壮的母羊最终也会体力不支而倒下。
就在我把这两只咆哮的狗拉开的时候,一个男人匆匆忙忙从林子里走下来,对发生的事情表达歉意和愧疚。他以为山上空无一物,就把狗放开了。它们无视他的召唤,开始袭击羊群。但我手上现在则握了个烫手山芋,确切地说是两个。对我而言,他根本不能保证自己的狗对我们的牲畜无害。如果我把狗交还给他,他可能立即又会放松它们。我已经有意要杀掉它们。这个男人承担了全责,承认这一切是他的错,而非狗之过。但我告诉他一切已经没什么好说的了。他开始哭泣,抓着我的手乞求我放了它们,这反而让我更加愤怒。我手上沾了血,不知道是我自己的还是羊的。我真想把它们的脑袋撞到石头上,我的怒气足以让我做到这一点。
但母羊并不是我的,所以我只能告诉他,我要带走这两只狗,把它们交给羊群的主人,那个牧羊人(我们的一个好朋友)会做出合适的决定。我告诉狗主人,我要向警察报告这件事,他要准备好面对可能的后果。
后来,当我冷静下来时,为自己对那个男人如此冷酷无情感到歉疚。我还得知,在对狗主人一番痛骂后,牧羊人还是把狗还给了他。警察则说明了整个事件的严重性,他得庆幸自己的狗能活着回去。
在我成长的过程中,我觉得父亲和他的同辈在处理这种情况时过于粗暴。如果有人在不恰当的地方放松了自己的狗,他们会诅咒一番,再给这些人一顿老式的咒骂。我曾想过也许来一些温和的解释就够了,但人总是边成长边学习。我尝试过温和友好的解决方法,结果却被气得面色发青,发现这样做只会助长对方的嚣张气焰。所以,现在我也会大嚷大叫,表现出一个愤怒的牧羊人应该有的样子,好像如果狗没有套上颈圈,我就会马上给它们来一枪。
这样做效果好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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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忆中,离开学校后那几年,大多数时候我都在跟着父亲干活,一年四季,周而复始。
一条鳗鱼滑过泥沼重回水中。伴随着他每一次从河渠里挖出一点沉积物,许多鳗鱼游了过来。他坐在一辆旧的泛黄的福特挖掘机里。我拿着一把铁锹,跳来跳去地收集鳗鱼。大部分鳗鱼只比鞋带长一点点,只有铅笔那么粗。它们一路穿洋过海[书上说的是马尾藻海(Sargasso Sea),但我对此毫无概念],最后从上游的河流游到这里,把自己深深地埋在我们这儿的小溪河底的泥里,但现在看来还不够深。
有时,一条相对较大的鳗鱼会从被搅动的泥里翻滚出来。这时父亲叫道:“看这条黑黑的大家伙,抓住它。”
这条鳗鱼足有三英尺长。我被那双灰白的死鱼眼和如蛇一般的有力扭动吓到了,不禁往后退了几步。它竟又钻回了浑浊的水中。无数这样的小溪流和排水沟让水流畅通无阻。父亲和我正在清理穿过我们牧场的小溪,它滋润了我们的草场,我们则清理河床,确保我们的草场绿草如茵,而不是逐渐变得千疮百孔。但溪流难免会淤塞,在短短几年内就堆满石子。如果我们要保持水土,就要做点什么——土地可不是生来如此。老一辈们很清楚这片土地上的排水沟都藏在哪儿,并以此为傲。随着小溪被清理干净,赤褐色的排水沟也现出原形,水又流淌起来。有时候,我们会拖来很长的空树干,从中间劈开,倒放在水中,充当排水沟;其他时候,我们清理出的排水沟都是用石头堆砌而成,有着好几个世纪的历史。附近的山谷还有考古遗迹,一些三千年前的小牧场散布在山谷周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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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朋友过去常常到距离我家几英里的酒吧消遣。我们会因为干了一些蠢事而挨揍。一次,有人来到当地酒吧,说大约15英里外的山上下雪了。我们就弄来一辆车开到那儿,往靴子里塞满了雪。当地夜总会关门的时候,我们就朝人们扔雪球——他们着实懵了大约一分钟,因为天气很暖和,镇上没有一点雪。接着,情势突变,我们不得不迅速躲过一群大家伙,他们追着我们满街跑,打算给我们一顿胖揍。我们夺命狂奔。当我在房舍间的小巷里往下跑的时候,脑子里响起《猜火车》(Trainspotting)里伊基·波普(Iggy Pop)的歌声,一个大家伙的脚撞击柏油碎石路面的声音也在我身后响起。他们并没有抓住我们。
人们总是会招惹一些不该惹的人。我的一个最好的朋友曾喝得酩酊大醉,站都站不起来,我们不得不把他送到急症室,护士看见他不住地抱怨。大约每个月总有一次,他会因为跌倒撞上墙或其他东西,把脸摔得稀巴烂。
一个周六晚上,我走出一家炸鱼薯条店,站在旁边巷子里吃东西,然后看见我认识的一个家伙正在揍一个看上去神志不清的人。我们拉开他,被揍的那个人站了起来,东倒西歪地往家走去。我记得当时感觉糟透了。事态很可能偏离正轨,我们中的一个就会被抓起来,关进牢里,一切就玩完了。我对打架斗殴并不感兴趣。
酗酒,打架,乱搞。我都可以看到未来的样子,我对它不抱幻想,但也不知道该干什么,离开学校后曾有过的乐观精神已经离我而去。
一天晚上,我们参加一个派对,我遇到了一个叫海伦(Helen)的女孩。她有一头红发,长得很漂亮。她是我妹妹的朋友。我当时21岁,她18岁。她在学校很用功,看很多书,知道所有我不知道的事情。她很聪明,也很自信,对我并非如她一样感到有些不解。我在她身边时,才能做自己,于是我开始厌倦伪装。她相信我能做任何我下决心做的事,这让一切成为可能。
从20年前我们在一起的那一刻开始,她让我想要全力以赴过上幸福生活。她让我变得比原来的自己更好。
朋友们都对我的突然转变惊讶不已,一个优秀的傻瓜被毁掉了。如果她出现在镇上的酒吧,我会找个角落跟她聊天,谁也叫不走我。各种胡闹到此为止,我不再用恶作剧娱乐大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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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当地酒吧里,壁炉两旁放着书架,上面摆着书,但没人会去读,好像那只是画着图书的墙纸。如果看到感兴趣的,我偶尔会取出一本来,悄悄问老板能不能借走这本书,然后趁没人注意时悄悄塞进夹克里。读书可不是什么值得炫耀的事。
酒吧的一位常客是一名朝鲜战争老兵。他曾是机枪队的一员,对着跨越山谷冲锋而来的中国士兵扫射,山谷里堆满了尸体,呻吟声整夜不息:他们在人类屠宰场里度过了最黑暗的几个小时。讲这些故事时,他的双手有一点颤抖。
一天,我从酒吧的书架上拿下一本书,那是一本由德国战斗机飞行员写的二战回忆录,奇怪的是,他对为“元首”而战没有丝毫悔意。那名老兵看到,问我拿着什么。他看了看书,然后说我们这些年轻人什么都不知道,我们甚至不知道封面上的飞机是什么型号。我的伙伴们一脸茫然,他决定要教我们一点东西。
“梅塞施密特109(Messerschmitt 109)。”我说道。
“什么?”
“梅塞施密特109……我想是一架G2/R2。”
沉默。所有人都神情古怪地看着我,觉得我是不是胡编乱造了一通,然后又都看向他。这名老兵点点头,咧开嘴笑起来。
几周后,当地酒吧举行了一次猜谜游戏。我们通常不会去跟由教师和专业人士组成的队伍对阵,这些人好像真的无所不知。相反,我们会坐下来,喝上一杯,相互捉弄一番或打打桌球。但是,我的一个同伴觉得我们能赢得有关二战的猜谜游戏。大约两小时后,我们在游戏中连连取胜,而我基本上是唯一一个在回答问题的人。我的伙伴们咧着嘴大笑,朝酒吧里的教师们叫嚣着题目太简单。其他队的人神情怪异,搞不清楚我们这些“乡下傻瓜”怎么会有可能赢得酒吧猜谜比赛。最后,我们在常识赛环节以一分之差惜败,答错的那题是关于一个我从来没听说过的1960年代的电视节目。
当晚,我的一个朋友说:“你在这里……跟我们这群他妈的傻瓜在一起干什么?你应该去上大学,做些聪明事!你比这些老师都聪明。你应该滚远点,去做点什么。”
我脑子一片混乱,因为我不想跟其他人不一样。我当然也不认为自己比他们更优秀或更聪明。我所做的只是一种炫技,读了几本有关战争的书后的炫耀。但有时候当人们对你有了新的认识,你就无法再回到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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祸不单行。父亲和我又为一只他买的公羊吵起来,我不喜欢它。也许听起来像马后炮,它品种或许不差,但当时我就是觉得它并不是我们的羊群需要的羊。它颈部有一些本不该出现的黑毛。父亲认为那只是胎记,不会传给下一代。我并不赞同,反而认为那会给未来的羊群传下可怕的缺陷。本来可以轻易拿几只母羊来检验这一点,但这恰巧点燃了我和父亲之间的火药桶。持续几周的时间里,我们剑拔弩张,恶语相向,互相挑衅,攻击彼此的软肋,在别人面前较劲。好几次我都想干掉他,我肯定他也想杀了我。还有几次,我们互相动起了拳头,不过还是被人拉开了。
我说我不干了,我要离开牧场。我可以忍气吞声,做出让步,但这解决不了根本问题,这样我也会瞧不起自己。我见过那些本该离开自家牧场去干点别的事的人,最终却在牧场待太长时间。你能看到他们会逐渐变得阴郁、痛苦,我感觉这种情绪也正在我体内萌芽。但我并不知道要干些什么。我连简历是什么都不知道。如果我有一份简历,上面可能会写着:普通中等教育证书考试——没努力,没通过。工作——在牧场。我没有一分钱,甚至也没有一辆车,而我住的地方离最近的镇子有15分钟的车程。我想,我现在最好的地方就是我没什么可以失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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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两个妹妹比我聪明许多:都是拿A的优等生,就是那种考试结果出来后,拿着成绩单上当地报纸头条的女孩。有时候,我会辅导大妹妹的家庭作业。她觉得自己这个放弃学业的哥哥竟然读那么多书,知道那么多事,真是怪事一桩。一天晚上,她交给我一项任务,让我帮她做历史作业。我猜测她可能有个火热的约会之类,所以才让我代劳。我完成任务的样子看起来应该很好笑。我熬到很晚才打出论文(在她的文字处理机上使出一指禅)。几天后,她怒不可遏,因为老师给了这篇论文极高的评价。他告诉她,这比她平时的高水准作业还要棒。我大笑,对她说学校就是“小便一泡”。她则回应说到此为止,从此不要再碰她的作业。她明确表示,虽然我也许很聪明,但她起码在上学,而且能拿到我拿不到的A。也就是从那一刻开始,我意识到,如果我愿意,也能拿到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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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妹妹们从没有像我一样接受“牧场教育”。她们也是牧场的一部分,但并不仅仅满足于牧场生活。她们要时尚得多,而且乐在其中。这一定程度上是因为我们身边的舆论看法正急速转变。我与两个妹妹之间四岁和八岁的年龄差距制造了巨大的差异。另一个不同则在于她们是女孩。在很多牧民家庭里,女儿不会因为与众不同而像儿子那样感到难为情,她们知道自己迟早会离开家庭,去做些别的事情来赢得尊重(要么这样,要么就嫁给另一个牧民,像亲人们所做的那样去创建属于自己的家庭)。这些牧民会为儿子们弃学回到自家牧场干活而骄傲,也会为女儿们在学校努力学习,进而去更广阔的世界闯荡而骄傲。人们对待教育的态度也发生了变化,很多牧民现在会为孩子们选择留在学校、过不同的生活而骄傲(或许还有一点如释重负),但在我年轻的时候,现实并非如此。这意味着母亲更大程度上让妹妹们走上了她的道路,而她们也用足以让任何父母骄傲的考试成绩回报了她的付出。她们进了当地文法学校,与我相比有着完全不同的学习经历。我微不足道,她们则是天之骄子。很难相信我们来自同一个家庭。
21岁时,我申请去当地的成人教育中心学习(我一直以为那里教的是色情的东西),准备在接下来两年的晚上为优等成绩奋斗。但老师打电话告诉我,我不能转到那里学习,因为我没有普通中等教育证书考试成绩。我得先拿到这个成绩,才能重新申请。我问他课程是否满员,他说并没有。于是我让他给我三周试读的机会,如果三周后我跟不上课程,变成他们的麻烦,我会主动离开,他们可以留下我一年的学费。他推搪了一番,说这不合规矩,但最终还是同意了。于是,每天干完农活后,我就开着父母的车去卡莱尔(半小时车程),每晚7点到9点坐在教室里上课。
第一周我非常紧张。我告诉自己一切都在控制之中,如果我不喜欢,可以离开。除了家人,我没有告诉任何人这件事,我也要求他们对此保密。我这么做只是为了向自己证明,我能做到。老师成功激发了我的斗志:我讨厌有人说我不能干什么。一个班有二十几个人:两三个上了年纪的人因为兴趣而来,还有一些年轻人想要为简历增色,其中大约有十五个单身妈妈。那时候有一些奇怪的政策,规定你要么努力找份工作,要么继续学习以获得领取救济金的资格。于是,经常能见到一些领取救济金的单身妈妈们每周结伴在大学上一晚的课。她们年轻活泼,爱说爱笑,如果愿意,她们也可以很聪明,但大部分时候她们对所学的课程毫无兴趣。我跟她们同坐一室,享受她们制造的乐子。
但自从离开学校,我已经发生了一些变化。这次我是带着使命坐在这间屋子里,是我自己选择来到这儿。这可大不同于以往。课堂上老师提一个问题,下面一片沉默。坐在后面的女士们注意力根本没在这儿,少数几个最勤奋的学生会试着回答问题,却总是不对。而我就能正确回答。如果你看过我看的那些书,问题其实很容易。事实上,几堂课后,我感觉自己对一些东西知道得比老师还多。我知道就不同议题展开学术讨论,老师则信任地鼓励我。三周后,当我问他我是否跟得上课时,他让我别装傻了:我功课已经全拿到了A。每周下课后,他开始问我一些问题。我为什么没有普通中等教育证书考试成绩?我在看什么书?我在做什么?我想读大学吗?我想过申请牛津或剑桥吗?我对最后一个问题一笑置之,“绝不可能,我讨厌学生”。确实如此。
我从没想过自己会读大学。我认识的少数几个读大学的人似乎并没有变得更聪明。他们似乎一无是处地回了家,而且再也没有真正融入家庭。不过这个问题还是让我有点困惑,因为尽管我真的不想去那儿,但如果他认为我那么擅长读书,或许这意味着我可以有不同选择。而我需要不同选择。书和努力拿到A变得有点像逃避现实的手段,一种我能控制的手段。我正发现一个更广阔的世界——我可以创造比以往经历过的更高级的命运。如果读更多书,更努力工作,理智思考,比其他人更会写作或论辩,你就赢了。有那么一段时间,我觉得这一新发现的自由如此激动人心,令人身心释然。我发现擅长某事,尤其是与我的家庭或牧场,或除我之外的其他人无关的某些事,还真有点令人陶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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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一个小问题。我不能用手写字。
在学校的时候我的书法就一直很糟糕,离开学校后九年的时间里也不需要再写任何东西。我所要做的唯一一点书写工作就是——记录羊的数量和其他一些简短的实用笔记——我都用大写字母书写。因此,当我在夜校为A奋斗时,就用文字处理机打出每周的论文,我都用一指禅打字,然后交上干净整洁的A4纸。突然当头一棒!我被打个正着。考试前大约一个月时,我突然意识到,到时候不得不手写论文,而且不能全用大写字母。海伦给我弄了次考前测试,看我是否能手写论文。
半小时后,我扔下考卷,冲出房间。我的字迹潦草不堪。更糟的是,我很难握住笔,我集中精力于书写,根本无法思考写了些什么。最可怕的是,我越想写好,握笔就越紧,情况就越糟,我的手都痉挛了,我头昏脑胀,直冒冷汗。我惊慌不已,同时也感到羞愧。什么样的傻瓜才会知道所有答案却写不出来?
海伦给我买了一本教写字的童书。我板着脸毫无感激之情,但最后我终于能写出别人可以辨认的字来,然而即使到了今天,如果有人让我写超过六个单词的东西,我都会冒冷汗。
离开学校后的那些年,我观察过在我们村里买房子的那些职业人士。这些人一周挣的钱似乎比我几个月挣的都多,而且好像要受过教育才能跟他们玩在一起。所以,我决定加入他们。我要把自己卖到一个并不喜欢的世界去。我想明白了,如果要当妓女,也得当个高级妓女。我决定做一些我并不愿意做的事。我要申请大学,看看自己是否能进牛津。如果能,我会考虑去读书。如果不能,我就放弃这个想法。几个月的时间里,我已经用A证明了自己的努力,比其他人快了半程,一位老师还准备写一封热情洋溢的推荐信,说我是个有缺陷的天才,值得再给一次机会。